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工伤伤残等级6级伤残退休都享受什么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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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16:32:52 文章来源:
《2016年工伤保险条例关于退休返聘工伤待遇的规定》是有独特网()为你整理收集,如有错误请及时反馈: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那么退休返聘能否获得工伤待遇?下面跟小编来了解一下!  现在社会上退休人员返聘继续从事工作的情况并不少见,由此引发的劳资纠纷却往往比普通劳动纠纷更加复杂,因为退休返聘人员的身份,决定了其权利义务和普通劳动者有所不同。  比如退休返聘人员一旦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能否认定并获得工伤待遇就成了常常引起纠纷的问题。  那么,相关法律对此是否有所规定呢?  多地明确不属工伤  退休返聘人员发生所谓“工伤”,首先其受伤的情形须符合《工伤保险条例》 第14条和第15条规定,此时才会产生是否可认定工伤、用人单位要承担什么责任的问题。  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于这些问题并没有作出具体规定,造成了司法实践中退休返聘人员因工作出现伤害时,容易引发争议。  一种观点是持否定态度,其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 也明确要求工伤认定必须提供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而退休返聘人员和单位存在的是劳务关系,因此是不能做工伤认定的。  较多地区倾向于这一观点,例如 《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21条规定:“工伤认定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二)受伤害人员是用人单位聘用的离退休人员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  《厦门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19条规定:“工伤认定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三)属于用人单位聘用的离退休人员的……”;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解决意见》第14条规定:“退休人员返聘后,在工作中受伤,不适用工伤保险政策。”  《太原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细则》 第14条规定:“工伤认定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二)受伤害人员是用人单位聘用的离退休人员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  可以参照工伤待遇  但是,也有另一种观点认为,退休返聘人员是一种特殊劳动关系,对他们在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和最低工资等方面应参照正式合同制员工待遇执行,最典型的就是上海市,其规定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存在着特殊劳动关系,因工作发生伤害时,可以做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如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 规定:“本市用人单位聘用的退休人员发生事故伤害的,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实施办法》 的规定执行,工伤保险待遇参照 《实施办法》 的规定由聘用单位支付。”  实践中,对于退休返聘者来说,因工作发生伤害时,如果不能认定工伤,是否就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呢?  笔者认为,即使不能做工伤认定,也应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相关待遇。  《国务院法制办对&关于重新进入劳动生产领域的离休人员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请示&的复函》 作出了明确规定,即:关于离退休人员重新就业后发生工伤如何处理的问题,现行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我们认为,应当参照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人事部、科技部、劳动保障部、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国科协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 的通知》 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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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社保查询网
编辑:Arlen
【导读】目前我国工伤保险制度较为完善,工伤保险待遇较高。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必须及时为职员申请工伤认定、工伤鉴定以及申请工伤赔偿即工伤保险待遇。目前我国工伤保险待遇根据伤残等级来确定,不同等级赔偿标准不一样。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六级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6级伤残鉴定标准
目前我国伤残等级主要分为十个等级,其中一级最重,十级最轻。其主要依据国家颁布实施的《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进行鉴定。6级伤残鉴定标准请参考《》。
6级伤残赔偿标准
根据我国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待遇,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保持劳动关系: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60%。
解除劳动关系: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赔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备注】:
1、六级工伤职员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由单位安排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放伤残津贴。
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伤残津贴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5、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给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六级工伤职员缴纳社保费用。
【部分城市六级工伤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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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行娄底六级伤残能赔偿多少钱?在不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前提下。
【回复】:娄底六级工伤职员在与单位保持劳动关系前提下可以获得16个月本人工资的伤残补助金。同时接受用人单位安排工作。如难以安排工作的,由单位按照本人工资的60%按月发放伤残津贴。详情咨询。
二、六级伤残津贴发放标准是多少?发放基数是什么?有什么规定?
【回复】:六级伤残津贴发放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0%,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如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广州某单位职员,不幸遭遇工伤事故,被鉴定为6级伤残。不知能获得哪些补偿?如何申领?版权声明:《六级伤残_六级工伤赔偿标准》未经同意不得转载,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转载注明:/gongshangbaoxian/13515.html上一篇: 下一篇: "六级工伤赔偿标准"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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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老工伤人员,坚定六级,但每到退休年龄,待遇如何
我是老工伤人员,鉴定六级,但每到退休年龄,待遇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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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按《条例》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时本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4个月至8个月工资,其中:五级44个月,六级38个月,七级26个月,八级20个月,九级14个月,十级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时本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2个月至4个月工资,其中:五级22个月,六级16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8个月,九级6个月,十级4个月。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需要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的,按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伤残辅助器具的安装配置费用。  工伤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人事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每减少1年递减百分之二十的标准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规定标准的百分之十支付。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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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赔偿,详情建议来电咨询,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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