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司法拍卖 车 后续费用导致评估价格后续调整

我因为商场欠了别人90万。因没钱偿还,债主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要求我偿还债款90万。拍卖我的房子!后续_百度知道
我因为商场欠了别人90万。因没钱偿还,债主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要求我偿还债款90万。拍卖我的房子!后续
我因为商场欠了别人90万。因没钱偿还,债主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要求我偿还债款90万。但是我没钱偿还,法院要拍卖我的房子。我房子市值250万。。假如经过法院拍卖我的房子,卖出200万。。 那这拍卖出的200万我应该去哪里领取,还是说法院先还清我欠下的债9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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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照《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  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实施的强制性00所谓实施的强制性,是指强制拍卖系国家执法机关依法进行的一种强制性措施。这是强制拍卖的基本特点。在强制拍卖中,被查封、扣押财产的产权人,已经丧失对其所有财产的处分权。因此,强制拍卖是一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拍卖活动。 委托的专有性00所谓委托的专有性,是指这种拍卖活动系国家执法机关依法委托的拍卖行为。强制拍卖固然是一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拍卖活动,因而委托方只能是国家 00
执法机关,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委托强制拍卖。同时,国家执法机关委托实施强制拍卖,必须是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因为执法机关做出的裁判、处罚决定,如果尚未生效,案件的处理仍然处于不确定状态,因而不能对已查封扣押的物品进行拍卖。 拍卖的法定性00所谓拍卖的法定性,是指这种拍卖活动系依据法律特别规定而产生的一种特殊的拍卖活动。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强制拍卖须由执法机关委托拍卖企业进行拍卖。最高人民法院日《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四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的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变价时,应当委托拍卖机构进行。&这些规定的目的在于确保拍卖活动的公正性,维护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国家执法机关的廉政建设。 强制拍卖的条件00强制拍卖行为必须具备法定条件才能成立,否则拍卖无效。对于强制拍卖的条件,各国规定不一,但总的来说是根据拍卖物是动产或非动产来区分不同条件的。而一般的强制拍卖应具备下列条件: 001.强制拍卖由国家法定的执行机关实施。在我国,有权实施强制执行的机关是法院。在法制国家里,公民的财产权非经正当的法律程序不受剥夺和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法律特别授权都不享有强制执行权,不能对他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对公民财产的强制拍卖只能由执行机关依职权而为,未经授权的其他单位不能实行强制拍卖。 002.强制拍卖必须有执行依据。执行依据是执行机关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是确认双方当事人中一方负有民事义务而另一方享有民事权利并有执行力的法律文书。由于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实现债权人已经确定的民事权利,因此强制拍卖应该以存在实体权利为前提。 003.被执行人的财产已经查封或扣押。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或扣押债务人的财产后,若经过一定期闷债务人仍不履行的,法院有权将该财产拍卖。可见,查封、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为强制拍卖之必经程序。 004.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问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债务人逾期不履行执行通知规定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强制执行,将其有关财产拍卖。 强制拍卖的原则拍卖优先原则00所谓拍卖优先原则,是指执行法院在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分时,除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外,原则上采用拍卖这种方式。拍卖具有公开性、公平竞争性、国际性等特点,各种竞买人通过举牌竞价的方式公开拍卖、不仅有利于卖出高价,实现拍卖物价格的最大化,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债权,而且有利于杜绝暗箱操作,防范执行人员滥用执行处分权侵害被执行人利益。相反,变卖措施则缺乏公开性、透明度和竞争性,程序上也比较随意,不仅不利于执行财产卖得最高的价格,而且容易导致权力滥用。正是基于这种考虑,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四十六条明确提出了“拍卖优先原则”,强制拍卖被提高到优越于变卖的地位。拍卖规定第二条强调人民法院在处理被执行的财产时,应当把拍卖作为首选方式,实际上再一次重申了拍卖优先原则。 00当然,拍卖优先原则的适用也有例外的情形存在。《拍卖规定》在坚持拍卖优先原则的同时,允许采取简便经济的变卖方式迅速作出处理,变卖成为拍卖优先原则的必要补充。 及时拍卖原则00按照执行不间断原则,法院在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后,应当迅速及时采取拍卖措施,此即所谓的及时拍卖原则。及时拍卖原则是《拍卖规定》的亮点之一,符合民事执行的效率取向,意义重大。 00现行法律制度下,由于查封、扣押基本无期限限制,加上拍卖变卖期间扣除在执行期限之外,导致一些法院执行案件严重迟延,经年累月没有得到执行。一些执行人员存在等待心理,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财产后,迟迟不予拍卖变价,导致被执行人长期无法处分其财产,财产价值贬损,于当事人双方都不利。 00为了贯彻及时执行原则,《拍卖规定》要求执行法院在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后应尽快确定拍卖期日,不能间隔时间过长,务求查封期日与拍卖期日之间保持合理的、适当的时间距离,不能像以往那样过长。查封、扣押财产后,执行员没有必要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民诉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因为在拍卖日之前或者拍卖开始之前的任何时间,被执行人都可以履行债务(《拍卖规定》第二十条第三项、第二十二条)。从这个意义上说,《拍卖规定》对民诉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作了限制性解释,或者改变了第二百二十六条的立法原意,以达到执行程序与时俱进、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目的。 00不过,及时执行也要适度,不能操之过急,不能要求执行法院查封之后立即进入拍卖变卖程序。确定拍卖期日时,应当与查封期日之间保留适当的时间:对于动产而言,至少7天;对于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至少保留15天(《拍卖规定》第十一条)。原因有四:债务人有时间筹措现款清偿;提前发布拍卖公告,让更多的人知悉拍卖的情况参与竞买;债务人或第三人有提出执行异议或执行异议之诉的时间;其他债权人有申请参与分配的机会。 委托拍卖原则00法院委托拍卖与自行拍卖是法院行使强制执行权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变价的两种方式,民诉法第二百二十三条和二百二十六条首次正式确立了法院的司法拍卖权。《执行规定》第四十六条要求,“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的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变价时,应当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拍卖规定》第三条指出,“人民法院拍卖被执行人财产,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并对拍卖机构的拍卖进行监督”,再次强调了委托拍卖原则。应当说,委托拍卖已经成为目前法院强制拍卖的主导方式。 00理论和实践中对于法院委托拍卖存在着不少有争议的、模糊的认识,比如法院委托拍卖究竟是民事法律行为还是司法行为?法院要不要与拍卖机构签订委托合同?法院撤回拍卖委托时要不要依据该合同向拍卖机构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委托拍卖程序是否适用1996年拍卖法的规定?因不可归责于买受人的原因而致使拍卖无效或买受人无法取得拍卖物时如何处理?等等。针对上述问题,《拍卖规定》作出了比较明确的回答。 001、民事执行中的强制拍卖权属于人民法院司法强制执行权的组成部分,必须由法院来行使。法院行使强制拍卖权的方式有多种,可以由法院自行主持拍卖(如法国),无拍卖师参加,执行人员即为拍卖人员;可以由法院聘任或委托拍卖师具体实施拍卖活动,但由执行法院监拍,受聘的拍卖师成为法院强制拍卖中的拍卖辅助人,其行为构成强制拍卖程序的一部分;也可以依海事诉讼中的拍卖,由执行机构通过组织拍卖委员会作为法院执行机构的延伸,对执行法院负责,受其监督,其行为视为执行机构的行为(《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三十四条)。《拍卖规定》采取了聘任或委托拍卖师进行拍卖的做法。 002、基于强制拍卖权的独占性和不可分割性,聘任或委托拍卖师进行拍卖的行为,性质上属于司法授权行为,拍卖机构成为法院的辅助人,拍卖成为法院执行活动的延伸。这不同于民法上平等主体之间的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属于双方法律行为,而委托拍卖则属于法院单方行为,执行法院与拍卖机构之间处于不平等的地位,拍卖机构不得与法院讨价还价,也不能签订委托拍卖合同,拍卖师只能在执行法院授权范围内实施司法拍卖活动。法院只需出具委托拍卖函,或者出具聘任书即可,拍卖师必须在法院的监督下具体实施部分拍卖行为。法院依《拍卖规定》第二十条撤回拍卖委托时也无须向拍卖机构承担“违约责任”,拍卖未成交或者非因拍卖机构的原因撤回拍卖委托的,拍卖机构为本次拍卖已经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当由被执行人负担(《拍卖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三款)。 003、执行法院的强制拍卖权并非来自债权人的授与,而是国家权力体系中一项独立的司法强制权,其法律渊源不在于拍卖法,而是民诉法或强制执行法。因此,强制拍卖程序不能直接适用拍卖法,而首先适用民诉法以及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 拍卖前先评估原则00对拟拍卖的财产,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对于财产价值较低或者价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确定的,以及当事人双方及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不进行评估的,可以不进行评估(《拍卖规定》第四条)。评估的目的一是帮助执行法院准确地确定拍卖物的价值,避免出现估价畸高畸低的情形。评估的另一目的是便于法院依据评估价合理地确定拍卖物的保留价,因为按照《拍卖规定》,拍卖应当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保留价;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拍卖规定》第八条)。 拍卖穷尽原则00强制拍卖有利于实现债权人和债务人利益的最大化,但在拍卖出现流拍并且拍卖已明显无望的情况下,如果不对法院拍卖的次数加以限制,就会严重影响债权人权利的实现,也会损害债务人的利益,使法院执行的效果大大降低。因此,《拍卖规定》第二十七条确立了动产两次拍卖即视为拍卖穷尽的原则,第二十八条确立了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三次拍卖即视为拍卖穷尽的原则。拍卖穷尽原则有助于执行法院从已明显无变价可能的执行程序中解脱出来,因此可以认为是对执行法官和执行人员的一种制度上的保护措施。 强制拍卖和任意拍卖的区别根本区别:00强制拍卖和任意拍卖的根本区别在于两者引起的原因不一致。强制拍卖的主体有一方是国家执法机关,而任意拍卖的当事人都处于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平等地位;强制拍卖是对民事法律关系的干预,而任意拍卖凭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愿而决定;强制拍卖贯彻执行国家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原则,而任意拍卖是体现财产流转中公平合理的原则;强制拍卖一旦开始执行,除特殊情况外,拍卖程序必须贯彻始终,不得随意停止;任意拍卖可随着当事人的意愿的变化而变化,当事人有权决定拍卖程序的进行与否。 性质区别:00在拍卖性质上,强制拍卖和任意拍卖有根本区别,但在拍卖品内容与拍卖方式上,又有联系。强制拍卖在实施中,可通用任意拍卖的一些程序和方式。有底价拍卖和无底价拍卖 在拍卖活动中,拍卖企业通常会和委托人商定一个保留价格(底价),这种拍卖称为有底价拍卖 ,不确定拍品底价的拍卖称为无底价拍卖。 在有底价拍卖中,竞买人的出价必须等于或高于拍卖品的底价才能成交。如果低于底价,就不能成交。在拍卖实践中,选择无底价拍卖的并不多见,即使有,也必须是委托人的意愿。实施无底价拍卖,拍卖品大多是一些廉价商品,很少有价值高昂的贵重物品,因为选择无底价拍卖,要承担较大的风险。《美国统一商法》第2-328条规定:除非推出货物时明确表示无保留,拍卖均为有保留拍卖(即有底价拍卖)。 无底价拍卖通常用于动产拍卖,而不动产拍卖因其价值昂贵,几乎都采用有底价拍卖。在强制拍卖时,一般都采用有底价拍卖,其目的是体现强制执行时能公平、合理、有效地维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密封式拍卖与非密封式拍卖 不管是任意拍卖还是强制拍卖,都有密封式拍卖(即招标拍卖)和非密封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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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你的房子拍卖价款是200万,这200万首先要清偿你的欠款,也就是你说的90万,然后可能会承担一些诉讼的费用,剩下的价款全部返还给你,是法院返还给你,不是拍卖公司,具体返还的形式,你要和你这个案子的执行法官商定!你的房子如果已经拍卖了,法律意义上你就不是房主了,新买受人持法院出具的证明和拍卖手续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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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拍卖价格突破9万元 上海出狠招“退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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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戏称为“最贵铁皮”的上海车牌,拍卖连续十个月上涨,已突破9万元大关。除了刚性需求之外,不规范操作也使车牌有被人为炒高之嫌。记者从上海市交通部门独家获悉,上海已制定了“史上最严”的措施,坚决抑制车牌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杜绝车牌成为“投资品”。据透露,上海决定出台四大举措遏制价格过快上涨势头:——临时增加额度,平抑短期需求激增。上海将综合考虑“五一”假期为车市传统旺季、需求量激增等因素,4月份适度增加新增机动车额度投放量,总量达到11000辆。——遏制投机炒作车牌,推出“新牌上新车”措施。即指用户通过私人私企机动车额度投标拍卖途径获取的额度证明,仅限于上海新增车辆上牌使用(含外省市转入本市的小客车辆)。同时继续严格执行新增机动车额度自启用之日起三年内,无特殊原因不得办理车辆过户转让手续。——针对二手车额度过户转让中存在的投机炒作问题,上海将加大二手车额度过户转让管理力度,坚决打击投机炒作。上海在规定二手车市场额度过户转让价格不得超过最近一次新增私车额度拍卖平均成交价格的基础上,实施“二手车办理带额度过户转让手续后一年(含)内,该车不得再次办理交易过户、转籍、退牌等二手车业务”的新措施(特殊原因除外)。
——设置“警示价”机制,引导理性竞拍。针对社会车牌代拍机构联合抬高拍卖价的情况,上海首次将前三个月拍卖成交均价的加权平均价作为“警示价”,成为拍牌者首次出价的上限。如本月上海设置的“警示价”为此前三个月拍卖成交均价的加权平均价,即83600元。拍牌人首次出价必须低于这一“警示价”,否则系统不予接受投标价格,即为无效标的。拍卖第二阶段两次改价过程中仍按现行办法可向上或向下调整投标价格。由于在首次出价阶段设置了“警示价”,且起点低于上月成交均价91898元,可有效遏制哄抬价格。车牌总量控制是城市保障交通平稳运行的有效措施,然而车牌本身不能成为“投资品”,更不能成为个别人炒作牟利的“投机品”。业内专家分析,上海出台“组合拳”治理车牌价格无序上涨,目标很明确:价格平稳可控;改变二手市场引导一手市场的不利局面;打破一些代拍公司的价格垄断;抑制对于车牌的“投资”预期。据透露,这些措施将从本月20日、上海市4月份车牌拍卖起推出实施,并且可根据新措施实施后的具体效果再进行后续调整,目标是让车牌价格“退烧”。
本文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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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中时通行情周评】玉米拍卖、价格区间调整,还要继续失望?
本周行情分析
根据本周数据显示:近期玉米行情处于偏弱稳定运行状态,以上数据也可看出,沂水大地在17号有小幅上调后趋于稳定。
从整体玉米市场看,国内玉米市场东北春播陆续进入尾声,华北腾库麦收夏种工作陆续开展,拍卖粮源稳定供应,玉米市场行情保持区间调整,国内玉米市场异常冷清,局部价格小幅调整。
各地区市场行情
【港口方面】北方港口陈粮陆续到港增多,含部分企业自集粮到港,但物流成本增加且拍卖粮尚未集中到港支撑港口价格,港口价格稳中趋弱,其中锦州港周比下跌5元/吨;南方港口库存持续维持高位运行,部分饲企存在补库需求,采购意愿有所增强,成交量上升,受拍卖粮到货成本及新粮到货逐渐减少等支撑,贸易商报价心态坚挺,其中蛇口港周比上涨20元/吨。
【东北产区】气温上升以及春播进行到晚期,基层种植户陈粮供应数量不断减少,大部分种植户基本无余粮,用粮企业补贴期内库存准备充足,当前用粮企业按需采购,开始参与拍卖补足库存缺口,而运费不断上涨,到厂成本增加,对价格有所支撑,粮价整体偏稳。
【华北黄淮产区】本地粮源供应偏少,局部地区优质玉米短缺,油价上调、运输车辆排查等进一步限制陈粮入关的节奏,物流紧张导致东北粮入关继续受限,加工企业门前到货量偏少,部分加工库存接近安全库存需要补库,在需求的支持下,部分企业玉米收购报价开始企稳小幅上调。
国内港口玉米库存数据
截至5月18日北方四港玉米库存共计约346万吨。陈粮陆续到港增多,贸易商收购心态维持谨慎。本周南方港口到货数量减少,截止周五广东港口外贸玉米库存为58万吨,外贸库存44万吨。饲企库存消耗见底,补库需求开始回暖,内贸日均出货2.8万吨附近。不少深加工企甚至饲料企业转向拍卖陈粮,而非收购新粮。
临储拍卖情况
5月第三周临储玉米拍卖结果看,依旧延续优质优价。17日拍卖无论是成交率、成交均价都较上周有不同程度的下滑,虽然成交率仅下滑了1.21%,但吉林地区因个别原因缺席本日拍卖,或使得本次成交率下浮不明显。
18日拍卖由以往的仅黑龙江一地变为黑吉两地,拍卖成交情况并不乐观,成交率及成交均价均有所降低。
连续的抛售向市场提供了充足的货源,玉米市场供应偏紧状况得到极大缓解,近日全国玉米行情依旧以平稳为主,据了解,东北、华北深加工仅不足5家企业有价格变动,北港持续稳定,南港价格上浮。
目前国内基层新粮所剩不多,临储玉米投放量加大,已成交的陈粮批量出库使物流运力紧张,运输成本上扬,临储玉米出库相对迟缓,流通玉米阶段性偏紧,产地深加工企业的玉米库存消耗明显,具有补库需求,而临储玉米品质存在差异化,加工企业对2017年产优质玉米需求呈现刚性,玉米市场价格得以获得支撑。
此外临储投放的优质玉米大多溢价成交,采购成本并未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因此预计现货价格继续下跌的空间有限。
不过临储拍卖常态化,玉米供给量将继续增加,加之饲料养殖需求回暖不明显,玉米市场供需宽松格局不变,后期玉米行情将围绕拍卖市场区间运行,预计短期内政策粮投放节奏仍将维持现状,行情走势没有太大的波动空间。
(以上分析由粮小美团队对近期数据整理分析,仅供粮友参考!粮食行情变化快,进出货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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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大事记(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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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18日,时任中央纪委委员、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长贺邦靖在新春佳节即将到来之际赴北京、天津走访慰问评估机构,对评估行业和评估机构同仁一年来为评估事业的努力与付出表示感谢和慰问,并送去新春的祝福。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萍、副秘书长卞荣华、副秘书长韩立英等陪同慰问。
★日至17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在海南组织召开全国秘书长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2011年度资产评估行业建设及管理情况,部署2012年工作,研讨资产评估行业下一步发展思路与措施。财政部企业司司长、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副会长刘玉廷、副会长兼秘书长刘萍出席会议并讲话。海南省财政厅副厅长唐卓贤出席会议并致辞,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副秘书长卞荣华、韩立英出席会议。
★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萍一行就推动评估机构做优做强做大,落实大型评估机构母子公司试点工作到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调研考察。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副会长、上海市财政局副局长袁白薇、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副秘书长韩立英等陪同调研。
★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印发了《&中国资产评估&杂志通讯员管理办法》(中评协[2012]40号)。对《中国资产评估》杂志地方通联组和通讯员的管理做出规定。
★日上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与各地方评协共同举办了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远程视频活动。时任中央纪委委员、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长贺邦靖女士出席并致辞,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萍女士主持了本次活动。活动主会场设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全国34个地方评协设立了分会场。上海、贵州、云南、陕西等省市13位地方评估协会分管厅局长、会长、副会长,各地方协会秘书长、协会工作人员,评估机构女负责人和女评估师代表,约1500多人参加了活动。
★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在北京召开评估行业“优质主题年”活动总结大会。时任中央纪委委员、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长贺邦靖,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萍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财政部税政司司长、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副会长贾谌、副秘书长卞荣华分别主持。会议总结了评估行业“优质主题年”活动开展以来取得的成绩,交流了经验。财政部企业司副司长肖雪峰、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副会长刘公勤、王子林,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副秘书长韩立英出席会议。来自全国各地评协和证券评估资格资产评估机构的代表100多人参加会议。
★日至13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举办了2012年度证券评估资格资产评估机构首席评估师培训班。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培训总监赵金娥出席结业式并讲话,87名证券评估资格资产评估机构的首席评估师及业务主管参加了培训。
★日,时任中央纪委委员、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长贺邦靖应邀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部长论坛发表题为“资产评估与市场经济”的专题报告。贺邦靖会长围绕“资产评估与市场经济”&的天然、密切关系,以详实的资料为基础,辅之以生动的案例,介绍了资产评估业的起源与发展趋势,阐述了资产评估在中国市场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展望了评估行业发展的目标和蓝图。
★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印发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管理办法》(日经中评协第四届常务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简称《办法》)修订后的《办法》,对于进一步加强会员自律管理,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日至14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在北京召开2011年度证券评估资格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总结会议。财政部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萍主持会议。财政部企业司副司长肖雪峰,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副秘书长卞荣华参加会议并讲话。对在检查中表现突出的11位优秀检查人员予以了表彰。
★日至23日,财政部企业司、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在湖北宜昌共同举办了资产评估行业注册管理软件培训班。财政部企业司副司长肖雪峰、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副秘书长韩立英出席开班式并作讲话。湖北省财政厅副巡视员魏祥运出席开班式并致辞。来自全国3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方财政部门从事资产评估机构管理的人员,地方协会从事注册管理、诚信档案管理及信息工作的人员120多人参加了培训。
★2012年5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印发了资产评估准则答疑汇编,使答疑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将有利于评估师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准则,受到会员积极评价。
★2012年5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组织翻译出版了《国际评估准则2011》中文译本。新版国际评估准则的翻译出版,将促进我国评估界对国际评估准则的研究。
★至12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在京召开了2010年度课题结题鉴定会。此次结题鉴定会是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立足市场需求、加强专业研究的重要举措,得到了财政部相关司局和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和支持。财政部企业司司长、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副会长刘玉廷、副会长兼秘书长刘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司司长马维野出席会议。财政部相关司局及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高等院校、评估机构的评审专家以及各课题组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副秘书长韩立英主持。
★日至18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和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联合举办的“资产评估行业地方协会秘书长暨证券评估资格资产评估机构高管人员培训班”在江苏镇江举办。财政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刘红薇出席开班式并做了“以德为先,树立诚信,德才兼备,提升能力”为主题的讲话。财政部企业司、江苏省财政厅、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有关负责人出席了开班式。资产评估行业各地方协会秘书长、各证券评估资格资产评估机构高管人员和中评协有关部门人员等14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日,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RICS)亚太区总裁戴伦?詹森先生、北亚区总裁杰森?何先生及中国区域经理周靓女士一行到访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就进一步加强双方合作事宜进行会谈,同时向我会介绍推广RICS新近推出的企业价值评估和无形资产评估两个专业领域的能力框架,并探讨双方在此领域的合作事宜。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萍、副秘书长韩立英与到访客人进行了会谈。
★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在大连市召开资产评估行业收费制度落实情况座谈会(以下简称“座谈会”)。财政部企业司肖雪峰副司长、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副秘书长卞荣华出席座谈会并讲话,大连市财政局李维明副巡视员出席座谈会并致欢迎辞。17个省、市、自治区地方资产评估协会秘书长及有关人员近30人参加座谈会。
★日到7月1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在大连举办了资产评估行业师资培训班,全国各地方协会推荐的70名师资参加了培训。
★日至日,应东盟评估师联会(AVA)秘书长艾文.费尔南德斯(Sr.&Elvin&Fernandes)先生邀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党委专职副书记宋阳率团前往文莱参加第17届东盟评估师联合会年会,本次会议的主题是“评估师为东盟的繁荣所需要扮演的角色”,会议重点围绕评估准则、创新评估方式方法、经验分享以及评估行业如何迎接未来的挑战等内容进行了探讨。
★日至15日,时任中央纪委委员、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长贺邦靖莅临甘肃考察调研甘肃资产评估行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萍、财政部驻甘专员办专员王国利、甘肃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张勤和、甘肃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行业党委书记、协会会长张智军陪同考察和调研。
★日至17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在京组织召开2012年全国资产评估行业执业监管工作会议暨检查培训班。会议总结了2011年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情况,部署2012年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并对参加检查的各地方监管人员和检查人员代表进行业务培训。财政部企业司副司长肖雪峰、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副秘书长卞荣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日至18日,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中央文资办)、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联合举办了清华大学第六期资产评估高级研修班。中央文资办、中宣部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办公室副主任高书生,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副秘书长卞荣华,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孟至和出席研修班开班式并致辞,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培训总监赵金娥主持了研修班开班式;部分中央文化企业财务负责人,各地方评估协会推荐的师资、专家,部分资产评估专业硕士院校教师共68人参加了研修班。
★日,为了防范和化解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珠宝等特殊资产抵质押贷款产生的经营风险,有效规范资产评估机构以及注册资产评估师相关评估行为,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珠宝等特殊资产抵质押贷款评估有关事项的提示》(银协发[2012]60号)。
★日-31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在北京举办“2012年证券评估资格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人员培训班”,旨在对参加本次检查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关专业培训,确保优质、高效、规范地完成检查工作。财政部2012年全国资产评估执业质量检查领导小组副组长、财政部企业司副司长肖雪峰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副秘书长卞荣华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日至日,应国际财产税学会(International&Property&Tax&Institute,&IPTI)邀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萍率团参加了在巴西圣保罗举办的主题为“不动产税对地方税收收入变化影响的可能性”的国际财产税协会2012年会会议。本次会议由国际财产税协会、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与林肯土地政策研究所联合举办,会议重点围绕财产税对促进全球各地的地方政府财政自主权方面的贡献,以及财产税的评估、有效征收及管理体系所依赖的行政管理和技术能力等内容进行了探讨,分享了国际财产税征收与评估环节的最新动态。
★日,为推进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信息化建设,确保项目建设工作协调、有序、规范的开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先后印发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中评协[号)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中评协[号)
★日,为加强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远程视频会议系统的管理,确保会议系统有序正常运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远程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办法》(中评协[号)。
★日至31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在内蒙古召开2012年注册管理及准则联络员工作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萍出席会议并讲话,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副巡视员、自治区资产评估协会会长崔更发出席会议并致辞。会议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副秘书长韩立英主持。地方协会分管秘书长、注册管理工作人员和准则联络员共计120余人参加了会议。
★2012年度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于9月8--9日举行,考试科目为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建筑工程评估基础,全国共有2万余名考生报名参加。期间,财政部企业司副司长肖雪峰、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副秘书长卞荣华分别到北京市考区和浙江省考区进行巡视。
★日,为了鼓励资产评估机构积极进行市场拓展和业务创新,为资产评估机构承接新业务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印发了《关于开展资产评估新业务报备工作的通知》(中评协[号)。
★至21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与国际企业价值评估分析师协会(IACVA)在西安共同举办国际企业价值评估大会。本届大会吸引了来自美国、加拿大、德国、加纳、法国、印度、韩国、中国香港特区、中国台湾地区的评估专业人士,以及国内各地资产评估协会负责人、评估从业人员等200多人参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长贺邦靖为大会致以“把握机遇&精诚合作&共创评估行业美好明天”贺词。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萍发表了“全球经济发展要求专业服务者联合起来”主题演讲。
★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萍赴中联资产评估集团(陕西)有限公司考察调研,了解评估机构做优做强做大,母子公司试点开展情况。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副秘书长韩立英等陪同调研。
★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印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年)&的通知》(财预[2012]96号)(以下简称《规划》)。《规划》首次提出将发挥资产评估在预算绩效管理中的专业服务作用。这为资产评估行业助力政府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供了发展机遇,也是财政部对资产评估等专业服务行业的肯定和支持。
★至28日,为做好《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修订工作,财政部企业司副司长肖雪峰、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副秘书长韩立英等一行与国家林业局联合组成调研组,到云南就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相关工作进行了实地考察调研。
★日,世界评估组织联合会(WAVO)秋季理事会会议在澳大利亚墨尔本召开,会议通过了今年5月WAVO春季理事会会议推举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萍女士当选其副主席的提议。这是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代表中国资产评估行业积极参与国际事务、在国际组织中充分发挥作用,使我国评估行业国际地位和影响力得到进一步提升的又一重要标志,为我会在更深层次上参与国际评估事务和增强话语权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日至10月4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副秘书长卞荣华应澳大利亚财产学会(以下简称API)的邀请,率团参加了第26届泛太平洋地区不动产评估师、估价师和咨询师大会。本届大会由API主办,共有来自中国、日本、中国香港、加拿大、美国、新加坡、新西兰和马来西亚等超过15个国家和地区的专业协会、约350余名代表参加。会议期间,卞荣华副秘书长还会见了世界评估组织联合会主席林兰源和其理事会成员一行。
★2012&年10&月6&日至10&月11&日,我会应美国评估师协会(American&Society&of&Appraisers,&ASA&)邀请,赴美国亚利桑那州菲尼克斯市参加2012&国际评估师大会,韩立英副秘书长带队出席了会议。大会重点围绕评估行业热点难点以及评估实践中的专业问题进行研讨和对评估师进行后续教育。其中包括在全球经济危机之后如何提高评估行业的整体水准,如何实现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最佳方法,如何在不道德的环境中保持职业道德;如何使评估师与律师,会计师,银行家和拍卖行保持专业语言的一致性;不同的环境危害和管理条例对资产价值的影响;珠宝、钻石鉴别与评估以及如何确定资本、资产价值贬值和后续调整方法等相关内容。
★日,财政部发布《中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规划》(财企[号),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在总结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已有成就的基础上,对我国资产评估行业未来5年的发展进行了全面规划。
★日,国际评估准则理事会(IVSC)年会在意大利米兰成功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IVSC新一届管委会委员,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长兼秘书长刘萍博士再次成功当选IVSC管委会委员。会上,中国资产评估行业所取得的成就和开展的卓有成效的实践,得到国际评估同行的普遍赞誉和认同。刘萍秘书长连任IVSC管委会委员,为我会更好地参与IVSC事务,增强在国际评估界的影响力和话语权,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关于2012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93号),2012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合格人数为1473人。
★日,“2012中国评估论坛”在厦门召开,论坛的主题是“品牌•价值•评估”。本届论坛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主办,厦门大学评估研究中心协办。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长贺邦靖发来书面致辞。财政部企业司司长、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副会长刘玉廷、副会长兼秘书长刘萍出席论坛开幕式并发表主题演讲。厦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黄强、福建省财政厅副厅长张小平出席论坛开幕式并致辞。本届论坛设置了“品牌价值与管理”、“品牌价值与评估”两个单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量管理司司长田世宏、财政部行政政法司副司长陈志斌、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副巡视员柯凤出席论坛并发表演讲,会议还邀请了企业界、理论界和实务界代表发表演讲。
★日,根据国务院港澳办交流司安排,香港测量师学会CEPA委员会高级副会长赖旭辉先生率香港测量师学会CEPA委员会一行13人到访我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副秘书长韩立英与来访代表团成员进行了会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培训总监赵金娥等参加了交流活动。
★日,国务院印发了《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国发〔2012〕62号),以下简称《规划》。这是我国制定的第一部服务业发展规划。《规划》将资产评估列入生产性服务业中的商务服务业,体现了党和国家对资产评估的重视和支持,也为资产评估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是资产评估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指引。
★日至7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在江苏镇江举办了《资产评估项目管理系统》软件培训班。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党委副书记宋阳出席开班仪式并作讲话。来自全国69家证券评估资格资产评估机构的140多名业务骨干参加了此次培训。培训班的举行为《资产评估项目管理系统》正式上线做了准备。
★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品牌评价:品牌价值评价要求》、《品牌价值:要素》、《品牌价值:术语》和《品牌评价:多周期超额收益法》等4项推荐性国家标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作为标准起草单位之一,积极参与了标准制定工作,选派协会和评估机构专家参与了评价标准的政策协调和技术层面具体起草工作,为完善标准、促进标准与资产评估相关法律法规及准则的专业协调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在合理表述评价目的、避免评价结果误用方面,标准中采纳了评估行业的意见。
★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印发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资产评估行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号,各地方协会和评估机构积极响应,在整个评估行业掀起了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热潮。
★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长贺邦靖应邀作为主嘉宾出席2012年央视“全球财经论坛CC品牌建设主题论坛”。此次论坛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央电视台联合主办,论坛的主题是“中国自主品牌建设的升级与突破”。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萍、副会长、中联资产评估集团董事长王子林、副秘书长韩立英作为会议嘉宾出席论坛。贺邦靖会长从企业整体管理、企业营销和消费者认同三个视角阐述了对品牌的认识。
★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印发了《关于实施资产评估行业专业新锐计划的通知》(中评协[号)。为落实财政部发布的《中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规划》中“全面实施资产评估行业人才战略”的要求,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决定通过实施资产评估行业专业新锐计划,建立专业新锐人才的发现、培养、激励机制,为行业转型升级储备专业力量。
★日至15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信函方式召开了第四届四次常务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深会员管理办法》、《资产评估行业学术带头人管理办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会议表决通过王子林等21名首批资深会员资格的重新审定;表决通过张文珠为中评协名誉会员;表决通过有关人事变动事项。
★日,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文资[2012]15号)。文件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和《国有资产评估若干问题的规定》(财政部令第14号)等有关规定,对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做出了规定。
★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印发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深会员管理办法》(日经中评协第四届常务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中评协[号)。&&
★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印发了《资产评估行业学术带头人管理办法》(日经中评协第四届常务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实施,对于加强资产评估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资产评估行业学术带头人管理,培养造就资产评估行业高端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印发了《资产评估准则――利用专家工作》(中评协〔&号)、《资产评估准则――森林资源资产》(中评协〔&号)、《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中评协〔号)3项准则。
★日,为促进资产评估准则体系有效实施,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为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提供指导,根据评估实践需求或监管部门要求,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印发了《资产评估操作专家提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评估报告披露》(中评协〔号)、《资产评估操作专家提示――中小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中评协〔号)2项专家提示,供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遵守评估准则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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