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列入统一规范的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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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检验检疫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制度
中国质量新闻网
□刘 闯 周 婧
2017年是江苏检验检疫系统“改革成效年”,1月17日全省检验检疫工作会议要求服务发展实现“四个提档升级”。检验检疫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制度是指检验检疫部门根据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要求、党和国家相关政策部署及行业自身地位优势,梳理本部门能向社会各界提供公共服务事项,形成事项清单向社会公示,并实施动态管理的制度。从打造服务型政府机关的角度来看,检验检疫公共服务事项是检验检疫服务经济发展的方式和路径,是检验检疫服务经济发展的切入点,是检验检疫部门扩大影响力和提升美誉度的发力点。
检验检疫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制度及实施现状
日质检总局网站公布了《公共服务事项公开目录》,公布的公共服务事项为25大项,其中涉及检验检疫部门业务的有19大项,主要类别为行政确认事项,还包括非许可性质的业务备案、业务指定、业务核准。通过网络搜索显示浙江、福建、深圳、海南、河北、甘肃、内蒙古、宁夏等直属局和部分分支局相继发布了检验检疫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从公布的具体情况来看,检验检疫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工作存在以下需要提升之处:一是对检验检疫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落实程度仍参差不齐,现只有部分直属局或分支局梳理和公示了本单位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二是对检验检疫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项目纳入认定标准缺乏统一的认识,如“服务清单”是否包含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奖励,“服务清单”项目大项是否要再细分到子项或小项,其做法还存在不一致。面对存在的不足之处,当前各级检验检疫部门要进一步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进一步形成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统一做法,才能尽快形成健全的检验检疫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制度,才能向社会公示准确、完整的服务清单。
检验检疫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建立的原则要求
为建立统一、完整、科学的检验检疫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各级检验检疫部门应当正确把握好以下原则要求:
正确认识“服务清单”与“权力清单”的关系。政府部门的工作具有双重性,工作事项认定为权力,强调的是其工作来源于立法授权、强调有国家强制力来保障实施,工作事项认定为服务,强调的是从政府行为的根本目的是提供公共服务。对此,“服务清单”与“权力清单”之间存在交叉关系而不存在排斥的关系,纳入“权力清单”事项的工作可同时纳入“服务清单”事项中。在实践上,从各省政府已公布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事项来看,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相关事项需要政府及所属单位确认或出具相关意见的行为,均属于公共服务事项。
注重各级服务清单的标准统一性和职权层次性。检验检疫系统执法及服务存在标准统一性和职权层次性的特点,就检验检疫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事项工作而言,职权层次性决定各局清单事项不可能完全一样,标准统一性决定各局在三方面应当保持做法一致:一是清单表格形式、栏目、字段名称应当一致;二是就“权力清单”中的哪些事项应纳入“服务清单”、纳入项目的细分程度的作法都应当一致;三是对纳入“服务清单”的同一事项,“职权类型”“设定依据”“服务对象”等相关要素信息应当一致。
检验检疫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事项初探
检验检疫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了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履行的权力事项和服务事项。法定类公共服务事项分类及具体项如下(限于文字篇幅,设定依据略):
行政许可类。根据《质检总局行政审批事项开目录》,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大项包括:从事进出境检疫处理业务的单位及人员认定;口岸卫生许可证核发;进境动植物产品的国外生产、加工、存放单位和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其他检疫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进境(过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及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进口食品生产企业注册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检验许可。各级检验检疫部门根据权限,选取本级权限类行政许可项目纳入“服务清单”,并可以细分到子项或具体项。
行政确认类。根据“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相关事项需要政府及所属单位确认或出具相关意见的行为,均属于公共服务事项”的认定原则,检验检疫下列行政确认事项,各级检验检疫部门根据职责权限选择纳入“服务清单”,项目包括以下具体项:原产地证明书签发;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进出境(过境)动植物及产品检疫;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进出境旅客携带物检疫;进出境邮寄物检疫;进出境运输工具检疫;进出口商品(含食品)法定检验鉴定;进出口商品免验管理;进出口商品验证管理;口岸卫生检疫;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金伯利钻石登记管理。
行政奖励类。根据检验检疫法律法规,检验检疫行政奖励包括:对举报食品等产品安全问题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的奖励;对举报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问题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的奖励。行政奖励也符合“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相关事项需要政府及所属单位确认或出具相关意见的行为,均属于公共服务事项”的认定原则。
其他类。根据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规定,以下行政权力事项,根据申请人申请,检验检疫部门应当给予确认和出具相关意见,也应依职责权限,选择纳入“服务清单”范围。
《中国国门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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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实施质量品牌升级工程回顾桂林检验检疫局开展“做好桂林机场 ...江苏无锡检验检疫局2016六大关键词回眸如何让网购退货不再难换包装(漫画)宣城市机构编制委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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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公布市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17年本)
& & 根据省市工作部署和《宣城市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宣政〔2017〕5号)精神,我市自2017年8月份启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经部门申报、集中审核、合法性审查、网上公示征求意见等环节,《宣城市市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17年本)》已于12月28日经市政府审定公布实施。本次调整后,市直41个部门保留权力事项共计1584项,其中行政许可209项,行政裁决6项,行政征收8项,行政确认41项,行政规划3项,行政处罚1073项,行政强制77项,其他权力167项。
& & 2017年动态调整主要从以下三方面进行。一是依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动态调整,进一步提升清单时效和权威。行政权力来源于法律法规规章,为保证权责清单的时效性和权威性必须及时依法调整清单。2017年根据《会计法》《宗教事务条例》《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等32部法律法规规章调整情况,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认定&&拍卖活动备案&等14项权力事项,新增&慈善组织认定登记&&对旅行社未根据风险提示级别采取相应措施的处罚&等15项权力事项,更新了&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审批&&对拍卖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委托人、竞买人违反相关规定的处罚&等104项权力事项实施依据。二是及时衔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调整事项,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皖政〔2017〕48号)等文件涉及市级权责清单的9项权力已全部取消。省审改办《关于做好省级权责事项下放(委托下放)相关工作的通知》(审改办(2017)1号)下放的7项权责事项,除&会计从业资格认定&1项根据新修订的《会计法》取消外,其余6项均予承接列入清单。三是以行政许可统一规范为引领,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省市县乡行政许可事项和省市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是全省推进政务服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三步走中的第一步。本次动态调整严格按照《全省统一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对市级行政许可的名称、实施依据、行使层级、子项内涵等进行了全面调整规范,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由111项调整为209项。其中全省统一目录中涉及我市已下放县市区的6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按不再列入市级清单。市公安局和市工商质监局等由于市区机构综合设置、权限划分等原因列入9项全省统一目录中的县级行政审批事项。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的要求,在调整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的同时,重点对行政确认、行政征收、其他权力等下一步列入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事项名称、依据等调整优化,共计优化事项名称(含子项)168项,更新实施依据159项。
版权所有 宣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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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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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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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规范公共服务事项管理的探索与思考-公共管理-论文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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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公共服务事项管理的探索与思考
来源:论文联盟&
作者:宋立军
规范公共服务事项的探索与思考
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潍坊市按照省编办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有关要求,在全省率先开展试点探索,努力破解群众&办证多、办事难&问题,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   一、潍坊市推进公共服务事项规范管理的探索   潍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服务事项规范管理。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曙光作出专门批示,要求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取消不必要的证照,并将编制公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列为2016年市政府16项重点工作之一。为扎实推进本项工作,潍坊市近期着力做好以下几点:   (一)提前开展全面调研。2015年10月,潍坊市针对审改工作电话满意度访问时群众反映公共服务领域&办事难&比较集中的现象,坚持以问题导向为突破口,随即将规范公共服务事项列为下步审改工作的重点,并组织人员分赴12个县市区,就规范公共服务事项的范围、分类、程序进行调研。在初步调研基础上,结合国务院下发的《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精神,形成了《从体制机制入手切实解决老百姓办事难问题》的工作建议,并作为2016年潍坊市政协专项提案在潍坊市政协会上作了发言,聚焦规范公共服务事项,切实解决老百姓办事难问题,多方汇集力量,共同推进。   (二)集中专门力量联合攻关。省公共服务事项工作试点通知下发后,积极申报省试点,并多方抽调业务骨干3人,与市审改办人员组成小组,开展对公共服务领域有关工作的学习研究。组织学习了《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29号)等文件,搜集整理了四川、重庆、河南、内蒙等地相关工作方案,形成了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工作,设计了梳理和规范公共服务事项表格材料,为深入开展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做好了准备。   (三)开展公共服务事项摸底归类。省确定潍坊市进行试点后,潍坊市立即印发《关于开展梳理规范公共服务事项工作试点的通知》,组织奎文、安丘、高密、昌乐4个县市区分部门开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摸底工作,并针对基层出具证明较多的实际情况,规定每个试点县市区分别确定1个镇(街)和1个社区同步开展公共服务事项调查摸底。经过市县两级共同努力,初步编制了5个县级政府部门、5个镇街、2个社区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同时,组织民政、卫计等部门及潍城、安丘等县市区先期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指南模板,并制定《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工作方案》,为下步全面推开奠定了基础。   二、推进公共服务事项管理需把握的重点环节   规范公共服务事项管理,涉及市县镇三级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相关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时间紧、范围广、难度大,需要抓住重点环节,一环接一环跟进落实。具体工作中,需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细化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在前期调研中发现,公共服务事项与许可事项、权力事项一样存在大项和子项,且公共服务事项的子项种类复杂,无规律可循。如,部门的&助学金发放&事项,就分为小学三个阶段、初中三个阶段和高中三个阶段及特殊奖励等十余个种类。因此在梳理过程中必须细之又细,务求将事项分解到不能再分为止,以便于下一步规范管理。按照&顾客需求&导向,同步编制具体详实的服务指南,逐项列明办理条件及材料,切实方便群众办事。   二是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将公共服务事项分为&即办件&和&承办件&。&即办件&就是只要提交材料、立等可取的事项,主要优化措施是规范、减少提报材料(要件)。&承办件&即当场无法办结、有承诺办理时限的办件,按照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的要求,进行要素精减、时间压缩、流程优化、程序规范。同时,对&即办件&、&承办件&进行深度优化,&即办件&逐步转向网上办理、自助办理;&承办件&逐步转向&即办件&。另外,积极探索推行公共服务事项承诺制办理办法,对申请人书面承诺能够代替的申请材料,实施告知承诺制度,提高办事效率。   三是推进公共服务事项纳入线上和集中办理。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公布后,在全面清理、规范、优化基础上,针对不同的服务对象,能网上办理的网上办理,能自助办理的自助办理,能纳入各级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下沉、集中办理的尽量下沉、集中办理。加快政务服务大厅建设,推动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探索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委托代办等服务,消除&中梗阻&,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   四是实现部门间非涉密信息共享。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是减少各类证明、方便群众办事的关键途径。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整合共享部门间数据库,加快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涉及公共服务事项的信息互通共享、校验核对,以&部门协同办&代替&群众来回跑&,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腿&,变&多次办&为&一次办&,从源头杜绝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在事项信息共享前,通过延伸和数据下沉,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人工或自助办理设备,如户籍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社保档案等事项,群众可就近自助办理,以人性化服务增强群众&获得感&。   三、推进规范公共服务事项管理的几点思考   (一)科学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一是建立明确的审核标准。根据试点市、县和部门拟定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相关事项概念、范围、要素等作进一步细化,分类制定相对统一的标准模板、清单编制工作指南和审核工作规范,将事项审核标准逐项、逐条具体化,确保审核人员标准清晰、统一。二是制定科学的编制流程。整个编制工作可采取由省级部门统领市县对口部门、自上而下压茬进行的方式,即省里确定标准、范围,编制基本目录,市县对口部门根据省级标准要求和方式方法,立足市县本级实际,进行补充完善,确保系统内名称、要素基本一致。三是建立严格的审核流程。以市级为例,可建立由市级编办、县市区编办、市直有关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的审核小组,根据省里确定的市级审核标准,对市级清单进行集中审核,同时指导县、镇、社区做好审核,确保上下、左右一致。四是坚持开门编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完成后,全部交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并通过网上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主动接受和回应群众诉求,提高清单的公众认可度。   (二)加大工作统筹推进力度。一是强化统筹协调。根据试点市清单情况,建议由省级制定统一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模板,使各市公共服务事项在名称、设立依据、数量上相对统一。可以采取&上级出标准,同级管审核,指导下一级&的方式编制,即省级部门统筹编制本系统省、市相关部门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市级统筹编制市、县的方式进行,便于标准统一。二是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工作是一项新业务,工作推进过程中会遇到各类困难和问题,各级可采取业务培训、座谈交流等方式,加大对下指导力度,确保工作方向不走偏。三是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目前,各部门的专业系统多数是由上级统一研发,为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需要省级层面加强信息整合力度。具体工作中,试点市可将遇到的问题及时梳理,为省级层面推动解决提供相关线索。   (三)坚决清理规范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综合考虑各类证明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实际需要,在全面摸底的基础上进本文由联盟收集整理行清理,对保留的&证明&实行清单式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坚持源头治理,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作出明确规定,对哪类文件、哪一层级能够设定办理公共服务事项所需证明材料等要件,哪一层级开具的证明材料能够满足行政管理需要等问题,作进一步明确,便于下步操作。对不合法、不合理,无任何设立依据的证明坚决取消;对通过合法证件、材料,依据合法途径能证明的不再另外出具证明,并强化身份证、驾驶证、社保证等的互通互用;对没有明确依据但切实方便群众的证明应保留,并通过尽快出台规范性文件使其合法化;对办理单位应自行认证的不得转嫁给当事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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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政府办
组配分类:公共服务清单
发布文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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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信息来源:
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权责清单和开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制度建设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驻广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切实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加强政府权力运行监管,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2015〕6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的通知》(皖政办秘〔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深化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和开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制度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权责清单统一规范工作
(一)明确目标要求。按照推进同级政府和同一行业上下级政府部门间政府权力统一规范的要求,县、乡镇(街道)相同权力事项要做到&七统一&,即类别统一、名称统一、内涵统一、依据统一、办事流程统一、办理时限统一、申报材料统一。调整后,县、乡同级政府之间权力事项数量、名称、运行流程等基本统一。
(二)强化职责分工。县权责清单办公室(设在县编办,以下简称县权清办,联系电话:6980223)牵头负责县政府权责清单的统一规范工作,县编办、监察局、法制办、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工作任务。由县编办牵头,权责清单各责任单位及时与市直主管部门联系,通过集中办公和网上调度等形式对市、县公布的权责清单进行横向、纵向分析比对,形成初步的县级基础清单,并且比照基础清单对本部门的权责清单进行优化升级,县直部门根据县权清办统一调度负责本行业的权责清单统一规范工作。
(三)把握时间节点。同步启动县级政府权责清单2016年动态调整工作,县级部门参照市级政府权责清单和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等情况对本单位权责清单进行梳理,并于8月15日前将权责清单调整申报表(附件2)报县权清办。8月20日前,县权清办组织审核后将进一步统一规范县级政府权责清单的意见建议反馈市权清办。县级部门对照统一规范意见,按照省、市部署安排,于8月31日前完成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
二、制定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
&& (一)明确监管内容。按照转变管理观念、改进工作方式的要求,对保留、取消、下放、转移的权力事项,以及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行政审批事项,逐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对行政处罚事项,逐项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使每一项政府权力都有细化可操作的运行规范,实现对政府权力事项运行全过程的标准化监管。政府权力事项运行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应明确监管对象、内容、方式、措施、程序、工作要求、责任追究等,具体细化日常监管、监督抽查、专项整治、信用管理、风险监测防范、责任追溯等监管措施,确保任务明晰,措施有力,程序规范,监督到位。推广随机抽查监管机制,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改革,创新权力运行监管方式。
(二)明确监管重点。要按照合法性、适当性和可操作性原则,对不同类别的政府权力事项,明确重点监管内容。
对保留的权力事项,要重点针对纳入网上运行、依法办理、优化流程、规范程序、办理时限、跟踪问效、公开公示,以及建立规范高效的政府权力运行机制等情况制定监管细则。
对取消的权力事项,要转变管理方式,强化政府服务,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重点监管原权力行使对象依法运作、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信用信息公开等情况。
对下放的权力事项,要重点结合承接要求、资料移交、人员培训、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加强事后跟踪服务、强化绩效考核等情况制定监管细则。
对转移的权力事项,要重点监管承接主体的资质条件、规范运行、工作质量、收费行为、信息公开、建立内部和行业自律管理机制等情况。
对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事项,重点监管证照管理有效衔接和信息共享,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监管的原则,完善部门联动监管体系,依法查处有照无证违法经营行为等。
(三)完善监管机制。健全协同监管机制,要明确部门之间和上下级政府之间的监管职责关系,加强沟通协调,推动多部门协同联动,防止出现重复监管和监管真空。完善信用监管机制,要明确相关基础信用信息的记录、应用和管理,完善商事主体信息交换推送,突出对违法违纪、失信违约信用信息的收集、交换和共享。强化约束机制,要强化刚性约束,严格责任追究,把行政责任细化落实到权力、部门、岗位,以严格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以责任落实保障各项监管措施落实,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等行为。
(四)抓好组织实施。县级部门于2016年8月底前制定完成本部门权力运行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及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基准,并上报县编办、县法制办审查,9月份重点做好权力运行监管细则的优化完善,10月底前按程序报县政府备案。
三、开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制度建设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公共服务水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制度建设工作,对县、乡二级公共服务事项全面梳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一)梳理范围。除政府权力清单公布的权力事项外,县级部门(含驻广单位)及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各乡镇等依法行使公共权力或使用公共资源为公民、法人、社会组织提供的下列服务事项,均应进行梳理。
以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明确有关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保护、就业技能培训等综合服务事项;&&
以公共服务公平、可及为目标,明确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扶贫脱贫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
审核转报等列入各级政府便民服务清单的事项。
(二)工作步骤。
全面梳理。县级部门及乡镇对本部门及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列明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并细化到每个环节,于8月底前将县级(乡镇)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申报表(附件3)和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附件4)报县权清办。
集中审核。县权清办组织相关部门集中审核后,于9月底前反馈县级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部门及乡镇根据反馈意见及时修改完善本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各部门参照市级主管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县级部门及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乡镇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审核,做到同级政府和同一行业上下级部门间公共服务事项统一规范。
公布运行。各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等经公示并按程序报县政府审定后,于12月中旬前公布运行,应通过各级政府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深化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和开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制度建设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内容,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明确分管负责人,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任务,做好统筹安排。
(二)加强协调联动。县编办、监察局、法制办、政务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齐力狠抓落实;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与上级部门和各兄弟单位之间的协调联动,建立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确保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制度上下贯通、衔接顺畅、统一规范。
(三)加强督查指导。县权清办、县政府督办室等单位要加强督促检查,县级部门要加强对乡镇部门的督查指导,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实现上下级政府间政府权责清单、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的统一规范,确保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1.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建设相关单位
&&&& &2.县级部门权责清单调整申报表
&&&& &3.县级(乡镇)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申报表
&&& &&4.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日
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建设相关单位
乡镇(9个):桃州镇、新杭镇、邱村镇、誓节镇、柏垫镇、杨滩镇、卢村乡、四合乡、东亭乡
县直单位(42个):县政府办(人防办、宗教局)、县发改委、物价局、县教体局、县科技局、县经信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委、城管局、城乡规划局、县交通局、县农委、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新局、县卫计委、县审计局、县国土局、县统计局、县安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地税局、残联、供销社、旅游局、粮食局、太极洞风景区管委会、金融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档案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国税局、县气象局、县烟草局、县人民银行、消防大队。
县级部门权责清单调整申报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调整类型及理由
主要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1.调整类型填写:增加、取消、合并、拆分、更名、调整权力类型、调整实施依据、调整责任事项。2.本表由附件1所列涉及政府权力行使部门填报,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报送,电子文档通过OA发送至县编办综合科。3.本表报送时间为日前。
县级(乡镇)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申报表
&&&&& 填报单位(公章):&&&&&&&&&&&&&&&&&&&&&&&&& 填表日期:&&& 年&月&日
实施(共同实施)单位
& 主要负责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 备注:1、本表由县级各部门(含驻广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填报,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或业务指导部门汇总填报,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报送,电子文档通过OA发送至县编办综合科。2.本表报送时间为日前。
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二、承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四、申请条件
五、申报材料
六、服务流程
七、办理时限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九、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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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
检察院,县人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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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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