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青岛的青岛市公租房申请条件都是60平方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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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设计公开征意见 青岛面积均不超60平
来源:青岛新闻网 青岛早报
  虽说是40平方米的小户型,但起居室、卧室、卫生间、厨房却一应俱全,并相对独立。未来的公租房是什么样?昨天,全国公租房优秀设计方案在住建部官方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并最终形成实施方案发布实施,作为全国公租房建设的重要参考,这也将是我国首个保障房的国家指导性设计方案。另据记者从我市住房保障部门了解到,我市公共租赁房的套型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以40平方米为主。
  很多公租房存设计缺陷
  住建部相关负责人说,“十二五”期间,我国要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3600万套。不过由于大规模的建设要求和相关建设经验的缺乏,很多公租房存在着设计缺陷。
  据了解,目前全国各地的保障房设计标准不一,除北京等少数城市出台保障房设计的指导图集外,大部分城市的保障房项目都是由每个项目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来设计制作本项目方案,然后拿到规划部门报批。
  最小户型不足34平方米
  去年根据国务院要求,住建部组织技术力量集中攻关编制了《公共租赁住房优秀设计方案》。《方案》征集的负责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负责人说,此次公示的方案一共有7大类共23种方案,由全国26家优秀设计单位和大专院校的技术骨干共同研究攻关、历经专家组多轮审查、修改和优选形成。此次公租房设计方案遵循五大基本原则,要符合公租房40平方米左右为主的建筑面积标准要求,重点保障且满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同时设计方案注重住房的综合质量,要具有良好的品质,在有限的面积内实现基本功能和良好的舒适度。此外,还要符合住宅产业化发展方向,坚持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原则等。
  去年,我国对公租房的套型面积要求明确以40平方米左右为主。记者注意到,此次公示的设计方案中,套型面积大都在40平方米上下,面积最小的一居室建筑面积不足34平方米。公示的方案中,尽管面积小,但这些小户型的使用功能却很齐全,一些细微之处也进行了精巧设计。
  能否住下三口之家?
  40平方米的面积能否住得下三口之家?参与北京市图集设计的人士表示,有关研究表明,3人户的成套建设公租房的户内使用面积最低可以到28平方米。40平方米乘以住宅最低使用系数0.7,正好相当于28平方米的户内使用面积。该户型可以设置一个约5平方米的单人卧室、一个约8平方米的双人卧室,以及一个约6.5平方米的兼有用餐功能的活动室。
  这28平方米户内总使用面积指标中,并不包括阳台、管井、排烟道等所占的面积,也不包括采暖地区户式采暖设施所占的面积。
  条件允许下,还可以设计阳台,但面积不宜大于4平方米。该人士介绍说,以此标准设计出的公租房能满足3人户及以下保障对象的基本居住需求。(记者 孙静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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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监管部门对于乱象整治工作中的大案要案会坚持顶格处罚。
专访 青岛卓越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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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8号理想国际大厦806-810室
乐居房产、家居产品用户服务、产品咨询购买、技术支持客服服务热线:新房、二手房:400-606-6969 &家居、抢工长:400-010-2323  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5月12日称,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 ,以40平方米为主。
  据悉,今年全国住房用地计划供应21.80万公顷,与2010年全国住房用地供应计划 (18.47万公顷)和实际供地量(12.63万公顷)相比,分别增加18.5% 和72.6% 。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计划是17.13万公顷,占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78.6% ,比去年提高两个百分点。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计划是7.74万公顷,占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35.5%,与2010年计划 (6.58万公顷)和实际供地(3.24万公顷)相比,分别增加17.6%和138.9%。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司长廖永林指出,要完善商品住房用地预申请制度,推进信息公开,“在公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划拨用地时,一并向社会公示申请用地单位,接受社会监督。”此外,各地实践比较成熟的“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商品住房用地中配建保障性住房”和“土地利用综合条件最佳”等四种招拍挂创新做法。
  廖永林强调,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严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各类房型建设标准,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 ,以40平方米为主。套型建筑面积标准、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只租不售及违约处罚条款等必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中明确约定,强化履约监管。据《北京晚报》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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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推荐 |高清:超值到爆 60平方米公租房每月仅需480元
此次配租的白沙湾蓝海港湾36、37号楼高层外景照
青岛新闻网10月20日讯
480元/月在城阳能租到什么样的房子?蜗居小房、还是偏僻的民宅?NO!NO!通通不是。只要你是我市稳定就业且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含农民工)或新就业职工,480元/月即可拎包入住水电暖齐全的白沙湾高级公寓。
今天是白沙湾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首日,青岛新闻网记者提前探路,来看看这些公租房到底长啥样。本次配租的白沙湾蓝海港湾36、37号楼均为高层住宅,共计322户,一室一厅,面积60平方米,月租金按每平方米6.5元/月收取,物业费为0.98元/月,电梯费0.4元/月。各项费用加起来为480元/月。而周边的房租价格在13元/平方米左右。
走进样板间,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崭新的地板,厨房内油烟机、燃气灶一应俱全,卫生间配有马桶、洗手盆等。如果是单身汉,只需带个小床即可入住了。
白沙湾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位于城阳区长江路东、嵩山路以南。此次配租,进一步放宽了准入门槛,将公共租赁住房外来务工人员原准入条件的“应在公安机关办理市区范围内居住登记一年以上”调整为“应在公安机关办理市区范围内居住登记”;将原准入条件的“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三年以上”调整为“具有本市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本次公开配租将按照集中申请、资格审核、配租登记、房源分配的程序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所在单位,于11月20日前向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公示后,区住房保障机构予以资格登记,并向申请单位核发《公共租赁住房准予登记通知书》。
办理配租登记时,申请单位在登记期限内持《公共租赁住房准予登记通知书》、申请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到城阳区住房保障部门办理配租登记手续。2016年2月底前,市住房保障部门将会同各有关单位组织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视房源装修工程进展情况,另行通知入住事宜。(青岛新闻网记者 朱颖)
提示:支持← →箭头翻页  新华报业网讯&
小陶今年研究生毕业,刚刚在南京找了一份工作,只能拿每个月1200元的试用期工资,而房租每个月800元,水电费每个月100元,交通费每个月120元,通讯费加上网费80元,吃饭买衣服500元,运气好的话当月没有其他开销,也要1600元,亏空400元!“现在能省的就是房租了。”小陶把宝押在政府正在承建的公共租赁房(下称公租房)上。
  小陶的愿望或许就将在今明两年实现,昨天《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指导意见的通知》正式下发,公租房的保障对象、保障标准、资金来源、政策扶持等一一明确。省长罗志军在常州召开的全省公共租赁住房工作现场推进会在也提出:力争在三年内使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得到有效缓解,基本解决城市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租房难问题。
  谁能租?
  困难群体、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
  公租房的保障对象,以及其具体怎么界定,是近两年来大家关注的焦点。通知中表明,三类人可以享受公租房的保障: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
  其中中等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80%左右,具体条件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正在逐步纳入经适房制度保障,买不起经适房的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新就业人员也首次有了明确界定,是指具有大中专学历,工作不满5年并在城市有稳定职业的人员。
  外来务工人员是指在城市有稳定职业并在就业地居住一定年限的非就业地籍及的从业人员。
  其中,公租房重点解决新就业人员初始工作和外来务工人员在就业地工作期间的租房问题。
  省住建厅相关人士介绍,“低保家庭住得上廉租房,低收入家庭住得上经济适用房、新就业人员租得起房”是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目标,这次公租房指导思想就是,积极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着力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推动住房保障制度体系的完善,进一步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加快实现“住有所居”。
  多大,在哪?
  最大不超60M2,就近选址
  小陶对于公租房的面积也比较关心,他觉得自己已经出来工作,需要独立的空间,“我需要一个人一个房间,不能跟大学生宿舍一样。”对此,小陶的心愿可能要落空。
  通知里表示,各地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公租房套型及建筑面积标准。供应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成套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收入线标准,由当地政府按当地的人均可支配收入80%左右的比例确定;住房困难条件,由当地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住房价格水平确定。
  这三类人员可以按不同租住需求配租公租房,单身生活的可以租住集体宿舍或职工公寓,居家生活的可以租住成套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要进行基本室内装修,具备直接入住条件。
  公租房的选址也很重要,有人担心一旦像经适房一样,建在偏远郊区,配套跟不上,那再便宜也没人入住。对此,通知中要求,按照“集中开发、就近选址,合理布局,配套建设”的要求,建设和发展公租房。组织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开发区、街道、乡镇、工矿企事业单位集中建设公租房,新建的公租项目配套建设生活服务设施。
  月租多少,怎么申请?
  低于市场租金,但要找担保人
  通知对租金标准有了相对的明确。公租房初次承租期一般为3
  5年,初次承租期内的租金标准为政府指导下的准市场租金。初次承租公租房具体租金标准由市县政府物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住房保障部门测定,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承租公租房的,可申请廉租房租赁补贴。公租房产权所有部门应当承担物管责任,为承租人提供日常居住服务,公租房物管、有偿居住服务等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按照登记在册的申请人名单顺序实行轮候保障,就近就地安置。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的,由保障对象作为承租人并提供担保人,与住房保障部门共同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的,由保障对象作为承租人,用人单位作为担保人,与住房保障部门共同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
  开发区、街道、乡镇、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租房,优先提供给本辖区或本单位的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租住,剩余房源由市县住房保障部门调剂安置其他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对象租住。
  谁来建,如何管?
  多方投入,不得出借、转租或闲置
  在公租房的房产权管理上也有所加强。公租房只能用于承租人自住,不得出借、转租或闲置,也不得用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禁止承租人以房产交易的方式变相分割所承租的房屋所有权、使用权。
  租金的收入管理上,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租金收入,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租金收入专项用于公租房的维护、管理和投资补助,结余部分用于偿还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贷款。
  政府要建立健全公租房申请、审核、公示、配租和租后管理等制度。住房保障部门要按照规定程序严格准入审批,加强运营监督管理,做到配租过程公开透明,配租结果公平公正。
  公租房正是为了缓解城市夹心层的住房问题,其资金怎么来呢?
  通知明确了公租房的租金有几个渠道。一是政府投入。各市、县政府要通过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加大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的投入。省级财政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对困难地区予以支持。住房保障部门及其实施机构建设、收购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收购资金从当地财政年度预算安排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金和中央、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可使用当地按规定提取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公共租赁住房中长期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中长期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专项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探索运用保险资金、信托资金和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拓展公共租赁住房融资渠道。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纳入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范围。
  政府投资建设任务重、资金需求量大的地区,经政府批准可组建保障性住房融资平台,向商业银行贷款,用于政府投资的公租房建设,还贷资金由政府通过公租房建设资金和归集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等渠道解决。
  几点疑问
  我省关于公租房的指导意见,让城市的“夹心层”们看到了获得住房的希望,但是其具体规定上仍有不少问题令人质疑。
  疑问1:选址会否太偏?
  “我在新街口上班,所以租的房子每月要800块,要是公租房在江宁,那就算便宜我也不去,时间成本和精力太大。”小陶研究生学历,今年是工作第一年,有稳定的收入,这都符合通知中关于“新就业工作人员”的要求,将有资格享受公租房。但是他对于公租房的选址很有疑虑,这也是记者在采访中听到的比较多的担忧声音。
  记者看到,通知中对经适房的选址没有很明确,笼统地提出“集中开发、就近选址,合理布局,配套建设”的要求,组织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开发区、街道、乡镇、工矿企事业单位集中建设。“像南京,大学生工作主要在市区,像新街口这么寸土寸金的地方,政府可能会拿出来建公租房吗?”去年刚刚毕业的李小姐认为,不过她觉得政府要是能将公租房建在地铁沿线,交通比较便利,也可以接受。
  记者了解到,南京计划3年内新建1.5万套公租房,其选址尚未定。
  疑问2:“僧太多粥太少”?
  今年我省下达了各地年度新增公共租赁住房10万间(套),1―6月份全省公共租赁住房新增和在建70063间(套),占年度目标任务的70.06%。而省教育厅数字显示,2010年我省高校毕业生总量预计达53.2万人,增幅为15.9%。加上外省江苏籍毕业生、外省生源到江苏就业及往年积存尚未就业的毕业生,预计实际需要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将达70万人。按照工作五年计算,光新就业人员就将达到300多万人。40万:300万,这必将产生“僧多粥少”的情况,会不会导致万人排队租房的壮观景象呢?又如何能够保证公平公正?当供远远小于求的时候,会不会出现公租房出租、转借、分租等现象,又如何去监管?这些都将是未来的考验。
  疑问3:租金为何不明确?
  “夹心层”们最关心的当数租金。租金多少,比市面上便宜多少,这些是衡量租不租的首要因素。如小陶就认为在主城区内每月四五百元可以接受,而小李则认为应该再低一点,“我觉得既然是公租房,应该是市场价的一半,这样才能体现出保障的意义。”
  记者看到,通知中对租金价格提到了“准市场租金”,初次承租3
  5年内,可以享受到地域市场价的优惠。其租金标准由市物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住房保障部门测定,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记者了解到,目前常州公租房租金仅是市场价的1/3,其社会平均租金为每月12元/平方米,而享受公租房的“夹心层”中低收入家庭,只需付3.5元/平方米,新就业人员付4.5元/平方米。但是这只是苏南的个案。省会南京的“准市场价”不得而知。
  对此,房产业内人士认为,应该提高准入门槛,但是需要降低租金。政府的指导价格中应该提到,最高价应该是市场价的几折,加大政府的资金投入。不然的话,苏北、苏中等地区会不会因为财政力量不够,而导致价格过高呢?
  他山之石
  常州市
  在解决“房子从哪里来”的问题上常州市采用了六管齐下的做法。1、集中建设;2、配建,一个商品房小区3%是配建的;3、请开发商代建;4、园区建的租赁房;5、去年因为金融危机房子卖不掉,政府利用这个机会把常州范围内所有小户型全部收购掉;6、二手房市场的所有小户型也全部收购掉。
  昆山市
  政府则通过政府、企业、房产开发公司、村镇集体经济组织等多个主体,推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三个模式。政府积极引导,鼓励房产开发公司、村镇集体经济组织,规划建设一批外来从业人员集中居住点,实行统一管理;鼓励投资总额、职工人数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建造员工集体宿舍,由企业自主管理,入住员工房租按成本费收取,每人每月每床位100
  150元;政府投资建造人才公寓。
  作者:刘海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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