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开票道路划线,开票选什么行业类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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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发票实务问题50问1.企业一直在国税申报增值税,在地税申报营业税,营改增后税控设备需要重新发行吗?答:如您已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增值税发票,不需要更换税控设备。若您是原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未纳入升级版,在变更为一般纳税人后,需更换为升级版税控设备。2.金融商品转让业务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规定,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企业选择简易计税办法时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答:除另有规定外的,选择简易计税办法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4.网上办理发票审批中要求录入法人身份证号码而法人是外国人的,怎样录入身份证号?答:录入法人的护照号码。5.营改增后,个人出租房屋还可以去地税代开发票吗?答: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的规定,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6.跨区县提供建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能否在劳务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答: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7.营改增之后,旅游业开具发票有什么特殊规定?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的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8.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营改增之前已经申报了营业税但是没有开具发票,营改增之后有什么处理办法?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其日前收取并已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的预收款,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9.全面营改增后,其他个人发生应税项目是否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局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通知》(税总函〔号)的规定,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出租不动产,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后可以向地税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述情况之外的,其他个人不能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0.营改增后个体工商户可申请使用什么发票?份数和限额有什么要求?答: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申领有关事项的公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2号)规定: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初次申领《增值税普通发票》,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一万元,最高持票数量50份。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可申领总面额不超过三万元的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11.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可申请使用什么发票?份数和限额有什么要求?答: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申领有关事项的公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2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包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初次申领普通发票,应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下列组合中自行选择本单位适用的发票票种:1.增值税普通发票: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一万元,最高持票数量50份。2.增值税普通发票: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十万元,最高持票数量25份。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十万元,最高持票数量25份。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总面额不超过三万元。12.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可申请使用什么发票?份数和限额有什么要求?答: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申领有关事项的公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2号)规定:税务机关根据增值税纳税人的申请,核定其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票种、数量。税务机关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请,审批(包含初次和变更)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限额。1.增值税普通发票: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十万元,最高持票数量50份。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依纳税人申请确定,最高持票数量50份。13.营改增中的哪些情况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答: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的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二)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三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二)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理的。三、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四、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的规定,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五、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六、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七、提供旅游服务,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对外支付旅游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八、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九、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14.营改增后国税部门是否有定额发票提供?答:有。《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继续使用。15.北京市昌平区的企业在顺义区内跨区县提供建筑劳务,之前已经在地税局代开了部分发票,剩余部分业务需要在之后开具发票,纳税人咨询,到时候应该到国税还是地税开具发票?答:日之后提供建筑服务,应使用国税发票。16.健身场所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答:一般纳税人提供健身服务,不能为消费者个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情况可以按规定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17.2016年5月1日之后,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是否还能使用?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的规定,自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向试点纳税人发放发票。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日,特殊情况经省国税局确定,可适当延长使用期限,最迟不超过日。18.跨区县提供建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包含其他个人),能否在劳务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答: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19.2016年5月1号之后,医院提供医疗服务可以直接为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答:营改增后,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如果医院选择适用免税政策,则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0.我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每年只有房屋租赁一项业务,开票量小,国税部门是否可以办理代开房租发票业务?答:纳税人确实开票量小的,税务机关可以为其代开发票。21.发生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受让方为法人企业,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的规定,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2.生活服务业纳税人使用新系统开具发票时找不到商品编码,是什么原因?如何处理?答:正常联网情况下,开票系统会自动升级或者提示强制升级。如果在开票系统中无法查找到新编码,请连接互联网按照系统提示升级开票软件。23.2016年5月1号以后发现原来开具的营业税发票有误,如何处理?答:如果纳税人还有剩余的地税发票,可以自行开具负数发票;如果已经没有地税发票了,可以在收回地税发票全部联次并作废后,再重新开具一张正确的增值税普通发票。24.个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普通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为其代开发票吗?需要什么资料?答: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提供以下资料:(1)《代开发票申请表》。(2)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3)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4)《代开普通发票付款方书面确认证明》。25.建筑分包项目,总包方和分包方分别如何开具发票?答:分包方就所承包项目向总包方开票,总包方按规定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26.若营改增企业既有营业税发票又有增值税发票,发生增值税业务,还能否开具营业税发票?答:在国税机关已领用发票的纳税人,地税机关已发放的发票应缴销。27.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偶然发生一笔业务,金额超过500万,可否去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还是需要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再领票自开?答:可以代开。28.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在机构所在地的不动产,是在不动产所在地代开,还是由纳税人自行开具发票?答: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在机构所在地的不动产,由纳税人自行开具发票。29.建筑业分包,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可以差额的分包款能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答:可以。30.原纯地税户,营改增后登记为增值税一般人,可否选择在国税机关代开发票,不买税控机具?答:不可以。需要在主管国税机关核定增值税发票后自行开具发票。同时,根据《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文件规定:增值税纳税人日(含)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31.企业提供旅游服务,适用差额征税,开票时能否就差额部分全额开具增普票,其他金额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答:可以。32.旅游行业,已经差额开票,是否还可以针对已经差额的部分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答:不可以。33.营改增之前开具了购房人为A的地税发票,营改增后因为购房资格问题,需要重新开具购房人为B的发票,这种情况能否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答:纳税人日前已经开具的地税发票在5月1日之后需要退票的,不得再开具地税发票。纳税人应先将需要退票的发票全联次收齐,对于需要重现开票的,税务机关对新开票税额和原开票税额进行清算,多退少补。已缴纳营业税的部分可开具零税率增值税普通发票。34.公司替员工购买商业保险,由公司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是否可以给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免税收入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除此之外其他类型的保险费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5.适用于简易计税方式的一般纳税人可否为购货方开具征收率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答:财税〔2016〕36号文中的简易计税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6.北京市以外纳税人在本市范围内提供建筑服务应当预缴的增值税税款,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在哪个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发票?答:务应当预缴的增值税税款,统一由北京市西城区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入库。其中,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北京市西城区国家税务局按照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申请代开增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北京市以外纳税人在本市提供建筑服务预缴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笫9号)规定,北京市以外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在本市范围内提供建筑服值税发票。37.企业经营地址和注册地址不一致,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如何开具?答:应按照税务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上的地址开具。38.营改增后,哪些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地区开展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4号)的规定,试点范围限于全国91个城市(名单见该文件附件)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试点纳税人)。试点纳税人提供住宿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试点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仍须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39.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是否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答:不可以。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40.企业从街道、居委会等无税务登记的单位租入土地,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出租方是否可以到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答:纳税人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向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得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1.其他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3万以下,是否可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答:可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缴纳税款。其他个人出租房屋给个人用于消费,不可代开专票。42.企业与商场签订协议,消费者使用企业的卡在商场购买货物可以享受一定的折扣,最终由企业将这部分折扣的费用补给商场,商场是否可以给企业开专票?答:折扣部分的费用,商场可以给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43.营改增后,纳税人临时发生出租不动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等业务,该项业务不在其经营范围之内,纳税人是否可以直接自行开具发票?如果可以自行开具,开票系统中没有相应的税率可以选择,应该如何处理?答:营改增后,纳税人临时发生超出经营范围的出租不动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等业务,符合自行开具条件的,可以直接自行开具发票。如开票系统中没有相应税率或者征收率可以选择,可通过税务机关临时增加相应税目。44.购货方企业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前未认证,销货方企业提供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给购货方办理认证,但是销货方在开出这张增值税专用发票至购货方丢失该发票期间办理了三证合一,税号有变化,销货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是否还可以认证?若不可以,如何处理?答:上述情况下,销货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可以认证。45.保险公司为很多辆车上车险,汇总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下附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清单。税率在清单上面显示,发票上的金额和税额是正确的,税率的栏次为空白。请问这样的发票合法有效吗?答:如果清单上开具的是不同税率的事项,发票票面栏次会出现空白的情况。46.一般纳税人销售不动产,按照简易计税方法,在开具发票时系统提示选择“是否享受税收优惠”,请问该种情况如何勾选?答:勾选“是”享受税收优惠。47.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文件规定,保险公司扣缴增值税,可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按月还是按季开票?答:保险公司是按月申请汇总代开发票。(保险公司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除外)48.&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开具增值税发票,车船税是不是凭备注栏内容入账?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1号)规定:“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该增值税发票可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及滞纳金的会计核算原始凭证。”因此,纳税人取得的该发票可以正常入账。49.税控系统升级之后,纳税人可自行开具红字发票。如果纳税人申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有误,怎么处理?答:使用升级版税控器的纳税人如果申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有误,应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1.填错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未上传的,可直接在开票系统中作废,无需到大厅处理;2.填错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已上传成功的,应凭纸质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加盖公章)、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撤销。50.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机关应该给纳税人几联?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号)第十三条的规定,为增值税纳税人代开的专用发票应统一使用六联专用发票,第五联代开发票岗位留存,以备发票的扫描补录,第六联交税款征收岗位,用于代开发票税额与征收税款的定期核对,其他联次交增值税纳税人。营改增税目及范围、征不征税70问1.本次营改增涉及哪些范围?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具体内容参考附件1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相关规定。2.企业在营改增之前将房屋用于出租,营改增之后合同还未执行到期,营改增之后取得的租金收入应该缴纳什么税?答:纳税义务发生在营改增之后的租金收入,应该缴纳增值税。3.怎么判断某项增值税业务发生在境内还是境外?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十二条规定,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一)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二)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三)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三条规定,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三)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4.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怎么计算缴纳增值税?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规定,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5.如何理解不动产租赁中“取得”的概念?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适用本办法。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纳税人提供道路通行服务不适用本办法。6.全面营改增之后,为企业提供保安服务按照什么项目缴纳增值税?答:应按商务辅助服务缴纳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的规定,商务辅助服务,包括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安全保护服务。其中,安全保护服务,是指提供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等的业务活动。包括场所住宅保安、特种保安、安全系统监控以及其他安保服务。7.保险代理业务,属于保险服务还是属于经纪代理服务?答:属于经纪代理服务。8.生活服务具体指的是什么?答: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9.某企业为建材城,主要业务为出租摊位,该笔业务是按照出租不动产经营租赁征收还是按照生活服务业征收?答:企业应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缴纳增值税。10.2012年1月签订的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结束月为2021年1月,按照106号文这个部分我们应该继续按营业税执行,全面营改增之后应该怎么处理?答:区分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还是不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有形动产的可选择按照“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也可按照贷款服务缴税;不动产的按照贷款服务缴税。11.出租土地使用权按什么项目缴纳增值税?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的规定,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12.明星代言,若只约定使用明星的肖像权属于广告服务还是属于转让其他无形资产-肖像权转让?答:对明星个人而言属于转让其他无形资产-肖像权转让。13.营改增后,提供杀虫灭蟑服务,应按什么项目征收增值税?答:应按居民日常服务。14.酒店式公寓按月或按季向客户提供住宿服务,同时提供客房服务,按住宿服务还是不动产租赁服务征收增值税?答:提供住宿服务的同时提供客房服务。按住宿服务征收增值税。15.酒店租给他人用作注册公司,此类收入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是按住宿服务还是按不动产租赁?答:提供客房服务按照住宿业,不提供住宿服务按不动产租赁。16.酒店长期为某公司高管包住,并且合同约定有线电视费等自付,此类业务收入归入住宿服务还是不动产租赁?答:提供客房服务按照住宿业,不提供住宿服务按不动产租赁。17.酒店的会议室出租给其他公司开展会议使用,按会议展览服务还是按不动产租赁?答:提供会议服务按照会议展览服务,不提供会议服务按不动产租赁。18.汽车抛锚后,拖车救援服务属于交通运输业还是生活服务业?答:属于生活服务业中的其他生活服务。19.贷款业务不收取利息(无息贷款)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因此,除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情形外,无息贷款需要缴纳增值税。20.航空积分换里程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答:视同销售,需要缴纳增值税。21.不征收增值税项目包括哪些?答: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下列项目不征收增值税:(1)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2)存款利息。(3)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4)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5)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22.出租燃气管道是按照有形动产租赁还是按照不动产租赁缴纳增值税?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的规定,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因此,出租燃气管道应按照不动产租赁缴纳增值税。23.物业公司为业主提供暖气卸水、电压增容服务,单独收取费用,适用什么税目?答:按照物业管理服务缴纳增值税。24.房地产企业只负责拆迁、平整土地,是否按建筑业征税?答:是的。属于建筑业--其他建筑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的规定,其他建筑服务,是指上列工程作业之外的各种工程作业服务,如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建筑物平移、搭脚手架、爆破、矿山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等工程作业。25.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照什么税目缴纳增值税?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的规定,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照陆路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26.纳税人从事一级土地开发取得的收入,按什么税目缴纳增值税?答:纳税人从事一级土地开发取得的收入,按照提供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27.个人股东无偿借款给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答:不需要。28.代驾按照什么税目缴纳增值税?答:按照其他生活服务缴纳增值税。29.物业收取的门禁卡工本费,按什么项目缴纳增值税?答:应按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30.企业的房产被拆迁,获得了另一处的房产补偿和一部分现金补偿,被拆迁企业是不是要把作为补偿的房屋作价加上取得的现金补偿收入按销售不动产来缴纳增值税?被拆迁企业获得的补偿房屋对应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答:取得的拆迁补偿款(现金补偿和房屋补偿)按照转让不动产缴纳增值税。取得的补偿房屋若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31.网吧按什么税目缴纳增值税?答:按照其他生活服务缴纳增值税。32.境外单位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是否需要缴税?如何缴?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33.提供滑雪服务按什么税目征收增值税?答:文化体育服务。34.酒店因为损坏商品支付的赔偿款,需要交纳增值税吗?按什么税目缴纳?答: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35.文化公司在网上代售名家字画,购买方要求全额开具发票,请问如何开具?该企业如何计算税款?答:按照销售货物开具发票,缴纳增值税。36.翻译服务和市场调查服务应按照什么征收增值税?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翻译服务和市场调查服务按照咨询服务缴纳增值税。37.一般纳税人将外购的礼品无偿赠送给客户,是否需要视同销售?能否抵扣进项?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增值税上视同销售,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38.货物运输代理和代理报关属于物流辅助服务吗?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货物运输代理和代理报关不属于物流辅助服务,应按照经纪代理服务征税。39.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按何税目缴纳增值税?答: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按照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40.典当行的赎金收入是否应缴纳增值税?如需缴纳,按什么税目缴纳?是否可以适用差额征税政策?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典当提供的服务属于贷款服务,应就其取得的利息收入缴纳增值税。41.如果针对日以前发生的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在日后,租赁公司之间发生了租赁业务资产的交易,B租赁公司购买了A租赁公司的一笔以往的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原始租赁关系转移,B公司成为出租人,并取得租赁物所有权,那么B租赁公司和该业务的承租人,能否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和抵扣进项税?答:对日以前发生的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承租人、出租人、租赁标的等要素发生变化的,应当视为一项新的业务,应依据财税〔2016〕3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按照金融服务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并且承租方取得相关进项税不能抵扣。42.财税〔文件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营改增后上述情形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答:需要缴纳增值税。43.代客泊车服务应按什么项目缴纳增值税?答:按照其他生活服务缴纳增值税。44.提供道路划线服务,哪个税目缴纳增值税?答:属于市政市容,按照居民日常服务。45.酒店实行积分奖励制度,客人每消费一元积一分,当积分达到一定的数额,可以兑换相应房型,免费住一晚。积分赠送的服务是否应缴纳增值税?答:应缴纳增值税。46.企业办活动,请了甲公司搭建活动所用帐篷,其中原材料都由甲公司提供,活动结束后,甲公司收回帐篷。企业支付费用时,甲公司的人工劳务费和原材料费用,分别按照什么项目计税?如果合在一起计算,按照什么项目计税?答:属于有形动产租赁。47.酒店旅馆在房间内为顾客提供的食品饮料、计生用品等单独计价的物品,按照什么项目缴纳增值税?答:按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48.酒店出租会议室,并提供会议用设备、服务员盯会服务、茶水服务等,按照什么项目缴纳增值税?答:提供会议服务的,按照会议展览服务缴纳增值税。49.营改增之前在地税领用的停车收费定额发票,领票时已按3%的税率缴纳过营业税,过渡期内如继续使用这些定额发票,在国税是否还需要申报缴纳增值税?如果需要,适用税率和计税方法是什么?答:需要缴纳增值税,应按不动产经营租赁缴纳增值税。50.出租气模场馆给其他公司做活动场所,此项收入按何种税目缴税?(气模场馆,即由充气模型形成的场地。)答:有形动产经营租赁。51.公园内为游客提供的游船服务,按照什么税目缴纳增值税?答:文化体育业。52.不从事电梯生产、销售,只从事电梯保养和维修的专业公司对安装运行后的电梯进行的保养、维修取得的收入,按什么项目缴纳增值税?答:纳税人对电梯进行保养维护,按照建筑业缴纳增值税。53.园林养护中的浇水、施肥、杀虫服务,如放弃免税,应按什么税目税率缴纳增值税?答:其他生活服务。54.本公司是一家零售销售企业,公司推出会员卡,会员卡是需付费购买,顾客凭会员卡购买商品可享受优惠价。公司的这笔会员卡收入,按照什么税目缴纳增值税?答:会员权的收入,应按照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缴纳增值税。55.从事高速公路收费的纳税人收取的道路围栏毁损赔偿金是否征收增值税?答:征收增值税。56.文印店的打印、复印按照哪个税目征收增值税?答:按照其他生活服务征收增值税。57.烹饪服务,按照什么税目缴纳增值税?答:均按照其他生活服务征收增值税。58.购进话费充值卡后加价销售,按什么税目税率缴纳增值税?答:企业购进话费充值卡后加价销售,按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59.客人在境内报名出国旅游,旅行社向客人提供的服务,包括向客人提供国际机票、境外酒店、境外交通、境外景点等服务,并安排员工在境外全程为客人提供以上服务的陪同,是否属于“在境外提供的旅游服务”?答:属于“在境外提供的旅游服务”。60.纳税人是高速公路管理企业,客户通过ETC缴费后由交通部ETC拆分中心统一将收费分配给各高速公路企业。现存在如下情况:如果车辆3月份通行,该数据交通部ETC拆分中心在5月份才能向各路段的高速公路企业下发ETC拆分数据信息,随后该企业才会收到款项。纳税人咨询针对这笔款项,是征收增值税还是营业税?答:根据现行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应缴纳增值税。61.出版社为投稿人的论文提供的校对服务按什么项目征收增值税?(该收费独立于版面费)答:按照鉴证咨询服务。62.为大专院校、中小学校的学生提供军训服务,收取军训费,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按照什么税目缴纳?答:可以免征增值税。63.纳税人经营一家网站,出售电子资料,此资料是纳税人用调研获得的企业案例,在网上提供一些方案。请问该业务应按照什么税目缴纳增值税?答:按照咨询服务缴纳增值税。64.商场从电影院购进电影票赠送给顾客,是否视同销售?若视同销售,是否可以按照电影放映服务简易征收?若不能简易征收,应按什么税目缴纳增值税?答:因顾客在商场的消费行为而赠予的外购电影票,不视同销售。65.商场从购进餐饮票赠送给顾客,是否视同销售?适用税率多少?答:因顾客在商场的消费行为而赠予的外购餐饮票,不视同销售。66.建筑行业纳税人为分包方,对于建筑业的老项目选择简易计税办法,签订的分包合同包括建筑服务和加工服务,(加工服务:购进钢材等原材料,下料,切割,焊接,形成有限支撑的小建筑构件),此项建筑分包合同,建筑服务和加工服务,是否属于混合销售,按照建筑服务一并缴纳增值税?还是按兼营分别核算?若分别核算,17%的加工款项是否可以作为分包款项扣除?答:上述情况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67.速记服务应按什么税目缴纳增值税?答:速记服务应按照提供鉴证咨询服务缴纳增值税。68.对大型设备的清洗按照什么税目缴纳增值税?对建筑物的清洗按照什么税目缴纳增值税?答:其他现代服务。69.铁路钢轨焊接,是将铺设铁路线路上的钢轨焊接起来,由原来的短轨变成无缝线路,用于铁路工程建设部门铺设线路工程使用。我单位有一个铁道部批准的焊轨厂,专门进行钢轨焊接业务的。请问:该项焊轨业务适用税率应当是多少?(原营业税是按照建筑业缴纳)答:该项焊轨服务按照提供建筑业服务缴纳税款。70.销售产品售后提供免费维修服务,需要缴纳增值税吗?答:公司的产品在保修期内出现问题,进行免费维修消耗的材料或免费更换的配件,属于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的不得抵扣的情形,不需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关于视同销售的规定,保修期内免费保修业务作为销售合同的一部分,有关收入实际已经在销售时获得,该公司已就销售额缴纳了税款,免费保修时无需再缴纳增值税,维修领用零件也不需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来源:纳税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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