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公章”有关部门公章管理管不了 是否乱收费

近1年至少7起天价拖车事件:不到20公里要3万6-中新网
近1年至少7起天价拖车事件:不到20公里要3万6
日 16:01 来源:法制晚报  
  法制晚报讯(记者 王选辉 张莹 李文姬)今日上午,针对湖南高速天价救援事件,交通运输部新闻处负责人向《法制晚报》记者表示,高速公路管理属于地方管理范畴,高速公路救援费用定价标准也是当地交通部门自行制定。
  4月2日,京港澳高速公路潭耒段发生一起重型半挂牵引车侧翻的交通事故,然而,救援队却对此开出3万6千元的“天价”施救费。据法晚记者梳理发现,最近一年来,至少发生了7起高价施救费事件。
  就此类事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顺表示,交管部门应承担第一责任,交管部门可通过科学合理的收费,直接进行交通事故救援。
  天价拖车 “不报警你是我孙子”
  据湖南卫视报道,4月2日凌晨2时许,朱先生在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时因过度疲劳,导致其货车在京港澳高速公路潭耒段发生侧翻。
  随后,朱先生表示,事故发生地距离衡阳市衡东县新塘高速出口附近的救援站不到20公里,但是施救队却要朱先生支付3万6千元的施救费,当时,朱先生认为施救费过高并未同意。随后,他的货车被拖到了车辆救援站内等待处理。4月4日,在缴纳交警罚款和破损公路赔补偿等费用后,朱先生拿着交警开具的车辆放行单来到救援站取车。
  朱先生称,3万6千元远远高出了他查询到的施救费价格标准。与救援站协商之后,朱先生决定先缴纳一万元的预付款,收到了救援站开具的两张收据。但是朱先生收到的两张单据竟然是“白条”,没有任何单位的公章。施救队也并没有解释这个收费标准。
  救援服务站工作人员表示,车辆救援费用是按照湖南省物价局、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的文件计算出的。但是朱先生自己对照了这一文件的收费标准后发现,计算出来的价格根本不可能高达三万多元。
  朱先生对这笔救援费提出了质疑,但是救援服务站工作人员却跟朱先生“抬起了杠”,“嫌太多了你就报警啊,你不报警你是我孙子。”工作人员说。这名工作人员虽然声称有收费标准,但从始至终也并没有出示3万6千元施救费的计算方式和明细清单。
  目前路政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官方回应 高速属地方管理范畴
  今日上午,针对湖南高速天价救援事件,交通运输部新闻处负责人向法晚记者表示,高速公路管理属于地方管理范畴,目前交通部并没有对此事掌握具体情况。
  “高速路救助站不归我们管,但交通部对服务区的总体规范管理是有要求的。服务区内部可能有具体招商,修车公司应该就是服务区自己找的”,该负责人解释称。此外,高速公路救援费用定价标准也是当地交通部门自行制定。
  事件调查 各省市拖车费标准不同
  据记者了解,一般各个省市都有本地的高速公路拖车收费标准。一般情况下包括拖车服务的基价与超出部分构成。拖车服务的基价则依据客车座位、货车或载重量的不同,将其分为四类或五类车型,服务里程在10公里以内,按各车型基价收费。超出10公里部分,每增拖1公里,则按车型增收作业费。
  根据《法制晚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全国至少有19个省份有省级的高速公路救援服务收费规定。其中,基价最低的为江西,为160元。
  而19个省份中,收费基价最高的为陕西省。拖车出动基价按照一至五类分别为400元、600元、900元、1200元、1500元收取,超出10公里以上部分分别增加15、20、25、35、50元/公里。
  国家规定
  单位和个人
  不得强制指定救援机构
  2010年,国家发改委和交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当事人可以选择社会救援机构实施救助,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指定救援机构。
  《通知》要求各地要对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交通运输部门要在充分调研和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统一规范收费项目,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并要求各地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将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标准及救援电话等服务信息向社会公示。
  但从各地执行的情况来看,虽然《通知》已下发,但由于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使得落实成为一大困难,因此各地也经常会出现“天价拖车费”。
  专家建议
  定价应公布于众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顺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交管部门应承担第一责任,交管部门可通过科学合理的收费,直接进行交通事故救援。
  尤其是对于高速公路上垄断式的拖车服务,直接后果就是缺乏竞争、管理混乱、价格不透明等,导致产生各类“天价”拖车费。
  对于汽车救援公司的定价行为,杨建顺表示,“起码要召开价格听证会。依据价格法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时,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
  “其次,所定价格具体是多少,事先应公布于众,价格法第13条也明确了明码标价,否则事后拿出一张消费单,消费者很可能感觉‘被宰’了。”杨建顺表示。
  天价拖车费盘点
  根据公开报道,《法制晚报》记者梳理发现,自2015年至今,至少发生了7起高价拖车费事件。其中,最受舆论关注的是去年10月底发生的12万天价拖车费事件。
  2015年3月
  在湖北荆州长江大桥附近的高速公路上两辆汽车发生追尾事故,高速公路警察划定责任后,荆州市一汽车服务公司将两辆事故车辆拖至维修厂进行维修,从事故现场到维修厂不到20公里的路程,拖车公司给彭先生开出的拖车费用为4000元。最终,经过协调,双方达成协议,彭先生向施救公司共支付1700元
  2015年12月
  江西南昌安义县环卫所一辆后八轮环卫车因避让一辆急速行驶的出租车而侧翻在路边。救援拖车的某汽车救援服务中心却开出了11600元的拖车费,还价后收了9600元
  2015年11月
  一辆挂车在汕昆高速公路广西百色路段发生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联系施救队拖车。事后,货车司机家属认为遭遇高价施救费――40公里的救援费用达9600元。随后,当地物价部门已联合交警部门调查取证
  一名男子在北京市丰台区出车祸,经交警推荐一家拖车公司,遭到天价拖车费,救援两个小时收费近13万
  2015年10月
  河南籍的王允礼先生驾驶货车,在北京市海淀区杏石路上与另一辆车相撞,出了车祸。后被拖车公司告知,需要交纳12万8千7百元的救援费用。目前王允礼所在公司已经起诉
  2015年8月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货车司机孙先生的货车在卓资县与一辆农用车相撞,处理事故的交警叫乌兰察布市昕利汽车维修有限公司来拖车,5公里竟要价8000元。最终经乌兰察布市卓资县发改委出面调解,孙先生支付了4000元
  本版文/记者 王选辉 张莹 李文姬 制图/廖元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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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陕高速施救乱收费 12公里路拖车收费1万元
车主在交纳高额费用后,往往换回的只是一张张“收据”。   本报记者 孙海华摄  “12公里的路程,光拖车费就收了1万多!”提起在沪陕高速公路陕西商洛段的遭遇,宁夏车主王学宝愤怒难遏。   3月25日下午,驾驶大货车的王学宝一路劳顿,沿沪陕高速公路进入商洛境内,后挂车的4个轮胎突然爆裂着火。   “没想到就这么一次事故,处理费用却花了4万多元。”为处理事故,已在商洛耗费5天、满脸倦容的王学宝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   12公里路 拖车费上万元  这笔让王学宝痛心的费用包括:一、拖车费10500元:从事故地点到交警队指定的停车场,路程12公里,其中含吊车费7000元、装载事故车辆的平板车费用3500元。   二、倒货费18500元:将电石转装到其他两辆救援货车上的人工费6500元;装载机费用3000元;运货费7000元;高速路上危险信号牌执勤工人费用2000元。   三、损坏路产赔付14800元:包含路面污染、沥青烧损等赔偿费用。
  “这还不包括这些天的停车费,救援当天的高速过路费……”手执一厚沓大大小小的收费单据,王学宝说,几经讨价还价,最终拖车费用优惠了500元;倒货费用少收了5000元,“路产赔付,找关系后一口气从两万元减到了1万元。”   但王学宝依然恼火:“有些费用实在高得离谱,有些收得没名堂。”比如按现在的工价,即便是大师傅日工资最多也就100元,而事故当天倒货的12个工人费用收了6500元,平均一个人就要540元。还有两名手举危险信号牌的,满打满算工作不到4个小时,一个人就收了1000元。   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交了这么多钱却拿不到正式发票,不少票据只盖有“商洛市恒盛汽车维修中心”的公章。   不仅如此,王学宝说,交纳相关费用后,货物从被保管了几天的车场运抵目的地河南平顶山,“卸货时却发现有5吨货物莫名失踪,按照市场价格,这5吨电石价值17000元”。   “处理事故的花销加上丢失的货物,这一趟的损失总共在6万多元,这简直是在趁火打劫。”王学宝在江苏曾经遭遇过同样的事故,相当的距离才收了700元的拖车费,商洛是江苏的10多倍。他在江苏半天就处理完所有手续,而在商洛滞留了5天,还交了名目繁多的费用。   “难道商洛比江苏的物价还高?”无奈下,王学宝打算卖掉出事的挂车,来交纳“不断冒头”的各种费用。   291名货车司机按手印联名上书  王学宝遭遇的天价收费在当地并非个例。   常年奔波于这条线路的河南西峡车主王金伍对此深有体会:河南西峡和陕西商洛接壤,长途司机素有“饿肚两小时,多行300里,过秦岭到商洛吃顿饭”的习惯,“但近几年,这条道却不好走了”。   陕西商洛是西北通往东南地区的货运必经之地,西峡有三四千辆货车常年从事煤炭等运输业务,王金伍便是众多拉煤车主之一。每年,西峡货车在陕西境内发生事故数量不下百起,目睹了不少同行在这个路段屡遭漫天要价,他自己也走上了维权的道路。   为驾驶员代理行政复议、投诉达700多起的王金伍,早在2009年,就曾针对当时陕西境内拖车收费混乱,各个汽修厂、救援公司自定价格,许多驾驶员成为挨宰“羔羊”的情况,不断找商洛相关部门举报,但大都如泥牛入海,没有回音。王金伍最终联合11名货车司机,投书国务院纠风办,直言商洛天价施救费形同拦路抢劫。   这次,王金伍的呼吁得到回应。在国务院纠风办督促下,陕西省纠风办、省物价局、省交警总队等11个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赴商洛督察,商洛市物价局、市政府纠风办、交警支队紧急行动,制定出台了《商洛市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收费标准(试行)》,规范了高速施救拖车、停车收费的具体标准,并于日起实施。   然而,“通知”中规定的收费标准一经公布,就遭到司机广泛质疑:没有公开听证,收费标准怎能“草草出台”?同时,施救公司却认为收费标准定低了。双方的纠纷和投诉依然不断。   日,沪陕高速杨斜镇境内,一辆拉运19吨液化气的罐车和一辆拉煤车相撞,拉煤车被施救部门拖行40公里,收费2.7万元;液化气罐车着火致两人死亡,施救部门将空体罐车吊走,张口收费9万余元。在死者家属苦苦哀求下,最终收取6.9万元。   日,一辆拉煤车在商洛服务区溜坡翻车,35吨原煤倾倒路面。救援公司将侧翻车辆吊起拖往汽修厂,收取1万余元。35吨原煤分别用一台20吨和一台15吨车辆转运一次,后由车主自行装车运走。   事后,车主到汽修厂交费时大感震惊。恒盛汽修厂列出收费项目为:原煤转运费5400元(35吨×160元/吨);用于转运原煤的大小车共计5000元;汽修厂自行开轿车上路收费300元;装车费1800元;卸车费800元;拆除事故车辆后桥3000元;停车看管费第一天500元,之后每天300元(8天共计2400元)。车主多处求情无果,后在物价部门调解下,交了1.5万元才得以走出汽修厂。   “按照规定,收取吊车作业费后,不再收取拖车作业费,这次事故按标准吊车费用应为4000元。”王金伍说,但救援公司在收取了8000元吊车费后,还收了1700元拖车费,所开票据金额还少了几百元。而同样的后桥拆除,“放在西峡不会超过200元”。   几个部门联合出台的正式文件,为何在当地处境尴尬?王金伍等车主认为,是主管部门的麻木为“天价拖车”的生存提供了温床。今年3月,河南西峡280余名货车车主和司机再次联名上书商洛市市委书记魏增军,请求调查事实真相,保护司机合法利益。   出身“不正”注定境遇尴尬  车主们的疑问,在记者对相关部门的采访中得到了部分答案。   “实际上,我们是做了一件‘违法’的事。”商洛市纪委纠风室主任周晓军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按照规定,收费标准的文件制定只有省级以上部门有权进行,商洛市无权出台此类文件。但由于众多司机的举报,省相关部门曾赴商洛督察责成尽快解决此事。   “本身没有这个权力,又必须解决这个问题。”周晓军说,经过调查,市物价、纠风、交警部门参考外省市标准,并与商洛惟一的施救公司——西安援手汽车救援有限公司商洛分公司协商,“越权”出台了文件。出台文件的主体不合法,决定了文件只能是协商执行,“如果施救公司和我们打官司,我们注定败诉,而标准制定的关键,也主要是听取施救企业的意见。”   周晓军透露,目前在这一路段“垄断”救援的西安援手公司,当初未通过公开招标,主要是因为“时间紧急”—&#年10月底沪陕高速公路就要通车,各方对高速公路的准备工作都不充分,市里要求交警队选择一家救援公司,紧急考察后就定下了“援手”。“此前,西安援手公司的管理确实比较混乱。”周晓军用“漫天要价,坐地还钱”来概括当时的施救收费乱象,“直到后来,有了协商的参考收费标准”。   周晓军认为:“收费标准的出台,是工作中的一种探索和尝试。”标准实施后,省里还派了督察组,“对我们这个做法既没肯定,也不否定,因为很敏感”。按照周晓军的理解,施救收费乱的现象必须遏制,至于具体做法可以调研、协商。   对于“越权”一说,商洛市物价部门却表示反对:“文件出台是请示省上的,没有省上发话,我们不会擅自出台标准。”市物价局肖局长认为,物价部门能顶着压力,根据社会的需要及时出台文件,是一种“被动的超前”。   据透露,文件下发初期,执行效果还是不错的,但一段时间后,施救方认为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偏低,“当初是4家坐在一起谈拢的,现在就是有意见也得执行”。   同时,却有众多司机反映:这个收费标准要远远高于其他一些省份。比如,浙江的拖车费,一至五类车每车每次标准分别为 300元、400元、450元、500元、600元(商洛标准为400 元、800 元、1000 元、1200 元、1300元);吊车费,一至五类车每车每次分别为 700元、900元、1200元、1400元、1700元(商洛为1000元、2000元、3000元、3500元、4000元)。   对此,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科长何旭阳称:以前,高速公路施援收费一直按国家行政事业单位收取,后来才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之所以和浙江等地存在差价,是因为这些地方此类收费还带有行政事业性质,不像陕西已“完全转为企业运作”。   “应该说,陕西标准在全国中等偏低,由于投资额巨大,西安援手商洛分公司在向物价部门汇报时一直称自己处于严重亏损状态。”与之形成对比的是,王金伍却担心商洛市出台的这个标准最高限价过高,其中五类车的吊拖收费最高限价为1.1万元。“这样的收费标准,很可能让天价施救费披上合法的外衣。”   根治乱象需有效监管  “最好的处理办法,就是尽快出台全省统一的收费标准。”商洛市物价局肖局长告诉记者,2008年10月,国家发改委就曾向各省发文,征求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收费的意见,被认为是全国出台统一标准的前兆。目前,这一问题已引起陕西省高度重视,纳入该省2010年的工作任务。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建立真正有效的监管体系,才是解决施救收费乱象的最终“良药”。有关官员表示,对于施救收费的监管,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物价部门负责价格监督;交警负责执行过程监督;纠风办全面督察。但市物价局肖局长则表示,物价部门只能监管“是否明码标价”,另外就是依靠群众的举报投诉,因为“物价部门没有高速公路执法权”。   周晓军说:“这个收费标准是站不住脚的,而纠风部门也没有直接执法权,只能借助戴大盖帽的力量进行督促。”   西商高速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李建华虽然也觉得收费离谱,但明确表示:收费过高交警部门管不了,还是应该去找物价部门。记者却在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中看到:“施救行为要接受交警部门的监督指导。”   三个主管部门一致认定,西安援手汽车救援有限公司是沪陕高速上唯一具有施救资格的公司,自从收费标准出台后,一直按标准收费。但实际上,当地企业恒盛汽车维修中心也是西安援手公司的合作者,同样收取天价施救费,但当记者追问西安援手公司与恒盛汽修厂究竟是何种合作关系时,几个主管部门负责人均表示并不知情,但不只一位政府官员表示理解“企业都是利益最大化的追求者”。   “此外,对于路损赔偿中的很多标准也没有明确界定。”王金伍提出疑问,比如什么是轻损,什么是损毁?事故发生后,物价部门不在现场,定损都是路政部门自己进行,“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怎么能保证公平”?   商洛市价格检查所所长姚相也承认,接到投诉后,物价部门只能根据相关资料进行处理,这时第一现场已经失去,常常导致取证难落实,从而出现纠纷,影响监督的效果。   “一系列的监管必须从事后转向事前,建立起完善的预防体系”。否则,即便是这样一个起点很高的收费标准,施救公司也未必能够遵守,天价施救费的乱象就得不到最终根治。王金伍对此忧心忡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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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 1998 - 2018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陈广江:山东“天价救护车”究竟乱在何处?
来源:光明网
作者:陈广江
原标题:山东“天价救护车”究竟乱在何处?
  作者:陈广江  近日,山东泰安市民王女士父亲因消化系统出血需要转到济南接受治疗。咨询时出车方称每公里收费15元,付钱时80公里路程救护车却要价3600元,每公里竟收费40多元,收据上盖有公章。事后向医院反映,院方称收费是双方协商的结果,但考虑到病人家庭情况打算退1500元。(2月24日新华网)  在医患信任不足的当下,山东“天价救护车”事件再次触痛了社会敏感神经。80公里3600元,这不是要钱,更像是要命,网友直呼坐不起。医德堪忧、市场垄断、漫天要价、监管乏力……院前急救之乱赤裸裸地摆在公众面前。急救车不“救急”反而给患者增负添堵,该好好整治了。  患者联系的是济南市急救中心,结果被告之没有跑长途的救护车,却给联系了济南森特医院的救护车,可以跑长途,且是正规救护车。那么能跑长途的救护车到底有没有?从收据公章及公开报道可知,济南市急救中心下设多个急救分中心,而森特医院急救分中心是其中之一。近几年,这家股份制民营医院负面新闻不断,且由于失信已被列入国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联系的为何是森特医院的救护车?有何猫腻?  除了管理之乱,收费标准更乱。济南市急救中心官网有一份物价部门监制的“120收费标准”,各项收费一目了然:出诊费30元,急救出车起步价10元,行驶里程(往返)每公里3元。同时,治愈出院病人、长途转送病人需要用车,费用由供需双方在使用前协商确定。“协商收费”是“天价救护车”现象的直接原因,在市场垄断、生死攸关的情况下,患者哪有议价的资格和权利?只有任人宰割的份儿。  说到底,“天价救护车”本质是监管缺位下的乱象。特别是,患者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问题后,出面给说法的不是相关部门,而是森特医院工作人员,给出的说法也是“协商收费”。但媒体介入后,事件有了“缓和”,医院考虑到病人家庭情况,打算退1500元。这不恰恰说明“协商收费”有问题吗?物价、卫生等职能部门又在哪里?森特医院急救分中心乱收费问题不是媒体第一次曝光了,但乱象依旧,监管难辞其咎。  路远的才收1500元,路近的竟收3600元,济南市急救中心和其下面的急救分中心的收费差距咋这么大呢?打着“协商收费”的幌子,趁人之危,漫天要价,“天价救护车”发的是不义之财,救护车的公益属性存在被架空的危险,医疗机构的形象也会大打折扣。群众的治病钱、救命钱来之不易,不能再这么乱下去了。(陈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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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此,武鸣县委书记黄国健表示,在监管过程中政府部门存在问题,工作做得不够细。对于不符合居住条件的人员,未来还将继续查,保证今年6月底把所有不符合入住的人员全部清退完。
  胡乱收费
  天价公章盖一次收2000元
  公章,应该是用来为民服务的,可在横县的龙首村,公章却变成了捞钱的工具,这是怎么回事?原来,横县横州镇的龙首村地处城乡结合部,交通便利,近两年来,吸引了不少人前来置地建房。可是这些外来户在办理建房手续时,必须向龙首村委交一笔2000元的修路捐助费,不交就不给盖公章。经过数日的走访,行风监督员发现被收取修路捐助费的建房户就多达24户。有的建房户还表示,龙首村委不光在办理准建证上收取2000元的公章费,办理通水通电的手续还要另收取2000元的捐助费。
  问政现场,横县县委副书记肖宁表示,这种现象就是乱收费,属于违纪违规,应严格禁止。该事件目前已专门成立了工作组进行调查并立案,同时龙首村所在的乡镇党委、龙州镇党委已经对涉案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立即停止并进行整改。待纪委审理结案后,如果最后它的违纪行为属实的话,乱收的费用将如实退还给被乱收费的人员。肖宁表示,未来村务管理的机制还将定期公开,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加强对村财务人员的培训,确保每一笔收支有记录、有凭证,做一本明白账;做好警示教育,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切实提高规矩意识,确保不出现乱收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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