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会计冒领粮食直补政策款属于什么行为

第A4版:社会万象
晋中市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本报讯(记者 王怀兵)5月22日,晋中市纪委公开曝光了近期查处的4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件。  祁县古县镇伏坪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主任王国通挪用退耕还林款、骗取危房改造款问题。2012年1月,王国通挪用退耕还林款18756元,其中,16172元用作村集体开支,2584元用于个人开支。同年8月,王国通利用其父名义,以置换方式骗取危房改造款14000元,用于个人开支。经祁县古县镇纪委日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国通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所得上缴财政,涉嫌违法问题线索移交司法机关。  灵石县交口乡温家沟村党支部书记宋廷亮违规为亲属申报并领取危房补助款问题。2014年7月,宋廷亮在温家沟村申报危房改造工作中,明知其父宋某某不属于低保户和家庭困难户,仍违规为其父申报危房改造项目。2015年12月,宋某某领取了危房改造款14000元。经灵石县纪委常委会日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宋廷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14000元予以没收上缴财政。  昔阳县闫庄乡河下村党支部书记张建国套取扶贫资金问题。2014年,张建国任河下村村委会主任期间,伙同会计以购买果树苗名义虚开发票套取扶贫资金50000元,46325元用于村集体开支,3075元被张建国占为己有,用于个人支出。经昔阳县纪委常委会日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建国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时任党支部书记于军棠对此问题未提出异议,未加以制止,给予于军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和顺县牛川乡崔家坪村党支部书记祁存德、会计师海忠二人虚报冒领粮食直补款问题。2011年到2014年祁存德在担任崔家坪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虚报冒领粮食直补款2179.46元,用于个人支出;2008年到2012年,师海忠在担任崔家坪村会计期间,以本村村民彭某的名义虚报冒领粮食直补款3150元,用于个人支出;2011 年到2014年,师海忠以本人名义虚报粮食直补款1303.9元,用于个人支出。经和顺县纪委常委会日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祁存德、师海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两人违纪所得上缴财政。  申诉人:南昌县蒋巷镇五丰村刘金水  反映事项:要求返还粮食补贴资金、救灾补偿款和农机补贴  尊敬的各位领导:我是南昌县蒋巷镇村民,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于2009年至今在蒋巷镇五丰村承包了342亩良田,一次性交了246240元,但是至今未得半分粮食直补资金和部分种粮大户资金,被五丰村冒领截留挪用,合计17万余元。  据悉该块土地原属余留农耕地,后因该村村长万仁福打牌欠万长金1万元钱,且万长金、万仁友向五丰村村委会干部集体行贿,五丰村村委会同意将农耕用地非法转让给万长金、万仁友。2006年,万长金、万仁友仅用20万元就获得该块土地20年承包权,平均每亩土地才30元,完全低于当时市场价格。万长金、万仁友于2009年将该块土地流转到我,由于(2009年)国家惠农政策的进一步展开,机耕地调整,该块土地申报国家计税面积并获得了粮食直补、种子补贴和粮食综合补助资金。但2009年,该村会计万水棉以为能瞒天过海,擅自并强行将三项补贴打入其个人帐号,至今已获得我家2年三项粮食补贴,合计11万余元。  根据201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即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三项补贴及新增补贴向种粮大户倾斜,同时提高对直接种粮农民的补贴水平,而我家是直接从事该块土地的粮食生产者。即国家明确要求将三项补贴发放给类似于我家的粮食生产者,而村委会贪赃枉法,冒领、截留、挪用粮食补贴资金,已严重触犯了中央一号文件第三条最后一段“坚决制止、严厉查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蒋巷镇党委政府包庇纵容乡村干部违法乱纪。  根据省农业厅计财处印发《关于2011年国家支持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政策措施》,明确要求增加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资金,补贴资金要求发放到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加大对直接从事粮食生产的补贴力度。文件要求该项补贴的发放是为了弥补种粮农民增加的农业生产资料成本,新增部分重点是支持从事粮食生产的种粮大户。同时要求通过农民“一卡通”或“一折通”直接兑付到农民手中,蒋巷镇五丰村村委会直接将国家对农民的补贴冒领截留及挪用,已完全违反了国家、省、市、县关于落实种粮补贴的文件精神。  为此,我强烈要求省、市纪委调查村干部,将国家补贴按照政策(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农业厅文件)返还给我(谁种谁得)。
  另外,我家前两年因遭受自然灾害,水稻颗粒无收,而乡镇分管农业党委委员将救灾款分发给实际未受灾农民,我家多次申请未果。据悉,2011年部分我县受灾农民获得化肥农药种子补偿约每亩200斤水稻,按照当时市场价格折算,我家可得191520元受灾补偿款。2011年南昌县政府出台惠农政策,给予种粮大户农耕机补贴约2万元,我家再次申请未果,至今补尝、补贴未得一分。  2012年2月至2012年5月向村委会反映无效,2012年8月多次向蒋巷镇反映无效,日调解无效。2012年9月,我向省农业厅反映,省农业厅徐金星副厅长要求省、市、县农业具体负责人,配合市纪委,到现场调查取证,省市农业部门负责人当时明确表态一定按政策办事,会全部返还及补偿到位,然而至今未得半分补偿、补贴款。  我再次恳请省市县信访部门、省市县农业部门领导为百姓做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惠农政策,督促南昌县蒋巷镇尽快全部返还我家粮食补贴资金、救灾补偿款和农机补贴。  退一万步讲,如果省、市、县人民政府不按政策办事,不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惠农政策,那我只有去中央和国务院反映,同时会叫焦点访谈、法制天下采访,将蒋巷镇和五丰村犯罪事实公诸于天下,让全国人民来审判,还我一个公道,同时保留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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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救我一家人吧,刘金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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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回复(Ctrl+Enter)北京房山六旬村会计冒领粮补14万元 获刑10年
来源:新京报
房山区检察院与区纪委联合建立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展厅里,展示的近年查处的“小官大案”中,杨桂清位列其中。  原标题:六旬村会计冒领粮补14万元 获刑10年  68岁的房山区韩村河镇东南章村老会计杨桂清,在村领导的授意下,以村民名义冒领粮补,并多次将经手的粮补截留私吞,共计14万余元。昨日,房山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杨桂清有期徒刑10年。  指控:私吞“冒领粮补”被举报  今年68岁的杨桂清,原为韩村河镇东南章村会计,负责向镇政府上报本村农户粮食直补相关数据、办理粮食直补存折并向农户发放工作。  检方指控,自2005年起,杨桂清在该村村领导授意下,在上报本村农户粮食直补情况时,冒用村民名义,虚报种粮情况,冒领粮食直补补贴资金,交至村财务。并多次私自截留资金用于个人家庭支出,共计14万余元。  2011年8月,经村民举报,杨桂清涉嫌贪污粮补事发。2012年9月、10月间,杨桂清退还7.9万元,立案后又退还了2万余元。  日,杨桂清被带至房山区检察院接受调查。  私留粮补因法律意识淡薄  据承办此案的房山区检察院反贪局二处助检员焦森磊介绍,案发时,杨桂清已在村里当了好几十年会计。按规定,镇政府定期会根据粮农种植的品种和亩数,发放一定金额的粮食直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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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书虚报冒领粮食直补款 纪委通报8起小官巨贪典型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老虎”苍蝇”“ 一起打,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6月10日,德州市纪委监察局官网通报8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典型问题。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老虎”苍蝇”“ 一起打,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6月10日,德州市纪委监察局官网通报8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典型问题。
  禹城市中街道祁庄村党支部书记祁国军贪污、职务侵占问题
  2010年至2014年,祁国军采用虚报冒领手段,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6763.84元占为己有;2013年采用隐瞒收入手段,侵占村集体土地承包款1000元。禹城市纪委给予祁国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宁津柴胡店镇方家村党支部原书记孟广德方家村原会计孟吉忠贪污问题
  2009年至2014年,孟广德、孟吉忠采取虚报手段,分别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18682.38元、14006元并占为己有。宁津县纪委给予孟广德开除党籍处分,柴胡店镇政府免去孟吉忠村会计职务;对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齐河表白寺镇张举村党支部原书记张先文贪污等问题
  2008年至2014年,张先文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在个人及子女名下虚报小麦种植面积的方式,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10365.94元占为己有;2011年至2013年,张先文将2011年至2012年占地补偿余额19624元、张举村一组交纳的2013年玉米保险938元和治安保险1440元,共计22002元列置账外,此款用于该组开支。齐河县纪委给予张先文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临邑临南镇火把张村党支部原书记张善玉贪污问题
  2011年,张善玉采取收入不入账的方式,将临南镇油委拨付给火把张村的19000元青苗补偿款占为己有。临邑县纪委给予张善玉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处理。
  平原前曹镇孙寨社区大孙寨村党小组原组长孙道峰大孙寨村原文书孙金宝贪污问题
  2013年至2014年,孙道峰与孙金宝采取虚报冒领手段,骗取小麦及农资综合补贴款37787.5元并占为己有。其中,孙道峰实得21275元,孙金宝实得16512.5元。平原县纪委给予孙道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对两人作出处理。
  夏津县棉花办公室原主任杨志国贪污问题
  2013年至2014年,杨志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国家财政补助款,并利用其经手管理国家下拨的财政补助款的便利条件,非法占有公共财物68084.34元。夏津县纪委、监察局给予杨志国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处理。
  庆云县常家镇霍家村村委会主任霍仁玉职务侵占、侵犯公民权利等问题
  2014年至2015年,霍仁玉采用虚开发票、收据的方式侵占村集体资金21778元;霍仁玉对本村村民霍某某进行殴打,被当地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庆云县纪委取消霍仁玉预备党员资格,建议依法罢免其村委会主任职务,对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经济技术开发区宋官屯经管站原站长张晓凤挪用公款问题
  2004年7月至2007年7月,张晓凤利用职务便利,在担任宋官屯经管站出纳期间,自己或伙同他人先后挪用宋官屯经管站的公款230万元借给他人从事营利性活动并从中非法获利。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给予张晓凤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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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李新生
新闻关键词:开除党籍;处分;职务;霍仁玉;张先文;孙道峰;侵占;司法机关已;贪污问题;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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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解决村干部违纪行为突出问题的几点浅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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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解决村干部违纪行为
突出问题的几点浅思
杜蒙县纪委&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是黑龙江省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县,全县辖11个乡镇,10个国营农牧场,79个行政村,幅员面积6176平方公里,总人口25万,其中蒙古族人口占总人口的18.2%。全县共有党员11221人,其中农村党员4006人,占36%,村干部435人。
村干部虽然官职很小,但离群众最近,他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离不开群众的眼睛。村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就容易获得群众的支持和拥护,相反村干部违纪违法,群众就会不满,村级治理必然一团糟。从近三年我县查处的违纪案件分析,村干部违纪现象较为突出,呈逐年上升趋势。据统计:2014年我县查处涉及农村违纪人员34人,2015年为38人,到2016年数量大幅度提升至66人,(其中农村干部60人,农民党员6人),同比增长73.7%,占全年查处违纪人员的63.5%,占比偏高。
一、村干部违纪行为突出问题的表现形式
在2016年我县查处农村违纪人员中,涉及村党支部书记24人,占36.3%;涉及村委会主任11人,占16.7%;涉及村会计13人,占19.7%;涉及屯长8人,占12.1%,其他10人。从违纪数据和事实显示,违纪违法的村干部中大部分是在村里掌握实权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会计,违纪违法所涉数额少则几千,多则上万,甚至几十万。这些村干部的违纪手法更呈现出了多样化。有的相互勾结、合伙作案。如:某村套取粮食补贴资金问题,涉及村党支部书记、会计、妇女主任和原党支部书记、原村委会主任5人,8年时间累计套取粮食直补款36.8余万元;有的收入不入账,用于村里支出。如:某村职业化书记,收取2006年至2008年机动地直补款3.97余万元未入村里账,直接用于村里相关费用支出;有的虚报冒领,占为己有。如:某村会计,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冒领,骗取国家粮食直补资金据为己有1万余元;有的设账外账,核销吃喝费用。如:某村党支部书记将2.1余万元机动地补贴款部分在账外用于核销村吃喝费用等支出。有的失职渎职,管理不善。如:某村村民私自开垦30.86亩草原,时任村干部未能及时发现草原被人私自开垦,行为失职,受到处分。上述违纪事实表明:惠农补贴、土地和集体资产成为了村干部违纪的重点,以贪占、虚报、截留、挪用等形式,非法占有机动地补偿款、粮食直补款、草原补贴款、退耕还林、抗旱井承包费。个别村干部还存在公款吃喝,失职渎职、对集体资产管理不善等问题。
二、村干部违纪突出问题的分析原因
一是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认识程度不高。个别乡镇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完全到位,&两个责任&向村级延伸动力不足,压力不够,导致一些村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性认识的程度不高,认为抓村级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纪委、&一把手&的事,与己无关,缺少责任担当;少数村干部自身不干净,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担忧引火烧身,因而不敢抓。出了问题的又瞒着护着,&自行消化&,不愿意真抓实管。
二是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乡镇对村级财务监督检查的力度还不够,导致村级组织在理财上存有较大随意性。部分村级财务基础工作薄弱,工作漏洞较多,村干部直接经手财务,账目不健全,村收入、支出不按规定建账,以虚假发票冲账、隐瞒收入等手段进行贪污、侵占公款。民主监督不到位,财务公开不到位,财务管理缺乏透明度,百姓缺少知情权,给村干部以权谋私带来了可乘之机。
三是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虽然,在村级管理上,已经建立了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三资&管理、&三重一大&、&一事一议&、村民选举、&四议两公开&等一整套管理制度,但对部分&村官&来说基本上只是走走过场,流于形式,在制度执行过程中,缺少监督约束机制,执行力上还十分软弱。
四是部分村干部自律意识不强。有的村干部学习主动性不强,对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学习领会的不深不透,工作作风不实。加之乡镇党委组织学习培训的次数少、内容窄,造成村干部缺乏法纪观念,业务水平低,修德律己缺失,经受不住诱惑,肆意妄为,以至于冲破了道德和法律纪律的底线。
五是乡镇缺乏有效监督。有些乡镇对村级组织的监督管理不到位,有时只停留在签定责任状、会议部署上,没有经常性地对农村某一问题突出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处理。另外,村级决策不民主、个人说了算,缺乏有效监督。
三、几点建议
一是加强经常性教育。要发挥县纪委宣传和研究室、党校等阵地作用,采取集中培训、专项培训等方式,把廉洁教育、警示教育纳入乡镇(村)教育培训计划,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政策法规和党纪条规教育,切实提高村干部廉政勤政意识。针对村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县乡两级纪委和乡镇主要领导要对症下药,进行警示谈话,及时提示,敲响警钟,进一步增强&村官&拒腐防变的&免疫力&。
二是严格落实责任。乡镇党委要担负起主体责任,把纠正和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纳入基层工作重点,经常部署。纪委要负起监督责任,督促并联合县农业、审计、财政等部门,围绕&三资&、土地承包、粮食直补、惠农资金、扶贫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各部门要各负其责,结合自身工作突出选题立项开展专项治理,什么问题突出就治理什么问题,直至问题得到解决。
三是强化监督制约。要加强对&村官&的权力监督制约,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室、乡镇纪委和村级纪律监督组监督作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继续实行村干部述职述廉,自觉接受组织考评,民主测评。村级&三资&管理情况要及时公开,常规财务支出、资产、资源流转情况逐笔逐项按半年公开一次,涉及&一事一议&、惠农资金和重大工程项目按月公开,实行台帐式管理,增强公开透明度。
四是加大惩处力度。畅通12388举报电话和来信、来电、来访、网络&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对群众反映的村干部违纪问题,要认真核实。严肃查处&小官大贪&、虚报冒领扶贫资金、违规使用扶贫物资等行为,认真治理&三资&管理、民生惠民、土地征收等领域吃拿卡要、克扣强占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和&一问三责&,典型问题,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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