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时代到来,P2P理财会理财哪个更安全收益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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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监管时代到来 仍面临四大未解之谜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岳品瑜 刘双霞
摘要:尽管P2P监管时代到来,但P2P平台还面临一系列现实性问题,又将如何应对?
在P2P平台野蛮生长近三年后,赶在2015年倒数第四天,P2P行业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终于面世。虽然该征求意见稿已经明确了P2P平台的定位以及“负面清单”,但是平台还是面临本息保障如何打破、线下模式可否持续、一站式理财是否破灭、存管只能在银行等一系列问题,面对这些现实性问题,平台又将怎么应对?
如何打破“本息保障”?
P2P行业的“紧箍咒”《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出炉,再次明确了P2P平台的信息中介定位。“不得向投资人承诺保本保息”也是《办法》中的“红线”之一。
对于《办法》中要求的“去担保化”,有行业研究院表示执行方面可能还存又不确定性,平台能否向客户收取风险准备金,并用风险准备金赔付投资人的本息损失?而如果应赔付金额超过风险准备金,则可能无法保本保息。
事实上,本息保障是网贷行业普遍存在的现象。目前,平台多引入第三方担保或采用风险备付金制度。网贷之家首席分析师马骏表示,新的监管细则并没有明确指出风险准备金形式不可行,但还需要进一步观察后续执行。麻袋理财研究院建议可以采用风险备用金模式。从目前行业发展需要上看,这是较好的担保方式。但风险备用金所有权难以确定,平台依然有自担保嫌疑,建议细则上可以给予认可。
北京商报记者在一些投资者论坛里发现,不少投资者表示,如果P2P平台不能提供本息保障,会选择撤离资金。一位投资者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直言,自己之所以投资一些有实力、有背景的平台,就是看中了平台的兜底实力。一旦出现坏账,平台具有较强的垫付能力。
P2P平台如果不再提供本息保障,势必会造成投资人的大量流失。对此,马骏认为,投资人流失是意料之中的,这对平台的风险识别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马骏进一步补充道,我国征信体系不完善,纯粹借鉴美国模式,做个人信用贷款的业务会让散户投资人产生很大损失,在中国普遍刚性兑付的环境未打破的情况下,网贷平台自然就变成了信用中介,但现在的定位是信息中介。监管层不希望P2P平台变成类银行机构,P2P平台如果承担过多风险,最终会产生系统性风险,一旦控制不好就会演变成新的危机。
“一站式理财梦”是否破灭?
《办法》中“发售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和“与其他机构投资、代理销售、推介、经纪等业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绑、代理”这两项禁止行为,对于已经转型综合理财平台或正抱着“一站式理财梦”的平台来讲,都是一个噩耗。而这类业务还能否开展?将会以怎样的形式存在?
近两年,随着P2P平台产品单一,同质化现象严重,不少平台转型为综合理财平台。如积木盒子转型为基金、股票等全球一站式理财平台;人人贷推出包含基金等多类理财产品;陆金所则推出“人民公社”,转行做P2P行业的天猫。也有不少平台正摩拳擦掌,准备在综合理财领域一展拳脚。
理财范CEO申磊表示,这两项禁止要求相当于绑住了网贷平台综合化发展的手脚。如果这些禁止性规定通过,涉及这些业务的网贷平台势必受到影响,暂行办法留下了18个月的过渡性,在此期间行业在业务方面的调整将十分明显。
中国政法大学金融创新与互联网金融法制研究中心主任李爱君分析道,此规定的立法目的是在隔离传统金融机构与网络借贷平台的风险传递效应,以免传统金融机构通过与网络借贷平台的合作规避法律和监管。而对于仍抱着一站式理财梦想的P2P公司,有业内人士认为,如果要继续完成一站式理财,可能需要申请相应的销售资质牌照。分析人士称,即使平台拿到相应的牌照,《办法》有更名要求,平台今后都要对网贷业务和非网贷业务进行拆分。
对于一站式理财的具体操作,马骏提出,平台可以通过子公司和网站跳转的形式来进行。而一些P2P平台把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作为质押品,以借贷的方式帮助持有人变现的模式,现在没有明文规定,但不排除以后会进行约束。如果监管层要约束这种做法,可能由相关产品所属的监管部门来约束,如由保监会来约束保单质押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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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都没有公信力 没有本息保障承诺 你让我们相信谁去
平台存在道德风险
只要平台在政策监管下,能提供安全的信息供我们投资者选择,就是好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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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启动驾考制度改革,明年上半年试点,2017年总结经验,2018年全面完成改革 今后拿驾照可自学直考
综合新华社北京12月10日电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对我国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进行改革。明确指出2016年上半年,启动重大事项改革试点;2017年,总结试点经验,深入推进;2018年,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自学直考仅限小型汽车 意见提出“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一句话就砸了驾校们的“铁饭碗”。具体来说,就是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 意见也明确,自学驾驶所用自备车辆,不得用于经营性的驾驶学习活动。自学人员上道路学习驾驶前应到公安机关免费领取学车专用标识和学习驾驶证明。 公安部交管局负责人介绍,将先期选择一些交通环境较好、管理水平高的地市开展试点。自学直考车型仅限于小型汽车,车辆必须加装辅助制动等安全装置。随车指导人员必须具备一定年限的安全守法驾驶经历。 驾校计时培训计时收费 意见提出,改变驾驶培训机构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的模式,推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服务措施。实行学员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自主选择缴费方式。试点学员分科目、跨驾驶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同时,驾照考试实行自主报考。建立统一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方式,考生完成培训后可按规定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改变完全由驾驶培训机构包办报考的做法,保障考生选择权。考试费在约考确定后收取,提供网上支付、银行代收等多种支付方式,考生可分科目或一次性全部缴纳考试费。 从自学到自主报考,驾照从培训到考试均由驾校“包办”的现状即将成为历史,其中的寻租空间也有望得到极大压缩。 科目二科目三一天考完 过来人都知道,由于驾考分为好几个科目,全部考下来往往需要来回跑个三四回。为减少考生往返次数,意见提出逐步推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调整小型汽车夜间考试方式,可在日间采用模拟夜间灯光考试形式进行。 意见还说,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考生要求当天参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的,应当予以安排。所有科目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后,应当在当日向考生发放机动车驾驶证。 担心环境不熟影响考试发挥?驾考将实行考场开放。公布场地设施布局、考试流程和路线,允许考生考前免费进入考场熟悉环境。 残疾人驾车条件将放宽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提出,凡是驾驶人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负主要以上责任的,倒查考试发证过程。 意见还提出,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的起始年龄将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 此外,社会各界广泛呼吁的残疾人驾车条件也将放宽。意见提出研究制定单眼视力障碍人员驾车视力检测标准、上肢残疾人驾车加装辅助装置等规定,适时放宽单眼视力障碍群体、上肢残疾人申请小型汽车驾驶证的条件。制定残疾人驾驶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鼓励有条件的驾驶培训机构开展残疾人驾驶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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