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银行卡转账 不绑定银行卡 可以转账不?别人转账过来可以接到不?可以在支付宝银行卡转账里付款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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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不绑定银行卡可以用吗 支付宝不实名认证可以转账吗
作者:综投小编&
来源:南方财富
  支付宝不绑定银行卡可以用吗?支付宝推出了实名认证的新政策,让支付宝使用上更加安全、方便,那么支付宝不实名认证可以转账吗?下文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
  据报道称,蚂蚁金服宣布,自7月1日起,没有绑定中国大陆银行卡的用户将不能在支付宝账户中存钱,也不能使用账户中的余额。
  对此,支付宝公关人员予以否认,称&实名验证的方式有很多种,除了身份证、银行卡之外,还有手机、社保账户、缴费帐户等,没有绑定银行卡就不能使用账户余额或者冻结一说是错误的。&
  之前报道称,支付宝此举是为了配合即将于7月1日起执行的网络支付实名认证新规。去年12月发布的新规要求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支付账户的,应当对客户实行实名制管理。
  不管怎么说,实名认证是大势所趋,在此之前,支付宝账户只有在使用快捷支付的时候需要进行实名认证,而一般的功能如转账收款等则不需要实名认证的前提。
  在《办法》出台之后,支付宝的所有功能都将要求实名认证后才可以使用。   微信号:touzirumen
  原标题:
  各位读者看到这里已了解基本信息,但请大家先别着急离开,下一页将分享更多干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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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支付宝转账,不限银行卡开不开通网银的。
可以,没问题
支付宝转入的银行卡不需要开通网银。
没有开通网银,不可以支付的(⊙o⊙)哦
即使不开通网上银行,也可以在淘宝上付钱买东西。快捷支付支持的有工、农、建、中等多家银行的储蓄卡。你有以上的储蓄卡就可以完成支付。但是,需要先再银行预留过手机号,...
答: 宫缩压达100是不是临产?什么时候才会生?
答: 建行手机银行具有基金投资、基金行情股票行情查询、股票交易、银行存管、银证转账、外汇买卖等功能。
如基金投资,建行手机银行能够进行基金行情查询,基金认购、申购、赎...
答: 建行手机银行具有基金投资、基金行情股票行情查询、股票交易、银行存管、银证转账、外汇买卖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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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答:123456789101112131415支付宝不实名认证能正常使用吗 微信不实名可以转账吗
时间: 17:18:28来源:作者:佚名(0)
  微信支付和支付宝支付一直以来都是引领行业大头,最近有网友发出“部分地区没实名制的支付宝不能转账了”的传言,据了解,为配合7月1日起执行的我国网络支付实名认证新规,支付宝和微信均已逐步引导客户在平台上进行实名信息认证。对于转账出现困难的用户,支付宝将同步引导完善实名认证。  具体对用户的影响包括几个方面:  《办法》将个人网络支付账户分为三类,重庆互联网协会副秘书长李滨虹认为,这三类用户的划分可以这么理解:  一类账户  主要适用于小额支付,比如大家最常用的手机红包,但这类账户累计发红包金额不能超过1000元。  二类账户  可以转账、购物、缴水电气费……但一年不能超过10万元。  三类账户  可以买理财产品、基金、保险,支付金额20万元、100万元甚至更多都没问题。  今年7月1日前支付宝微信实名  2015年12月,央行公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支付账户的,应当对客户实行实名制管理。  7月1日,该《办法》正式施行。据办法要求,支付账户将严格实行实名管理,并按照三类支付账户分级管理。如果用户身份验证情况未达到办法所规定标准,会影响支付账户部分功能使用。通俗地讲,届时未实名的支付宝和微信用户,既不能在账户里存钱,也不能使用余额转账或消费。  重庆市一家商业银行网络金融部专家表示,新规主要是从防范金融风险与保护个人用户使用安全两个角度出发。此前,网络支付领域出现的资金被骗、被盗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快捷支付,甚至只需绑定一个手机号码即可。从安全管理角度出发,用户身份实名认证很有必要。  明年7月前 电话全部实名  工信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从《反恐怖主义法》的高度去认识看待电话实名制,切实从严做好新入网用户实名登记,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服务。  通知要求从严做好用户身份信息核验,从严审核一证多卡用户办理新卡。各电信企业要采取措施,坚决杜绝代理商批量开卡、养卡问题。对同一身份证件在同一基础电 信企业省级公司或同一转售企业已登记5张及5张以上移动电话卡用户,在申请办理新入网的移动电话卡时,必须由电信企业自有实体营业厅从严核实身份信息后办 理入网手续。强化行业用户实名登记管理,在行业卡使用过程中,电信企业要加强监测,发现违反有关规定和协议使用行业卡时,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反恐怖主义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积极稳妥、依法依规做好未实名老用户补登记工作。各基础电信企业要确保在日前本企业全部电话用户实名率达到95%以上,日前全部电话用户实现实名登记。  账户封停要提醒转移财产  问:网上传言,7月1日后未实名的支付宝账户余额将冻结?  支付宝:用户的余额并不会被冻结,也不会消失,只要根据APP或网站提示,继续完善身份实名信息认证,余额就又能随时使用了。  问:7月1日后,用户还未升级实名认证会有哪些影响?  答:不补全实名信息,7月1日后,支付宝账户不能再用于收付款,快捷支付和网银也都无法进行。  微信用户如果出现账户封停,系统会在用户登录微信时,提醒进行财产转移。对于实名认证未达标的用户,在使用微信支付时,系统会有针对性地提示和引导,帮助用户实名认证。  问:完善身份信息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呢?  答:支付宝方面,不同账户完善身份信息的办法有所不同,包括绑定银行卡、上传身份证照片、填写个人信息问卷等,具体可以根据页面提示操作。  问:境内外用户都必须进行实名认证?  答:届时,包括支付宝和微信在内,国内所有非银支付机构都要开展用户实名制认证工作。目前支付宝已开展对大陆用户实名制认证的引导工作,境外用户也在同步展开中。  境外用户相较大陆用户而言,在身份验证上略显繁琐,特别是需要手机号绑定大陆银行卡,这给部分境外用户或造成一定难度。  为什么非要实名认证?  去年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逼着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实名制,为什么非要实名认证?  你想到银行办卡也得交身份证本人前往,而开通支付宝时,你只需要邮箱、手机号或者昵称就可以注册账户,就能收钱、转账、还不限金额,这真是后患无穷啊!万一有不法分子拿了你的身份证,办了卡,开通了微信然后去洗钱、诈骗,怎么办?  不实名会给抢红包带来什么变化?  理论上,即使不进行实名认证,也可以收到红包。然而来而不往非礼也,你好意思只抢不发吗?要想对外发红包,就需要身份核实了,比如成为Ⅰ类账户,这一生就能发出1000元以下的红包。你不实名,抢到的红包只能存在微信里,拿不出来了。央行第三方支付文件发布 支付宝不能向银行卡转账
来源:北青网
作者:程婕
  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一经发布就引发了社会极大争议,虽然央行有关人士表示,限额管理不会对客户网络支付造成太大影响,但昨天北青报记者仔细研读条文后发觉,如果这一征求意见稿最终通过,客户在使用网络支付特别是移动支付时仍或多或少会比现在麻烦。
  央行前日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无论是用户、第三方支付企业还是业内专家都对征求意见稿的有关内容提出了负面看法,甚至提升到了“限制第三方支付会阻碍金融创新”的高度。
  开户手续复杂了
  首先客户开户就需要更多手续证明。文件规定,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支付账户的,应当对客户实行实名制管理,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核实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留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并通过三个(含)以上合法安全的外部渠道对客户身份基本信息进行多重交叉验证,确保有效核实客户身份及其真实意愿,不得开立匿名、假名支付账户。
  据央行解释,具体验证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公安、工商、教育、财税等管理部门及商业银行、征信机构等单位所运营的,能够有效验证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的数据库或系统。
  现在客户开个网络支付账户,一般就提交身份证和银行卡以及留存在银行的电话等信息就可以了。如果按照新规,除身份证和银行信息外,还需要再提交一份学历、纳税或征信报告等方面的证明,才能说明“我就是我”。这不仅会增加客户跑手续的时间成本,还可能使那些教育程度低、收入低、无信用卡的弱势人群无缘使用网络支付。
  支付宝不能向银行卡转账了
  此外,今后客户可能不能用支付宝直接向他人的银行卡转账了。文件规定:支付机构为客户办理银行账户向支付账户转账的,转出账户应仅限于支付账户客户本人同名银行借记账户;办理支付账户向银行借记账户转账的,转入账户应仅限于客户预先指定的一个本人同名银行借记账户。
  目前,支付宝转账既可以从本人的支付账户向他人的支付账户转,也可以直接向他人的银行卡转。今后,如果你不知道对方的支付宝账户,就不能向他转账了。生活中,这就给那些没有支付宝账号的人带来不便。如果他要接受别人支付宝的转账,必须得先注册一个账号,绑定一张借记卡才可以。
  200元以上交易要银行验证?
  还有一处条文也让支付机构和用户也感到不安。文件规定,支付机构根据客户授权,向客户开户银行发送支付指令,扣划客户银行账户资金的,支付机构、客户和银行在事先或者首笔交易时,单笔金额200元以上,支付机构不得代替银行进行客户身份及交易验证。对于这段叙述复杂的文字,业内产生不同理解,因为文中并没详细说明单笔200元以上到底是哪些具体情形。
  对此疑问,央行人士的说法是:200元以上的支付,具体银行验还是支付机构验,必须是客户授权同意银行与支付机构按约定做的。如果他们约定由机构验,那么一旦发生资金欺诈或盗窃,银行必须承担资金安全责任,不允许推责给支付机构。实际是明确了银行与支付机构的责任,保护弱势的消费者权益,否则两类机构扯皮会令消费者受伤。但是,在实践中,到底该如何操作,现在谁心里也没底。万一真要200元以上的都要银行验证,那真就麻烦了,大家输完网络支付账号的密码后,可能还要跳到银行的APP,或者是需要银行再发一遍短信验证,才能支付成功,这将浪费时间,影响客户体验。
  央行释疑
  六成用户年支付余额交易不超千元
  消息发布后,一石激起千层浪,迅速引起各界争论。有网友抱怨今后网络支付只有5000元额度,连苹果手机都买不了;有第三方支付行业人士认为,央行下手太狠,会对这一朝气蓬勃的行业带来致命打击;也有金融界人士认为,央行这是防范风险,有利于支付行业的长远发展;还有市场人士认为,这一文件本身晦涩难懂,模棱两可的地方多,很难看明白。看到这一文件引起如此巨大的反响,同时出现不少误读的声音,央行积极进行了回应。昨天,央行相关负责人就征求意见稿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这一文件最初的被关注点就是征求意见稿根据客户身份核实方式对个人支付账户余额的付款功能和交易限额进行分类管理。综合类支付账户的余额可以用于消费、转账以及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或服务;消费类支付账户的余额仅可用于消费以及转账至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包括借记和贷记账户),不可用于转账至其他账户,也不可用于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或服务。
  文件规定,支付机构采用包括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日累计限额由支付机构与客户通过协议自主约定;支付机构采用不包括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5000元(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下同);支付机构采用不足两类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000元,且支付机构应当承诺无条件全额承担此类交易的风险损失赔付责任。
  此外,支付机构应根据客户身份对同一客户开立的所有支付账户进行关联管理。个人客户拥有综合类支付账户的,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下同)年累计应不超过20万元。个人客户仅拥有消费类支付账户的,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应不超过10万元。
  昨天,众多网友担心,这种限额管理会让自己网上购物麻烦重重。但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单日5000元的限额只针对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消费者仍然可以与现在一样,通过支付机构提供的跳转银行网关或快捷支付方式,用自己的银行卡(银行账户)完成对外付款,并无额度限制。
  此外,统计数据显示,这种限额管理不会对大家造成太大影响。据对国内典型代表性支付机构2014年网络支付业务数据的分析,2014年,61.3%的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进行消费、转账、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即《办法》规定的综合类支付账户)全年累计付款金额不超过1000元,80.12%的个人客户不超过5000元,98.5%的个人客户不超过20万元;72.31%的个人客户支付账户余额仅用于购物消费(即《办法》规定的消费类支付账户)全年累计付款金额不超过1000元,92%的个人客户不超过5000元,99.72%的个人客户不超过10万元。
  该负责人表示,限额数据的确定,既参考了国内典型代表支付机构的业务分析数据,也考虑了尊重现实需求与未来支付业务的规范发展,防范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规模过度膨胀引发资金风险。当然,《办法》目前正在向公众征求意见阶段,限额管理是综合考虑支付效率与便捷,以及反洗钱和客户资金安全等因素而提出的。人民银行将认真评估社会各界意见,按照“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制定适度的监管措施,促进支付服务市场规范发展。
  行业观点
  央行新规意在迫使资金离开第三方账户?
  在昨天众多网友担忧今后网上购物要受5000元限制时,已经有不少资深业内人士十分着急大家没有领会央行的深意。
  多位业内人士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此前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明确了互联网支付的业务定位,即“互联网支付应始终坚持服务电子商务发展和为社会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
  前日出台的征求意见稿,正式体现了这一定位,处处强调对支付账户余额的管理。潜台词就是互联网支付机构要回归“支付业务”本色,不能自己形成资金池,不能像银行那样进行清算业务,规规矩矩做资金通道就好了。更通俗地说,第三方支付账户的主要功能是帮客户的资金进行安全转移,央行不希望客户的大量资金滞留在第三方账户上。
  征求意见稿特别强调,支付账户的余额,不是存款,只是商业预付卡中的客户备付金,仅代表支付机构的信用,一旦支付机构出现问题,客户就会受到损失。事实上国内支付公司出问题的已经不少了。不少支付公司就是利用大量客户不提现到银行所形成的时间差,沉淀出大量的资金,进行他用,一旦出现点问题风险就很大。央行对支付账户余额处处设限,就是让用户发现,把大量资金放在这个账户什么用也没有,迫使资金离开支付账户。
  企业困境
  今后托管业务还会被银行抢走?
  “如果这份意见稿最终通过,今后我们很多业务可能都开展不了。”众多第三方支付公司昨天开始忧心忡忡。
  征求意见稿规定,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再加上对客户账户余额的限制管理,一些市场人士认为,现在大热的余额宝、招财宝等投资理财业务会大大受限。
  近两年来,一些第三方支付机构为P2P企业提供专业的资金托管,并将其视为未来发展的重点。可如果按征求意见稿来看,今后这托管业务应该还是会被银行抢走。
  不过,央行这样做自有风险防范的考虑,而且互联网金融的相关业务并不会因为这一文件而被叫停。
  央行有关人士昨天解释说,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存在金融业务经营风险。目前,支付机构的内控风险体系建设不够完善,抵御外部风险冲击的能力较弱。为避免两类机构的风险相互传递,《办法》规定支付机构不得为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开立支付账户。同时该规定并不影响支付机构为相关机构提供支付服务。一是现行支付体系为传统金融机构提供了高效安全的支付清算及结算安排,并符合国际支付清算监管惯例和准则。二是支付机构按《办法》规定虽然不能为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企业开立支付账户,但仍可为其提供支付通道服务,将付款人的款项划转至网络借贷等企业的银行结算账户。这不会影响网络借贷等企业的业务开展,而且有利于保障客户资金安全,也符合《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
  通俗理解,第三方支付仍可以做P2P的资金通道,但仅仅是资金通道,也就是帮用户实现银行资金的转移,不能成为清算通道。P2P公司可能无法开设托管账户,虽然可以给投资人一个虚拟账户了,但是个人的虚拟账户一年的累计投资额度最多不能超过20万。投资的行为就改成第三方支付通过绑卡的方式直接扣减个人银行里的钱先到P2P在第三方支付的一个临时归集账户,募集期满之后,一笔划转到借款方在银行里开设的托管账户或者监管账户,第三方支付就真正成为通道型支付了。过去P2P业内通行的第三方托管的模式将不再可行。
  专家声音
  限制第三方支付会阻碍金融创新
  “我对征求意见稿表现出一种忧虑,互联网金融是随经济运行模式的变化而出现的,形成互联网金融最具有影响力的是第三方支付,之后才是其他的财富管理、众筹和网贷等等,第三方支付非常重要,而且它和电子商务高度契合,为什么把这个高度契合的东西要做一个限制?设定这样一个限制,这使得人们非常不方便。”昨天,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在公开演讲前表达了对这一文件的不同看法。
  吴晓求认为,人类的支付历史是一步步从怀疑中走过来的,从最早的现金交易,到以银行为载体的支付,现在已经进入到以第三方支付、移动互联为基本平台的支付体系。这是金融的变革,是在支付功能上的变革。它推动了社会进步、经济发展,使人们享受了很多高效率的东西。这是个历史趋势,不可以让人们回到通过银行的载体进行支付的时代,如同不可以让人们回到必须拿现金交易一样。
  吴晓求强调,限制第三方支付会阻碍金融创新,会阻止和扼杀创新。他希望中国能顺应历史潮流,通过新的金融创意推动金融变革。 文/本报记者 程婕
(责任编辑:un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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