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套房子,婚后房产证写单独所有上注明我单独所有,这次想把房子卖了,签合同时是我妻子一个人签字的,合同有效吗?

房产证单独所有过户时还需要卖方妻子签字吗_百度知道
房产证单独所有过户时还需要卖方妻子签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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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需出具证明后自己办理  婚后买的房产即使房产证是单独所有,过户时需要卖方妻子签字;若婚前购买、妻子也是是是共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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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购有一套房产,房产证上只有我一个人名字,而且单独所有,在不动产证下来后我们协议离婚了还需要办析产手续吗?
房产纠纷:房地产纠纷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之间及他们相互之间基于房屋和土地的权利义务所发生的争议。具体而言,是指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和使用权等权益的争议。军队房产:军队房产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所有的房产。包括由国家划拨的房产、利用军费开支或军队自筹资金购建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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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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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想咨询一下关于婚内两套房产的问题。我和我老公结婚后,我继承了一套我姥姥的房子,具体方式是我从我妈和我小姨处购买(她们二人是共同卖方),签了购房合同,房产证上现在只我一人名字,但我理解是属于婚后共同财产。此外,我目前准备再购置一套房产,我的名字,首付是我父母交的,贷款也是我父母和我共同偿还。如果我希望上述两套房产,均为我单独所有,我老公放弃关于两套房产的所有权益。应该怎么做?在我老公认可的前提下,是否可以我们夫妻二人私下签署一个协议,是否需要公证?并且,这是否是最便捷的处理方式?
写约定协议,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两套房产归您个人单独所有,不作为!无论离婚与否,男方无权分割!
2002爷爷奶奶去世后留下两套房产,有口头遗嘱说其中一套留给长子(我父亲),另一套留给长孙(本人),当时我父亲兄弟姐妹四人共同签署了一份协议,按奶奶的遗愿将楼下过户给我父亲,楼上过户给我。协议没有公正,没有证明人,只有他们四人的签字。后来由于政策问题只过户了一套房子给我父亲,另一套依旧是奶奶名下。现在房产可能面临拆迁,我父亲找他们过户第二套房产,对方不配合,表示想要分房,请问从法律从角度上这套奶奶名下房产归谁所有呢?
你好,你奶奶的合法可以要求按照遗产进行分割,因当时只有且未过户。
父母在我结婚前离婚了离婚协议书上写着把两套房子转我一套是国有土地的有三证一套是农村宅基地的只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我结婚前没有把两套房子转过来现在我结婚了我老婆要跟我闹离婚(现在还没离婚)同时由于其他原因我得把父母离婚协议书上的房子转到我名下,是在我婚内转的请问我老婆想离婚的时候这两套房子跟她有没有关系
如果可以证明这是你父母赠与给你个人!那就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和你妻子无关!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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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只写夫妻一方名字 财产归属隐患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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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是我单独所有,现在房子要卖,买房人要做银行贷款,需要我们夫妻两都去银行签字吗??? 请说详细
有说需要去的,有说不需要的,到底谁的答案对啊
提示借贷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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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用去啦,房产证上谁的名字就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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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两人都要当场签字。除非她写个委托书,亲自去公证处公证。
当然不用去啦,房产证上谁的名字就谁去 同意此观点! 过户都得去!
肯定都需要去的!如果银行要求严格,连你们的户口本
结婚证都需要的!
必须都去,除非她写个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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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产权证为一方单独所有啊,另一方有权将房子转让吗?
1、婚前取得产权证的。&《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所以,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2、婚后取得产权证的&还是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产权证虽然是物权凭证,但并不意味婚后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关键看出资情况,既夫妻一方在婚前是否已付清全部房款,既对房屋权利是在婚前取得的。&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这涉及夫妻一方用婚前个人积蓄或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的归属问题,由于这只是原有财产价值存在形态发生了变化,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既所谓“万变不离其宗”,故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现实生活中主要集中在房改房等带有福利政策性质的房屋上,这些房屋的取得往往是由一方婚前承租或与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所花费的费用要远远低于房屋的市场价值。而且当初分得房屋的情况又有许多具体情况,使得处理此类房屋争议相当棘手,而产权证往往由单位直接办在本单位职工名下,这在我国是比较普遍的现象,以前争议较大,现在有了明确的“说法”。按《婚姻法》的基本原理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这一类的房屋还是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且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分割时应按房屋的市场价(评估价)计算,而不是按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取得房屋的一方要支付对方半价。如果涉及贷款,要先将贷款部分减去。比如,一套房子购买价是50万元,首付15万元,贷款35万元,现值60万元(评估价),未还贷款30万元。按以下公式分割,60万元的现值减去30万元贷款等于30万元,30万元为可分割部分,每人可分得15万元。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屋的一方付给另一方15万元,取得房屋的一方单独偿还剩余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买,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既根据出资情况,要将财产来源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既用婚后共同财产还贷的,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明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至于产权证是在婚前取得或婚前取得,还是按上述情形认定。&父母出资给子女购买的房屋,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明。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债权人另案起诉。&(七)产权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或者父母的名字。实践中,法院一般采取如下措施:(1)对该房屋的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产权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这是在现实生活中较普遍的现象,特别在都市里,完全由一方出资购房,压力很大,通常由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在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时,由于婚前双方感情觉得好或出于原因,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另一方没有写进去。结婚后因感情破裂离婚,此时,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认为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具体分以下两种情形:&1、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且付清全部房款的。&如果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自己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的话,那么,另一方的权益是得不到法院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一方真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但未付清全部房款的(有贷款)。&同上。此情形争议的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的部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的,务必要在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上写上双方的名字,这才是双方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促进感情和避免争议的不变法则。&对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对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没有争议,且又能协商一致的,人民法院还是可以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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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已有二人的名字的&离婚后也是二人共有财产&至于怎么分&就看共有比例是多少了&如果产权证上写的是共同共有&那就是五五开&如果婚前房产是一方的名字&那么婚后加名另一方&也按上述原则执行&但如果对方抵死不加名&那按照现行婚姻法司法解释&离婚后这套房子是有名字的一方&另一方能出具首付款证明(就是银行开具了)或者共同还款证明的&产权一方只需要进行货币补偿即可&但是房产的所有权没有争议
夫妻离婚了,在处理离婚房屋产权时,判断产权方归属的标准有以下几点:&⒈婚前已取得产权证的房产&房屋产权应归一方。即使婚后用共同财产支付部分购房款,只是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有权就这部分支付的购房款要求分割或获得补偿。&⒉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产&一方婚前购买,房款缴清,但产权证未办理完毕的,一般认定系一方财产。&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并缴纳部分房款,部分房款系婚后缴纳,在离婚时,房产证仍未办理完毕。此种情况,以房产物权期待权归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缴纳的房款属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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