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华任湖北省副省长畜牧局的付省长是谁,今年国家对于污染环境进行了关闭猪场,这些资金究竟是国家财政支付,还是由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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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近日记者从湖北省畜牧兽医局获悉,湖北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关闭搬迁任务已全部完成。截至12月10日,全省禁养区内关闭搬迁的畜禽养殖场数为4764。湖北省畜牧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认为划定禁养区域内一头猪或其他畜禽也不能养,现有养殖活动一律限期清理,这是一种典型误解。  湖北禁养区内4764个畜禽养殖场关闭搬迁完成  近日记者从湖北省畜牧兽医局获悉,湖北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关闭搬迁任务已全部完成。  截至12月10日,全省禁养区内关闭搬迁的畜禽养殖场数为4764,并于12月11日至12月17日完成公示。其中,武汉市687、黄石市238、十堰市134、荆州市189、宜昌市123、襄阳市218、荆门市404、黄冈市502、孝感市483、咸宁市72、随州市28、恩施州39、鄂州市90、潜江市903、仙桃市386、天门市268、神农架林区0。  根据《水污染的防治行动计划》和“中央巡视组、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任务”的要求,我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于2017年年底之前全部关闭或搬迁到位。  湖北省畜牧兽医局表示,对水环境质量不达标,畜禽养殖污染突出地区,如四湖总干渠、天门河、汉北河、东荆河、通顺河等流域,已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关闭搬迁任务。对国家南方水网地区重点区域和丹江口库区中,涉及我省的25个县市,也已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关闭搬迁任务。  禁养区三点疑问的解答禁养区如何划定  《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23条明确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污染防治规划和区域环境承载能力,依法划定畜禽养殖的禁养区和限养区,并向社会公布。禁养区内已有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限期拆除;造成养殖者经济损失的,依法予以补偿”。  2016年年初,湖北省环委会印发《2016年湖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要点》,明确提出“贯彻落实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底前完成辖区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三区)划定”。  去年11月,经湖北省政府同意,《省农业厅落实中央第三巡视组“回头看”关于养殖污染综合治理问题整改行动方案》要求,各地2016年底前,制定出台本辖区禁养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关闭搬迁方案。2017年底前,由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全部关闭搬迁到位。  所谓禁止养殖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在指定范围内,禁止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的区域。湖北省禁养区主要涵盖人口集中区域、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重要水质功能区、其他生态功能区和其他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定禁止畜禽养殖的区域。  禁养区是无畜禽区吗  湖北省畜牧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有些地区在划定“禁养区”并进行清理整治的时候出现了对“禁养区”概念误读的情况,主要表现为划定的“禁养区”实行“全面禁养”,即划定区域内一头猪或其他畜禽也不能养,现有养殖活动一律限期清理,“这是一种典型误解。  ”“划定畜禽养殖‘三区’,实行养殖区域功能划分,是畜牧业主动优化产业布局,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实现绿色发展的具体体现。”该负责人表示,“三区”划定适用对象是全省范围内的规模化以上的各类畜禽养殖场(小区)。  湖北省人民政府确定的湖北规模养殖标准为:生猪≥500头(年出栏)、奶牛≥100头(存栏)、肉牛≥50头(年出栏)、蛋禽≥5000只(年存栏)、肉禽≥1万只(年出栏)。  对于规模以下的养殖户来说,不是禁止其养殖行为,而是指导其做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另一方面,因教学、科研、旅游以及其它特殊需要,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保留并完善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措施的畜禽养殖场,不在关停转迁之列。  养殖场关闭后如何搬迁  十堰市郧阳区南化塘镇南化村一组农民刘正东,原经营正东蛋鸡养殖场,存笼商品蛋鸡1.6万只,年产鸡蛋150吨,纯收入24万多元。2016年,该养殖场所在区域被政府划为禁养区,养殖场于今年9月被强制关停,政府补偿16万元。后经乡镇政府、畜牧、国土、财政、电力、环保等多部门研究协调,决定另选场址,在南化塘镇谭家沟(适养区)集中兴建蛋鸡养殖小区。  为减轻禁养区搬迁户负担,新的蛋鸡养殖小区由政府投资建设,养殖户租赁经营。目前,养殖小区正在建设施工中。“禁养区关闭搬迁,是手段,不是目的,可谓不破不立。”  业内专家表示,这一举措将改变过去养殖场建设缺乏规划、杂乱无序、不设门槛的现象,有利于统筹兼顾生产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调整优化区域布局,宜养则养、需禁则禁。循序渐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处理,最终推动畜牧业绿色转型发展。(审核编辑: 钱涛)分享我来说两句(人参与评论)加载更多【求购】山东仔1请理性看待5—8月份生猪价格好转行13182北京市玉米(1411343真正打破生猪市场供求平衡的并不是中10884“供大于求的态势迟迟得不到缓解”的10545生猪价格为何不能实现反弹而是二次探10326猪周期低谷:何处是绝路 何处会逢生9197猪肉总消费量在下降 但生猪产能在持8578养殖户:前两年的增加产能当前正处于8379业内:导致猪周期的根本原因在于能繁82310后市大猪供应压力将减小 继二次探底727有些地方关闭80%以上养猪场 媒体:何必拒猪千里之外|畜牧业|环保_新浪财经_新浪网
  原标题:何必拒猪于千里之外
  “粮不过百里,猪不过千里”,这是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基本规律,一旦违背了这个规律,就会亏本,就会出问题。
  有一个成语叫拒人于千里之外,形容态度傲慢地拒绝别人,毫无商量余地。这个典故出自《孟子·告子下》,距今2000多年了。
  我由此想起一句“拒猪于千里之外”,因为看到一些地方态度傲慢地拒绝养猪,似乎也是毫无商量余地。这些地方本来就是生猪调入地,却还要大幅度调减养殖量,有些地方关停了80%以上的养猪场,甚至提出“本县不养一头猪”。
  “猪粮安天下”的道理,大家都是懂得的。就像人人都要吃饭一样,很多人天天都要吃肉。没有粮食就会天下大乱,试想,市场上没有猪肉,或者价格暴涨,会出现怎样的局面?这些地方的官员明明懂得这个道理,为什么还要拒猪于千里之外呢?一位畜牧局局长直言不讳:他们简单地、片面地理解生态优先,认为把猪场关了,就没有污染了,就不需要治理了。这实际上是不作为的表现,是推卸环保责任,对产业发展、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不负责任。
  可能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养殖业富民不富县。对工业污染总是想方设法去治理,因为那里面包含着财政收入,对畜牧业造成的污染就舍不得下本钱治理了。这其实也是不作为不负责的表现。
  据有关部门统计,2016年全国超过20个省份划定了生猪禁养区,并且启动了猪场拆迁行动,直接减少生猪存栏3600万头,尤其是浙江等禁养大省,因禁养减少的生猪数量占到整个饲养量的50%。
  自己生产的猪肉产量下来了,进口就必然增长。2016年全国猪肉产量大约5200万吨,同比下降3.9个百分点,已经到了历史低位。猪肉进口量第一次突破100万吨,估计全年进口量超过150万吨,相当于一个中等省份2000多万头生猪的出栏量。
  “粮不过百里,猪不过千里”,这是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基本规律,一旦违背了这个规律,就会亏本,就会出问题。大豆的教训已经够深刻了,生猪不能再走“大豆之路”了。有识之士已经在大声疾呼,再这样发展下去,中国的畜牧业要出问题。畜牧业还不同于种植业,因为生产周期长,投入大,受到资金、土地、技术、种源等多种因素制约,恢复起来不是一两年的事情。养殖户的积极性一旦受到挫伤,恢复起来就更加困难了。
  况且,畜牧业的风险本来就大,农民说“家有万贯,带毛的不算”。因为畜牧业不单涉及土地、房屋、用工、饲料、防疫、环保等诸多方面,还承担着养殖周期的风险。这些年,畜牧业的成本在不断上涨,包括“猪周期”在内的各种养殖周期也是说不清道不明。笔者清楚地记得,数年之前采访一个养殖户时,正赶上“猪周期”,一脸苦楚的农民说了这样一段话:猪养肥了,人累瘦了,两年赚一年赔,到头来打个平手,实在是不想再干了。
  养猪业一头连着市场供给,一头连着农民增收,如果养猪业垮掉了,后果不堪设想。当然,我们在强调养殖业重要性的同时,一点也不能轻视环境保护,一点也不能放松对污染的治理。良好的生态环境也是畜牧业发展的基础,只有在干净安全的生产环境中,才能生产出干净安全的畜产品。要严格执行禁养区和限养区的规定,按照规模高效的产业发展要求,不断优化区域布局,加快南方水网地区生猪养殖转型升级。
  农业的一个重要职能,就是生态产品的供给。永久基本农田为什么要划到城市的边缘,目的就是要把生态与城市融为一体。我们要树立“稻田就是湿地、麦田就是生态屏障”的理念,在给城市居民提供更多优质的同时,创造更多的“绿色生态”。
  地方的官员们要跟养殖户讲清楚,这个地方不能养了,什么地方可以养,要诚心诚意地帮助养殖户转型,而不是一关了事。要和畜牧业从业人员一起自觉地转变“三观”:一是树立畜禽粪便就是资源的观点,因为它本身就是有机肥;二是从重养殖轻环保,到养殖环保并重,不断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三是从重堵轻疏到疏通结合,找准产业发展路径。
  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不是非此即彼,猪还是要养的,肉还是要吃的,关键是环保意识要强化,环保措施要跟上,做好“统筹”这篇大文章。
  夏树 来源:中国青年报 (日02版)
责任编辑:李彦丽禁养区拆猪场补偿怎么算?_中国猪网
禁养区拆猪场补偿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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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禁养区拆猪场补偿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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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广西环保厅在南宁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今年1到9月广西的环境质量情况,九洲江跨省界监测考核断面水质均达地表水Ⅲ类标准。
人文地理背景:
九洲江发源于广西玉林市境内,全长162公里,流经广西陆川及博白两县,是下游广东省湛江市380万人口重要的饮用水源地。九洲江流域沿线,广西境内有10个乡镇近百万人口,密布着2000多家养殖企业,年出栏生猪280多万头。生猪养殖给九洲江造成了严重污染。
资金来源与去向:
2014年8月,粤桂两省(区)政府签署了《粤桂九洲江流域跨界水环境保护合作协议》,广西、广东两省区各出资3亿元,共同设立九洲江流域水环境补偿资金,补偿广西玉林市陆川县、博白县。同时,中央财政依据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还将给予广西奖励资金,专项用于九洲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央奖励资金将视九洲江水质改善情况逐年拨付,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认定监测数据。广西为处理九洲江共筹到8亿元人民币。
九洲江沿岸治理情况01决心广西玉林市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两年来,该市把九洲江治理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铁腕治污。02清拆划定九洲江干流和重要支流沿岸200米以内为禁养区,2000米范围内设为限养区,清拆养猪场1405家,清理生猪23.11万头,发放补偿资金1.28亿元。03升级10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试运行,完成320家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项目,建成生猪高架网床养殖场112家,养殖栏舍面积5.9万平方米。04转型农民由养殖业向中草药等高效生态种植业转变
今后相关工作安排:
广西环保厅水环境管理处处长赖春苗表示,今年广西还将加强对九洲江两条支流宁潭河和圭地河的治理,继续实施重点区域内养猪场的清理拆除。
玉林市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该市还将清理拆除九洲江流域上游养猪场161家,清理生猪约4.8万头。
汀江-韩江流域:
据了解,福建、广东的汀江-韩江流域水环境补偿,与九洲江水环境补偿基本类似,汀江-韩江流域水环境补偿考核期限暂定为年,福建、广东两省共同设立汀江-韩江流域水环境补偿资金,每年各出资1亿元。同样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认定监测数据。
相关清拆猪场情况养猪信息网将追踪报道
粤桂闽联合治理养殖污染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公示,并考虑到了养殖户升级或转型的问题。
从2013年开始,全国各地就已经开始了生猪禁养,猪场的转移、拆迁的工作。特别是2014年、2015年,可以说在全国范围内都形成了一股浪潮,不少地区盲目拆迁,对于禁养地区的规划不尽合理,对猪场拆迁的补偿不甚明了,一定程度上使得地方政府与养殖户之间的沟通出现阻碍。
政府部门对禁养区的规划、户关闭搬迁时间、行政区内生猪养殖总量和污染排放双削减等方面较为重视,各级相关部门对此都有明确的标准和要求,对养殖污染治理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都有专项资金,而我们养殖户最为关心的是补偿资金如何发放?
这方面内容在省市县农牧厅(畜牧局)或者环保部门网站上几乎找不到。原因可能是如下示,补偿标准由各镇政府(街道办)或者村委会一级行政部门来制定或者与养殖户协商,然而很多街道办、村委会没有可以在网上公开信息的平台。
养殖户一方面不能及时了解补偿的标准、依据等,另一方面如有不理解的地方也很难找到快捷途径咨询。
禁养区拆猪场补偿怎么算?
(来自:佛山市高明区禁养区内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补偿奖励方案(征求意见稿))
不久前,湖南猪农高许松老人疑因禁养补偿问题自杀身亡的事件让人倍感痛心,我们来看一下补偿相关内容:
补偿标准:
对于防疫、国土、环保、城建手续均健全的养猪户,政府给出的补偿标准:拆除功能性设施的220元/平米,拆栏190元/平米,手续不全的分别为160元/平米、100元/平米。
丈量面积方式:
相关规定一直要求的是从墙开始丈量的。第一次去丈量时从房檐开始丈量面积是为当地老百姓争取更大利益的考虑,但摸底调查报上去之后遭到否决,故按原规定执行。
养殖户的出路:
可以等畜禽达到出栏条件后再拆,或将其转移到500米以外饲养;只拆栏的养殖户,政府允许其将猪舍用作其他用途。
老高的投入与补助:
高许松的儿子高金波说,2015年下半年,新建猪圈每平方米的基建费约需要320元,800多平方米的猪场建设加上购买猪仔累计投资了40万元,其中基建花费了约26万元,买猪仔花费约14万元。按照起初宣布的160元补助标准拆栏、面积从屋檐开始计算的话,高家猪圈应该得到补助约13万,但补助标准改变后,就只能拿到5万了。
高许松猪场扩建在2015年下半年,当时没有明文规定其是违建,政府倡导或者不提倡等态度不能作为依据,而9月7日浏阳市政府关于划定浏阳河流域禁养的通告发布至10月31日,短短不到两个月,高许松要拆掉花费40万元满怀希望建起来的猪场,得到5万元补偿。
从钱上考虑,这不是一笔小损失,从感情上讲,决策失误的沉重打击和身负家庭重担的巨大压力很难让他淡然接受现实。未来的路怎样走?在这样的心理下,他或许已不能理智思考,突然离开这个行业另谋出路成本太高,自家房屋已抵押贷款再盖一个猪场哪里有钱?
希望政府部门在治理养殖污染时,能够站在养猪人的立场考虑补偿问题,为养殖户争取养殖场异地搬迁所需的用地、用水、用电和金融信贷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考虑生长周期给予足够时间分批出栏,对于养殖户的升级或转型都有配套政策扶持和技术支持,追求养殖生产与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发展的同时,不要忘记以人为本!
您认为猪场拆迁补贴标准应怎样制定?请文下留言
下面是“禁养区”相关政策通知和全国各省市(区)畜禽禁养时间表,供大家了解和查看自己所在省份的禁养区内养殖场关闭或搬迁工作日程。
今年9月末,农业部科教司副司长、生态总站站长王衍亮表示,经过治理,我国农业面源污染形势趋稳。南方水网密集区生猪存栏已调减超过1600万头。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对畜禽水产养殖粪污的治理力度,指导地方加快生猪养殖布局调整。
“禁养区”相关政策通知
1.《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日起施行,为国家第一部专门针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法规性文件,明确了禁养区划分标准、适用对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激励和处罚办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日施行,畜牧养殖行业进入了环保高压期,轻则被罚款整改,重则被停产拆迁。
3.《水污染的防治行动计划》 日印发,又称“水十条”,明确要求,要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
4.2016年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根据环境容量调整区域养殖布局,优化畜禽养殖结构”,且提出要“确保农业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总体得到遏制,治理明显见到成效”。
5.日,环保部会同农业部起草了《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征求意 见稿)》,拟由两部门联合印发,将作为后期全国各地划定禁养区的依据。 禁养区划定后原则上5年内不做调整;需要调整的,根据本指南开展工作。
2016年-2017年全国各地畜禽禁养时间表
(按照十三五时期生猪发展区域布局排列)
重点发展区:
河北、山东、河南、重庆、广西、四川、海南7省(市),属于传统生猪主产区,养殖总量大、调出量大,可稳定我国猪肉供给的核心区域。
1、河北省(冀):《唐山市畜禽养殖禁养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提出,确保到2016年底,全面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关闭或搬迁工作。
2、山东(鲁):山东印发《山东省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利用实施方案》,计划2017年底前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户关闭或搬迁,限养区和适养区内,新建畜禽养殖场(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2020年争取75%的畜禽养殖实现种养结合、农牧循环。
3、河南(豫):2016年调整畜禽禁养区、限养区范围,列出禁养区需关停或搬迁的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清单。2017年底前,全部关闭和搬迁。
4、重庆(渝):《重庆市永川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年)》要求,到2017年,基本完成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确保100头以上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5、广西(桂):《关于广西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2017年底前,制定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拆迁计划,落实养殖场关停拆迁补助,确保2018年底前禁养区内的所有养殖场全部关闭或拆除。
6、四川(川):必须严格区划管理。禁养区范围内已建成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户),必须限期搬迁;限养区严格控制畜禽养殖场数量和规模,不得新建、扩建,逐步关闭不符合环保和动物防疫条件的小型畜禽养殖场;限养区和适养区内,未完善治污设施的畜禽养殖场,须在2015年内完善污染综合整治工程措施。
7、海南(琼):三亚天涯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要求全区22个社区、海坡行政村为禁养区,禁养区内禁止一切畜禽养殖。《办法》颁布前已建成的、处于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限期搬迁或关闭,养殖户要转产。在规定时间内不搬迁或关闭的,一律视为违规搭建。
约束发展区:
京津沪等大城市,江苏、浙江、福建、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东等南方水网地区。这些地区受资源环境条件限制,生产发展空间受限,未来区域养殖总量保持稳定。
1、北京(京):2016年年底前,北京市将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除了育种、科研用途外,全市禁止新建、扩建规模化养殖场。
2、天津市(津):《蓟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绘制了蓟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分布示意图。此区域内已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正在进行关闭或搬迁,预计2016年底全部完成。津南区、西青区、北辰区、宁河区也均启动了畜禽养殖禁养区关闭搬迁工作,2016年底前完成。
3、上海(沪):根据《上海市养殖业布局规划》,2016年底前,上海将提前完成全市2720家不规范畜禽养殖户的整治任务,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
4、江苏(苏):江苏省2016年底前,完成全省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 2017年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5、浙江(浙):早在2014年9月底全省禁限养区内已关停搬迁养殖场户69597个,占应关停搬迁数的97.92%,涉及生猪存栏490.18万头。截至目前,不少县市已进入猪场标准化升级阶段。浙江金华禁养区内养殖场已全部关停。
6、福建(闽):2014年提出在2016年底前全面关闭和拆除禁养区内的生猪养殖场。仅2015年下半年就关闭拆除猪场近1.3万家,截至2015年年底,全省禁养区的拆除任务已完成九成以上。
7、安徽(皖):2016年6月底前 各县市区政府要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确定禁养区内需关闭搬迁的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名单,并向社会公布。2017年底前,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将依法关闭或搬迁。
8、江西(赣):南昌市《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划定并严格执行畜禽养殖“三区”(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规划。到2016年底全市禁养区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全部搬迁或依法关闭或转产;其中: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建有配套的粪污处理与利用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
9、湖北:发布《湖北省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技术规范(试行)》,武汉市划定畜禽禁止、限制和适宜养殖区,2017底之前,禁养区内所有畜禽养殖场(户)全面退出养殖。十堰市、仙桃市、天门市、浠水县、 随县、红安县等也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行动,《武穴办事处畜禽养殖发展规划》,划定了禁养区、限养区、造养区,重点取缔饮用水源地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
10、 湖南(湘):洞庭湖区内湖沿岸陆域水平纵深1000米、农村集中供水地下水源取水点周边陆域1000米,均划为畜禽禁养区。年出栏生猪3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必须在2016年底前退出或搬迁。省政府将对在2017年前主动完成关停退养或异地搬迁的养殖场给予奖励。
11、广东(粤):2015年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项目4021家,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清理整顿行动和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专业户的清退工作,全省累计关闭畜禽养殖场17000多家(其中规模化生猪养殖场2066家),减少生猪养殖量509万头。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珠三角区域2016年完成。
潜力增长区:
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云南、贵州等地,发展环境好,增长潜力大,是我国猪肉产量增加的主要区域。
1、辽宁(辽):日《辽宁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发布,2016年底前要完成全省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2017年底前要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此举意味着生猪禁养由南及北,土地资源丰富、环保压力较小的北方养猪大省辽宁也要开始“拆猪场”。
2、吉林省(吉):《吉林省清洁水体行动计划(年)》提出加快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对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施雨污分流,配套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
3、黑龙江省(黑):《哈尔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出,2016年年底前,各地区完成辖区内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组织编制畜禽养殖场(小区、专业户)关闭或搬迁方案;2017年年底前,完成清理整顿,向社会公布禁养区划定结果,并报省级畜牧兽医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内蒙古(蒙):7月份,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促进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污染防治的通知中指出,禁养区划定应于2016年底前完成,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
5、云南(云):2015年《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提出,饮用水水源地、江河源头划定为畜禽养殖“禁养区”;风景区、城市郊区等生态敏感区、重要区域划定为“限养区”,禁止兴建畜禽集中养殖场,并逐步削减零星养殖量。
6、 贵州(贵):《贵州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在两大流域、八大水系覆盖地区尤其要做好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的划分。到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规模养殖户。
适度发展区:
山西、陕西、甘肃、新疆、西藏、青海、宁夏等7省区,地域辽阔,土地资源和农副产品资源丰富,但是生猪养殖基础薄弱。推进适度规模养殖和标准化屠宰,推行生态养殖,发展优质高端特色生猪产业。
适度发展区各省均表示:2016年,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2017年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山西省泽州县是一个这些地区生猪发展缩影,其把生猪产业作为畜牧业发展的重点,加大政策引导,大力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养殖,狠抓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和畜产品安全体系建设,使全县生猪产业步入快速稳定的发展轨道。【往下看,下一页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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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给河南省委书记、省长的70条留言获官方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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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3月17日电 (李政杰)日前,河南省各地针对网民给省委书记、省长的70条留言作出回复,留言选登如下:
【网民留言】
我等几人是新乡卫辉市安都乡几名小学生的家长,我们想反应:安都乡的小学无视国家提倡的“减负”教育方针,让学生上早读和下午第四节课,学生很小,晚上作业太多,早上起的太早,睡眠不足,影响白天的学习。而且早起上学要经过国道省道,过往大车太多,经常造成交通事故,有很大安全隐患。新乡市教育局规定小学课程上午四节下午三节,安都乡的小学无视上级规定,强迫孩子上早读和下午第四节,严重影响了小学生的正常休息和学习。希望谢书记百忙之中能让有关部门调查解决,让孩子们能更好的学习和成长!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查,因卫辉市安都乡中心校个别学生家长上班时间早和下班迟,故这些学生到校早和回家晚,学校为了稳定秩序和保证学生安全,安排教师维持纪律并组织在教室温习功课,故网民反映该校规定“学生上早读和下午上第四节课”现象不属实。此外,安都乡中心校严格按照规范办学要求布置家庭作业。 如网友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卫辉市教育局监察室电话:。
【网民留言】
本人于2014年10月在新乡龙安城售楼处交购房首付款20万,当时他们承诺2016年年底交房,可至今仍未动工,售楼处也人去楼空。恳请省委领导出面协调解决。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查,新乡市龙安城项目为十里铺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手续方面,土地部门已经批复了124亩地(含原牧新城建设用地40亩),等待市资产委员会审批通过后,土地挂牌出让,办理征地手续;规划手续方面,该城中村改造项目已经立项,并取得城中村项目改造确认函,规划手续已上报,正在等待市规划委员会审批通过。同时,相关房产建设开发手续正逐步完善。
【网民留言】
河南新乡市辉县市北云门镇政府东,北云门卫生院前有一垃圾池,负责清运人员天天下午或晚上焚烧,以便于白天清运,十分污染环境,影响群众健康,败坏北云门影响。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查,辉县市北云门镇政府已对北云门村主要负责人和环卫工进行了约谈,要求该村及环卫工人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到:一是增加垃圾清运次数,保证垃圾池内垃圾及时清理;二是加大禁烧宣传力度,在垃圾池周边张贴禁烧标语;三是加强禁烧巡逻力度,及时发现并制止火情,为群众创造宜居生活环境。
【网民留言】
我叫张XX,我是辉县市原华隆商贸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原华隆商贸有限公司欠我工资款项9124元,多次讨要无果,且暂停办理相关业务,且自感无望特此求助。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查,辉县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已对河南华隆商贸有限公司下达询问通知书和限期整改决定书,要求该企业提供工人工资表、考勤表等相关手续。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要求该企业抓紧支付工人工资,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网民留言】
公司2月13日缴纳的社保,4个人的基数扣了8个人的钱,当时打电话给社保局,社保局承认是数据出现了错误,并且不是我们一家单位,社保局说是地税征收的,钱在地税让去找地税,到地税之后又让回来找社保,今天都3月7号了,仍然没有解决,给社保局领导打电话说是在外学习让打办公室电话,打了办公室电话说还让去找地税,并且已经给领导说过了,领导去协商了,不能催领导,只能等,请问都等了一个月了,还要等到什么时候?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查,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的通知》(豫政〔2016〕77号)文件规定,自日起,社会保险费改由地税机关统一征收。当时,由于地税部门与人社部门在电脑程序对接后系统出现问题,在传递当月缴费信息时出现错误,造成该单位重复缴费。 目前,已与该单位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并协商,同意将2月份多缴的医疗保险费冲减3月份应缴的医疗保险费。
【网民留言】
鸿润城房子交了3年多了,房产证还没下来,每次去问都是遥遥无期,小区内无监控,无路灯,连楼梯灯也没有,也没有一个正式的大门,地面全是坑,现在还要收物业费,不交者就停电,我们全体业主应如何维权,,家人买房子都是付出了一辈子的血汗钱,可现在却没有人能给我们平民百姓做主,望领导白忙之中来调查,核实,为我们当家作主,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查,封丘县嵩基鸿润城(封丘县黄池站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因未按有关规定建设,经封丘县政府研究,对该用地单位作出了补交土地出让金、完善用地手续等处理意见。综上所述,待相关手续完善后,该小区业主即可到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房产证手续。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你好,4年前我在新乡封丘县城嵩基红润城买的房子,到目前为止房产证遥遥无期,小区物业,绿化设施什么都不到位,住在小区安全都是问题,我们一辈子辛辛苦苦挣得血汗钱都买了这个房子,可是现在小区是个什么样子,每次要房产证都一拖再拖,也没个具体时间,孩子上学都成问题,县领导也没人管这个问题,忘领导替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做主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查,封丘县嵩基鸿润城(封丘县黄池站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因未按有关规定建设,经封丘县政府研究,对该用地单位作出了补交土地出让金、完善用地手续等处理意见。综上所述,待相关手续完善后,该小区业主即可到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房产证手续。
【网民留言】
在新乡市原阳县太平镇贺庄村南边立了个石碑上面写省财政拨款20万为何村里只修了一条路村干部为何不公布村财物?政府拨款种树为何村支书种到自己家门口?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查,原阳县贺庄村道路修建属于县以工代赈项目,当时共修3条路,分别为该村南北路2条,东西路1条,故网友所反映只修了1条路的问题不属实。 关于反映村财务不公开问题,该村财务由镇财税所按照国家政策统一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财务政策和制度,定期进行财务公开。 关于反映栽植树苗只种在村支书家门口问题,村内所种树苗沿该村南北主路进行了栽植,不存在只种在村支书家门口情况。 综上所述,网友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符。通过核实,该村无贺郃此人。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您好!鲁山县七街发生了一件怪事,向你反扬一下,希望您能过问一下。七街三月三排水沟是鲁山县城关的重要排污沟,受到了领导的高度重视,在2016年对排水沟进行了治理改造,在改造过程中受到了阻碍,通过各级领导的努力,对阻碍人员进行了法律教育,使得排水沟治理工程得到完工。也进一步通过法律证实到:排水沟及其两边的闲置土地是集体所有,任何人不得侵占。并且向周边群众说到:2017年要向排水管道上方进行路面硬化,修建垃圾池,美化环境,待地面硬化后作为广大群众休闲运动健身的一个场所。可现在有人公然对抗法律,要把这片土地用彩刚瓦圈为私人占有,(包括半个城区的排水沟)。使得政府部门对周边群众的美化承诺将要变成一堆废话。希望领导尽快处理,制止这种违法的圈地行为。
答复意见:
经调查:网民反映情况的位置位于前进社区居委会西段150米路北,“三月三坑”地处低洼地带,由于历史原因,排水系统不够完善,河道垃圾杂草繁多特别容易堵塞,已不能适应现居民生活需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鲁阳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在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居委会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投入了专项整治资金,疏通水道,清理垃圾淤泥,确保了河道水流通畅。在对“三月三坑”排水沟进行改造期间,张姓居民曾对“三月三坑”改造区域提出质疑,指出侵占到了其宅基地。经查证,张姓居民的宅基地审批手续坐落位置位于“三月三坑”,没有明确四邻,不予认可。此后,张某擅自用彩钢瓦将“三月三坑”区域圈占起来,企图占为己有。1、对张姓居民进行劝说调解,近期将对圈占“三月三坑”区域彩钢瓦予以拆除。2、前进社区居委会计划申报该地段为“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居委会筹一部分,鲁阳街道办事处申请财政补贴一部分,对其管道上方进行道路硬化,建立保护措施,预计2017年实施。
【网民留言】
谢书记您好,我是封丘的农民,为您反应现在封丘县予制版厂和搅拌站都让关停和取缔,我们都是贷款和借钱建的予制版厂和搅拌站,政府为了治理污染把搅拌站都停了,停水停电,老百姓怎么建房子,没有了收入让破产了,我们只能去要饭了,封丘县难道只有搅拌站和予制版厂有污染么?我们都喜欢蓝天白云,可是吃饭,上学,看病,比蓝天白云更重要,治理环境不能一刀切,环保部要帮助企业引导企业来治污排污,而不是一味的关停罚。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查,根据《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封丘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封政办〔2015〕73号)中“封丘县政府决定对全县辖区内无相关手续,无污染防治措施的混凝土搅拌点依法实施关闭。”要求,封丘县住建局督促各乡镇政府对所属无证经营的预制厂、搅拌点实施取缔关闭。对于办理合法手续、符合环保要求、经批准继续生产的预制板厂与搅拌站,县住建局将依法监管,督促其全面落实围挡、苫盖、洒水、运输车辆清洗、路面硬化和扬尘治理措施的要求。
【网民留言】
我是新乡市牧野区的村民,上有老母亲,下有二子一女,一家六口人,大儿子二十四岁,小儿子跟女儿已经十四岁了,家中有耕地十二亩,只有一处住房,这一处住房不仅要供一家六口人居住,还要满足十二亩耕地农产品的储存需要,住房非常紧张,不仅给全家带来很大不便,还会影响孩子们的婚事,根据实际情况,应该再划一处宅基地,让我们建房,但是由于前几年新农村社区规划建设等问题的影响,使农村宅基地审批处于停滞状态,使许多需要宅基地的村民跟我一样得不到宅基地,因此恳请领导从顶层设计入手,帮助我还有跟我一样切实需要宅基地的村民们解决宅基地问题。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查,根据农村宅基地批划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网友应先向本村村委会进行申请。
【网民留言】
原阳县2016年7月调标工资于2017年一月份仍在顸发,而相邻的平原示范区已取消预发,按新标准执行,请问原阳何吋能落实到位呢?谢谢领导的关心。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查,原阳县财政部门正在按照新标准核算,预计将在3月份按文件规定落实到位。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中兴路西段第46号楼的住户。名门世家开发商无视国家土地法的相关规定非法施工,因为我们楼下地基是防空洞机构,施工地点又离我们楼太近,造成我们楼体塌陷裂缝,严重威胁到全楼住户的居住安全,很多住用晚上吓得都不敢睡觉。请领导为我们做主,给我们全楼老小一个安全的居住环境!
答复意见:
经调查,网民反映的施工工程为名门地产(平顶山)有限公司取土工程,用于名门世家一期绿化种植回填。 1.工程按照规划内位置进行施工。下一步靠近46号楼区域基坑支护设计采用支护桩、止水帷幕,确保施工安全。 2.名门地产(平顶山)有限公司同意在北侧修一条出口, 进入中兴路,但由于4号楼尚未拆除,影响出口位置,依据现场实际条件先行修建一条人行及非机动车辆安全入口。 3.名门世家工程目前取得了人防立项手续,请专业单位、人防办对地下人防洞进行详细的勘察并出具相应的地下人防工程图纸,邀请具有设计资质的设计院出具了地下人防洞注浆处理设计方案,确保地下人防的安全可靠。 现名门项目已停止施工,正在处理附近楼房相关事宜。下一步,将督促施工方做好基坑安全措施,确保周边的楼体安全。
【网民留言】
我叫沈XX,所建房屋位于平顶山新华区焦店镇西高皇村五组,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是2006年经过村镇区规划部门许可、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合法建筑。2016年,在平顶山市湛北路西延工程建设中,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政府决定:对湛北路湛河北边的西高皇村住户,不管有证没证统一按“一层每平方510元、二层以上的每平方610元”进行附属物补偿,没有拆迁房屋安置补偿及其它补偿,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本人及西高皇群众对湛北路西延市政府重点工程大力支持,但依法获得足额的拆迁补偿也是被拆迁住户依法亨有的权利。但为了少支出拆迁补偿款,平顶山市新华区政府依然我行我素。我祈盼谢书记为民做主,给于解决。
答复意见:
湛北路西延工程是我市2016年开工建设的市政重点工程项目。该路东起凌云路,西至郝堂村连接建设路,全长2536.44米,新建桥梁2座,设计路宽30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照明及绿化景观工程等。由我区负责征迁,市住建局负责建设。在道路征迁中,对于符合安置政策的,纳入西高皇村整体开发改造项目进行安置,不符合西高 皇村安置政策的,按照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征地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平政〔2012〕12号)文件对地面附着物进行补偿,不再进行安置。 在拆迁工作中,存在有几户西高皇村群众私自占用河堤绿化用地建房,在前期房屋登记发证时,办理了集体土地上房屋所有权证书,该证书只能证明其房屋所有权,不能证明土地使用权合法。针对这种情况,我区按照(平政〔2012〕12号)进行补偿,不再进行安置。其中西高皇村5队有19户属于此种情况(现已拆迁16户),周盘正房子也在其中。现正在作其思想工作。
【网民留言】
我是平顶山市高新区遵化店镇戴庄村民,开发二路南延要从我们穿过,我们几十户村民的房子在路上,请问领导我们将怎样安置?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我们将被安置住哪里?具体标准是什么?
答复意见:
为加快推进我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由开发二路南延产生的拆迁村民将统一安置于小营安置区内,小营安置区位于平顶山高新区内,神马大道以南,轻工路以北,开发二路以东,遵一路以西围合的区域内。安置区周边交通便利,地势平坦,规划占地259.21亩,安置区内规划建设幼儿园小学等,配套设施齐全,预计2018年上半年竣工,届时将统一进行搬迁工作。 村民拆迁补偿将严格按照《平顶山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平顶山高新区棚户区村庄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通知》(平开发〔号)中制定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详情请拨打咨询电话:3978959。
【网民留言】
叶县城关乡大王庄村有多家严重污染环境的厂子,他们严重使用地下水,还在使用燃煤锅炉,使用地下水洗化学编织袋,严重污染环境,煅出的编织袋胶气味难闻,还有几家塑钢回收粉碎在利用厂,噪声巨大整天如此生产,每天还烧塑钢外边的废胶,搞的村里烟雾巨大,呼吸困难,气味难闻,给村民造成巨大影响,给村陈翠萍书记反映多次,她不管,不问,请谢书记派人调查,厂子村北,村南都有。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省环境保护厅高度重视,已责成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办理的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经查,大王庄村共有五家企业,都属于小散乱工厂(类似废品收购站)。其中一家为废旧编织袋加工厂,现有塑料颗粒机一台,生产工艺为:收集废料-清洗-电加热-塑料颗粒,年产量约为20吨,未办理环评手续,厂内无污染防治设施。该厂于2016年被列入清改类项目,叶县环保局也已向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另外四家为废旧塑钢回收粉碎再利用,其中一家已将粉碎机卖掉不再经营此项目,其余三家均有小型粉碎机一台。经叶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在村内走访和实地查勘,未发现村内有使用燃煤锅炉的情况,但存在使用地下水清洗编制袋、锻造编织袋胶和粉碎噪声扰民等问题。叶县环保局局执法人员与昆阳办事处负责人一起对这几家工厂进行检查时,工厂正在生产,叶县环保局责令立即停产、断电和停止使用粉碎机进行生产作业,负责人均表示同意。日叶县环保局局执法人员再次检查时,废旧编织袋加工厂已停止生产,电已断,设备正在拆除,废料也正在向外运输中;其它工厂未发现使用粉碎机进行生产作业。 欢迎您继续关注环境保护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我是邓州市人民路一孔桥北靠铁路西侧居民,三年前我家北头设了一家废泡沫粉碎颗粒厂,三年来我们有苦难言,每天都有大车小车泡沫运进这里,每天都有卟卟嗵嗵的噪声扰耳,有时泡沫堆的像山一样,真担心有天着火怎么办,更重要的是泡沫加热造粒产生的气味实在刺鼻,最近家人都得了上呼吸道感染,难以治愈,恳请谢书记关注民生,取缔该厂!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省环境保护厅高度重视,已责成邓州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办理的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邓州市人民路一孔桥北铁路西侧有两家泡沫颗粒加工厂,分别是周国华泡沫粉碎颗粒加工作坊和王玉花泡沫粉碎颗粒加工作坊,这两家加工作坊都以废品回收经营为主,在废品回收过程中对收购的废旧泡沫进行粉碎、融化造粒。总投资分别不到2万元,生产设备分别有一台粉碎机、一台造粒机,两家作坊无环评审批手续,无营业执照及相关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针对上述两家泡沫粉碎颗粒加工作坊存在的问题,市局执法人员当即对两家加工作坊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邓环法函(2017)A19号、邓环法函(2017)A21号),要求其立即停止生产,并拆除设备、恢复原状,日邓州市环保局与邓州市古城办事处联合对其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这两家小企业已停止生产,并按要求已拆除了生产设备。在今后的工作中,环保部门将对两家废品回收点加强巡查,确保其只收购不加工。 欢迎您继续关注环境保护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计生条例规定生育二孩产假为6个月,为什么河南省人社厅生育保险部门只发放给我们3个月的生育津贴?请问是为什么?
答复意见:
日,省人大第二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其中,关于产假天数的规定与《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省政府令第115号)中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规定存在差异。群众陆续来信、来电和网上咨询,对此,我厅高度重视,就相关问题向省政府法制办、省人大法工委等部门进行了汇报,起草了修改《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建议,并提交厅务会进行了研究。但是,由于《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属于地方规章,对此进行修改要经过严格的程序,还需要一定过程。因此在新规定出台之前,我省职工生育保险相关待遇暂按《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执行。 下一步,我们也将积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在新的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实施后,做好衔接,以保障广大参保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关于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具体条款的解释,请咨询河南省人大法工委。
【网民留言】
我是平顶山湛河区河滨办沟刘村的一位村民,不知道什么人在我们村东南角的荒地上盖起了两栋厂房干起了工业喷砂,一刮风白色的粉末往村子里到处飘。造成了周围的农作物减产,村里的人是敢怒不敢言。还偷偷向沙河排放污水,他们还扬言如果谁举报他们就报复谁。望领导查处早日还村民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答复意见:
经调查,网民反映情况不属实。 网民反映的企业全称是“平顶山市伊增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增工贸公司”),主要从事金属表面处理、机械加工作业等。该公司占地500平方米,东侧距沙河堤坝约50米,南、北、西侧均为农田,距离最近的沟刘村约700米。金属表面处理及机械加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日经湛河区环保局审批(审批编号:2010009号),2013年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平湛环验〔2013〕5号)。 伊增工贸公司产生污染物的生产环节主要为:铝制品表面处理--喷砂,产生的污染物为粉尘。处理粉尘污染物采取的防治措施为降尘室降尘、袋式收尘器和水雾降尘。现场调查时,伊增工贸公司生产正常,袋式收尘器和水雾降尘设施正常运行。前期历次检查,均未发现伊增工贸公司擅自停用污染防治设施现象。2013年6月,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经宝丰县环境监测站监测(宝环境监测字〔2013〕第47号),该公司废气排放口粉尘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表2二级标准限值。该企业生产过程中没有生产废水,无生产废水外排现象。 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多次到现场调查,冬小麦麦苗叶面上未见明显粉尘,长势与它处没有明显差别。
【网民留言】
我是平顶山湛河区河滨办沟刘村的一位村民,不知道什么人在我们村东南角的盖起了两栋厂房干起了工业喷砂,一刮风白色的粉末到处飘。造成了周围的农作物减产,还偷偷向沙河排放污水,村里的人是敢怒不敢言,他们还扬言如果谁举报他们就报复谁。
答复意见:
经调查,网民反映情况不属实。 网民反映的企业全称是“平顶山市伊增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增工贸公司”),主要从事金属表面处理、机械加工作业等。该公司占地500平方米,东侧距沙河堤坝约50米,南、北、西侧均为农田,距离最近的沟刘村约700米。金属表面处理及机械加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日经湛河区环保局审批(审批编号:2010009号),2013年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平湛环验〔2013〕5号)。 伊增工贸公司产生污染物的生产环节主要为:铝制品表面处理--喷砂,产生的污染物为粉尘。处理粉尘污染物采取的防治措施为降尘室降尘、袋式收尘器和水雾降尘。现场调查时,伊增工贸公司生产正常,袋式收尘器和水雾降尘设施正常运行。前期历次检查,均未发现伊增工贸公司擅自停用污染防治设施现象。2013年6月,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经宝丰县环境监测站监测(宝环境监测字〔2013〕第47号),该公司废气排放口粉尘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表2二级标准限值。该企业生产过程中没有生产废水,无生产废水外排现象。 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多次到现场调查,冬小麦麦苗叶面上未见明显粉尘,长势与它处没有明显差别。
【网民留言】
2016年河南省公务员考试笔试结束已两月有余,笔试成绩至今未出,按往年惯例不会拖那么久 ,现在千万考生心急如焚,网上各种揣测,谣言四起,希望有关部门能做出解释,就笔试成绩公布时间给一个明确的答复!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我省公务员考试成绩已经公布,请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查询。
【网民留言】
谢书记您好,河南省2016下半年省考从招考就延迟两个月。12月24号考试结束至今,已经过去近2个月,结果成绩公布又一再延迟。17年的春季招聘也即将开始了,可是16年的成绩还没有公布。学子们等成绩都很焦急,多次询问各市人社局都没有准确回复。想请问成绩何时公布,我们好做进一步安排。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我省公务员考试成绩已经公布,请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查询。
【网民留言】
我们是焦虎的商户,和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今天一起请求上级领导给予大力的帮助,焦虎政府欠我们加油站的油款,食堂的饭款,超市的烟酒款,以及政府工作人员办公垫付的款项。几年来一直不解决。请领导在百忙之中过问,解决。谢谢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我们对您的留言高度重视。现将具体情况反馈给您: 由于焦虎镇财政收入少,硬性支出大,致使部分欠款未能偿还。下步,焦虎镇将按照财政的有关规定逐步解决。
【网民留言】
关注下滑县大学生村干部分流工作,转行教师,没有资格证的工资1200多,这合理么?招聘时说是参照事业单位,请领导关注下我们这些响应党的号召的好青年!!!不能让我们的青春付出得来这样的结局!!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我们对您的留言高度重视。现将具体情况反馈给您: 大学生村干部转岗分流考入教师岗位的工资,参照当时分流方案,月份工资以政府购买服务工资标准已发放。2016年12月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干部流动工作的相关要求,大学生村干部分流转岗后工资待遇参照乡镇事业单位同等待遇水平执行,因其工资标准政策变动,需要县人社局从新逐人核算每人的工龄,所以月工资没有发放。目前,与用人单位已签订合同的人员,工资、保险待遇已落实,未签订合同的人员待签订合同后落实。 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关于大学生村干部转岗分流到教师岗位的,有教师资格证的,直接入编。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直接入编,两年后不再考虑入编问题。
【网民留言】
尊敬的谢伏瞻书记您好! 滑县的公务员登记部门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工作“疲懒散”,推推拖拖,本该及时进行的公务员登记备案,拖了长达大半年,至今没有落实,请省委书记责成省纪委等相关部门严肃查处,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同时对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整顿!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我们对您的留言高度重视。现将具体情况反馈给您: 经调查,2016年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级晋升开始审批以来,我县公务员登记备案工作一直有条不紊的按要求进行,2016年分六个批次对627名经单位申报、符合公务员登记条件的人员办理了备案手续,当年最后一批登记备案时间是在2016年11月。2016年12月下旬,又以会议、电话通知和微信群发的方式通知有关单位按照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申报,截至2017年1月底,18个单位申报了80名人员。受春节放假因素影响,在对申请登记备案人员档案材料逐一审核结束后,滑县人社局于2月14日、3月1日分两次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到省公务员局进行了登记备案。 根据《河南省公务员日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公务员日常登记实行逐级负责,由各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和程序,经领导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后,逐级上报”。网民反映的“本该及时进行的公务员登记备案,拖了长达大半年,至今没有落实”的问题,可能是该网民所在单位未及时进行申报的原因。 下一步,滑县人社局将加强对各单位业务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力度,及时督促申报不及时的单位,共同把公务员登记备案工作办实办好。
【网民留言】
谢书记您好,我是太康县五里口乡新集许庄村村民,十几年前新集小学和村大队占用我村耕地,村民为了大局没说什么,可到现在我村也没实行村村通,一条土路一到下雨天根本走不成,给老百姓的出行带来了困难,扶贫计划要修路,还是没有我村的计划!其他村都修过了,我村至今一条都没有修过。至今村镇各级领导也已经换了好几届,为啥不给我村修呢?在百忙之中希望谢书记了解了解这里的实情!让这里的村民得到公平的权益和尊严,谢谢您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经调查,太康县五里口乡党委政府和行政村干部一道已经积极向县交通、农业、发改委等有关职能部门反映,争取项目资金,早日为许庄自然村村内大街修通水泥路,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
【网民留言】
针对2014年3月份及2015年5月份向你们反映我村(周口市太康县常营镇五子王村)危桥的事情,得到你们的跟踪,并给予了我村进村危桥的修建,再次感谢你们及你们领导下的党和政府,使终把村民百姓安全放在首位,使村民每天安全通行,同时也得到了我村村民的大力赞赏。 所反映的我村村东头60米的危桥(附图),同样是两边无护栏,桥中间漏洞更大,所铺楼板断裂,已基本无法过农用车辆拉东西;得到县政府回复:此桥修建于60年代,年久失修变成危桥,镇政府已写申请报告,待上级申批即可实施。可两年多过去了,还是未得到修建;为了方便村民百姓出行方便及安全,也方便村里老人去地里干活方便,恳请上级领导再次帮忙跟进我村危桥修建。 五子王村属太康县常营镇6个扶贫村之一,感谢驻村扶贫工作队为帮扶贫困,对我村作出的成绩,太康县新闻有报导,完成我村安全饮水改造,道路建设。(村里修了2条主路,一条东西路)至于完成饮水改造,村民饮水改造费用都有上交,可过去一段时间了,周围村庄都有在用自来水,可五子王村每家装的自来水管龙头都生锈了,从饮水改造都没有自来水出水;请上级领导协助跟进解决,使村民能够吃上安全饮用自来水。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经调查,太康县常营镇五子王村危桥,已于日进行了招标,中标单位已经实地去查看,现在因村庄内正在整修道路,无法进行施工,待村内路修好即可进行施工。关于饮水问题,常营镇供水厂于2006年建厂,设计规模是5000人,现实际供水人口已达近40000人,水厂现有供水能力达不到,现在已纳入2017年水厂升级改造规划,待改造完成后,可以解决所反映的供水问题。
【网民留言】
我是周口市郸城县的一名乡镇干部,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号)文精神,乡镇工作补贴,从日起执行。周口市周边各县都已实施,连我县教育系统也已经实行,但唯独我们乡镇干部至今没有实行,两年了,难道我们干活少?难道我们是被党和政府遗忘的一群?殷切希望领导予以重视,不要让乡镇干部流汗又流泪!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经调查,郸城县乡镇工作补贴2016年8月份经县人社局审核批复后报送到县财政局,其中教育系统7365人,乡镇及县直机关单位下属所站2183人。由于2016年初预算已经县人大批复,并且数额较大,县财力紧张,没有追加预算,也没有执行。在2016底编制预算时已经列入2017年预算中。按计划,在2017年3月份左右发放到个人。
【网民留言】
我们是广大深处乡镇基层一线的工作人员,欣闻中央下文从日开始在全国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制度。河南其他市县都已经落实了这项惠民政策,请问,河南省郸城县何时开始施行?我们都在期盼着中央的的这项惠民政策快点在河南郸城县落地实施。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经调查,郸城县乡镇工作补贴2016年8月份经县人社局审核批复后报送到县财政局,其中教育系统7365人,乡镇及县直机关单位下属所站2183人。由于2016年初预算已经县人大批复,并且数额较大,县财力紧张,没有追加预算,也没有执行。在2016底编制预算时已经列入2017年预算中。按计划,在2017年3月份左右发放到个人。
【网民留言】
叶县城关乡堰口村附近一高大烟囱近段总是浓烟滚滚。这里距县环保局很近,在办公楼上隔着窗户就能看到。为什么没有执法人员去管?
答复意见:
经调查,县环保局执法人员进行了走访排查,未发现浓烟滚滚的高大烟囱。下一步,该局将加大对该区域企业的监管力度,为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否?如有疑问,请联系:6
【网民留言】
我母亲是叶县一名脑梗慢性病患者,每月须吃一千元左右的药,原来报销后自己需自费负担400元左右。 但2017年据说我省有新政策,但具体怎么实施,政策一直没有下来,县乡都在等,一直也没有有审核,更报销不成,但药又一天不能停,一下增加了很大经济负担,压力很大! 急盼2017年新农合慢性病报销新政策早点落实,早日惠及慢性病患者。 请领导百忙之中过问此事。
答复意见:
经调查,根据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叶县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的通知》(叶政办〔2015〕83号)第二十八规定:将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治疗门诊费用纳入大病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补偿按90%的比例报销,不设起付线。特殊病年度补偿累计20万元封顶。 据了解,透析治疗一直处于正常报销中,不存在不予报销的情况。依据上述农合政策,如果报销额度已达到封顶额20万元,新农合基金将不再报销超出封顶额度费用。若该网民对回复有疑义,可拨打电话(6)详细咨询。
【网民留言】
南丰镇马寨行政村小郭庄,修路不安县里图纸上规划的修,村民苦盼的水泥路只修了一半,还有20多米没修完,下雨天本村里有的人家一点泥路不要走,有的人家出门都是泥路。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经调查,网民反映的所修道路属于郸城县农办2016年整村推进项目,马寨行政村下辖11个自然村,总投资70万元,拟修村内道路2300米。经小郭庄村民代表协商,本次小郭庄修建400米。所反映的20米没修完,实际上到东张沟村还有390米没有修通,已经纳入2017年道路修建预计规划当中。
【网民留言】
我是郸城县吴台镇徐庄村村民,我村道路坑坑洼洼,因为没有下水道,每逢下雨,道路都是积水成河,村民出行困难,学生上学走路困难,多次向当地领导反应无果,望书记能重视此事,尽快解决群众困难。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经调查,所反映的郸城县吴台镇徐庄村属于吴台镇方营行政村,该村于2012年修建的出村水泥路,目前路况良好。村内道路是2005年修建的柏油路,道路年久失修,部分路段出现坑洼积水现象。目前,该道路已列入年乡村道路修建计划,待项目实施后可改善村民的出行条件。
【网民留言】
任店镇王营村,有几百年的历史,五年前,未经村民同意,当地民政部门擅自将王营村更名为新营村!本村全体群众对此十分不满。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民行文〔1996〕17号印发),《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8号),《平顶山地名管理办法》(平政〔2006〕81号)等法规、规章规定:地名管理应当从我国地名的历史和现状出发,保持地名的相对稳定,可改可不改的和当地群众不同意改的地名,不要更改。
答复意见:
经调查,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时,发现叶县多个行政村重名,其中包括龚店乡的王营村与任店镇的王营村。根据《地名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一个县内行政村名称不应重名,避免同音。为加强对地名的管理,促进社会更加有序的发展,针对此现象,叶县人民政府向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提出更改本县部分重名行政村村名的请示:叶政〔1985〕8号文,日,平顶山市人民政府经研究同意把多个重名行政村更名,其中包括将任店镇的“王营”改为“新营”,其批复文件为平政〔1985〕41号。
【网民留言】
我是平顶山叶县的一名在岗在编教师。自2014年考上招教至今,上班工作已将近3年,但一直发实习期工资。 按规定,实习年满1年,就该转正定级,发转正工资。 但县里一直不兑现,拖沓至今未办好手续。连着3年发实习工资。国家规定调增工资后,我们工资仍然未调增,同时也未发增补差额的工资。 其次,教师的第13个月工资,全县都没有得到落实。 第三,取暖费等补贴也从未落实。 所以拜托书记帮忙!过问一下我们的转正工资什么时候发放?拖欠我们的钱什么时候补发?
答复意见:
经调查,为充实叶县教师队伍,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叶县于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56名,于2014年9月到岗任教,现执行见习期工资待遇。待其专业技术职务确定后,根据聘用的不同岗位,即可办理转正定级工资手续。目前,其专业技术职务的认定工作已经结束,其它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否?如有疑问,请联系:、6)
【网民留言】
我是平顶山叶县的一名老师。自2014年考上招教至今,上班工作已将近3年,但一直发实习期工资。 按规定,实习年满1年,就该转正定级,发转正工资。但县里一直不兑现,连着3年发实习工资。拿着千元的实习工资来养家糊口真的太难,所以跪求书记帮忙!过问一下我们的转正工资什么时候发放?拖欠我们的钱什么时候补发?
答复意见:
经调查,为充实叶县教师队伍,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叶县于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56名,于2014年9月到岗任教,现执行见习期工资待遇。待其专业技术职务确定后,根据聘用的不同岗位,即可办理转正定级工资手续。目前,其专业技术职务的认定工作已经结束,其它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否?如有疑问,请联系:、6)
【网民留言】
辉县市南寨镇北寨村未经批准,私自在省道上空架设桥梁,没有安全保障,对过往群众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村民多次向辉县市交通部门反映,执法人员竟说,因为建桥时间超过两年了,虽然没有审批手续,但是也不能再处罚拆除了。我们感到很不安。恳请谢书记从群众的安全角度考虑,尽快将该违法的建筑物拆除。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辉县市南寨镇垻前村村民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查:辉县市坝前村紫荆山景区未被各级政府或旅游部门纳入景区,网友反映的辉县市北寨村非法占地建设旅游设施问题,实为南寨镇政府在该镇紫荆山脚下规划建设的一所农村老年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位于紫荆山脚下的河边处,选址符合镇、村规划;该项目是南寨镇政府的一项惠民工程,其建设用地为南寨镇后地村的荒地,并非反映的非法占用坝前村土地。 对于网友反映的问题,南寨镇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周边群众的宣传力度,避免不实消息传播,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网民留言】
我们这一批教师2015年通过考试应聘上岗,当年县政府有文件承诺一年后转正入编,结果现在都2017年了,我们依然拿着实习期工资不说,编制还没有办理好。网上都能查到当年招考公告,写的请清楚楚的一年实习。结果到现在什么都不给我们办好,要什么没什么,总是推脱手续复杂,有什么手续能复杂到这么久办不下来?
答复意见:
经调查,因叶县招录人员的编制和人事手续均需经市级有关部门审批办理,办理程序复杂,所用时间相对较长,致使教育系统2015年招录人员的相关手续未能办理完毕。为解决其后顾之忧,报请县政府同意,在相关手续没有完善之前暂实行工资预发政策。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否?如有疑问,请联系:、6)
【网民留言】
我是叶县一名教师,我们这一批2014年参加招教过来任教的教师,来上班已经三年了,到现在还领着实习期工资,就一千多块钱,没法养家糊口,希望书记给我们这一批教师主持公道!
答复意见:
经调查,为充实叶县教师队伍,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叶县于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56名,于 2014年9月到岗任教,现执行见习期工资待遇。待其专业技术职务确定后,根据聘用的不同岗位,即可办理转正定级工资手续。目前,其专业技术职务的认定工作已经结束,其它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否?如有疑问,请联系:、6)
【网民留言】
叶县的教师农村教师补助工资,从2014年至今一直没有发放,绩效工资也就是把原来的工资简单分成两次发放,而且还有国家要求发放的叶县也没有落实到位!
答复意见:
经调查,教师工资的构成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大部分。财政部门根据人事部门的审批手续,按月将工资拨付至个人账户中。2016年10月,县财政局将教育系统 各单位的月绩效工资总量下拨至单位账户,由单位上报后执行。个人的月基本工资由财政局直接核算划转。由于单位报批绩效工资的时间不同,形成工资的二次发放。叶县教育系统按人事部门工作安排,于2016年5月为乡镇在编在岗教师办理了乡镇补贴手续,各单位已上报财政部门,将于近期执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否?如有疑问,请联系:、6
【网民留言】
我是平顶山市宝丰县商酒务村的,我们今年交的150块钱医保怎么会到我们医保卡上就只有90块钱,一个人扣60块钱是为什么。
答复意见:
宝丰县接到网民留言后,县委书记张庆一批示: 请人社局办理。 宝丰县人社局组织人员对网民咨询的商酒务村村民医保卡被扣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宝丰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个人缴费标准按照豫政办〔号文件中第二条:明确2017年度农村居民个人缴费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我省实际,2017年度农村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定为年人均150元,我县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为150元/人。(二)宝丰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家庭(个人)账户按照平政办〔号文件中第四章第十三条中家庭(个人账户)。在整合过渡期内,个人缴费中按照90元/人.年的标准建立家庭(个人)账户。家庭(个人)账户归个人所有,主要用于支付参保居民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含一般诊疗费)精神执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否?如有疑问,请联系:联系电话:8
【网民留言】
我们是平顶山曙光街油灰厂家属院的住户,自去年下半年以来自来水压就极小,并经常断流,向自来水公司和市长热线都打过无数次电话反映,每次都说正在查,推诿搪塞,2年钱自来水公司让我们自己掏900元钱进行了水网改造,一户一表,本想着能用水正常,可是现在却是这种局面,说让我们等我们可以等,但大半年过去了,请问政府让我们老百姓等到何年何月?
答复意见:
经现场勘查,该家属院供水管网老旧失修,并且存在房屋占压供水管网现象,部分管网暗漏造成水压降低。管网管理处立即安排人员进行抢修,于3月1日修复完毕,水压恢复正常。 网民如有任何涉水诉求,请拨打我公司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2830000,我公司将及时进行处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对处理结果满意否?如有疑问,请联系2830017
【网民留言】
我是东安路木材公司的住户,因为自来水公司的水压问题,想要洗澡必须要等到凌晨以后,本以为是燃气热水器的毛病,(刚刚购买一年半)结果请师傅上门维修后发现热水器并没有毛病,是因为自来水公司的水压太小,多次拨打自来水公司热线无果,今天又打,结果工作人员告诉我,让我自己打维修电话咨询,家里主要有老人,昨天因为在外洗澡已经滑倒并受伤,不能洗澡实在非常不方便,我已想尽一切办法,实在无能为力,请求领导帮助。
答复意见:
经查,控制该家属院的供水总闸门处于完全开启状态,未发现管道漏水现象。测量一楼供水压力为0.22MPa,优于国家标准(0.14MPa)。 网民如有任何涉水诉求,请拨打我公司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2830000,我公司将及时进行处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否?如有疑问,请联系:2830017
【网民留言】
我是驻马店市汝南县的一位普通的居民,15年在汝南天中花园买了一套房子,钱一次付清,可买后不久天中花园就停工了,合同是说15年十月一号交房,可直到现在还没有任何交房信息,大家挣得血汗钱好不容易买了一套房,可交房遥遥无期,请问领导有什么解决的办法?
答复意见:
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对您的留言高度重视,现将具体情况反馈给您: 经查:汝南天中花园小区由驻马店市金土地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工程于2013年启动,开发商与业主所签购房合同应于2015年3月竣工交房。后因开发商资金短缺及小区管网及配套附属工程进展迟缓,造成工期延误。汝南县住建局已督促开发商加快工程建设步伐,尽快竣工交房。
【网民留言】
我是一名普通的老百姓,有个问题向你反映一下。我于2014年上半年在汝南天中花园售楼部买了一套房子,签合同是2015年3月交房,可是小区已经封顶,配套设施还完工,还有13、17号楼还没外粉,小区已停工两年多了,交房遥遥无期。本来想在县城买套房,让家人住好一点,老家的房子一下雨,就漏雨,实在没法住了。小区业主多到县委县政府反应,都没有结果。小区1000多户业主希望省委书记在百忙之中过问下此事,本人不胜感激。
答复意见:
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对您的留言高度重视,现将具体情况反馈给您:汝南天中花园小区由驻马店市金土地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工程于2013年启动,开发商与业主所签购房合同应于2015年3月竣工交房。后因开发商资金短缺及小区管网及配套附属工程进展迟缓,造成工期延误。汝南县住建局已督促开发商加快工程建设步伐,尽快竣工交房。
【网民留言】
封丘县鸿润城住户小区条件差,不能住户办理房产证,希望有关部门关注。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查,封丘县嵩基鸿润城(封丘县黄池站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因未按有关规定建设,经封丘县政府研究,对该用地单位作出了补交土地出让金、完善用地手续等处理意见。综上所述,待相关手续完善后,该小区业主即可到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房产证手续。
【网民留言】
我是辉县占城镇大良冢村17年春节,政府发给大家贫困户米面油,村干部把贫困户米面油私分给楼长等人,望省长给过问。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查,辉县市占城镇民政所分配给大良冢村贫困户的面粉已经全部按要求发放到位,网友反映的“2017年春节政府发给贫困户的米面油”,实为辉县市赵固二矿对塌陷区群众的慰问品。由于大良冢村为煤矿采煤塌陷村,赵固二矿分配给该村慰问品米面油各30份(米、面、油均为10斤装)。对于该慰问品的发放,占城镇人民政府要求大良冢村首先发放给尚未进行永久安置的9户群众,剩余21份慰问品由村干部召开会议研究发放给村中困难户。该村两委干部考虑到在赵固二矿慰问品发放之前已经对村中贫困户进行慰问,同时考虑到该村党员在大良冢整村搬迁和日常工作中做出的成绩,决定将剩余21份慰问品发放给村中的党员和楼长,村两委干部均未领取慰问品。 辉县市占城镇大良冢村在发放慰问品过程中,由于处理方法简单,没有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对社会造成一定不良影响。因此,占城镇纪委决定给予大良冢村负责人邱在海诫勉谈话处分。
【网民留言】
我省新修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了女职工产假为国家法定的98天加3个月,但是我省企业女职工生育二孩只能享受90天的生育津贴。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明确删除了晚婚晚育假,也就是二胎和一胎是一样的待遇。为什么到现在还是执行08年的职工生育保险办法? 在国家提倡生育二孩政策的大环境下,为什么相应配套的政策迟迟不能落实到位?生育二孩难道还要再等我省修改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吗?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到底什么时候才能修改?女职工生育权益该如何保障? 望省长督促人社部门尽快落实。
答复意见:
日,省人大第二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其中,关于产假天数的规定与《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省政府令第115号)中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规定存在差异。群众陆续来信、来电和网上咨询,对此,我厅高度重视,就相关问题向省政府法制办、省人大法工委等部门进行了汇报,起草了修改《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建议,并提交厅务会进行了研究。但是,由于《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属于地方规章,对此进行修改要经过严格的程序,还需要一定过程。因此在新规定出台之前,我省职工生育保险相关待遇暂按《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执行。 下一步,我们也将积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在新的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实施后,做好衔接,以保障广大参保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关于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具体条款的解释,请咨询河南省人大法工委。
【网民留言】
滑县村官转岗教师,从去年到现在都没有发放工资,我们村官也是农民,现在转岗成教师了也没有编制,也是农民,滑县县政府在拖欠农民工工资。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我们对您的留言高度重视。现将具体情况反馈给您: 大学生村干部转岗分流考入教师岗位的工资,参照当时分流方案,月份工资以政府购买服务工资标准已发放。2016年12月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干部流动工作的相关要求,大学生村干部分流转岗后工资待遇参照乡镇事业单位同等待遇水平执行,因其工资标准政策变动,需要县人社局从新逐人核算每人的工龄,所以月工资没有发放。目前,与用人单位已签订合同的人员,工资、保险待遇已落实,未签订合同的人员待签订合同后落实。 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关于大学生村干部转岗分流到教师岗位的,有教师资格证的,直接入编。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直接入编,两年后不再考虑入编问题。
【网民留言】
2008年,我用全款15483元买了位于平顶山六六盐厂西门的东景水岸小区地下室一间,此楼盘是平顶山中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多次要求开发商交房遭拒,中山公司总以各种理由推诿,后来我经了解到,该公司把同一间地下室一房卖两家,之后又多次要求开发商交房或者退款,开发商干脆就是避而不见,曾向当地有关部门反应多次,至今问题得不到解决,希望陈省长能在百忙当中安排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给老百姓做主,在此谢谢了。
答复意见:
经调查,该项目已交房入住多年,由于开发单位拖欠工程款,地下室被施工单位一直占用多年未交付使用,前期我们也多次督促开发单位给业主退还购买地下室的钱款,但开发单位一直未履行,目前我们也很难联系到开发公司负责人。由于该楼盘属于工业用地性质,不符合我们违法预售查处范围,我们在此建议网民朋友可通过法律诉讼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否?如有疑问,请联系:
【网民留言】
肯请领导关注叶县辛店镇赵寨村各条道路路况,过新年了,我村2300多村民只有在泥中过了。
答复意见:
经调查,辛店镇赵寨村入村道路于2005年修建,长约4000米。自赵寨村村东至东房庄村道路损毁较为严重,此路段长约1000米(为网民所反映路段),此路段目前基本为赵寨村生产路所用,赵寨村村民出行向南、向西均有出村道路,路况平整。 针对网民反映情况,辛店镇党委政府立即要求管理区及村两委干部组织村党员干部清理下水道所堵水口,进行排水。同时,先用砂石将坑洼路段填平,确保群众出行安全。下一步该镇将积极向交通、财政部门申请申报道路建设项目,争取项目扶持,彻底解决村民出行难问题。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你好?我是一位农民工,我在20014年底,给平顶山市叶县金大陆干活 ,春节之前活也干玩,过春节的时候一分钱都没有给,我总共干的11000多块,我找包公头,他总是今天给明天给就是不给,只有到20015年的春节给了3000多。到现在都两年了,欠我8000多一分钱也没有给,希望省长看到了帮我解决一下。
答复意见:
经调查,该项目开发商资金链断裂,造成工程款不到 位,致使无法及时支付民工工资。为解决此类问题,叶县已出台了《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叶政办〔2016〕23号)文件。目前,该问题正在协调解决中。
【网民留言】
陈省长新年好: 我是周口市太康县五里口乡新集行政村许庄村的村民,向省长反映一下我村目前一条村村通公路都没修过,一条坑坑洼洼的土路实在让村民出行不方便,一到下雨天村民出行苦不堪言!全行政村的都通了就我们村不通,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老百姓多么希望把我村的公路连接起来呀!听说扶贫计划修路这次还是没有我村的。希望陈省长在百忙之中了解了解这里的实情,让老百姓看到中原崛起的信心!在这里我代表许庄村的男女老少谢谢你,祝你在河南工作顺心、全家安康、步步高升!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经调查,太康县五里口乡党委政府和行政村干部一道已经积极向县交通、农业、发改委等有关职能部门反映,争取项目资金,早日为许庄自然村村内大街修通水泥路,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
【网民留言】
郸城县汲水乡张岭小学是一所有七八十年历史的老学校,算得上历史很久,由于老师的坚守与付出,现在教学质量在郸城县是数得着的好,近年来政府又多次对其进行了改造,学校设施也非常齐全,也算得上是一所现代化的小学了。现在在校学生有400多人。可是通往这所学校的路还是七八十年前的老土路,下雨下雪路上泥泞很深,孩子老师上学回家都是一身泥一身土呀!请省长关注一下,帮这所学校的老师孩子修一条路。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经调查,张岭行政村下辖张岭、大景庄、赵庙、马庄、黑庄、前宁进桥、后宁进桥七个自然村。张岭小学坐落于张岭自然村村南,张岭、赵庙、大景庄三个自然村通往张岭小学的是柏油路和水泥路,马庄、黑庄两个自然村通往张岭小学的是水泥路,现在只有前宁进桥和后宁进桥两个自然村(实际是一个村庄)通往张岭小学的是土路。该条路郸城县发改委已于2016年12月进行了规划,属于国家(2017年-2018年)“千亿斤”项目,项目实施后相关道路整修后可改善群众的出行条件。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我是郸城吴台孟岭村人、特向您反映一个问题、我村西建了一个养猪厂和村民只有一墙只差、猪粪垛了一大片也不处理。村民一出来就闻到臭味特别是春节期间到我村走亲防友的都不敢从那过。现在把猪粪乙倒到路上了。此事乙向村干部反映多次无果为此特请书记抽点时间按排环保部门过问一下。还村民一个干净的生话环境。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经调查,该养猪场在去年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中按要求建有高标准晾晒场及三级沉淀池,但春节前后没有按要求进行环保处理。目前,相关部门已责令其整改,大路边上的猪粪已经全部清运至养猪场晾晒场内。
【网民留言】
宝丰县明珠花园小区年前阴历二十九小区无塔供水设备因压力过大爆炸,2吨多水罐飞出几十米落小区中间,幸好没有伤到人,多辆车受损,隔壁变电站墙被炸塌。小区人员多次拨打相关部门热线电话,始终没有见到相关部门处理。年后,县水利部门来看过后让各家各户集资改为自来水,小区住户已经集资完毕,水利部门迟迟不动工。每天小区一百多户到处抬水吃,给小区用户带来很大不便。恳请陈省长关注一下我们的民生问题,尽快让小区用户用上水。
答复意见:
经调查,该小区之前使用的是自备井,未使用自来水。由于小区无塔供水设备损坏,该小区居民要求改为自来水。目前,县自来水公司安装队正在铺设供水主管网,完工后,小区居民将用上自来水。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否?如有疑问,请联系:联系电话:9
【网民留言】
天燃气接口费,宝丰县秀水湾收费合理吗,不是说接口费取消了吗?
答复意见:
经调查,市燃气公司在我县所实施的燃气工程,均未收取开口费。燃气公司收取的是天燃气安装费,天燃气安装费用收费依据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照《平顶山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及《市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平政(2009)69号〕向政府财政缴纳。天燃气收费项目主要是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元的城市配套费(23元/m2);二是前期安装材料和人员施工费用,约1000多元左右(不同的开发商产生的费用不一样)。我县目前所有的开发商和小区物业向业主收取的费用约3800元左右,符合有关文件 规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否?如有疑问,请联系:联系电话:0
【网民留言】
平顶山市宝丰县大营镇李文驿村西桥南边河旁山羊绵羊屠宰场,每天排放大量臭秽羊屎羊尿羊血,污染了河水,影响我们村民生产生活,请有关部门关查一下。
答复意见:
经调查,该屠宰场并非专业屠宰场,是当地村民李杰利用春节期间购买羊只简单存放,并进行集中屠宰出售。由于春节期间处于雨雪天气,对污水污物处理不当,致使一部分污水流入河内,造成了河水暂时污染。针对网民举报的问题,县畜牧局依法对其进行了查处:1、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屠宰行为,并强制拆除屠宰有关设施。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送达了停止屠宰行为的通知书,如果再出现私自屠宰行为,县畜牧局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告知当地的大营镇人民政府,并会知大营镇人民政府做好后期的监管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否?如有疑问,请联系:联系电话:1
【网民留言】
陈省长您好,我是宝丰金玉学府业主,我九月份拿到钥匙,物业却按全年收取物业费,卫生费,而且收取的物业费按每平米元收取,在宝丰是最高的标准,宣传的有车子棚到现在却没有车子棚,希望您帮忙解决,谢谢。 据调查,网民反映的物业费收取按全年收取的问题属实。根据《平顶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22条:已办理交付手续但尚未装修使用的物业服务收费,应当按物业服务费的80%收取。县住建局针对物业费问题,责令物业服务企业限期15天内将超收的部分退还情况属实的业主。 另外,关于太阳能供热、自行车棚、停车位和电梯备用电源等配套设施与宣传不符、未进行综合验收已交房等问题,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属实。由于该小区刚建成不久,部分公共设施还没有完善,加之该小区目前还未进行综合验收,导致部分公共设施与宣传不符。下一步,县住建局将要求该小区抓紧时间进行综合验收,进一步完善各项公共设施。 答复一月有余,我们到现在没得到任何信息,请督促办理。
答复意见:
对网民反映的金玉学府小区多收物业费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小区物业费过高问题。经调查,根据豫政【2015】3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的意见》第十一条规定:“放开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县金玉学府小区为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标准,目前已纳入市场调节价,不属于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范围。 二、关于未入住业主物业费收取问题。 经调查,依据平发改房价[号文件第十二条之规定:已办理交房手续但尚未装修使用的物业服务收费,应当按物业服务费的80%收取。县住建局责令物业企业严格按照规定收取物业费,费用收取应当正规化、人性化,确属多收的应当退还业主,物业企业拒不执行的,按照《物业管理 条令》、《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做出相应的处理。 三、关于小区配套设施建设问题。 由于该小区刚建成不久,部分公共设施还没有完善,项目目前尚未进行综合验收,未办理大证。目前,县住建局要求该小区开发企业积极申请住建部门进行项目验收,以落实配套设施建设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否?如有疑问,请联系:联系电话:0
【网民留言】
桐柏老一高东墙外近500米人行道被报废车辆,摩托,废品等垃圾堵死,逼着行人窜行机动车道,多次引发事故,几年来一直没人管,请问这事到底归哪个部门管!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家乡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日在人民网给省领导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南阳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桐柏县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经查,县城管局当天即向该地段商户下达了5份限期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清理,并派专人进行监督。止目前,该地段所有占道报废车辆、摩托、废品已自行清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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