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交房费用应该交卫生费吗

城管执法大队有权向商铺收取卫生费吗?
14-08-25 &
没有&&这事不归他管&&不过还是交的好&&&花小钱免灾&&&城管你懂得
请登录后再发表评论!门面卫生费_重庆市政府公开信箱
重庆市江津区政府公开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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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字号:
发布单位:
江津区政府
来信内容:
门面卫生费
今年3月 有关部门来收取了2016年的门面卫生费共计300元,而 就在本月11月24号
又来收取卫生费240元( 江津支坪镇);本门面 是去年5月份开业 ,开业没多久就有人(同一个人)来收了5月-12月的卫生费。
办理单位:
办理结果:
关于投诉支坪重复收取门面卫生费的来信的回复
您好!您反映支坪重复收取门面卫生费的信件已收悉,我镇已责成市政大队办理,现回复如下:
一、收取的不是“门面卫生费”,是“垃圾处置费”。渝府令第255号《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市城市、镇规划区的建成区范围内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
二、收费标准。津发改委〔号《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明确“商业门店(网点)及其他商业用房按经营面积向业主计收,不足20m2的,按20m2计收,经营面积200m2以下,0.50元d/m2月”,《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六条明确“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按月计收。居民可以按季度或年度预缴,单位按年度缴纳。”
龙先生经营的建材门市有3个门面(其中1个较小),每个门面约20-30m2,每个门面应缴10-15元,考虑津坪经营实际,每个门面每月实收10元,龙先生有3个门面,每月应缴30元。所以,2016年龙先生应缴垃圾处置费360元,为鼓励一次性缴清,今年3月实收了龙先生300元。
三、工作疏忽,造成重复收取。由于支坪门市缴费不规律,有按季度的、有半年的、有一年缴的,在11月24日收费过程中,收费员没有仔细核对龙先生2016年缴费情况,误以为是缴到了4月(实际上是3、4月份的时候曾缴过),直接收取了剩余的8个月的垃圾处置费240元,造成了重复收费。
四、处理情况。针对收费员的工作疏忽给您造成的不便,我们深感自责,深表歉意,决心认真改正,现已责令收费员及时退回了重复收取的费用,并对收费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收费台帐的监管,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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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六路上一家店主向记者展示青年公园环卫所开具的卫生费收据。”  记者走访纬九路十多家沿街店铺,有不少店主称,没有人来收过卫生费,尤其是一些服装店,多数没有交过卫生费。
经六路上一家店主向记者展示青年公园环卫所开具的卫生费收据。
  “这门头房卫生费到底按照啥标准收?”又到交卫生费的时候,最近不少门头房业主向本报反映这费用收得有些不明不白。连日来,记者先后调查省城数十家门头房,揭开卫生费收取乱象。不但收费主体杂乱,而且收费标准也不统一,有的说按照面积,有的说按照行业,同样大的门头房,卫生费相差可达近10倍。更有甚者,有的门头房收,有的门头房则不收。&&& □乱象一 面积同样大小 收费可差10倍  “我们这里不论面积大小,一律收540元。”高女士在天桥区济泺路上经营一家店铺,面积不到20平米。从上个月以来,不断有人来催交卫生费,收费人员自称是工人新村南村办事处环卫所的,不论门头房面积大小,每年一律收取540元。“我上次看报纸上说过,明湖东路上不到20平米的小店铺一年只需要交180块钱,到我们这里为啥就交三倍的钱?这卫生费到底按照啥标准收?”高女士感到不解。   与济泺路上不同,明湖东路部分沿街店铺的卫生费则随面积有所浮动。济南东站附近一家熟食店的工作人员说,他的店铺也是十多个平方米,东关街道办事处环卫所收卫生费也是一次收一年的,全年一共180元。附近另一家食品店的老板说,他们的店面稍大一些,将近30平方米,每年交250元卫生费。柳行小区附近一家商店的老板说,他这个15平方米左右的小店一年只交30元卫生费。  “我们这里说是按照行业收卫生费,但不知道各个行业分别收多少钱。”王先生在长清区五峰路上经营一家烟酒专卖店,店铺面积总计约60平方米。他说,大约10天前,有几个人上门收门头房卫生费,他询问收费标准时,对方说这要看店铺从事的行业,由于卖烟酒的商店产生的垃圾较少,一年只收取180元,如果是沿街的餐馆饭店,标准要比商店高出不少。  长清区五峰路东川街一带的大小店铺足有数十家,在记者走访过程中,多数店主表示,每年都要交卫生费,少则100多元,多则300多元。“我们这边卫生费交得倒不算多,只是不知道这是按照啥标准收的。”不少店主提到。  记者走访发现,不但不同区之间的收费金额不同,即便同一个区内不同街道之间的收费也不尽相同。收费标准更是多样,有的按照面积收费,有的按照行业收费,还有一些则按照每天1元钱的标准收。在记者走访的数十家店铺中,同样是一家50平米的店铺,在长清区五峰路全年只需要交120元卫生费,而在历下区窑头路上的店铺,按照每平方米2元交纳,一个月就要交100元,全年要交1200元,差不多大的店铺两个地方收费竟相差10倍。&&& □乱象二 收费可以砍价 托人情能免费  霍先生在经六路上经营一家小餐馆,面积只有不到40平方米。他说,餐馆于去年6月份开业,刚开业3个多月时,几名自称是槐荫区青年公园环卫所的人上门收取卫生费,按照物价局的收费标准,这个餐馆要交400元,这笔费用主要用于店铺门前的清扫和垃圾收集,只要是沿街的门头房,都得交这个钱。  霍先生说,由于餐馆刚刚开业不久,生意也不太好,一下要交400元钱,觉得有点多,便跟收费人员砍价。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之后,对方同意只收200元,收据上的收费项目一栏为“责任区清扫委托服务费”,执收单位为槐荫区青年公园环卫所,盖章为“槐荫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虽然砍下200元钱,但霍先生心里并不痛快。“在沿街位置开店铺餐馆,保洁员给打扫门前的人行道,适当交点卫生费是应该的,但是得有个标准。如果没有明确的标准,可以随便要价,那这个不明不白的钱就不该交;如果有标准,那就严格按照标准来收费。既然能讨价还价,怎么还能说是有标准呢?”  “不光能砍价,有些店铺根本就不用交。”纬九路上一家店主刘女士说,这几年振兴街办事处每年都会有人来收卫生费,起初她都是要多少就给多少,但是后来向附近的店主一打听,原来很多店根本就不收。“既然是统一收的门头房卫生费,为啥有些店不用交?”随后刘女士便拒绝交费,办事处的人来过几次,她都没有给。直到后来有一次赶上刘女士的丈夫在店里,“大老爷们儿不愿意争执,这卫生费还是交了。”  记者走访纬九路十多家沿街店铺,有不少店主称,没有人来收过卫生费,尤其是一些服装店,多数没有交过卫生费。  在调查采访过程中记者发现,有的店收,有的店不收的情况并不少见。济泺路上一家店主说,凡是外地人开的店铺,一般都得交卫生费,但是很多本地人却不用交,“既然是统一的收费,为啥本地人和外地人两样呢?”另一位店主则说,去年她找了一下熟人,没有交卫生费,但是今年不想再为这500多块钱欠人情了。&&& □乱象三 收费主体不一 说涨价就涨价  在天桥区边庄社区开门店的秦女士说,她以前在其他地方开过门头,当地的环卫所每年都会收卫生费,保洁员给打扫门前的人行道,因此她对卫生费并不排斥。但搬到边庄这边之后,前几天来了几个人,自称是边庄社区居委会的,收沿街门头房卫生费,每个月30元,一次性收齐半年的,而且不给开发票。秦女士起了疑心,“别的地方都是环卫部门收卫生费,这里咋变成居委会了?就算居委会代收,也应该给我们开环卫部门的正规收据和发票吧。没有发票,我怎么相信这不是乱收费?”  记者走访的数十家门头房中,卫生费的收费主体不一,收费方式更是五花八门。长清五峰路上店主出示的收据为长清区城管局,济泺路和明湖东路上的则分别为工人新村南村办事处和东关街道办事处的环卫所,窑头路上的则为窑头村委。  “我这个小店换过好几个地方,都不知道卫生费到底应该交给什么部门了,给过环卫所,也给过社区居委会,现在又得交给村委会。”历下区窑头路上一家店主说。  这家店主说,本来窑头村委会收得也不多,每个月只收20元,那时叫物业费。但是前段时间突然下发通知说,从11月开始,要将以前的物业费改成每平方米2元的卫生费。30多个平方的小店,以前一个月只需要交20元,现在一个月得交60元,那些六七十平米的大店铺一年下来更是得多交上千元。“怎么能说涨价就涨价,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这位店主质疑说。  窑头路上的另一家店主说,他所租用的门面房和后面的住宅楼相连,整套房子一共110平方米,他和另一个店铺共用前面的30多平方米门面房,二房东住在后面的住宅楼内,现在窑头村委要求他们,整套110平方米的房子都要按照每平方米2元的标准交纳卫生费,每个月共计220多元钱,由他们两家店分担。如果不交钱,不但要停水断电,还会扣房东在村里的分红。“哪有这样收卫生费的,门头房和住宅怎么能等同起来?”这位店主无奈地说。&&& □记者手记 卫生费切莫 收得“不卫生”  门头房作为沿街的经营性用房,不可避免地要产生垃圾,对城市环境造成影响,因此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对门头房收取适当卫生费合情合理。但是收费合理,并不代表可以毫无标准、随意要价。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了解到,其实环卫部门也有自己的难处,比如很多店主拒不交纳卫生费,享受到服务却不愿意付出。这些业主的行为固然不对,应该成为严格执法的对象。但环卫部门更应该进一步反思,为什么这么多店主拒不交纳?采访中不少店主向记者提到,“从来不告诉我们收费的标准,一个地方一个样儿,找找人就能免交,这么不明不白的收费,凭啥让我们交?”  显然,如果一项收费没有明确的标准,不能一视同仁,因人因时因地而异,无疑将会侵蚀收费的合法性,更不会让交费人心悦诚服。究竟是按照面积收,还是按照行业收,或是按照垃圾产生量收?这些都应该说得清清楚楚,更应该收得明明白白。而现实却恰恰相反,此处按面积,彼处又按行业,更有甚者,不经论证和审批,说涨价就涨价,这样的收费何以取信于民?  如何既能使我们的城市变得更加整洁,又能让店主乐于出钱,需要的不仅仅是保洁人员每天起早贪黑的辛勤劳动,还需要更明确的收费标准和更严明、更平等地实际执行。  卫生费收取要透明,更要“卫生”。
初审编辑:责任编辑:帅皓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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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街店铺的卫生费是否上缴?
发布时间: 10:12
来源: 抚州日报
  乐安县招携镇一读者来电:镇上有人向沿街店面每月收取5元卫生费,此现象已有半年多。此前,店主从未收到相关通知,收费人员自称是政府工作人员,请问这钱是上缴到政府吗?
记者行动:记者向该镇镇政府了解情况,负责人回复,确有其事。镇上的沿街垃圾桶和路面的清理工作,均由镇政府出资聘请保洁员进行,店铺产生的垃圾几乎成了街道垃圾的主要来源,增加了保洁员的工作量,这些费用是补贴给保洁员的,此费用是商户自愿缴纳的。另外,负责人表示,以后将不再收取此费用,但店铺门前的垃圾保洁员也不再清理,请商户自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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