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光瑶杀父替天行道之杀兄无删减杀子杀妻杀的友是薛洋吗

【柯TJ&盾冬】宠后 (1)_日冬战士--也想日小绿魔_盾冬(Stucky)|美队圈同人小说_网易GACHA二次元社区
【柯TJ&盾冬】宠后 (1)
正文:中国,北京长城脚下,一位鬓染霜白的老人盘腿坐在石板地上,双目紧闭,神色悠然,两手交叠,托着什么东西,行人路过,也只是淡淡地看一眼,没有一个人驻足。&嘿,老伯伯,我可以看一看这串链子吗?&一位头发微卷,带着浮夸大墨镜的男孩停在老人面前,用着不太娴熟的中文与老人沟通。老人先是不可察觉的笑了一下,缓缓睁开眼睛,他要等的人,终于出现了老人把链子递给男孩,男孩露出了可爱的酒窝,小心翼翼地捧着链子细看,满眼的喜欢,&我以前在书上看到过,这是中国古代的脚链对不对?&&是啊,路过这里的人很多,只有你注意到它了,它跟你很有缘。&&是吗?你看这条链子那么漂亮,上面还坠着宝石和银铃,怎么会没有注意呢?&男孩依旧着迷于链子的美丽,修长的手指抚摸着链子上的红宝石,虽然宝石经历时间的洗礼已经黯淡下来,却依旧让男孩爱不释手。&有些东西,穷其一生只为等待一个人,所以在别人面前会敛其锋芒,直到等到他要找的那个人。&&老伯伯,虽然不是很懂您在说什么,但是您可以把这条链子卖给我吗?&&我也是受人所托,去寻找一位有缘人,今日遇见了你,便知我的使命已经完成了,它现在是你的东西了,有缘再见吧。& &&欸,怎么可以呢?妈妈说过不能随便受别人恩惠,你等等&&&男孩开始翻找背包,终于掏出了钱包,抬头一看,老人已不知所踪。 &Thomas只觉得莫名其妙,不过这链子是真的好看,便收在衣袋里,揉了揉他的卷毛,向长城走去。三年前,16岁Thomas从美国溜到了中国,白宫的生活很无聊,Thomas很想出去走走,于是他选择了中国,一个神奇的东方国度,Thomas经常在藏书室里读到关于中国的古老传说,五千年的封建帝制,究竟会造就一个怎样的民族呢?第一次踏上这片黄土地,呼吸着相似却又不尽相同的空气时,Thomas涌起了一种熟悉的感觉,这种感觉仿佛是被刻在骨子里。软磨硬泡了半年多,家人终于同意他定居在中国,Thomas也安安分分地上学,练琴,得空便看中国古书,生活倒是充实了不少。这三年里,Thomas走过不少地方,今年的暑假,Thomas选择了繁华而又古老的北京城,踏上了闻名世界的东方巨龙&&长城。在这里,Thomas遇到了一位奇怪的老人,得到了一串看似古物的脚链,还感受到了长城带给他浓烈的熟悉与涌动。回到公寓,Thomas拿出脚链细细端详,咦!奇怪,我明明记得我刚拿到它的时候,宝石还是黯淡的,现在怎么像刚打磨出来,圆润而且充满光泽呢?怎么想都想不通,Thomas甩了甩卷毛,算了,或许是我看走眼了,脚链可真好看!Thomas把脚链系在自己的脚踝上,鲜红如血液般的宝石映衬着雪白的肌肤,妖艳无比。走了一天的Thomas洗过澡后便把自己摔进床里,意识一点一点地下沉,一个冗长的梦将Thomas笼罩住。Thomas正在努力地登上长城,一脚一个石阶,前面突然生出一个漩涡,一个不留神,自己便被卷了进去,一阵天昏地暗后,他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古色古香的庭院,布局有些像北京故宫,却又不尽相同,四周有装饰精美的宫殿。Thomas不知道这是哪里,却莫名觉得心跳的飞快,一切是那样的合理,那样的熟悉。远处突然传来一阵吵闹声,Thomas皱了皱眉,仔细听了听,像是冷兵器碰撞的声音,他循着声源走去,转角处突然冲出一个与他年龄相仿的男子,身上穿着繁复的长袍,束着发,Thomas想起在博物馆里见过的古代服饰,好像就是这个样子的,不过奇怪的是,这人的发色居然不是黑色,而是棕色,而且,他没有中国人纯黑的眸色,他有着一双湛蓝色的眼睛。再仔细看,男子神色痛苦,脸色发白,呀!他腹部在流血,应该是受了很重的伤,Thomas凑了上去,用着不太标准的中文问道:&你没事吧?&男子一手扶着墙,一手捂着腹部的伤口,警惕地打量着眼前这个穿着打扮都无比奇异的男孩,见他身上没有利器,应该不是来刺杀的人,&帮我。&&好好好,我要怎样做才能帮到你?&Thomas看着你不断往外流的血,着急地像热锅上的的蚂蚁,害怕男子就这样在他然面前倒下。&扶我到前面的佛堂里,千万不要吱声,后面有人要杀我。&Thomas好像也意识到事态严重,赶紧点了点头,让男子的手搭在自己肩膀上,往佛堂方向走去。在佛堂内室寻了个隐蔽的角落,Thomas安置好了男子。&我记得那边的柜子里有一些布条和药粉,帮我拿一下可以吗?咳咳!&男子的嘴唇越来越白,说话声音越越来越弱。Thomas赶紧起身去拿来布条和药粉,&我来帮你处理伤口吧,我在白宫学过急救课的。&虽然不是很懂这个男孩在说什么,但看他的样子应该会处理伤口,加上自己现在已经没有力气,也只能指望这个男孩了。Thomas小心翼翼地处理起伤口,还好伤口不是很深,不然什么工具都没有的话男子就很危险。男子静静地打量着这个奇怪的男孩,短短的棕色卷发,随着主人的动作的空气中舞动,湖绿色的眼睛很美很美,有一种摄人心魂的力量,又长又翘的睫毛轻微地颤抖着,预示着主人的小心翼翼与紧张,身上的衣着也奇怪得很,短而薄的布料,遮不住男孩雪白而有肉感的手臂,这是神明派来拯救自己的吗?&你叫什么名字?从哪里来?&&我叫Thomas,我从美国来的。你呢?&美国?是个什么地方?这个男孩果然不是一般人。&我叫柯蒂斯,是这个王朝的太子。&&太子?我有听说过诶,就是以后要当皇帝的对不对?&Thomas为自己的见多识广小小地自豪了一下,仰起脑袋傲娇的笑了一下。柯蒂斯只觉得有什么东西一下子戳中了他的心窝,这样美好而又单纯的笑容,从来都不属于自己,也不属于这个充斥着是非功名的王朝,但他还是忍不住想要去拥有这样的美好,想要去守护这样的纯洁。柯蒂斯忍不住摸了摸男孩的小卷毛,手感确实很好。&好了,包扎好了,你快点休息一会,柯蒂。&柯蒂?柯蒂斯从未听过有人这样叫他的名字,不过,男孩软软糯糯的声音真的很好听。&你有没有小名?&&我家人都叫我Tommy。&&托米,谢谢你救了我,你想要什么?&柯蒂斯理所当然地想去报答他。Thomas认真地想了想,他有家人,有朋友,也不缺啥,反而是柯蒂,好像他当太子也不是很高兴,都没见他笑过,&嗯......我想...我想要你以后都能快快乐乐地生活。&柯蒂斯瞪大了眼睛,心脏顿时像硫磺遇上火花一样迸射出带着热度的光芒,从来没有遇见过这样一个人,毫无防备,没有心计。柯蒂斯想起小时候,他的父皇还没找到他,他和母妃还流落人间,他们就住在小村子里,到了冬天的时候,村子就会被白茫茫的雪覆盖,柯蒂斯看见托米,就觉得他想那白雪,他身上的善良与骨子里的纯真,足以盖过世间所有的丑恶。柯蒂斯打开了随身带着的小包,&这个你拿好了。&柯蒂斯拉过Thomas修长的手,真希望能握住不放开,把一串链子放在Thomas肉肉的掌心。&天哪!这链子不就是......&柯蒂斯只见眼前一道刺眼的光,淹没了托米,&托米!&那束光就这样带走了托米,带走了柯蒂斯心里最后的光。&我们一定会再见的,托米。& &Thomas猛地睁开了眼睛,右手依旧紧握,只是打开却什么都没有,Thomas赶紧去摸索自己的脚踝,链子还在。Thomas起床热了杯牛奶,刚才的梦未免也太真实,太荒唐了,是自己压力太大了吗?还是睡觉姿势不对?Thomas解下了脚踝的链子,好看的眉头皱了起来,看来明早还要去一次长城。昏黄的灯光下,那颗坠在链子上的红宝石竟红得发亮。第二天,Thomas早早地收拾好东西就出发了,临走前不忘把那条红得诡异的链子搁在上衣口袋里,关上门,抬头看了看天,几天居然没有太阳,这可不是北京的夏天应有的风格。在长城脚下来来回回走了好几圈,始终没有看到那个老伯伯的身影,向附近的店铺打听,居然说平日里没有这样的人。Thomas叹了口气,只能在长城上找答案了,Thomas顶着浓密的云层踏上长城,今天的天气不好,云层又厚又低,像是要下雨的样子,游客们都懒得在这样的鬼天气登长城,走得越远,人群就越少。&轰隆隆&&&&不是这么倒霉吧?&Thomas望了望天,黑压压的乌云笼罩着整片天空,算了,还是先回去吧,刚想转身走,大滴大滴的雨伴随着电闪雷鸣落在Thomas身上,Thomas想了想还是先跑到前面的城台处躲躲雨吧。什么鬼?!你下雨就下雨,前面那一坨旋涡是什么鬼?!喂喂,你别过来!&Help!& &等到Thomas再睁开眼的时候,脑子里一片混沌,隐约能想起长城上的事,自己没死还真是上帝保佑了。等等!我记得医院里的床不是木做的吧,也没有雕花,更没有丝绸做的帐子,我家好像也不是这样的吧?所以我现在在哪里?Thomas忍住身上的不适挣扎着起了身,撩开帐子,案子,屏风,还有屋子里所有的一切都预示着这不是他平时生活的地方,还有自己身上穿着的衣服,Thomas奔到镜子前,幸好,我的卷毛还在,我的卷毛可好看了!突然,门被推开了,一个英气的女孩子闯了进来,&公子,您总算醒了,您别站着,赶紧躺下,您不知道,你昏迷的这些天可把老爷夫人急坏了!&Thomas拗不过女孩子惊人的臂力,乖乖回到床上躺好,迷茫地看着女孩高兴地去传消息。老爷?夫人?Thomas使劲地掐了一下自己的手臂,我不会是穿越了吧?!来了中国这么些年,穿越小说不是没看过,况且现在的科学,也不是没有提出过所谓平行世界的理论,但是Thomas还是不能接受自己穿越的事实。&我的儿啊~你终于醒了~担心死娘亲了呜呜呜~&思考中的Thomas突然被一个中年妇女紧紧抱住,怎么办怎么办,Thomas,冷静一点,既然可以穿过来,说不准还能穿回去,千万不能让这里的人知道你的真实身份,穿越小说不都是这样写的吗?&我头好痛!&Thomas装作一副咬牙切齿的痛苦模样。&怎么了?&传说中的亲爹也着急地凑上来。Thomas抱着头嚎叫了一会,终于在他所谓的爹娘找大夫前一秒,平静下来,继而又演技精湛地装作一副我是谁我在那里世界的意义是什么的样子。&你们是谁?&Thomas扑闪着泛着些许泪光的绿眼睛,一脸惊慌地看着眼前同样慌乱的人。&儿啊~你不要吓娘亲~&&快给我找大夫来!&老爷一声令下,大夫急急忙忙地来了。在给Thomas把完脉后,大夫一脸深沉地说,&公子头部遭过撞击,怕是得了失忆症,不过是与以前的事想不起来,以后的生活是没问题的。&Thomas听了之后暗爽了一下,太好了,这样我就能瞒天过海显神通了!爹娘又跟Thomas说了好一会话才离开了,只留下最开始的那个女孩。&你叫什么名字?&&奴婢叫小娜。&&你能给我讲讲这里的事吗?我都不记得了。&Thomas扁了扁嘴,委委屈屈的样子可怜极了。&公子别怕,老爷是当朝丞相,是当今圣上最得力的左臂右膀,老爷专情,只娶了夫人一人,夫人是吏部尚书的嫡女,亦是京中权贵,夫人先是生下大公子巴恩斯,三年后又生下了您。&&怎么不见我的哥哥?&&大公子常年在边疆守国,奴婢曾是敌军的俘虏,是大公子善心,救了奴婢,就在前年,大公子与当今圣上唯一的弟弟,盾王成亲了。&没想到这个朝代也是够开放的呀!&两个男人成亲,子嗣怎么办?&穿越文我可看多了,子嗣问题可是大问题。&二公子定是病傻了,只要喝一剂送子汤,男女皆可生育后代。&小娜像Thomas投去了关爱智障的眼神。哇哦!好厉害的设定!鼓掌!啪啪啪&&&谢谢你,小娜,我想休息一会。&小娜点了点头,轻轻关上门出去了。信息量有点大,我要躺一会儿,Thomas开始整理思绪,看来这个家势力不是一般的大,但是要怎样才能回去呢?好困,不想了,天无绝人之路......午夜将至,一名黑衣男子从丞相府后院翻墙而入,直奔向二公子所在的宁园,黑衣男子轻轻地推开门,走到床边,借着夜色打量着眼前让他朝思暮想的人。他揉了揉那头熟悉的卷发,正欲帮这个贪睡的男孩盖上露出的脚丫子,果然,红宝石脚链系在男孩的脚踝上,闪着耀眼的红光。黑衣男子弯下腰,在男孩鲜艳的唇上烙在一吻,&托米,你终于来了。&只要你来了就好,也不负我三年来的日思夜想。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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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vぁvぁ(来自豆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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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用了几天时间把《魔道祖师》看完的,一开始的时断时续不以为意到后来的几乎废寝忘食如痴如醉,后面几天几乎默默撑到了3点多才睡,却破天荒的没有太大执念“今晚一定早点睡”。然后在看完最后一段话,心里不由得一阵酸楚,脑子里萦绕着的只有难过不舍。
这是一种久违的感觉,久到什么程度呢,记忆最深的那个,是一部电视剧,潘迎紫的。看到这个名字就知道这部剧有多久远了,记得那时候在我妈工作的那个地方的房顶上,把自己塞进两个相互扣着的纸箱里,翻来覆去,感觉整个世界都离我而去,悲伤得无以复加——就是现下这种感觉了。但是实在是太久了,久到已经忘了剧名,只记得一头银丝面容姣好的潘迎紫牵着男主的手,一同飞向他们的幸福美满,故事戛然而止。
也如现下一般,停在了蓝湛魏婴的一眼万年。
那么多让我当下哭得稀里哗啦的书或者剧,一转身便可以抛之脑后,偏偏总有那么一两个,不甘心就这么随着一个句号一个镜头落幕,非要在旁观的人心里烙下或深或浅的烙印。
在伤感之余仔细翻看了它们的区别,那些被抛诸脑后的,人物不可谓不饱满,情节不可谓不动容,感情不可谓不丰富。
它们的区别,是在于有没有让看的人也融入其中感同身受吧。
其实还是要说一下继白发潘迎紫之后,还是有过短暂的这种感觉,就是在看完《琅琊榜》之后。所以那时候兴起买了书想着重温,而书都快蒙尘了我都还没翻动过。说它短暂,是因为现在回头想想剧情内容,除了觉得胡歌王凯一如既往的帅,小飞流始终如一的可爱,其他的情绪也就没多少波动了。
上面两部剧,加上《魔道祖师》,感怀之余下的结论便是,它们都是能让旁观的我们,融入其中,感受到来自剧中书中人物的善意跟温暖,因为他们的心怀天下,而让作为天下人的一员的我,自顾自地,把他们性格使然的关切当成对自己的一种保护。而完结,就是这种保护的终究。
如何不伤感。
对于这种不论好人坏人,人物形象都丰满立体的描写最没有抵抗力了,你无法不论是非只看对错得单方面评定一个人,这样一来就需要分出心神来多方面看待这个人,都如此慎而又慎地剖析过的对象,用在上面的感情怎能说放就放。
一开始不喜欢一些人,一开始喜欢一些人,一开始深爱一些人。
深爱的人还是深爱,因为他们的形象立场一开始就设定好了,只会更好,不会转圜。喜欢的人就是很单纯的喜欢,粗浅粗浅的,没花太多心思,就觉得这人还不错,有点印象,但是也不会分出太多心力,毕竟那么多人,顾及不过来。也因为,不喜欢的感情似乎总是比喜欢来得深刻一点。
就算看到很后面了,还是对金光瑶这个人报以不好的看法,虽然身份所迫情势所迫环境所迫,虽然先是听了《同道殊途》对他的CV喜欢得不得了,虽然他杀尽天下人做尽所能做的坏事都没想过伤害蓝大哥……但是就在最终之前,仍是不喜欢他的。诸多不得已的苦衷,反反复复阐述自己的身不由己,可是,哪儿来那么多的身不由己,不过选择而已。若不是心有不甘,若不是腹有奸邪,若不是心坚残躏,又如何能做到这么寄人篱下忍辱负重,在他的世界里,正如他对绵绵的看法一样,何必急于一时的痛快而误了更好的报复时机,所以能一忍再忍巧言令色面对诸多讽刺挑衅心中愤恨邪肆面上依旧谄笑卑微。哪怕正式接触到他杀父杀兄杀妻杀子杀兄杀友,却独独没想过害蓝曦臣这一幕,也只是稍稍感叹了下,人心又何必如此呢?随着他的死亡而落幕的,是蓝曦臣的清朗潇洒(蓝大哥果然是个傻白甜),以及兰陵金氏的没落消陨。可是呀,金光瑶这个人的分量不算轻,不似温晁之流的扁平,所以,作者怎么会让你就这么轻易给金光瑶判好了身后评说。对他的不喜,大多是由于他的手段跟心性,太过诡谲,忘乎人性,这个人设,独独漏了血应该是热的这一环,虽然蓝曦臣是一个堆叠,但是蓝曦臣形象太过于美好,美好到,对他好才是理所当然,不好会大大减分,而好,却并不会有太多加分。金光瑶的加分项,是思思。这是他阴险一生中,鲜血最滚烫的一次了吧,可是往往的,坏人坏事做尽,做件好事就容易让人动容,也容易给自己埋下毁灭的种子。对金光瑶,是无奈是叹息。
同他一样,对江澄,我自己一直在争议。对于金子轩前后态度的转变,一瞬间让我觉得他似乎太没有血性了,可是实际上,江澄这个人,实在是不适合加上有否血性的标签,因为无关乎此,有没有都没什么意义。知道江厌离喜欢金子轩,知道金子轩一开始不过少年意气矜傲自负,但是仍是一个有血有肉知冷知热的少年。江澄的态度,便完全没有可病垢的了,当然羡羡的态度也是。对于旁人,个人有个人的喜恶,没有谁应该被指责。也是到快结束了,还是觉得江澄实在风度不足心胸也不够宽厚,一同长大的兄弟,若不是知情知性,又怎堪他各种冷言冷语。像金光瑶说的,如果他们表现的团结一点亲穆一点,那些人云亦云畏畏缩缩的各家,多多少少会有所忌惮。只可惜,少年意气,他是,魏无羡也是。加上长久以来对于家里长辈的区别待遇的委屈,介意如斯,终究是梗在心上,抹都抹不走的芥蒂。如果不是最后那句他始终没说出口让魏无羡知道,由作者告知读者的话,可能对于江澄,心里还是提不起来那股子赞许,也对情同手足这个词没太多赞同。所谓的主角光环,大概是哪怕很多事情他做了便做了,大多都埋掉了也无人知晓,但是一些太值得被知晓的,总会有人替他解说出来,江澄大概就输在,性格凌厉嘴贱暴躁,身边除了他嘴贱的对象也再没多个能体己的人,做过的值得嘉奖的事也许也没那么多,但是这些“不多”,尽数埋下。故事的最后,原本可以云梦双杰潇洒恣意睥睨凡众,却独独留下一个他。当初苦撑着重建江氏,始终带着随便跟陈情,也是心盼着哪天遇到那个人,亲手交还,然后依旧比肩。甚至可以抛开其实心中介意的不平等待遇,介意的因他家族灭门,介意的他永远比自己骄傲比自己出色。他大概,一直记着,同时也是他向往却终究无法实现的,魏无羡那句话:将来你做家主,我做你的下属,一辈子扶持你……对江澄,是不忍是心疼。
一开始听歌,因为羡羡“执意要保温家的人”便对温家人多了一份期待,想着,可能是名门所不齿的邪魔外道,抑或是沾惹上令各家欲杀之而后快的祸事。而对念白里温宁跟温情并没有太多侧目,反而觉得温情是个温婉贤良的女子,毕竟CV那么娇滴滴的。后来对云深不知处被烧有颇多震惊,姑苏蓝氏,是我心中的灯塔,不灭的神话,而且还是一来就是神话跟灯塔。竟然说烧了就烧了,无力辩驳自保,对温家的厌恶第一次涌上来。而温宁原先出场时候的阴邪,“鬼将军”的暴虐,人们的惧惮,印象中生前也应该是个威风凌凌的人物。直到他们姐弟俩的真正出现,忽而画面都变得轻松了,羡羡觉得“鬼将军”这个词太蠢,但是我偏偏觉得特别好,真的特别好,温宁那么温温润润的人,配上这么个气势粗犷的称号,无意在不般配中多了接近十分的协调。而且也跟他发狂后的形象十分匹配,竟有种相得益彰的绝妙。可是也正因为一开始这对姐弟的与世无争温情脉脉,为他们后来的下场,那种悲愤更是添得浓墨重彩。
同样的人,还有江厌离。
厌离厌离,名字就决定了她的心性,讨厌,厌恶,不喜欢分离。她对所有人都好,对她喜欢的人更好,好在大家对她也都好,虽然开始受了点儿委屈,但金子轩真心爱她,多好呀。家中二老也待她甚好,多好呀。两个弟弟也对她诸多喜爱,多好呀。温宁对她给的莲藕排骨汤心悦呵护有加,不能亲自品尝也想知道其中滋味,多好呀……这些她喜欢喜欢她的人,终究一个个,在她面前离去,先是父母,再是爱人,最后,她亲自离开了所有人。厌离厌离,老人常说,孩子名字要取得接地气一点,好养活,什么狗蛋铁柱,一生平平安安,注入太多信念的字眼,世间之事,总是越要背道而驰,生生看能把你磨到何种境遇。
对温家江家姐弟,是怜惜是悲戚。
在不知道蓝思追就是温苑的时候,对于这个品行性情都清朗俊逸的少年喜欢得不得了,同蓝忘机一样明月清风,却没有他那么严穆清冷,若非要说只因有着少年意气,想想蓝湛在他这个年纪的时候就已经是这副清汤寡水的样子了。后来知道了他的身世,不知为何的,平添了几分喧闹跟聒噪,不知是自己心里对于温氏跟蓝氏的区别看待还是因为温苑小时候的那些小娃子做派。总觉得姑苏蓝氏正统出来的孩子,才称得上丰神俊朗风姿绝伦,淡漠才能变成清肃,严厉才能变成肃穆,温柔才能变成月华和煦。嗯,我的私心跟偏爱。
小辈里面,最喜欢的是金凌小少爷,金家的矜傲骄纵,江家的厉害不羁,他都学了个遍,这样的小少爷,以为断断不能有她母亲的温柔宽厚,可是他偏生有。对温宁恨得咬牙切齿,却还是念着他对自己有予命之恩,虽然可能也是自知硬打是打不过温宁的,但是温宁早就表明了“绝不反抗”的态度,本可以无所顾忌地报杀父之仇,丧母之痛,可是血液里流淌着的来自母亲的宽厚包容,恩怨是非明白通透,终究让他举不起那把剑,下不去这个手。比起诸多口口声声正统名门,义正辞严斩妖除魔的家族长者,这些小辈们,才是他们品德一课的楷模。奈何他们连传承已久已高品望德著称的蓝氏都不曾尊敬习得他们的品行哪怕一点点,更勿论这些他们压根儿不看在眼里的小孩子们了,只会觉得他们不知深浅不明世间的规律,他们眼里那些鬼祟的规律。只可惜,最后还是没有交代为什么金凌终究不知道自己有“如兰”这个字。(金凌~来舅妈这儿,舅妈惜惜~)
晓星尘的剧情是个分支,却也是我哭得最惨的。这个人设跟蓝湛太像了,一样的心怀大义,一样是心细如发,一样的温柔俊朗,甚至比蓝湛多了更多人情味。可就是这么几乎完美无缺的人,偏偏遇上人性缺口最大的薛洋,偏生还招惹上了。太多薛晓CP向,太不喜欢了,薛洋这么个人,专横毒辣阴险诡谲残忍暴虐,不输给任何一个所谓的“坏人”,更甚者,只比凶尸多了口呼吸吧。这么人可谓是十恶不赦的人,只不过不舍得那点儿温暖,留下聊以缅怀的一颗糖,只不过想着拼回晓星尘的魂魄,就变成了让人心疼残忍的情有可原的人了。那颗糖,阿箐也是有一颗的,她也是同样不舍得吃的,终究又如何呢,死状何其难看,她又曾对薛洋造成过什么伤害?散去魂魄的晓星尘又是为何散去的……若说彻头彻尾的坏人,没人可出薛洋其右,何以能生生被正面了形象?明月清风晓星尘,傲雪凌霜宋子琛。晓星尘跟宋岚,错过的,误会的,来不及的解释,但愿终能得到冰释的那一天吧。嗯,是有那么一天的。
而那些早早就狗带的,一如江氏夫妇,一如魏氏夫妇,只字片语,描述甚至少得可怜,却仍有形象生动的人物画面,江枫眠的德高望重,虞紫鸢的看似狠厉实则并未真正伤害,魏无羡父母的口耳相传以及他微弱记忆中的温暖片段。这样看似平平无奇的叙述,偏生能玲珑剔透得琢磨出来他们的生平,是作者架构得太饱满还是被之前的丰富渲染了。
嗯……总是没办法好好说对于忘羡的感情,大概是太多太满了,没有缝隙能喘息静默,因而没办法留出白来仔仔细细品味跟描述,只要念头一转向他们,一开始就是一瞬间的醍醐灌顶,仿佛一根绵绵的糖针就那么生生扎下来,也生生接下来,丝丝甜蜜散开,却又好像一下子散的太快太远无法感知,然后分出神来继续刚刚的念头,便又是轻轻一针,如此反复,终究不能。
也许,平生再多,也不过那一句话。
你特别好,我喜欢你。
你们特别好,我喜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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