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市商在做市过程中库存上限股票有上限限制吗?什么是新三板逼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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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T+0仅限于新三板做市商的做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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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网讯:18日,证监会进行&全国股转系统做市业务顺利实施 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进一步提升&微访谈。针对有网友提出,做市商模式下是否可以实现T加0的问题,证监会回应称,T+0仅限于做市商的做市交易。做市商制度下,做市商持续发布双向报价,并在其报价数量和价格范围内履行与投资者的成交义务,投资者之间不能直接成交。市场的交易主要是通过做市商达成的,如果做市商当日买入的股票不能卖出,将增加做市商的库存压力,限制其做市规模,最终限制投资者股票的流动性。因此,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规定,做市商当日买入的做市股票,买入当日可以卖出。此外,每个转让日15:00做市转让时间结束后,还有30分钟的做市商间转让时间。该段时间主要目的是供做市商调剂库存,该时间段内做市商买入的股票,买入当日不得卖出。(日微访谈文字实录)1、网友haohaizi1913:做市对新三板市场而言有何利好?  证监会发布:做市业务是中国境内股票市场的一项全新尝试,也是资本市场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一项制度创新。做市业务的实施对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丰富市场交易方式、完善市场功能、促进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挂牌公司而言,做市业务将促进挂牌企业特别是创新、创业、成长型企业估值定价体系的形成,通过做市转让,企业能进一步分散股权、提升公众化程度,增强市场流动性,畅通投融资渠道。对于证券公司而言,做市业务将开启全新的业务模式,促使券商在推荐业务中更加注重从投资者的视角去谨慎推荐企业,更加注重通过整合业务链条,形成与企业共同成长的良性合作关系。对市场整体而言,做市业务有利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夯实市场化运行机制,理顺业务逻辑,提升市场的深度和广度,增强市场运行的稳定性。值得注意的是,首批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43家挂牌公司中,有两家公司2013年度的净利润为负。这一方面反映了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制度的包容性,另一方面也表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正在形成有别于交易所市场的全新市场估值方式和投资选股方式。  2、网友元元:如何看待近期的市场运行情况?  证监会发布:自8月25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做市业务实施以来,市场整体运行平稳,各项业务操作顺畅有序,运行效果基本符合预期。需要说明的是,市场流动性的改善,和多种因素相关,除交易制度以外,还包括挂牌公司股份的分散程度、市场可流通股份的总量、投资者结构、投资者的交投意愿等。就目前而言,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做市业务仍处于起步阶段,对市场流动性改善的程度仍需要参与各方的共同推动,其效应也还需要实践的持续检验。从长远看,我们对做市改善市场运行质量有信心。  3、网友Miss崔瑟雅at清华:请问到今年年底,新三板做市股票预计将到达多少只?   证监会发布:8月25日,首批参与做市的挂牌公司股票有43只。9月1日起,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已恢复协议变更为做市转让方式、做市商加入做市等各项业务的常态化办理。截至目前,共有82家挂牌公司已召开股东大会通过了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决议,这些公司将陆续加入做市行列。  4、网友HAO :请问做市商须具备哪些条件?  证监会发布: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做市业务管理规定(试行)》,证券公司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开展做市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是具备证券自营业务资格;二是设立做市业务专门部门,配备开展做市业务必要人员;三是建立做市业务管理制度;四是具备做市业务专用技术系统。  5、网友xlwsmj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挂牌公司怎么审查?审查周期一般是多长时间?   证监会发布: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始终坚持市场化理念和自律管理特色,强化对主办券商的过程监管与行为监管,重视主办券商的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为此,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本着简化流程、提高效率的原则,制订了一整套标准化、规范化的做市业务备案审查工作流程,着重对证券公司做市业务备案申请文件的齐备性、规范性进行审查,力求做到标准透明、流程清晰。只要证券公司业务备案申请文件齐备,能够证明自身在机构、人员、制度、技术系统等方面已符合相关要求,具备从事做市业务的能力,即可获得做市业务备案。  审查周期方面,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备案的,自受理做市业务备案申请文件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即可出具做市业务备案函。  6、网友叶童:做市商要参与做市,除了取得备案资格外,还需要有哪些准备?   证监会发布:除取得备案资格,持有一定数量的拟采取做市转让方式进行交易的挂牌公司初始库存股,是做市商从事做市业务的前提和必备条件。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综合考虑挂牌公司的总股本和流通股本的特征,规定挂牌时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股票,初始做市商应当取得合计不低于挂牌公司总股本5%或100万股(以孰低为准)、每家做市商不低于10万股的做市库存股票。其他情形下加入的做市商,在做市前应当取得不低于10万股的做市库存股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仅规定了做市商须取得一定数量的初始库存股,且只对初始库存股数量的下限做出规定,对做市商在做市过程中库存股票的上限未作规定。  7、网友周振娟:请问挂牌公司如何参与股票做市业务?   证监会发布:股票拟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申请)挂牌公司至少需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首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实行传统竞争性做市商制度,即采用做市转让方式的股票需有2家以上做市商为其做市,因此,股票拟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挂牌公司至少应找到2家愿意为其股票做市的做市商。其次,在初步确定做市商后,挂牌公司应与做市商协商,就初始库存股票的获取方式、转让或发行价格与数量等达成一致并实际完成转让或发行。最后,挂牌公司应按照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要求,履行股东大会等决策程序,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8、网友NN :做市商如不想再为某挂牌公司做市,有何限制?  证监会发布:为避免因交易方式的频繁转换给市场交易带来的不连贯与价格冲击,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规定,挂牌时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股票和由协议转让方式变更为做市转让方式的股票,其初始做市商为股票做市不满6个月的,不得退出为该股票做市。后续加入的做市商为股票做市不满3个月的,不得退出为该股票做市。  9、网友当时我就泪如雨下:做市转让方式下,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如何防范做市股票被过度炒作?   证监会发布: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从交易制度、市场监察和自律监管等方面进行了相应的制度和机制安排,尽量防止做市股票被操纵或被过度炒作的现象发生。  10、网友明明 :交易制度方面,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如何防范做市股票的过度炒作?  证监会发布:交易制度方面,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实行传统竞争性做市商制度,要求采用做市转让方式的股票,至少有2家以上做市商为其做市,通过做市商之间的市场竞争,尽可能增强市场活力,促进市场价格发现。首先,做市商的报价均为确定性报价,且做市商在任一时点只能有一组买卖报价,做市商新的报价提交后,前次报价自动撤销,杜绝了做市商利用多组报价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可能。其次,实行集中撮合机制,投资者委托到价的,由交易主机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顺序将投资者委托与做市商报价进行撮合成交,杜绝了做市商不按照其报价履行成交义务的情形。第三,在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上,规定成交价格均以做市商的报价为准,尽可能增加普通投资者价格改善机会,保护普通投资者利益。第四,要求做市商通过专用证券账户和专用交易单元开展做市业务,以便有效对做市商库存股、交易申报行为及时进行监控。第五,明确要求做市商报价为买卖双向报价,报价价差不得超过5%,同时对做市商报价更新义务、报价时长等提出量化指标要求,以促使做市商发挥流动性提供者功能。  11、网友张雯雯:市场监察方面,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主要制定了哪些措施防范过度炒作?   证监会发布:市场监察方面,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发布实施了《异常转让实时监控指引》,进一步明确对做市商的监管要求。其中包括:明确做市商报价(超过30%)或股票成交价格(超过20%)变动幅度较大的,相关做市商应当及时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告;明确股票短期内大幅上涨(连续3个转让日累计涨幅超过50%)的,构成异常波动,相关挂牌公司应当发布异常波动公告。与此同时,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将不断强化市场监察。一方面,建立功能完善的实时监控系统,实时监控做市商报价及其库存变动情况,对做市商报价义务履行情况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另一方面,配备专门人员,对做市商报价成交数据进行定期核查,通过数据对比、挖掘及时发现做市商操纵市场、内幕交易、串通报价等涉嫌违法违规线索,并对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12、网友执着的阿甘9119:请问在自律监管方面,对于防范过度炒作,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有哪些安排?   证监会发布:自律监管方面,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要求做市商开展做市业务,应当建立健全做市股票报价管理制度、业务隔离制度、风险控制与合规管理制度、内部报告与留痕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应当定期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告做市业务开展情况。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将对做市商做市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做市商及其做市业务人员职业情况进行持续记录,逐步建立做市业务评价体系,以加强对做市商的自律管理。  13、网友夏日香气: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竞价交易方式将如何考虑?  证监会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规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并行实施协议、做市和竞价三种转让方式,挂牌公司只要符合相应条件,就可以在三种转让方式中任选其一作为其股票的转让方式。目前,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已实施协议和做市两种转让方式。竞价转让方式的实施需要一定的市场积累和技术准备。目前,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正就竞价转让方式的实施条件、竞价转让方式的确定及有关变更要求进行研究,并对相关技术安排进行积极准备。  14、网友娜时花开:听说做市商模式下可以实现T加0,是真的吗?   证监会发布:T+0仅限于做市商的做市交易。做市商制度下,做市商持续发布双向报价,并在其报价数量和价格范围内履行与投资者的成交义务,投资者之间不能直接成交。市场的交易主要是通过做市商达成的,如果做市商当日买入的股票不能卖出,将增加做市商的库存压力,限制其做市规模,最终限制投资者股票的流动性。因此,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规定,做市商当日买入的做市股票,买入当日可以卖出。此外,每个转让日15:00做市转让时间结束后,还有30分钟的做市商间转让时间。该段时间主要目的是供做市商调剂库存,该时间段内做市商买入的股票,买入当日不得卖出。
(原标题:证监会:T+0仅限于新三板做市商的做市交易)
本文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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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市商:业务制度、运作方法、券商做市标准解读!??大金所?来源:弘仁投资? 一、什么是新三板做市商制度? 日,做市商系统将正式上线,新三板一个划时代的大幕拉开。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可以采取做市转让方式、协议转让方式或竞价转让方式之一进行转让。 什么是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制度是一种以做市商为中介的证券交易制度。做市商向市场提供双向报价,投资者根据报价选择是否与做市商成交。传统做市商制度下,投资者委托不直接配对成交。做市商条件 股票挂牌时拟采取做市转让方式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2家以上做市商同意为申请挂牌公司股票提供做市报价服务,且其中一家做市商为推荐该股票挂牌的主办券商或该主办券商的母(子)公司; 2、做市商合计取得不低于申请挂牌公司总股本5%或100万股(以孰低为准),且每家做市商不低于10万股的做市库存股票; 3、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释疑]: 只对初始库存股数量的下限作出规定,而并未规定做市商在做事过程中库存股票的上限。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做市商若大量持有做市股票触发全面邀约收购的标准,则有相应的并购办法进行管理。另一方面,我们也建议当做市商库存股大幅变动时可采用延期公告的方式,以避免市场投资者对做市商仓位的判断而进行逼仓等投机行为,具体延期公告的办法可另行制定。 只对初始库存股数量的下限作出规定,而并未规定做市商在做事过程中库存股票的上限。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做市商若大量持有做市股票触发全面邀约收购的标准,则有相应的并购办法进行管理。另一方面,我们也建议当做市商库存股大幅变动时可采用延期公告的方式,以避免市场投资者对做市商仓位的判断而进行逼仓等投机行为,具体延期公告的办法可另行制定。变更为做市转让 协议转让方式的股票,申请变更为做市转让,应当复合的条件:1、2家以上做市商同意为该股提供做市报价服务,并且每家做市商已取得不低于10万股的做市库存股票;2、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变更为协议转让 做市转让方式的股票,申请变更为协议转让,应当符合的条件: 1、该股票所有做市商均已满足《转让细则》关于最低做市期限的要求,且均同意退出股市; 2、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做市商成交方式: 做市转让采用集中路由、集中成交的模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到价的限价申报即时与做市申报进行成交;如有2笔以上做市申报到价的,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成交。成交价以做市申报价格为准。 做市商T+0 做市商当日买入的做市股票,买入当日可以卖出。此外,每个转让日15:00做市转让时间结束后,还有30分钟的做市商间转让时间,但该时间段内做市商买入的股票,买入当日不得卖出。做市商最低做市期限: 挂牌时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股票和由协议转让方式变更为做市转让方式的股票,其初始做市商为股票做市不满6个月的,不得退出为该股票做市。后续加入的做市商为股票做市不满3个月的,不得退出为该股票做市。 做市商豁免双向报价的情形: 为了使得做市商能够获得一定的时间来调整库存股票,继续履行双向报价的义务,给予做市商在一定情形下的双向报价豁免权力。当做市商库存股不足1000股时,可豁免卖出报价;做市商库存股达到做市商股票总股本20%时,可豁免买入报价。豁免时间为二个转让日。 二、新三板做市商如何做市截止日,新三板挂牌公司数量已经突破2272家,超越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之和,同时做市方式转让的股票累计达337亿元。自日新三板做市交易上线以来,做市商给新三板市场带来前所未有的流动性,做市商投资策略也越来越成为市场关注的热点。 券商新三板业务的盈利点 到目前为止,新三板主办券商都已申请了做市商资格,作为新三板的主要参与方,券商新三板业务的盈利主要来自于以下三方面: 一是投行业务收入。 当前市场竞争激烈,券商收取的挂牌费用刚刚可以覆盖成本,或仅有有限盈利,想要依靠挂牌服务费赚钱几乎是不可能的。前期盈利较难,券商更看重的是挂牌后的定向融资和转板IPO. 二是直投业务收入。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发行研究报告》显示,月,新三板共有27家挂牌公司向做市商进行了股票发行。值得一提的是,主办券商除取得做市库存股外,通过旗下直投子公司、资管计划等参与认购挂牌公司股票,也是挂牌公司股票发行的一大亮点。例如,申银万国、国泰君安等主办券商的直投子公司积极参与所推荐挂牌公司的发行认购。国元直投和海通开元两家券商直投子公司认购了挂牌公司佳先股份的股票;中信建投和齐鲁证券入股挂牌公司新眼光;太平洋证券旗下的资产管理计划(丰盈1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入股挂牌公司金达莱。主办券商投资于挂牌公司,将丰富券商的业务条线,形成新的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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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掘金新三板!全方位解析新三板做市商制度及运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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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只需一秒。精彩,尽在掌握!作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组成部分,新三板对于我国资本市场有着重要的意义,其自身亦需要不断完善.在实现了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
作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组成部分,新三板对于我国资本市场有着重要的意义,其自身亦需要不断完善。在实现了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之后,做市转让方式开始浮出水面,相应的新三板做市商制度已于2014年8月底正式实施。作为新三板的交易规则之一,你了解做市商制度的游戏规则吗?做市商制度是一种以做市商为中介的证券交易制度。做市商向市场提供双向报价,投资者根据报价选择是否与做市商成交。传统做市商制度下,投资者委托不直接配对成交。做市商条件(一)股票挂牌时拟采取做市转让方式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2家以上做市商同意为申请挂牌公司股票提供做市报价服务,且其中一家做市商为推荐该股票挂牌的主办券商或该主办券商的母(子)公司;2、做市商合计取得不低于申请挂牌公司总股本5%或100万股(以孰低为准),且每家做市商不低于10万股的做市库存股票;3、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释疑]:只对初始库存股数量的下限作出规定,而并未规定做市商在做事过程中库存股票的上限。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做市商若大量持有做市股票触发全面邀约收购的标准,则有相应的并购办法进行管理。另一方面,我们也建议当做市商库存股大幅变动时可采用延期公告的方式,以避免市场投资者对做市商仓位的判断而进行逼仓等投机行为,具体延期公告的办法可另行制定。(二)协议转让方式的股票,申请变更为做市转让,应当复合的条件:1、2家以上做市商同意为该股提供做市报价服务,并且每家做市商已取得不低于10万股的做市库存股票;2、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三)转让方式的股票,申请变更为协议转让,应当符合的条件:1、该股票所有做市商均已满足《转让细则》关于最低做市期限的要求,且均同意退出股市;2、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做市转让采用集中路由、集中成交的模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到价的限价申报即时与做市申报进行成交;如有2笔以上做市申报到价的,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成交。成交价以做市申报价格为准。1.做市商T+0:做市商当日买入的做市股票,买入当日可以卖出。此外,每个转让日15:00做市转让时间结束后,还有30分钟的做市商间转让时间,但该时间段内做市商买入的股票,买入当日不得卖出。2.做市商最低做市期限:挂牌时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股票和由协议转让方式变更为做市转让方式的股票,其初始做市商为股票做市不满6个月的,不得退出为该股票做市。后续加入的做市商为股票做市不满3个月的,不得退出为该股票做市。3.做市商豁免双向报价的情形:为了使得做市商能够获得一定的时间来调整库存股票,继续履行双向报价的义务,给予做市商在一定情形下的双向报价豁免权力。当做市商库存股不足1000股时,可豁免卖出报价;做市商库存股达到做市商股票总股本20%时,可豁免买入报价。豁免时间为二个转让日。截止日,新三板挂牌公司数量已经突破3112家,超越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之和,同时做市方式转让的股票累计达352亿元。自日新三板做市交易上线以来,做市商给新三板市场带来前所未有的流动性,做市商投资策略也越来越成为市场关注的热点。到目前为止,新三板主办券商都已申请了做市商资格,作为新三板的主要参与方,券商新三板业务的盈利主要来自于以下三方面:1、投行业务收入当前市场竞争激烈,券商收取的挂牌费用刚刚可以覆盖成本,或仅有有限盈利,想要依靠挂牌服务费赚钱几乎是不可能的。前期盈利较难,券商更看重的是挂牌后的定向融资和转板IPO。2、直投业务收入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发行研究报告》显示,月,新三板共有27家挂牌公司向做市商进行了股票发行。值得一提的是,主办券商除取得做市库存股外,通过旗下直投子公司、资管计划等参与认购挂牌公司股票,也是挂牌公司股票发行的一大亮点。例如,申银万国、国泰君安等主办券商的直投子公司积极参与所推荐挂牌公司的发行认购。国元直投和海通开元两家券商直投子公司认购了挂牌公司佳先股份的股票;中信建投和齐鲁证券入股挂牌公司新眼光。主办券商投资于挂牌公司,将丰富券商的业务条线,形成新的盈利空间;同时也有利于推荐业务与直投、资管等业务的相互联动,为挂牌公司提供综合性的金融服务。3、做市收入做市商制度推出后,券商可以依靠股份转让经纪业务、双向报价赚取差价及给企业做增发等获得不菲的收入,做市收入将成为券商参与新三板的主要收入来源。能否选取合适的做市企业并对其股票做合理估值决定了券商在做市收入方面的高低。专业能力突出的券商对挂牌企业股值估价准确,可以实现做市商业务巨大利润;专业估值和操作能力较差的券商,则面临巨大损失。在选股方面,做市商多以规模、业绩指标为向导,规模大、业绩漂亮的企业成为做市商首选。具体到量化指标,则包括企业基本面、营业收入、净利润、市盈率、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此外,企业经营范围、所处行业现状及前景、企业核心竞争优势、团队情况、企业成长性及估值情况等均在考量范围内。在估值方面,市盈率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市盈率是很具参考价值的股市指针,投资者通常利用该比例值估量某股票的投资价值,或者用该指标在不同公司的股票之间进行比较,在投资决策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简单来讲,做市商会通过自己的专业能力,根据企业的业绩以及二级市场的平均市盈率给挂牌企业一个合理的估值。新三板做市商对做市股票进行双向报价,不但可以获得交易佣金,还可以靠买卖价差获取收益。而影响做市商买卖报价差额的决定性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证券品种的交易量就交易量而言,交易量越大,做市商赚取的差额趋向于越小。证券流动性的大小取决于交易量的大小,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交易量大的证券的流动性也大,缩短了做市商持有的时间,进而可以减小其库存股票的风险;同时,也有可能能够使做市商在交易时实现一定的规模经济,由此减少成本,因此报价差额也就相应缩小很多。第二,证券价格的波动性证券价格波动性越大,其报价差额也会越大。因为在给定的证券持有期间内,波动率变动较大的证券对于做市商所产生的风险大于变动小的证券,作为对这种风险的补偿,其价格差额自然也就越大。第三,证券品种的价格从价差的绝对额看,做市价格高的证券,其价差会大于价格低的证券;而从比例价差看,证券价格越低,其比例价差就会越大。第四,证券市场竞争压力市场上做市商的数量越多,竞争压力越大,各种约束力量就越是有力地限制着单个做市商报价差额的偏离程度,因而差额越小。做市过程中,做市商为了获得更多的做市价差收入,相互之间进行竞争,促使做市商千方百计地降低成本和利润,最终使得报价价差逐渐缩小。而且,证券拥有做市商的数量越多,证券交易越活跃,流动性越大,其中做市商的风险也就越小,作为风险补偿的差额也就越小。做市商在双向报价赚取价差的同时,还可以通过协议转让或者定增方式取得挂牌企业库存股票,待股价上涨时获取收益。例如,新三板扩容后首批参与挂牌的金天地,其主营业务是电视剧的投资和发行,公司业绩良好并且最近三年净利润均超过2000万元。在日转为做市商交易的当天,便出现涨幅501.94%的火爆局面,最终以6.2元的高价收盘。回顾同年11月的定向增发,6家做市商对金天地的认购价仅有4.5元,因其基准价极低(仅1.03元),而以做市交易首日的收盘价6.2元计算,这些做市商已然获得近38%的浮盈。真正意义上的做市商,是通过专业的研究,给相关证券提出合理的价格波动区间,并且进行相应的买卖交易活动,以维持其必要的流动性,让投资者了解这个股票,也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支持。好的做市商不会把做市的股票价格抬得很高,也不会让其跌得很惨,更不会试图通过做市交易而大赚其中的差价,它的目的就是为企业合理定价服务,为投资者理性投资服务。能够做到这一点的做市商,正是我们所需要的,也是中国资本市场发展过程中所不可或缺的一支力量。▓本文来源致铭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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