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购房 子女公积金给付的购房首付.子女离婚父母购房 子女公积金能要回首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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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男方父母出的首付如果双方离婚父母可以拿回首付款吗?需要留什么证据?
男方父母需要保留什么证据?才能拿回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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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不可以拿回首付因为在婚内父母出资购房属于赠与行为当事人可以考虑,基于父母的赠与而确定该部分首付比例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拿回首付,要考虑是否属于父母与子女的借贷,但须有证据
,父母可以依据出资证明取回首付款
男方父母可以将首付款以借款的形式体现出来,这样如果子女离婚,父母可以要求他们偿还首付款,法律对此是给予保护的。
要看写的是一人名字还是两人名字。
您好,银行的汇款记录等记录,具体情况建议来电咨询或当面咨询
如果写在男方名下则为一方财产,如果写双方名下,父母可以依据出资证明取回首付款
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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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父母支付首付买的房离婚时该怎么分割?
来源:互联网整理仅供参考
时双方都还年轻,在经济上条件还不是很好,因此没能支付房款。这时候父母体谅孩子,担心孩子没有房住,就出资给孩子支付首付。子女婚后因为闹矛盾导致婚姻摇摇欲坠,最终还是走到了尽头,那么此时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房产该怎么进行分割呢?小编就为您整理这方面的内容,欢迎大家浏览,谢谢。问:婚后时一方父母支付了首付款,该钱款性质如何界定?答:要看父母的钱是具体怎么给的。是直接给的房屋卖房还是直接给的子女一方。一种观点认为:根据《》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即或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所以,如果一方父母是通过自己的账户直接转账至中介或卖方或开发商的账户的房屋首付款应视为对夫妻二人的赠与,该部分首付款在夫妻离婚时应作为依法进行分割。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虽然《婚姻法》第18条规定,“赠与合同中确定只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才为夫妻一方财产。但从我国传统习俗及日常生活习惯来推断,如果是父母先将这笔首付款转账给自己子女一方,子女一方又支付给付卖方或开发商,则该笔钱款理应视为父母对子女一方的赠与。虽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明确赠与自己子女一方,但从其转账给自己子女一方的行为可以视为对子女一方的赠与,故该这部分钱款应该在夫妻双方分割房屋时予以扣除后再对夫妻其他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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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律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考虑财产的资金来源、结婚时间长短、夫妻对家庭所做贡献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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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法援热线消息(记者 孟丽)李女士和王先生结婚后,双方父母各出资不同数额给小两口买房付首付,婚后小两口共同还贷。眼看还有几年贷款就还清了,两人的感情却出现了问题,闹起了离婚。李女士想咨询,对于这套父母出资不同比例购买的婚房,离婚时该如何分割?&&李女士是徐州市区人,大学毕业后在本市找到了不错的工作。王先生是县区人,在外地上的大学,为了方便照顾在农村的父母,大学毕业后回到家乡徐州工作。工作后没多久,经人介绍,两人相识,并很快确立恋爱关系。 2005年2月两人办理了登记结婚。没多久,王先生父母出资10万元,李女士父母出资20万元,给小两口付了首付,在市区贷款买了一套140平米左右的婚房。“我们贷了15年,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证登记在两人名下。”次年,李女士生下女儿。&&最近一两年,夫妻俩因为家庭琐事经常争吵,吵完架后就冷战,很压抑。“因为吵架的事情,丈夫经常以加班为由不回家。”为了孩子,李女士曾试图挽回感情,但是基本无效。前不久,丈夫提出离婚,李女士答应了。对于孩子,双方约定跟随李女士生活,王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双方没有异议,但对于房产,双方持不同看法。李女士认为,当初她父母出资20万元付首付,男方家只出了10万元,现在闹离婚,她又抚养女儿,所以她想要房子,给丈夫10万元购房款。王先生不同意,他认为房子十多年间升值了不少,原先总房款才50多万元,现在已升值到100多万元了,他要求按照现在的市场价分割一半的房产。“我们达不成一致,不知该如何分割这套房产。”&&就此事,江苏圆点律师事务所张孝明律师称,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如果双方事先有份额的约定,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一般情况下,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双方协议不成,可以依法诉至法院。&&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精神,要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裁决。也就是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全面考虑财产的资金来源、双方结婚时间长短、夫妻对家庭所做贡献等因素,避免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况。&&对一方父母部分出资为子女购房的,离婚分割时可对出资父母的子女方予以适当多分,至于“多分”的数额如何掌握,应由法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公平合理的裁判。&&李女士与王先生的父母为小两口的购房出资应视为对双方的赠与,赠与行为已经完成,该出资购房款即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双方可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依法诉至法院,由法院综合各方因素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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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标题列表儿子结婚父母出首付购房 小两口想独居惹老人起诉 父母能要回房屋产权吗?
现实生活中,不少父母为了儿子结婚能有新房居住,基本都选择由父母出资首付款,儿子付按揭买一套新房,房屋产权登记在儿子名下。其实,这就是父母对子女的一种无偿赠与。
但如果相互之间产生矛盾纠纷后,父母有权撤销赠与要回房屋吗?城口县就发生了一起父母状告儿子退还房屋的案例。
儿子结婚,父母出首付款购房
家住城口县的张超(化名)家境在当地虽不算富裕,但其父母做小本生意多年,家里有了30万元存款,准备为儿子结婚买一套新房支付首付款。
2013年初,张超经人介绍结识了一名姑娘刘霞(化名),两人相处一年多后,感觉彼此都合得来,愿意结婚成家。于是,张超父母就拿出20多万元积蓄,在县城买了一套按揭新房,房屋产权登记在儿子张超名下,按揭款由张超按月支付。
去年国庆节,张超与刘霞结婚。可婚后不久,儿媳刘霞想小两口过二人世界,提出要求让张超父母过两年再搬进新房居住。对此,出钱买房的张超父母心里很不是滋味。
小两口欲独居,父母起诉变更产权被驳回
张超父母因生意长期操心劳累,身体每况愈下,一直希望与儿子一起居住能够给予照应。但自从儿子儿媳结婚后,两位老人虽然在不同场合多次表达过意愿,可一直未得到儿子儿媳的回应。
据此,张超父母以为儿子、儿媳嫌老人麻烦不愿与其一起居住,便一气之下将儿子告上法院,要求撤销房屋赠与,张超退还房屋产权并变更登记到其父亲名下。
法院审理后认为,父母给付张超20余万元,双方之间是一种财产赠与关系。父母主张其与儿子张超房屋赠与合同关系并请求予以撤销,但讼争房屋并非张超父母所有的财产,已付购房款也并非全部由张超父母给付,其主张于法无据。
据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张超父母的诉讼请求。
说法:支付首付款不等于拥有产权
承办此案的法官称,首付款与房屋产权不能等同。首先,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经依法登记,不动产物权才发生效力。
法官依据本案解释,房屋产权登记在儿子张超名下,张超是当然的房屋产权人。其次,在取得房屋所有权的过程中,出资房屋首付款后,还需要进一步支付房屋剩余价款、依法缴纳税金、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等,仅出资首付款,并不能直接取得房屋所有权。
也就是说,在本案赠与合同成立时,张超父母并未取得涉案房屋所有权。故父母认为其与儿子张超之间系房屋赠与关系是缺乏法律依据的。因此,其主张撤销房屋赠与的请求是无法得到支持的。
记者 向贵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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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父母卖房帮儿子买房儿子离婚能否拿回首付?
■记者 陈曦读者王女士:我的一个哥哥的儿子近来出现了婚姻问题,可能要离婚,他在结婚前由父母出了首付款帮忙买了房。那时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哥哥和嫂子的,房贷是由小夫妻俩用自己的公积金还的。过了若干年,小夫妻俩把房子卖了,换成现在的房子,房产证上的名字变成了小夫妻中女方一个人的。请问如果我侄子离婚了,我哥哥和嫂子能拿回原来房子的首付款吗?福建理争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宇翔:根据王女士的描述以及法律规定,王女士的哥哥和嫂子不能拿回当时的首付款。这是因为当时这对夫妻在儿子结婚前出了首付款购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可以说明房子的产权属于这对夫妻。后来,这套房子被小夫妻卖了,换成了新房。如果产权人同意儿子、儿媳卖房,对收回的卖房款没有按债权份额分割的意思表示,也没有任何书面约定,应当认定得到了产权人的同意,并且将卖房后应有的金钱份额赠送给小夫妻。赠与属于实践合同,交付即生效。在男方父母没有提交证据证明自己被胁迫卖房并将款项赠与小夫妻的情况下,可推定赠与行为成立。因此,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王女士的哥哥和嫂子不能拿回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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