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回的转账支票支付会计分录在有效期内还能再支付一次吗

你知道投标有效期是什么意思吗?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同时还要保证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是有效的。这就是关于投标有效期的大致理解。在招投标活动中,常常会涉及到投标有效期时间的问题,如若人们在招投标活动中缺乏对时间问题的认识,则会影响到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热门城市:自贡律师潜江律师石河子律师丽江律师宜宾律师河间市律师忻州律师贵港律师临沧律师我国的支票是具体分为了现金支票与转账支票的,不同类型的支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不同说到专利的有效期,其实也就是法律对专利的保护期。在这里需要说明,申请专利后每一年专利权人都需要交纳专利年费,否则的话法律也是不予保护的。葫芦岛律师郊区律师波密县律师岚县律师米易县律师曲松县律师在支票的分类中,包括了现金支票、银行支票、旅行支票等等,但针对不同类型的支票,实际的有效期是不同的房屋租赁合同是生活中比较常见的合同,这是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当然是要遵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我国合同法对合同有效期是没有规定的,当事人可以自行进行约定。
南关区律师开发区律师道外区律师桦南县律师铁西区律师新城区律师健康证是健康检查的证明,证明你在某段时间内的身体健康状态,但很多人不知道健康证也是有有效期的,以为办理一次健康证明可以管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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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城市:库伦旗律师汤原县律师铁西区律师柏乡县律师抚远县律师东陵区律师任县律师同江市律师南和县律师可能很多朋友都有涉及到婚嫁有效期这个东西,不少企业具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婚嫁必须在这个有效期之内使用目前在商务结算中,很多企业都会选择签发支票来结算款项。因为支票使用签发方便,不受网络限制,而且减少现金交易的风险,所以使用越来越多。
说到欠条的有效期,其实就是指欠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在向法院起诉的时候,一点要格外留心这个诉讼时效问题,要是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话,对自身来讲是不利的。那究竟欠条的有效期是几年?松山区律师越西县律师清城区律师南关区律师宁都县律师横峰县律师营业执照是所有个体户在市场中进行商业活动的通行证。拥有这个证,所进行的商业活动才是合法的商业活动。
三包规定对农业机械整机三包的有效期规定:多缸柴油机有效期为1年,单缸柴油机有效期为9个月;二冲程汽油机有效期为3个月,四冲程汽油机有效期为6个月;18千瓦以上拖拉机有效期为1年,小型拖拉机有效期为9个月;联合收割机有效居住证在一定的意义上是对暂住证的替代,而说到证件都是有时效期的,那么居住证有效期是多久?居住证有效期到了该怎么办?居住证如何续办?居住证手续是怎样的呢?
现实生活中的很多东西都是有有效期的,例如咱们购买的物品是有有效期的,若是不在有效期内使用,那么东西就无用了,例如我们办理的某些证件,也是有有效期的,若是无法在有效期内使用,那么也就作废了。在进行投标活动的时候,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方的规定递交一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同时这个投标也是有期限限制的。
热门城市:康平县律师昆山律师莱芜律师江苏律师西岗区律师南昌县律师安徽律师沙河口区律师太仓市律师如果你是一名上海公司的职工到了该结婚的年龄了,你想向公司请婚假,对于公司给你的说明你不太满意在支票的分类当中包括了记名支票、不记名支票以及转账支票等等,法律规定支票都是有一定期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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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定金能退吗效力待定合同违约金怎么算转租合同在大多数人的概念里,由于法律知识还未普及全面,大多数的朋友认为合同里面的有限期是法律规定的固定期限,其实不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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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的有效期是多少?转账支票和现金支票有效期一样吗?
比如我公司收到转账支票,我去银行,这部分款项当天就能进账吗?和现金支票支取方面有什么不同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支票的有效期是多少?——十天,到期日为节假日的,顺延一天。&转账支票和现金支票有效期一样吗?——是的。&&比如我公司收到转账支票,我去银行,这部分款项当天就能进账吗?——同行的可以,跨行的不行&和现金支票支取方面有什么不同吗?——现金支票只可以提取现金,不能转账。转账支票必须转账支付,不可以支取现金。&&&----------------------------------------不惧恶意采纳刷分坚持追求真理真知&
是自出票之日起10天吗?
大哥,有问题需要请教。,有一些不能提供有效凭证的支出,比如购买单位的纯净水,我是该让送水的写一张收据呢还是怎么办,另外如果公司的人在我这先借支去为公司办理业务,我是不是应该让他给我写一张借条,我要把这张借条和相应的发票粘在一起吗?是不是即使他拿回来相应发票,借条我也不能还给他啊?另外加入借款有剩余,我是不是要把剩余的部分的金额写一张收据,两桶相应的发票借据,粘贴在一起啊?
有一些不能提供有效凭证的支出,比如购买单位的纯净水,我是该让送水的写一张收据呢还是怎么办,——收据可以写。建议还是找发票抵顶吧。另外如果公司的人在我这先借支去为公司办理业务,我是不是应该让他给我写一张借条,——是的我要把这张借条和相应的发票粘在一起吗?——不用。因为大多数的时候,借款与报销不在同一天,借条可以单独入账。报销的发票可以再次入账。借支借:其他应收款----xx员工 贷:库存现金报销借:xx费用等科目贷:其他应收款---xx员工是不是即使他拿回来相应发票,借条我也不能还给他啊?——是的。另外加入借款有剩余,我是不是要把剩余的部分的金额写一张收据,两桶相应的发票借据,粘贴在一起啊?——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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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的有效期是10天,转账支票和现金支票有效期是一样的!比如我公司收到转账支票,我去银行,这部分款项当天就能进账吗—假如是同行的话,当时就可以入账,假如是跨行的话,最晚第二天即可到账!拿着转账支票到银行转账时,需要填写一份进账单,银行业务人员根据你的进账单将款转到相应的账户上;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能提取现金;而现金支票只能提取现金。。。不懂可继续追问!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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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有效期分别是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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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对广大注会考生说:“同学们,注会考试是你们人生中仅剩的唯一的一次体现脑子有用的机会。以后的一切就全看脸了。”
山东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1-5章章节讲义汇总(含例题)
序言一、会计从业考试特点&为了促进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知识结构&科学合理,充分发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在市场准入中的作用,推动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顺利开展,财政部于2009年10月全面修订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从日起施行。该考试大纲作为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统一标准和命题唯一依据。这就意味着,从2010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将统一考试&大纲和考试内容。同时,财政部也在积极推进考试方式的改革,目前有些省份正在试行无纸化考试,即上机考试。在未来的几年时间里,这种新的考试方式将会在全&国全面推行。二、复习方法&为了让大家取得好成绩,顺利通过考试,各位考生在复习中要注意如下问题:第一,尽量选择一所声誉好的培训学校和培训老师,要注意认真听课,提高听课的效率。争取在课堂上把基本问题和疑难问题解决了。第二,课下注意多看书,多复习,解决遗忘的问题。尤其要注意精读考试指定教材和考试指南。第&三,适当作些练习,练习一定要在充分复习的基础上作,这样既可以提高作题的效率,又可以增强自信心。在练习的过程中,要注意两种能力的培养,一个是精确性&的训练,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都是非常丢分的题,而且分值越来越高。另一个是分析能力的训练,这主要是针对综合题来讲的。第四,注意研究历年考题,因为试题的重复率较高。第五,在考前一段时间,可以做几套模拟试题。这对于锻炼实战能力是非常重要的,不过在做题时,一定要严格遵守考试时间的规定。会计法律制度【知识结构图】
会计法律制度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会计行政法规
国务院制定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会计部门规章
会计规范性文件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各级政府财政部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中国会计学会
单位会计工作管理
单位负责人负总体责任
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会计处理方法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监督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监督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
监督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及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和保险监管部门。监督对象是会计行为
注册会计师的监督以及单位和个人的检举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会计机构设置
包括总体要求、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和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和双方当事人的义务
会计从业资格
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管理
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
会计专业职务与专业技术资格
包括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会计工作岗位设置
档案管理部门的人员、收费员、收银员不属于会计岗位
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
交接的范围、程序以及责任的划分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行政处分
主刑和附加刑
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我国的会计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根据《立法法》,会计法律的效力最高,以下依次为会计行政法规、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重点提示】重点掌握会计法律制度包括三部分以及它们效力的高低。&【知识链接】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它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称为会计关系。&会计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统称为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一、会计法律&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重点提示】重点掌握会计法律的制定主体及效力。会计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在会计法律制度中效力最高。&【举例】我国目前有两部会计法律,一部是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它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另一部是《注册会计师法》。&【知&识链接】《会计法》颁布于1985年,1993年和199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对《会计法》进行了修订。目前施行的是1999年修订后重新发布的《会计&法》,包括总则,会计核算,公司、企业会计核算的特别规定,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法律责任和附则七章共52条。&《注册会计师法》颁布于1993年。《注册会计师法》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体制、注册会计师考试和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和业务范围、法律责任等进行了系统规范,为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例题1&单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属于(&)。&A.会计法律&B.会计行政法规&C.会计规章&D.会计规范性文件&【答案】A二、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重点提示】会计行政法规制定主体为国务院。效力低于会计法律,高于会计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举例】我国当前施行的会计行政法规有两部,分别是《总会计师条例》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知&识链接】日,国务院以第72号令颁布《总会计师条例》,对总会计师的地位、作用、职责、权限、任免与奖惩等进行了系统规范,特别规定&了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应当设置总会计师,并规定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在单位行政领导中,不得设置与总会计师职权重叠的副职。&2000年6月&21日,国务院以第287号令颁布《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对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编制、对外提供、法律责任等重大方面作了规定,要求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企业不得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例题2&判断题】会计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的,其地位仅次于宪法和法律。(&)&【答案】&&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会计规章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并由财政部部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举&例】《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25号)、《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7号)、《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40号)等。&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并发布的制度办法。&【举&例】《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小企业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等。&【重点提示】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制定主体是财政部,在会计法律制度中效力最低,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其中,会计部门规章的效力高于会计规范性文件。&【例题3&多选题】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法律制度的是(&)。&A.会计法律&B.会计行政法规&C.会计规章&D.单位制定的内部监督制度&【答案】ABC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知识链接】会计工作管理体制规定了中央、地方、部门、单位在各自方面对会计工作的管理范围、权限职责及其相互关系。&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二是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三是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重点提示】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包括的三个方面必须牢记。容易考多项选择题。&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我国对会计工作&实行的是&统一指导、分级管理&原则下的政府主导型管理体制,财政部作为全国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对全国的会计工作进行统一指导,对地方的会计管理工作予&以指导、监督;地方财政部门在财政部的统一指导下,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管理工作。&【重点提示】我国会计工作的主管机关是财政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的原则是&统一指导、分级管理&。&【知识链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主要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财政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包括:&(一)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八条规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并公布。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实施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主要包括:企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企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和会计信息化标准等。&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是财政部门管理会计工作的一项最基本的职能。&(二)会计市场管理&1.会计市场准入管理。包括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等。&【知识链接】我国规定从事社会审计业务的人员必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我国实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考试成绩合格并从事审计业务工作两年以上的人员,才可以申请成为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必须加入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注册会计师可以申请设立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股东应当具有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最近连续五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的经历。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由省级财政部门审批,批准后,报财政部备案。&根据规定,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才可以对上市公司和证券期货相关经营机构进行审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由财政部和证监会联合审批。&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申请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2.市场运行过程的监管。&3.会计市场退出管理。&此外,对会计出版市场、培训市场、境外&洋资格&的管理等也属于会计市场管理的职能。&(三)会计专业人才的评价&我国阶梯式的会计专业人才评价机制已经形成,包括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人才评价机制和会计行业领军人才的培养评价等。&1.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会计人才评价的一种方式,主要用于对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人才的评价。&2.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是适应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的一种新的会计人才评价方式。&3.对先进会计工作者的表彰奖励属于会计人才评价的范畴。&【知识链接】&财政部制定了《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明确了评选范围、条件和程序等,先进会计工作者表彰做到了经常化、制度化。财政部负责组织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一般每3年组织1次自上而下的全面评选,同时每年组织评选表彰10名年度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对获得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由财政部颁发荣誉证书。地方财政部门、中央各单位负责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内的先进会计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4.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根据规定,财政部负责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知&识链接】财政部对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职能包括:制定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制度、大纲;组织开发、评估、推荐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重点教材;&组织全国高级会计人员培训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指导、督促各地区和有关部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开展。地方财政部门和中央各单位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内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四)会计监督检查&包括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和会计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督指导。&1.根据《会计法》,财政部组织实施对全国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并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并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单位或人员的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2.&根据《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组织实施全国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检查,并对违反《注册会计师法》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并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会计师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违反《注册会计师法》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3.财政部门对会计市场进行监管,还应依法加强对会计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督、指导。&【重点提示】要重点把握财政部门在会计行政管理中的四项职能,容易考多项选择题。&【例题1&单项选择题】根据《会计法》的规定,行使会计工作管理职能的政府部门是(&)。&A.税务部门&B.财政部门&C.审计部门&D.金融主管部门&【答案】B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知识链接】行业自律是指行业协会根据会员一致的意愿,自行制定规则,并据此对各成员进行管理,以促进成员之间的公平竞争和行业的有序发展。会计行业自律管理制度是对行政管理制度的一种有益的补充。&(一)注册会计师协会&【知&识链接】&注册会计师协会是由注册会计师组成的社会团体,履行行业自律管理职能。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全国组织,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地方组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主要职责是:制定行业自律管理规范,对违反行业自律管理规范的行为予以惩戒;对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和执业情况进行年度检查;组织和推动会员培训工作;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支持会员依法执业,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等。&(二)中国会计学会&【知&识链接】中国会计学会是由全国会计领域各类专业组织及个人自愿结成的学术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会计学会和全国&性专业会计学会可申请成为中国会计学会的会员。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全国会计科研力量,开展会计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促进科研成果的推广和运用;总结我&国会计工作和会计教育经验,研究和推动会计专业的教育改革;发挥学会的智力优势,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智力服务工作,包括组织开展中高级会计人员培养、会&计培训和会计咨询与服务等;开展会计领域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等。&三、单位会计工作管理&&单位对会计工作的管理主要包括会计工作的组织领导、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等。&(一)单位负责人的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应当保证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单位负责人是单位的会计责任主体。&【重点提示】单位会计工作的最终责任主体是单位负责人。必须牢记。&【知&识链接】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的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是单位的会计责任主体。并不是说单位负责人要事必躬亲、直接&代替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更主要的是应根据《会计法》认真组织好、管理好本单位的会计核算和监督工作,保证会计机构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例题2&判断题】因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最终责任,所以会计人员对本单位会计信息失真没有责任。(&)&【答案】&&【例题3&单项选择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中对本单位会计工作承担最终责任的人员的是(&)。&A.董事长&B.副总经理&C.总会计师&D.会计机构负责人&【答案】A(二)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奖惩由所在单位负责第三节&会计核算会计核算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是会计工作的基础,会计核算过程主要包括取得和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知识链接】&会计的基本职能是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会计核算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通过确认、计量、报告等环节,对特定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预算执行过程进行的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一)款项(现金和各种存款)和有价证券的收付;(二)财物(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收发,增减和使用;(三)债权(应收、预付款)债务(借款、应付款、预收款)的发生和结算;(四)资本、基金(政府基金、社保基金)的&增减;(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财务成果);(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具体表现为盈利或亏损;(七)其他事项。&&一、总体要求&&(一)会计核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是对会计核算最基本的要求,也是保证会计资料质量的关键。&&【知识链接】实际发生的事项是单位在生产经营或者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活动。&&(二)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会计法》规定: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知识链接】会计资料是记录会计核算过程和结果的载体,是反映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评价经营业绩、进行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所&谓伪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所谓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的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即篡改事实;所谓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是指通过编造&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或直接篡改财务会计报告上的数据,使财务会计报告不真实、不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借以误导、欺骗会计资&料使用者的行为。&&【重点提示】一定要注意伪造和变造的区别。伪造是无中生有,而变造是在真实会计资料上进行改造。&&【例题1&单项选择题】A单位会计王某采用涂改手段,将金额为10000元的购货发票改为40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规定,该行为属于(&)。&&A.伪造会计凭证&B.变造会计凭证&C.伪造会计账簿&D.变造会计账簿&&【答案】B&【例题2&判断题】伪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答案】&&&【例题3&判断题】变造会计凭证的行为,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方法改变会计凭证真实内容的行为。(&)&&【答案】&&&(三)会计电算化的基本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对会计电算化做出了两方面规定:一是使用的会计核算软件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二是用电子计算机软件生成的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二、会计凭证&&【知识链接】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事项的发生和完成情况,明确经济责任,并作为记账依据的书面证明,是会计核算的重要会计资料。&&会计凭证按照填制程序和用途的不同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填制、审核会计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的首要环节。&&(一)原始凭证&&【知识链接】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时由经办人员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项经济业务事项已经发生或完成情况、明确有关经济责任的一种原始凭据。它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原始凭证应包括如下内容:原始凭证名称;填制原始凭证的日期;填制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员的姓名;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经济业务事项名称;经济业务事项的数量、单价和金额;经办经济业务事项人员的签名或盖章等等。&&【例题4&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原始凭证的是(&)。&&A.结算凭证&B.记账凭证&C.领料单&D.入库单&&【答案】B&1.&原始凭证的取得、填制及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办理需进行会计核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原始凭证通&常由经济业务事项经办人员取得或填制。为保证会计核算工作的正常进行和当期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经办人员应及时将原始凭证送交会计机构,原则上最迟不应&超过一个会计结算期。&&【重点提示】掌握住原始凭证由经办人员取得或填制,要及时提交,原则上最迟不应超过一个会计结算期。&&2.&原始凭证的审核。《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对审核原始凭证问题做出了具体规定:(l)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法定职责审核原始凭证。(2)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审核原始凭证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3)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重点提示】注意掌握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与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的区别以及会计人员的不同处理方法。&&【例题5&判断题】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有权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答案】&3.原始凭证错误的更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原始凭证错误的更正做出了具体规定,其内容包括:(1)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2)原始凭证记载的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工作须由原始凭证出具单位进行,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3)&原始凭证金额出现错误的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始凭证开具单位重新开具。(4)原始凭证开具单位应当依法开具准确无误的原始凭证,对于填制有误的原始凭证,负&有更正和重新开具的法律义务,不得拒绝。&&&【重点提示】原始凭证金额出现错误的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始凭证开具单位重新开具。切记!&&&【例题6&单选题】下列关于对外来发票出现错误金额的处理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的是(&)。&&&A.退回原出具单位,并由原出具单位重新开发票&&&B.退回原出具单位,并由原出具单位划线更正并加盖公章&&&C.接受单位直接更正,并要求原出具单位说明情况同时加盖单位公章&&&D.接受单位直接更正,并说明情况同时加盖单位公章&&&【答案】A&&【例题7&判断题】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如果是大写金额有错误,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如果是小写金额有错误,可采取划线更正法更正。(&)&&&【答案】&&&&【例题8&单选题】下列关于原始凭证更改内容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进行修改&&&B.原始凭证有错误的不得修改,必须由原出具单位重开&&&C.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必须由原出具单位重开&&&D.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可以直接在错误处更正,但必须由原出具单位加盖印章&&&【答案】C&&(二)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是对经济业务事项按其性质加以归类、确定会计分录,并据以登记会计账簿的凭证。&&&【例题9&单选题】对企业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其性质进行归类、确定会计分录,并据以登记会计账簿的凭证是指(&)。&&&A.原始凭证&B.记账凭证&C.销货凭证&D.购货凭证&&&【答案】B&&《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一是记账凭证编制必须以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为依据;二是作为记账凭证编制依据的必须是经过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和有关资料。&&&【重点提示】记账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例题10&单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作为记账凭证编制依据的必须是(&)的原始凭证和有关资料。&&&A.经办人签字&B.领导批准&C.金额无误&D.经过审核无误&&&【答案】D三、会计账簿&&会计账簿是连接会计凭证和财务会计报告的中间环节。会计账簿的主要作用是对会计凭证提供的大量分散数据或资料进行分类归集整理,以全面、连续、系统地记录和反映经济活动情况,是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检查、分析和控制单位经济活动的重要依据。&(一)依法建账的法律规定&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是单位进行会计核算的最基本的要求,所有实行独立核算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都必须根据《会计法》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各单位要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包括:(1)总账(全部经济业务事项、总括核算资料)。(2)明细账(某一类经济业务事项)。(3)日记账(逐日逐笔)。(4)其他辅助账簿。&【例题11&多选题】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单位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的有(&)。&A.总账&B.明细账&C.日记账&D.辅助账簿&【答案】ABCD(二)登记会计账簿的规定&1.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会计法》私设会计账簿进行登记、核算。&私设账簿主要表现为在法定会计账簿之外,另设置一套或多套账簿,用于登记没有纳入法定会计账簿之内统一核算的其他经济业务事项,以达到种种非法目的。账外设账是滋生小金库、不正之风的温床,直接影响到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是一种极为严重的违法行为。&2.会计账簿登记,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三)账目核对&账目核对也称对账,是保证会计账簿记录质量的重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账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1.账实相符。账实相符是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实有数核对相符的简称。&2.账证相符。账证相符是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有关内容核对相符的简称。&3.账账相符。账账相符是会计账簿之间对应记录核对相符的简称。&4.账表相符。是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报表有关内容核对相符。&【重点提示】注意掌握这四个方面的要求,容易出多选题。&【例题12&单选题】单位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报表有关内容核对相符,也称之为(&)。&A.账实相符&B.账证相符&C.账表相符&D.账账相符&【答案】C【例题13&多选题】账目核对也称对账,是保证会计账簿记录质量的重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账目核对应做到(&)。&A.账证相符&B.账实相符&C.账账相符&D.账表相符&【答案】ABCD(四)使用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会计账簿的登记、更正,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四、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是企业和其他单位向有关各方面及国家有关部门提供其在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根据《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1.会计报表。会计报表是根据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按照规定的报表格式,总括反映一定会计期间的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情况及其结果的一种报告文件。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1)资产负债表。主要反映公司、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2)利润表。主要反映公司、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业绩即盈利或者亏损的情况。&(3)现金流量表。主要反映公司、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流入和流出情况。&(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反映一定会计期间所有者权益各个构成部分在当期的增减变动情况。&2.&会计报表附注。会计报表附注是对会计报表的补充说明。会计报表附注主要包括两项内容:一是对会计报表各要素的补充说明(主要包括编制基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重要会计政策的说明、重要会计估计的说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等);二是对那些会计报表中无法描述的其他财务信息的补充&说明(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企业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母公司名称等)。&3.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是对单位一定会计期间内财务、成本等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的书面文字报告。至少包括(1)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情况;(2)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3)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4)其他事项。&【例题14&多选题】根据《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财务会计报告组成部分的有(&)&A.会计报表&B.会计报表附注&C.财务情况说明书&D.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E.年度生产计划表&【答案】ABC(一)编制基础: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例题15&单选题】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编制。&A.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B.各类会计报表&C.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D.经过审计的会计凭证记录以及相关资料&【答案】D(二)签署及责任主体: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需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重点提示】签章的主体及签章的方式一定要掌握。&(三)编制要求: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编制依据不一致&表现在单位向不同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不一致,如某些单位出于不同目的编制几套依据截然不同的财务会计报告,报给税务部门的是经营业绩差的财务会计报告,目的是少交税;报给银行的是经过粉饰、业绩好的财务会计报告,目的是获取贷款。&【重点提示】此处容易考判断题,切记: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不允许根据不同主体提交不同的财务报告。&(四)对外提交: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按照规定的对象、期限提供给有关方面。&(五)审计:我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还规定某些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财务会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也应当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提供。&【举例】《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例题16&多选题】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单位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有关人员签字并盖章。下列各项中,应当在单位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字并盖章的有(&)。&A.单位负责人&B.总会计师&C.会计机构负责人&D.单位内部审计人员&【答案】ABC【例题17&判断题】公司、企业可以根据不同报表使用者的需要,采取不同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编制方法分别编制并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答案】&&【例题18&单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单位有关负责人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章的做法中,正确的是(&)。&A.签名&B.盖章&C.签名或盖章&D.签名并盖章&【答案】D第四节&会计监督狭义的会计监督指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核算的同时,对特定主体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它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在广义方面,会计监督还包括对会计监督活动的再监督。&会计监督有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之分,其中,外部监督包括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单位内部监督、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重点提示】一定要掌握我国&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例题1&多选题】会计监督体系包括(&)。&A.单位内部会计监督&B.会计工作的国家监督&C.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D.新闻媒体监督&【答案】ABC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是指一个单位为了保护其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其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要求,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率,防止舞弊,控制风险等目的,而在单位内部采取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制度和方法。&(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和对象&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内部会计监督中的任务主要是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在进行会计核算的同时,对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保证单位财务会计活动和经济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有关管理规定。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组织实施,对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建立及有效实施承担最终责任。&【重点提示】注意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在主体和对象上的区别。&(二)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重点)&1.会计事项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会计事项相关人员包括经济业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以及负责办理会计事项的记账人员等。&为了有效监督、控制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按照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必须明确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1)经济业务事项、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记账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做到职权明确、程序规范、责任清楚。&(2)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要实行职务分离,相互制约,即记账人员不得兼任审批人员、经办人员或财物保管人员。这样可以有效防止因权力集中、职务重叠而造成的贪污、舞弊等。&【重点提示】记账人员与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实行职务分离是基本要求。至于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之间是否进行职务分离,由单位根据情况自行决定。这个知识点容易出判断题或者选择题。&【例题2&判断题】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或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产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答案】&&2.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应当明确&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等经济业务事项既是各单位重大的经济活动,也是非常重要的财务管理事项,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控制,不仅会给单位造成巨大&的损失,也会影响到会计秩序和会计资料质量。因此,各单位应当明确其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决策和执行的程序,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决策和执行程序中应当体现决策人员和执行人员之间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既要防止权限过于集中,也要防止政出多门、各行其是。&【重点提示】注意重大经济业务事项主要包括: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等。总体要求是程序规范,相互制约。&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财产清查既是加强财产物资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会计核算的一项重要制度。财产清查制度是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或部分地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实地盘点和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债权债务进行清查核对的一种制度。&通过财产清查,可以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也可以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为保证财产清查制度的有效实施,各单位必须对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作出明确规定。&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内部审计是指由被审计单位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内部审计是和政府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列的三种审计类型之一。内部审计可以对会计工作实行控制和再监督,是单位内部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的重要措施。&【重点提示】要总体掌握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四个要求,容易出多选题,某些地区还可能出简答题。&(三)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责(重点)&1.依法开展会计核算和监督,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同时,单位内外相关方面都有责任、义务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不能加以阻碍,更不能对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行使职权进行违法干预。&2.&对单位内部的会计资料和财产物资实施监督。为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必须加强对本单位会计资料和财产物资的监督。首先,应通过&建立账簿、款项和实物核查制度,保证账账相符、账款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其次,对账实不符的情况,要及时作出处理。《会计法》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重点提示】掌握财产核查的四个要求:账账相符、账款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容易出多选题。另外,发现不符的,根据权限来决定是自行处理,还是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二、政府监督&&(一)政府监督的概念&政府监督,是指政府有关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部门的职责权限,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行为、会计资料所进行的监督检查。&(二)政府监督的主体和对象&1.监督主体。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监督检查主体,对本行政区域内各单位的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并依法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此&外,《会计法》规定,除财政部门外,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这些部门也履行一定的会计监督检查职责,但与财政部门相比,在检查范围、目的等方面存在明显不同。财政部门依据《会计&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是面向所有单位的,其目的是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对于被检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违反《会计法》的行为,财政部门可作出&罚款、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处罚;其他部门则只能在其法定职责范围内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范围和权限不能超越相关法律的规&定。&根据《审计法》的规定,审计部门只能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等单位的会计资料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被审计单位不直接涉及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的会计违法行为,审计机关无权作出处理处罚,而应移送财政部门处理;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税务部门只能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会&计资料进行监督检查;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只能对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服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的会计资料进行监督检查,等等。&2.监督对象。根据《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的规定,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检查的对象是会计行为,并对发现的有违法会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行政处罚。&【重点提示】注意政府监督的主体和对象与单位内部监督的区别。&【例题3&单选题】对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中,有权进行普遍监督的机构是(&)。&A.审计部门&B.税务部门&C.财政部门&D.人民银行&【答案】C(三)财政部门会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1.对单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检查。具体包括:应当设置会计账簿的是否按规定设置;是否存在账外设账的行为;是否存在伪造、变造会计账簿的行为;以及设置会计账簿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行为等。&【例题4&多选题】对各单位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进行监督,财政部门检查的内容包括(&)。&A.会计账簿的设置,必须符合统一的原则&B.设置会计账簿必须规范,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C.外资企业的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应当用中文书写&D.不得设置虚假的会计账簿&【答案】ABD2.&对单位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检查。具体包括:(1)应当依法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经济业务事项是否如实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上反映;(2)填制的会计凭证、登记的会计账簿、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与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是否相符;(3)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4)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5)使用的会计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资料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3.对单位会计核算情况的检查。(1)即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具体包括采用会计&年度、使用记账本位币和会计记录文字是否符合有关规定;(2)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是否符合有关规定;(3)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程序、报送对象和报送期限是否符合有关规定;(4)会计处理方法的采用和变更是否符合有关规定;(5)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并实施内部会计监督制度;&(6)会计档案的建立、保管和销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7)以及会计核算是否有其他违法会计行为等。&4.对单位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任职资格的检查。包括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是否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任职资格等。&5.&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的检查。根据《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检查,这是对社会中介组织监督职能的再监督,有利于会计监督职能的强化和完善。&【重点提示】要总体把握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的内容和其他部门的区别。容易考多选题。&【例题5&多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检查的内容有(&)。&A.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B.是否按时进行纳税申报&C.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税款&D.是否按照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答案】AD三、社会监督&(一)社会监督的概念社会监督主要是指由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鉴证的一种监督制度。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的再监督,有利于督促被审计单位依法经营、科学管理,提高会计核算和监督水平。此&外,单位和个人检举会计违法行为,也属于社会监督会计工作的范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行为,都有权进行检举。为保护检&举人的合法权益,收到检举材料和处理检举的部门及其相关人员应当为检举人保密,不得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个人。【重点提示】要注意社会监督除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以外,还包括单位和个人对会计违法行为的检举。【例题6&判断题】目前我国实行的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中,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监督属于国家监督。(&)【答案】&【例题7&多选题】属于会计工作社会监督的范畴有(&)。A.会计师事务所受托审计B.律师事务所的法律咨询C.单位和个人检举违反《会计法》的行为D.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检查【答案】AC(二)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
注册会计师审计
(1)都是现代审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都关注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3)注册会计师审计中可能会涉及对内部审计成果的利用
完全独立于被审计单位
相对独立性(内部审计机构受本部门、本单位直接领导)
受托审计,必须依照《注册会计师法》、执业准则、规则实施审计
具有较大灵活性,依照单位经营管理需要自行组织实施
职责和作用
对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负责,对外出具的审计报告具有鉴证作用
只对本部门、本单位负责,只作为本部门、本单位改进经营管理的参考,不对外公开
【重点提示】要掌握住两者的区别和联系。其中区别容易出多选题。某些地区可能出简答题。(三)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必须加入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依法承办下列审计业务:1.审计业务。(1)审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2.其他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还可以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四)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规范及审计责任《会计法》增加了对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的规定,对委托人、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进行了规范。1.为保证注册会计师依法独立执行审计业务,被审计单位应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2.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或者示意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实或者不当的审计报告。3.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仅对其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注册会计师审计不能替代或减轻单位负责人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承担的责任。【重点提示】注意注册会计师仅对其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其审计责任不能代替会计人员的会计责任。此处容易出判断题。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一、会计机构的设置&《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这其中有三个层次:一是单独设置会计机构;二是不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的,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三是不具备会计机构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例题1&判断题】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各单位原则上应设置会计机构,不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必须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答案】&&(一)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各单位是否设置会计机构,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来决定,即各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会计业务的繁简情况决定是否设置会计机构。单位是否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一般取决于如下因素:&1.单位规模的大小。&2.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3.经营管理的要求。&不设置会计机构的应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会计主管人员是负责组织管理会计事务、行使会计机构负责人职权的负责人。&【重点提示】注意这里的会计主管人员和我们一般常说的主管会计不同,会计主管人员的地位相当于会计机构的负责人。&(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重点)&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概念&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是在一个单位内具体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领导人员。在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的情况下,该负责人为会计机构负责人,比如财务处处长、财务科科长;不单独设置会计机构,而是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的情况下,被指定为会计主管人员的人就是负责人。&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例题2&单选题】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的法定条件是(&)。&A.具备会计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二年的经历&B.具备助理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二年的经历&C.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的经历&D.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二年的经历&【答案】C(三)会计人员回避制度&回避制度是指为了保证执法或者执业的公正性,对可能影响其公正性的执法或者执业的人员实行职务回避和业务回避的一种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重点提示】要注意掌握这两种应当回避的情形,同时,要注意理解各种亲属关系。此处容易出多选题,而且出题比较灵活。&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兄弟姐妹、叔侄等)以及近姻亲关系(岳父岳母和女婿,公婆和儿媳等)。二、代理记账&&依法应当设置会计账簿但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应当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目前,代理记账机构主要包括代理记账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代理记账资格的其他社会咨询服务机构等三类。我国对代理记账资格实行审批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必须符合财政部发布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中的有关条件。&(一)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受托办理委托人的以下业务:&(l)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后,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外提供;&(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例题3&多选题】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受托办理委托人以下(&)业务。&A.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B.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C.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D.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答案】ABCD(二)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的义务&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2.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3.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4.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三)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1.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3.对委托人示意要求做出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的,应当拒绝。&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例题4&判断题】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不负有保密义务。(&)&【答案】&&(四)法律责任&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并不改变单位负责人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的责任。&【重点提示】注意委托他人代理记账并不能免除单位负责人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最终责任。此处容易出判断题。&三、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从业资格是指进入会计职业、从事会计工作的一种法定资质,是进入会计职业的&门槛。&&(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证明文件。凡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这&里的会计工作只包括会计工作岗位(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出纳;稽核;资本、基金核算;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总账;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不包括非会计岗位,如收银员,收费员,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等。&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一般情况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此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负&责所属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财政部委托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各自权限分别负责中央在京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财政部委托铁道部负责铁路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财政部委托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分别负责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重点提示】注意只有从事会计工作岗位的人员才要求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非会计岗位的人员则没有这个要求。&(二)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1.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实行考试制度&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并公布。&会&计从业资格不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铁道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内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包括制定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规则、组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命题、实施考试考务工作等。&2.会计从业资格报名条件&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会计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3.会计从业资格部分考试科目免试条件&申请人符合基本报名条件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重点提示】注意免试的科目和免试的时间。&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4.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的申请人,可以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和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铁道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涂改、转让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法》规定,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除前款规定的人员&外,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重点提示】注意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会计人员终生不得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而具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会计人员自被吊销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前者是犯罪行为,后者是一般违法违纪行为。注意两者的区别。&【例题5&判断题】凡犯有与会计职务有关之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答案】&&&(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从事会计工作后,会计从业人员仍应接受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的监管。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建立持证人员从业档案信息系统,对持证人员的基本信息、会计工作情况、接受继续教育情况、表彰奖励情况、违法违规行为等进行&记录。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注册登记制度,持证人员上岗、离岗、调转等要进行登记、备案,并记录在从业档案信息系统内。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管理
上岗注册登记
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向单位所在地或所属部门、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
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
(1)持证人员在同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自离开原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调人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办理调转登记。(2)持证人员在不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时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并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和调人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向调人单位所在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持证人员的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发生变更的,应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登记。
【重点提示】注意这四种登记的区别,此处容易考单项选择题。【例题6&单选题】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内,填写注册登记表,办理注册登记。A.30日&B.60日&C.90日&D.120日【答案】C【例题7&单选题】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人员在同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自离开原工作单位之日起一定期限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有关材料,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该期限是(&)。A.30日内&B.60日内&C.90日内&D.180日内【答案】C(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和特点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取得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具体包括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正在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和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但不在会计岗位的其他人员。【重点提示】注意取得会计证但是不在岗的人员也属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此处容易考判断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特点:一是针对性,即针对不同对象确定不同的教育内容,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解决实际问题;二是适应性,即联系实际工作需要,学以致用;三是灵活性,即继续教育培训内容、方法、形式等方面具有灵活性。【例题8&单选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具有的特点中,一般不包括(&)。A.针对性&B.适应性&C.灵活性&D.原则性【答案】D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和职业道德等。【例题9&多选题】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的有(&)。A.会计法规制度&B.财务管理&C.会计法规制度&D.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答案】ABCD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和学时要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接受培训和自学两种,以接受培训为主,自学是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补充。会计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例题10&单选题】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接受培训和自学两种,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每年接受培训的时间累计最少应为(&)。A.20小时&B.24小时&C.48小时&D.68小时【答案】B【例题11&判断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接受培训和自学两种。以自学为主,接受培训是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补充。(&)【答案】&四、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一)会计专业职务会计专业职务是区别会计人员业务技能的技术等级。会计专业职务分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高级会计师为高级职务,会计师为中级职务,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为初级职务。国家对不同级别会计专业职务的任职条件及其基本职责都有明确规定。(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职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是三个不同的概念。会计从业资格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上岗证,是对会计人员最基本的要求;会计专业职务是&一种技术职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是担任会计专业职务的任职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实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才可以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后通过单位聘任或任命才能担任会计专业职务。【重点提示】注意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职务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区别。尤其要注意专业技术资格只是评聘相应专业职务的前提条件。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对应关系
会计专业职务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助理会计师或会计员
高级会计师
【重点提示】注意专业技术资格与专业职务的对应关系。【例题12&判断题】会计专业职务分为总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答案】&初&级、中级会计资格的取得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初级会计资格的考试科目是: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中级会计资格的考试科目是: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全部考试科目通过后,取得相应的会计资格。取得初、中级会计资格表明其已具备担任相应级别会计专业职务的任职资格,可以被单位聘任或任命为会计&员、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制度。凡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评审。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高级会计师考试实行国家统一考试,考试大纲由财政部制定并公布。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考试合格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在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中央单位会计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申请进行评审,通过后即表示其已具备担任高级会计师的资格,经单位聘任或任命后担任高级会计师。【例题13&多选题】根据《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专业职务的有(&)。A.总会计师&B.高级会计师&C.会计师&D.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E.注册会计师【答案】BCD五、会计工作岗位设置&&会计工作岗位是指一个单位会计机构内部根据业务分工而设置的职能岗位。无论单位是否设置单独的会计机构,均应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一)设置会计工作岗位的基本原则&对于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提出了如下示范性的要求:&1.根据本单位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2.符合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根据规定,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重点提示】注意出纳人员不得兼任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而不是所有的记账工作。此处存在陷阱,容易出判断题。&【例题14&多选题】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单位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的工作有(&)。&A.稽核&B.会计档案保管&C.银行存款日记账登记工作&D.费用账目登记工作&【答案】ABD【例题15&多选题】有些单位规模较小,出纳业务不多,出纳人员可以兼任(&)账目的登记工作。&A.固定资产明细&B.低值易耗品明细&C.支出、费用&D.债权债务&【答案】AB3.对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要有计划地进行轮岗,以促进会计人员全面熟悉业务和不断提高业务素质。&4.要建立岗位责任制。&(二)主要会计工作岗位&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可分为:总会计师(或行使总会计师职权)岗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岗位;出纳岗位;稽核岗位;资金核算岗位;往来结算岗位;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经营成果核算岗位;财产物资核算岗位;总账岗位;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岗位;会计电算化岗位;会计档案管理岗位等。&对于会&计档案管理岗位,在会计档案正式移交前,属于会计岗位;正式移交档案管理部门后,不再属于会计岗位。档案管理部门的人员管理会计档案,不属于会计岗位。医&院门诊收费员、住院处不收费员、药房收费员、药品库房记账员、商场收款(银)员所从事的工作,均不属于会计岗位。单位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政府审计工作也&不属于会计岗位。&【重点提示】注意会计档案管理岗位,在会计档案正式移交前,属于会计岗位;正式移交档案管理部门后,不再属于会计岗位。另外有些类似会计岗位的职业如收费员、收银员也不是会计岗位。&【例题16&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岗位的有(&)。&A.工资核算岗位&B.资金核算岗位&C.计划管理岗位&D.移交之后的会计档案管理岗位&【答案】AB六、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会计人员工作交接,是指会计人员工作调动、离职或因病暂时不能工作时,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的一种工作程序。&(一)交接的范围&1.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应与接管人员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2.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因病暂时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者单位领导人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后,应当与接替或者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3.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手续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委托他人代办交接手续,但委托人应当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点提示】注意委托他人代办交接手续的法律责任。&会计人员未与接管人员办清工作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二)交接的程序&1.交接前的准备工作&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3)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数据盘、磁带等内容。&(5)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等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例题17&多选题】会计人员移交前必须做好的工作包括(&)。&A.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B.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C.尚未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编制完毕&D.编制移交清册&【答案】ABD2.移交点收(重点)&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1)库存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账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账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例题18&单选题】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中发现&白条顶库&现象时,应采取的做法是(&)。&A.由监交人员负责查清处理&B.由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C.由接管人员在移交后负责查清处理&D.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查清处理&【答案】B(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3)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相符;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的往来账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4)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5)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例题19&单选题】会计人员在办理工作交接时,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A.在电子计算机上实际操作确认&B.将手工账余额与报表核对&C.将明细账与总账核对&D.将手工账与电子计算机生成的会计资料核对&【答案】A3.专人负责监交(重点)&&为明确责任,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时,必须由专人负责监交。&&(1)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重点提示】注意一般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办理交接时监交人的不同。&&【例题20&单选题】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会计机构负责人办理手续由(&)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A.审计机构负责人&&B.人事部门负责人&&C.行政部门负责人&&D.单位负责人&&【答案】D&4.交接后的有关事宜&&(1)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重点提示】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注意不是一式二份。&&(2)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例题21&判断题】会计工作交接后,接管人员应另立账簿进行登记以明确交接双方的责任。(&)&&【答案】&&&(三)交接人员的责任(重点)&&交&接工作完成后,移交人员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发生的,应当对这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即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真实性、完整性方面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仍应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重点提示】这个知识点出题的频率非常高,希望大家一定要掌握住。&&【例题22&单选题】张某在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某的监交下,将会计资料移交给年某。事后年某发现该会计资料存在严重差错,张某以已经移交完毕为由不予理睬。根据规定,应该承担法律责任的是(&)。&&A.张某&&B.年某&&C.张某和年某&&D.张某、年某及林某&&【答案】A&【例题23&判断题】在会计工作交接中,接替会计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收的会计资料在真实性、完整性方面存在问题,如事后在这方面发现了问题,则应由接替会计人员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答案】&&&【例题24&单选题】下列关于会计人员工作交接的表述中,错误的是(&)。&&A.会计人员在临时离职或因其他原因暂时不能工作时,应办理会计工作交接&&B.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C.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D.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合法性、真实性方面的问题而在事后发现,应有接替人员负责&&【答案】D第六节&法律责任一、法律责任的概念&&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通常可分为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是违反刑事法律规范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是平等主体之间违反民事法律规范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是指个人或者单&位违反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规定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违反《会计法》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等有关规定,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会计违法行为涉及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具体种类包括责令限期改正、罚款、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行政处分、追究刑事责任等。&【重点提示】注意违反会计法的法律责任只涉及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而不涉及民事责任。&【例题1&多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的行政处罚形式是(&)。&A.警告&B.罚款&C.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D.责令停产停业&【答案】AD【例题2&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形式有(&)。&A.罚款 B.警告&C.吊销税务登记证&D.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答案】AD二、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一)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违法会计行为&根据《会计法》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违法会计行为包括:&1.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行为。&2.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3.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行为。&4.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行为。&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6.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行为。&7.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行为。&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行为。&9.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行为。&10.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为。&(二)违法会计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会计法》规定,上述各种违法行为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责令限期改正。&2.罚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根据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在责令限期改正的同时,有权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3.给予行政处分。对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的国家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或者行政监察部门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和开除等行政处分。&4.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工作人员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5.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重点提示】要注意掌握罚款的额度。三、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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