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年退休后失业保险金领取了,现在是领失业金好,还是办灵活就业好?

 日前从市人社局获悉,省人社厅近日下发了湘人社发[2015]4号文件,对企业职工退休出台了新的政策规定。根据文件精神,在原国有企业生产岗位工作的累计时间短于在管理岗位工作的累计时间和从事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的累计时间的女职工,退休年龄从原来的55周岁可提前至50岁,符合条件的女职工从3月起便可到人社部门重新申报,按照新文件精神办理退休。  【解说】文件明确,女职工确定退休年龄时,用人单位应提供本单位岗位认定资料或证明材料,以及女职工在职时所属岗位性质。因关闭、破产、改制而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原国有企业女职工,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前已按统一政策参保缴费(不含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一次性补缴人员)、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且缴费5年以上的,经本人申请,在年满50周岁时可以办理退休。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已超过45周岁的原关闭破产改制国有企业女职工,在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且未中断缴费的,经本人申请,也可在年满50周岁时办理退休。符合上述条件且已年满50周岁而尚未退休的,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可申请退休,以办理退休审批手续的当月作为退休时间,并从办理退休手续后的次月起发放基本养老金。  【解说】文件规定,在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时,各地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对已参保人员从事特殊工种的信息进行提前审核,并将审核确认信息录入经办业务信息管理系统,退休审批时以信息管理系统记录信息为依据。如档案记载不全,在审批退休时,经本人书面说明并申请、单位提供原始辅证材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单位或档案管理单位公示无异议的,可以作为从事特殊工种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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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
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
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
失业金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失业金领取条件有哪些呢?失业金在领取时限及发放都有哪些标准呢?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2016年失业金领取条件及发放标准。
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一、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二)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办理灵活就业备案的,从次月起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三、已办理灵活就业备案的参保人员,如需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可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解备案手续后申请办理失业保险待遇核定手续。对灵活就业期间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不能办理失业保险待遇核定手续。
四、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时,应明确告知失业人员涉及其医疗保险方面的有关政策,即: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划拨,个人无须缴纳医疗保险费,同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期满的当月,应及时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医疗保险的续保手续
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材料
1、首次申领时,需提供:
(1)《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2)《市民卡》或《银行卡》
(3)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
(4)《失业人员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失业保险金审批表》。
2、再次申领时,需提供:
(1)《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2)发放失业保险金的《市民卡》或《银行卡》
(3)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户口本。
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地点
南京市失业保险部
水西门大街61号A区6、7号
玄武区失业保险所
珠江路275号
秦淮区失业保险所
中华路505号
建邺区失业保险所
嵩山路18号
鼓楼区失业保险所
中山北路88号建伟大厦22楼
浦口区失业保险所
珠江镇珠江路劳动大厦
大厂失业保险所
杨新路298号
六合区失业保险所
六合区延安北路82号
栖霞区失业保险所
和燕路417号
雨花台区失业保险所
雨花东路1号
江宁区失业保险所
天元东路52号
溧水区失业保险所
溧水县中山路3号
高淳区失业保险所
淳溪镇固城湖北路51号
江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有哪些呢?其标准是多少?下面就是银行信息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6浙江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标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2016浙江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标准
浙江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职工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
2、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包括:
a、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b、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c、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d、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e、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3、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
浙江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782元;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09元;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36元;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3元;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1元;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782元发放。
7.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由588元调整到618元。
浙江失业保险金领取申请材料
1、终止或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文件(原件);
2、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复印件;
3、档案托管证明;
4、档案托管机构行政介绍信;
5、档案托管机构经办工作人员的***明;
6、托管人员的户口簿复印件。
对涉及失业保险视作缴费年限的,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携带《失业保险视作缴费年限认定表》、人事档案。
浙江失业保险领取流程
1、用人单位书面告知失业职工享受待遇,并将失业人员名单、档案等资料,在7日内上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2、失业人员需在60日内将解除劳动关系合同送到经办机构申请失业保险金。
3、经办机构需在街道失业人员保险金申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确认以后次月开始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其他保险待遇。
城镇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南京失业保险缴费方式,下面就是银行信息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6南京失业保险缴费指南,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2016南京失业保险缴费指南】
城镇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个人:0.5%
1、城镇职工
2628元&月缴费基数&16200元
2、灵活就业人员
失业保险缴费标准为52元/月。
南京失业保险缴费方式
1、城镇职工
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由单位向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失业保险数额,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按规定缴纳。
2、灵活就业人员
(1)预存代扣
每月26日至月底,缴费银行将自动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卡中代扣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应确保在此期间缴费卡内有足够的钱用于扣款,钱款不足将造成有的险种缴费中断。
(2)实时缴费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在建设银行任一营业网点柜面办理现金缴纳,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实时到账。
南京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南京失业保险待遇转移办理指南
1、受理条件:
(1)已办理失业保险待遇核定且有剩余领取期限
(2)失业人员户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接收并出具《失业保险待遇转移接收函》。
2、所需材料:非本市户籍选择回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办理失业保险待遇核定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个人档案资料
(3)本人户口簿复印件(含首联及本人联)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4)劳动者户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失业保险待遇转移接收函》(其中含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名称、开户行及银行账户信息)
3、办理程序:依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与本人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区的,由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失业保险待遇;回户籍所在地的,由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其失业保险关系转至本人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一并划转,具体金额按照失业人员应当享受失业保险金总额的1.5倍计算。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跨统筹地区迁移户籍的,迁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继续支付其应当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本人要求到迁入地享受的,由迁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其失业保险关系转至迁入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一并划转,具体金额按照失业人员应当享受而未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总额的1.5计算。
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选择回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持户口簿复印件、户籍所在地经办机构《失业保险转移接收函》(其中含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名称、开户行及银行账户信息)及个人档案资料,到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并需另行填写《非本市户籍人员失业保险申请表》。
办理次月的25日前失业保险基金转移至转入地经办机构。
4、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5、办理地址:水西门大街61号二楼相关窗口。
6、办公时间:每月月底结算期外的法定工作日。(结算期为1.5天)
7、联系电话:025-5-
南京失业保险管理中心电话
南京市失业保险部
水西门大街61号A区6、7号
玄武区失业保险所
珠江路275号
秦淮区失业保险所
中华路505号
建邺区失业保险所
嵩山路18号
鼓楼区失业保险所
中山北路88号建伟大厦22楼
浦口区失业保险所
珠江镇珠江路劳动大厦
大厂失业保险所
杨新路298号
六合区失业保险所
六合区延安北路82号
栖霞区失业保险所
和燕路417号
雨花台区失业保险所
雨花东路1号
江宁区失业保险所
天元东路52号
溧水区失业保险所
溧水县中山路3号
高淳区失业保险所
淳溪镇固城湖北路51号
南京失业保险缴费标准,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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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灵活就业己满三年,领了失业金,又重新办理灵活就业,社保局说有三个月空白期,请帮我咨询一下为什么又
我是灵活就业己满三年,领了失业金,又重新办理灵活就业,社保局说有三个月空白期,请帮我咨询一下为什么又多了三个月空白期呢?
你好,具体可以询问社保部门。
找法网认证律师
5条律师回答
你好,咨询社保部门
你好,建议咨询社保部门
你好,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
你好,可以咨询社保部门
咨询社保部门
其他2个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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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你好,首先看公司辞退你是否有法律依据,如果没有,就是违法解除,你可以向公司主张相应的赔偿金,至于保险,要看那三个月是否是应该由公司缴纳该保险,如果是,由公司补交
你好,按照你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追回困难,不能买回。
没有这规定
尊敬的求助者,您好,根据你咨询的问题,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
尊敬的求助者,您好,根据你咨询的问题,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咨询社保局
您好,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应当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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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自本月起,凡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失业、灵活就业等人员,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在办理基本养老金申领手续时,可携带本人一寸证件照一张,向所在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申请领取《上海市养老金领取证(退休证)》。
&&& 凡符合本市城镇职工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失业、灵活就业等人员,过去未领取过《上海市职工退休证》、《上海市职工退职证》的,也可携带书面申请及一寸证件照一张,向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申请领取《上海市养老金领取证(退休证)》。
&&&&&&&&&&&&&&&&&&&&&& 日
&&公安机关备案号27&&政府网站标识码&&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9 ShangHai Municipal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Bureau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对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地址:上海市世博村路300号
邮编:200125
电话:86-21- 劳动人事咨询:12333 医保咨询:962218
建议使用IE6.0,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我是位男士,失业一年刚到期,41能办灵活就业吗?北京延庆的,有人说到45周,可有的说能。
答案长度必须超过10个字,请勿发布无效或违法言论。
(共有3个回答)
  可以的,但是得满足一下的条件  (一)受理条件  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二)审批程序  申请人应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  2.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5.申请人为外省市非农业户口的,其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须出具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6.再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2004年以后协议离婚的须提供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  7.随迁人如系独生子女的,须提供《独生子女证》;系二胎子女的,当地计划生育部门须出具准生证,本市司法部门须出具亲子鉴定书;超计划生育的须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计划生育部门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理决定;  8.随迁25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其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婚证明及本人出具经公证的未婚、未生育子女声明;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9.被投靠人因工作调动、大学毕业分配等原因户口已进京,须提供被投靠人10年以内的进京批件;如遇特殊情况,还需提供被投靠人10年以上的进京批件。批件包括:各中央单位、市属单位批准的进京批件或报户口介绍信、准予迁入证明、入户通知单、大学毕业生就业派遣通知书、研究生就业通知书、就业报到证等;  10.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第八条&离休、退休人员夫妻投靠进京入非农业户口  (一)受理条件  1.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  2.特殊工种,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  3.在外省市工作,且已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办理了离、退休手续;  4.随迁子女应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二)审批程序:  申请人应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  2.申请人的《(离)退休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或单位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  4.被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5.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6.随迁25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其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婚证明及本人出具经公证的未婚、未生育子女进京声明,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7.再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2004年以后协议离婚的须提供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  8.申请人从事特殊工种退休的,其单位上级主管部门须提供特殊工种退休审批表;  9.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第九条&离休、退休人员投靠子女进京入非农业户口  (一)受理条件:  1.夫妻均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同时提出申请(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  2.申请人已达到离休、退休年龄,并办理离、退休手续;  3.申请人外省、市、(县)无子女;  (二)审批程序:  申请人应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  2.申请人的《(离)退休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和被投靠人单位人事部门查档证明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及子女情况证明;  4.被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5.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6.子、女因大学毕业分配、招工、招干、投靠等户籍政策户口进京的,须提供审批单位批准的进京批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劳资部门公章;  7.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第十条&子女随父进京入户  (一)受理条件:  1.父亲为本市户口、母亲为外省市户口,不满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申请随父亲入户的,须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原则上只解决一名子女。  2.子女已在母亲户口所在地登记常住户口。  (二)办理程序:  申请人须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其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父亲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父母共同签字);  2.申请人及母亲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原始《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或二胎准生证;  4.《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持外省市生育服务证明的,须到入户地街、乡计划生育部门更换成《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随父入户通知单;  5.父亲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6.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7.父、母系再婚的,双方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再婚前生育子女情况证明,无单位的由街道、乡(镇)出具子女情况证明,父母的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2004年以后协议离婚的须出具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  8.父亲为本市集体户口(不包括在校生集体户口和驻京办事处、联络处集体户口),无需提供住房证明,但须提供父亲集体户口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保卫部门)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同意入户证明;  9.父亲户口落在本市非直系亲属家庭户口的,须提供非直系亲属的住房证明,经公证的父亲户口所在地房屋产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和户主同意入户证明;  10.父亲因工作调动、大学毕业分配等原因户口进京的,须提供进京批件;  11.其他证件证明。  第十一条&外省市来京投资开办私营企业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一)申请入户人须具备的条件  1.申请人须是私营企业的负责人,包括:  (1)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  (2)合伙企业的一名合伙事务执行人;  (3)公司制的私营企业以及其他组织形式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2.申请人在京开办的企业要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申请在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登记常住户口的,须具备:  ①连续3年担任该私营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执行人或者其他组织形式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②户口迁入地有本人所有权的住房;  ③企业连续3年每年纳税80万元人民币(?营业税+所得税)以上或者近三年纳税达300万元人民币以上;  ④企业职工中的本市人员连续3年保持在100人以上,或者达到职工总数的90%以上;  ⑤没有犯罪记录且未被公安、司法机关侦查、通缉的。  (2)申请人申请在城八区以外的区(县)登记常住户口的,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连续3年担任该私营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执行人或者其他组织形式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②户口迁入地有本人所有权的住房;  ③企业连续3年每年纳税在4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近三年纳税达150万元人民币以上;  ④企业职工中的本市人员连续3年保持在50人以上,或者达到职工总数的50%以上;  ⑤没有犯罪记录且未被公安、司法机关侦查、通缉的。  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办理本人、配偶及一名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登记。  (二)审批程序  申请人须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购房所在地区(县)公安分(县)局申请,市局批准后办理。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申请人或配偶的在京房屋所有权证;  4.企业所在地的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情况证明和纳税的税票;  5.企业所在地的区、(县)以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职工中本市人员就业情况的证明;  6.企业所在地的区、(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该企业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情况的证明和入户申请人连续三年担任该私营企业负责人、合伙事务的执行人或者其他组织形式的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的证明;  7.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的户籍证明;  8.申请人、配偶及子女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9.结婚证;  10.独生子女证;&11.申请人及配偶为外省市居民户口的,须提供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12.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没有违法记录的证明;  13.申请人为合伙企业的一名合伙事务执行人,须提供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金证明或资产评估报告,其他合伙人放弃办理进京户口的声明;  14.其他证件证明。  根据《关于外地来京投资开办私营企业人员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京政办发[2001]73号)第八条的规定,在城八区以外地区落户的申请人,从户口迁入之日起,5年内不办理市内迁移,5年以后按本市有关规定办理市内迁移。  办理时限  由派出所、分(县)局、市局三级审批的时限为50个工作日;由派出所、分(县)局两级审批的时限为35个工作日;由派出所一级审批的时限为20个工作日。三级审批的具体时限安排如下:  (一)派出所办理的时限为:20个工作日。  (二)分(县)局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受理私企人员在京入户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  (三)市局办理的时限为:15个工作日。  (四)对于需要补充材料的,从申请人补齐材料之日起重新计算工作时限。  第3章&办理小城镇户口登记和本市农业户口人员办理农转非  第十二条&办理本市农业户口转小城镇户口  办理本市农业户口转小城镇户口,申请人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申请入户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一)办理条件:  1.在本市14个卫星城和33个中心镇的规划区范围内,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凡持有本市农业户口的,均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小城镇常住户口;  2.在规划区以外的本市农业户口人员,在规划区内购标准为不低于二居室的商品房,可以申请办理本市小城镇农转非。  (二)应出具的证件证明:  1.个人申请书;  2.个人在规划区内合法住房或合法购房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配偶及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居住地所在的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住房、职业和居住两年以上证明。  第十三条&办理小城镇户口迁移  按照市内户口迁移的规定,由本人(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或户主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一)办理迁移条件:  1.外省市人员办理小城镇户口自登记之日起满5年,本市人员办理小城镇户口自登记之日起满2年的;  2.迁入地有合法住房,并在此居住的;  3.携未婚子女投靠丈夫或妻子的;  4.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5.父母投靠子女生活的。  (二)应交验的证明材料:  1.申请人及随迁家属、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迁入的须提供:北京市房地局统一制发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贷款购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及贷款银行的贷款证明;分期付款购房的,提供分期付款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及售房单位出具的分期付款购房证明;  3.夫妻投靠迁入的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投靠人与父母同住的,须提供其父母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外省市人员办理本市小城镇户口的,还须提供进京批件,即《外省市人员办理小城镇常住户口审批表》、《外省市人员申请办理小城镇常住户口申请表》的复印件(此批件由办理小城镇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供,派出所承办民警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仅供办理市内户口迁移使用,并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5.其他投靠迁入的,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附:14个卫星城和33个中心镇名录  14个卫星城:  通州区通州镇卫星城,大兴区亦庄卫星城、黄村卫星城,房山区燕房卫星城、良乡卫星城,门头沟区门城卫星城,昌平区昌平镇卫星城(南口、埝头)、沙河卫星城,延庆县延庆镇卫星城,怀柔区怀柔镇卫星城(雁栖、庙城、北房),密云县密云镇卫星城、平谷区平谷镇卫星城,顺义区顺义镇卫星城(牛栏山、马坡),丰台区长辛店卫星城。  33个中心镇:  海淀区温泉镇,丰台区王佐乡,门头沟区斋堂镇、潭柘寺镇,房山区窦店镇、长沟镇、琉璃河镇、韩村河镇,通州区宋庄镇、马驹桥镇、永乐店镇、?县镇,昌平区小汤山镇、北七家镇、阳坊镇,顺义区杨镇、后沙峪镇、北小营镇、高丽营镇,大兴区榆垡镇、西红门镇、庞各庄镇、采育镇,平谷区峪口镇、马坊镇,怀柔区杨宋镇、汤河口镇,密云县太师屯镇、溪翁庄镇、十里堡镇,延庆县永宁镇、康庄镇、旧县镇。  第十四条&本市农业户口人员办理农转非  办理本市农业户口人员申请办理农转非,申请人须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申请入户地或购房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一)办理条件:  1.本市农业户口人员要求夫妻投靠农转非的,不受年龄限制。  2.本市农业户口人员要求父母投靠子女农转非的,不受年龄限制。  3.本市农业户口人员在城镇地区购房取得合法固定住所农转非的。  (1)申请人为购房者本人或其配偶、子女(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不得单独申请);  (2)在城镇地区购房取得合法固定住所;  (3)申请人在本市卫星城、小城镇购房,办理“小城镇农转非”或“农转非”,由申请人自愿选择。  (二)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要求申请人签字);  2.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结婚证》、住房证明;  4.在城镇地区购房取得合法固定住所农转非的,住房证明须提供:北京市房地局统一制发的房产证;尚未取得房产证的须提供正式购房发票或银行贷款购房合同及房管、物业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  5.其他证件证明。  第4章&办理《居民身份证》  第十五条&办理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简称“二代证”),申领人应向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以下证明证件:  (一)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二)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仅限首次换领“二代证”)或“二代证”(仅限“二代证”有效期满或登记项目变更换领证件)。  (三)申领人本人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拍摄“二代证”数码照片或交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二代证”标准彩色照片二张。  (四)未满16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二代证”的,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  (五)申领人本人因长期在国外或外省市工作、行动不便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其家人或亲属代为办理。具体手续:代办人需持申领人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内容应涵盖办证原因,申办证件种类,与代办人的关系,代办人的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申领人的亲笔签名,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申领人《居民户口簿》、近期正面免冠一寸“二代证”标准彩色照片二张、申领人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仅限首次换领证件)或申领人“二代证”(仅限“二代证”有效期满或登记项目变更换领证件),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第十六条&办理丢失补领、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公民《居民身份证》丢失或“二代证“损坏的,应当主动申请补领、换领。申领人应向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以下证明证件:  (一)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二)申领人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书面申请或损坏的“二代证”。  (三)申领人本人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拍摄“二代证”数码照片或交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二代证”标准彩色照片二张。  (四)未满16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补领、换领“二代证”的,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补领、换领。  (五)申领人本人因长期在国外或外省市工作、行动不便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其家人或亲属代为办理。具体手续:代办人需持申领人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内容应涵盖办证原因,申办证件种类,与代办人的关系,代办人的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申领人的亲笔签名,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申领人《居民户口簿》、近期正面免冠一寸“二代证”标准彩色照片二张、申领人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书面申请或申领人“二代证”(仅限“二代证”损坏换领证件),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第十七条&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对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人应向其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县)局户籍接待室交验以下证明证件:  (一)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二)申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三)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  (四)申领人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其家人或亲属代为办理。具体手续:代办人需持申领人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内容应涵盖办证原因,申办证件种类,与代办人的关系,代办人的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申领人的亲笔签名,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申领人《居民户口簿》、申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第十八条&“二代证”照片标准&按照《居民身份证制证用数字相片技术要求》(ga461—2004),公民申领“二代证”可以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现场拍摄“二代证”数码照片或交验符合&“二代证”标准一寸彩色照片。  标准照片要求:申领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相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不着制式服装或白色上衣,常戴眼镜的公民应配戴眼镜。白色背景无边框,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相片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脸部无局部亮度。照片尺寸为26mm(宽)×32mm(高),脸部宽度(两耳根之间)为15±1mm。特殊情况下可部分切除耸立过高的头发。  第十九条&办理时限&公民申领、换领、补领“二代证”,从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发给证件。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临时《居民身份证》从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发给证件。  第5章&办理《暂住证》  第二十条&办理《暂住证》&外地来京人员年满16周岁,在本市暂住时间拟超过1个月或拟在本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地来京人员,应申领《暂住证》。  (一)申领方式:  1.暂住在本市居民或者农民户内的人员,由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户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工棚内的人员,由留住单位向暂住地派出所集体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3.暂住在出租房内的人员,由本人持户主(出租、借房主)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房(户)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馆业单位应申领《暂住证》的人员,由店方向所在地派出所集体申领《暂住证》。  (二)应持以下证件证明材料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手续:  1.居民身份证;  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或出租房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黑白照片3张。  (三)办理时限:对证件和证明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外地来京人员,暂住地派出所应当场办结,发给证件。  第二十一条&办理《暂住证》变更与延期  (一)外地来京人员在《暂住证》有效期内变更暂住地址的,应持《暂住证》,房(户)主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房(户)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向新暂住地的派出所办理迁入登记。  (二)&《暂住证》有效期最长为一年,逾期作废。《暂住证》有效期满后仍需暂住本市的外地来京人员,应在期满前10日内到暂住地派出所重新办理《暂住证》。  (三)外地来京人员持有效期限不满一年的《暂住证》,有效期满后,需要在最长有效期内延期的,可以申请延期登记。  (四)外地来京人员离开本市,应向暂住地的派出所办理注销登记,并将《暂住证》交回派出所。  (五)外地来京人员遗失《暂住证》的,应及时向暂住地公安机关报告,并按规定重新补办。  (六)《暂住证》工本费:&收费对象:个人&收费标准:每证5元
肯定能因为他没说年龄
我就不去复制了。百科里有&门头沟、门头沟区,两个词条,都可以。门头沟区,区境面积1455平方公里。是北京老区。门头沟其中一部分一直属于北京管辖,也就是龙泉、永定、潭柘寺&3镇的范围。&也就是说,除门头沟区外,其余郊区&全都是后来才从河北划分进北京的。门头沟区,应该说是在北京的正西了,毕竟在长安街西沿线上。门头沟区,是离市区最近的郊区。。。交通便利。。。&门头沟区,有“北京母亲河”——永定河、“先有潭柘寺后有北京城”——潭柘寺、“北京第一高峰”——灵山。门头沟区,可是北京的最大功臣了,在国家刚解放时,就是靠着门头沟的煤矿来支撑的。现在门头沟区,走生态发展路线了,转型期间。。。相比其他郊区来说吧,门头沟区跟市区发展的很相似,毕竟一直属于北京嘛,其余郊区,毕竟进北京也没有多少年~~~门头沟区,农民很少~尤其是在门头沟城区内,几乎找不到几个农民户口的。。。其他郊区,毕竟农村多。。。嗯,门头沟城区的邮编是&……好像是门头沟区其他的地方了。&再加1句啊~~某些外地人,不懂别装懂,门头沟比其他郊区都近,还是北京老区,你不配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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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小产权房子能不能买,那里的小产权房比较好,,不能。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是乡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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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限房申请,人均住房面积15平米以下。3人以下家庭年收入8.8万以下,家庭总资产57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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