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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发展 “十三五”规划等三个规划的通知
第一章&&“十二五”林业发展简要回顾&
  我区是祖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是全国森林资源大区、荒漠化大区、湿地大区、生态建设大区。全区森林资源从东到西分布,有大兴安岭原始林区和11片次生林区,以及经过长期建设形成的人工林区。据2013年自治区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全区林地面积6.60亿亩,其中森林面积3.73亿亩,占全国的12%,居全国第一位;活立木蓄积14.84亿立方米,占全国的9%,居全国第五位;人工林资源总面积9731.6万亩,占全国的9.4%,居全国第二位;森林覆盖率21.03%。全区有宜林地2.06亿亩,约占全国的三分之一。分布有野生脊椎动物712种,野生植物2781种。有河流、湖泊、沼泽、人工湿地4大类19种湿地类型,面积9000万亩,居全国第三位,占全国湿地面积的11
%。林业系统建立和管理的自然保护区有140处,总面积1.58亿亩,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4处,面积4898万亩。全区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分别为9.14亿亩和6.12亿亩,均居全国第二位,分布有五大沙漠和五大沙地,在阴山北部还分布有大面积严重风蚀沙化土地。&
  第一节&主要成就&
  “十二五”时期,全区林业系统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构筑生态安全屏障、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等战略任务,积极进取,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为保障国土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林业生态建设再上新台阶&
  五年来,全区共完成造林面积5415万亩,比“十一五”增加414万亩,
占全国造林面积的九分之一。国家重点工程项目中,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完成2333万亩,三北防护林工程完成912万亩,天保工程完成730万亩,退耕还林工程完成236万亩,造林补贴项目完成330万亩。建成了多伦县樟子松、翁牛特旗综合治沙、赤峰市经济林、通辽市城郊森林、阿左旗梭梭林5个百万亩基地。2013年自治区启动重点区域绿化工程,3年来,累计投入资金478亿元,在六大重点区域造林绿化615万亩,打造各级各类精品工程380多个。完成森林抚育3700万亩。义务植树3.4亿株。新增呼伦贝尔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3个国家森林城市。五年来,全区森林面积增加1822万亩,活立木蓄积量增加1.23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提高1.03个百分点;荒漠化和沙化土地分别减少625万亩和515万亩,减少面积均居全国首位。&
  二、资源保护管理开创新局面&
  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年)》,旗县级也完成了规划编制工作,建成全区林地“一张图”,初步实现了“以规划管地、以图管地”。2012年率先在阿尔山地区开展停伐试点,日起全面停止大兴安岭林管局、岭南八局和东部五盟市102个国有林场的木材商业性采伐。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所有天然林都更好地保护起来的指示精神,对我区天然林全面进行保护,形成了以9.8万护林员为主的森林管护体系,天保工程实现森林管护面积3.1亿亩。修订了集体人工商品林、农田防护林、公益林采伐更新3个管理办法,出台了《加强灌木林平茬复壮的指导意见》。开展了清理整治破坏和非法占用林地等专项行动,共查处森林和野生动物案件16.68万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29亿元。新增4处国家级和3处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新建国家湿地公园34处,累计36处,通过建立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等形式,湿地保护面积达到2214万亩。&
  三、灾害预防管控收到新成效&
  对森林草原火情实施全方位、全时段监测,24小时火灾扑灭率达到95%以上,扑救大火能力明显增强。五年共发生森林火灾475起,受害森林面积12.8万亩,分别比“十一五”时期减少19.3%和89%,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1‰以内。共发生草原火灾207起,受害草原面积308万亩,比“十一五”时期有所增加。完成各类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3779万亩,无公害防治面积3548万亩,成灾率降到1.5‰,无公害防治率提高到97.5%,测报准确率达到97.1%,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布设10处国家级、23处省级、12处地县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成功处置了4起禽霍乱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突发疫情。&
  四、林业惠民措施取得新成果&
  五年来,共争取落实中央财政专项和基本建设资金546亿元,比“十一五”增加273亿元;争取自治区投资63.64亿元,比“十一五”增加37.87亿元。中央和自治区两级财政累计投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77.49亿元,惠及350多万农牧民,聘用公益林管护人员4.7万人,1.3万国有林场职工和3.4万农牧民实现转岗就业。退耕户人均获得政策性补助2127元。天保工程年提供就业岗位14.28万个,工程区就业方式呈现多元化,林业职工收入增长1.5倍,工程区社会保障体系逐渐完善,林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实现了全覆盖。投资128亿元对国有林区(林场)棚户区(危旧房)进行改造,完成改造任务19.9万户。新建森林公园4处,总数达到47处,总经营面积1168万亩,共接待游客1134.8万人(次)。2015年,全区林业总产值达到418亿元,农牧民人均林业收入652元,分别是2010年的2.1倍和1.8倍。&
  五、林业改革工作取得新突破&
  国有林场、林区改革拉开序幕,《内蒙古自治区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改革总体方案》率先获得国家批准,并由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显著,明晰集体林产权和承包到户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共确权集体林地3.26亿亩,发放林权证面积
3.25亿亩。集体林权流转626.59万亩。组建农牧民林业专业合作社499个。成立林权管理服务中心53个。达拉特旗成为国家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点县,在12个旗县开展了自治区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点工作。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先行开展了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工作,编制完成了3个林场2014年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启动了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制定了工作和技术方案。开展了森林保险工作,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各级财政保费补贴累计投入12.9亿元,保险赔付总额达5亿元,参保森林面积和保费补贴总量居全国首位。&
  六、支撑保障能力得到新提升&
  相继出台《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和《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加强科学技术研究,林业科研项目立项近300项,获国家和省级以上科技奖30余项,新建国家生态系统定位监测研究站13个,累计达到16个。成立了林业标准化委员会,审定发布地方标准13项,立项林业行业标准3项、地方标准55项,全区已发布林业地方标准31项。大力推广节水抗旱造林等先进适用技术,覆盖面积4847万亩。加强了种苗基础建设,2015年育苗面积71万亩,在圃苗木46亿株,分别比2010年增加49万亩和23亿株。启动了林业信息化建设示范省一期和二期工程。加大了林工站、林木种苗站和森林公安派出所等基层站所建设力度,全区各级各类林业站所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服务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第二节&主要经验&
  一、坚持科学谋划、强力推动,形成了良好氛围&
  2011年以来,自治区陆续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构筑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规划纲要》和《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和改革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重点区域绿化工作的意见》,营造了全面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的良好氛围。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把林业生态作为最大的民生项目和基础建设来抓,制定了一系列实在管用的政策措施。林业部门乘势而上、主动作为,科学谋划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发展目标,严密制定配套措施,积极做好跟进指导,全区林业发展形成了勇于争先、积极向上的强劲态势。&
  二、坚持解放思想、创新驱动,加快了改革进程&
  以改革促发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进行,实现了5年时间基本完成主体改革任务的总体目标;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稳步推进,在管理模式、经营体制、保障方式等方面做了大量有益的探索,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以创新求深化,建立推行了“四统一”、“五到户”的造林管理模式,有效调动了社会主体参与造林绿化的积极性;先行启动了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为全国开展此项工作提供了借鉴。通过改革和创新提升了林业地位,拓展了林业发展新优势。&
  三、坚持完善制度、健全体系,规范了发展秩序&
  注重把林业发展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确保林业建设持续健康发展。“十二五”期间,在自治区出台3部法规规章的同时,林业厅本级制定18件规范性文件,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和林业部门也制定了相关配套文件,这些法规制度涵盖了我区林业建设的方方面面,为依法行政、依法治林提供了基本遵循和有力抓手。&
  四、坚持突出重点、打造精品,提升了建设质量&
  牢固树立大工程带动大发展的理念,在完成好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建设、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同时,在公路、城镇、村屯、厂矿园区、黄河两岸、大青山前坡六大区域开展大规模、高标准造林绿化,有力推动了全区林业发展建设。为了切实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在加大检查督导力度的基础上,林业厅制定了《关于加强营造林质量管理的意见》,并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各项要求落地生根。在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工程的带动下,各地结合各自实际积极跟进,规划启动了一批地方林业重点工程,形成了以国家和自治区工程为主体,地方工程和社会造林为两翼,共同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的新格局。&
  五、坚持落实政策、兴林富民,增加了农牧民收入&
  通过实施退耕还林、森林保险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建立贷款扶持机制,落实林木良种补贴,林业经营者和基层经营单位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积极发展林沙产业,加大了经济林、工业原料林、饲料林、能源林等基地建设力度,探索总结出了林药、林菌、林畜、林禽、林粮等多种林地复合经营模式,促进了农村牧区生产结构的调整,带动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增加了农牧民收入。大力发展干果鲜果培育、沙生植物资源利用、特种野生动物繁育、果品饮料加工、森林湿地沙漠生态旅游等一批特色产业,让全社会享受到林业发展建设成果。林业惠民有力推动了生态保护和建设,广大群众爱林、护林、造林的积极性明显高涨,建设生态文明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第三节&主要问题&
  一、提质增效任务艰巨&
  (一)生态环境仍很脆弱&
  全区生态环境总体上实现了“整体遏制、局部好转”的重大转变,走到了“进则全胜,不进则退”的历史关头。虽然生态建设和保护的速度超过破坏的速度,但是由于我区气候干旱,风大沙多,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生态环境依然十分脆弱,边治理边破坏和违法违规侵占林地湿地等现象时有发生,局部生态环境恶化状况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扭转。&
  (二)生态修复难度增大&
  经过近30年来大规模造林绿化,现有可造林地资源发生了深刻变化。全区绝大多数宜林地分布在干旱、半干旱地区的远山大沙中。自然立地条件差,造林成林越来越困难,加之传统的劳动力、土地等投入要素优势逐步丧失,造林抚育用工短缺,劳动力和用地成本不断上涨,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造林任务分解难、落实难问题。同时,林业发展方式较为粗放,重面上覆盖、轻点上突破,重挖坑栽树、轻经营管理,重数量增长、轻质量提升,重单一措施、轻综合治理,造成森林结构纯林化、生态系统低质化、生态功能低效化、自然景观人工化趋势加剧。&
  (三)森林质量亟待提高&
  我区森林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质量不高,功能不完备。据2013年第七次全区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结果显示,全区森林资源94%以上分布在东部四个盟市,天然林资源主要分布在大兴安岭林区,中西部地区较少;全区林分平均每公顷蓄积量为78.53立方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平均郁闭度为0.59,处于中等郁闭状态,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林分平均胸径12.7厘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虽然森林质量较上期有所提高,但整体水平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提质增效将是我区今后林业发展的重要任务。&
  二、林业产业发展滞后&
  (一)林业产品供给能力不足&
  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的生态产品供给和生态公共服务能力,与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生态空间、生产空间、生活空间错配突出,人口密集区生态承载力不足,人们对身边增绿、社区休憩、森林康养的需求越来越迫切。生态体验设施缺乏,森林湿地难以感知,生态资源还未有效转化为优质的生态产品和公共服务,生态服务价值未充分显化和量化。森林食品、林药等非木林产品供需矛盾突出,高附加值产品比重低,林业巨大的生产潜力没有充分发挥。&
  (二)林业资源利用率低&
   林业带动农牧民增收任务艰巨。我区林地大多分布在山区、沙区,这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农牧民增收致富的途径比较少,民生问题比较突出。目前,我区林业可利用资源尚未形成产业优势,带来的“直接”经济收入有限,对农牧民的增收带动能力不强。做大做强林业产业,拓宽农牧民就业增收的空间,是今后林业发展面临的重要任务。&
  三、林业改革任务艰巨&
  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改革刚刚起步,由于长期以来体制不顺、机制不活,面临困难和问题比较多,融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进程滞后,存在职工收入偏低、社会保障薄弱、产业转型困难等问题。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存在经营权落实不到位、处置权设置不完整等问题,规模经营和新型经营主体发育迟缓,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程度不高。产权模式落后,投融资机制不活,社会资本进入困难,改革红利远未释放。&
  四、基础设施装备落后&
  我区相对集中连片的林区主要分布于大兴安岭等偏远地区,林区道路、供电、饮水、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长期落后,多未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投资计划,相关扶持政策难以落实,自我发展和更新能力差。林业生产现代化水平低,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资源管理、林业执法、有害生物防治等装备手段落后,高新实用技术成果推广应用不足,科技进步贡献率低,林业人才队伍和基层站所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五、政策性投入不到位&
  公共财政对林业的投入与现实林业发展需要存在较大差距,扶持林业发展的政策难以落实到位;金融部门对林业的政策性投入规模较小,社会投资林业的潜力尚未得到充分挖掘,特别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财政投入难以明显增加,林业建设任务重和资金不足矛盾依然十分突出。&
第四节&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使命&
  一、国家更加重视林业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更加重视林业,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改革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指出,森林作为陆地生态的主体、自然生态系统的顶层、国家民族最大的生存资本,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生态文明中的地位更加凸显,林业建设已经成为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问题。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林业是践行五大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体现,是新常态下转型升级的重要环节,是构建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支柱,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内容。围绕保生态守红线、兴林富民惠民,党中央、国务院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每年中央1号文件和2015年中央6号、12号、25号等重要文件,都着重强调和专门部署了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改革,有力推动了林业改革发展。森林覆盖率和蓄积量成为了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林业建设和生态保护成为了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这些重大政策和举措既为林业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林业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难得机遇。&
  二、新常态明确了林业发展新要求&
  我国经济发展已经进入了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林业改革发展的内外部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加强供给侧改革和生态提速增质是新时期对林业改革发展的新要求。新常态要求林业增加多元投入,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大力发展绿色产业,既要切实打好还欠账、增容量、提质量的生态攻坚战,也要增加经济总量,丰富优质生态产品和林产品供应,为稳增长,满足社会需求作出积极贡献。新常态要求林业强化创新驱动,培育发展新动力,拓宽发展新空间,构建发展新机制,实现提质增效。新常态要求林业加快建立生态文明法律制度,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新常态要求林业厘清政府和市场权责,更好地发挥政府在生态保护和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出了林业发展新任务&
  良好生态环境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人民生活质量、提升人民安全感和幸福感的基础和保障,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当前,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越来越强,对生态保护和建设的要求越来越高,对生态产品的需求越来越旺盛。这就要求林业发展要把保护生态环境、提供优质生态产品、增加生态福祉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森林涵养水源、防风固沙、净化水质、保持水土、固碳释氧、吸霾滞尘、调节气候、美化环境、休闲游憩、康体养生等强大功能,努力为人民群众营造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难点和重点在沙区山区林区,这些地区属于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也是重点生态功能区,我区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分布在这些地区,特殊的区情和独特的林情,决定了林业精准扶贫在我区扶贫攻坚工作中有着特殊重要的地位和无可替代的作用。这就要求,加强生态保护建设,发展生态产业,实行生态补偿,对生态特别重要和脆弱的地区实行生态保护扶贫,实现林业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
  四、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赋予林业发展新使命&
  我区是我国北方面积最大,种类最全的生态功能区,生态区位十分重要。自治区的生态状况如何,不仅关系我区各族群众生存和发展,也关系华北、东北、西北乃至全国生态安全。把我区建设成为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是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发展思路确立的战略定位。自治区党委政府在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中,进一步明确要切实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努力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为国家生态安全作出新贡献。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坚持绿色发展,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自治区党委政府对林业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我区林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也为林业发展赋予了新的使命。
第二章&“十三五”林业发展总体思路和目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建设生态文明为总目标,以构建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为总任务,以增绿增质增效为基本要求,以国家重点林业工程为依托,坚持深化改革,依法治林,科技兴林,绿色惠民,深入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促进林业现代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美丽内蒙古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二节&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为本的原则&
  坚持把生态为本作为推进林业现代化的核心理念。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主体,是国家、民族最大的生存资本和根基。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既要绿水青山又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二、坚持保护优先的原则&
  把生态保护放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首要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划定生态红线,严格保护森林、湿地、荒漠植被等各类生态用地,明确生态空间的功能定位、目标任务和管理措施,优化生态空间布局。强化用途管制,坚决制止和打击违法违规破坏森林、湿地、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行为。把林业和生态建设成效作为考核各级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标,确保如期实现林业发展“双增”目标。&
  三、坚持自然修复为主的原则&
  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因地制宜,把提质增效作为推进林业现代化的主攻方向,以自然修复为主,自然修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保护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森林、湿地、荒漠等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在坚持以自然修复为主的同时,大力开展国土绿化行动。&
  四、坚持系统治理的原则&
  坚持把系统治理作为推进林业现代化的基本策略。按照“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的自然规律,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治理,推进林业治山、固土、防沙、保水、护田、净湖等综合系统修复,建设防风固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农田防护林等区域性防护林体系,恢复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五、坚持改善民生的原则&
  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林业发展重要任务,创造更丰富的生态产品,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实现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大力推进林业精准扶贫,促进贫困人员就业与增收,改善人们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把林区转型作为推进林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发挥国有林场林区生态功能,明确生态安全定位,优化以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为核心的林区生产力布局,统筹处理好生态保护、经济发展、民生改善之间的关系,把国有林场林区打造成为建设生态文明的主力军。&
第三节&规划目标&
  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内蒙古的总体要求,今后五年我区林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一、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按照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要求,在严格划定生态红线的基础上,继续实施国家林业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和项目,扩大天然林资源保护实施范围,加快重点区域绿化,加大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力度和湿地的恢复能力,着力在增资源、调结构、提质量和促效益上有所突破。林业生产力布局进一步优化,生态承载力明显提升,森林、湿地、重点生物物种资源得到全面保护。到2020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23%,活立木蓄积量达到16亿立方米,湿地保有量稳定在9000万亩以上(详见附表5),林业自然保护区占国土面积稳定在9%以上,国有天然林保有面积稳定在2.3亿亩以上(详见附表4),40%以上可治理沙化土地得到初步治理。&
  二、林业经济不断发展壮大&
  加快林业产业优化升级,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生态旅游、林产品采集加工等重点产业,使优质绿色生态产品和林产品不断丰富,林业职工和林农收入不断提高,生态惠民、公平共享、服务功能不断增强,民生保障更加有力。重点建设一批林下种植、养殖、林产品采集加工和生态景观利用基地,并着重培育一批林业产业龙头企业和合作组织。到2020年,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农牧民人均林业收入达到1300元,林业精准扶贫取得显著成效,林区群众生活全面实现小康。&
  三、林业改革更加深入&
  全力推进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改革,到2020年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实现林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得到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管护和监管机制更加完善,林区经济社会发展融入地方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职工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以2010年为基数,森林面积增加200万亩以上,森林蓄积量增长1.2亿立方米以上。全力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到2020年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实现明确国有林场属性,建立林场管理新体制,切实改善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拓宽职工就业渠道,完善社会保障机制。以2010年为基数,森林面积增加1000万亩以上,森林蓄积量增长4000万立方米以上。&
  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基础上,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推进集体林权有序流转,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完成社会化服务体系。集体林业活力进一步释放,实现“森林资源受保护,农牧民得实惠”的双赢目标。&
  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总结森林、湿地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经验,并逐步推开。划定并严守森林和林地、湿地生态红线,林业制度体系更加健全。&
  第三章&&发展布局&
  国家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确定了“一圈"(京津冀生态协同圈)、“三区”(东北生态保育区、青藏生态屏障区、南方经营修复区)、“五带”(北方防沙带、丝绸之路生态防护带、长江生态涵养带、黄土高原—川滇生态修复带、沿海防护减灾带)的发展战略格局。涉及我区有京津冀生态协同圈、东北生态保育区和北方防沙带。根据国家林业发展战略格局,结合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的战略布局和自治区林业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实际,对我区林业发展进行了布局(详见附表6及附图5)。&
  第一节&京津冀生态屏障建设区&
  本区位于国家规划的京津冀生态协同圈,范围涉及我区3个盟市的18个旗县(市、区)。这一区域地处北方农牧交错带前缘的生态过渡区,自然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生态区位重要。长期的过度开发利用造成生态空间严重不足,生态承载力下降,土地退化、人口资源环境矛盾凸显。&
  本区林业建设的主攻方向是依托京津风沙源治理等重点工程和项目,加大植树造林力度,减少风沙危害,增加水源涵养,拓展绿色生态空间,全面保护森林、湿地资源,提升森林防护功能,加强风沙源和水源综合治理,打造京津冀北部生态屏障。&
第二节&大兴安岭生态保育区&
  本区位于国家规划的东北生态保育区,范围涉及我区2个盟市的10个旗县(市、区)。这一区域分布有广阔的森林、草原和湿地,属于北半球世界三大温带森林带,世界三大黑土带,也是我区沼泽湿地最集中、最丰富的地区,是我国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及东北和华北平原的重要生态屏障。&
  本区林业建设的主攻方向是依托天然林资源保护等重点工程和项目,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加强森林经营管护,提高森林生态功能。全面保护湿地资源,加强退化湿地恢复,遏制沼泽湿地消失退化。加快国家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建设,保护好珍稀物种野外种群及栖息地。充分发挥森林、湿地等生态服务功能,大力发展旅游等生产性服务业,壮大绿色富民产业,吸纳富裕人员转岗就业。实施深远山搬迁,建设森林新镇。加快林区道路、通水通电和管护站所等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节&东部风蚀沙化治理区&
  本区位于国家规划的北方防沙带,范围涉及我区3个盟市的18个旗县(市、区)。这一区域分布着呼伦贝尔沙地、科尔沁沙地及西辽河流域,是北疆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区林业建设主攻方向是依托三北防护林建设等重点工程和项目,大力营造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和农田防护林,对区域内陡坡耕地和严重风蚀沙化耕地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对呼伦贝尔沙地和科尔沁沙地开展专项综合治理。加大我区丝绸之路经济带连接中俄、中蒙口岸沿线的造林绿化和植被保护,打造靓丽的丝绸之路风景线。&
第四节&京津风沙源治理区&
  本区位于国家规划的北方防沙带,范围涉及我区8个盟市的53个旗县(市、区)。这一区域分布着浑善达克沙地、乌珠穆沁沙地、毛乌素沙地和库布其沙漠,乌兰布和沙漠东部及部分科尔沁沙地也分布在内。&
  根据国家批复的《内蒙古自治区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建设规划》(年),本区区划为5个建设区,即:乌兰察布高原退化荒漠草原治理区、鄂尔多斯高原沙化土地治理区、浑善达克—科尔沁沙地沙化土地治理区、锡林郭勒高原—乌珠穆沁沙地退化草原治理区、华北北部丘陵山地水源涵养治理区。&
  本区林业建设主攻方向是依托京津风沙源治理和天然林资源保护等重点工程和项目,继续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及沙化和水土流失土地的治理力度。对现有天然次生林实行全面保护。对区域内陡坡耕地和严重风蚀沙化耕地继续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开展乌珠穆沁沙地、浑善达克沙地、毛乌素沙地、科尔沁沙地、库布齐沙漠和乌兰布和沙漠植被保护和综合治理以及阴山北麓退化植被保护和修复,建设乔灌草结构完整、点线面布局合理的防护林体系。加大公路、城镇、村屯、矿区园区、黄河两岸和大青山前坡等重点区域造林绿化力度,建设中—蒙边境各口岸道路沿线绿化带,打造绿色丝绸之路。加快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力度,发挥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功能。开展灌木林平茬复壮工程,合理开发利用灌木、沙生药用植物资源,积极培育人工灌木饲料林基地和中药材基地,以资源转换增值拉动资源增长,实现沙区生态与产业的良性互动。&
第五节&阿拉善荒漠综合治理区&
  本区位于国家规划的北方防沙带,范围涉及阿拉善盟全部,属于我国北方主要的扬沙、沙尘暴源区,加快阿拉善地区生态综合治理,遏制荒漠化和沙漠化发展,对于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遏制沙尘暴重要源头,保护军事设施、航天基地,巩固国防意义重大。&
  本区林业建设主攻方向是依托三北防护林和天然林资源保护等重点工程和项目,保护荒漠生态系统,加强防沙治沙,增加林草植被,加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建设乔灌草相结合的防风固沙林体系。沿黄河地区以湿地保护为重点,保护和恢复黄河沿线河湖湿地。加大巴丹吉林、腾格里和乌兰布和沙漠锁边林建设,控制沙漠外延。贺兰山以水土流失治理和水源涵养为重点,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加大山地生态修复,增加森林植被,提高森林质量。以防沙治沙和绿洲防护为重点,加大飞播造林、封沙育林和人工造林。加强临—策铁路、临—哈高速公路两侧植被保护与建设,打造路段绿色景点,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快速发展提供绿色保障;加强居延海湿地和胡杨林等自然保护区及沙漠公园建设。&
第四章&&重点任务&
  紧紧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和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总任务,深化林业改革,加快国土绿化,全面保护天然林、大力营造人工林,加强生态保护、推进科学修复,发展生态产业、强化基础保障。“十三五”期间,规划完成营造林任务11415万亩,其中:内蒙古林业厅任务7199.5万亩,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任务4215.5万亩。具体为:造林5715万亩,包括新造林任务3995万亩,退化林修复和人工更新1720万亩;森林抚育5700万亩(详见附表1)。新增森林蓄积量1.2亿立方米(详见附表2)。“十三五”期间累计治理沙化土地面积6136.8万亩(详见附表3)。&
第一节&加快造林绿化,扩增资源总量&
  继续坚持大工程带动大发展,深入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天然林资源保护和退耕还林等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和国家区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稳步推进重点区域绿化,继续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示范引领、注重创新,建管并举、规范管理的总体建设思路,巩固成果,完善提高。规划完成建设任务300万亩。到2020年,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县乡公路适宜绿化地段、城镇、适宜绿化的村屯、矿区园区及黄河两岸、大青山前坡全部绿化。强化造林质量管理,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营造林质量的规定,努力提高营造林质量。造林面积核实率达到95%以上,合格率达到80%以上,保存率达到70%以上。&
  突出抓好示范基地建设,实现规模治理。在重要生态区域或生态脆弱区开展示范基地建设,着力打造呼伦贝尔沙地治沙造林,科左后旗、奈曼旗、翁牛特旗科尔沁沙地治沙造林,浑善达克沙地重损区飞封治沙,以杭锦旗为主的毛乌素沙地和库布其沙漠治沙造林,以河套平原、松辽平原和土默川平原为主的高标准农田防护林,阿拉善左旗梭梭造林,正蓝旗沙地榆封育基地和太仆寺旗退化防护林改造等十个百万亩基地。&
  深入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和社会造林,不断丰富义务植树尽责形式,拓展尽责面,提高尽责率;加大绿化美化宣传动员力度,落实扶持政策,努力在全民发动、广泛参与、汇聚社会力量参与造林绿化上取得新进展。到2020年规划完成义务植树3亿株。加大林木种苗结构调整,加强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建设与开发利用,建设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库24处,规模4.8万亩,开展乡土树种驯化与繁育,加强林木良种选育与推广,推进保障性育苗基地建设。&
第二节&加强科学经营,提高森林质量&
  科学开展分类经营,天然林经营要保育结合,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和森林演替,调整林分层次结构,优化树种组成,大力培育天然复层异龄林。充分利用自然演替和更新能力,以天然更新为主,维护良好的森林结构和功能。加强中幼龄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调整和优化林分树种结构、龄组结构、径级结构和密度结构,使森林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更加稳定。疏林地要实行封育和补植补造,增加珍贵树种、乡土树种和混交林比重,恢复森林环境。人工林经营要提高森林经营强度,提高森林质量和林地产出。推进人工公益林近自然经营,优先选择乡土树种作为目标树,大力培育混交、复层森林结构,根据林分生长状况和自然分化情况科学实施抚育经营,适时调整林分密度,促进林木生长。灌木林要根据自然条件确定灌木林经营方向、方式和经营强度,科学开展平茬复壮、间密留疏,增强灌木林的稳定性,有条件的地区适度培育乔木林,形成乔灌混交,提高防护等综合效能。林地立体复合经营要在满足森林主导功能和经营主体目标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立体种植、复合经营,综合发展森林培育和林下种植养殖,按照森林可持续经营和生态原产地认证要求生产森林产品。&
  加强森林经营管理,构建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森林经营规划体系,进一步强化森林经营的法律地位、法律约束。在做好二类调查及各项专业调查基础上,国有林区以森林可持续经营为突破口,以林业局为单元科学编制和实施森林经营方案,重点培育长周期、多目标、多功能的复层异龄混交林。国有林场以提供森林生态服务为主线,以林场为单元编制和实施森林经营方案,重点培育珍贵树种、大径级优质良材和优美森林景观。集体林以推进规模经营为抓手,鼓励经营主体单独编制和实施简明森林经营方案,将经营措施落实到山头地块,组建专业化的森林经营队伍。建立森林经营成效监测评价体系,加强对森林经营活动的管理监督,明确各级林业部门推进森林经营工作的主体责任。&
  积极推进混交林培育,新规划造林地应优先营造混交林,现有人工纯林逐渐采取森林抚育措施调整树种结构,退化林、残次林修复采取补植改造、树种替换等方式修复为混交结构,积极推行针叶与阔叶树种混交、先锋树种与演替后期树种混交、乔灌树种混交,大力发展乡土树种、珍贵树种、深根系树种、演替后期树种为建群种的混交林,形成层次多、冠层厚、生态位错落有致的森林结构,提高森林质量和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森林生态、经济与社会效益。&
第三节&强化保护管理,巩固建设成果&
  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加快林业法治建设,建立健全林业法规体系,加大林业执法力度,加强林业执法监督,加大林业普法宣传,为林业改革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全面加强林地保护管理,积极开展林地变更调查和“一张图”建设,严格征占用林地定额和规范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十三五”森林采伐限额,完成60个旗县的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和全区第八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及主要树种的林业数表编制。&
  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继续争取国家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建立和完善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加大监督问责力度,确保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落实扩大天然林保护范围的有关政策,积极配合国家开展《天然林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将全区的天然林资源全面有效保护起来。实施好自然保护区和湿地保护工程项目,提升物种保护能力,确保全区自然保护区和其他物种保护形式的面积不减少,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得到全面保护。&
  加大森林公安、资源林政等林业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湿地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损害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着力加强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建设,确保24小时火灾扑灭率达到95%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9‰以内,草原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3‰以内,提高森林草原防火综合防控能力。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牢固树立绿色防治理念和促进森林健康理念,强化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应急救灾和执法能力建设,突出抓好重大危险性有害生物防治,新增国家示范站25个,确保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无公害防治率和测报准确率达到95%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
第四节&增进绿色惠民,共享发展成果&
  重点发展经济林。新形势下发展经济林,是带动绿色资源总量增长和实现林业“双增”目标的重要载体。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区域优势,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在发展木本油料、林木种苗花卉、特种野生动物繁育等重点产业的基础上,突出抓好经济林建设。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大林下经济建设力度,打造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扶持和培育林下经济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积极开展林产品品牌创建,在肉苁蓉、沙棘、山野菜和食用菌等产品特色鲜明、分布集中度较高的地区,积极培育区域公用品牌。&
  积极培育林业经济发展新业态。依托我区国有林场林区丰富的森林资源,利用森林景观、森林空气环境、森林食品等主要资源和载体优势,积极发展森林、湿地和沙漠生态旅游,积极培育和壮大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林业新的经济发展业态,探索在我区建立中国森林医学康养基地,使林业与健康服务业深度融合。&
  推动林业惠民举措落地。认真落实天保工程、新一轮退耕还林、造林补贴、生态效益补偿等林业资金,让林业政策惠及更多农牧民和林区群众。加快国有林区经济转型发展,加大对国有林场林区的扶持力度,完善以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增加护林员或其他岗位,为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提供就业岗位,帮助林区群众脱贫,增收致富,同步实现小康。&
第五节&深化林业改革,创新体制机制&
  深化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改革,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重点推进政企、政事、事企和管办“四分开”,组建精简高效的国有林管理机构,完成企业划转和剥离办社会工作。全面深化国有林场改革,明确国有林场属性,建立功能定位明确、责权利清晰、人员精简高效、森林管护购买服务、资源监管分级实施的林场管理新体制。&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引导林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培育壮大专业大户、家庭林场、林业合作社、林业龙头企业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推动集体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康发展。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规范管理,强化服务,为经营者发展林业创造更好的条件。&
  创新营造林体制机制,明确造林主体的责、权、利,让造林主体得到实实在在的收益,进一步激发全社会造林的积极性。完成森林、湿地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工作,总结经验,逐步推开。配合有关部门在呼伦贝尔市开展好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和领导干部森林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研究制定自治区、盟市、旗县的森林和林地、湿地红线指标,和生态红线的林业管控措施。进一步扩大森林保险参保范围,围绕投保签单、保险理赔、绩效考评和防灾减损资金使用、保险理赔资金运行、灾后治理与植被恢复等,深入推进森林保险。围绕促进林下经济发展,积极推进林下种植、养殖保险,探索开展林业贷款保证保险。在有条件的区域探索建立国家公园,继续推进大兴安岭北部原始林区国家公园试点工作,实现国家公园体制突破。&
第六节&坚持科技兴林,提高建设质量&
  实施林业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重点生态工程、林业产业发展和条件能力建设,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和科技运行保障能力,健全科技创新体系、推广示范体系、服务体系和标准化体系,形成基本完备的林业科技架构。围绕生态屏障建设,重点开展防沙治沙、重点区域绿化等方面关键技术和模式研究。围绕经济林等林业产业,重点开展良种选育、丰产栽培、节水灌溉、标准化等方面的研究和技术推广,在重点品种、重点产业加大科技示范力度。围绕国有林场和林区改革,重点开展森林经营技术、林下经济模式等方面研究和推广,加强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采取技术培训、科技下乡等多种形式提供科技服务,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和职工科技水平。围绕森林经营,重点在低产低效林改造、防护林改造、灌木林更新改造、老飞播区改造等方面开展科学研究,制订相关标准,提高森林质量和效益。&
第七节&夯实基层基础,补齐发展短板&
  结合国有林场林区改革,加快林区道路、供电、饮水、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和林区深山远山职工搬迁。加大森林管护站点等建设力度,逐步改善业务用房和办公条件,全面提升工作保障能力。加强森林公安、林业工作站、林木种苗站、技术推广站、木材检查站等站所建设,稳定和健全基层林业组织,优化站所布局,强化职能作用,达到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办公地点的“五有”标准。到2020年,全区各级森林公安全部建成独立的、符合标准的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和标准化的基层派出所,基层标准化林业站比例达到50%。&
  加强林业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强林战略,广泛引进林业专业人才,增加人才总量,特别要加大基层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和专业技能培训力度,提高人员素质,改善人员结构,合理优化配置,为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力争到2020年,基层林业站职工人数稳定在3000人左右,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数达到80%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达到70%以上。&
  全面启动智慧林业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林业”建设,建立覆盖全区林业行业的信息化体系,建成营造林管理、荒漠化和沙化管理、森林资源管理、湿地管理、网上审批等多个业务系统。探索建立全区林业电子商务平台、林产品信息服务平台、森林资源资产交易平台、集体林权流转平台、森林碳汇交易平台、种苗及林特产品电商交易平台和桌面虚拟化平台。到2020年,基本建成智慧林业框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增强决策支持和应急处理能力,在全区范围内林业信息基础设施的完善及应用达到80%以上。&
第八节&发展生态公共服务,繁荣生态文化&
  大力发展森林城市。充分发挥森林在改善城市宜居环境和城市现代风貌方面的独特作用,增加城市绿色元素,使城市森林、绿地、水系、河湖、耕地形成完整的生态网络。加快推进国家森林城市、森林乡镇、森林村庄建设,初步形成符合区情、具有特色、类型丰富的森林城市格局。着力建设美丽乡村。积极稳妥推进新农村生态建设,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开展美丽乡村、生态乡村示范建设活动,按照道路林荫化、庭院花果化的要求,建设一条进村景观路,保留一处公共休憩绿地,保护一片民俗风水林,配置一块排污净水湿地,房前屋后见缝插绿,田间地头造林增绿,实现村庄绿化靓化,形成沿河风景林、房前屋后花果林、村中空地休憩林、村庄周围护村林的美丽乡村绿化格局。&
  加快推进生态保护扶贫。对生态特别重要和脆弱地区的贫困人口实行生态补偿脱贫,加大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在贫困地区的实施力度,通过森林、湿地管护和沙化土地封禁补助、退耕还林补助、营造林投资补助、生态补偿等林业补贴方式,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转为护林员、防火专业队员等生态保护人员,直接增加参与林业建设的贫困人口收入,实现生态补偿脱贫。鼓励引导贫困农民、林区贫困职工利用当地生态资源,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森林旅游等绿色产业。加强技术推广和技能培训,丰富培训形式,提高贫困人口和林业职工有效就业和自主创业能力素质,拓宽林业特色产业扶贫的路径。加强林业定点扶贫旗县和国有林区林场扶贫力度,实现山区林区沙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加快构建生态公共服务网络。加大自然保护地、生态体验地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开发和提供优质的生态教育、游憩休闲、健康养生养老等生态服务产品。加快发展生态标识系统、绿道网络、环卫、安全等公共服务设施,营造生态优美、景观多样、绿色宜人的生态空间。精心设计打造以森林、湿地、沙漠、野生动植物栖息地、花卉苗木为景观依托的生态体验精品线路,让广大人民群众亲近森林、感知森林、享受森林。&
  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大力繁荣生态文化。建设和完善生态博物馆、科技馆、标本馆和植物园、野生动物园等生态文化载体,加强生态文化传播体系平台建设,为人们提供丰富多样的生态文化创意产品与服务。加强生态价值观教育,以植树节、森林日、湿地日、荒漠化日、爱鸟周等重要节日为契机,集中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生态文化知识,引领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促进全社会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形成践行生态道德准则的社会舆论导向和爱绿植绿护绿的社会氛围,知行合一,加快推进生态文明进程。&
第九节&扩大林业开放合作,健全碳汇计量监测机制&
  充分发挥林业独特优势和作用,拓宽林业发展的外部空间和环境,提升发展水平,服务国家外交战略和对外开放战略。积极争取林业国际合作项目,增强林业国际合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拓展与周边国家的林业合作机制,积极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承诺目标,增强林业生态外交。积极开展林业对外开放战略,加快提升全区林业对外贸易和利用外资水平,创新林产品贸易方式,优化林产品对外贸易结构。支持区内企业走出去,在具备条件的国家开展森林资源开发利用合作,依托满洲里、二连浩特等我区主要进口木材口岸,建设进口木材资源储备加工交易基地。建立健全全区林业碳汇计量与监测体系。开展林业碳汇调查和连续动态监测,构建全区森林、湿地、木质林产品各类碳库的动态数据库,组建自治区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中心,完善林业碳汇技术地方标准体系,开展林业目标进展评估。积极参与林业碳汇项目减排量交易试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碳汇林业建设,指导开展碳汇造林。&
第五章&&林业重点工程项目&
第一节&林业重点工程&
  国家林业重大工程项目是推进山水田林湖生态保护与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的基础,是实现绿色发展、推进林业现代化的战略途径,是有效解决长期困扰和阻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生态问题的重要着力点。按照国家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确定的林业重大工程,结合我区林业发展战略,重点实施九项林业重点工程。&
  一、国土绿化行动工程&
  依托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集中连片建设森林,建设大尺度绿色生态保护空间和连接各生态空间的绿色廊道,形成全区点线面合理布局的国土绿化网络。推进河套平原、土默川平原、松嫩平原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在京津冀北部生态防护带重点建设成片水源涵养林和防风固沙林。在南部黄土高原水土流失区,加快开展黄土高原综合治理林业示范建设。大力开展义务植树行动。全力推进六大重点区域的造林绿化。&
  二、防沙治沙工程&
  坚持预防、治理、利用有机结合,实行多种防治措施,加强综合治理,推进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和沙漠公园建设。因地制宜科学布局防沙治沙重点工程,实行乔、灌、草结合,生物措施与非生物措施结合,实施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封沙育林和工程固沙等措施,在生态区位重要的地区、沙尘暴路径区等重点区域,着力构建沙区生态安全屏障。&
  三、森林质量提升工程&
  加快推进森林经营,强化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灌木林平茬复壮等措施,提升国有林区、国有林场和集体林区森林质量,促进培育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加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落实公益林管护责任,加大林木良种壮苗培育。加快推进森林城市建设,把森林、绿地、湿地、花卉作为重要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绿道网络、森林公园、郊野公园、湿地公园。开展古树名木普查工作,加强古树名木保护。&
  四、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将天然林和可以培育成为天然林的未成林封育地、疏林地、灌木林地全部纳入保护范围。加强天然林资源管护和后备资源培育,加快天然林生态功能修复,确保天然林面积明显增加、质量明显提高、生态功能明显提升。黄河上中游天保工程区要继续开展公益林建设。&
  五、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
  加快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在巩固和发展好原有退耕还林建设成果的基础上,落实好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对25度以上陡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和15°~25°重要水源地坡耕地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增加植被盖度,减少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规划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239.24万亩。&
  六、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
  开展科普宣教和基础设施等建设,提高湿地管护能力。加大对湿地资源调查监测、科技支撑、科普宣教和教育培训等能力建设。在黄河等流域采取退耕还湿、退养还滩、盐碱化土地复湿等措施,恢复原有湿地,扩大湿地面积;采取湿地植被恢复、河湖水系连通、生态补水、污染防控等措施,开展湿地生态修复。增加湿地类型保护区,建立湿地公园,提高保护级别,争取多种形式保护湿地资源。加强重点湿地生态修复和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大保护与恢复建设力度。完善我区湿地保护管理体系,使全部重要湿地得到有效保护。&
  七、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开展野生动植物调查,优化完善自然保护体系,推进自然保护区、保护小区管护、宣教等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在保护薄弱和空缺地带划建自然保护区、保护小区。建立健全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监测体系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与救护体系,妥善应对野生动植物突发和敏感事件。加强野生动植物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和救护繁育。增加自然保护区数量,扩大保护范围,晋升保护区级别,提升保护能力,初步建立起自然保护区网络体系,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得到全面保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和所有典型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物种资源得到恢复和增加。&
  八、林业产业建设工程&
  在适宜地区,建设国家储备林和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加强林业资源基地建设,建设一批增收带动能力强的木本粮油、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林业生物产业、沙产业、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利用示范基地。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高端化、品牌化、特色化、定制化,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绿色产品的需求。加快发展和提升森林旅游休闲康养、湿地度假、沙漠探秘、野生动物观赏产业,加快林产工业的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打造一批竞争力强、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和示范园区。在沙区,合理开发利用灌木、果品、药用等沙区特色植物资源,积极培育人工灌木饲料林基地、沙生果品基地和沙生中药材种植基地,以资源转化增值拉动资源增长,实现沙区生态与产业的良性互动。在丘陵山区,结合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重点发展生态经济兼用林和水源涵养、水土保持与用材兼用林,大力发展经济林,搞好退耕还林后续产业的培育与发展,促进山区经济持续发展。在平原区,积极发展防护用材兼用林,重点搞好速生丰产用材林、工业原料林和经济林等商品林基地建设,为林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创造条件。在林区,结合天然林保护工程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快森林公园建设,积极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业、特色养殖业、林下采集业和林产品加工业,改变“独木支撑”的经济结构,发展和壮大林区经济,提高林区人民的生活水平。在城镇区,依托城市雄厚的工业基础和周边规划建成的原料林基地等有利条件,建设竞争力强、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和示范园区,创建、培育和壮大龙头企业;依托满洲里和二连浩特口岸优势,大力发展林产品加工业,延长产业链,增加附加值。注重发展花卉和苗木栽培业,依据市场需求调整花卉、苗木栽培结构,提升种苗、花卉档次。&
  九、林业支撑保障体系建设工程
  强化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开展森林消防队伍、航空消防、大型装备、以水灭火、林火阻隔系统、防火应急道路、林火预警监测、通信和信息指挥系统建设。完善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三大体系;加强重大有害生物以及重点生态区域有害生物防治。切实加强森林鼠害、美国白蛾等重大有害生物和危险性外来有害生物防治的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重大危险性有害生物治理和外来有害生物防范工作。加强国有林区林场道路、饮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装备现代化水平。加强林业基层站所标准化建设,推进机构队伍稳定化、管理体制顺畅化、站务管理制度化、基础设施现代化、履行职责规范化、服务手段信息化、人才发展科学化、示范效益最大化。开展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和警用装备达标建设。推进林业科技支撑能力建设,系统研发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健全林业标准体系,建设林业智库,推进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加强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加快生态定位站、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速先进实用技术和优良品种推广,推广50项以上林业实用技术和优良品种;健全林业标准体系,制修订林业地方标准50项。开展“互联网+”林业建设,建立智慧林业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
第二节&区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国家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按照主导功能,确定了一批区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将生态建设任务落实到重点区域,突出全面保护、系统修复、科学经营、强化服务,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中央和地方形成合力,实行区域集中、政策组合、资金整合、重点突出、绩效优先、责任考核,发挥整体效益,使“十三五”的林业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更加聚焦、更加明确、更加有针对性。全国规划区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100个,涉及我区的有14个项目,按照主导功能分为涵养水源、防沙治沙、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质量提升、生态功能提升五大类。各项目的主导功能、建设目标、实施范围和建设任务(详见附表7)。&
  第六章&&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节&林业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一、林业生态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林业生态建设是以改善生态环境,提供森林、湿地、荒漠稳定的生态服务功能为主要目的一项系统工程,工程建设围绕增绿、增质、增效的基本要求,是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因此,项目建设遵循保护生态环境、不产生新的破坏或负面影响的原则,力争使各项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减至最低。但是,在开展植树造林、森林抚育、有害生物防治、经济林建设、发展林下经济等方面,因整地、栽植、化肥农药、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人为活动增加等因素,将会对原有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干扰。&
  (一)整地及施肥对环境的影响&
  整地有助于土壤团粒结构的改善,有助于林木的生长。但由于今后造林地均为远山大沙地区,环境条件更为恶劣,整地不当容易引起沙化及水土流失,降低土壤肥力。同时,良种繁育、经济林、速生丰产林栽培等建设初期需施肥,过多使用无机肥,将破坏土壤的理化性质,造成土壤板结,使土壤的保水、保肥等综合能力下降,最终导致土地退化。同时,无机肥中的营养盐类将随排放的水进入水体,造成水体的富营养化。&
  (二)森林病虫鼠害防治对环境的影响&
  我区森林病虫鼠害严重,每年发生数百万亩甚至上千亩,疫病发生严重时化学防治不可避免地使用一些药剂,如果使用不当,就会对周围的人、畜、农作物、益虫和野生动物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尤其是可能污染水源。&
  (三)人为活动对环境的影响&
  林业生产活动中人的活动最多,从前期调查、规划设计,到整地、栽植、抚育管护等活动都离不开人,营造林对原生植被的影响,森林抚育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影响,湿地恢复对鸟类的影响等都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四)基础设施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各类管护站所、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基础设施建设,造林地修建简易作业路等,均为永久性工程建筑占地,工程施工中粉尘扬尘会对大气环境造成一定程度影响,车辆运输等机械噪声对声环境造成一定程度影响,挖掘机械、运输机械和其他辅助机械在作业时会对地表环境造成一定程度影响,建筑垃圾和弃土等固体废物会对景观造成一定程度影响,同时会对生物生境造成一定程度影响。&
  二、林业产业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全区已初步形成了以林木培育、名特优新经济林、种苗花卉、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木材加工制造、林产化工、生物质能源、森林沙漠景观旅游等为主的林业产业体系。林业产业集群和示范园区建设,木质林产品加工、生物制药、野生动植物加工利用等林产品加工方面,会产生垃圾、污水、粉尘和废气的排放,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环境污染,但我区林业产业发展相对滞后,产业规模小,产生的污染面也小。&
第二节&环境保护措施&
  林业建设项目的实施对当地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无疑将起到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一些环境影响问题值得注意,必须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护环境。&
  一、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
  (一)采用科学造林措施,如因地制宜,因害设防,正确选择树种,采用针阔混交、乔灌混交,造林配置上采用行间、带状、块状等多种方式,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提高造林成活率,充分发挥森林对环境的多重效益。&
  (二)坚持使用无检疫对象的良种壮苗,选育抗病能力强的优良树种、品种和优良无性系造林,加强营林措施,提高森林自身的抗病能力。做好森林经营管理,适时中耕除草,特别是要及时灌溉,促进林木的生长发育,提高林木的抗性。&
  (三)建立健全护林防火机构,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详细的、责任到人的森林防火制度,以有效地护林防火、保护森林。&
  (四)严格病虫害预测预报体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做好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工作,一旦发现疫情,要及时地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其蔓延;一般不采用化学方法防治,必须使用农药的情况下,应使用高效基本无毒农药,采用超低量喷雾等方法。要积极采用生物防治的方法,实行综合防治,减少化学农药对周边环境的危害。对农药的使用,仅限于病虫害的防治上,使用总量有限,土壤基本保持天然状态,对水质影响非常轻微。无论从种类选择、使用数量或使用方法上,都将控制在不足以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范围内。&
  二、土壤保护措施&
  (一)避免全面整地,采取局部整地,整地后即时栽植。根据立地类型科学采用穴状整地、鱼鳞坑整地和水平沟整地方式,整地时尽量不破坏周边植被,并设拦水沟埂等水保措施,不会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二)多施有机肥与复合肥,不施无机化肥,选择使用的农药残留物不能超过国家颁布的标准,控制农药的剂量,严禁使用国家已明令禁止的农药。&
  三、基础设施建设影响缓解措施&
  (一)项目施工要减少破土对环境和景观的不良影响,对产生影响的地段,施工结束后,必须采取补救措施,尽量恢复原有自然生态环境。对于产业园区、林产品加工、生物制药、野生动植物加工等有污染排放的项目,建设中应做好垃圾收集、污水处理、粉尘处理、消减噪音等环保设施建设,严禁执行国家相关排放标准。&
  (二)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知识的宣传,使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增强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提高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以减少人为因素对环境的破坏。&
  (三)依据国家和地方标准,科学编制各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严格按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施工,减少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影响。施工结束后应进行现场清理,各类生活垃圾及废弃物统一处理。&
第三节&环境影响评价&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是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的工程建设内容是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国家林业局林业发展“十三五”战略部署,结合自治区林业发展实际而确定。规划的建设内容对自然环境仅在实施建设期间有短期的负面影响,只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取必要的预防、减轻或补救措施,项目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将会实现最小化。规划的实施,可有效增加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和森林碳汇,加大我区在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公约中的贡献率。同时,可提高防风固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和保护农田的功能,对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增加农牧民收入,优化林业产业结构,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实现增绿、增质、增效,和“美丽内蒙古”意义重大。&
  第七章&&保障措施&
  第一节&落实目标责任制&
  各地要充分认识实施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与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生态保护和建设作为改善人民生产、生活、生存条件和促进农牧民增收的战略措施,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要按照中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实行党政领导林业生态建设目标责任制。各地要组织编制好本地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将规划任务逐级分解到各个地区。要明确各级地方政府实施规划的主体责任,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将责任落实到人。各级林业部门要主动作为,当好各级党委政府的参谋,要建立林业生态保护与建设成效评价等制度,将林业建设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使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抓住关键,任务落地,责任到人,确保实效。&
  第二节&健全林业机构队伍&
  加强林业机构队伍建设,提升林业公共管理服务能力,对稳步推进林业生态保护建设适应新常态、实现新发展有着重要意义。要强化各级林业行政管理机构职能,明确基层林业组织的公益属性,解决好身份编制问题,改善基层工作和生活条件,稳定和健全林业基层生产、技术、管理队伍,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技术承包责任制和考核评价等各项规章制度。要强化教育培训,多渠道引进培养高水平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人才,加强林业职业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及知识更新等。加快培训基层一线人才,切实提高基层林业组织从业人员素质和能力。建成与现代林业建设相适应的林业机构队伍,为推进我区林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三节&切实加强依法治林&
  完善林业法治体系,提高林业法治水平,用最严格的制度和最严密的法治为推进林业现代化提供可靠保障。在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等现有法律法规和条例的同时,加强林业重点领域立法,着力完善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的林业法律法规体系,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要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和执法能力及执法水平,加大执法力度。对高发多发、社会敏感度高、影响大的破坏林业资源的案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联合行动”,加大打击力度,提高震慑效果。要在全社会深入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普法宣传将法治精神变成全社会的共同行动,用法治意识构筑全社会保护生态的无形红线。&
  第四节&强化规划实施监督&
  本规划是指导我区林业改革发展、实现未来五年发展蓝图的纲领性文件,各级林业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保障措施。要加强统筹各类林业生态空间规划,做好政策和任务的相互衔接,做到集中发力,重点突破,切实解决生态保护与修复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跟踪分析,建立规划评估机制,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定期公布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和规划目标完成情况。根据国家林业局的林业重点专项规划,组织编制自治区林业重点专项规划,为落实本规划提供支撑和保障。各地林业部门要切实贯彻国家及自治区战略意图,结合地方实际,突出地方特色,做好地方规划与本规划提出的发展战略、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的衔接协调。加强年度计划与本规划的衔接,确保完成本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第五节&拓宽投融资渠道,保证建设资金&
  积极争取国家对我区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投入。同时,各级政府要加大投资力度,把生态保护与建设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创新金融扶持政策,发展绿色金融,释放林业发展潜力,将林业的资源优势转变为发展优势。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开发贷款期和宽限期长、利率优惠、手续简便、服务完善等适应林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完善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建立林权抵押贷款风险保证金制度,降低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建立健全林权抵押物的担保收储平台。完善森林资源资产抵押与交易平台,规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行为,培育林业信托机构,建立公平、透明、高效的林权交易市场。推进实施贴息期限与林业贷款周期相一致、贴息范围与林业发展领域相适应的财政贴息政策,加大贴息投入力度,建立健全财政、林业、金融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的林业贴息贷款协同监管机制。完善森林保险制度,引导保险机构完善投保程序、简化投保手续、降低保险费率,提高森林出险后的理赔效率,推动森林灾害风险区划和评估体系的研究,为逐步实现森林保险费率差异化奠定基础。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国家储备林、国家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沙漠公园、绿道、城郊公园、休闲游憩设施以及林区公共服务设施等领域优先探索实施PPP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时期
森林草原防火规划
二○一六年六月
关于分别编制“十三五”时期森林和草原防火规划的说明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编制“十三五”规划的有关要求,自治区组织编制了“十三五”时期森林草原防火规划,内容包括森林防火规划和草原防火规划两部分。森林防火规划总投资299524万元,其中,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91953万元;草原防火规划总投资101338万元。之所以将森林防火和草原防火在规划中分为两个部分,原因如下:
一、国家主管部门不同
我区是全国的森林和草原大区,全区现有森林面积3.73亿亩,草原面积13.2亿亩,森林、草原防火任务均居全国首位。根据我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实际情况,自治区人民政府设有防火指挥部,统一管理调度指挥全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但国家分别设有森林防火指挥部和草原防火指挥部,森林防火工作由国家林业局主管,草原防火工作由农业部主管,尽管我区森林防火与草原防火紧密关联,互为一体,但在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上,森林防火与草原防火保持着独立的体系。因此,按照各自主管部门的要求,我区需要分别编制森林和草原防火规划上报国家林业局和农业部,而这一规划也是对应于上报国家的规划编制的,如整合为一体,条理反而更加模糊。
二、火险区划不同
根据国家林业局编制的《全国森林防火规划》(年)的有关要求和我区实际情况,我区森林防火规划划定森林火险高危区共计49个旗县级单位;森林火险高风险区共计59个旗县级单位;一般森林火险区共计25旗县级单位。
根据农业部编制的《全国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年)》的有关要求和我区实际情况,我区草原防火规划划定了5个极高火险区盟市: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4个高火险盟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3个中火险盟市: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42个极高火险区旗县,43个高火险区旗县,其他地区为中火险区。
森林和草原火险区划互相交错,且划定标准、布局、重点等均有较大不同,不宜统一编制规划。
&&&&三、建设内容和标准不同
根据国家林业局编制的《全国森林防火规划》(年)的有关要求和我区实际情况,我区森林防火规划的建设内容为森林火险预警监测系统、森林防火通信系统、森林防火信息指挥系统、森林消防专业队伍与装备能力系统、航空护林系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程系统、林火阻隔系统等。
根据农业部编制的《全国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年)》的有关要求和我区实际情况,我区草原规划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自治区、盟市级应急通讯指挥音视频双向传输系统、自治区级草原防火应急通讯视频会议系统建设、盟市级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旗县级草原防火站及省级以上草原自然保护区防火站建设、旗县级草原火情监测建设、边境地区及重点草原防火区防火隔离带工程等。
由于森林防火和草原防火有各自的特点,其建设的主要内容和技术标准均有不同,不宜统一编制规划。
因此,我们分别编制了森林防火和草原防火规划。
特此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时期
森林防火规划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我区地域辽阔,横跨我国东北、华北、西北地区,森林、草原面积大,地形复杂,气候类型多样,同时区域内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引发森林火灾的因素较多,是全国森林火灾多发省区之一。为了加强森林防火,降低火灾损失,改善我区森林防火综合防控能力,按照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国家林业局要求,统一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时期森林防火规划》。
2009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国家林业局正式启动并实施了《全国森林防火中长期发展规划()》,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由国务院审批实施的全国性森林防火规划。遵照国家林业局、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2009年我区编制了《森林防火中长期发展规划()》,在“十二五”期间,严格按照规划,积极开展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队伍装备等建设,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充分论证“十二五”期间森林防火所取得的成果和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编制《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时期森林防火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紧紧围绕“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防火工作方针,树立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理念,按照科学分区、分类施策的建设思路,明确指导思想、规划范围、建设分区、重点布局、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等内容。本《规划》涵盖全区133个有森林防火任务的旗县级单位,重点加强预警监测和信息化建设,推进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标准化建设,推广大型装备和以水灭火技术应用,强化森林航空消防直接灭火能力,开展林火阻隔系统建设,完善科学防火体系,加大依法治火力度,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长效机制,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实现森林防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1章 &森林防火现状分析
  1.1“十二五”防火工作回顾
  1.1.1规划实施情况
&“十二五”期间,全区森林防火累计完成建设投资9.88亿元。除中央财政投资外,各盟市旗县也积极筹措资金,共投资3.01亿元,为今后一个时期森林防火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森林火险预警系统建设
建成了自治区森林火险预警监测平台,完成了191个国家级火险要素监测站建设;建设防火检查站485个;组装完成视频监控系统建设183台(套),修建防火瞭望塔255座,购置瞭望设备1150台(套);购置巡护摩托车625辆等。
(2)防火通信与信息指挥系统建设
升级改造完成了自治区森林防火应急指挥中心、信息网络平台、地理信息系统和视频监控集成系统。组建超短波固定基站379套;购置背负式移动基站199套、超短波车载台971部、海事卫星地面接收设备37套、机载多媒体信息机2套、县级通信车26辆、地市级指挥车38辆,常规通信补充车载台79套、基地台464套。
(3)防扑火队伍能力及装备建设
组建地方专业扑火队伍74支,1775人;半专业扑火队伍307支,8791人。建设专业队营房33665平方米,装备中小型扑火机具93111台(套、个),各种扑火车辆888辆。
(4)防火阻隔系统工程建设
每年开设边境防火隔离带2167公里,林缘、林内等机耕防火带6468公里;修建及维护林区等级公路4270公里,简易防火公路1651公里。
(5)航空消防航站建设
新建完成五岔沟航空护林站、乌兰浩特移动航站,升级改造了海拉尔、红花尔基、扎兰屯、根河、满归等航空护林站,5年间共投放飞机200余架次,年均飞行2600余小时,有效开展了火情巡护、火场运兵和空中灭火等工作。
(6)防火宣传教育、物资储备库建设
购置宣传车37辆、宣教设备92套,设立防火宣传碑(牌)5163个,完成地县级物资储备库建设33座。
  1.1.2主要成效
随着生态建设和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全区森林面积、蓄积持续增长。据自治区第七次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显示,全区森林面积已达到3.73亿亩,居全国第1位,森林覆盖率21.03%;活立木蓄积14.84亿立方米,森林防火任务随之加重。“十二五”期间,全区共发生森林火灾478起(其中:一般火灾207起,较大火灾256起,重大火灾5起,特大火灾1起),受害面积8570公顷,火灾次数、受害面积同比下降19.3%和89%。同时,边境地区共成功堵截扑救蒙古国和俄罗斯火灾236次。
(1)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进一步强化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主的各项责任制度,全区上下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体系。特别是工作重心下移,不断强化基层乡镇苏木、嘎查村主要负责人的责任,防止“神经末稍”麻痹。社会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森林防火职责,发挥行业优势,全力支持森林防火工作。基本形成了政府全面负责,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
(2)防火组织机构得到进一步健全
大力加强防火组织机构建设,健全完善了森林防火组织指挥体系。自治区增设了森林草原防火专职副总指挥,成立了林业灾害应急办公室。全区12个盟市和大兴安岭林管局均设有防火指挥部和办公室,共有防火指挥机构151个,专职人员3100人。其中9个盟市防火办公室为处级建制或实行领导干部高配,部分盟市也增设了防火专职指挥。部分旗(县、市)将防火办公室列入政府组成部门,有的提升为科级建制。各级防火组织机构的不断健全完善,为防火工作稳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3)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稳步推进
多年来,各地根据“建得起、养得住、用得上”的原则,按照“形式多样化、指挥一体化、管理规范化、装备标准化、训练经常化、用兵科学化”的总体要求,加强了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全区已有地方专业、半专业扑火队1182个,30735人;群众义务防扑火队5011个,约12万人。有18个专业机械防火站,与部分国有林场共同承担着机耕防火隔离带开设任务。有海拉尔、扎兰屯、乌兰浩特、五岔沟、根河、满归6个航空护林站和3个移动航站,每年春、夏、秋三季共租赁飞机40余架。基本形成了以地方森林消防队伍为主力军,以武警森林部队为突击队,以航空护林队伍为尖兵,以解放军、武警部队、预备役部队、民兵应急分队、林业职工和群众等为后备力量的火灾扑救体系,整体战斗力得到明显提高。
(4)森林防火规范化建设得到显著加强
根据国务院新修订的《森林防火条例》和我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际,自治区对《内蒙古森林草原防火条例》进行了修订。自治区及各地及时修订完善了《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纳入公共应急预案范畴颁布实施。全区建立了森林防火分级培训制度,层层对防火管理干部和专业人员开展了业务培训,提高了森林防火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组织管理水平。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了《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责任追究办法》,对新形势下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进一步规范,有力地落实了责任,加强了管理,推进了依法治火进程。
(5)科技推广应用不断推进
科学技术已应用到我区森林防火工作各个环节。自治区组建完成了全区森林防火信息管理平台、IP可视电话系统、火场卫星通讯系统、地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火险预警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统一了全区的森林防火报警电话,开通了包括所有盟市、旗县(市、区)、重点防火单位在内的200个用户终端,实现了从卫星监测、热点定位、上传下达、火情分析到指挥决策等各个环节的科学化、信息化、现代化。开展了大型机具灭火、以水灭火、视频监控3项试点工作,启动了航空护林无人机项目,广泛推广应用了先进灭火技术和重型装备建设,扑救火灾的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6)综合防扑火能力得到有效提高
随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不断深入,“以人为本”的防火理念得到了稳步确立,实现了防火观念的认识升华,工作方式灵活转变,工作重点合理转移。在工作程序上,突出“预防为主”。通过强化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营造了良好的防火氛围,有效提升了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责任意识;通过开设防火隔离带等措施,减少了火灾隐患。在工作方式上,注重科学性、时效性。通过合理引导野外生产生活用火,实行“疏堵结合”,全面防范与死看死守并举,火源管理进一步加强;通过定期会商火险形势,制定中短期火险预报,发布高火险警报等,增强了工作针对性;通过卫星监测、航空巡护、塔台了望与地面巡逻相结合的手段,开通森林火警电话,强化为火情监测,实现了火情的早发现、早处置、早扑灭。在扑火理念上,坚持“以人为本”和“专群结合、以专为主”原则,合理制定方案,科学指挥扑救,普及安全扑火和紧急避险知识,加强防护装备配备,努力减少扑火伤亡。
& &1.2主要经验
通过多年的森林防火实践,我区对森林火灾属性的认识不断深化,对森林防火工作规律的认识不断提高,逐步探索出了一条符合我区实际、比较完善的森林防扑火路子。
  1.2.1“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是防火工作的基本方针
森林火灾突发性强、破坏力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一旦蔓延,难以有效控制。搞好森林防火,只有从我区实际出发,从防扑火规律出发,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立足于防,防范与扑救并举,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真正实现火灾的“打早、打小、打了”。
  1.2.2领导重视、社会参与是防火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
我区森林防火工作点多、线长、面广,类型繁多、情况复杂、任务繁重。预防工作的长期性和广泛性,扑救工作的艰巨性和时效性,要求实行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责任制。只有做到“政府全面负责,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积极支持,群众广泛参与”,森林防火的各项措施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1.2.3人员稳定、资金充足是防火工作正常开展的必要条件
森林防火是一项公益性事业,专业性很强,人员、机构和资金是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的必要条件。只有不断完善防火组织机构,保持人员高效稳定,建立长效稳定的投入机制,才能更好地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
  1.2.4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是防火建设的基本原则
我区地域辽阔,各地防火情况差异较大,必须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原则,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将火险隐患高的重点区域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重中之重,以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进行综合治理,才能全面提高预防、扑救能力,做到有备无患。
  1.2.5以专为主、协同作战是扑救火灾的重要保证
只有建立以专业、半专业消防队伍为主力军,以武警森林部队为突击队,以航空护林队伍为尖兵,以军队、民兵、林业职工和群众等为后备力量的火灾扑救体系,实行专群结合,警民协同作战,才能有效实施重兵扑救,快速扑救,提高扑救成效,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损失。
  1.2.6法制完善、依法治火是抓好防火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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