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毕业,落户北京事业单位,落户审查时的社保卡有什么用记录是查当年的还是整个研究生期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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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读博期间有缴纳社保的记录,毕业的时候还能以应届生的身份落户北京吗?
请问读博期间有缴纳社保的记录,毕业的时候还能以应届生的身份落户北京吗?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考博前工作过、考博后想继续工作,但是户口和档案在学校,工作单位有给交社保,这样的话,博士毕业的时候还能以应届生的身份落户北京吗?或者说如果有影响的话,哪些类型的单位不受影响?可以以应届生身份考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吗?谢谢
我也是考博前工作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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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必须知道的那些事儿--关于档案户口转正定级等等.doc 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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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盲帖:关于转正、定职、定级(本科、硕士分别谈)——写给工作不久就辞职的毕业生
最近在论坛上经常看到一些应届毕业生,由于种种原因,刚参加工作不久,就要辞职。当然,我相信毕业生们肯定有自己的理由,有些是身不由己,有些是迫不得已,大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作为劳动者,人人都有选择就业的权利和机会,但是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在新工作的大学生辞职的背后,有很多手续需要自己注意,要不然会给将来留下隐患,给个人造成损失。由于最近一段时间是个跳槽的高发期,问我的人也很多,我索性把这些写出来供大家参考。
(0)档案问题:接收单位有人事权的,档案直接由单位接收;没有人事权的单位,档案由单位指定,存放到某家人才(单位存档和人才存档在职能上没什么差别)
(1)转正??——〉获得干部身份: 本科生毕业工作的第一年,称为见习期,在这一年里,本科生的档案不能流动。 要等到见习期满(从到单位报到那天算起满一年整),并考核合格,提交见习期总结/小结(有的单位是印制的见习生手册,这些的作用都是一回事),填写转正定级表格,此时本科生完成了转正的手续。 需要注意:完成转正的单位要与你派遣证上的单位一致,不能毕业被派遣到A单位,转正表格上盖章确是B单位(A为B子公司或基层单位不属于这种情况),单位没有人事权的,转正表格上还要加盖存档人才的章。
标志:填写《转正定级表》(存入档案)
(2)定职 ——〉获得初级职称 本科生转正之后,会根据你的专业结合你的岗位,获得初级职称(助理) 获得初级职称的条件是:本科生从事某岗位工作年满一年,工作考核合格,在转正之后,给予定职。 标志:填写《初聘技术职称申报表》(该表格各省名称不同,但是大致差不多,这个表存入档案)
(3)定级 ——〉定工资级别 我们常听说的“几档几级”,就是工资定级。 大学生在转正、定职之后,你的档案里会多了一张《工资定级表》(各省市叫法略有差别) 标志:档案里有工资定级表 ---------------------------------------------
当本科毕业生完成了上述三项,恭喜你,你现在身份上已经是正宗的干部身份了,你的档案可以在人才自由流动了(说难听点就是你这时候可以跳槽了),不完成这三项的毕业生档案,被称为“死档”,其他单位或人才中心是无法调取你的档案的(原则上)。 由于在时间上,这三项都是你参加工作一年后完成的,所以这三项的手续单位一般也都绑定给你完成,到时候你会填写很多表格,不要嫌麻烦,这些可都是关乎你未来职业发展非常重要的东西啊。
(4)改派 这里主要拿北京举例,外省的政策可能要宽松很多。
应届毕业生参加工作,在一年内辞职的,未完成上述三项的,应该去办理改派才能到新的单位就业。(原因是你的档案是死档)
一般来说改派只有一次机会,不能反复改派。
对于已经在就业单位落户、接收档案的毕业生,原则上不应该给予改派(所以那些户口被派遣到京外的,一旦户口落地,再找到能解决北京户口的,也很难改派了。那些未发生落户的,有可能办理进京手续) 所以对于要改派的同学,最好你的户口还没有落地,这样办理起来容易很多。
对于要求改派回原籍就业的,办理起来相对容易,一般学校可以给予办理。
如果改派成功,虽然国家规定,之前的旧单位的见习和之后新单位的见习时间可以累积合并计算,但是由于各单位有自己的规定,可能你之前不到一年的工作经历不被承认,这样你转正定级的时间就晚了几个月。
如果不能改派,原则上(肯定有特例)任何单位和人才都不能调取你的档案,这给你转正定级造成了麻烦 这里还是说北京,这种没有转正定级表的档案,肯定任何单位/人才都不会接收的。
许多外省市的稍微宽松一些,可能人才会接管你的档案,或者人事代理公司,帮你负责转正定级 注意:有单位的人和没单位的人转正定级是有所区别的:有单位的人有职称,没有单位的人没有职称也没有工资定级,只能让你获得干部身份。
奉劝各位本科毕业生走正常的程序,为自己的将来着想,尽量在同一个单位干满一年,把这些手续都齐全了再跳槽,社会上不像学校,不公平的事情时有发生,有些事情需要忍耐......
硕士研究生:
和本科生一样的地方,这里就不再重复了。
(1)转正 /??干部身份 硕士研究生没有见习期,不需要见习,直接具有干部身份 研究生的转正其实是试用期转正,因为研究生没有见习期,所以有些单位安排了3-6个月的试用期,观察、考核毕业生的工作能力,试用期满后的“转正”不是见习生转正
根据观察,签3年劳动合同的,一般试用3个月 签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最长可为6个月
备注:硕士研究生可以不填写见习转正相关的表格。
(2)定职 硕士研究生参加工作后直接定初级职称 有试用期的单位,也有在试用期满后定职称的
备注:研究生有许多单位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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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页17页11页16页19页20页21页23页18页17页又有一大批人可以落户北京?!落户北京原来这么简单!
高校毕业生落户、积分落户、
引进人才、夫妻投靠......
北京目前全部的落户方式,
教你变身“北京人”!
最近这类人落户有新消息
非京籍应届生落户
上个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
《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工作管理办法》通知
用人单位:
原则上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满1年以上,且经营状况和单位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
注:本市高精尖产业用人单位、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市属高校和医疗卫生机构引进的优秀博士研究生,不占引进指标。
在校或休学期间创业的毕业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引进:
(一)毕业生本人为创业企业发起人或主要创始人;
(二)创业企业创办时本人持有股份比例不低于10%(不包含股份转让、后期入股等情形);
(三)创业企业属于高精尖、文化创意等本市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创新创业成效突出。
引进毕业生:
原则上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引进当年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其中,教育、医疗卫生系统引进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
文化、体育系统和郊区用人单位可适当引进本科毕业生。引进当年本科毕业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毕业院校为北京地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京外地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其中:
(一)市属文艺院团编剧、导演、演员、舞台技术岗位可引进经教育部批准能够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
(二)市属体育专业运动队运动员和教练员岗位可引进全国性专业体育院校本科毕业生;
(三)郊区中小学教师岗位可引进省级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
(四)郊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相关单位医、药、护、技岗位可引进省级医学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
引进毕业生所学专业应符合用人单位主营业务或转型发展需要,与岗位匹配度较高。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毕业生,可直接办理引进手续,不占引进指标:
(一)父母为北京支边人员,且在本市有直系亲属需要照顾的毕业生;
(二)父母为北京知青,且在本市有直系亲属需要照顾的毕业生;
(三)上学期间,父母双方均已调京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毕业生。
引进毕业生工作办理流程分为调查需求、分配指标、申报公示、审核落户四个阶段。
1.调查需求:上年11月底前,市人力社保局汇总分析主管单位报送的毕业生需求。
2.分配指标:当年2月底前,市人力社保局向主管单位分配指标数量。
3.申报公示:
①3月至9月,用人单位通过“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向主管单位提交毕业生信息,报送有关材料。
②主管单位对报送信息和材料审核无误后,经毕业生本人同意,通过官网公示拟引进毕业生的姓名、年龄、毕业院校、学历等信息,并公布主管单位的监督电话和联系地址,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反应的问题,主管单位应及时核查处理。
③经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引进的,主管单位通过管理系统向市人力社保局提交毕业生信息。市人力社保局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审批通过的,主管单位持《XX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表》(3份)换取《接收函》;审批不通过的,停止办理引进。
④审核落户
1.毕业生报到后,用人单位通过管理系统报送毕业生的毕业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等信息,主管单位审核后,提交市人力社保局。
2.次年1月至12月,主管单位通过管理系统向市人力社保局提交落户申请。市人力社保局对毕业生学历、学位、就业报到、培养方式和缴纳社保等信息进行比对,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出具《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报户口介绍信》;审核不通过的,撤销《接收函》,停止办理落户。
3.主管单位持相关材料到公安部门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
第十八条 毕业生落户完成后,用人单位将《XX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表》存入毕业生个人档案。
主管单位按照年度整理引进毕业生工作资料,及时归档,做到全程记实、内容完整、目录清晰、方便查询。归档材料包括:
(一)引进毕业生工作各类规范性文件、请示、批复、报告;
(二)引进毕业生工作重要事项的集体决策记录、纪要、决定(决议);
(三)《XX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项引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拟引进毕业生公示证明材料;
(五)其他材料。
政策全文↓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人社毕发〔2018〕37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工作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
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服务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要求,发挥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以下简称引进毕业生)工作人才储备作用,营造开放、规范、有效的毕业生选拔培养环境,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非北京生源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在校或休学期间自主创业除外),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非北京常住户口应届毕业生。第三条 引进毕业生工作按照控制数量、提升质量、优化结构的原则,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多元评价,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公开透明、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第四条 建立市人力社保局、主管单位、用人单位构成的引进毕业生工作三级管理体系,依据职责分工,实行当年引进、次年落户。(一)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制定引进毕业生政策并组织实施,对各主管单位、用人单位开展引进毕业生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二)主管单位按照本市引进毕业生政策及要求,制定本系统(地区)引进毕业生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评价制度,对用人单位引进毕业生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三)用人单位按照本市引进毕业生政策及条件办理引进,对引进的毕业生进行管理,加强培养使用,提供良好的工作与成长环境。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按照以下渠道,申请办理引进毕业生:(一)市级党政机关(含垂直管理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本单位作为主管单位向市人力社保局申报;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一级企业作为主管单位向市人力社保局申报;(二)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本区人力社保局作为主管单位向市人力社保局申报;(三)非公有制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及其他用人单位,以登记注册地的区人力社保局作为主管单位向市人力社保局申报。登记注册地与纳税地不一致的,经纳税地的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可通过纳税地的区人力社保局向市人力社保局申报。
第二章 指标管理
第六条 采取指标数量的方式控制引进毕业生总量。市人力社保局按照市政府确定的总量规模,结合全市重大规划落实、重大项目建设、毕业生总体情况等,制定年度指标分配方案。第七条 制定年度指标分配方案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二)服务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鼓励创新创业;(三)保障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城市运行等公共服务领域基本需求;(四)支持郊区、艰苦行业、基层一线发展;(五)参考当年需求及往年引进毕业生培养使用情况。第八条 主管单位应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要求,聚焦核心功能和发展需要,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制定完善本系统(地区)用人单位准入条件,建立健全引进毕业生指标分配办法。各区人力社保局应围绕区域功能定位,对用人单位行业类别、发展前景、依法经营、税收贡献(含国税)、吸纳就业、培养使用毕业生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科学合理分配指标。第九条 本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大学生村官(选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特岗计划乡村教师及按照本市特定政策和要求办理引进的毕业生,实行计划单列,不占引进指标。
第三章 引进条件
第十条 用人单位原则上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满1年以上,且经营状况和单位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第十一条 本市高精尖产业用人单位、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市属高校和医疗卫生机构引进的优秀博士研究生,不占引进指标。第十二条 在校或休学期间创业的毕业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引进:(一)毕业生本人为创业企业发起人或主要创始人;(二)创业企业创办时本人持有股份比例不低于10%(不包含股份转让、后期入股等情形);(三)创业企业属于高精尖、文化创意等本市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创新创业成效突出。第十三条 引进毕业生原则上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引进当年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其中,教育、医疗卫生系统引进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第十四条 文化、体育系统和郊区用人单位可适当引进本科毕业生。引进当年本科毕业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毕业院校为北京地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京外地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其中:(一)市属文艺院团编剧、导演、演员、舞台技术岗位可引进经教育部批准能够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二)市属体育专业运动队运动员和教练员岗位可引进全国性专业体育院校本科毕业生;(三)郊区中小学教师岗位可引进省级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四)郊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相关单位医、药、护、技岗位可引进省级医学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第十五条 引进毕业生所学专业应符合用人单位主营业务或转型发展需要,与岗位匹配度较高。第十六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毕业生,可直接办理引进手续,不占引进指标:(一)父母为北京支边人员,且在本市有直系亲属需要照顾的毕业生;(二)父母为北京知青,且在本市有直系亲属需要照顾的毕业生;(三)上学期间,父母双方均已调京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毕业生。
第四章 办理流程
第十七条 引进毕业生工作办理流程分为调查需求、分配指标、申报公示、审核落户四个阶段。(一)调查需求上年11月底前,市人力社保局汇总分析主管单位报送的毕业生需求。(二)分配指标当年2月底前,市人力社保局向主管单位分配指标数量。(三)申报公示1.当年3月至9月,用人单位通过“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向主管单位提交毕业生信息,报送有关材料。2.主管单位对报送信息和材料审核无误后,经毕业生本人同意,通过官网公示拟引进毕业生的姓名、年龄、毕业院校、学历等信息,并公布主管单位的监督电话和联系地址,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反应的问题,主管单位应及时核查处理。3.经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引进的,主管单位通过管理系统向市人力社保局提交毕业生信息。市人力社保局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审批通过的,主管单位持《XX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表》(3份)换取《接收函》;审批不通过的,停止办理引进。(四)审核落户1.毕业生报到后,用人单位通过管理系统报送毕业生的毕业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等信息,主管单位审核后,提交市人力社保局。2.次年1月至12月,主管单位通过管理系统向市人力社保局提交落户申请。市人力社保局对毕业生学历、学位、就业报到、培养方式和缴纳社保等信息进行比对,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出具《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报户口介绍信》;审核不通过的,撤销《接收函》,停止办理落户。3.主管单位持相关材料到公安部门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第十八条 毕业生落户完成后,用人单位将《XX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表》存入毕业生个人档案。主管单位按照年度整理引进毕业生工作资料,及时归档,做到全程记实、内容完整、目录清晰、方便查询。归档材料包括:(一)引进毕业生工作各类规范性文件、请示、批复、报告;(二)引进毕业生工作重要事项的集体决策记录、纪要、决定(决议);(三)《XX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项引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四)拟引进毕业生公示证明材料;(五)其他材料。
第五章 决策程序
第十九条 市人力社保局将年度指标分配、指标调剂、年终执行情况等列入重点事项,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行集体研究决策。
第二十条 主管单位应参照本办法,结合本系统(地区)实际,建立健全决策程序,确保决策过程层级分明、权责统一、公平规范、记录完整。各区人力社保局和其他有条件的主管单位应将用人单位引进毕业生准入条件、指标分配等事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行集体研究决策。第二十一条 主管单位在引进毕业生工作中有特别重大项目用人需要、特殊人才需求的,区人力社保局应在报请区政府同意后,向市人力社保局提交书面申请;其他主管单位应以本单位名义,向市人力社保局提交书面申请。市人力社保局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行集体研究决策。
第六章 监督管理责任
第二十二条 引进毕业生工作实行“谁引进谁负责,谁用人谁负责”的监督管理责任机制。市人力社保局、主管单位、用人单位应严格履行职责,规范引进程序,优化办理流程,防控廉政风险,实现全程留痕、记实完整、终身可追溯,确保引进工作责任层层压实。第二十三条 主管单位应加强对引进毕业生工作的管理,统筹做好引进毕业生工作计划,发挥工作效能;应重点跟踪检查毕业生培养使用情况;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定期排查风险点,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应加强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把好选人关,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应与毕业生依法建立劳动(录用、聘用)关系,约定服务期限,履行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缴纳社保等责任和义务;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让毕业生了解单位发展和运行等情况,保持引进毕业生队伍稳定。第二十五条 毕业生应做到诚实守信,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作出书面承诺,严禁弄虚作假;对自身的择业行为负责,踏实工作,遵守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第二十六条 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对落实引进毕业生政策、审核报送材料、培养使用毕业生等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与指标分配挂钩。主管单位和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压减指标、暂停办理引进毕业生等处理。涉嫌违规违纪问题和线索,移送纪检及国家监察机关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一)为超出管辖范围用人单位办理引进毕业生的;(二)不严格核实申报材料,推诿、拖延办事,造成服务对象利益受到损害的;(三)不按照法律规定与毕业生建立合法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或者不履行缴纳社保义务的;(四)以引进毕业生事项为由,收取服务对象代理费、服务费等费用的;(五)协助毕业生提供虚假材料的;(六)存在索贿、受贿或行贿行为的;(七)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行为的。第二十七条 毕业生实(见)习期内主动离职或实(见)习期内考察不合格,并经延长考察期仍不合格的,可由用人单位申请,经主管单位审核,报市人力社保局批准撤销其《接收函》,停止办理落户。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毕业生及其利害关系人存在行贿行为的,取消引进资格,对不良信息按照本市有关规定予以记录,信息有效期为5年;已取得本市常住户口的,会同有关部门予以注销;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市事业单位引进毕业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7〕44号)、《关于加强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公示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毕发〔号)、《关于建立健全本市引进人才和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工作责任制的通知》(京人社毕发〔号)废止。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市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除了上述的毕业生落户
北叔还有这些落户方式要告诉你哦~
首先,最公平的落户方法——
《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细则》发布
自4月16日起,
北京就开始进行首批积分落户的申报工作了。
注意这个申报时间,日-6月14日
错过就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了哦
申报条件:
持北京市居住证
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无刑事犯罪记录的
申报时间段:
本市积分落户实行年度申报制,分为申报、核查、复查、公示和落户办理阶段,各个阶段时间相互不交叉。今年总体申报审核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4月16日至6月14日
在这60天里,申请人和所在单位可以在申报系统提起注册申请,经系统自动核验,符合资格条件的可成功注册,进入实际申报页面。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官网已开通“积分落户服务专栏”(www.bjrbj.gov.cn/jflh/),专栏有“北京市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入口。
在今年4月16日至6月14日这一申报时间阶段内,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要通过用人单位提交积分落户申请,登录市人力社保局“北京市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完成注册填报。
第二阶段:6月15日至7月30日
在这一个半月,本市各相关部门分别根据确定的审核职责,对提交的申报数据进行比对核查,得出初步核查结果。
第三阶段:7月31日至9月4日
在这一阶段,申请人可登录系统查看初核结果。
第四阶段:9月5日以后
统筹考虑城市承载能力和人口调控目标要求,合理划定落户分值,确定落户规模。
(这个要是家里没个可投靠的就放弃吧...)
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注意:第一条“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是最基本的条件;第二条是补充说明,其实是为结婚很晚或者再婚的人准备的:比如两个人43岁再婚,要想办夫妻投靠,只要满足46岁5年,也就是说到了48岁就可以了。)
1、投靠人为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
2、父或母户口在京且有住房。(如果父母无住房,为单位集体户口,需出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
A:无业老人投靠子女条件
1、申请人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夫妻需同时申请);
2、申请人外省市无子女;被投靠人为本市非农业户口;
3、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B:离退休老人投靠子女条件
1、夫妻均达离退休年龄,并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
2、申请人外省市无子女;
3、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事业单位落户
就是通过考公务员、能解决户口的事业单位落户:
1、考公务员、事业单位、进入大型央企的重要岗位;
2、应聘有进京指标的国企、高科技单位、高校等单位的部分岗位;
3、考取能解决北京户口的大学生村官和大学生社工岗位。
凡是在北京市被评为全国劳模、现在仍为农业户口且有落户意愿的外省市农民工,均可视作落户对象。
下面这一种
北叔是望尘莫及
您听听这名字——
3月21日,北京出台重磅政策
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通知
“三城一区”人才引进的可放宽至50周岁
引进人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
每年最高给予200万元的奖励
最快5个工作日办理完成引进手续
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应聘有进京指标的国企、高新技术企业、高校。
硕士或以上学历人才(高层次人才、海归人才):符合“千人计划”、“留学生归国创业计划”、招商引资计划等北京市所规定的“特殊人才”的落户要求。
想要在北京落户的华侨或留学生
就需要满足这几个条件
下面这一种
号称有钱人的落户办法
企业家落户
为北京市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的商人
如符合相应条件可在北京落户
详情可看下图
各位!北京户口很有份量,请各位努力!
这时候有人要吐槽啦
“北京户口没有想象中那么值钱嘛”
北叔现在就来跟你说下北京户口的好处
我们简单说一说:
比如:教育
幼儿园少交几万学费;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不用交借读费择校费、不用办证跑断;
高考进北大几率高几十倍。
其实,最重要就是下一代的教育问题!
比如:买房
购买各种福利房均严格限定需有北京户口;
外地人只能购买价格昂贵得多的商品房,且需出具连续五年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
比如:就业
企事业招聘优先选择北京户籍人士;有户口可要求更高月薪;失业有每月数百元失业金;上岗前免费就业培训。
还有各种附属功能
比如:养老和医疗问题
“北京户口可享受更多免费医疗服务等。”
“北京户口养老标准更高”
还有这些好处:
1.外地人必须办理居住证等证据,还得担心被“收水费查煤气表”。
2.有北京户口更受青睐。相亲市场更欢迎。
3.部分外地人在北京工作尚无生育保险。
4.银行某些业务需要北京户口担保。
对于北京户口
你有什么想说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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