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饭的时候代金券上写着以上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归本店所有该怎么办?求助

做活动注明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可以吗?工商所有权力罚款吗?_百度知道
做活动注明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可以吗?工商所有权力罚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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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价商品要到工商管理部门申报审批才行。拍出的商品最好标注,活动价、断码凡是做活动的商品、处理商品字样,以免找来麻烦、接近保质期的特价商品。
首先、反季节,都是断码、反季节、由瑕疵的
采纳率:86%
可以的,但事先要经过工商部门的审批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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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是无效的单方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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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银川市工商局西夏分局对辖区5户商家在经营中存在“霸王条款”的经营行为予以行政指导,限期整改。自此,银川市工商部门针对2012年春节前出现“谢绝自带酒水”、“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等经营行为的“霸王条款”进行专项整治。
整治范围围绕着与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的行业和经营者,重点为餐饮、大型商场、超市、酒店、旅游、美容美发、房地产交易、装饰装修及其它服务业的格式条款合同。整治的内容以纠正格式条款合同为特征的通知、声明、店堂告示、须知、凭证、优惠卡等提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规范合同经营行为,避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尤其对类似“谢绝自带酒水”、“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等强制性交易服务、损害消费者利益,剥夺消费者知情权等“霸王条款”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同时,工商部门对节日前后最容易出现的“霸王条款”进行了盘点说法,以明示消费者。即:“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丢失自己负责”。该项“店堂告示”是经营者为维护自身利益,减少自己风险,免除本应由自己承担责任的硬性规定,它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是不平等格式条款。
根据《合同法》规定,该告示是无效的。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是一种特殊的消费方式。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其随身携带的物品和衣物,需要脱离自己的视线,或交经营者保管,或自行存放于经营者提供的衣箱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因此,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经营者要尽到妥善保管的责任。消费者也应对自己的贵重物品事先告知,否则出现问题双方发生争议,各自都受损失。
“严禁自带酒水”或“收取自带酒水开瓶费”,此条款是典型的“霸王条款”,属于强制消费。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该项条款构成了强制交易行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消费者到餐馆娱乐等场所消费是一种民事活动,消费者和经营者产生了民事合同法律关系,经营者应当遵守法律的有关规定,种种限制性条款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侵犯。
“对赠品不实行‘三包’,特价或处理商品不退不换”,这是一个单方要约,不构成约束力,也是无效的单方告示。如果消费者不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消费者就不会有赠品,所以说消费者得到的赠品实际上也是花了钱的,只不过经营者把赠品价值加在了主要购买品或服务的身上而已。《合同法》规定,经营者以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为条件向消费者赠与商品或服务时,不能免除经营者对该赠品或服务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消法》规定,消费者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单方面做出不利于消费者的限制性解释都是无效的。
“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店、场、部等)所有”,此条款为不平等格式条款,是无效的单方告示。此类条款违反了《合同法》中“如果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当按照商业习惯、普通逻辑思维和生活经验进行理解,而不是‘由本公司负责解释’”等有关规定。
本文来源:宁夏网-法治新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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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店的会员卡后面有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工商局要罚
我店的会员卡后面有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工商局要罚款 请问像这种情况工商局是要先警告一声吗 还是直接罚款
53508bb1d***
河北 - 邢台
消费者权益
你好。可以直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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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用户的咨询317被浏览36,018分享邀请回答20218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344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  事情是这样的。10.1号的时候我的店里做活动免费领取礼品,顺便做了下店里的活动。因为店面比较偏,想用领东西的方式来做下宣传,东西也确实是送出去的,是很小的婚纱工作室,很惭愧的的是当天都是来领礼品的,一个单都没有签!!然后前几天工商局的来找到我,说我那句“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以”违法了,要处罚,我也很配合,签了说明那些。但是最终的罚款金额还没有下来,1000以内我还是可以接受的,现在要罚我3000,我拒绝签字,如果我不签字有什么后果呢?
楼主发言:20次 发图:0张 | 更多
  麻烦懂的朋友回复下,他们也没有让我看相关罚款文件,也没有下达罚款通知,今天口头来说要罚款3000.让我到时候签字就可以了,我说我是不会签的。之前有签什么笔录那些,但是里面没有说要罚款这项,笔录还是在店里做的
  o(╯□╰)o
  送东西也能罚款吗?我真的是很冤,东西是实实在在送出去了,也没得到什么经济利益,这样还要罚我3000!我就 觉得不服
  https://zhidao.baidu.com/question/541645.html  看看这个吧。。。你是不是被举报了
  @小兔秃兔子
16:28:56  https://zhidao.baidu.com/question/541645.html  看看这个吧。。。你是不是被举报了  -----------------------------  因为当天有两种礼品,一种是不沾锅,一种是水杯,活动内容页有说礼品数量有限,送完为止,而且当天来领礼品的都是领不粘锅的,所以很早就有人排队领,不沾锅就领得很快。结果有一个孕妇很晚了跑来已经没有不粘锅了,就给了她一个水杯。然后她就炸了,在微信上骂我,还举报我。我没理她,可能是她举报的吧
  楼主做活动可以针对准顾客进行,大部分领礼品的都是只会单纯领礼品的大妈,礼品给她们既带不来消费,也起不到宣传效果。
  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这个罚得不冤
  行政处罚会有法定程序的,如果只是口头告知那严重违反程序了,现在要求说理式执法了,他连哪条哪款都没告诉你呢就敢罚钱啊,复议诉讼走着呗……不过楼主这个被罚的原因倒是不冤,如果按法定程序又在自由裁量范围内,楼主不交钱会有加处罚的,每日百分之三,实在不交法院会强制执行的  
  @年糕小沫-29 23:02:55  行政处罚会有法定程序的,如果只是口头告知那严重违反程序了,现在要求说理式执法了,他连哪条哪款都没告诉你呢就敢罚钱啊,复议诉讼走着呗……不过楼主这个被罚的原因倒是不冤,如果按法定程序又在自由裁量范围内,楼主不交钱会有加处罚的,每日百分之三,实在不交法院会强制执行的  -----------------------------  不是不交,1000以内可以接受的,主要是我这个没有实际的经济利益,而且我也没有侵犯消费者的权益,没有不兑现那些,情节算很轻了,不应该罚这么多
  @孤单的雪峭ma
20:47:27  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这个罚得不冤  -----------------------------  罚我愿意接受,我刚开始也很配合他们,可是我这个情节真的那么严重?要罚3000?
  找找人吧 这年头 有人好办事  
  原来这种送东西的算违法的吗?我看基本新店开张都是送的  
  @xunuo522
13:48:48  找找人吧 这年头 有人好办事  -----------------------------  已经举报了,举报人揪着不放,或者觉察到执法部门不作为,那就是执法部门的大问题了,现在抓这么严,执法部门接到举报都是责任制的,不解决问题那是要受处罚的....不过找找人罚钱少一些是真的有......  
  @蹉跎岁月c
13:53:25  原来这种送东西的算违法的吗?我看基本新店开张都是送的  -----------------------------  是的..... 以前上课听老师说有一个女的去商场买东西,商场不经常有活动类似于,买三送一,买二送一之类的吗....然后那女的觉得诶,我买三个送一个相当于多少折了....于是帮亲戚朋友带啊什么的 买了六个,她以为送的跟买的产品是一样的,结果.....啦啦啦啦啦你们懂得....然后这女的就举报了,这商场全责,东西全退,还要罚款。
这种什么最终解释权本店所有,真的是一举报一个准,但是这个钱又不是举报人所得,都是执法部门收缴然后上交财政..... 基本上也没什么人弄这个事....只能说楼主好倒霉....以后搞活动别写这个.... 你以为你写了什么都由着你啊....   
  @年糕小沫-29 23:02:55   行政处罚会有法定程序的,如果只是口头告知那严重违反程序了,现在要求说理式执法了,他连哪条哪款都没告诉你呢就敢罚钱啊,复议诉讼走着呗……不过楼主这个被罚的原因倒是不冤,如果按法定程序又在自由裁量范围内,楼主不交钱会有加处罚的,每日百分之三,实在不交法院会强制执行的   -----------------------------  @yayaxinqin
13:41:59   不是不交,1000以内可以接受的,主要是我这个没有实际的经济利益,而且我也没有侵犯消费者的权益,没有不兑现那些,情节算很轻了,不应该罚这么多  -----------------------------  虽然很同情你,但是行政处罚不是你接受就罚,不接受就不罚那么多的,知不知道售卖一包过期方便面可能罚五万?而且是人家只在货架上摆着并没有卖出盈利……工商再来罚你你就让他提供法条和自由裁量的依据,你有陈述申辩权利的。只口头告知就处罚绝对绝对有问题。  
  看楼主上面说接受罚一千接受不了三千,意思自己也意识到错误,纠结的是处罚金额大小,那可以把标题前半句改取消了。  
  同情,没有开书面罚单的话,试试请人吃吃饭送点礼物少罚点吧  
  长知识了  
  @蹉跎岁月c
13:53:25  原来这种送东西的算违法的吗?我看基本新店开张都是送的  -----------------------------  @Fantasy小F
14:08:47  是的..... 以前上课听老师说有一个女的去商场买东西,商场不经常有活动类似于,买三送一,买二送一之类的吗....然后那女的觉得诶,我买三个送一个相当于多少折了....于是帮亲戚朋友带啊什么的 买了六个,她以为送的跟买的产品是一样的,结果.....啦啦啦啦啦你们懂得....然后这女的就举报了,这商场全责,东西全退,还要罚款。
这种什么最终解释权本店所有,真的是一举报一个准,但是这个钱又不是举报人所得,都是执法部门......  -----------------------------  我也是脑袋抽了加一句这个,其实当时也没想那么多,只是想着到时候送礼品会不会有客人不理解什么之类的,到时候好给人家解释下啊,结果 居然这样,哎~~~
  @当时若能入梦吟
14:18:42  同情,没有开书面罚单的话,试试请人吃吃饭送点礼物少罚点吧  -----------------------------  一直都是本本分分做点技术活,从来都是很敬畏法律,没敢做一点违法之事,也没有去贿赂过任何当官的。就是安安分分做自己的事情,也从未得到客人的投诉,做出来客人都是很满意,服务结束之后大家都成了朋友,可是~~~就是这个可是啊,哎,如果没办法也只能认了,吃一堑长一智吧。现在都不敢做广告了,其实也就做了那么一次就这样了,所以心里有点郁闷
  看看  
  @笑到最后的小狗
14:24:08  长知识了  -----------------------------  所以以后如果做活动千万别加那句话!可是也能遇到好多胡搅蛮缠的客人
  把那个孕妇电话发出来
  @南京田林
14:30:04  把那个孕妇电话发出来  -----------------------------  我不知道她电话啊,这样也不太好额~~~
  最近这一块抓的很严,这边移动公司的所有宣传都撤了  
  @hetaojing-30 14:47:04  最近这一块抓的很严,这边移动公司的所有宣传都撤了  -----------------------------  我是10.1做的活动了,11月都快过完了才来找我
  这句话不能写的。
  楼主行政处罚三千元以上,有权申请听证  
  我是个法学狗,楼主这样做确实违法了,楼主三千块不冤  
  奉劝楼主  越是小地方偏地方  你送东西越没用  去领东西的都是想要东西的,不是想买东西的
  理解楼主
我们的小店也是
工商局说有客户投诉要把我们店关掉
我们小本买卖但也是凭良心赚钱
不关门工商局就像强盗一样要砸店
后来找人去谈
交了几万块然后就没事了
至于那个投诉的至始至终我也没见过后面也没消息了
这年头想勤勤恳恳踏踏实实赚点小钱怎么那么难
  这句话本来就违法,之前在某商场,每家店都提醒了一遍,禁止出现这句话被工商查,有个店在搞活动的时候写了,主管立刻联系店长把牌子撤掉了。  
  要注意用词啊楼主,没看现在商家都换成具体事宜请与商家商议吗!!!
  图片仅供参考,请以实物为准,这句也应该违法!!!
  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这属于霸王条款,侵占了消费者权益,是不合法的。楼主可以看看合同法。
  建议楼主大致看下经济法,嫌太多就看看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广告法。看看没坏处。例如你看现在广告里都说自家某产品比自家别的产品好,为什么不明确说比别家好,因为这是违法的。有些法律上的常识,你不能不知道,平时别人是不追究,一旦追究起来,就像这次,你还得认罚,所以开店啊打广告啊什么的最好还是先大概知道下相关法律的好。
  已经交啦,最终罚了2000.这句话写了确实是违背合同法了,楼主也承认自己有错哈,以后不会再犯了,做广告之前也会只会工商局,看是否有违规的地方哦,通过这次也长记性啦。
  真爽啊,我之前也遇到一件特别气人的事,我打12315电话,然后他们告诉我没办法,他们店搞活动的一切最终解释权归店家所有,我是不是被忽悠了?
  @兔纸很忙
08:31:10  真爽啊,我之前也遇到一件特别气人的事,我打12315电话,然后他们告诉我没办法,他们店搞活动的一切最终解释权归店家所有,我是不是被忽悠了?  -----------------------------  你应该向工商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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