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改写了金融学属于经济学类吗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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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将会改写当前的商业格局
在新名词占据大众视野的同时,不少人也有这样的疑惑:到底什么是区块链、区块链对于赋能产业有何作为、前景展望与发展趋势又是怎样的?
2018年伊始,借着A股市场的东风,区块链也变得炙手可热。显然,这股热潮并不是一阵喧嚣,从信息互联网到价值互联网已经是大势所趋。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中国电子学会区块链专家委员会委员徐坤表示:区块链是弱中心化的,完全去中心是很难的,它是一个共享的、分布式的账本,允许所有市场的参与者拥有交易账本当中的副本,且可以实时掌握并验证整个账本当中的内容,这是它本质属性所涵盖的。
在区块链热度增加的过程中,也掺杂着媒体炒作的水分,但徐坤认为眼下媒体炒作热潮即将褪去,“空气项目”也会随之受到打压:“今年对空气项目的定义与以往还有不同,可以理解为即使出发点是好的,但在整个商业模型及产业应用中,token的价值没有被连接、使用起来,这样就可能被定义为空气项目。区块链萌生的相关产业已是大势所趋,合理监管才是最有效的手段。等把这波泡沫压下去,沉淀下来的才可以真正落地。”其实冷静来看,区块链有助于在非信任主体中建立起协作关系,节省了很多中间环节,并为价值流通提供了保障。它对于生产关系的重塑将会在各领域中带来变革,这只会是时间的问题。可以预见区块链技术将会惠及金融、医疗、能源、文娱、政务等诸多领域。
根据技术发展曲线,区块链技术还需要 5-10 年的时间才能真正成熟,而这个过程中会孕育出新的商业模式,这将会改写当前的商业格局。未来几年内,市场将开始见证区块链对早期采用者带来的好处,新服务供应商和模式将开始出现,当前的一些流程和服务将会被颠覆,新产品、服务会应运而生。但必须警惕过度投机,以及过度透支预期,投融资要和技术发展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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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前海国盾元汇数字积分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应当改写——纠正商品二因素理论之中的逻辑循环
来源:乌有之乡
  按:这是一篇被权威们所否定了的重要学术文章,之所以重要就是因为自1776年亚当&斯密《国富论》问世以来,无论是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内部,还是在西方经济学内部,他们对商品的认识均存在一个错误认识,那就是一个关于使用价值的逻辑循环。它从根本上影响着经济科学的发展,所以要对它进行纠正。
  本文之所以被权威们所否定,笔者认为无非是三个原因:一是笔者的思想认识还不成熟;二是权威们读不懂;三是读懂了,但为了维护某个教条,人为地不予发表。
  值得庆幸的是,一个发展马克思主义经济科学的春天已经来临了!这是任何力量也阻挡不了的!最近,习近平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向全党发出了伟大的号召:&发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本文就是应习近平同志的伟大号召而发表的。
  欢迎网友们提出宝贵意见。谢谢!
  内容提要 本文是作者补充劳动价值理论的质量分析问题的
  一个阶段性的研究结果。后面还有五论。
  本文提出了一个极其重要的关于商品二因素理论的崭新见解。作者根据商品两个价值的表现形式,发现既有理论经济学之中关于使用价值的概念是一个逻辑循环。对此,作者根据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开头几页的两个注解,也就是马克思在阐述商品二因素理论时所引证的十七世纪英国两位作家对此问题的观点,提出了商品物质价值的重要概念。由此纠正了目前理论经济学中关于商品二因素理论中的逻辑循环问题,并提出了一个极其重要的关于商品二因素的崭新见解,即:商品的二因素不是价值和使用价值,而是价值和物质价值。新的商品的二因素见解为人们创立马克思主义理论质量经济学,即马克思主义的新的政治经济学提供了最基本的理论准备。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质量经济学具有社会主义建设学的理论品格。所以,我们希望读者对文中所提出的问题给予高度关注,并进行广泛的批评,以推动马克思主义新经济学的早日诞生,回答并解决困惑着人类的重大经济问题。
  关键词 商品二因素;价值;物质价值
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应当改写
&&纠正商品二因素理论之中的逻辑循环
  (谨以此文纪念毛主席诞辰122周年)
  大家知道,理论经济学中有商品二因素之说,该说认为商品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两个结构,价值是由抽象劳动创造的,使用价值是由具体劳动创造的。它成为整个理论经济学的逻辑起点和历史起点。其理论地位极其重要。但是,今天看来,有必要对其进行新的理论分析。因为从商品两个价值的表现形式或&实现&形式看,使用价值这一概念,在即有的政治经济学体系之中是个逻辑循环,即使用价值自己表现自己,或自己&实现&自已。它混同了(即过去所说的)使用价值和物质价值的严格界限(这一点犹如大卫&李嘉图将&劳动力和劳动混同一样&),影响了整个理论经济学的发展。所以,要对其进行纠正。
  一.对商品两个价值表现形式的分析
  商品的两个价值即价值和使用价值。价值是由抽象劳动创造的,即物化到商品体之中的一般人类劳动;使用价值是由具体劳动创造的,它就是商品体自身,说它有价值是由于它自身能够满足人的生活或生产消费中的某种需要。但是,这两种价值是如何表现的呢?就价值而言,它是通过交换价值表现的;就使用价值而言,它是如何表现的,理论经济学以往的全部问题就发生在这里,这是问题的总根。下面试对这两个问题作些粗浅分析。
  (一)、价值的表现形式
  价值的表现形式是通过交换价值来实现的。关于这个问题,马克思早在150多年前就作出了严密而完备的分析。他的科学分析是经典的,至今依然闪耀着科学的光辉。对此,笔者就不赘述了。请读者们阅读一下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开头的10-20页的分析,以及由《资本论》演变而来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和相关的文献即可。
  (二)、使用价值的表现形式
  使用价值的表现形式是什么,也就是说商品的使用价值是通过什么途经,或什么形式表现的。从逻辑上看只能是通过对商品的具体&使用或消费&,商品的使用价值才能表现出来,或证明它自身所具有的某种具体的(使用)价值。
  马克思就是这样讲的。他说:&使用价值只是在使用或消费中得到实现。&(见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48页;人民出版社1978年3月第二版)。这就是说使用价值是通过&使用或消费&来&实现&或表现的,或者说&使用或消费&是使用价值的&实现&或表现形式。但是,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使用价值究竟是&使用或消费&的对象,还是&使用或消费&时表现或&实现&的对象。这是一个需要深入追究的重大理论问题。从马克思讲的,或逻辑上的关系看,所谓使用价值应当是&使用或消费&的对象,这应该是很明了的问题。而问题恰恰是在&使用或消费&时所表现的是什么?这个问题是一个极其重大的理论问题,是一个必须要搞清楚、一定要搞清楚、非得要搞清楚的问题。否则,科学就不能进步,理论就不能发展。
  那么,通过&使用或消费&&表现&或&实现&的是什么,或者说是什么价值。是由抽象劳动创造的那种价值吗,显然不是;是由具体劳动创造的那种使用价值吗,显然也不是。因为使用价值是&使用或消费&的对象,而&使用或消费&时所表现的东西能是使用对象吗?进一步地说,&使用或消费&之前和在&使用或消费&之后所表现的东西是同一个东西吗?就是说,使用价值在&使用或消费&之前和之后能够是相同的一个东西吗,显然不是。一个是&使用或消费&的对象,一个是对对象的表现,两者不是同一个概念。若是同一个概念,那么就出现了逻辑上的循环,即使用价值既是表现的对象,又是表现的结果,也就是说使用价值,既是使用价值,还是使用价值,或者说使用价值就是使用价值,这不是逻辑上的同义反复吗?这不就是典型的逻辑循环吗?那么,通过&使用或消费&表现的是什么,就是说&它是什么价值&?我们认为这个价值既不是使用价值,也不是抽象劳动所创造的那种价值,而是物质价值。
  为了准确理解物质价值这一新概念,这里需要啰嗦几句。也就是说,商品自身所具有的这种价值是什么,或者说商品体自身是什么,或者进一步地说,思维中将抽象价值排除掉之后的商品体自身是什么。这不显然就是物质吗?因为,无论什么商品都是由物质构成的。物质是商品的基质,商品的其他一切属性都附着在基质之中,抽象价值就附着在其中。所以,商品体所具有的这种价值就是物质价值。就是说它是商品的物质价值,这个物质价值才是被&使用或消费&的对象,而&使用或消费&之后所表现出来的价值,才是过去理论上所说的那种使用价值。过去理论上一直把被表现的对象,与被表现的结果混淆为一个共同的东西,视为同一个概念,现在看来,这是不正确的,至少是不准确的。
  过去理论经济学上之所以出现将物质价值与使用价值相混同的问题,与马克思及其之前的古典经济学家们生活的历史时代有关。十七、十八、十九世纪历史时代的商品数量和种类是有限的,其商品的质量也是简单的,它们与今天商品的数量、种类和质量相比,简直是无法比较的。现在世界市场上有几十万种商品,商品物质价值与使用价值之间的差别的特征暴露得异常充分。而马克思及其之前的生活时代,商品的物质价值与使用价值之间的这种本质上的差别尚未充分暴露出来,其特征还是不鲜明的。因此,我们不能苛求前人为后人完成只是属于后人才能完成的那些历史任务。如果用苛求的态度对待前人,硬是让前人完成只是属于后人的历史任务,那不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我们只能在前人的基础上,循着前人未竞的思想轨迹,完成今天的历史任务。这才是诚实的、科学的态度。理论的发展,科学的进步,就是随着历史的前进和时代的发展一并实现的。我们所要准备提出的关于商品二因素的新观点,就是这样做的。
  二、商品的物质价值
  商品物质价值这一名词,是我根据马克思《资本论》启发而独立提出来的一个理论经济学中的专业术语。其概念的内涵是简单的,但其外延却是丰富的。所谓物质价值,就是商品在满足人们生活或生产消费需要之中所具有的用处或意义。我的前辈卫兴华教授就是这样告诫笔者的。下面简要介绍一下我提出物质价值这一专业术语的理论背景。
  马克思在《资本论》阐述商品二因素理论时,前后引证了两位17世纪英国作家的著作。一位是尼古拉&巴尔本()的著作&《新货币轻铸论》,一位是约翰&洛克()的著作&《论降低利息的后果》。第一个引证是《资本论》第1卷正文第1页的注解(2),即:&(2)欲望包含着需要,这是精神的食欲,就象肉体的饥饿那样自然&...大部分&物&具有价值,是因为它们满足精神的需要。&(尼古拉&巴尔本《新货币轻铸论。答洛克先生关于提高货币价值的意见》 1696年伦敦版 第2、3页)。第2个引证是《资本论》第1卷正文第2页注解(4),即:&(4)任何物的自然worth(价值)都在于它能满足必要的需要,或者给人类生活带来方便。(约翰&洛克《论降低利息的后果》(1691年),载于《约翰&洛克著作集》 1777年伦敦版 第2卷第28页&&。&
  在第1个引证中,&&&.大部分&物&具有价值。&这大部分&物&&指的是什么,显然指的是商品,&商品是什么,显然是物质。&具有价值&指的是什么,也就是说谁具有价值?显然指的是商品,而商品所具有的这种价值就是我们所说的物质价值。这个价值无论怎么说也不是抽象价值,即抽象劳动创造的那种价值(注意!马克思在使用巴尔本对商品二因素的分析的这个观点时,是带着敬意引证的,见南开辞书《资本论辞典》第823页)。
  在第2个引证中,&任何物的自然worth(价值)&指的是什么,显然指的也是我们所说的商品的物质价值,这还用多说吗。此外,英国这两位作家和马克思的引证,都是从商品体自身的物质属性的意义上说明问题的,而不是从对商品的使用或消费的角度说的。所以,这就进一步说明了&大部分&物&具有价值&,以及&任何物的自然worth(价值)&就是从物质价值的意义上说的,而不是从使用或消费的意义上说的。所以,我们提出物质价值这一新概念,并非要标新立异,而是科学本身就存在着这个逻辑,我只不过是将其明确提出,并作出初步说明而已。
  我们还知道,尼古拉&巴尔本和约翰&洛克是英国古典经济学产生时期的作家(见吴易凤著《英国古典经济理论》第14页,商务印书馆1996年,北京)。我认为,英国古典经济学产生时期的经济学家们的商品二因素理论关于使用价值的概念,包含着物质价值和使用价值的思想成分,只不过还处于萌芽状态之中。而且物质价值和使用价值的思想,还是结合在一起的混同状态。象巴尔本和洛克的上述两个表述就是如此。随着古典经济学到了它的发展时期(见吴易凤著《英国古典经济理论》第19页)。这种处于结合状态的物质价值和使用价值便被它的代表人物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在理论上进行了切割,将商品的使用价值从与物质价值的结合状态之中切割了出来 ,并使之成为一个独立的专业理论术语,具有特定的理论概念。但是,物质价值的思想便被他们舍掉了。
  马克思的经济理论主要是来源于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等英国古典经济学家的理论,他在继承他们的科学思想的同时,也将古典经济学将使用价值与物质价值混同的传统,及其舍掉物质价值的这一认识也一并继承了下来。不过马克思关于使用价值的理论,已经十分接近于物质价值的边缘了,甚至已经迈入了它的门槛。如:马克思说&不论财富的社会形式如何,使用价值总是构成财富的物质内容&(见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48页)。&财富的物质内容&指的是商品的使用价值,他认为商品的使用价值就是商品的&物质内容&,物质内容就包含着我们所说的&价值&,即物质的价值的概念。最能说明这个问题的有力证据,就是马克思已经十分清楚地认识到,商品使用价值还具有&表现或实现&形式,比如他说:&使用价值只是在使用或消费中得到实现&的。(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48页)。这个&表现或实现&的是什么,就是商品的物质价值。这个物质价值就是他所说的&商品的物质内容&。此外马克思在阐述商品二因素概念时,进一步提出了&商品体&这一更接近物质价值的科学概念,什么是&商品体&,&商品体&就是&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物质载体&(参见陈征主编《简明&资本论&辞典》河南人民出版社1991年1月第1版第370页)。简单的说&商品体&就是物质载体。这个物质载体自身必须具有满足人们在生活或生产消费之中的某种用处或意义,即这种物质载体必须具有某种价值,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物质的价值。由此可以看出,马克思事实上已经远在150年前就产生了关于商品物质价值的思想,只不过他还没有对这一科学思想给出一个更加确切的科学术语而已。只是用&商品体&这一概念代表着商品物质价值这一概念。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笔者修改本文时去查阅了二十多年前读过的一本书,是李连科的著作,书名叫《世界的意义&价值论》,上个世纪80年代中后期读的,(当时我认为此书很好,就送给我们师长了,他到我们师不久我就调往别的部队了,后来首长进步了,我们再也未见面,我写作此文时,很想看看李连科的价值论到底是个什么意思,就到某大学图书馆借阅该书,结果有这本书,但就是唯一的一本书,属于馆藏的样品,按规定是不准外借的,但该馆的梁主任很支持我的探索,就&走后门&将该书借给了我,我到办公室翻开该书目录一看,在它的第127页上,赫然写着四个字:&物质价值&。我遂用两天时间翻阅了该书,搞明白了李连科的&物质价值&,原来是从哲学上提出来的,并不是从理论经济学上提出的,其概念过于宽泛,但是,它对研究&物质价值&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我对物质价值的定义就吸收了李连科定义的一部分,在此就不引述了。有兴趣的读者可读读该书,它是1985年10月,人民出版社出版的。见该书第127页第1个自然段即是。)关于理论经济学上商品物质价值的理论,有兴趣的学者们可从经济思想发展史的角度,搞出一部独立的专著,其意义是重大的。对物质价值的介绍就到此结束了。
  三、物质价值与交换价值、消费(即使用)价值的关系
  下面我们根据马克思对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关系的阐述,对商品的物质价值与交换价值、消费(使用)价值的关系作一扼要的分析。
  马克思在阐述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关系时说,&使用价值同时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见上书48页)。由此,可以进行下述分析。
  1、物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关系
  我们既然已经从理论上搞清楚了物质价值与消费(使用)价值的关系,那么,马克思在这里所说的&使用价值同时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我们就应当将其理解成物质价值&同时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使用价值&只是物质价值的表现或实现形式,实现形式不能代替被实现的对象,即具体物质内容,也就是商品的物质价值,两者不是同一个对象。所以,我们就从理论上搞清楚了第一个问题,即物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关系。即:物质价值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
  2、物质价值与消费(使用)价值的关系
  过去的理论上对于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我们仅仅知道,消费(使用)价值是物质价值的实现形式,或表现形式。那么,物质价值与消费(使用)价值的关系是什么。从第1个问题中知道:&物质价值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那么,从逻辑上看,它又是谁的&物质承担者&呢,显然也是消费(使用)价值的&物质承担者&。由此看来,物质价值还是使用价值的物质基础,就是说它还是消费价值的物质承担者。它决定着商品的使用价值,有什么样的物质价值就有什么样的使用价值,使用价值只是物质价值的表现形式,是物质价值在被&使用或消费中得到实现&或表现出来的价值。
  综上所述,物质价值既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又是消费(使用)价值的物质承担者。这就是物质价值与交换价值、消费(使用)价值之间的关系。
  四、 使用价值与消费价值的关系
  消费价值即过去政治经济学上的使用价值。消费价值与使用价值两者之间的关系,既具有同一性,又具有差异性。理论上应当对两者进行严格地区分。这对经济科学的探索是有益的。
  使用价值具有直接使用某物的特征。如使用一把铁锹挖土,或使用一把铁锤打击某物。它们均具有直接操作、控制、使用,作用于某物,使某物的存在形态发生变化的意义。但是,消费价值则不同。它虽然也具有具体使用某物的意义。但是它还包括不直接具体使用的意义。如住房。房屋是建筑物,具有使用空间,能遮风挡雨,可以调节温度、湿度、阳光,使之适合于人的居住,满足人在房间里生活、学习、工作、休息、贮存物品、防盗保险作用的等等需要。它的物质价值对于人来说,不是直接的使用、操作、控制之中表现出来的。人只要居住在这个空间,进入到这个空间即为使用。乘坐汽车、火车、飞机、轮船、旅游、到电影院看电影、欣赏工艺品等等的道理均是如此。
  这些使用并不需要消费者直接的具体操作、控制、使用某个物品。但是,这也是直接的、具体的进行的物质的或精神的消费。所以,从这种意义上看,&消费&一词的含义更广泛,&使用&一词的含义要狭窄一些。经济学上使用&消费&一词来表示对某物的利用,从而满足人的某种需要,要比&使用&更准确、更严格。从这种意义上来看,使用&消费价值&一词,要比使用&使用价值&一词,更能反映人对某物的利用。
  五、新的商品二因素
  交换价值还不是价值,价值是基础,交换价值是商品价值的表现形式。通过交换表现出来的才是商品的价值,即物化到商品体中的一般人类劳动,但它看不到,摸不着,只能从抽象中把握,它表现的是一种关系,即社会关系。而商品的物质价值体也是劳动生产出来的,即具体劳动生产出来的。抽象劳动生产商品的抽象价值,具体劳动生产商品的物质价值。
  这样,商品就具有了两种价值,即物质价值和(抽象)价值。由于价值是抽象劳动创造的,物质价值是具体劳动创造的,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我们还可以把价值称为抽象价值,把物质价值称为具体价值。这在新的理论经济学中是有科学意义的。那么,从几种价值的相互关系看,物质价值与价值、消费价值是个什么关系呢。前面我们已经作出了分析并得出了结论,在此不再赘述。
  由此,商品二因素的新见解就产生了。即商品具有物质价值和(抽象)价值,或具有抽象价值和具体价值的二因素。新的商品二因素的观点,与过去的商品二因素的理论没有什么本质的差别,后者只是对商品的物质价值与使用价值的概念进行了严格区分,只是将马克思及其之前的古典经济学家们的物质价值概念从质上作出了明确的理论规定(从量上作出理论规定属于下篇论文的任务),使之更加具体,更加严格,并且还在理论上将物质价值与使用价值进行了分离,使它们分别成为各自独立的范畴加以区分和运用。在此基础上通过消费或使用又将两者统一起来,使之既具有差别性,又具有同一性。说两者具有差别性,指的一个是消费对象,一个是消费结果,说它们具有同性,指的都是物质对人的生活或生产消费中所具有的用途或意义。过去的商品二因素理论,只是混同了物质价值和使用价值的概念界限,将两者作为一个共同的概念加以运用。不仅如此,西方边际效用价值论也存在着这种&概念混同&的问题,即混同了商品的物质价值和效用价值的概念界限。并且将它们作为一个相同的概念在理论上加以运用。因此,科学地改造边际效用价值论,吸收它的合理成分,将西方经济学数学分析工具,科学地引入到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体系之内,这或许也是丰富理论经济学的又一个重要途径。
  本文是西北大学经济学院名誉院长何炼成教授多年悉心指导下,对 &补充劳动价值理论的质量分析&问题作出的一个阶段性的研究结果。期间,曾得到中国人民大学卫兴华等教授的热心指教,和红旗杂志社经济部原主任郑宗汉同志的热情帮助和指导。没有这些前辈的帮助和指导,就不会产生本文,在此一并感谢。
  后记:近日,笔者又阅读了马克思《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一书,发现马克思关于使用价值的概念有两个,一个是&作为使用价值的使用价值&(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16页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北京,一个是&使用价值只对于使用有价值&(见上书第15页),笔者认为&作为使用价值的使用价值&就是商品的物质价值。在《资本论》第一卷当中,马克思又提出了&商品体&的概念,&商品体&就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物质载体,这个物质载体就是笔者所说的物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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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大百科全书·经济学》第560页,对“利息”的定义为:“在借贷活动中,货币持有者(债权人)除收回到期贷款外,另从借债人(债务人)手中取得的收入。”
上述定义是以债权人为主体的。请以债务人为主体,概括上述内容,给“利息”下定义。(限18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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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百科全书·经济学》对“利息”的定义为“在借贷活动中,货币持有者(债权人)除收回到期贷款(本金)外,另从借款人(债务人)手中取得的收入”。
上述定义是以债权人为主体的,请概括上述内容,以债务人为主体,给“利息”下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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