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注销三年清算报告告需要什么 近三年12月份

基&金基金经理基金公司
国联安中债信用债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国联安中债信用债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二零一六年二月十七日
一、重要提示  国联安中债信用债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文核准募集,于日正式运作,基金管理人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或“浦发银行”)。
根据《国联安中债信用债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 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基金合同当事人均不得以召集、召开持有人大会的方式使基金合同效力延续。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即日,本基金资产规模为0.19亿元,已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根据基金合同约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从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一)基金名称  国联安中债信用债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中债信用债A,基金代码:253070;国联安中债信用债C,基金代码:001525)  
(二)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三)基金合同生效日  日  
(四)日基金规模
 截止日,本基金资产规模为18,736,936.91元,基金份额为15,757,005.53份,其中国联安中债信用债A份额为15,756,141.97份,国联安中债信用债C份额为863.56份。   
(五)投资目标
本基金力争把债券资产的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控制在中债信用债总财富(3-5年)指数成分券的平均剩余期限内,在控制信用风险的前提下,精选备选成分券及样本外债券,将跟踪误差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并力争取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六)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对中债信用债总财富(3-5年)指数采取抽样复制为主、增强投资为辅的方式进行投资,通过将投资组合成分券的平均久期、信用等级结构等特征保持在类似于中债信用债总财富(3-5年)指数成分券组合的平均久期、信用等级结构等对应特征的水平,以求获得与中债信用债总财富(3-5年)指数收益率高度相关的收益特性,并在此基础上适度调整,结合数量化投资技术、个券深入研究、利率市场走势判断等,谋求基金投资组合在严格控制偏离风险及力争获得适度超额收益间的最佳匹配。
(七)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95%中债信用债总财富(3-5年)指数收益率+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八)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较低风险品种,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九)基金管理人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十)基金托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本基金系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文《关于核准国联安中债信用债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日起至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人民币472,290,945.87元,折合472,290,945.87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管理人以固有资金作为本基金的发起资金,通过代销机构共认购本基金10,001,100(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份,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所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自日至日期间,本基金正常运作。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即日,本基金资产规模为18,736,936.91元,已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本基金从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四、基金最后运作日财务会计报告(经审计)
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国联安中债信用债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日(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银行存款
7,921,853.91
 结算备付金
567,984.66
交易性金融负债
 存出保证金
衍生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703,000.0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7,700,000.00其中:股票投资
 应付证券清算款
20,703,000.00 应付赎回款
2,919,991.0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应付管理人报酬
 应付托管费
1,374.38衍生金融资产
 应付销售服务费
12.1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付交易费用
175.00应收证券清算款
 应付税费
256,000.00应收利息
652,951.40
1,093.82应收股利
 应付利润
 应收申购款
233,387.97其他资产
 负债合计
11,117,073.78 
所有者权益:
15,757,005.53 
未分配利润
2,979,931.3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8,736,936.91 
 资产合计:
29,854,010.69 负债与持有人权益总计:
29,854,010.69
五、清算情况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于日起进入清算期。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自日至日止的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一)清算费用  按照《国联安中债信用债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二十一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余额为人民币7,921,853.91元,清算期间银行存款净流入人民币10,959,112.43元,于清算结束日银行存款余额为人民币18,880,966.34元。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567,984.66元,该款项由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垫付,并已于日划入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2,981.01元,该款项由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垫付,并已于日划入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652,951.40元,于清算结束日应收利息余额为人民币3,403.94元,该款项由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垫付,并已于日划入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人民币20,703,000.00元,均于清算期间变现,于清算结束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零。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申购款余额为人民币5,239.71元,均于清算期间收回,于清算结束日应收申购款余额为零。
(三)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为人民币7,700,000.00元,均于清算期间到期,于清算结束日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为零。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余额为人民币2,919,991.06元,均于清算期间支付,于清算结束日应付赎回款余额为零。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5,039.40元,均于清算期间支付,于清算结束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余额为零。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1,374.38元,均于清算期间支付,于清算结束日应付托管费余额为零。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12.15元,均于清算期间支付,于清算结束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余额为零。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175.00元,均于清算期间支付,于清算结束日应付交易费用余额为零。
7、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交税费余额为人民币256,000.00元,均于清算期间支付,于清算结束日应交税费余额为零。
8、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利息余额为人民币1,093.82元,均于清算期间支付,于清算结束日应付利息余额为零。
9、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233,387.97元,,均于清算期间支付,于清算结束日其他负债余额为零。 
(四)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项目
日(基金开始清算日)至
日(基金结束清算日)止期间一、资产处置损益
63,793.991.利息收入
14,074.94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债券利息收入
4,843.83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582,253.29其中:债券投资收益
582,253.29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32,534.244.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0二、清算费用
2,663.741.交易费用
185.512.利息支出
575.89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575.893.其他费用
1,902.34三、清算净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61,130.25   (五)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项目
金额一、最后运作日日基金净资产
18,736,936.91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61,130.25二、日基金净资产
18,798,067.16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18,880,966.34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清算起始日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亦属份额持有人所有,以上利息均按实际适用的利率计算。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并已于日划入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起孳生的利息归管理人所有。
截至日止,经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托管人确认,本基金托管账户银行存款余额共人民币18,880,966.34元,其中人民币657,268.79元系基金管理人代垫的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及存出保证金利息。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六)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国联安中债信用债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自日至日(基金最后运昨日)止期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国联安中债信用债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二)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国联安中债信用债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郑重声明:天天基金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天天基金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决策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天天基金客服热线:95021&/&|客服邮箱:|人工服务时间:工作日 7:30-21:30 双休日 9:00-21:30郑重声明:。天天基金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网址:CopyRight&&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沪ICP证:沪B2-&&网站备案号:沪ICP备号-1扫描或点击关注中金在线客服
下次自动登录
其它账号登录:
||||||||||||||||||||||||
&&&&>> &正文
东方赢家保本混合型基金清算报告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佚名&&&
中金在线微博
扫描二维码
中金在线微信
扫描或点击关注中金在线客服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日
  一、重要提示
  东方赢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基金托管人,本基金根据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东方赢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号)进行募集,基金合同于日生效。
  本基金为保本基金,保本周期为18个月,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为日。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的担保人由瀚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根据《东方赢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第三部分“十二、基金保本周期”的约定,“如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未能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对基金的存续要求,则本基金将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终止并进入清算程序”。
  经与担保人瀚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后,不再进行第二个保本周期的合作事宜,基金管理人也未能找到其他适合的担保机构,故本基金不再满足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终止并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已于日、日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就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事宜进行了公告和提示性公告,详见《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方赢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方赢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和《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方赢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基金自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基本情况
  2、基金产品说明
  三、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东方赢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最后运作日: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最后运作日日,基金份额净值1.0789元,基金份额总额527,894,279.79份。
  四、清算报表附注
  1、基金基本情况
  东方赢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日由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东方赢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号)准予募集注册,日获得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关于东方赢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函[号)后,由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东方赢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东方赢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于日至日公开募集。募集结束后,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验字[2015]第号”验资报告验证,并由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关于东方赢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备案确认的函》(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函[ 号)予以备案,本基金基金合同于日生效,募集期间扣除认购费的实收资金(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为527,872,567.40元人民币,折合本基金基金份额527,872,567.40份,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21,712.39元人民币,折合本基金基金份额21,712.39份,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527,894,279.79份。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东方赢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将主要根据CPPI固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策略,将投资对象主要分为固定收益类资产和风险资产两类,并动态调整两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从而达到防御下跌、实现增值的目的。其中,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含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风险资产包括股票、权证、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等权益类资产。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根据《东方赢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日发布的《关于东方赢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的到期日为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该日赎回或转换转出本基金基金份额,并适用保本条款。日未赎回的基金份额,于日全部进入清算程序。
  2、清算原因
  经与担保人瀚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后,不再进行第二个保本周期的合作事宜,基金管理人也未能找到其他适合的担保机构,故本基金不再满足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终止并进入清算程序。
  3、清算起始日
  根据《关于东方赢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清算起始日为日。
  4、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五、清算情况
  自日至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按照《东方赢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但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清算期间的审计费用、律师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银行汇划费用等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3,892,040.62元,该款项由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垫付,并已于日划入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131,800.28元,该款项由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垫付,并已于日划入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90,580.54元,该款项由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垫付,并已于日划入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3、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149,758.11元,该款项将于日后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28,079.65元,该款项将于日后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56,159.29元,该款项将于日后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357,259.60元,该款项将于日后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359,300.00元,为预提信息披露费及银行间账户维护费。其中,预提信息披露费为人民币350,000.00元将于日后支付;预提银行间账户维护费为人民币9,300.00元将于日后支付。
  4、保本到期日赎回情况
  根据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日发布的《关于东方赢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的到期日为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该日赎回或转换转出本基金基金份额。日确认赎回及转出份额489,341,574.81份,应付赎回及转出款527,950,623.63元已于日完成支付。
  5、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自日至日止清算期间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清算收益
  利息收入-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注1)
  清算收入小计①
  二、清算费用
  银行划款手续费
  清算费用小计②
  三、清算净收益 ①- ②
  注1:利息收入系计提的自日至日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及交易保证金的利息等。
  6、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最后运作日日基金净资产 569,569,417.69
  减:保本到期日赎回转出款
527,950,623.63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二、日基金净资产
41,664,106.00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41,664,106.00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清算起始日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亦属份额持有人所有。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并已于日划入托管账户人民币4,114,421.44元,用以垫付结算备付金、交易保证金及应收利息等,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7、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备查文件目录
  (1)《东方赢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
  (2)《东方赢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本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相关公开披露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还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查阅。
  3、查阅方式
  本报告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东方赢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责任编辑:cnfol001
我来说两句
24小时热门文章
栏目最新文章税务清算报告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税务清算报告
&&企业所得清算鉴证报告案例
阅读已结束,下载文档到电脑
想免费下载本文?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还剩7页未读,继续阅读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你可能喜欢《清算报告模版》
清算报告模版
环境治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清算报告模版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清算组根据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的要求,我公司于日至日对公司进行清算。现将公司清算情况报告如下:一、公司清算组已于日向公司登记备案,并取得《备案通知书》(文号(唐)登记内备核字【】第号)。二、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情况:公司清算组于日通知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于年 月 日在《唐山劳动日报》公告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三、截止 年 月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0元,其中,净资产为0元,负债总额为0元。四、经清查公司债权债务情况:公司债权0元;公司债务0元。五、公司资产总额为0元,并按以下顺序进行清偿:1、清算费用:0元;2、所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0元;3、税款:附:国税局和地税局出具的《完税证明》;4、债务清偿:无5、剩余财产0元,已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 http:///news/2C26A9B644DAC709.html截止2015年 月 日,公司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剩余财产已分配完毕,实收资本为零。清算组成员签字:清算组负责人:年 月 日经全体股东审查确认 ,一致通过该清算报告。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环境治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年 月 日本文由()首发,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免费下载文档:}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公司注销清算报告范本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