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村推老房子的房子是不是经过公证可进行买卖?将来宅基地确权给卖方,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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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买卖有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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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限制流转和抵押”的相关规定,是很多宅基地纠纷产生的原因。农村中有宅基地转让、继承、甚至非法买卖的现象。本文小编就农村宅基地买卖,有哪些必备条件作相关解析。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且最终取得乡级政府的批准; 二、是转让人与受让人同为本村村民; 三、是受让人无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四、是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另外,转让人户口应该已迁出本村或属于“一户多宅或多房”。如系一户一宅,须明确表示不再申请宅基地,且有证据表明其已有住房保障,如与其他近亲属合户居住。 符合以上条件,该房屋买卖可保万无一失。 相关阅读:宅基地处理的相关原则 原则1 依法保护国家、集体的宅基地所有权。我国土地分别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改革前的旧契约不能作为土地权属的依据。处理宅基地(土地)纠纷,应切实保护国家和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宅基地,集体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原则2 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犯。农村居民建住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使用耕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未经批准的,不予保护。法人、公民合法继承的宅基地使用权除经统一规划或个别调整外,长期不变。另外,宅基地使用权包括合法取得和合法使用两个方面。对非法扩大、抢占宅基地甚至耕地的行为应依法宣布其无效,并可给予法律制裁。在使用宅基地过程中,妨碍公共利益,侵害他人房屋、通行、排水、通风、采光等相邻权的,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原则3 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转移的原则。农村房屋发生买卖、继承、赠与等法律事由的,其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随房屋所有权而转移。1984年较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公民在城镇依法买卖房屋时,该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应随房屋所有权一起转归新房主使用。”关于办理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转移手续问题,实践中应注意掌握一个时间界限,即在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发布之前,农村房屋买卖中宅基地使用权均随房转移,无须办理批准手续;但自该《条例》之后,宅基地使用权须经过申请批准后方可随房转移。未经审查批准,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房转移给买方,房屋买卖亦无效,但买主可将房屋拆走。村民迁居或者拆除房屋后腾出的宅基地,由集体收回使用,另作统一安排。但在农村合法继承的房屋,其宅基地使用权可以随房屋所有权而转移。 原则4 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我国对土地、山林大体上进行了四次确权,即土改、合作化、1962年“四固定”、1982年《宪法》颁布前后土地权属的重新登记。在处理土地、山林纠纷时,一般应以“四固定”确定的权属为准,任何以其他理由而否认“四固定”时的确权均不予以支持;如果 “四固定”时未确权的,发生纠纷应参照合作化或者是土改时确定的产权处理。在解放后,已通过双方协商并达成合法协议或经上级处理决定或经人民法院裁决了宅基地的权属,具有法律效力。经过统一规定的宅基地,如果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发生纠纷,一般应以规划确定的使用权为准。未经规划的宅基地,对地界有争议的,可以参照土改时的确权情况处理。土改确权是对房屋宅基地的确权,但自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公布后,土改时确认的农村个人宅基地所有权即丧失法律效力,但宅基地的使用权仍归原所有人。依照较高人民法院解释的规定,如果原来四至明确的,应以四至为准;四至不明确的,应参照长期以来的实际使用情况,本着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理地解决。 原则5 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土地的使用和经营管理情况直接影响到生产和经济发展。及时、正确地处理好宅基地纠纷,能够促进经济的发展。发生宅基地纠纷时,首先应做好思想工作,并采取及时、慎重的措施,防止矛盾激化,依法合理地妥善予以解决,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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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买卖公证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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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是建筑在上面的,由于法律对流转问题有严格的限制,所以可能会对农村房屋的买卖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当我们在办理公证时,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内容是有必要的。那么,农村房屋买卖公证是什么,审查重点有哪些?下面是小编的解答。一、农村房屋买卖公证是什么?农村房屋买卖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证明真实、合法的活动。二、农村房屋买卖公证审查重点有哪些?此类合同公证的审查及告知重点是:(一)审查卖方的主体资格及转让房屋的合法性。卖方原则上应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我国,作为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利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在本质上是一种带有社会福利属性质的权利,1非集体组织成员不享有该项福利。因此,农村房屋的出让方应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当然,如果是因继受取得的农村,其出让方也有可能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受让、受赠或获得本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上房屋,或者城镇公民因继承获得农村房屋的情况。但这仅为例外,不带有普遍性。转让房屋合法性的审查,主要是审查宅基地的取得和使用是否符合《》第62条的规定。该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按此规定,农村房屋所附着的宅基地必须具体以下要件方为合法:一是经批准,二是不超标,三是一户一宅,四是符合总体规划。因此,在审查中,应要求出让方提供批准用地证明书,并对该证明书上批准建房的位置、面积、楼层、结构等进行核对。属于超面积建筑的房屋(我国农村超标建房是一个普遍现象),应要求其提供已接受超标处罚的证明或集体组织同意其转让的证明。(二)审查买方的主体资格。在一般的买卖合同公证中,买方的资格无需过多审查,只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为已足。然而,由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限制转让,导致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买方资格也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买方一般应当具备以下资格:1、不是城镇居民。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中明确规定,禁止农村房屋向城镇居民出售。该规定虽然不是法律、,但在公证中应当予以适用。因为《》第153条有关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转让适用法律的规定中,包括了适用“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2、不是本集体组织中已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因为土地管理法规定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有关文件也多次强调,“农村居民每户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标准的宅基地,多出的宅基地,要依法收归集体所有。”如果允许已有住宅的村民在本集体购屋,就意味着将拥有两份以上宅基地使用权,造成事实上的不公平。当然,如果买方将已有房屋拆除并将宅基地交回集体的,则不受此限。3、是否必须是本集体组织成员未受限制。由于法律对农村房屋的买方的资格未作明确限制,国家规范性文件也只对城镇居民在农村买房进行了限制,因此,不是本集体组织成员的买方原则上可以作为农村房屋的买受人。但也有人认为,如果受让方为本集体组织以外的人员,该人员必须首先在本集体组织中落户并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三)告知法律意义和后果。首先,应当告知出让方转让房屋后,其宅基地使用权也意味着随同转让,因此,其不能再次享有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如果其仍欲在本集体享有居住,只能依据转让、出租的方法取得。但是,凡未行使宅基地申请权的,即原来是依继承、转让、出租的方式取得宅基地者,转让房屋后无房居住时,如果再申请宅基地,因为是初次申请使用,所以应给予批划宅基地。(四)其次,告知当事人登记事项。根据《物权法》第155条的规定,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未办理登记的,物权移转无效。同时,根据《土地登记规则》第3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或者协议签订后三十日内,涉及房产变更的,在房产变更登记发证后十日内,持转让合同或者协议、土地税费缴纳证明文件和原土地证书等申请变更登记:1、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2、因买卖、转让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等一并转移土地使用权的;”“房屋所有权变更而使土地使用权变更的,在申请变更登记时,应当提交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目前,我国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的登记还极不完善,不少地方农村房屋根本无法登记,因此,不能登记的,公证员宜告知当事人将公证书副本一份交宅基地所属集体组织备案。农村房屋买卖公证是什么?从文中可以了解到,农村房屋买卖公证主要的内容,就是看申请人房屋买卖是否符合国家相应的法律规定,并且是通过上述四个方面的内容进行审查,只有审查通过房屋买卖的合同才有效,不然即使签订了,也不会得到法律的承认。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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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合同有效,他有没有签署放弃宅基的证明。
你好:有合法手续,就是你们的房产
没有危房拆建手续,擅自建筑新房,办理房产证件很难.&br&买卖公证可能不会受理.&br&暂以违章建筑所有人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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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仅需 1 分钟,律师在线解答& 买了宅基地证房屋,有做公证,没转名,遇到拆迁,卖方不认帐点办?本人是河北廊坊
买了宅基地证房屋,有做公证,没转名,遇到拆迁,卖方不认帐点办?本人是河北廊坊
宅基地证房屋转让有望几时可以转名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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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可以申请办理的 可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你表述的基本清楚,将相关内容约定好就可以去当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书写并加以公证、!
有法律效力,具体情况预约面谈具体情况预约面谈
补偿给业主 你好,按合同约定。
一、农村宅基地可以有条件的转让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待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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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宅基地的房子可以买卖吗合法吗
05年的时候买了一处村里的院子,有房本,但没有过户,有村里队长和邻居做中间人,也有协议书,想问一下和法吗,对方可以要回去吗,可以过户吗,我听说本村人是可以买卖的,还有就是宅基地卖了很长时间,超出法律保护期限法院是不受理的是吗,也就说他要不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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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政府规定: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1)城镇居民购买(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1]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看下跟您自身的情况对比下,详细问题可以查询您所在地的省级地方立法,但是一般情况下您是外地人买卖宅基地的话法律上是不认可的。
采纳率:54%
您好,我国集体土地只能在村经济集体成员内部流转,所以非本村成员之间的宅基地买卖是不被法律认可的,即买卖无效。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农村的宅基地上的房子是可以买卖的,但不可以过户。也就是说你可以住在房子里,将来要是房屋拆迁的话,拆迁房跟你是没有关系的,还是归原房主所有。这个买卖房屋的手续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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