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还没和公司签离职试用期没签合同离职公司就不让去上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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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其巍/51job 蒋南乔整理
[跳槽]离职时你必须知道的六件事
  即便职场竞争激烈,即便好工作不易寻,即便经济还未全面恢复景气,依然有大批职场人义无反顾地递交辞职报告。
  据前程无忧曾做过的《完美离职》调查报告指出,职场人的离职原因中,“对薪资福利不满”高居第一位,超过半数的受访者表示自己的离职归根结底是因为“钱”。
  无论离职理由是因为“薪资”、“个人发展”、“工作环境”抑或是“人际关系”,有一个离职的要点千万别忘了――离职也要“完美”,走得既没有金钱纠纷,也不让自己委屈纠结,更能让前东家赞赏你的职业成熟度。
  主动离职须提前多少天通知单位?
  30天/3天(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注意:员工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员工的离职申请,或者不批准员工的离职申请。但员工在主张自己的权利时,也需要证明自己确实提出过离职申请,比如留存领导的签收或者快递回单、邮寄信件回单等等。证据全的,满30天后,员工就有权办理离职;公司逾期未办理的,需要赔偿因此给员工造成的损失。
  无须提前通知的情况: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注意:劳动者因单位过错提出解除时,要注意最好在辞职通知中列出单位的过错内容,否则很可能会被认为是第三十七条的解除。
  离职“金钱纠纷”快速问答通道
  培训费
  问:公司曾出资给予过我培训,并且签过培训协议,在我离职后,要把这笔培训费用还给公司吗?
  答:如劳动者与公司订有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离职时应赔偿公司,但违约金的数额最高不得超过公司实际提供的培训费用。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竞业禁止违约责任
  问:我与公司签过竞业禁止协议,现在我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却反要我赔偿违约金,并且告知我以后再也不能进入同行业工作。公司可以这样做吗?
  答:如公司并未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给予你经济补偿,那你就不用赔偿公司所谓的违约金。并且,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奖金问题
  问:如果我在公司发放年终奖之前离职了,公司有权不给我发年终奖吗?
  答:如果雇佣双方的劳动合同或企业的规章制度上明确有年终奖,而且明确了年终奖对应的年度,员工在做满了这个年度之后离职,应当有年终奖。有些企业没有年终奖,但是会针对季度或者年度有其他奖励,比如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一定的奖励,其性质与年终奖有所差异,不能简单地认为是年终奖,这要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补充福利
  问:我离职了,公司要求我把补充公积金、补充医疗保险用现金形式偿还给公司,请问这样做合法吗?
  答:补充公积金、补充医疗保险、分房、培训等都不是国家强制要求单位给予职工的福利待遇。企业给予员工这些待遇,是企业自己可以决定的。为了留住人才,给予这些待遇,企业可以设置一些条件,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规定即可。不过,如果要求员工在离职时退回已给出的待遇,企业应当与员工有明确的约定,或者内部有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才行。
  带薪年休假
  问:我10月份离职,但已经把全年的带薪年休假都休完了,公司要求我把多休的年假折算成钱“还出来”,请问这样做合法吗?年休假又该按什么比例折成工资呢?
  答:带薪休假分为两种,一种是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另一种是企业在国家规定的年休假之外,额外给予员工的年休假。前者有法律强制性,后者则有企业自主性。对前者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如果一位员工离职时,把不属于自己应休的年假给休了,企业无权要求员工退还给企业,同样员工也不需折钱还给企业。对于后者,企业则可以根据与员工的劳动合同约定,或自己的规章制度来决定如何做。如果有明确约定或规定要求员工退还年休假给企业的,员工需按照约定或规定执行。
  医疗理赔
  问:我所在的企业给员工购买了商业医疗保险,我在离职时有一笔4000多元的医药费还没有报销完成,但这笔费用的发生是我在职时,请问我有没有权利要求公司报销这笔费用呢?
  答:商业保险是由商业保险公司理赔的,在职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你只需要根据商业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材料,就可以获得理赔,与公司无关。你已经提交了理赔材料,保险公司审核属于理赔范围的,就应该给你理赔金额。
  离职证明包含哪些要素?
  离职证明包含的要素: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工作年限。
  如该市对本城市户籍的劳动者采取劳动手册管理,在劳动者离职时,用人单位应该在劳动手册上做好用工记载,并开具退工单,这里的退工单实际上就是离职证明的一种。
  外省市户籍的劳动者因没有劳动手册,所以离职时,只需要开具离职证明即可,格式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要求,应该记载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社保和公积金的转移
  社保同城转移:社会保险(包括医疗保险)同城转移相对比较简单。用人单位在为离职员工交完最后一个月社会保险后,一定会办理转出,否则单位将多缴社保,造成自己损失。新单位在社保转出后办理转入即可。这些操作在社会保险网上即可完成。由于社会保险是下月交上月,所以刚离职的员工不要太着急社保转入的事宜,可能上家单位还需要为你缴纳社保从而无法立即转出。具体何时可以转入最好和上家单位的人事确认下大致时间,做到心里有数。
  社保异地转移:对于离职后离开当地工作的员工来说,会面临社会保险不能取现,只能异地转移的问题。所以,等到员工在新的城市开始缴纳社会保险后,可以去当地区县的社保中心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有些离职后立即要离开当地的员工会面临一个困难:比如,上海的社会保险是在下一个月缴纳上一个月的费用,所以在员工离职时,往往还有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要缴纳,此时不能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需要过一到两个月才能办理。如果遇见这种窘境,建议员工暂时先不要急着办理转移。因为一来办理没有截至时间,未来有大把时间可以办理,二来即使办理好转移手续,员工在新城市不退休,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也没有很明显的差别,三来国家已在着手解决各省市之间社会保险信息查询的问题,也许在若干年后,办理手续可以简化,根本不需要到转出地就可以办理。
  公积金转移:住房公积金的转移就相对比较复杂。因为住房公积金有个人账号,所以首先,员工要清楚自己的个人账号。查询的方式有两种:一是问上家单位的人事,二是带好本人身份证件去各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查询。员工在离职时最好事先询问好人事部门自己的公积金账号。
  其次,公积金涉及转移账号。如果离职员工很快要到新单位,最好将新单位的名称和单位公积金账号留给上家单位的人事,让他们缴交完最后一个月的公积金后,直接将账号转入新单位。员工还要及时关心自己的账号转移情况,一旦转到了新单位,要通知新单位的人事,及时开始正常缴纳。
  由于住房公积金的主要功能是买房贷款,而公积金贷款又有最近六个月正常缴纳的要求。所以如果要在六个月内买房的员工,最好能谨慎跳槽。如果一定要跳,必须监督上家单位的账号转出,以及新单位及时开缴。否则一旦有一个月是补缴,就要重新计算正常缴纳期限,贷款时将进行繁琐的复议工作,费时费力。
  如离开本地,去外地工作,员工可以去各区县运用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的销户及提取余额的事务,相对来说比较简单。
  签订Offer时要注意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中对于劳动合同签署前的缔约义务没有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来处理。所谓Offer,其本质是一个要约。《合同法》第十四条明确,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公司向应聘者发出Offer,意思就是希望与应聘者订立劳动合同。
  纸质Offer是最可靠的形式。当然,纸质Offer的要求不能仅仅只对双方确认的合同期限、工资待遇等信息进行落字确认,还应当有可靠的盖章或者签字。如果有公司盖章最好,如果仅是签字,你则需要确认签字人的身份是否可以代表这家公司。
  对于盖章和签字的真实性也需要做好确认。如果不太确定的话,你可以保留公司发出的快递或邮寄信封的外壳,佐证这份资料是应聘公司发出的。
  电子邮件的特点是方便快捷。但它容易被修改,其真实性在仲裁诉讼时容易得到对方的质疑。为了避免这个问题,首先建议你在接收电子邮件通知时,要求对方使用公司邮箱发出。这个公司邮箱必须使用带有公司网址后缀。如果是非公司邮箱发出的通知,则很难说明这个邮箱是代表这家公司的。其次,你自己接收通知的邮箱最好是新浪、网易这样的第三方邮箱服务提供商。因为第三方邮箱服务提供商的系统是个人无法更改的。你可以使用这样的特点来证明自己的证据是真实有效的。
  《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注意:空白(留白)的劳动合同无效;无雇佣双方的签字盖章的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须一式两份,一份给单位留档,一份供个人保存。
  劳动合同需要经用工双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但是无论用人单位还是员工,都必须当心未签字盖章的劳动合同在对方手中是否就可以变成已签字盖章。举例来说,有些员工在入职时签了劳动合同,但是单位没有盖章。他以为不算签署。但是单位拿了自己那份后,随时随地可以盖章。即使员工本人那份始终没有单位盖章,也不影响合同在单位手上生效。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所以用人单位应该做好劳动合同交付的签收手续。
  签订劳动合同必备的条款:《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工作地点可以随意写吗?
  问:劳动合同上的工作地点可以空白,或者写“中国大陆”吗?
  答:《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中必须约定工作地点。这一规定的目的是明确双方的劳动关系履行地,避免双方对工作地点的理解不一致所产生的矛盾。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工作地点是中国大陆,这是不明确的约定方式。遇见这种情况,可以以实际履行合同的地点为你的工作地点。如公司要调动员工的工作地点,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应该得到员工的同意。
  没有拿到劳动合同原件怎么办?
  问:我与公司签下的劳动合同既没有法人签名,也没有盖公章,只有当时所属上司的签名,最糟糕的是签下后,公司也没有给我一份合同原件,我目前只有一份复印件,我该怎么确立和公司的事实劳动关系?
  答:通常情况下,认定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是最重要的一个依据。劳动合同是公司与员工双方盖章签字的法律文书,等于双方认可互为劳动合同权利义务主体。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发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没有劳动合同的前提下,只要有以下三种情况的,则员工与这家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
  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一般来说,实践中最有效的是依据业务来判断。你可以将你工作中的一些资料作为证据,证明你在为这家单位提供劳动。比如:业务合同、采购合同、名片等等。(完)
  本篇文章劳动法咨询智慧提供:前程无忧特约劳动法专家苗其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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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还上班,公司让孕妇不要做了,強制说不要来上班!
现在还上班着,不是老板说的不要做的老板在国外,是同事说的(现在公司她管着,工资她在发),强制说不要上班了,说做到今天为止)工资发到15号,说明天即使不来也是也給我算到15号,我们是每个月15号发工资,我在这里上班5年了,怀孕就要赶人走,我想问是我怎样?上班5年了!如果是孕妇自己要辞职,没什么好说的,如果是公司非要让祢辞职,要得到什么补偿?
同志们发表起来,給我点意见和做方
直接劳动局电话,他们会告诉你的。宝宝树相信也没几个律师,就算有也不一定就让你碰到了……
有劳动合同就可以去劳动局告。公司是不能开除孕妇的
劳动局告他
私人企业,没有签合同!
回复 &溢糸阳光&
12:58:53发表的
有劳动合同就可以去劳动局告。公司是不能开除孕妇的
没有劳动合同也没关系哦,只要能证明劳动关系就可以了,不是每月15日发工资到工资卡的吗?这个就是证明
我那领导跟你的相反,她跟我说,单位性质比较特殊,休产假也要回来完成你自己的事情,没人可以帮你的~还没休,心里就不舒服了
有一直工作的证明就行了,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这些,律师巴不得打这种官司,一打一个准,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也是违法的,这样不用帮你交保险,这罚款更多
可以告她的,不但要做,还可以做点轻松的事,去年我同事怀孕,我老板让我把她开除,人家直接说我除非自己走,不然你们更倒霉,所以就让她做到她什么时候走,还多算了一个月钱,也没有合同
这个你不要怕,现在法律是保护孕妇的
你们单位交五险吗?从事高危的工作吗?怀孕了肯定看你不能工作了,还给开工资,不愿意了,私企的更是这样的,谁愿意白养个人啊,又不是亲戚
谁都没有权利让你走,除非给你很好的条件多开你几个月工资你自己愿意才走
可以自己再打电话问领导是否真的要辞退你这个孕妇,电话录音,加上你们每个月发工资那些记录,肯定能告赢
私人企业就没办法了,孕妇受法律保护,但是得有书面证明
别说五险一金,什么都没有,
回复 &冷月15-09-07 13:14:53发表的
你们单位交五险吗?从事高危的工作吗?怀孕了肯定看你不能工作了,还给开工资,不愿意了,私企的更是这样的,谁愿意白养个人啊,又不是亲戚
因为公司现在6个人都空着,公司很空,一边让我不要做,一边还在招人!
回复 &zhangyun宝妈&
13:13:57发表的
可以告她的,不但要做,还可以做点轻松的事,去年我同事怀孕,我老板让我把她开除,人家直接说我除非自己走,不然你们更倒霉,所以就让她做到她什么时候走,还多算了一个月钱,也没有合同
有产假也好,我们狗屁都没有一个,上到几号,发到几号工资!什么福利都没有!做了5年的,也不会多发一钱!
回复 &雨雨雨5-09-07 13:06:29发表的
我那领导跟你的相反,她跟我说,单位性质比较特殊,休产假也要回来完成你自己的事情,没人可以帮你的~还没休,心里就不舒服了
告劳动局搞掂,最少的赔偿是5个月的工资+这些年的社保,不要怕麻烦,挺这大肚子好告,生了就不好告了。去银行把工资记录打出来,你打卡的拍个照片
回复 &树友15-09-07 14:44:24发表的
有产假也好,我们狗屁都没有一个,上到几号,发到几号工资!什么福利都没有!做了5年的,也不会多发一钱!
对,只要你不肯他们没办法的
收集能证明你是该公司的员工证据。例如工资条,打卡记录,请假条,工作证明,只要有公司盖章证明得了你是在那里上班的,你平时签的一些与公司有关的文件。然后打电话申请劳动仲裁就可以了。这种一般都能胜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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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树孕育员工怀孕28周被逼签离职协议 公司只赔基本工资
漫画/张平原  【数字】  2012年,我市劳动监察部门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8803件,主要包括工资纠纷、职业介绍机构违规行为、职员加班费、劳动合同方面以及孕妇职员维权等问题;处理劳资突发纠纷6件;督促用人单位补签、续签劳动合同2万多人次;处理工资纠纷案件补发金额11806万多元、清退押金18万多元;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8户;处罚用人单位及个人106户(人)、处罚金额56万多元。  厦门日报讯(记者 汪长福)女职员怀孕,公司想要借故开除,女职员该怎么办?包工头口头答应涨工资,结算时又反悔,务工人员如何维权?  日前,我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公布了2012年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情况,执法人员还通过具体案例,对市民关注的几类劳动纠纷,进行了分析解读。  【案例1】  员工怀孕28周  被逼签离职协议  日前,网友“灵丹”在厦门本地网络社区发帖称,她已经怀孕28周,每天正常上班,接受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上个月,公司派她前往泉州总部办事,她也去了。不久,该公司总部的人力部门又告知她,因为工作状态和公司的高速发展无法匹配,希望该网友自动提出辞职,并且答应给一笔补偿金(3个月的基本工资),要求她第二天办理交接手续,签署离职协议。该网友拒绝了公司这种不合理的要求。  没想到,今年元旦过后,该网友接到公司的一个培训通知,要求她独自前往泉州出差培训一个月。该网友认为,这是公司在变相威胁她,逼她辞职。  分析:市劳动监察支队执法人员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女职工现在的产假不得少于98天,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的产前检查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因此,如果该网友描述的情况属实,虽然公司要求怀孕女职员到外地培训一个月的做法没有违反相关规定,但是属于不够人性化的管理,该网友也可以将具体情况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他们会介入调查处理。  【案例2】  为赶进度涨工资  工程结束就食言  去年,翔安的一个在建工地正在赶工期,工地上的包工头和务工人员已经签了施工合同,但是为了及时完成建设任务,该包工头爽快地答应工人,工钱从每天的260元/人,涨到380元/人。  工期结束后,工人和包工头结算工资,没想到包工头食言了,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每人每天260元来结算,双方由此发生工资纠纷。最后,在劳动部门的介入协调下,该工地的建设等单位还是按照每人每天380元的工资进行结算。  分析:市劳动监察支队执法人员认为,虽然工人和包工头签了合同,但是在合同内容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双方应该尽量避免采用口头约定的形式,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写下补充协议,再由双方确认签字,事后发生工资纠纷,就可以依据补充协议来处理。  【案例3】  黑中介巧立名目  收钱过后不办事  去年6月29日,黄小姐想帮初中毕业的表妹找份暑假兼职,在一个兼职网上看到招聘信息说:“中闽百汇招收营业员、开单员、播音员,每天工作8小时,一天工资130元”。  黄小姐带着表妹来到位于马垅的这家中介,工作人员谎称是大商场要招人,要求求职者交200元信息费,并要求她们到假日商场面试。黄小姐和表妹赶过去面试后才知道,原来是一家电子公司在招人,她们要求对方退钱还遭到拒绝,后来报警才要回被骗的钱。  分析:市劳动监察支队执法人员说,一些中介巧立各种名目收费,都是违法行为。还有的黑中介,会叫人到处去粘贴一些海外捕鱼高薪招聘船员等虚假小广告,求职者上钩的话,对方就会用办船员证等理由,要求职者交数百元甚至上千元的费用,交钱之后,求职者就会陷入无限期的等待之中。  因此,求职者不能盲目相信一些所谓的高薪职位,应该到正规的劳动力市场找工作。  【案例4】  招工时不签合同  结算工钱时不认账  阿虎(化名)带着几个工人,给厦门一家公司干活。他说刚开始要求公司签合同,但是对方不签,还说肯定会算工钱,叫他们不要担心。  后来,阿虎和工人们把公司要求的工程做完了,但是到结算工钱的时候,公司老板却又不认账了,还说双方没有签合同,不认识阿虎和这些工人。无奈之下,追讨了2年多之后,阿虎又带着工人找到劳动部门求助。  分析:市劳动监察支队执法人员说,书面合同的订立是非常重要的,这也是劳动者发现吃亏等问题后,为自己维权的最重要依据。而且,出现此类问题后,劳动者应该及时向当地劳动部门反映,最好不要超过2年的投诉时效。  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例5】  公司偷偷做手脚  不给少给加班费  加班,对于大多数上班族来说,或多或少都会遇到。但是,加班费是如何计算的?或许很多上班族并不会去细究这个问题。因此,有些公司就会在加班费这个问题上做手脚。  去年,市劳动监察部门接到一些员工投诉,称公司在支付员工的加班费时,没有按照规定支付,不是不给就是少给。  分析:市劳动监察支队执法人员说,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1.5倍工资来算;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同等时间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2倍工资来算;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3倍工资来算。  如果劳动者要计算自己的每天工资,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8)。劳动者对照一下加班情况,就能算出公司是不是发放、发足加班费,如果没有,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责任编辑: 和讯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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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没跟我签合同,我辞职可老板不批,我就没去上班了,老板说我是自动离职,不给工资给我,怎么办?先谢了
公司没跟我签合同,我辞职可老板不批,我就没去上班了,老板说我是自动离职,不给工资给我,怎么办?先谢了
- 回答:(2)
我上班三个多月了,公司没有跟我签合同。我不想做了,提出离职,可是老板不批,说我是越级,要跟我上级反映,可是上级又说这个是老板才能决定的,他决定不了。我没办法,就没有去公司上班了。老板又说我我没素质,算我是自动离职,我们是压一个月的工资的,他的意思是不给工资给我,请问,怎么办? 17:24:00补充:我的事情,我向本地的劳动监察局咨询过了,她们的回答是:没签合同当时可以找到她们要公司签,但是合同跟工资是两码事,我要按正常的程序提前30天写辞职信。还说这边可以按公司规定罚我的钱。我还问到提成方面的事,在那做了三个多月,都没有发过提成,面试的时候只是说按*%算,也没说什么时候发,我以为都是每月发的,可是又听同事说是按季度发的,一个季度过去了还是没见发呀。老员工都8个月了都没有拿过提成。她给我的回答是,你们没有签过合同也没有其它证明,老板可以说是义务的,不给你都得。我这确实没有证明,那时都是口头说的。但是我这有其它的一些证明,不懂有没有用,留着先。我想说的是,劳动法可不是这样说的呀。我被压的工资难道要不回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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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对“公司没跟我签合同,我辞职可老板不批,我就没去上班了,老板说我是自动离职,不给工资给我,怎么办?先谢了”的解答:
按照劳动法规定,职工提出辞职应提前一个月采取书面形式。另外,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应双倍支付职工工资。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也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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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随时可以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公司必须对你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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