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经开区开的的赚钱吗?

想在湘潭市中心开个小店相关问答:123456789101112131415做生意。要求不要太忙。钱赚多赚少没关系。只要是不亏就就行了。大家有什么好的建议啊
工艺之类的:
十字绣、瓷土制作、10元内饰品屋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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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楼主的帖子,不由得精神为之一振,自觉七经八脉为之一畅,七窍倒也开了六巧半,自古英雄出少年,楼主年纪轻轻,就有经天纬地之才,定国安邦之智,古人云,卧龙凤雏得一而安天下,而今,天佑我大中华,沧海桑田5000年,中华神州平地一声雷,飞沙走石,大舞迷天,朦胧中,只见顶天立地一金甲天神立于天地间,这人英雄手持双斧,二目如电,一斧下去,混沌初开,二斧下去,女娲造人,三斧下去,小生倾倒.得此大英雄,实耐之幸也,民之福也,怎不叫人喜极而泣.......古人有少年楼主说为证,少年之楼主如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泻汪洋;潜龙腾渊,鳞爪飞扬;乳虎啸谷,百兽震惶;鹰隼试翼,风尘吸张;奇花初胎,皇皇;干将发硎,有作其芒;天戴其苍,地履其黄;纵有千古,横有八荒;小生对楼主之仰慕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海枯石烂,天崩地裂,永不变心.
看完楼主的帖子,我的心情竟是久久不能平静。正如老子所云:大音希声,大象无形。我现在终于明白我缺乏的是什么了,正是楼主那种对真理的执着追求和楼主那种对理想的艰苦实践所产生的厚重感。面对楼主的帖子,我震惊得几乎不能动弹了,楼主那种裂纸欲出的大手笔,竟使我忍不住一次次地翻开楼主的帖子,每看一次,赞赏之情就激长数分,我总在想,是否有神灵活在它灵秀的外表下,以至能使人三月不知肉味,使人有余音绕梁、三日不绝的感受。楼主,你写得实在是太好了。我惟一能做的,就只有把这个帖子顶上去这件事了。
楼主的帖子实在是写得太好了。文笔流畅,修辞得体,深得魏晋诸朝遗风,更将唐风宋骨发扬得入木三分,能在有生之年看见楼主的这个帖子。实在是我三生之幸啊。看完楼主的这个帖子之后,我竟产生出一种无以名之的悲痛感——啊,这么好的帖子,如果将来我再也看不到了,那我该怎么办?那我该怎么办?直到我毫不犹豫地把楼主的这个帖子收藏了,我内心的那种激动才逐渐平静下来。可是我立刻想到,这么好的帖子,倘若别人看不到,那么不是浪费楼主的心血吗?经过痛苦的思想斗争,我终于下定决心,牺牲小我,奉献大我。我要拿出这帖子奉献给世人赏阅,我要把这个帖子一直往上顶,往上顶!顶到所有人都看到为止!
在遇到你之前,我对人世间是否有真正的圣人是怀疑的;而现在,我终于相信了!我曾经忘情于两汉的歌赋,我曾经惊讶于李杜的诗才,我曾经流连于宋元的词曲。但现在,我才知道我有多么浅薄!
楼主,你的高尚情操太让人感动了。在现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金钱社会里,竟然还能见到楼主这样的性情中人,无疑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让我深深感受到了人性的伟大。楼主的帖子,就好比黑暗中刺裂夜空的闪电,又好比撕开乌云的阳光,一瞬间就让我如饮甘露,让我明白了永恒的真理在这个世界上是真实存在着的。只有楼主这样具备广阔胸怀和完整知识体系的人,才能作为这真理的惟一引言者。看了楼主的帖子,我陷入了严肃的思考中。我认为,如果不把楼主的帖子顶上去,就是对真理的一种背叛,就是对谬论的极大妥协。因此,我决定义无返顾地顶了!
说得好啊!我在XX社区打滚这么多年,所谓阅人无数,就算没有见过猪走路,也总明白猪肉是啥味道的。一看到楼主的气势,我就觉得楼主同在社区里灌水的那帮小混混有着本质的差别!那忧郁的语调,那熟悉的签名,还有字里行间高屋建瓴的辞藻。没用的,楼主,就算你怎么换马甲都是没有用的,你的亿万拥戴者早已经把你认出来了,你一定就是传说中的最强ID。自从社区改版之后,我就已经心灰意冷,对社区也没抱什么希望了,传说已经幻灭,神话已经终结,留在社区还有什么意思?没想到,没想到,今天可以再睹楼主的风范,我激动得忍不住就在屏幕前流下了眼泪。是啊,只要在楼主的带领下,社区就有希望了。我的内心再一次沸腾了,我胸腔里的血再一次燃烧了。楼主的几句话虽然简单,却概括扼要,一语道出了我们苦想多年仍不可解的几个重大问题的根本。楼主就好比社区的明灯,楼主就好比社区的方向,楼主就好比社区的栋梁。有楼主在,社区的明天必将更好!
大师的话真如“大音希声扫阴翳”,犹如“拨开云雾见青天”,使我等网民看到了希望,看到了未来!晴天霹雳、醍醐灌顶或许不足以形容大师文章的万一;巫山行云、长江流水更难以比拟大师的文才!黄钟大吕,振聋发聩!你烛照天下,明见万里;雨露苍生,泽被万方!透过你深邃的文字,我仿佛看到了你鹰视狼顾、龙行虎步的伟岸英姿;仿佛看到了你手执如椽大笔、写天下文章的智慧神态;仿佛看见了你按剑四顾、指点江山的英武气概!
逐字逐句地看完这个帖子以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震撼啊!为什么会有如此好的帖子!我纵横网络BBS多年,自以为再也不会有任何帖子能打动我,没想到今天看到了如此精妙绝伦的这样一篇帖子!楼主,是你让我深深地理解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句话。谢谢你!在看完这帖子以后,我没有立即回复,因为我生怕我庸俗不堪的回复会玷污了这网上少有的帖子。但是我还是回复了,因为觉得如果不能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那我死也不会瞑目的!能够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是多么骄傲的一件事啊!楼主,请原谅我的自私!我知道无论用多么华丽的辞藻来形容楼主您帖子的精彩程度都是不够的,都是虚伪的,所以我只想说一句:您的帖子太好看了!我愿意一辈子看下去!这篇帖子构思新颖,题材独具匠心,段落清晰,情节诡异,跌宕起伏,主线分明,引人入胜,平淡中显示出不凡的文学功底,可谓是字字珠玑,句句经典,是我辈应当学习之典范。正所谓:“一马奔腾,射雕引弓,天地都在我心中!”楼主真不愧为无厘界新一代的开山怪!本来我已经对这个社区失望了,觉得这个社区没有前途了,心里充满了悲哀。但是看了你的这个帖子,又让我对社区产生了希望。是你让我的心里重新燃起希望之火,是你让我的心死灰复燃,是你拯救了我一颗拔凉拔凉的心!本来我决定不在社区回任何帖子了,但是看了你的帖子,我告诉自己这个帖子是一定要回的!这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好贴啊!苍天有眼啊,让我在有生之年得以观得如此精彩绝伦的帖子!
我觉得是要挨着学校的话最好开个壹元店,因为学生有没有钱但是总是喜欢买小东西
你的问题,会有很多不同的答案,而且各个答案都有是很有理的。至于哪个更合适你,我想还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家电的经营,经营者要有兴趣,更重要的要有相关的基本电...
你可以先去淘宝看一下,有很多一级代理店,你可以与掌柜交流,做他们的二级代理商。
这样既不用你压货,也不用你发货什么的,你只管收钱,其余的都交给你上家。
这样的方...
答: 第一胎 不在乎男女 但是还是很好奇,大家可以给点意见吗 让我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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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房产湘潭讯 好铺如此多娇引无数大腕竞折腰眼光独到的谢霆锋谢霆锋一向颇具经商头脑作为加盟英皇十年的大礼英皇老板赠于他价值9千万的摆花街28号铺其后他又以1.17亿港元买入26号铺以及摆花街壹号广场地下6至8号铺所购商铺总市值超过4亿港元“摆花街铺王”的称号实至名归据说这些商铺是留给两个儿子的霆锋也深谙一铺养三代的道理啊铺王之王的周星驰周星驰不但是公认的“喜剧之王”他还有一个“铺王之王”的头衔星爷向来不爱炒股、只爱买楼02年以3000万买下旺角两间商铺04年他又以4300万港元将其卖出两年间连租带卖净赚逾5500万港元07年又以2.1亿港元买入尖沙咀一处商铺09年以3亿港元的价格出售账面净赚9000万港元全面开花的韩寒身为知名作家的韩寒还是一名赛车手、导演眨眼又荣升为国民岳父如今更是成为旺铺老板15年他在杭州银泰选中一处热门旺铺“很高兴遇见你”餐厅盛大开张韩寒更是不时前来“站台”餐厅里总是座无虚席人山人海,财源滚滚夫唱妇随的梁朝伟梁朝伟不但演技了得而投资买铺更有一手伟仔曾以7950万购入中环威灵顿街73号铺4年后卖出净赚5070万港元可谓赚的盆满钵满伟仔多年来炒楼、炒铺现时拥有市值2.5亿物业可谓影帝中的投资之神而老婆刘嘉玲也不是省油的灯炒旺铺开餐厅开酒吧红红火火夫唱妇随共同把钱抢俗话说,一铺旺三代,买铺不仅是普通百姓发家致富的重要手段,就连名利双收、腰缠万贯的明星大腕儿们也都深谙此道,纷纷涉足商业地产,炒铺成为大腕们趋之若鹜的“聚财”手段。如今,中央把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地产行业,商铺一方面可作为不动产增值,另一方面又可享受租金收益,而且还可以抵扣税费,可谓一举三得,投资商铺的黄金时代已到,商铺正成为全民疯抢的投资新宠。在湘潭投资商铺哪家好?步步高&#183;九华大街,位置优越,设计领先,潜力无穷,是你投资买铺的明智选择!优越的地理位置确保投资前景优越的地理位置才有光明的发展前景。步步高&#183;九华大街,地处长株潭三地的交通中心,湘潭地铁1号线、3号线交汇于此,11条公交线路经过项目所在地,而且贯通三地的长株潭城铁将于年底开通,届时,九华大街将可无障碍辐射三地2000万人口,人流财流汇聚,长株潭融城核心位置必将崛起一座世界级的商业中心,这绝对不是一句空话。实力过硬才能保证投资稳赚实力强劲的一流大牌,是你投资稳赚的有力保障。步步高集团,叱咤商海20载,成就荣耀无数。基建营、建设路口今日的繁华,都验证了“步步高所至,必定商圈”的黄金定律。现在步步高投入巨资强势进驻九华,一个全新繁华商圈的诞生将只是时间问题。而且九华大街的设计方,乃是全球排名第一的商业地产设计公司---美国凯里森,步步高4000万重金打造的九华大街,必将为莲城新的商业地标。新兴商圈往往更有投资价值老城区的商业中心已处于成熟期,虽然风险低,但是回报率也相当低,而处于成长期的商圈则相反,价格相对较低且升值空间巨大。九华大街,地处国家两型社会建设示范区-湘潭九华。“雨湖在走,岳塘在跑,高新在跳,九华在飞。”,这句话正是对九华近年来发展势头的生动描绘,九华从几年前的一片荒芜之地,创造了湘潭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发展奇迹,成湖南最具活力的地区之一。九华大街自今年元旦开业以来,人气火爆,进驻商家不断增多,业态不断完善,已经成为九华最热闹的商业中心,成长潜力无穷,增值空间巨大。一铺养三代诱惑巨大好铺被明星大腕争抢明明光靠脸就能吃香喝辣的明星们,近年来却纷纷玩起了副业---投资不动产,而投资商铺则成为他们最热衷的选择,一铺养三代的诱惑力果然巨大。步步高&#183;九华大街,是21年大品牌步步高倾力打造的长株潭地区的商业传奇之作,是湖南首个家庭体验式购物公园,是湖南首条真正意义的O2O商业大街,以全面领先的巨大优势,成为长株潭地区的商业标杆,是你投资商铺的明智选择!九华大街步步高超市首层旺铺10-50m&sup2;步步高20年全运营 投资少回报高和商业巨头一起轻松把钱赚步步高集团20年商业运营经验,5000余家商家联盟是商业火爆经营的根本保证;由于强烈看好片区商业发展前景,40万m&sup2;商业组团,步步高自持达80%的商业物业,与业主共担风险共盈利,让业主放心投资,稳稳赚钱!首付8000,买步步高4房。步步高&#183;稳赚1号,步步高超市首层旺铺10-50&#13217;,步步高全运营,投资少、回报高、增值稳,家庭投资理财计划和财富增值管理方案的首选!财富热线:;99999项目地址:湘潭九华示范区步步高大道与北二环交汇处东南角腾讯房产湘潭站官方微信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开发商公布内容为准。郑重声明:腾讯房产拥有本网站内所有资料的版权,并未授权任何网站。媒体、同行在转载时,必须注明出处(腾讯房产湘潭站),否则腾讯房产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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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一家地产商的泣血控诉:他们的良心到哪里去了
wfc 发表于 &00:03:41『标签:&->&』
  香港东达集团是一家涉及金融、地产、机电、物流、科技等领域的国际性的上市集团公司。2005年7月,香港东达集团在湘潭注册成立湘潭东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湘潭市委、市政府对面的“帝景国际”楼盘。这个楼盘是湘潭市人民政府重点招商项目,近10万平方米,投资一亿多人民币。从一开始起,这个楼盘就被人恶意中标、霸道施工、不按合同行事、施工方绑架人质、惊动公安部指定湖南省公安厅成立专案组打黑、法院不按程序非法冻结银行账户、查封我方公司名下的房产、超期不解冻房产、施工方临时堆土又被第三方人设套引出案中案导致无辜牵连、法官与律师勾结将一堆渣土演绎出天价官司。在审理业主诉我方延误交房的案子中又出现法院故意不履行通知程序进行缺席审判、在不告知的前提下即行从我方公司银行账户上划出资金、在执行过程中乱收费用、造成我方公司经济上名誉上的重大损失。法院甚至在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前提下仍我行我素,视监督如无物,反复折腾个案长达六年之久仍未了解。整个过程中执法者不断地违法、却打着依法办事的名义尽行丧失天良的行为。现将案件的整个过程陈述如下――  一. 恶意中标,强行施工,强行索价  我方公司湖南湘潭东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香港东达投资集团与国内企业合作组成,2005年7月成立,开发“湘江明珠”地产项目(帝景国际)。该项目位于丝绸路与菱蓉路的交叉口,建筑面积近10万平米,主要由3幢28层建筑组成,总投资1亿多人民币,是湘潭市政府的招商引资项目,也是东达集团进入湘潭的第一个项目。所以,一开始我方就力图做成湘潭的样板工程,严格规划、严格程序、坚决走公开招投标之路。  8月,我公司一位副总到长沙有找有关部门进行小区日照的规划设计。在报送材料的过程中被一位叫段建国的人获取资讯,他自称是长沙西城房地产公司的人,立即跟踪而至。段建国以西城公司的资质,西城公司全力配合他,到了帝景国际这个项目的中标资格。  我方公司对中标单位施工方是有严格要求的,前提是必须将1500万元的建设保证金打到我方公司账户上。对此,西城公司均一一应允(包括提供保证民工工资的承诺书)。然而在他们签署中标合同、施工合同后立即变脸,以各种方式拒不履行保证金合同。先是不履行合同约定将1500万元的建设保证金打到我方账上,等我方反复追问时,西城公司法人代表签署一张1500万元建设保证金的承诺书来搪塞。按合同约定和西城公司的承诺,他们没有打建设保证金,就属于违约了,西城就属于放弃中标资格,施工合同自动解除。但是,段建国不管这么多,自行把队伍带过来,把施工设备开进场,一顿轰鸣,形成既成事实。他们就是用如此霸道的方式来抢得施工权。  直到进入施工阶段,段建国才放了500万元施工保证金,但随即又以要进材料为由将其抽走。东旺公司考虑在市政府对面,清退对方势必分引出纠斗,为了顾全大局,只好逆来顺受。在接下来的施工过程中,段建国在要求支付工程进度款时从不提供工程进度预算报告,而是自己造一个工地用款计划表,或者工程材料款表或工资款项列表,甚至口头讲后填一个用款申请单就要付款。更有甚者,我公司根据西城请款要求,当日(日)由银行如数汇付给西城工程款500万元(民工工资、工程进度款),但第二天(9月11日)又没有钱发工资,又要我公司再支付110万元给民工发工资。9月12日我公司又从银行提取现金110万元向西城公司本项目工程各施工班组直接发工资(西城财务参与),确保工资到位,此类事之前已经发生过两次,不由我方不怀疑其实力,其诚意。但请神容易送神难。每次段建国要多少就得给多少,否则就以停工相威胁。我们付给了他7414万元,他却至今只给了4800万元的税票,影响我方履行纳税义务。在如此强压之下,东旺公司容忍两年才将帝景国际工程施工结束。至工程验收之际,东旺公司已支付工程款7900万元(包括工人工资),超过双方合同规定的85%进度款要求。  二,黑恶势力、绑架人质,被逼报警  按合同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后,西城公司段建国要及时提供我方项目工程竣工图纸、竣工结算资料、业内资料以及工程预算书,报送我方,经我方审核结束后,才能支付完97%的工程款。余款在工程保修期满一年后付清。但是,段建国拒绝提供竣工图纸、竣工结算资料、业内资料和工程结算书,而在日编造“帝景国际总造价概算汇总”一张款单,金额为1.11亿(元),送给我方,并声称这就是工程结算,蛮横地要求我方按他列出的“概算汇总”数付完工程款。我方坚持按合同约定办理工程结算,拒绝无理要求。经过我方自行预算后西城公司所施工的项目工程造价不过8000万元左右(因为我方看到他们连民工工资都无法支付,我方担心日后的麻烦,故主体材料的进货直接由我方经办,不由施工方经手材料),这中间还有由其它公司施工的项目约有4000多万元,还要预留3%的工程保修金。按此依据,我方公司对西城公司付款属于超额支付工程款,故我方公司要求西城公司必须办理工程结算,否则拒绝再支付工程款。于是段建国开始对我公司的管理人员进行威胁,强行要求我方必须支再支付1200万元后才开始办理结算。  段建国为了要钱,几乎不择手段。先是利用工地管理人员威胁、软禁我方管理人员,而后动用黑社会人员参与软禁、绑架――  日,段建国带着40多人从长沙杀到湘潭,冲进帝景国际大楼,强行撬开两道门进入配电间拉闸断电,加锁不准管理人员恢复供电,同时将售楼部的销售人员强行驱赶,并加锁造成恐怖气氛。  2009年元月1日、2月21日、2月24日,段建国三次雇车拉土几十车堆在帝景国际大楼11部电梯前室的出入口、消防通道、地下室的出路口及小区的道路,使先期搬进来的居民无法正常通行。  日段建国纠集30多人,把我公司的法人代表曾焕贵围困在办公室,强迫签字。不签字就体罚,从下午站到晚上10点。才允许曾焕贵去外面吃东西,并派8人尾随。同日,又用同样的行为对公司管理人员林总、林副总进行监控软禁。上述过程我方4次报警,市政协领导给岳塘公安分局局长政委书面批示“严防寻衅闹事”,(我方负责人陈明春系湘潭市政协委员)但仍无济于事。  日,段建国喊来黑社会一批人在湘潭的大街上截车,将我方公司的林新泰副总和出纳林秀红拉上车,拉到长沙西城宾馆软禁。后经人劝说才同意让他们返回湘潭住所,安排6人把守门口,不准外出。  日,段建国派黑社会人员曾跃云等人闯进我方公司副总经理林新泰的宿舍,逼其提供公司负责人陈明春的电话和家庭住址及小孩的情况。从23日一直软禁到25日,后林新泰与出纳自行设法才得以逃脱。  日晚,段建国派人闯到公司员工宿舍,拦住员工陈晓君,逼问副总经理林新泰去向。在不得获悉的情况下对陈晓君进行拳打脚踢,并被带至忆安酒店软禁,直到2月28日下午他们抓到我方公司法人代表曾焕贵才放行。  日,段建国带有黑社会成员参与的10多人在湘潭大世界发廊绑架我方公司法人代表曾焕贵作人质,为防公安机关打击,他们把人质带离湘潭,转辗长沙、宁乡、沅陵等地,直到3月7日才返回西城公司。其间始终有3名黑社会成员携带匕首、电击手枪看守,不断地威胁曾焕贵,要他提供公司负责人陈明春电话,要他每天晚上给爱人打电话,转告陈明春给3500万元来交换人质。  在上述过程中我方屡屡向公安机关报案,向湘潭市政法委反映情况,都不能解决根本问题,专案组在日包围西城公司本部,解救出人质。但是,西城公司和段建国不甘失败,又于2009年5月中旬在帝景国际项目工地召开施工班组工人开会,欺骗工人说,由于东旺公司拖欠工程款,导致他们拖欠民工工资,煸动工人行动起来向东旺公司讨要工资,冲击大楼,停水停电。我方立即向民工讲明真相,并贴出告示告示《向帝景国际工友告知书》,告诉民工,我方已经按进度支付了施工方的工程款,这中间就有民工的工资。民工们主才知道他们的工资是被他们的老板挪用了,这才转向西城公司讨要工资,我方才避免了一场恶作剧。  上述绑架案件中有6人直接涉案,其中黑社会成员3人和段建国的儿子被公安机关抓获。段建国和小舅子被通缉后于日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这个案子由岳塘区法院审理,相关人员分别被判处6个月、3个月的拘役和管制1年。法院认为没有造成人质的伤亡,且有自首情节,对主谋段建国只判了3个月拘役。  这个案子,情节可谓非常严重了,数次绑架,殴打、限制人他人身自由,惊动公安部、省公安厅。而法院审理的时候,却将“绑架罪”改为“非法拘禁止罪”,这已经适应法律严重不当了。而判处3个月拘役时竟然还给了缓刑。这样的判决无形中助推了犯罪分子嚣张的气焰。  三,恶意诉讼 、无辜冻房 、群体投诉  在整个帝景国际经济纠纷诉讼案中,一些律师和法官为段建国作恶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他们利用自己熟谙法律,找法律的空子,然后以利益许诺,将本来很简单的问题变得复杂化。  段建国邀集黑社会绑架人质勒索钱财的性质可谓非常恶劣了,这时有律师提醒他:必须迅速启动民事诉讼,将刑事案件转为民事案件,这就是所谓“刑转民”。  几乎就是段建国绑架的人质被解救的前一天,段建国看到动用“黑道”强迫索款难以得逞,又使出一招,动用“白道”,捷足先登,恶人先告状,颠倒黑白,向法院提起诉讼。日,段建国以西城公司的名义将东旺公司诉至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诉我方公司拖欠工程款、拖延办理结算手续等。  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迅速受理西城段建国诉我方东旺公司的经济纠纷案,下达冻结公告:冻结东旺公司帝景国际项目约人民币7000万元资产的109套房子。自查封之日起,不得进行转让、买卖、赠与或办理过户手续。而这一冻就是一年多。我方对法院在原告未提出任何资产担保、即行对我方冻结如此数量之多的房屋,是司法程序的严重不公,同时法院此举会给广大购房者带来不便,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但法院回复的是,对方到时补办手续。但直到一审结束,也没有看到对方补办手续。经我方反复哀求,法院才解冻部分房产。  由于西城延误本项目工程工期3个月,造成部分为业主不能按购房合同的约定时间得到房屋,有37户业主将我方诉到岳塘法院。按理,岳塘法院要通知我方应诉,通知书要送达我方,我方签收。没有签收的要公告。而岳塘法院却说:应诉通知书已经按程序寄给了你们,你们拒收,退了回去,所以我们只能缺席判决。原通知书寄的是我方公司注册地址:市工商局A栋10层一左,电话号码是。我方公司在岳塘法院不只这一起诉讼案件,法院完全知道我方办公的新地址,即便不知道,岳塘法院与东旺公司在一城之中,两地相距不过两条街道。法院显然是故意不想让我方收到,这样便可缺席判决。现有都喊人民法院为人民服务。如此近的地方,不愿走一下,也不愿意翻一翻案卷,查一下。我方不知道到底在哪个方面得罪了岳塘法院?还是因为没有孝敬?没有表示意思?更不可理解的是:判决结果又不告知,就在我银行的账户上自行划走100多万。天底下哪有这样的做法?!前者因为冻结我们的房产已经造成巨大损失,现在又强行从我银行账上划款,岳塘法院念的是哪本经。  更为严重的问题还在后面――  段建国的恶意诉讼开始了,开始了东旺公司与西城公司帝景国际工程合同纠纷问题漫长的民事诉讼,这一打,就是6年多(2009――2005),没完没了。  在这起案件的诉讼过程中,湘潭市中院选择湖南天兴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兴公司)负责西城公司施工的帝景国际项目工程结算鉴定。在西城公司、东旺公司、鉴定单位三方委托人对鉴定的工程量作出了三方共同签证认可的前提下。经长达两年(日――日)的鉴定和补充,日天兴公司最终的鉴定结果明确:西城公司所施工的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我方提出了对天兴公司的鉴定、包括人工工资在内部份错误鉴定要求核减工程造价约560万元人民币,但天兴公司不予修正。为早点息事宁人,我方也认了。  日,湘潭中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大致以天兴公司的鉴定结果来进行判决的,即――原告西城公司应收款为:1、完成工程量总金额8068万(元);2、现场经济鉴定资料工程造价22.2万(元);3、分包项目施工配套费49.6万(496382元);以上共计8140万(元)。另:应收工程保证金500万元,应付款27万元(延误工期违约金)。被告我方东旺公司:1、已支付的款项确认:①工程款7643万(元);②已退还西城的工程保证金200万元;2、还应支付西城公司的工程款为496万(元)和相应逾期限的利息;还应退还西城公司的工程保证金为300万元及逾期利息。至此,东旺公司与西城公司民事诉讼案第一审结束。  但是,西城公司段建国认为没有达到他原来的主张1.12亿(元)的目的,而且要对工程总造价重新计算,要按中标备案合同总价款1.3亿元计算。  于是日,西城公司段建国不服湘潭中院判决,向湖南省最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湖南省高院)提出上诉。这次西城将诉讼的标的更是恶性翻了一倍,诉我方拖欠工程款、应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应支付审核增减变更漏算的28项工程费、支付违约金等共计万元。  湖南省高院于日作出民事裁定,将本案发回湘潭中院重审,湘潭中级法院又经过一年重新审理,于日作出重审一审判决,基本维持原判。  然而,西城公司和段建国仍然对重审一审的判决不服,于日又向湖南省高级法院提出上诉,诉我方公司拖欠工程款、应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支付违约金、支付全部二审诉讼费及鉴定费、遗漏工程量28项金额、还有其它项目金额总计支付1.亿元。现在审理中。  从要求我方付1200万元再谈结算、到第一次诉讼标的4174万元(工程款3674万元,违约金500万元)、到第二次提出的诉讼标的8506.9万元、第三次提出的诉讼标的1.亿元,西城公司每次都要增加几千万的诉求。从三方认可的工程结算量,到突然又冒出28项所谓漏算工程,从二审已经终结,省高院退回的案子,又准备重新审理,一个经济纠纷已经打了6年,还没有结果。这中间到底是为什么?  四,故意设套,废土成金,血盆大口  在我方与西城公司段建国就工程施工纠纷展开马拉松式诉讼的时候,我公司又无端被卷入一起土方堆放纠纷案。土方已经被对方卖掉,变成了现钱,还可以将没有土方的照片变成钱。律师与当事人的勾结,律师与法官的暗中操作,真是令人痛不欲生!  西城公司段建国强行进入帝景国际项目的施工现场,在土方工程的挖掘运输过程中,需要找一个临时场地堆放土方,2006年8月,段建国与聚龙高科有限公司的董事长签订了一个协议,租借聚龙的空厂房给民工住宿,利用聚龙公司的厂房坪地临时堆放土方.当时签订的协议是从日――日,约定租金每个月是7000元。接着,他们双方又签了一个补充协议:西城必须在合同期满前将土方运走,如果违约,将处西城1000元/立方的违约金。这本是施工方段建国与聚龙公司之间的事,但是,双方要我方公司在他们的协议书上签名盖章,见证这件事。没想到惹出了一个大纠纷。  日,聚龙公司将西城公司和我方公司告上法庭。称因为没有及时将土清理走影响了聚龙公司与杭州桥南公司合作开发的项目,导致对方撤资。而事实上,是否是因为堆土的问题影响了投资?要搬走随时都可以搬走。在合同期内,西城段建国要搬土方的时候,聚龙又不同意,土方又被聚龙公司以13元/立方卖给了旁边一家需要填平土地的公司。聚龙把土方卖给旁边一家公司之前,单方面花了1000元(不开票)约请省有色地质勘测局二总队进行土方测量,得出一个堆土达8000立方的结论。如果按1000元/立方计算,施工方段建国要付聚龙800万元违约金。聚龙公司假惺惺地声称,考虑过去大家合作还是愉快的,违约金800万元只要你们赔偿360万元算了。  这是一个明显设局(湘潭话讲戴笼子)让人跳的案例,从心理学上讲是一种有预谋的犯罪行为。首先,聚龙与施工方西城段建国签订租赁协议,不关投资方的事,而聚龙却无事生非要我方在他们的协议上签个名,作为见证。我方根本没有细看其协议内容,按聚龙的要求在指定的位置签了名盖了章。我方根本没有想到是设局。而对方每步都思维慎密,固定“所谓证据”。如与杭州桥南公司的合作开发合同,催促通知书,地质勘测局的测量结果。然后将城西公司与我方作为被告。一位律师公然地说,这个案子肯定能够赢,如果这个案子赔偿低于100万元,律师费不要;如果多于100万元,就要按50%的比例分了。  一审是岳塘法院受理的。日,一审岳塘区法院作出(2008)岳民商实际字第661号民事判决,判决西城公司与我公司付聚龙公司清理土方、建筑垃圾费234.925万,违约金360万。裁定冻结我方与西城公司银行存款390万,或查封同等价值的财产。  我方不服,上诉至湘潭中级法院.日中院作出(2009)潭中民一终字第175号民事判决,判决我方与西城公司付聚龙公司土方垃圾费234.925万,并承担违约金120万。  我方不服,向湖南省检察院提出请抗诉。湖南省检察院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发现判决明显不公,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民事抗诉书》湘检民抗[2010]21号)。省高院非常重视,责成湘潭市中级法院再审。  湘潭市中级法院进行再审,认为省检察院提出的抗诉理由充分,于日发出(2010)潭中再字第23号民事裁定书,撤销本院(2009)潭中民一终字第175号民事判决及岳塘区法院(2008)岳民商实际字第661号民事判决,发回岳塘法院重审。  按理,案子到此已经完结了,可是,岳塘区法院公然置省检察院的抗诉意见和中院再审裁定书于不顾,于日作出(2010)岳民再字第11号判决,仍然判决我方与城西公司支付给聚龙公司清理土方、建筑垃圾费用234.925万,并继承担违约金120万元,案件受理费2.2710万,申请执行费1.8万,并下达执行通知书,强制执行。  我方不服,向湘潭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日中院作出(2012)潭中再字第8号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3.7480万元由上诉人西城公司与我方东旺公司共同承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中级法院为何轻率地否定了自己于日作出的(2010)潭中再字第23号民事裁定,居然又支持岳塘法院的判决,维持岳塘法院的判决,并认定这次判决为终级判决,真令人费解。  都要说湘潭人厉害,曾经有过花石人一袋革命草可以变成一麻袋的钱。现在,一堆废土,一堆建筑垃圾,经过这些法官律师们的操作,变成了一堆金子。法官、律师、原告可以坐下来按比例分桩了。难怪当时对方的律师会发出如此狂言:低于一百万元的判决我不要律师费。此中的背景、复杂的关系不说大家也明了。谁都知道这是一起典型的冤案,却都爱莫能助。我方在蒙受巨大损失的同时,心中悲鸣:省检察院抗诉无效,中级法院裁定无效,岳塘区法院能说服中级法院接受自己的观点,维持原判。一番程序下来,一番形式下来,依然如故,徒然增加打官司的费用,听凭岳塘法院判决。一场官司的诉讼费是2.2万元,法院执行还得我方付执行费,开价就是1.8万元。有多少个回合,请大家算一算这个案子打官司的诉讼费?好象我们是提款机,事实上这个项目根本就没有赚钱,最后我方不得不把林运恒副总名下的5套房子交由法院去评估、去拍卖。岳塘法院哪里来的神通?法律到底是保护什么人?!  五,旷日持久,又到省院,更为忧心  上述我方公司与西城公司段建国的帝景国际工程合同纠纷案已经经历两审,湘潭中院日作出再审一审判决,已经结束了。  但是,日,西城公司法人代表辜显旺不服湘潭中院再审一审判决,上诉至湖南省高院,要求再审二审。按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再审二审无权否定再审一审的结果,但湖南省高院还是同意西城公司对再审一审鉴定结果提出异议。  搞不懂的是,省高院为什么在一审之后表示不予支持、现在两审终结了,却又突然改变原来的观点,支持被公安部列为打黑对象、涉及非法拘禁的段建国一方申请重新鉴定工程造价。这一次,段建国将他的诉讼标的增加到上亿了。省院同意西城的请求,同意重新审核工程造价。不知道省高院这又是从何启义?前一次造价审核耗时两年,三方都已经签了字,我方为息事宁人同意多增加500万。为什么又生枝节?我们相信省高院的法官会秉公执法,相信在目前的大环境下法官不会乱来,但是谁又能保证呢?  以上是湘潭帝景国际项目工程合同纠纷案的前前后后,一个很普通的经济纠纷案件会牵扯出这么多的案子,其复杂性的背后说明法制中国建设之艰难。我方请求中纪委巡视组能给予关注,对帝景国际项目的三个案子(与西城的纠纷案、土方案、业主诉我方案)中法院法院官与律师的违法行为进行彻查,希望此案例对于法制中国的建设有所借鉴。同时更期待巡视组责成有关系部门能察民情之艰难,凭良心办事,凭良心断案。具体请求如下:  1,对岳塘法院审理的聚龙公司与西城公司、东旺公司的堆土案进行复查,对法院在此案中的违法行为,有关人员的贪污、赎职行为,进行调查处理。此案如此颠倒黑白、司法腐败如此胆大妄为,实在令良民寒心,让贪官弹冠相庆,严重地败坏了党的执政机关的形象。  2,对湘潭中级法院在审理西城公司段建国与东旺公司的合同纠纷案中财产保全手续未实施、单方冻结东旺公司的大量房产,长期不与解冻,以及岳塘法院对36户业主因为西城公司延误工期造成不能按时交房而引发的诉状给东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在审理这两件案子中法官的赎职行为、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乱收费行为进行彻查,还开发商以公道。  3,对省院违反民事诉讼两审终审的基本原则,支持被公安部列为打击对象的、步嫌绑架、非法拘禁的长沙西城公司段建国一方重新核定工程造价,使已经合法审结的案件变得遥遥无期的乱作为行为进行彻查,彻查经办案件法官与原告西城公司的利害关系,彻查有关领导给经办法官打招呼、施压的问题。我们在接触的过程中感觉到本案的提出重新审理,后面大有来头,大有背景,非常有压力。但领导给的压力经办的人不能不考虑,社会的压力更不能不考虑。如果显失公平,如果因乱作为、错判而导致丢失饭碗也是不值的。所以经办的人很为难。如果案子的经办人都感到这件事非常棘手,非常为难的话,那么我方期待的公平公正又从何谈起呢?省高院也知道公开再审是违法的,他们就变通处理。2015年8月,省高院来了一次令人很费解的“座谈”,由一个法官召集三方在高院的会议室开会,不是法庭,以所谓的征求意见,对西城提出的问题各方发表意见。要我方律师在会议记录上签字。后来就以此认定我方同意再审。9月16号又召集三方开会,会上说,本案不再开庭了,你们各自提供书面材,等待判决。试问,是否就是以座谈会的方式来变通?即他们明白再审之后再审是不合程序的,是违法的,就这么绕过去。而“畅谈”的 “记录”就能保证不“据需要要来取舍”?请问,变通方式,就能绕过不越线、不触雷的红线?十八大之后,反腐如此强劲,中央明令领导干部不能打招呼、不能写条子,为什么这个案子还会有“领导打了招呼”之说呢?还会有座谈会的变通方式之说?我们担心省院在审理这起案子的时候会出现严重的不公。  我们的总公司香港东达集团在国内多个省都有开发项目,从没有遇到湘潭这样的情况。没有想到投资环境和司法界是如此复杂!我们信赖党,我们恳请有关部门彻查本案,惩处贪腐,惩处司法败类,支持弱势群体,还我们公道!
7788250ABC:7788250ABC第1楼后面肯定有人的&12:27:19湘潭老夫:要公平公正!要法律法治!第2楼湘潭的公检法怎么了?湘潭大学研究生杀人的冤假错案还没平息、了结(没见国家赔偿的报道)。怎么又出一贪腐大案,难道湘潭的投资环境真的是:开门招商,关门打狗吗?&22:03:27网友46:无处不黑第3楼甲某某投资开发向乙某某融资100万元,约定月息2分,每年年底付息,第3年底连本带息结清。过了5年,甲没有付给乙一分钱,于是乙向法院起诉。 法官询问乙并做笔录,对乙说,我问你什么你就答什么,要如实回答,乙说好的。 法官:“你知道甲有钱吗?”乙说:“我知道他没钱。” 法官厉声说:“你既然知道他没钱你还借钱给他,你也存在过错。利息没得算,本金各自承担百分之五十,本案判决如下:甲归还乙50万元,诉讼费100万,甲乙双方各承担50%。” 乙当庭不服,“骂”法官:“某某法官,你的良心要对得起身上这张皮” 法官厉声再起:“乙某某,你竟然在法庭当庭侮辱法官,拘留15日,罚款10万元。”&19:10:46正义中国梦:法院太黑,背后的方方面面更黑,本人见识过。第4楼法院太黑,背后的方方面面更黑,本人见识过。&19:25:30这是第1 - 4条评论,共有4条评论。&首页&上一页&1页&下一页&尾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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