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证干什么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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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须取得“核准证”
昨日,记者从县质监局获悉,我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核准证昨起开始申办。今后,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出的产品,外包装上都将统一打“HZ”核准编号。
初级农产品加工等不纳入核准范围据介绍,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生产,有固定生产场所,生产加工规模小,采用传统工艺,无预包装或者简易包装的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单位或者个人。初级农产品加工的、后厂前店、现做现卖、餐饮服务企业的食品加工制作、食品摊贩、经工商注册登记或预先名称核准为企业的等情形不列入小作坊生产核准的范围。核准申请须提供工艺流程图按照规定,如果小作坊没有核准名称,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如小作坊已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则可直接向质监局提出生产核准申请,依法取得生产核准,方可从事生产加工活动。申请生产核准的小作坊,申请人需提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核准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生产加工固定场所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材料、与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加工设备、设施清单、设备布局平面图和工艺流程图、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名单和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文本、已办理的营业执照或预先核准名称通知书、近期(1个月以内)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食品全项目检验报告、与法定检验机构签订的委托检验协议书(复印件)或自有检验设备、设施清单等材料。获准产品外包装将加印“HZ”编号据介绍,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业主获得生产核准证书后,将可在产品外包装上加印“HZ”核准编号。但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也不得进入食堂及连锁性超市、商场等食品集中交易市场销售。凡在获得生产核准之前,小作坊可根据申请生产核准的需要组织试产食品,但禁止出坊销售。同时,按照规定,小作坊不得生产乳制品、罐头制品、果冻、方便面、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7类食品。凡逾期未能通过生产核准的现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将被依法查处。本报讯 (记者 刘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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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食品加工小作坊审查登记,须按照个体工商户申请、旗县局审核登记、盟市局备案制证的程序办理。
二、食品加工小作坊申请人按照地域管辖和分级管理的原则,按照下列程序向旗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管部门申请审查登记证:
(一)预先向工商部门办理《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如持有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已包括申请加工食品品种的,也可直接申请。
(二)办理卫生疾病控制部门《从业人员健康证》。
(三)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向所辖旗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填写《食品加工小作坊审查登记申请表》(式样见附件一)。
(四)接受审查组对食品加工小作坊必备条件的现场审查。
(五)符合发证条件的食品加工小作坊,方可领取《食品加工小作坊审查登记证》。
&三、旗县(区)食药部门依据《食品加工小作坊申请材料及生产条件核查表》(式样见附件二),负责申请材料的审查和组织现场核查工作。
(一)申请材料审查
旗县(区)食药部门接到食品加工小作坊个体工商户申请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应完成对申请书和资料等文书的审查。
(二)组织现场核查
1.食品加工小作坊的书面材料合格后,应派出审查组(审查员2-3名),在3个工作日内应完成现场核查。
2.判定核查合格的条件为:没有不符合项,且基本符合项不得超过10项。
(三)审查登记检验
符合食品加工小作坊审查登记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应实施审查登记检验。由审查组现场抽封样品并做好《食品加工小作坊审查登记检验抽样单》(式样见附件三)记录。申请人应当充分考虑样品的保质期,&3日内将样品送达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四)建立小作坊档案
1.经现场核查和发证检验合格符合发证条件的,食药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对审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填写《食品加工小作坊审查登记流程审批表》(式样见附件四)。
2.对于现场核查合格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全部相关材料,应统一装订成册,归入《食品加工小作坊档案》统一管理。
3.食品加工小作坊代码编号、制证工作,由市食药局统一管理。批准文件应在各盟市局网站予以公告。
主办单位:察右后旗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察右后旗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 
联系地址:察右后旗白音察干镇新区党政大楼哈尔滨市发出首张新版食品加工小作坊核准证
发布时间:
16:25:23 &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哈尔滨市食药监局在全省率先制定了新版《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管理办法》。近日,哈尔滨市发出首张食品加工小作坊核准证,标志着全市新版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工作正式展开。
  南岗辖区&新盛源面食坊&业主在新版《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管理办法》发布后,向南岗区市场监管局咨询办理事项并递交了申请材料。南岗区市场监管局指派人员从生产场所、环境卫生、生产设备、人员配置及产品出厂检测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核查,确定符合粮食加工(手工面)生产标准后,核发了新版证书。
  目前,哈尔滨市各辖区食品监管部门均已受理新版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申请。截至7月8日,全市共有35家小作坊业主申请办理核准证。下一步,哈尔滨市食药监局将继续指导各区、县(市)监管食品监管部门开展好小作坊核准发证工作,并加大打击小作坊无证经营行为。当前位置:
关于《哈尔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的公告
哈尔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工作,保障食品生产质量安全,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哈尔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管理办法》。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反馈意见请于4月26日前报送市食药监局食品生产处。联系人:潘大威,电话:5邮箱:shipin-特此公告。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pan style="font-size:21font-family:background:color:#17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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