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冻结还能存钱吗的钱不见了,还能追会吗?确认不是本人操作,但是又说交易时密

存款不翼而飞 储户如何捂好钱袋子
储户存款失踪谁负责?专家:若是内鬼须银行担责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汪洁中新网1月26日电(金融频道 汪洁) 近3个月以来,媒体频频曝出储户银行卡里的存款不翼而飞事件,引发广大储户担忧,并引起监管层的高度关注。存款失踪银行是否担责、如何追回损失成为焦点。专家认为,我国银行在安全管理方面确实存在隐患,要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措施,但银行是否承担储户存款消失的责任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具体案例具体分析。如果储户和银行之间有合同关系,或确定是银行有“内鬼”,银行得承担责任;如果涉及到诈骗事件,储户在维护个人权益时可以报警,先刑事再民事。储户银行存款频现不翼而飞 媒体曝出三种原因据警方及银监部门通报,存款“失踪”案件近期在浙江、河南、安徽、湖南等地屡屡发生。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在浙江绍兴做汽车配件生意的韩国人朴先生,银行卡从来没有离过身,1月6号晚上,他突然收到一条手机短信,晚上8点,卡上被刷走37万。后经查实,是山东的一台POS机转走的。银行表示,有可能朴先生的银行卡信息和密码被盗取了,目前,警方正在调查。2014年年底,浙江义乌的刘先生到宁波奉化的一家农业银行取款,突然发现一年前存在这里的250万不见了,卡上只剩下4块钱。刘先生的存折上确实显示存入了250万,此后并没有出账记录,为何钱就不见了呢?银行方便表示,里面比较复杂,为了方便破案不能明说。不只是个人,企业存款也遇到类似事件。泸州老窖1月9日发布公告称,除2014年10月份发现的1.5亿存款丢失外,再发现在工行南阳中州支行的3.5亿存款异常,公司将合计5亿的存款计提40%减值准备。据《半月谈》报道,存款消失的原因大致有:一是不法分子与银行“内鬼”合伙冒领,去年2月14日,杭州联合银行古荡支行一名储户存折上的200万元存款在其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划走。经查,该案嫌疑人通过勾结银行内部工作人员,以高息诱骗储户存款,随后盗取储户存款,从而收取利益;二是储户遭遇“忽悠”销售,部分存款变“保单”;此外还有一种原因是系统缺陷、信息泄露,导致存款被盗取。银行是否该承担责任不能一概而论 “内鬼”所为银行应承担责任中国银行法学会副会长、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强力教授对中新网金融频道表示,这些案件反映出我国银行在安全管理方面确实存在隐患。如果银行没有漏洞,自然不会发生储户存款消失的情况,都是安全制度存在着问题。他强调,但是得具体问题具体对待,对于媒体报道的三种原因都要具体分析,“就我们目前看到的情况而言,案情不是很清晰,而以事实为根据,要在充分掌握全部事实、依托证据的基础上来针对个案的分析来得出的结论可能要更客观一些。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杨立新教授接受中新网金融频道的采访中多次强调,对于储户存款消失,不能一概而论是银行还是储户的责任,得看具体的事实。“如果储户把钱存在银行,储户和银行之间有合同关系,银行作为代理人把钱弄没了,就要追究银行的责任。但是指向具体的人操作问题上,这个人是用了银行的名义还是没用?银行知不知情?事情就很复杂了。”此外,他表示,如果储户的钱进了银行的账户,但要是被人骗走了,那这就涉及个人诈骗,储户在维护权益的时候可以报警,先刑事再民事。中国诉讼法学会会长、清华大学教授张卫平也持相同的观点,他对中新网金融频道表示,银行该不该承担责任,不能一概而论。储户与银行具体是何种法律关系,还是根据具体的案例来分析,“如果储户的钱是存在银行,银行应该是有责任;如果确定是银行内鬼的话,银行得承担责任。其他的情况得另行分析,得分析具体的法律关系。”监管层督促银行加强管理 专家提醒储户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曾在23日就储户存款消失一事表示,银行在日常经营中必须加强自身管理,更加有效地保护存款人,同时更加有效地防范各种针对存款人的犯罪行为,保护储户存款安全。发生了存款消失案件后,需要调查,是因为银行管理漏洞还是信息系统漏洞,还是因为有个别社会犯罪分子和银行工作人员相互勾结造成对存款资金的诈骗等,要分清不同的情况、不同的责任来分别加以处理。强力认为,在这些个案中出现了一些基本的规律,按照基本规律采取防范措施比较好。如何防范存进银行账户的钱款消失?他表示,首先,储户要有安全防范意识,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恪守安全防范的义务,不要轻易向陌生人透露自己的身份信息;按照商业银行法有关法律规定来参加金融存款活动,按照银行规定的存款、取款程序进行操作,要提高警惕。其次,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这些可以收取存款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措施,包括规章制度的建立,安全系统漏洞的补充、技术上或者制度上漏洞的防范。此外,要加强银行员工的职业教育和道德风险教育,“尤其是法制教育,强化他们的法律责任意识。”杭州42储户数千万存款丢失 涉事银行称将垫付来源:新京报“杭州42储户丢失存款”追踪9505万元存款已追回超5000万元,系银行工作人员业务授权时核查不仔细所致据新华社电 近日,多地银行存款频频“失踪”,浙江杭州42位银行储户放在银行的数千万元存款仅剩少许甚至被清零。昨日,发生“42名储户存款失踪”地的杭州警方回应称,将全力追回赃款保护储户权益,涉案银行也将为受害储户垫付存款。银行将为受害储户垫付存款据新华社报道,2014年以来,已有浙江、河南、湖南、四川等地发生存款丢失案件,涉及数十位个人储户及泸州老窖、酒鬼酒、东风汽车等A股上市公司。从数额来看,单笔“失踪”的企业存款最高达3.5亿元,尚未追回的个人存款近5000万元。据警方调查,“新华视点”报道提及的杭州42名储户丢失9505万元存款一案,事发银行为杭州市联合银行。“目前,该案两名嫌疑人已以主罪盗窃罪移送至杭州市检察院。警方还将全力追回赃款,以保护储户权益。”浙江杭州西湖区公安局负责人说。“经银行自查发现,导致存款丢失的主要问题是,银行工作人员在业务授权时轻信他人,核查不仔细,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杭州市联合银行法务部主任章小的说。经初步调查,该银行古荡支行文二分理处原负责人祝超菊,就是导致42名储户存款失踪的“内鬼”。案发前,祝超菊先是协助不法分子冒用银行名义,并负责伪造盖有银行公章的保证书,宣称可提供事先一次性给予13%利息的“贴息存款”。当储户来到指定窗口存款时,祝超菊再趁储户不备,打开转账界面要求多次输入密码,将存款转入其同伙账户分赃。据了解,超过5000万元存款目前已被追回,剩余缺口部分将由杭州市联合银行先行垫付。银行先行垫付做法应推广国浩律师事务所律师曹会杰建议,由于储户缺乏举证能力,可推广银行先行赔付、由银行向“大盗”追责的做法。专家认为,作为居民财富的重要保管者,银行存款丢失的主因是“内鬼”频现、欺诈频发、违规违法操作不断,而调查阻力大、取证难度高也给司法工作带来困难。“司法实践中,银行承担的赔偿责任相对其体量来说是杯水车薪,难以构成实质性威慑。”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刘春泉指出,事发后不少银行忙于息事宁人,并没有严格内控机制的动力。记者了解到,目前司法机关正加紧制定相应的解释细则,有望明确存款类案件违法主体的责任。在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公布的保障民生典型案例中,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一起存款盗刷判例案件判决中认定,相对于普通储户而言,银行更有条件防范犯罪分子利用银行实施的犯罪,银行有责任制定完善的业务规范,并严格遵守规范。“从近年的判例来看,随着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储户存款有望获得更多保障。”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傅蔚岗认为。丢失的存款去了哪儿?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存款被盗取,甚至“被挪用去理财”。—银行“内鬼”靠假公章、假公文,从失踪的存款里先“揩一层油”。经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年1月8日公开审理,武汉证券公司客户经理李志勇与6家银行内部人员勾结伪造票证,作案13起,挪用包括东风汽车等企业存款达6.3亿元。而据杭州警方调查,每成功骗得一笔存款,银行“内鬼”往往要按金额的3%抽成“好处费”。—通过职务侵占,存款还被挪用去理财、搞房地产开发。被海外“追逃”回国、2014年被判刑的中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原行长高山,就与同伙非法占用26家存款单位276笔存款,共计28亿元,造成实际损失8亿余元。—为了拉存款,资金通过“高息承诺”被用于民间借贷。广东一家中型房地产企业财务负责人透露,贴息存款在当地企业储户间十分流行。所谓“贴息存款”,就是银行工作人员为了揽储,在现有的利率限定之外,给储户额外承诺的利息。存款消失原因:内外勾结合伙冒领 忽悠销售存款变保单来源:中国经济网“存款失踪”频发,动摇市民信心近期接二连三曝光的银行存款失踪案,正挑战人们最基本的“安全神经”,让公众对银行的信心产生动摇。把钱存在银行,是中国人的传统,也被认为是最安全的理财方式。今天的银行,现代科技管理手段日新月异,按常理,风险控制能力更高,客户资金和信息安全也应该更有保障。可想不到的是,银行的资金和信息安全问题越来越严重。老百姓不得不问一句:银行,我还能信任你吗?没有短信提醒,没有电话告知,自己银行账户里的存款却不翼而飞。据警方及银监部门通报,存款“失踪”案件近期在浙江、河南、安徽、湖南等地屡屡发生。今年1月初,浙江义乌的刘先生发现他2013年在某国有银行奉化城东支行存的250万元失踪了,存折账户上只剩4元钱。他和父亲心急如焚。1月10日,上市酒企泸州老窖发布公告称,在工商银行河南南阳中州支行等处的3.5亿元存款出现“异常”。而在此之前的2014年10月,泸州老窖在中国农业银行长沙迎新支行的1.5亿元存款失踪。何先生专门用来收取客户资金的银行卡不小心被折坏了一点,他索性拿起剪刀把卡剪个粉碎,但里面存款竟还是被骗子转走。今年1月5日,何先生的一张已经剪碎的银行卡,竟然被人转走2万多元。事后,何先生去银行查询,才知钱是通过网上银行被转走的。卡不离身,存款却被人通过“盒子支付”(一种移动POS支付的新方式)转走。2014年3月份,储户汪先生卡里的5万元存款被人取光。离奇的是,盗刷者没有去ATM取款,也没有到商户去消费,竟然就把卡里的钱全偷光了。卡在厦门,钱却“出国”了。2014年1月份,厦门翁小姐信用卡遭跨国盗刷。2014年2月,浙江杭州某城市商业银行的储户张先生查询账户时发现,自己户头上的200余万元存款竟然只剩几块钱。他随即向银行方面投诉,报案后,经杭州市西湖区警方查明,该案件共涉及多家商业银行的42位储户,总计9505万元存款不翼而飞。记者发现,存款在银行失踪并不是近两年才有的事。2011年4月,沈阳市的赵女士在中国银行存入1000万元,一个月后,发现自己的账户只剩下1元。2008年6月,台州市的张女士存入工商银行900万元,不久她去银行查询,却被告知900万元已被人用U盾通过网上银行业务转走……存款消失原因:内外勾结,方式多样—不法分子与银行“内鬼”合伙冒领。去年2月14日,西湖警方接到杭州联合银行古荡支行报案:银行一名储户存折上的200万元存款在其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划走。根据银行反映近期资金流动异常以及提供的相关证据,西湖警方立即对该案开展立案侦查。根据随后调查发现,这笔200万的资金只是冰山一角。随着更多案件浮出水面,这起案子最终的涉案资金总额达到9505万元,累计业务50笔,涉及被盗储户42人。案发后,西湖警方于去年3月13日抓获嫌疑人邱某等7人,今年1月,本案另两名嫌疑人也相继落网。经查,该案嫌疑人通过勾结银行内部工作人员,以高息诱骗储户存款,随后盗取储户存款,从而收取利益。据杭州市多位受害储户回忆,自己存钱时均曾遇到银行柜台人员推销,承诺可将资金以某种高利息的形式存入。“经调查,这就是犯罪团伙和银行内部人员勾结,打着高利息旗号骗取存款。 ”杭州西湖区警方相关负责人说。据杭州警方知情人士介绍,不法分子往往在一地或一家银行得手后,才会展开大规模作案。以本次在杭州作案被抓获的团伙为例,他们不仅在浙江省内作案,还曾在邻近多省得手,涉及的银行包括国有大中银行和地方小型农信社。—遭遇“忽悠”销售,部分存款变“保单”。据某国有银行知情人士透露,柜面人员以各种方式变相销售保险、基金等产品,也是存款“失踪”的原因之一。“保险或理财销售人员往往和银行柜台人员串通,‘忽悠’销售产品以分享提成。 ”安徽一家小额贷款公司信贷负责人透露,有些高息存款其实就是非法集资,即柜员违规将储户存款直接转账给缺钱的企业,从中赚取“中介费”。—系统缺陷、信息泄露,导致存款被盗取。“存款丢失还与银行票证系统有缺陷,或存款人信息泄露有关。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继承说。问责难,索赔追回“几乎不可能”存款丢失后,大家最关心的是能否索赔追回。浙江民衡律师事务所朱民强律师表示:从法律角度讲,受害者可以索赔和追回存款,但这个过程非常漫长和艰难,“法院处理时分两部分,对行为人本身是按照刑事案件来办理,对民事部分要求银行依法承担责任。但在现实中会存在法院会进行先刑事再民事这样一个环节,把犯罪嫌疑人抓获到案,先进行刑事部分的审理,然后在进行民事部分。”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玉平说,对于银行存款丢失后的索赔追回,现实情况是,“几乎不可能”。有些索赔案件往往扯皮数年仍无结果。上文提到的台州张女士900万元存款失踪案,后来查明这笔存款被银行营业部主任转走,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张女士诉诸法律,经过6年诉讼后,2014年,二审法院认定银行无过失。一些“丢钱”的上市公司也曾与银行对簿公堂。例如,上市公司酒鬼酒2013年曾宣布在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分行1亿元存款被盗。事后尽管嫌疑人被捕、部分失款被追回,仍导致上市公司在当年亏损3668万元。这意味着大部分损失依然由股东承担。由于对存款冒领、丢失应如何处理均没有具体规定,多数商业银行往往将责任推到员工个人甚至是“临时工”身上。有些银行声称冒领人提供了储户姓名、开户时间、账号及住址等信息,因此责任在于储户泄露了个人信息。“但从因果关系来看,信息泄露不能说明储户一定存在过错,银行方面同样可能造成储户信息泄露,直接导致存款丢失。”徐玉平说。2005年,湖南衡阳市民胡某将1500万元存入工行湖南衡阳市白沙洲支行,不久后却只剩下600元。经公安机关调查,该诈骗案3名犯罪嫌疑人中包括该支行行长的弟弟,嫌疑人伪造了存款人留存在银行的公司印鉴,并在银行顺利掉包印鉴,取走存款。加强监管和立法,保障储户存款安全专家指出,最近接连发生的银行资金和信息安全问题,细究起来,症结在银行。一方面,银行将主要精力放在追求业务扩张上,一些监管制度流于形式,给一些唯利是图的金融蛀虫和内鬼以漏洞可钻。另一方面,银行担责意识不强,当客户资金和信息安全出问题时,总凭借强大集团利益优势和充分话语权,以各种理由搪塞推诿。此外,监管部门缺乏严厉问责机制和前瞻性监管措施,对发生此类案件机构高管问责不到位。“在每一起存款失踪事件中,都能看到银行管理存在的漏洞。加强银行内部管理,才可能从源头上杜绝银行存款不翼而飞事件的一再发生。”一位业内人士说。“现在有关银行方面的法律法规,多数是由金融部门参与起草的所谓部门立法。部门立法必然带来对部门利益的过分保护问题。在现有的法律法规中即使存在一些保护客户权益的条款,多数也是原则性的,甚至宣言式的,可操作性不强。”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郭华说。“这类案件最大难点就是举证问题。在审判实践中,法官遵循的是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而银行作为金融企业,具有准公共属性。银行对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责任远高于一般企业,银行具有高于储户的交易地位,其责任构成中除了一般的民事责任,应该有不同于一般企业的法定责任。仅从民法角度判断银行责任,不利于促使银行提高技术,增加安全性的需求。”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红一介绍说,目前许多国家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采用的是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商业银行法等金融法应该增加相应的条款,更注重保护储户利益,加大银行责任,以符合规范和发展金融行业的要求。”“银行基本上是安全的,但并不意味着没有风险的存在。”一位业内人士提醒广大储户,到银行存款一定要在银行场所内,在银行的营业时间内进行。不要轻易接受银行工作人员的高利息产品的推销,对那些承诺高额回报的各种存款形式,更要戒备。新加坡银行管理的经验值得借鉴。某国有银行新加坡支行的一名职员告诉记者,把客户的资金转到外部的事情,在新加坡根本不可能发生。因为一是法律比较健全,二是银行内部管理十分严格。比如,每笔大额款项出入都要有两人当面和客户确认,执行交易时也需要两人。客户的所有文件监督人员都会再次检查,如有任何差错都计入个人的绩效考核。银行从业人员一旦出现污点,在本行业就没法做下去了。理财人员上岗前要考若干执照,监管审核通过才行。执业过程中,除了本支行的审核,管理部门有专门的监督人员对所做业务进行合格检查。监管部门还会经常暗查,检查是否有违规行为。(综合新华网、人民网、光明网、经济参考报、新京报、法制晚报等报道)重庆储户120万存款蒸发 状告银行反被判刑4年来源:长江商报张净经过8年的不懈努力,终于换来清白。124万存款蒸发,储户反成诈骗犯重庆张净夫妇十余年前在农行存款4笔,共120余万元,然而钱却“失踪”了。2006年,他们状告农行反被刑事立案,丈夫以诈骗罪获刑4年。最高法和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注到这一离奇案件,储户出狱4年 后终获无罪判决,目前正与农行协商赔偿。1月14日,重庆法制在线发布了一篇题为《刚性监督又进了一大步》的重庆市人大2014年监督工作回眸文章,提及上一年度处理了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且经审查确有问题的12件信访申诉案,督促法院启动审判监督机制,使得张净诈骗案等案件得到了纠正。那么,这个张净诈骗案究竟是个什么样的案件,为何能排在纠正案件的首位呢?大概因为张净是全中国第一个坐牢的银行储户。张净,1943年出生,四川成都温江人,重庆最老牌的三家上市公司之一—万里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长,全国劳模,重庆市第一届、第二届人大代表,退休后创办了一家塑钢管道公司。2001年初,在其公司任副总经理的黄志忠找到张净,称朋友开厂,需资金帮忙,可付给高息。张净考虑到私人借贷后资金的安全性,并未同意。后黄称对方有银行的朋友,可通过存折抵押贷款,存一贷三,只需要张净把钱存到这家银行,就可帮助朋友获得三倍的贷款。张净事后获知,是重庆梁平县人陈天明想开一个啤酒瓶厂,但缺乏资金,就找到从事民间融资的雷锐(四川绵阳人)。雷锐通过另一民间融资人宁凤山认识了黄志忠,并从黄处得知张净手中有资金。在高额利息的诱导下,张净同意将多年的工资、奖金和分红收入等存到对方指定的银行,但为安全起见,他要求银行出具还款承诺,保证一年内还本付息;对于资金如何使用,他不予过问。对方同意由银行出具承诺书。日,张净携款38万元来到重庆梁平,按约定存入了农行梁平县支行。当天,他得到了对方按30%年息给付的11.4万元利息,以及盖有“中国农业银行梁平县支行营业部业务公章”的银行还款承诺书。之后的2001年6月、9月和2002年4月,张又三次以自己或妻子陈登贵的名义到梁平继续存款。四次相加,累计在农行梁平县支行存款近124万元。2002年,38万元存款到期后,张净便持存折和承诺书到银行取款,却被银行告知:存款已被他人取走,并以“正在调查”为由拒绝支付。原来,向张净引资的陈天明、雷锐通过熟人认识了农行梁平县支行会计蓝振贵。他们向蓝振贵表示,要将引来的资金存入农行,由他负责办理银行卡、存取款相关业务,给他资金总额2%的好处费。蓝表示同意。张净的38万元到账后,蓝振贵就以张净的名义办理了银行卡,将其存款数次划转或取现,账上最后仅剩了5块钱。张净多次找银行取款无果,而引资一方的雷锐等也表示无力支付。2005年6月,张净一纸诉状将农行梁平县支行告上法庭,要求还本付息。在诉讼过程中,银行方面明确告知其存款被职工蓝振贵划转或取走,银行对此并不知情;且张净手中的承诺书上的印章是伪造的,银行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向储户出具这样的承诺书。张净坚持认为:“钱是存在银行的,无论如何银行应该赔偿。”在法庭主持下,张净与农行达成书面和解协议:张在收回38万存款本金后,放弃利息并撤诉。农行通过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向蓝振贵、陈天明、雷锐等人追回了38万元,付给了张净。银行职员办卡取走全部存款以张净妻子陈登贵名义存入农行梁平县支行的两笔共71.92万元存款也同样被划走。2006年3月,陈登贵委托小女儿张爱莲为代理人,向农行追讨存款。诉讼过程中,农行向当地警方报案“遭遇诈骗”,警方介入调查。梁平县法院裁定民事诉讼中止审理。日,在重庆市渝中区上清寺的公司办公室,63岁的张净被不请而来的4名梁平警员戴上手铐抓走,送往梁平县看守所关押。次日,警方以张净涉嫌“协助”蓝振贵、陈天明等人取走其存款为由,将其刑拘。走进看守所,张净像进入了另一个世界。强奸犯、小偷、吸毒的……监室里多的时候要住20来人,睡觉时只能侧卧,一个挨着一个,胸抵着背,不时为争抢位子发生打架。没阳光、没自由、一切行动受限,这是他眼中的地牢式生活。最难受的是没法洗澡。监室里没有热水,只能去外面提,每次只能提一点,还要靠争,他这样的老人很难争到。“年轻人可以洗冷水澡,我受不了,一洗就会生病。”张净说,自己进去以后,近半年没有洗澡。最让他难受的还是一次接一次的提审。公安先后提审他十七八次,让他交待如何串通转走存款,诈骗银行。“检察官也一样,都是给我洗脑,要我认罪。可是,我何罪之有?”张净坚持不认罪。张净在10监室还意外捡到一张“串供”纸条,是关押在11监室的蓝振贵写给9监室雷锐的,约定在法庭上一起指认是张净告诉了他们密码。储户起诉银行身陷囹圄偷钱者出狱了储户还在坐牢2007年10月,梁平县法院判决张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为了获取高额利息,将存款密码泄露给蓝振贵,采取同意、协助他人支取其存款,然后起诉银行赔偿的手段,骗取公共财产,数额特别巨大,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属未遂”,判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同案的蓝振贵犯受贿罪,判有期徒刑1年3个月;陈天明犯伪造企业印章罪,判有期徒刑1年3个月;雷锐犯伪造企业印章罪,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储户的刑期最长。张净不服有罪认定,提起上诉。2008年4月,重庆市第二中级法院终审维持原判。案件审理中,张净的辩护律师黎耘等提出了“储户与农行之间是民事法律关系,不构成诈骗”、“认定张净犯有诈骗罪的证据(告诉了蓝振贵存折密码)自相矛盾,无法查实”、“妻子起诉银行,跟丈夫无关”等辩护意见,均未被采纳。张净随后被送往重庆三合监狱服刑。“不复清白死不瞑目”成了他的信念。他在狱中多次提出申诉。张净的家人也都不相信这是犯罪,其小女张爱莲甚至终结了苦心经营多年的机电产品生意,一心为父亲跑官司。日,张净刑满出狱。以前身体指标一切正常的他在监牢中患上了高血压、糖尿病,行走不便。他却不顾这些,立刻又走上了翻案的路途。他去梁平县法院,要求看庭审上没有露面的两张密码挂失和两张借记卡申请表。被法院拒绝以后,他又找来律师去调阅。法院仍然找茬,只许看、抄,不许复印。不久后,张净去到北京,向最高法求援。“这些单据都是别人冒我和妻子的名填写的。既然我向他人透露了密码,别人还用向银行挂失密码吗?”张净说,只要鉴定这4张关键性证据,就足以推翻一、二审认定的事实,“我透露了密码就不会有它们;有它们就证明我没透露密码给别人。”最高法接待人员认为这个证据非常重要,但张净的手抄件不说明任何问题,让他回去请重庆市检察院提供原件。曾是重庆市人大代表的张净回到重庆,先后找到市检察院和市人大内司委协调,都没起作用:梁平县农行根本不提供,梁平县法院也不配合。张净再去北京,讲了这些情况,“最高法的人听了很生气”。他还在回来的路上,梁平县法院打来电话联系,并来到他家,要他承诺不要去北京上访了。“我可以写承诺书,不过有条件,就是你们必须给我提供那4张单据。”面对张净提出的条件,梁平县法院考虑再三,最后同意了。从2012年2月到8月,梁平县农行分4次提供了4张单据,张净又花1万多元进行了司法鉴定。鉴定结果:这些单据没有一张是张净和其妻签名的。重庆高法提审,宣告储户无罪即便是拿到铁证,张净也费了很多周折,才促使重庆高院于2013年10月提审此案。2014年12月,重庆高院以“(2014)渝高法刑提字0001号”刑事判决书,重新裁决了该案。该院认定,张净主观上是为了追回自己存入银行的本金而不是为了占有银行的财物,原判决认定张净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故意证据不足;原裁判认定张净主动透露密码的事实,其证据相互矛盾,不能证实。该院终审宣判张净无罪。张净经过8年的不懈努力,终于换来清白。他说,这是他人生中遭遇的最大打击。而且,他的伸冤之路到现在才走了一半。因为他家14年前的存款还在农行,没有返还;高院的判决下达一个多月了,他连一个道歉都还没有收到……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导,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会理事高一飞对这起“储户获刑”案件保持了持续地关注。高一飞称,张净案能否成立,两个最关键之处在于“有无证据证实张净泄露密码和与他人串通”和“张净有没有配合的动机”。“从证据上看,张净夫妇均是农行的普通储户,他们的财产权利受到了他人侵害,是受害者,并非蓝振贵等人的同案犯,结果这个受害者还被判入狱,非常荒唐。”他表示,张净要投入自己的100多万元现金,用并不隐密的诉讼手段,来诈骗银行的国有财产,风险巨大,且能够得逞的可能性非常小,违背了常理。“张净案中,一、二审法官是如此轻率。”高一飞表示,审判冒着巨大的定性风险,证据也存在如此多的问题,缺乏内在联系,却用于“帮助”银行打击储户,这直接导致了无法定罪的储户成为了罪犯。高一飞认为,重庆高院的改判是适当的;张净作为受害人理应得到国家的安抚和赔偿;张净与银行的存款合同是无效的,其存款农行理应返还。他认为,农行聪明的做法是现在就与张净谈返还存款一事,而不是等到张净再来告它。张净夫妇均是农行的普通储户,他们的财产权利受到了他人侵害,是受害者,并非蓝振贵等人的同案犯,结果这个受害者还被判入狱,非常荒唐。—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会理事高一飞存款不翼而飞 储户如何捂好钱袋子(图)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孟凡霞今年初,各地陆续曝出储户存款失踪的事件,本应安全躺在银行账户的资金不翼而飞,让许多受害者大呼存款去哪儿了?对此,监管机构已经发声,表示正在调查此事。我们不禁要问,存款怎么会丢失?储户该如何确保资金安全?我国是世界上居民储蓄率最高的国家,截至去年底,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高达116万亿元。然而,公认十分安全的银行存款,近日却在多地频频出现失踪。浙江杭州42位银行储户发现,自己的数百万元存款仅剩少许甚至被清零。同时,义乌、南京、湖北等地也出现了储户存款失踪事件。据了解,这些在银行消失的存款无一例外和所谓的高息揽储、贴息存款有着莫大关系。储户往往经人介绍,将大额存款存到银行获得贴息,而事实上,储户资金被存入后立即被转到其他账户上。在这一过程中,银行内部管理机制不完善、资金掮客的推波助澜是主因,但储户的不理性则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为了贪图高息,有的储户竟然签下“不开通短信提醒业务”、“不开通网银权限”、“不能通存通兑”、“不查询”、“不得提前支取”、“不对在银行工作的亲人朋友提起”的承诺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对银行储户而言,要明白国家是有法定利率规定的,如果去存钱的银行利率很不靠谱,说明可能不是正规存款,要注意辨识;对银行内部来讲,要加强内部管理,防止出现“内鬼”。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董希淼看来,很多储户理所当然地以为存款本身是存在银行的,业务办理也在银行场所进行,出了问题由银行负全责。这大概也是不少储户敢于无视法律、铤而走险去搞“贴息存款”的重要原因。对普通民众而言,千万别去碰“贴息存款”,不管是“阳光贴息”还是“非阳光贴息”,都是违法行为,上不了台面也不受法律保护。即便以后存款保险正式出台,这种近似民间借贷的“贴息存款”,即使失踪了存款保险也不会赔付。值得欣慰的是,监管机构已经关注到储户存款失踪的事件,并已开始着手调查。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表示,银监会已经关注到此事,具体原因和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按照国家法律规定,银行有义务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无论发生什么情况,银行在日常经营中都必须要加强自身管理,有效防范各种针对存款人的犯罪行为,保护储户存款的安全。王兆星说,不管是因为银行管理或信息系统漏洞,还是因为个别社会犯罪分子和银行的工作人员相互勾结造成对存款资金的诈骗等,都要进行处理。(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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