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类为本外币,报送币种 人民币为人民币是什么意思

外汇局新试点 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被打破
  国家外汇管理局20日批准在北京和上海开展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凡符合条件的境内非金融机构经批准,可以为个人提供本外币兑换服务。外汇局的此次尝试打破了长期以来银行在外币兑换的垄断专营。目前获批的两家试点公司分别为:上海张江艾西益外币兑换有限公司和北京通济隆丰盛科技有限公司。
什么是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
  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是指境内非金融机构经外汇局批准,为个人办理的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货币兑换业务,包括现钞和旅行支票兑换等。
相关:特许门槛四硬件
  外管局规定的此项特许业务申请条件中,有四项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1.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外币代兑机构资格一年以上;
  3.管理人员中至少有2名具有本外币兑换或相应业务经验;
  4.每一个经营网点配备不少于2名熟悉外汇管理政策和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的工作人员。
此次新规的看点
  业务试点的推出将打破外汇兑换基本上仅有银行可以经营的格局。根据全球经验,个人本外币兑换市场一般由银行网点、特许外币兑换商和一些特约商户组成,针对不同客户人群和客户特点构成多层次的服务体系。。[]
  由于网点数量、经营时间等因素限制,银行难以充分满足日益增长的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需求,这个问题在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量大的地区尤为突出。非金融类商业机构试水个人本外币兑换服务,标志着我国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主要由银行办理的局面被打破。[]
  在“浦东新区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启动仪式”上,上海市委常委、浦东新区区委书记徐麟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局长胡平西表示,此次试点在浦东先行启动,是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一次新探索,更是外管部门支持浦东综合配套改革的又一重要举措。[]
  北京通济隆丰盛科技有限公司成为首家获准经营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的北京试点企业。在机场T2和T3航站楼共设立了7个兑换点,T3航站楼的兑换点24小时营业。每笔手续费为50元人民币。[]
  上海张江艾西益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在浦东正式揭牌,其分别位于浦东机场和浦东张江地铁站的两家网点开始对外营业。此外在正大广场正门口外也有一处挂有本外币兑换的门面。[]
新规的细节:
  目前,境内个人凭身份证,每人每日累计可兑换不超过5000美元外币,一年兑换数额不超过5万美元;境外个人凭护照,每人每日累计可办理不超过等值500美元(境内关外网点限额为1000美元)的人民币兑出外币现钞业务。[]
  此次试点的推行并非是放开对外汇进出的管制,因为试点的相关规定明确提出,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必须通过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方可办理,外汇局对此实行全过程的监管。[]
  金融业人士表示:国内的小额兑换点,不会象国外机场那样贵,价格可能跟银行差不多,或略高一点,只有这样才能够迅速提高业务量。[]
  作为首家试点企业张江艾西益公司在张江地铁站传奇广场设置的兑换点也正式开始其第一天的对外营业。而沪上一位有着近10年经历的外币黄牛竟笑称,“我比他们更有竞争力,这种兑换点还不是我的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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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本外币现金池
\产品简介近年来,随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快速发展,人民币国际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人民银行和相关监管部门在此基础上也逐步放宽了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管理的相关政策,允许部分地区开展跨境人民币双向现金池业务,实现跨国企业集中调度和运用境内外人民币资金。客户金融需求及产品优势实现资金集约化管理,境内外资源灵活调配。跨境人民币现金池业务有助于满足跨国企业对资金集中管理、跨境调拨使用的需求,是企业财务集约化管理的有效工具。现阶段人民币汇率、利率尚未完全市场化,在境内外两个市场灵活调配资金将大大提高集团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业务流程 / 流程图自贸区跨境人民币现金池账户架构图架构图说明1、适用在自贸区内有成员单位的跨国集团企业。2、跨境现金池成员:集团内以资本关系为主要联结纽带,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等存在投资性关联关系成员共同组成的跨国集团公司,含自贸区内、外及境外成员公司。3、账户要求:指定一家区内企业(含财务公司)在境内银行开立一个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非自由贸易账户),账户内资金不得与其他资金混用。4、资金来源:入池资金应为企业产生自生产经营活动和实业投资活动的现金流,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暂不得参与归集。5、资金使用:通过上存、下划方式,现金池内资金在境内外成员公司之间自由划转。境内外各方成员公司应签订现金池业务协议,明确各自在反洗钱、反恐融资以及反逃税中的责任和义务。6、适用范围:自贸区内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和管理需要,开展集团内跨境双向人民币现金池业务。跨境双向人民币现金池是指集团境内外成员企业之间的双向资金归集,属于企业集团内部的经营性融资活动。区内企业可直接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现金池业务,无需事先审批或事后报备。7、资金范围:参与跨境人民币现金池的人民币资金应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实业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暂不得参与归集。现金池内的资金由公司自由支配,境内区外成员企业亦可作为经营性支出使用。业务流程开展此业务,需由集团总部指定一家区内注册成立并有实际经营或投资的成员企业(包括财务公司),开立一个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非FT账户),专用于办理集团内跨境双向人民币现金池业务,该账户的资金不得与其他资金混用。通过此账户实现与境外人民币资金的双向调拨,无额度控制。客户可在我行搭建基于转账或委贷模式的境内现金池及境外现金池,分别用于归集境内及境外成员单位账户人民币资金。利用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作为中间过渡账户,实现境外成员公司人民币资金通过人民币专户划入境内现金池主账户,再用于境内各成员公司,从而实现境内外人民币资金的联通。案例分析某集团是亚洲最大食品制造企业之一,在国内扎根超过15年,累计投资额超过10亿美元,年营业收入达到200亿元人民币,并建有超过40家工厂,其系列产品在方便面、咖啡、茶饮料、饼干等细分市场均排名前三位。我行与该集团已合作超过10年,为客户提供了包括集团网银、人民币委贷现金池等多种现金管理服务。自人民银行关于自贸区跨境人民币现金池政策出台后,上海分行迅速响应,积极把握区域性政策红利,一方面主动与上海人行保持密切联系,了解最新政策解读及人行对业务核准要求,另一方面向目标客户传导政策红利,在了解到该集团集团拟打通其境内外人民币资金划转通道,对跨境人民币现金池有迫切需求后,上海分行及时将该项目情况反馈至总行交易银行部,希望发挥我行境外平台优势,协助客户在香港地区建立境外账户体系,搭建境外人民币现金池集中管理其境外资金,并在政策允许范围下,办理跨境人民币双向划拨业务。总行交易银行部在充分了解客户需求和政策规定后,及时向永隆银行发出业务联系函,永隆高层领导高度重视该项业务,随即要求其公司银行部、金融机构部等部门同事与总行和上海分行对接。至此,就该跨境人民币项目,正式成立了由总行交易银行部、上海分行、永隆银行组成的跨境联动项目小组,并多次召开三方电话会议,就业务模式、账户架构、开户及现金池业务流程进行反复研究和协调沟通,最终确定了我行跨境人民币业务服务方案。最终,我行跨境人民币现金池方案取得了客户及监管机构的认可,在永隆银行开立账户并搭建境外现金池,并通过在上海分行开立的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与境内现金池进行无缝对接,并完成首笔3.75亿元人民币资金汇入和对外支付,正式开办自贸区跨境人民币双向现金池业务。客户金融需求及产品优势1、实现资金集约化管理,在两个市场配置资源。跨境外币现金池有助于满足企业对资金的集中管理、跨境调拨使用的需求,是企业财务集约化管理的有效工具。企业外债和对外放款额度的集中调配使用,可以放大集团企业资金跨境调拨规模,尤其是现阶段人民币汇率、利率尚未完全市场化,在境内外两个市场灵活调配资金将大大提高集团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2、实现轧差净额结算、降低企业结算频率、汇兑资金成本,并规避汇率风险。我国经常项目外汇管制新规允许企业在外汇项下开展经常项目集中收付汇和货物贸易轧差净额结算。由此通过我行跨境外币现金池,可帮助企业集中管理应收与应付账款,调配收支,减少备付或外汇敞口资金规模与结售汇需求,从而降低财务成本,防范汇率风险,还可以帮助企业减少跨境结算量,降低结算成本与资金在途时间。业务流程/流程图跨境外币现金池账户架构图架构图说明1、境内成员单位资金归集:我行提供基于委托贷款或转账模式的资金归集产品,实现境内成员单位外汇资金实时或定期归集至集团总部的国内主账户,并可触发主账户资金联动下拨。2、 境外成员单位资金归集: 我行为合作企业提供三种境外现金池账户管理模式: (1)离岸账户现金池模式:客户在我行开办境外现金池业务,可将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签约成为境外现金池主账户,成员公司在我行离岸金融中心开立的账户作为国际外汇现金池子账户。通过协议转账、资金余额管理产品实现国际主账户与境外成员公司外币资金的自动上划/下拨、手工划拨、内部计价等操作。 (2)境外分行模式:我行目前在香港、纽约、新加坡等地设有境外分支机构,可通过我行快速汇款系统,实现企业境外成员单位开立在我行境外机构的账户资金快速归集至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并可实现境外账户的信息查询。 (3)境外合作银行模式:我行可通过主机直联或者SWIFT等方式,与合作银行建立以“全球主办行(我行)+地区主办行(外资银行)”的服务模式,共同为跨国企业提供全球现金管理服务。3、跨境外汇资金划拨:我行系统可根据外管局批复设置“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和“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双向轧差净额度控制,可智能调控跨境外汇资金划拨额度。客户通过我行网银“支付结算/内部转账”模块完成国内、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的资金划转。资金由国际主账户划转至国内主账户,净融入额度减少,净融出额度增加;资金由国内主账户划转至国际主账户,净融入额度增加,净融出额度减少。超额度资金划转,系统将自动驳回。其中涉及的外债或对外放款利息划转不计入净融入\净融出额度。4、经常项目集中收付汇:主办企业可通过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集中代理成员公司办理经常项目集中收付汇。各境内成员公司在主办企业所在地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并将相关收付汇业务凭证传递给主办企业,由主办企业代理其完成收付汇审单等手续,并使用其在主办企业所在地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办理收汇,收入的资金归集至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支出时从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下拨资金至境内成员公司在主办企业所在地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后,再对外支付。5、货物贸易轧差净额结算:主办企业通过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集中核算其成员公司货物贸易项下外汇应收应付资金,合并一定时期内外汇收付交易为单笔外汇交易的操作方式,原则上每个自然月净额结算不少于1次。案例分析某公司是国内酵母行业唯一的高科技上市公司,在境内设有11家分支机构,境外在香港、埃及设有2家分支机构,上年度外汇收支1.5亿美元。该公司外汇资金集中管理项目是2014年湖北地区唯一一个重点企业项目,具有代表性和领先性。该公司对其成员单位有绝对的控制权,对境内外汇资金的管理采用外币资金余额管理的方式实现成员单位外汇资金实时归集至集团总部的国内主账户,对于成员公司的支付需求,由总部通过大额划拨方式按需划拨,再由成员公司进行对外支付。而对于境外成员企业的资金归集,公司采用主动划拨的方式实现。货物贸易轧差净额结算是由主办企业通过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集中核算其成员公司货物贸易项下外汇应收应付资金,合并一定时期内外汇收付交易为单笔外汇交易的操作方式,原则上每个自然月净额结算不少于1次。武汉分行根据湖北省外汇管理局的需求,开发了外管局数据监测系统,通过专线连接的方式,可供外管局管理人员查询企业国内主和国际主账户的管理情况以及净融入/净融出额度。此外,总行主导开发了外管局所需的报表管理系统,涵盖月报及监控统计报表等报告。
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部分业务以当地网点的公告与具体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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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权”抵押贷款专项统计制度
时间: 11:25:00&&&&&&浏览次数:&&&&&&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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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农村金融改革发展要求,及时、准确和完整地反映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以下统称“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情况,建立“两权” 抵押贷款专项统计制度。
一、主要内容
“两权”抵押贷款专项统计制度主要包括“两权”抵押贷款的规模、期限、担保方式和抵押品价值、承贷主体和用途、资产质量、逾期期限和利率水平等方面的统计内容。
二、统计指标
(一)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统计指标
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
2016年新增
2016年新增
2016年新增
1.按期限划分
不填报数据
1.1短期贷款
2016年新增
1.2中长期贷款
2016年新增
&&& 其中:2年(不含)以上的贷款
2016年新增
&& &&&其中:5年(不含)以上的贷款
2016年新增
2.按担保方式划分
不填报数据
2.1以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为单一抵押的贷款
2016年新增
2.2组合其他担保方式的贷款
2016年新增
3.按承贷主体和用途划分
不填报数据
3.1个人贷款
2016年新增
&&& 3.1.1个人经营性贷款
2016年新增
其中:个人农林牧渔业贷款
2016年新增
其中:家庭农场贷款
2016年新增
&&&&&& 其中:农业专业大户贷款
2016年新增
&&& 其中:承包方农户贷款
2016年新增
3.1.2个人消费贷款
2016年新增
&&&&&&& 其中:承包方农户贷款
2016年新增
3.2单位贷款
2016年新增
&&& 3.2.1农林牧渔业贷款
2016年新增
&&&&&& 其中:家庭农场贷款
2016年新增
&&&&&& 其中: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
2016年新增
&&&&&& 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
2016年新增
3.2.2其他用途贷款
2016年新增
4.按资产质量划分
不填报数据
4.1正常类贷款
2016年新增,仅报送余额
4.2关注类贷款
2016年新增,仅报送余额
4.3次级类贷款
2016年新增,仅报送余额
4.4可疑类贷款
2016年新增,仅报送余额
4.5损失类贷款
2016年新增,仅报送余额
5.按逾期期限划分
不填报数据
5.1逾期30天(含)以内的贷款
2016年新增,仅报送余额
5.2逾期31天到90天(含)的贷款
2016年新增,仅报送余额
5.3逾期91天到180天(含)的贷款
2016年新增,仅报送余额
5.4逾期181天到270天(含)的贷款
2016年新增,仅报送余额
5.5逾期271天到360天(含)的贷款
2016年新增,仅报送余额
5.6逾期361天以上的贷款
2016年新增,仅报送余额
6.按利率水平划分
不填报数据
6.1低于基准利率的贷款
2016年新增,仅报送发生额
6.2等于基准利率的贷款
2016年新增,仅报送发生额
6.3高于基准利率(1,1.3]的贷款
2016年新增,仅报送发生额
6.4高于基准利率(1.3,1.5]的贷款
2016年新增,仅报送发生额
6.5高于基准利率(1.5,2]的贷款
2016年新增,仅报送发生额
6.6高于基准利率2倍以上的贷款
2016年新增,仅报送发生额
7.按担保方式和抵押品价值划分
不填报数据
7.1以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为单一抵押的贷款的抵押品价值
2016年新增,仅报送发生额
7.2组合其他担保方式的贷款中以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为抵押的抵押品价值
2016年新增,仅报送发生额
附:将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给第三方的担保贷款
2016年新增
附:追加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作为补充抵押
方式的贷款
2016年新增
(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统计指标
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
2016年新增
2016年新增
2016年新增
1.按期限划分
不填报数据
1.1短期贷款
2016年新增
1.2中长期贷款
2016年新增
&&& 其中:2年(不含)以上的贷款
2016年新增
其中:5年(不含)以上的贷款
2016年新增
2.按担保方式划分
不填报数据
2.1以农民住房财产权为单一抵押的贷款
2016年新增
2.2组合其他担保方式的贷款
2016年新增
3.按承贷主体和用途划分
不填报数据
&3.1 个人经营性贷款
2016年新增
其中:个人农林牧渔业贷款
2016年新增
其中:家庭农场贷款
2016年新增
&&&&&&&& 其中:农业专业大户贷款
2016年新增
&3.2个人消费贷款
2016年新增
4.按资产质量划分
不填报数据
4.1正常类贷款
2016年新增,仅报送余额
4.2关注类贷款
2016年新增,仅报送余额
4.3次级类贷款
2016年新增,仅报送余额
4.4可疑类贷款
2016年新增,仅报送余额
4.5损失类贷款
2016年新增,仅报送余额
5.按逾期期限划分
不填报数据
5.1逾期30天(含)以内的贷款
2016年新增,仅报送余额
5.2逾期31天到90天(含)的贷款
2016年新增,仅报送余额
5.3逾期91天到180天(含)的贷款
2016年新增,仅报送余额
5.4逾期181天到270天(含)的贷款
2016年新增,仅报送余额
5.5逾期271天到360天(含)的贷款
2016年新增,仅报送余额
5.6逾期361天以上的贷款
2016年新增,仅报送余额
6.按利率水平划分
不填报数据
6.1低于基准利率的贷款
2016年新增,仅报送发生额
6.2等于基准利率的贷款
2016年新增,仅报送发生额
6.3高于基准利率(1,1.3]的贷款
2016年新增,仅报送发生额
6.4高于基准利率(1.3,1.5]的贷款
2016年新增,仅报送发生额
6.5高于基准利率(1.5,2]的贷款
2016年新增,仅报送发生额
6.6高于基准利率2倍以上的贷款
2016年新增,仅报送发生额
7.按担保方式和抵押品价值划分
不填报数据
7.1以农民住房财产权为单一抵押的贷款的抵押品价值
2016年新增,仅报送发生额
7.2组合其他担保方式的贷款中以农民住房财产为抵押的抵押品价值
2016年新增,仅报送发生额
附:将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给第三方的担保贷款
2016年新增
附:追加农民住房财产权作为补充抵押方式的贷款
2016年新增
三、校验关系
校验关系A:“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34001)”=“1.1短期贷款(34005)”+“1.2中长期贷款(34006)”=“2.1以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为单一抵押的贷款(34009)”+“2.2组合其他担保方式的贷款(34010)” =“3.1个人贷款(34012)”+“3.2单位贷款(34020)”=“4.1正常类贷款(34027)”+“4.2关注类贷款(34028)”+“4.3次级类贷款(34029)”+“4.4可疑类贷款(34030)”+“4.5损失类贷款(34031)”=“5.1逾期30天(含)以内的贷款(34033)”+“5.2逾期31天到90天(含)的贷款(34034)”+“5.3逾期91天到180天(含)的贷款(34035)”+“5.4逾期181天到270天(含)的贷款(34036)”+“5.5逾期271天到360天(含)的贷款(34037)”+“5.6逾期361天以上的贷款(34038)”=“6.1低于基准利率的贷款(34040)”+“6.2等于基准利率的贷款(34041)”+“6.3高于基准利率(1,1.3]的贷款(34042)”+“6.4高于基准利率(1.3,1.5]的贷款(34043)”+“6.5高于基准利率(1.5,2]的贷款(34044)”+“6.6高于基准利率2倍以上的贷款(34045)”。
校验关系B:“笔数(34002)”≥“户数(34003)”。
校验关系C: “2.中长期贷款(34006)≥“其中:2年(不含)以上的贷款(34007)”≥“其中:5年(不含)以上的贷款(34049)”。
校验关系D:“3.1个人贷款(34012)”=“3.1.1个人经营性贷款(34013)”+“3.1.2个人消费贷款(34018)”。
校验关系E:“3.1.1个人经营性贷款(34013)”≥“其中:个人农林牧渔业贷款(34014)”
校验关系F:“3.1.1个人经营性贷款(34013)”≥“其中:承包方农户贷款(34017)”。
校验关系G:“其中:个人农林牧渔业贷款(34014)”≥“其中:家庭农场贷款(34015)”。
校验关系H:“其中:个人农林牧渔业贷款(34014)”≥ “其中:农业专业大户贷款(34016)”。
校验关系I:“3.1.2个人消费贷款(34018)”≥“ 其中:承包方农户贷款(34019)”。
校验关系J:“3.2单位贷款(34020)”=“ 3.2.1农林牧渔业贷款(34021)”+ 3.2.2其他用途贷款(34025)”。
校验关系K:“3.2.1农林牧渔业贷款”(34021)≥“其中:家庭农场贷款(34022)”。
校验关系L:“3.2.1农林牧渔业贷款”(34021)≥ “其中: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34023)”。
校验关系M:“3.2.1农林牧渔业贷款”(34021)≥ “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34024)”。
校验关系N:“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34061)”=“1.1短期贷款(34065)”+“1.2中长期贷款(34066)”=“2.1以农民住房财产权为单一抵押的贷款(34069)”+“2.2组合其他担保方式的贷款(34070)” =“3.1个人经营性贷款(34072)”+“3.2个人消费贷款(34076)”=“4.1正常类贷款(34078)”+“4.2关注类贷款(34079)”+“4.3次级类贷款(34080)”+“4.4可疑类贷款(34081)”+“4.5损失类贷款(34082)”=“5.1逾期30天(含)以内的贷款(34084)”+“5.2逾期31天到90天(含)的贷款(34085)”+“5.3逾期91天到180天(含)的贷款(34086)”+“5.4逾期181天到270天(含)的贷款(34087)”+“5.5逾期271天到360天(含)的贷款(34088)”+“5.6逾期361天以上的贷款(34089)”=“6.1低于基准利率的贷款(34091)”+“6.2等于基准利率的贷款(34092)”+“6.3高于基准利率(1,1.3]的贷款(34093)”+“6.4高于基准利率(1.3,1.5]的贷款(34094)”+“6.5高于基准利率(1.5,2]的贷款(34095)”+“6.6高于基准利率2倍以上的贷款(34096)”。
校验关系O:“笔数(34062)”≥“户数(34063)”。
校验关系P:“2.中长期贷款(34066)≥“其中:2年(不含)以上的贷款(34067)” ≥“其中:5年(不含)以上的贷款(34100)”。
校验关系Q:“3.1个人经营性贷款(34072)”≥“其中:个人农林牧渔业贷款(34073)”。
校验关系R:“其中:个人农林牧渔业贷款(34073)”≥“其中:家庭农场贷款(34074)”。
校验关系S:“其中:个人农林牧渔业贷款(34073)”≥ “其中:农业专业大户贷款(34075)”。
四、主要指标解释
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是指以承包土地(指耕地)的经营权作抵押、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承包方农户或农业经营主体发放的、在约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贷款。
农民住房财产权(含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是指在不改变宅基地所有权性质的前提下,以农民住房所有权及所占宅基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农民住房所有人发放的、在约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贷款。
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
中长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贷款。&
以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为单一抵押的贷款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的以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作为唯一抵押的贷款。
以农民住房财产权为单一抵押的贷款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的以农民住房所有权及所占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唯一抵押的贷款。
组合其他担保方式的贷款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的除以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或农民住房财产权作为抵押外,还组合其他抵押、保证、质押等担保方式的贷款。
&& &个人贷款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给境内个人用于其生产经营或消费的贷款。
&& &个人经营性贷款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给境内个人用于生产经营的贷款。
个人农林牧渔业贷款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给境内个人用于农、林、牧、渔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A门类,GB/T)活动的贷款。
家庭农场贷款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给家庭农场的贷款。家庭农场是指以农民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经营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利用家庭承包土地或流转土地,从事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农业生产,并经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认定或工商登记注册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设立的市场主体形式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农业专业大户贷款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农业专业大户发放的贷款。农业专业大户是指从事种养业或其他与农业相关的经营服务,并达到一定规模、专业化生产经营且经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个人承贷主体同时具有农业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资质和认定依据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该笔贷款同时填报在“其中:家庭农场贷款”和“其中:农业专业大户贷款”指标项下。
承包方农户贷款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承包方农户发放的贷款。承包方农户是指依法对承包的农村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权利的农村土地承包农户。
个人消费贷款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给境内个人用于购买住房、教育、购买大件耐用消费品及其他生活消费用途的贷款。
单位贷款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境内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贷款。
单位农林牧渔业贷款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给境内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用于农、林、牧、渔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A门类,GB/T)活动的贷款。
单位其他用途贷款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给境内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用于农、林、牧、渔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A门类,GB/T)以外活动的贷款。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给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贷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指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通过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方式直接与农户紧密联系,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在规模和经营指标上达到规定标准并经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或各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认定的农业企业。
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给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所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单位承贷主体同时具有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两个以上主体地位和认定依据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相应将该笔贷款同时填报在“其中:家庭农场贷款”、“其中: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或“其中:农业专业大户贷款”指标项下。
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贷款是指依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7]54号)要求对各项贷款进行的五级分类。
贷款逾期期限是指未按照合同规定偿还本金或利息的贷款逾期天数。
利率水平是指贷款合同中约定的实际执行的利率相对于基准利率的浮动情况。
发生额是指在本报告期内(自上一报告期截止后一日至本报告期截止日)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的所有贷款金额之和。
将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给第三方的担保贷款是指借款人将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给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外的第三方(担保公司和符合担保资质的企业法人、自然人),由第三方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担保,银行业金融机构基于第三方担保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
将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给第三方的担保贷款是指借款人将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给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外的第三方(担保公司和符合担保资质的企业法人、自然人),由第三方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担保,银行业金融机构基于第三方担保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
追加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作为补充抵押方式的贷款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和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无关的抵押担保方式发放贷款后,借款人抵押物由于缺损、市场价值波动等因素不足值而不能完全覆盖贷款风险时,由借款人追加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作为补充抵押物继续承贷的贷款。
追加农民住房财产权作为补充抵押方式的贷款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无关的抵押担保方式发放贷款后,借款人抵押物由于缺损、市场价值波动等因素不足值而不能完全覆盖贷款风险时,由借款人追加农民住房财产权作为补充抵押物继续承贷的贷款。
五、报送要求
(一)报送频度和批次
“两权”抵押贷款专项统计制度报送频度为季度,批次为季报2批,报送时间为季后20 日16∶00 前,逢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顺延。
(二)业务类及币种
业务类为本外币,币种为人民币。
(三)报送机构范围和级别
国家开发银行及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报送县级及以上汇总数据。
对“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地区之外的地区开办的“两权”抵押贷款业务,银行业金融机构也须按照本制度填报数据。在数据集中系统中,以是否开展业务确定“两权”抵押贷款专项统计表单的地区合法性关系。
(四)报送地区和规则
对于开办“两权”抵押贷款业务且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232个试点县(市、区)、天津市蓟县等59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分别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确定的试点县(市、区)须填报该县(市、区)的数据。为此,人民银行完善了数据集中系统中的地区参照表(见附1、附2),“两权”抵押贷款专项统计表单报送按此执行,同时须注意:
1.属于市辖区的试点区须报送数据(使用市辖区下一级地区代码),但不参加数据集中系统中设置的市辖区一级的总分校验。
2.其他不含试点区的市辖区数据不再分至其下一级,总分校验关系同数据集中系统中其他表单。
(五)数据属性
根据指标说明,在金融统计监测管理信息系统分别设置余额和发生额数据属性,报数机构分别填报相应的余额和发生额数据。
(六)其他要求
自2016年7月月报起,《涉农贷款月报简表》(A)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12P1C/22P1C)”和“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12P1D/22P1D)”指标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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