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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阳王家湾有哪些装饰公司好点?推荐下_装修流程问答- 一起装修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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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阳王家湾有哪些装饰公司好点推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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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阳王家湾有哪些好点推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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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的只有在九通城的2家公司,去过5楼联创众和,感觉还行
我家室120个平方,希望用材好点,准备要小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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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最好是去请教装修过的同事,让他们给介绍一家是比较靠谱的,因为有经验了
A:口碑好的很重要
A:原素装饰,我有个朋友在里面做设计,感觉还不错。
苏曼家居建材装饰不错
A:安装的挺多的,我家就安装了,昨天就开始用了。
A:装饰材料的种类 室内装饰材料是指用于建筑物内部墙面、天棚、柱面、地面等的罩面材料。严格地说,应当称为室内建筑装饰材料。现代室内装饰材料,不仅能改善室内的艺术环境,使人们得到美的享受,同时还兼有绝热、防潮、防火、吸声、隔音等多种功能,起着保护建筑物主体结构,延长其使用寿命以及满足某些特殊要求的作用,是现代建筑装饰不可缺少的一类材料。 装饰材料种类繁多,具体品种非常繁杂,并且现代装饰材料的发展速度又异常迅猛,材料品种更新换代很快,新材料、新品种层出不穷。据不完全统计,装饰材料少则上千种,多则近万种,其用途不同,性能也千差万别。因此,装饰材料的分类方法很多,最常见的材料分类有如下几种: 一、按照材料的品质及价格分类可以分为低档,中档、高档。价格也是由低到高的。 二、按材料的材质分类 可分为金属材料、复合材料、有机高分子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四大类 1.金属材料:如不锈钢、轻钢龙骨、铝合金、铜制品等。 2.复合材料:如铝塑板、真石漆、人造大理石等。 3.有机高分子材料:如有机涂料、木材、塑料等。 4.无机非金属材料:如大理石、花岗石、瓷砖、水泥、玻璃等。 三、按材料的燃烧性能情况分类 1.不燃性材料:在空气中遇到火或高温作用下不起火、不碳化、不微燃的材料。如石膏板、钢、铝、花岗石、大理石、铜、黏土制品、防火阻燃板、玻璃、锦砖、瓷砖等。 2.难燃性材料: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高热作用时难起火、难微燃、难碳化,当火源移走后,已燃烧或微燃立即停止的材料。如岩棉装饰板、阻燃墙纸、水泥刨花板、装饰防火板、矿棉吸声板、纸面石膏板等。 3.可燃性材料: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随即起火或微燃,且火源移走后仍然继续燃烧的材料。如墙布、地毯、人造革、胶合板、木工板、木地板等。 4.易燃性材料: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立即起火,并迅速燃烧,且离开火源后仍继续燃烧的材料。如二甲苯、纤维织物、油漆、酒精等。 四、按材料在室内装饰中的部位来分类,大致可为四大类:一类是地面材料,如地毯、地面涂料、陶瓷地砖、塑料地板、木地板等;另一类是内墙材料,如壁纸、内墙涂料、釉面内墙砖等;还有一类是吊顶材料,如顶棚装饰板、吊顶龙骨等;其它类,如灯具,门窗,卫生洁具等。 五、按照装饰材料的材质又可分为以下几类。 ①无机胶凝材料类如白色与彩色水泥、装饰砂浆、石膏、装饰混凝土等。 ②陶瓷装饰材料类如墙地砖、陶瓷锦砖、琉璃制品、釉面内墙砖等 ③玻璃装饰材料类如普通平板玻璃,特种玻璃(吸热、热反射、中空等)、玻璃马赛克,其它装饰玻璃(彩色、压花、磨砂等)。 ④饰面石材类如天然花岗石,人造石材,天然大理石,建筑水磨石等。 ⑤金属装饰材料类如铝合金(门窗、吊顶龙骨等),装饰板、装饰薄钢制品(不锈钢板、轻钢龙骨等)。 ⑥建筑装饰涂料类如内墙涂料,外墙涂料,顶棚涂料等。 ⑦装饰壁纸、墙布类如塑料纸、纸基织物壁纸,玻璃纤维印花贴墙布,无纺贴墙布,化纤装饰贴墙布等。 ⑧塑料装饰材料类如塑料装饰板材(贴面板、覆塑装饰板,PVC塑料板,有机玻璃等),塑料地板,塑料门窗等 。⑨隔热、吸声材料类如硅钙板,钙塑泡沫装饰板,珍珠岩吸声板,石膏吸声板,矿棉板等。 ⑩各类建筑专用胶粘剂。如聚醋酸乙烯酸类胶粘剂,氯丁橡胶类胶粘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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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阳“十里景秀”项目动工
日期:日 15:09
汉阳“十里景秀”项目动工
本网讯(记者常健)11月26日,由长青集团汉阳分公司承建的“十里景秀”项目正式动工。
“十里景秀”还建房组团位于汉阳十里铺。集团汉阳分公司承建其中9、11、12#楼。3栋楼均高32层,总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工程总造价约6000万元。项目部为了把该项目打造成优质工程,在施工准备阶段即高标准严要求,从施工组织人员配置、场地硬化达标和材料选购等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当天上午9时18分,工地鞭炮齐鸣,挖掘机开始动土挖掘,项目施工正式展开。董事长齐耀宏到场祝贺,并会见了甲方负责人。
【图文】武汉汉阳: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城中村改造工程
稿件来源:作者姚钟炼 时间:
作者 姚钟炼
<font COLOR="#FF日至15日,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城中村”检察室干警在副检察长王德胜带领下应邀参加了汉阳区十里铺村“城中村”改造中还建项目“十里锦绣”小区基础工程的招投标开标仪式。据悉,汉阳区院“城中村”检察室自成立以来,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拓宽检察工作新领域,积极探索服务“城中村”改造的新途径。
据介绍,近年来,汉阳区十里铺村作为第一批“城中村”改造的试点村,启动了对村民的拆迁安置还建工程,根据“城中村”改造的方案,首先新建村民的还建楼房&#8213;&#8213;“十里锦绣”小区,目前已启动的“十里锦绣”小区一期还建房项目基础工程的工程标的近一亿元,参加招投标的建筑单位近20家,为了保障工程建设廉洁高效。汉阳区检察院“城中村”检察室加强与十里铺村的工作联系,并与汉阳区永丰街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项目资金使用、工程项目招投标等环节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让“城中村”改造项目成为阳光工程、民生工程、优质工程。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十里铺村还建房规划调整的文件,
点击下面的“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官方网址查看全文内容。
右上角,报眉。
刊登了“十里景秀”小区动工的消息。
“十里”不虚名高歌颂文明
“永丰十里杯”第二届“感动汉阳十杰市民”评选活动即将启动
没有豪华庆典,没有大型宴请。昨日,汉阳区永丰街十里铺村17栋高层住宅“十里景秀”村民还建小区奠基仪式在芳草路旁低调进行。该村将仪式所结余的资金捐赠给由市文明办、汉阳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和湖北十里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永丰十里杯”第二届“感动汉阳十杰市民”评选活动,力促汉阳区精神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该村“城中村”改造启动以来,村干部主动到每家每户沟通交流,帮助村民看清改造的利与弊,算清“经济账”、
“长远帐”、“子孙帐”,撤村建居、村民变居民、住房还建、土地征购、产业发展……一系列纷繁复杂的难题被逐一攻克,改造步伐得以稳步推进。据了解,新建的“十里景秀”小区位于芳草路旁,墨水湖畔,地理位置十分优越,小区有漂亮的绿地,开阔的广场,还有超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活动室……按照质量过硬、功能齐全、配套完善、环境优美、安全和谐的理念建设的新小区与改造前的老旧村湾将形成天壤之别,村民的居住环境和经济收益都将大幅提升;湖北十里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将以高标准、高起点的现代居住设施要求,将该项目打造成为我市“城中村”改造还建房项目的一个示范点,让该村全体村民共享改革发展的丰硕成果。
按照惯例,企业每当一个重要工程开工,都要邀请相关部门领导参加并举行隆重的奠基仪式。注重实际、不图虚名的十里集团却另辟蹊径,不搞庆典活动,不摆花架子,将资金和精力集中于企业发展和生产中。与不搞庆典的“小气”相比,该企业在回报汉阳精神文明建设上,花钱却是毫不吝啬。
该村党委书记兼湖北十里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启社说:“这次捐助行动,是对公司启动‘城中村’改造最好的庆祝,也是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我们不仅要将旧的村湾改造成与现代城市发展相吻,更要将村民素质提升到现代社会文明的高度,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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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湖北十里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汉阳区永丰乡十里铺村委会)十里景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以下为湖北十里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汉阳区永丰乡十里铺村委会)十里景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有效期为日-日。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根据武汉市汉阳区政府及十里铺村的要求,为解决十里铺村在实施“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存在的用地紧张问题,根据十里铺村用地的实际情况,拟对十里铺村实施综合改造,综合改造坚持资源整合、优先安置、分步实施、改善环境的原则,选址于十里铺村吴刘湾、昌家湾、王家湾、刘家湾、十里铺、十里铺后街、巷子口、夏家湾等实施村民还建住宅项目。
拟建十里景秀项目即为配合十里铺村城中村改造村民还建住宅项目的其中一部分,十里景秀项目地处武汉市汉阳区,用地以东为芳草路,南、北、西侧均为城市规划路,项目规划占地67373m2,净用地面积为65465.61m2,总建筑面积为地上m2,地下层面积30882.36m2。项目建筑主要以住宅为主,兼顾商业,共建设19层-30层不同高度的住宅楼共计15栋,临路设置底层商铺。
1.2拟建项目情况简述
<font COLOR="#FF亿元,总用地面积67373m2,净用地面积65465.61m2,总建筑面积m2(不含地下室),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m2,配套商业及其他(包含商业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9744.3m2;地下室建筑面积30882.36m2,地下室主要用于布置水泵房、配电房及弱电用房等小区配套设施、高层住宅地下车库、地下人防工程、地下自行车停车库等;项目共建设3栋19层的高层住宅、4栋26层高层住宅、3栋28层高层住宅、1栋29层高层住宅、2栋30层高层住宅和2栋32层高层住宅。
湖北十里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汉阳区永丰乡十里铺村委会)十里景秀项目建成后入住总户数为1774户,其中设置停车位共1148个,其中地面停车位247个,地下停车位901个。项目经济技术指标见表1-2-1。
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总用地面积
净用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不含地下层
住宅建筑面积
主要分布于项目北侧、西侧沿街
主要用于社区服务中心
物业管理用房
医疗卫生服务用房
地下建筑面积
水泵房、配电房、地下车库、自行车停车库等,兼人防工程
绿化面积约20211.9m2
地面:247;地下:901
按每户3.5人计
环境影响概述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水主要居民、商铺、酒店运营生活污水等,日排放量约1625.3m3,年排放量约59.35&104m3。
根据武汉市汉阳区水务局提供的排水情况说明,项目污水接入芳草路污水干管,经十升小路(在建)、四新大道污水管进入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受纳水体长江武汉段。目前芳草路汉阳段已建成,正在修建明珠桥与沌口段贯通;十升小路正在建设之中,预计2010年年底建成;陶家岭泵站目前正在进行招投标,计划2010年年底开工,2012年投入使用。因此,项目营运期排水执行GB《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限值。
2.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阮成发拜会国土部部长,城中村综合改造明年基本完成
文章来源 长江日报 更新时间: 9:25:31
<font COLOR="#FF日,市长 阮成发 在京拜会 国土资源部部长 徐绍史。徐绍史充分肯定了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表示将大力支持武汉加快建设发展,希望武汉走出—条规范、集约、节约用地的又好又快的发展道路,示范全国。
据介绍,去年我市开展“土地执法秋季行动”,并以此为契机建立了主动执法、提前预警、严格防范的土地执法长效监管机制,从根本上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全市二环内56个“城中村”的综合改造预计到明年基本完成。
阮成发3月12日表示,当前,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三大国家战略叠加武汉,面对难得机遇,希望国土资源部—如既往给予指导、支持,推动武汉实现新—轮大跨越。
徐绍史充分肯定了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成效,将对武汉的“城中村”改造、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等工作继续给予支持。他强调,武汉在保增长的同时也要“保红线”,注重规范用地、集约节约用地,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成功经验示范全国。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鹿心社、副市长孙亚等参加会见。
中共武汉市委 武汉市人民政府
关于积极推进“ 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的意见
武发〔2004〕13号
为加快我市城乡一体化进程,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改善城乡人民生活,提升城市功能,推动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经研究,现就推进“
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城中村”综合改造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贯彻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以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按照“依法行政,有情操作,改制先行,改建跟进,统筹兼顾,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推进全市“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
“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的目标任务是:促进“城中村”集体经济的管理模式转变,使其成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将“
城中村”村民农业户口改登为城市居民户口;依法撤销村民委员会,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逐步将“城中村”中改登为城市居民户口的人员(以下简称村改居人员)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依法将“城中村”的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按城市规划和建设的标准及要求,改善“城中村”的公共设施,建设文明社区;按照城市管理规范要求,提升城市整体功能。
二、“城中村”的范围和改造工作的步骤
“城中村”的范围是: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 至 2020 年》( 国函〔1997〕11
号)和《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城建设用地控制范围图(》,确定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洪山区的 147
个行政村和 15
个农林单位为“城中村”。为了分步推进和分类指导“城中村”综合改造,根据实际拥有耕地现状,将我市“城中村”分为A、B、C 三类:A
类村为人均农用地小于或等于 0.1 亩的村,B 类村为人均农用地大于 0.1亩、小于或等于 0.5 亩的村,C 类村为人均农用地大于
0.5 亩的村。
“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的步骤是:今年先期在主城区规划二环线以内 52 个村中选择若干村进行试点,并以此为基础推进 A、B
类村的综合改造工作。C 类村可先推进集体经济组织改制工作,在土地被逐步征用后,剩余农用地人均占有面积达到 A、B
类村标准的,方可执行“城中村”综合改造的相关政策。
三、“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的政策和措施
(一)全面推进改制工作
1.“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
通过股份制改造,将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改制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和分配方式的经济实体,达到明晰集体资产权属、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促进改制后经济实体的持续健康发展的目的。改制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改制方案。
改制中必须进行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认真做好债权、债务的清理登记,及时清收各种债权,避免集体资产流失。资产评估结果要经村民会议认可,并按规定报乡(镇、街)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或区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确认。对村集体资产的处置应依法确认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对村集体经营性净资产适当扣除社会保障和公共事业管理资金后,原则上全部作为股权量化的资产。
集体经济组织改制可参照《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政策的意见》(武政办〔2003〕66
号),享受资产处置、契税减免等有关优惠政策。改制后的经济实体凡符合新办企业条件的,享受国家税收减免政策;不符合新办企业条件的,原则上维持原纳税方式不变。
具体意见由市体改办会同市农业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制定,并报经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2.村民户籍变更
实施“城中村”综合改造可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将村民农业户口变更登记为城市居民户口,免收有关费用。具体实施方案由市公安局负责制定,经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3.撤销村民委员会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
“城中村”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改制、村民农业户口变更登记为城市居民户口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撤销村民委员会,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并实行平稳过渡。新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建设及成员的相关待遇,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实施方案由市民政局负责制定,经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城中村”综合改造中村基层党组织和社区党组织建设的有关规定,由市委组织部另行制定。
原村民委员会财务账目由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或区政府指定部门接收,档案由区档案部门接收。
4.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
改制后组建的经济实体,应优先安排村改居劳动力就业。鼓励和引导村改居劳动力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对暂未就业且有就业愿望的村改居劳动力,发给《再就业优惠证》,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有关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为“城中村”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村改居劳动力组织专门的技能培训,培训费从市、区财政专项资金中列支。各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要优先为村改居劳动力推荐就业。
逐步将村改居人员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村民身份改变为城市居民后,已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继续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符合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条件的,应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男已年满
60 周岁、女已年满 55
周岁的村改居人员可采取一次性缴费的方式参加“城中村”村改居人员养老保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试点村的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情况,积极探索和不断完善相关政策。
村民转为城市居民后,享受城市居民有关的优抚、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和社会救助等政策;符合低保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具体实施方案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负责制定,经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5.计划生育
“城中村”村民成建制转为城市居民的,按照《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2年内执行农村计划生育政策,2
年后执行城镇计划生育政策。
(二)大力推动改造建设工作
1.规划管理
“城中村”实施改造建设,其规划编制、建设管理的各项标准和控制指标按城市规划、管理标准执行,其改造建设应符合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的要求。对基本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宜采取保留、改建、扩建方式进行改造建设的,重点解决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城市景观等问题;对不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可重新选址集中新建。实施改造建设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工程质量、功能质量和环境质量。
“城中村”改造的选址规划和建设规划方案应在规划部门的指导下,由各区政府督促各乡(镇、街)、村组织编制,报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审批。
2.改造建设方式
“城中村”改造建设针对各村不同情况和条件采取相应方式实施。主要方式有:以改制后的经济实体自行实施改造;以项目开发方式实施改造;以统征储备的方式实施改造。
类村的改造建设,其土地除规划控制用地外,原则上优先由村改制后经济实体使用,并通过综合改造,用于建设安置原村民的新居住区、保障改制后经济实体的发展空间和筹措村改居人员社会保障资金等问题,依法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同时,也可按城市规划要求,以项目捆绑、公开供地方式进行房地产开发改造。
类村的改造建设,其土地除规划控制用地外,其余土地原则上按四块使用,即保留和还建住宅用地、开发用地、产业用地和储备用地。其中,保留和还建住宅用地、产业用地依法核发或换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开发用地依法核发出让性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C 类村的改造建设,原则上通过统征储备的方式进行。统征储备达到 A、B 类村标准的,按改造 A、B
类村的土地处置政策执行。为了扶持改制后的经济实体能持续健康发展,在土地征收、征用时按征十留一的比例以划拨方式留给改制后的经济实体发展二、三产业,并依法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城中村”开发用地、储备用地的土地出让金、增值收益金的 60% 划转给“
城中村”所在区政府财政专户储存,用于补贴“城中村”综合改造中的旧村湾开发改造、新居住区基础设施建设;40%
由市政府统筹用于“城中村”综合改造的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
3.个人房屋及宅基地处置
对经批准实施改造的“城中村”,由规划(国土资源)、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原集体土地上个人(含非本村村民)的房屋及其宅基地按一户一处宅基地的原则进行清理。原村民的房屋,属拆迁范围的,予以认定还建安置面积;属保留范围内的,予以确认发证面积。
原村民住宅房屋及其宅基地经合法批准已经取得《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经规划(国土资源)、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予以认定或确权。对历史形成的无审批手续但确系本村村民长期自住的房屋及其宅基地,且他处无住房的,按《武汉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第
148 号令)、《 武汉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市人民政府第 143
号令)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工作的通知》(武政〔2003〕87 号)精神予以认定确权。
因征地农转非仍居住在本村的居民,其原村民身份经村委会证明,可参照村民房屋及其宅基地认定或确权的规定执行。
村集体房屋及其占地和非本村村民房屋及其宅基地的处置办法,由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房产、城管局等部门另行制定。
4.拆迁还建
“城中村”改造建设中拆除原村民房屋时,要对每户的合法建筑面积按上述处置政策进行认定,并登记造册报区政府备案。
拆迁人根据认定的合法面积和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制定的安置标准,采取等量置换的方式进行安置。认定的建筑面积大于安置标准的,其超出部分按被拆除房屋的重置价予以补偿。
拆迁人征得被拆迁人同意,可以采用货币安置。为合理利用土地、降低开发强度,可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被拆迁人的申请,在还建用地范围内适当建设商业用房,按一定比例用住宅面积抵换商业用房建筑面积安置被拆迁人。
对房屋拆迁后需要过渡的,拆迁人应按照《武汉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第 148
号令)的规定,发给过渡费。
易地建设新居住区的,应按规定拆除原旧村。
5.改造建设相关政策
建设安置原村民还建房涉及的有关税、费,按农民个人建房的收费政策执行。实施开发用地项目建设时,免缴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应缴纳的其他规费,有幅度的按下限收取,无幅度的减半收取,其中涉及农用地转用及占用耕地的,需按规定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
6.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经批准实施改造的“城中村”,新建区域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道路、排水、园林绿化、供水、燃气、供电、电信、邮政等)由相关部门同步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原“城中村”范围内的市政基础设施管理要纳入城市统一管理范围,有关事权按市、区分级管理的原则办理;其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要逐步达到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标准;其消防、治安等按城市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城中村”改造建设完毕之前,其社区内的各项管理经费,除市、区已明确责任的以外,仍然由改制后集体经济实体支付。
具体实施方案分别由市建委,市规划(市国土资源局)、房产、财政、城管、水务、园林、公安、民政、邮政局,武汉供电、电信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四、“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城中村”综合改造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城市可持续发展,任务十分艰巨。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高度重视,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实施改造中要坚持高起点规划,同时要尊重客观规律,尊重村民意愿,量力而行。要坚持依法办事,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注重保护村民的合法权益。要切实加强领导,超前谋划,精心组织。
全市“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要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
市政府政策引导,区、乡(镇、街)主导,村‘两委’为主体,村民为主人”的原则推进。要认真听取村民意见,反映村民意愿,广泛发动村民积极参与建设自己的美好家园。“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实行党政主要领导为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市“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城中村”综合改造重大问题的决策和有关政策的制定。各有关区要成立相应机构和工作专班,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并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城中村”改制和改建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市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领导小组要求,抽调专职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制定配套文件,积极支持和参与各区“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采取集中办公和“一站式”服务等措施及时做好分类指导、协调服务等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市、区相关部门要把“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行目标管理,确保“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
城中村”综合改造的监察工作。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城中村”综合改造,可参照本意见的精神,结合辖区实际另行制定相应办法实施。
关于印发《武汉市城中村改造实施
方案编制说明》的通知
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人民政府,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武汉市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编制说明》已报市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9675;&#9675;九年五月二十日
武汉市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编制说明
  为统一和规范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的编制,特对文本及内容要求说明如下:
  一、方案内容
  (一)现状及改造规划
  1、区位及规划范围
  (1)区位情况
  (2)规划范围
  2、现状概况
  (1)现状人口及住户(户籍)调查情况
  (2)村民现状房屋建筑面积调查统计情况
  (3)依据土地勘测定界报告或现行土地利用变更图测算现状土地利用情况(现状村庄用地、农用地等用地情况)
  3、现状土地利用分析
  (1)上位规划要求确定规划控制用地的规模和要求
  (2)现状实际可利用地的规模及要求
  4、用地规模测算
  (1)还建用地(用地规模、建筑规模、还建户数)
  (2)产业用地(用地规模、人均劳动力产业用地规模、产业用地不足折算成建筑面积的规模)
  (3)开发用地规模
  (4)储备用地规模或调剂用地方案
  5、用地布局规划图及附表
  (二)综合改造成本测算
  1、前期费用
  2、改造成本
  (1)开发用地本宗地价
  (2)还建安置成本
  (3)货币安置补偿费用
  (4)土地整合成本
  (5)集体房屋拆迁补偿
  (6)还建房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成本
  (7)其他补偿费用
  3、后期费用
  (三)开发用地规划指标及规划要求
  1、各开发地块的用地性质
  (1)上位规划要求(控规、相关规划和专项规划要求等)
  (2)各开发地块的用地性质
  2、各开发地块的容积率
  (1)依据改造土地成本测算及改造开发地块现时楼面价,确定平衡改造需要的开发建设规模
  (2)结合各开发用地的交通、间距、日照、消防、安全、景观、开发强度等分析,确定各开发地块的容积率
  (3)依据相关控制规划要求(地铁、“三边”等),提出各开发用地的具体规划要求
  3、本村用地不能平衡改造成本,提出容积率转移调剂用地的方案
  (四)拆迁安置实施方案
  1、拆除工作方案
  (1)拆迁资金筹措落实情况
  (2)整村拆除的工作计划
  (3)整村拆除工作的时间安排
  (4)规划控制用地移交时间安排
  2、还建工作方案
  (1)还建(货币或实物还建)方式及规模
  (2)还建资金筹措落实情况
  (3)还建安置的工作计划
  (4)还建安置工作的时间安排
  (五)资金筹措及使用
  1、资金筹措
  2、资金运用
  3、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二、随方案提交的资料
  (一)区城中村改造专班、公安、国土、房产、村委会等部门和单位盖章确认、并公示的村人口、个人房屋及居住情况公示表(见附表)及相对应的个人建房分布图(个人建房分布图包括房屋编号、房屋座落、房主姓名、住户编号、户主姓名、层数、房屋占地面积、房屋建筑面积等)
  (二)还建安置方案经过村民会议通过的证明资料  三、格式要求
  (一)方案文本封面应有编制单位和时间,编制单位为区人民政府
  (二)方案文本标准为A4幅面
  (三)方案报送要求一式6份
  四、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须经区人民政府审核,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市城改办
中共汉阳区委 汉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快“城中村”
改造建设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改善汉阳城区面貌和人居环境,合理整合城市要素,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综合服务功能,更好地推进我区“两型社会”建设步伐,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根据《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的意见》(武发[2004]13号)和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城中村”改造建设工作的意见》(武政办[2009]36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快我区“城中村”改造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城区整体功能和形象为目标,“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因村定策,整体推进”,努力实现“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双赢”。即:“城中村”居民和集体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赢得符合现代城市文明的居住和生活环境;城区面貌整体上改善,功能和品质得到有效提升,赢得汉阳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目标任务
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底前基本完成二环线内“城中村”综合改造任务的总体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我区的“城中村”改造建设工作。2009年完成铁桥、鹦鹉、向阳、汉城等4个村的拆迁;2010年完成五里墩、汉江、江堤、前进等4个村的拆迁;<font COLOR="#FF年完成十里铺、汉桥、邓甲、渔业、红卫、丰收、陶家岭、龙阳等8个村的拆迁,并适时启动村民还建房建设。同时,积极推动二环线外涉及重大建设项目和具备条件的“城中村”改造建设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城中村”改造建设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建设,是“再造新汉阳、实现新跨越”美好愿景的重要任务,也是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和谐汉阳”建设的具体措施,更是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拉动内需的重大举措。我们要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城中村”改造建设工作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城中村”综合改造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克难攻坚,抓好落实,使这一城市建设管理的“难点”变成城市发展的“亮点”,使这一市民关注的“焦点”变成经济发展的“热点”,努力开创汉阳“城中村”改造工作新局面。
(二)明确任务,认真落实“城中村”改造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城中村”改造建设工作,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序推进。永丰街、江堤街和汉阳经济开发区作为责任主体单位,具体承担所辖各改造村的目标任务,签订目标责任状,纳入区委、区政府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区“城中村”
综合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城中村”专班)、区“城中村”综合改造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围绕服务于全区“城中村”改造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各改造村在规划编制审批、土地报批、用地规划许可、建筑规划许可、拆迁许可、招标投标、施工许可、规划验收及竣工验收等改造建设各环节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城中村”改造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三)科学谋划,努力加大“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的力度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利民益民”的原则,依据武汉新区建设总体规划,合理布局、精心谋划全区“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建设项目的推介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的招商引资,吸引国内外有实力、理念先进、信誉度高的投资者参与汉阳“城中村”改造,并建立招商项目的服务协调机制,为参与我区“城中村”改造的投资者做好项目前期、中期、后期服务工作。
(四)创新思路,切实化解“城中村”改造建设中的难题“城中村”改造建设工作,是一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和谐,影响面大、牵扯面广的系统工程。要认真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各村在改造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用敢于创新的思路,凝聚群众的智慧,把上级的政策和各村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积极主动化解推进中的难题。要立足于长远发展目标,正确处理好村湾改造建设和提升城市功能的关系;正确处理好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股民)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好实施“城中村”改造的村与参与“城中村”改造的投资方之间互利共赢的关系。要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及时总结和推广全区“城中村”改造建设中的经验,激发社会各界对“城中村”改造的关注和参与热情,为“城中村”改造献计献策,确保我区“城中村”改造建设的顺利进行。
(五)加强领导,全力营造“城中村”改造建设的良好环境区委、区政府成立以区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城中村”改造建设工作。永丰街、江堤街、汉阳经济开发区要分别成立相应机构,负责辖区“城中村”改造建设的组织实施。同时,区委、区政府还将切实加强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检查,对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奖励,对未完成或达不到工作要求的,实行责任追究。并将各单位、各部门完成“城中村”改造建设工作的情况,纳入到对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培养使用的重要内容。
区直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努力将“城中村”改造建设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为“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快速推进提供便利,把好事办好;要积极构建支持“城中村”改造建设的筹融资有效机制;要对“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的规划道路、电力、给排水管网等公共基础设施优先安排建设;要进一步加大控违拆违等工作的力度,努力营造项目建设的良好治安环境,确保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各责任主体单位要针对村民安置、企业搬迁、工程建设等环节中可能出现的矛盾,认真做好应急预案,以保障“城中村”改造建设顺利平稳推进。
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在服务“城中村”改造建设工作的同时,要随时督查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情况,定期通报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区宣传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城中村”改造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为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区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城中村”改造建设工作的监察工作,对在“城中村”改造建设工作中弄虚作假、循私舞弊、故意推诿、失职渎职、效率低下等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行为,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要加强对“城中村”改造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认真研究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全区各级党组织务必积极主动支持“城中村”改造建设工作,坚定信心,克服困难,坚定不移地推进“城中村”综合改造,全面完成“城中村”改造建设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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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各区“城中村”还建实例
1: 汉阳区陶家岭村“城中村”综合改造规划中开发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 洪山区北港村“城中村”综合改造规划中控制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洪山区铁机村“城中村”综合改造规划中控制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江岸区后湖乡石桥村城中村综合改造还建项目(A地块一期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洪山区长江村“城中村”综合改造规划中还建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 洪山区幸福村“城中村”综合改造规划还建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7:洪山区三角路村“城中村”综合改造规划中储备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8:江岸区新荣村“城中村”综合改造规划中储备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9:硚口区长丰村的罗家墩村城中村综合改造还建项目总平面方案
P(号地块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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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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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红霞村:“城中村”改造无上访
来源:火凤网
城中村改造是让很多政府部门都头疼的事儿,武汉市洪山区红霞村在改造过程中,科学处理“拆”与“建”的关系,信息公开,村务公开,没有出现一例上访事件。
记者赵烁:"我手边的这片空地,在两年内将建起二十多栋高层住宅楼,红霞村的村民到时就可以全部搬入新居,过上城市人的现代生活."
这片200亩的土地是武汉市洪山区青菱乡红霞村正在规划的第四期村民住房用地,前三期住房已在去年8月份全部交房。在68岁的潘忠秀家中,记者看到现代化的家电一应俱全,时尚的家居更增添了几分温馨,可在三年前,这样的新房潘忠秀连想都不敢想。
武汉市洪山区青菱乡红霞村村民潘忠秀:"开始住的是平房,土砖,原来还是,造业得很,那是做梦都没有想到,能够住这么好的房子."
2007年,借助武汉“城中村”改造的契机,红霞村打响了拆老房建新村的战役。
武汉市红霞村党委书记万建平:"在拆迁征地这一块,怎么样以人为本这个很重要."
在拆迁过程中,红霞村按照每亩5000元的青苗费补偿到户,新建的楼房从50平米到160平米,村民可以按照需求自由挑选,超过原住房面积的,按每平方450元的价格补齐,所有选房户都进行统一登记,信息全部公布在布告栏里,让村民心中有数。
红霞村还依托武汉大学城的建设,采取村民入股的方式,投资两千多万元建起了红霞物流公司,安排村民就业,帮助大家寻找致富门路。
武汉市洪山区党委书记吴勇:"(红霞村)不仅在两型社会的建设中,起到一个很好的典范作用,而且通过农民新村的建设,也带动了周边环境的改善."
湖北台 陶艳林 赵烁报道
洪山区一个城中村“拆出”100个百万富翁
日 8:29:10 长江商报
在红霞新村,一共有这样的联体小别墅141栋,11层的小高层15栋。
  据长江商报
当一个农民告诉你他很有钱,或许你会认为他是个暴发户,当同一个村的一群农民告诉你,他们都是百万富翁,你相信吗?
  武汉市洪山区红霞村,就是一个家家户户“不差钱”的村子。在这个有着1252户村民的“城中村”里,资产过百万元的家庭就多达100余户,几乎每家每户都有三套以上的房子,不少家庭仅靠房租和一份象征性的工作,每年就能轻松入账四五万元。
  一夜之间,冒出来百余个“百万富翁”
  “大妈,请问这里有空房出租吗?”12月18日上午,在武汉科技大学黄家湖校区附近的红霞新村小区门口,正准备出门买菜的张红英,碰到一中年男子想。
  “有哇,你需要什么样的?我家还有两套空房没人住呢。”
  “面积要大一些。”
  “那正好,我家那两套空房都是130平方米的。”说着,张红英收起挎在肩上的环保布袋,带着中年男子返回小区去看房。
  57岁的张红英在红霞新村有三套房,一套是一栋约200平方米的两层小别墅,这是她和儿子儿媳的住房。另两套房都是130平方米的小高层楼房,一套在9楼,一套在7楼。
  拥有这三套住房,张红英没有花一分钱,都是村里给村民盖的还建房。在红霞新村,一期和二期共有两层的联体小别墅141栋,11层的小高层15栋。 “在我们这里,基本上每一户家庭都有三四套以上的住房,最多的还有七八套呢。”
  在红霞新村周边,新开发的商品房均价在2400元/平方米左右。若按此价格计算,张红英家仅房产一项资产就有百万元。红霞集团财务室主任熊道贵说,目前,红霞集团的资产总额达到2.1亿元(不含还建房2亿多元的投入)。根据他的预估,在该村村民中,家庭资产总额过百万元的至少也有100户。
拆一还一,旧房子换来新别墅
  “实际上,开发还建楼,也不是村里出的钱。”在张红英自家住的那套小别墅里,客厅是一台42英寸液晶电视,旁边是米黄色真皮沙发,楼上楼下两间书房分别配备一台大屏幕电脑。张红英说,不算添置家电和家具,这套房子的装修就花去了10万元,“这都是享‘城中村’改造的福。”
  在5年前,红霞新村这片240亩的土地还是一片荒芜。村民们跟全国很多地方的农民一样,他们靠祖辈传下来的手艺,靠种田养家糊口。
  “那时一家人辛苦一年,收入也就六七千块钱,除了买种子、肥料之外,剩余的钱就只够糊口。”说起往事,张红英觉得很愧疚:她的婆婆因中风瘫痪在床,但家里就是拿不出钱为婆婆看病。
 <font COLOR="#FF年,赶上“大学城”建设,在政府的协调下,红霞村2900亩地被征用。对于因征地拆迁失去住房的村民,红霞村按照“拆一还一”的原则向其提供还建房,至此,张红英家被拆的那个两层400多平方米的旧楼房便换来了三栋大房子,而她也摇身一变,由农民变成了城市的社区居民。
  住进了城,觉得马桶没茅厕方便
  没有了土地,告别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牛耕劳作,生活对张红英来说是个全新的开始。“刚开始很不习惯。”
  以前农村的厕所,大多是在房子旁边用几块木板搭建而成的茅房。住进还建楼后,张红英一家用的是坐式马桶,张红英还是在儿媳的指导下才学会怎样用马桶,“我还是觉得没有以前的茅厕用着方便。”
  还有热水器。以前农村洗澡都是在自家大锅里烧热水,用的是大澡盆。但搬到新楼后,装上了太阳能热水器,一开始,识字不多的张红英硬是搞不清楚该怎样操作。
  不过,一段时间之后,张红英就适应了城里的生活,而且还觉得住在城里就是比农村要好。“你看,小区里都是柏油路,再不用担心脚上沾泥巴;每家都有防盗门,小区还有保安值班,也不用担心被盗,不仅过得安心而且舒服。”
  到了晚上,要是没什么事做。张红英就会跟隔壁大妈一起,相约来到小区的老年活动中心学跳舞,交谊舞、老年迪斯科什么都学,“最近我们还在学练瑜伽呢。”
洗脚上田,农民开起了私家车
  “虽然我们不再穷了,但也不能坐吃山空。”跟过去相比,房租是如今张红英的主要收入。
  自从“大学城”搬过来之后,原本偏远的红霞村就变得热闹了起来,很多生意人看中了这块有几万名大学生的“宝地”,纷纷来此。
  张红英将两套在小高层的房子简单装修后,一套按一个月700-800元的价钱出租,这样,她不再当农民,改做起了“包租婆”,加上她每个月可领取600多元的养老金,“每个月最少有2200多元。”张红英的丈夫在黄家湖大学城内担任绿化工,每月收入1000多元,儿子给人开车,一年下来全家人的收入差不多有四五万块钱。
  手里有了钱之后,想自主创业的年轻人多了起来。张红英带着记者来到村民刘锐家时,刘锐正提着水桶冲洗自家的农用货车。他今年30岁,前些年中专毕业后就到东莞打工,但几年下来也没存下什么钱。城中村改造的补偿到位后,刘锐与亲戚合买了一辆农用车,专跑建材运输,每月收入差不多有七八千块钱。
  刘锐说,为帮村民创业,村里相继组建了“906公交车队”和“红威运输公司”,以及混凝土搅拌站。这些车辆绝大多数都是村民个人所有,村委会只是负责管理。
  “或许明年,我还会买一辆私家车。”刘锐说。2006年红霞小区一期交房后,村民拥有私家车的数量大约30辆,短短3年的时间,村民私家车的数量已经暴涨至100多辆,价值三四十万元的中高端轿车很常见,甚至有人开起了价值近百万元的高档轿车。
  生活好了,村里女孩不愿嫁“城里人”
  自从红霞村富起来之后,婚嫁习俗也在悄悄地在改变。
  张红英说,在以前,村里的姑娘都想嫁到城里去,因为城区的生活条件好,她们不想留在农村过苦日子。但自从“城中村”改造后,村里的男孩子一般不想娶武汉城区的女孩;女孩也一般不想嫁到武汉城区,“因为我们现在觉得,住在村里要比住在城里幸福得多。”
  住在张红英家隔壁的陈大爷,儿子今年初刚刚结婚,新娘就是本村人。陈大爷自家在还建小区分到了5套房子,加上儿媳妇陪嫁过来的一套房子,他们一家就有6套房子。
  “有时跟老伴开玩笑说,什么时候我们两位老人都走了,这6套房子都是儿子儿媳的,就算他们没有工作,光收房子的租金就够他们生活了。”陈大爷说,如今的红霞村,很多年轻人都不愿到中心城区生活,因为他们觉得在城区买房太贵,每月还房贷又太累,还不如住在村里实惠。
图片描述:
红霞村地处武汉市洪山区青菱乡黄家湖高校新区。村里利用多年积累和村集体土地补偿金,着力解决老人、小孩、失地劳动力的困难:老人领退休金,学生免书杂费,劳力变上班族。
2002年起,红霞村给男年满60岁、女年满50岁的老人每月发放210元的退休金。今年,村里将退休金标准提高到260元。红霞村300余老年人实现老有所养。
汉阳最大城中村改造启动
10:30:01 来源:汉网
武汉晨报消息(记者胡继权)昨日,汉阳最大的城中村改造项目——江堤街新新村村民住宅建设工程在太子湖畔开工。
新新村改造是汉阳区第一个“先建还建楼、后拆迁”的项目。根据规划,改造后新建的高档住宅区“观澜御苑”总建筑面积80万平米,首期工程由9栋18层的高层住宅楼组成,可提供房源1200套,还建户可透过客厅落地窗一览太子湖美景。
汉阳区区长涂山峰说,截至目前,该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已有1万余户签订了拆迁协议,已经完成拆迁的面积达到212万平米。
今年以来,我市逐步进入城中村改建、上市高峰期,这类土地已经成为各大地产巨头在市中心开发的主要土地来源。
据了解,我市已制定计划,三年内二环线以内全部城中村都将拆迁完毕,其中今年数量最多,将达到27个,预计全市城中村的拆迁量将超千万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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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汉阳【十里景秀】小区高层还建房。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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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阳十里铺村(一期)改造地块
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使用年限
纯收益(万元)
(万元/亩)
(元/平方米)
湖北十里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汉阳区墨水湖北路以南、十升小路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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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里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汉阳区十升小路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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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阳十里铺村(一期)改造地块
地块名称:
A:汉阳区十里铺村A地块
B:汉阳区十里铺村B地块
地块编号:
地块坐落:
A:汉阳区十里铺村A地块
B:汉阳区十里铺村B地块
所属行政区:
所属区片:
四至关系:
A:A地块东、南面临20米宽的规划道路,西临现状农用地,北临30米宽墨水湖北路
B:B地块东、南、北面临20米规划道路,西临村湾用地
地块现状:
规划用地性质:
A:居住兼容商业 B:居住兼容商业
地块规划图
土地分类:
规划用地总面积(平方米):
规划净用地面积(平方米):
A:51527 B:21773
规划建筑面积(平方米):
A: B:65319
不同用途建筑的比例构成:
A:3.1 B:3.0
绿地率(%):
建筑密度(%):
出让土地用途及年限:
A:住宅 70年 商服 40年 B:住宅 70年 商服 40年
建筑限高(米):
特殊要求:
该项目应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体改办等部门《关于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积极推进“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意见的通知》(武政办【号)文件要求和还建用地的规划设计要求,落实十里铺村的还建用地建设
户型控制要求:
根据《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国办发[2006]37号)和武汉市的相关实施细则要求,项目用地处于我市确定的二级控制区片内,其年度住宅审批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商品房建设规模占该区片商品房(不含经济适用房)审批总量的60%
交易公告信息
出让方式:
起始参考价(万元):
竞买申请截止时间:
揭牌日期:
交易状况:
交易地点:
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
详细地址:
江岸区麟趾路特1号
咨询电话:
土地受让人:
湖北十里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成交日期:
起拍价(万元):
成交价(万元):
每亩单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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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面地价(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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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武汉市园林规划,用地南面的墨水湖和龙阳湖以及月湖等7个湖泊将变成风景区,用地周边的环境品质将进一步提升,人们休闲娱乐生活也将得到进一步丰富。
  用地周边道路网完善,主要城市道路有汉阳大道、墨水湖北路、龙阳大道以及跨越墨水湖的江城大道,项目用地周边有531 、26 、710
、707 、808 等20余路公交,可便捷到达武汉三镇。
  项目所处区域内景观资源丰富,周围有“全国八大动物园之一”的武汉动物园、“佛都古刹”归元禅寺、墨水湖、古琴台、月湖等娱乐景点,其中与用地仅500米之隔的墨水湖为市级风景名胜区,是汉阳生态绿心,滨湖特色明显,视线开阔,气候宜人,充分满足都市人们亲近自然的心理需求。
  项目周边配套设施完善,有汉钢医院、市五医院等医疗卫生设施,有七里庙小学、铁桥小学、月湖中学、武汉船舶工业学校等教育机构,王家湾商业副中心近在咫尺,更有月湖文化艺术中心和新建的琴台大剧院等休闲文化娱乐设施。
  凭借临湖的优势,墨水湖周边房地产开发较为活跃,目前已建成阳城景园、七里晴川、金色世家、绿色晴川、桃花岛城市花园、水墨丹青等著名楼盘,居住氛围浓厚。
  随着汉阳地区“城中村”改造步伐的逐步加快,加之人们改善生活条件的需要,对商品房的需求越来越大,受供求关系的影响,房价将稳中有升。统计表明,目前汉阳商品房销售均价格在3600元/平方米——6500元/平方米之间,根据2007年汉阳的房地产销售情况,综合考虑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以及开发项目区位情况估算,区域内商品房均价将突破5500元/平方米。
武汉首批“城中村”综合改造 村民变股民年前喜分红
稿件来源:
公司董事长刘启社(右一)为79岁的股民张华祥讲解分红情况。
分红现场,股民用股权证排队。
我市首批进行“城中村”综合改造的原汉阳区永丰乡十里铺村成立星火社区后,于去年6月注册组建湖北十里投资发展股份公司,村民全部变股民。半年多来,公司的经济收入、利税有较大幅度增长。春节前夕,该公司进行首次股份分红。
(记者梁超通讯员吴永寿摄)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图为:十里铺一瞥
  图为:刘启社董事长(左二)在向股东大会作报告
  图为:原十里铺村民的还建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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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汉阳【十里景秀】小区高层还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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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阳王家湾 周边照片
苏宁电器王家湾店
汉阳大道 与 永丰路 交汇口
工贸家电王家湾店
武汉2环线内城中村改造进展慢
阮成发:限期出计划
发布时间: 05:38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记者胡诚报道:原本计划2007年内就应完成的二环线以内“城中村”改造,到目前却进展缓慢。昨日,在武汉市政府常务会上,武汉市市长阮成发要求各区,一月内拿出完成“时间表”。
  据了解,武汉市从2003年就开始启动“城中村”改造工作,2007年明确提出“年内完成二环以内的56个‘城中村’改造、二环以外的‘城中村’改造要结合项目启动有条件推进”的具体目标。但因种种原因,二环线以内“城中村”改造工作到目前为止尚未完成。
  由于存在管理上的混乱和不便,“城中村”往往成为城市藏污纳垢之地。阮成发要求有关部门和各区要痛下决心,强力推进,尽早割掉城市“毒瘤”。
武汉年内完成二环线内“城中村”拆迁
发布时间:<font COLOR="#FF-01-03 04:17
来源: 荆楚网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陈凌墨)中心城区繁华地带不出百米,就可看见“城中村”——今年内,武汉将加速旧城改造,此种情形将不复存在。记者日前从武汉市委获悉,今年内将基本完成二环线以内的56个“城中村”拆迁任务。
  2009年,武汉市“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全面提速,7个中心城区分别启动实施了1-2个旧城改造项目。12个“城中村”完成整村拆迁,其中4个村全面完成综合改造任务。矛盾集中、影响较大的花楼南二片拆迁难题得到妥善解决。困扰多年的“插花地”问题也得到解决。
  据了解,2010年,武汉将加快推进黄浦大街片、精武路片、东汉正街片等11个旧城改造项目,基本完成二环线以内“城中村”拆迁,以确保2011年底前完成二环线内“城中村”的综合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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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阳王家湾21世纪商城规划出炉公开征集意见
楚天金报消息(记者朱安璋)汉阳王家湾地区将崛起一座大型新商城。
据了解,21世纪商城项目位于汉阳区汉阳大道与龙阳大道交叉口东南部。按照规划,该项目由A、B、C、D、E五地块组成,规划建设四片建筑。靠近汉阳大道的两片建筑,由临街的5层商场(配建2层地下)、两栋38层和31层的写字楼组成;背后两片建筑,也由4层商场、一栋35层的酒店、两栋25层和28层的写字楼构成。四片建筑之间用空中连廊互相连通。
规划要求,靠近汉阳大道与龙阳大道交叉口,要布局一个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的城市景观广场。其地下空间,要求与途经的地铁站规划对接。
日 楚天都市报
  昨日,汉阳区永丰乡十里铺村被撤销,星火社区居委会挂牌成立,这是武汉市“城中村”改造结出的第一枚果实。
  武汉市共有“城中村”162个,十里铺村是该市纳入首批改造的16个试点村之一。进行“城中村”改造后,原来的村民将变成居民,享受城市医保、低保和养老保险政策,新组建的社区将逐步建成新型现代化社区。
  据悉,今年武汉市将对二环线以内的38个“城中村”进行“撤村建居”的改造。
“城中村”改造看“汉阳经验”
汉阳区共有永丰乡18个行政村,江堤乡14个行政村,汉阳经济开发区4个行政村,其中列入2005年“城中村”改造任务的有3个村(全市16个村),列入2006年“城中村”改造任务的汉阳区共计17个村(全市40个村),列入2007年“城中村”改造任务的主要是尚未取得批复的11个村的方案编制及审批,2008年还新增武汉新区启动区范围内的5个村。改造任务位全市首位。
高效率开展基础资料整理
根据市规划局及汉阳区专班的指示,城中村综合改造过程中,汉阳规划分局的任务主要是配合房产部门进行土地、房产“双登”工作;完成土地资产现状基础资料调查;协助规划编制单位完成改造规划方案并通过市局规划方案审核会。
在市局规划处和汉阳区专班的指导下,汉阳规划分局在已完成的前进村、五里墩村基础资料的收集汇编基础上,大胆探索、及时总结,形成了一套系统完整并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通过在开展基础资料整理工作中充分调动改造村的积极性、责任感和规划参与意识,有效节约了政府人力资源,提高了工作效率,也最大限度地提高了基础资料的准确性。主要做法有:
一是组织村干部进行培训,制定简洁通俗的基础调查操作程序分给各村,汉阳规划分局专班人员做详细技术指导和验收汇总工作。这样做可以充分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二是建立一户一档制度,每户搜集的资料包括:户口、身份证复印件;安置协议;经房产部门认定的一户一表“双登”成果及其他相关资料。这样做可以在编制中出现问题时能及时查找更正。
三是一户一档中每份档案上1:2000《个人住宅宅基地》统计图中以村民小组及村湾为序列给每宗地编的宗地号。指导村干部在自然户下以家庭为单位分小户,并填写电子版《人口结构现状数据统计表》(该表也以宗地号为序列)。这样做可以确保三件资料编号一一对应,在图件和表格上标识房产部门测量数据,尽量无漏户,无重复,且便于查找。
以上做法在汉阳区试点十里铺村综合改造规划的前期工作中得到实践检验,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该村在前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6月28日培训村干部-7月26日资料齐全联系规划院)内完成了比较详尽的基础资料搜集汇编工作,并得到规划编制单位的充分认可,为随后展开的规划编制和审核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目前,汉阳区全面开展城中村改造的25个行政村中,已有21个村完成规划编制,其中十里铺等3个村顺利实施挂牌摘牌,即将开始项目建设。
武汉54个城中村改造时间表确定
来源:荆楚网【关闭】
楚天都市报消息(记者梅军通讯员规宣实习生苏杨)武汉市将于三年内拆迁完二环线以内城中村。记者从武汉市规划局昨日召开的城中村改造规划工作会议上获悉,该局已敲定二环线以内城中村改造“时间表”,其中今年将有27个村完成拆迁、土地挂牌出让。
今年拆迁的27个村分别为:江岸区新荣;江汉区航侧、唐家墩、姑嫂树;硚口区罗家墩;汉阳区铁桥、鹦鹉、汉城、向阳、前进、五里墩、江堤、龙阳;洪山区井岗山、徐东、余家头、铁机、北港、南湖、三角路、红旗、和平、东亭、光霞、姚家岭、幸福、烽火。截至目前,航侧等17个村已核发规划设计条件,或已挂牌、完成改造任务,尚有10个村需开展改造成本核算、核发规划设计条件等工作。
明年将有7个村完成拆迁任务,包括江岸区二七、中胜、连城;江汉区贺家墩(二期);硚口区汉西;汉阳区汉江;洪山区团结。截至目前,团结村已挂牌,需开展改造成本核算、核发规划设计条件等工作的有6个村。
后年完成拆迁任务的有20个村,包括江岸区胜华、花桥、黄浦、红桥、永红;江汉区唐家墩(二期)、鲩子湖;硚口区长青;汉阳区十里铺(二期)(注:王家湾属于十里铺二期改造范围)、汉桥、邓甲、渔业、红卫、丰收、陶家岭;洪山区向阳、余家湖、柴林头、洪山;东湖风景区东湖。上述村均需开展改造成本核算、核发规划设计条件等工作。
挥别城中村的感觉还不错(组图)
         
                      武青四干道边的团结新村
  喜迁居民小区
  1月21日,武青四干道边的团结新村,在冬日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格外宁静、温馨。刚刚从小区旁边的“团结集团”办公室领到钥匙的住户们,喜滋滋前来看新房。
  一名王姓老人说:他家以前的私房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现在还建了4套房
(注:每户只能还建300平方米),虽然总面积少了差不多一半,但全家人够住了,小区很有规划,总体上比以前好得多。
    农村变城市
  “随着城市发展,一些农村逐渐被城市’包围’,形成‘城中村’。城市要发展,就必须改造‘城中村’。”1月18日,武汉市“城中村”综合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叶齐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说道。
  叶齐伟介绍:2003年8月,武汉市“麻木”整治结束后,开始成立“城中村”综合改造专班,经过一年准备,武汉市确定二环内52个村为近期实施综合改造的“城中村”。涉及总体人口15.81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56万人。2004年9月,武汉市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并确定16个村试点,进行综合改造。
  所谓“综合改造”,就是要把“城中村”完全彻底地变成城市。这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将村里的全部土地资源,通过规划审批、申报改登等手续,变成国有土地。  这样一来,不仅使由村办企业改造而来的股份公司有了自己的产业用地,而且,外面的开发商,也可以通过土地市场的招、拍、挂进村买地开发,并拆迁还建;老百姓的还建房,也可以拿到《土地证》和《房产证》了。  
市专班、市规划局规划处现场办公 大力推进汉阳区“城中村”改造建设
首个“城中村”完成改造“十里铺”撤村建社区
来源:《长江日报》 李俊 张艳 方红群
昨日,经过紧张选举,汉阳区原十里铺村居民代表依法选出了新社区的居委会成员,并摘下了原村委会牌子,正式挂上星火社区标牌。这个新诞生的社区,是我市“城中村”改造过程中首个撤除村委会,按照城市规划和标准建立的社区。
 “徐东村待遇”城里人享受不到
.cn 日06:56
  日前,武汉召开城中村综合改造会议,对今年城中村综合改造作出了具体安排:今年武汉将加速“城中村”改造,目前56个村的综合改造工作已进入到攻坚阶段。
    很难有人会相信,20年前,徐东村曾是一片片耕地,村民仅仅依靠几亩薄田生存,然而到了2000年7月,徐东村被湖北省委省政府评为“荆楚第一村”。如今,740人的徐东村产值已达10亿元以上,540人享受村办企业的待遇,创全省之最。
  2005年7月,徐东村的村办企业徐东集团进行资产量化,随后进行改制。与此同时,徐东村也在进行改制,村委会变成了居委会,村民的身份也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村民杨某告诉记者:“户口簿上,‘村民’两字改为了‘湖北居民’。”
  最后一个
  享受村民待遇的村民出生
  日出生的肖红(化名),是全村最后一个享受村民待遇的村民——一出生,村里就给了5.5万元现金,此外,村里还分发了11万股的徐东集团的股份。
  徐东居委会的一个工作人员杨某介绍,随着村、村企业的改制,这名不满3岁的小伢,就是最后一位一个含着金钥匙出生的“贵族村民”,此后出生的小伢就不再分股份。
  “按照徐东集团去年的分红利益,11万股年可得到2000多元。”
  据了解,全村740人中,有条件享受集团股份的有540人,另200人因外地转入等条件限制,不享受村民待遇。在这540人中,按照村民的年龄等进行分配,每人的股份在59到11万股之间。
  “村里老人,每月手持股权证在集团公司预先领取几百元的生活费,余下的年底算清。”
  徐东村肖家墩村民、45岁的肖某是土生土长的徐东村人。
  肖家,有一对儿女,分别上大学和高中。肖的爱人在集团下属的徐东菜场当管理员,而肖也在集团公司上班,两人一月的工资在2500元左右。
  虽然两人的工资不算太高,但是4人持有的集团股份不少,一年有2万多元的分红。
  “要是没有这个钱,孩子们读书就困难了,哪像现在过得这般轻松。”
  像肖某一样。村里土生土长的村民,只要是自己找不到工作的,经培训后,徐东集团就会安排到下属的出租车、物业管理等公司就业。
  村企分开,村民变股民
  作为村民赖以生存的徐东集团,在2005年以前,其集团董事长就是村支书。
  徐东集团办公室主任张凤仙介绍,集团每年赚的钱全都是村民的,也就是在年底时,按照村民手里的股份进行分红。
  2005年,徐东集团改制后,经过复杂的资产量化和评估,徐东集团下属的10多个子公司及村资产在2亿元以上,按照股份全被划给每位村民。至此,村民手持的股份可以传给后人,也可以买卖。
  “这就是村企彻底分开的标志。”张凤仙说,从此村民变身股民。
  事实上,多年来,哪怕集团董事长就是村支书,但有关集团公司的运作都是按现代企业管理,一切由代表村民利益的村委会决定。但是如今改制后,在集团方面,村民变身股民后,董事长的选举决定权也掌握在村民手中。
  “无论是城中村改造,还是村办企业的辉煌,主要是靠村民思想的变通。”一位徐东居委会干部说。
  他说,先前村民靠耕地吃饭,等有了村办企业后,村民的饭碗又掌握到企业的手中,现在,企业被改制后,村民摇身一变成为股民,在这一因素下,村民更要转变观念。
  “作为社会人的‘湖北居民’,以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武汉在一步步进行城中村改造时,村民也要一步步转化思想,适应社会。”
  徐东的崛起轨迹&&&
  从负债180万
   到如今的徐东集团
  如果要弄清徐东村的崛起,就必须要认识一个人——2000年中国乡镇企业十大新闻人物之一的徐世祥。
  据徐东集团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20年前,徐世祥接任徐东村村委会主任时,全村年产值80万元,负债180多万元。
  “那时,根本就没有什么耕地,在寸土寸金的徐东,2000多亩地全进行城市化建设了。”
  1991年,武汉市筹建武汉长江二桥,徐东村因政府征地得到1000多万的补偿。
  当时,不少村民要求把钱分光,但徐世祥决定成立村办企业徐东集团。到1995年5月武汉长江二桥通车时,徐东村出现了武汉市第一家村办出租汽车公司、第一家村级广告公司、第一家合资商场、第一家村级房地产开发公司等等。
  1996年,徐东集团联合中商集团兴建徐东平价广场,并组织村民在此就业。1998年,徐东集团再投资6亿元,兴建武汉徐东皇冠酒店。这是全国首家农民自己投资、按国际五星级标准兴办的酒店。
  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全村已建有120平方米的托儿所、260平方米的幼儿园,中小学生免费读书,对考上大中专的学生奖励万元,全村实现了入托率和入学率两个100%。村里还建有老人活动室、卫生室,村民实行男50岁、女45岁退休制度,人均每月可领取最低养老退休金,残疾人、孤寡老人每月享受生活补助等。
  今天,依靠村办企业徐东集团的赢利,村民的生活比城里人还美满幸福。
  “村民”话事
  “生一个小孩
  有5.5万元奖励”
  家住徐东小区的杨婆婆,对现今的生活很满足。
  “变化大呢。”61岁的杨婆婆说,“小的时候怎么也没有想到,临老了可以享福了。这叫衣食无忧。”
  “年轻那会儿,我谈了一个朋友是汉口的,男友家里条件不错,双方感情也好,可是快到结婚时,对方父母嫌弃我是徐东村的‘乡里人’,活活拆散了我们。”
  “几年前,我儿子也相处了一个女朋友,听说也是汉口人,但我硬是没有应下这门亲事。”
  “为什么?”记者问到。
  “我们村现在不一样了,人人有村办企业的股份,年终有红利,若是外地人嫁到我们村,也不是一件容易事,我也得掂量掂量。”
  “村里有规定:村里人结婚、生小孩都有现金奖励。比如,同村人结婚奖励一万,本村人嫁出去、外地人嫁进来也有不同的现金奖励,生一个小孩也有5.5万元的奖励。”
    紫阳村260户村民领到房产证
  当了70多年村民的何爹爹,终于拿到了房产证和土地证。昨日,和何爹爹一样,城中村改造搬迁到首义路街武南社区的260户居民将拿到房产证和土地证。
  <font COLOR="#FF户领到房产证
  “从29日到4月2日,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村委员会领取房屋产权证和土地证。”昨日上午,记者在武昌区紫阳村委员会办公室看到,领取证件的通知贴在门口。几位居民正在村委会领取“红本本”。
  家住紫阳新村3栋的杨女士就是其中的一个。2001年之前,杨女士还居住在紫阳路街相国寺,当时的身份还是紫阳村的村民,后来搬到了武昌火车站附近的首义路街武南社区,一般都称紫阳新村。
  杨女士告诉记者,尽管搬到了首义路街武南社区,但是身份却很有些不清。“我住的地方是社区,但是我们当时还没有实行改制,严格意义来说还是村民。”
杨女士回忆说,到2003年底,紫阳村的村民们身份才发生了变化,开始成为居民。
  据了解,现在居住在紫阳新村的居民约有260户。其中原属于紫阳村的村民有100多户,还有一些搬迁过来的居民。
  十里铺村:
  城中村改造第一村
  去十里铺之前,记者打114查询十里铺村的电话,被告知:“十里铺村早已撤消。”114查询台的的服务人员说,目前,还有不少人经常打电话查询十里铺村。
  七旬“农村婆婆”办医保社保
  十里铺村地处汉阳区西大门,毗邻江汉二桥。全村570多人中,实际享受村民待遇的360多人。
  昨日下午,记者沿十里铺建材装饰市场旁的巷子穿进去,里面高矮不一的楼房零散分布。有行人说:这就是原十里铺村居民居住地。
  “以前叫村民,现在跟他们打交道,要称他们为居民。”路边,一名当地人提醒记者。
  一栋略显陈旧的三层楼房前,76岁的太婆李三子坐在门前闭目养神。李太婆说,她家有4个儿子一个女儿,各自生了一个小孩。目前,李太婆的儿女们都在企业上班,不属于村里,家里只有她一个人是由村民转变成居民的。“有医保、社保,退休之后每月还能拿400多元的退休金。”
  十里铺的居民冯桂云说,她是从十里铺村进入武汉市的企业的。城中村改造后,村里(现为十里投资发展公司)为她父母解决了后顾之忧,他们还可以按股获得红利。“两老的年收入比我们夫妻俩还高!”冯桂云说。
  从“村改居”到“村民变股民”
  十里铺村在城中村改造上,曾经创造了多个第一:
  2005年5月,汉阳区永丰乡十里铺村被撤销,星火社区居委会挂牌成立。这是武汉市城中村改造第一例。
  2005年6月,汉阳区永丰乡十里铺村注册组建了湖北十里投资发展股份公司,村民全部变股民。
  湖北十里投资发展股份公司办公室吴主任说:村民变成居民后,遇到结婚、生小孩、开证明等问题后,不再找村委会了,直接去找星火社区居委会即可。村民变股民意味着,这些居民可以将手中的资金入股公司,效益好的话,年终可以分红。万一效益不好,得拿房子来抵押。“当然,我们公司的主要业务是租赁,几乎不可能亏本的。”
  据介绍,十里投资发展股份公司成立仅半年时,经济收入、利税有较大幅度增长。成立当年春节就进行了首次股份分红。
  十里铺村将变成十里新城
  吴主任说,公司参加了武汉市城中村改造的会议后,已经开始拿出规划方案。
  3月28日,武汉市对今年城中村综合改造作出安排:加速城中村改造,要将旧村湾改造为城市新居住区。武汉市共有城中村162个,十里铺村是该市纳入首批改造的16个试点村之一。
  居民夏先生说,现在就是盼望将这些民房改造成居民小区,环境好了,生活质量才会提高,同时也有利于市容市貌整洁。
  在公司办公室,吴主任送给记者一本精美的宣传册,上面印出了十里新城规划方案设计鸟瞰图。规划中的十里新城,傍水而建,既有高高的办公大楼,又有三五成群的居民楼,建筑错落有致,十分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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