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车辆被交管部门查扣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不配合车辆该怎么办

京汽车租赁《规范》:租车违章承租人受罚
国内首部汽车租赁行业管理类的标准——北京市地方标准《汽车租赁经营服务规范》(下称“《规范》”) 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同时,今年北京汽车租赁还将有一个统一的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租赁双方可以在文本基础上签订合同补增条款。《规范》从汽车的租赁服务、租赁车辆、计算机设备等方面,对北京汽车租赁的服务行为等进行了具体、统一的规范。然而,《规范》中部分条款的可操作性能否尽如人意还是未知数。
“同车型、同租用条件,在不同公司的押金额度差别太大了,而不同档次车型的租、押金没有一个最低限价”;“在退还车辆时,押金总被租赁公司找各种理由扣留一部分,我们只能 ‘吃哑巴亏’,也没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汽车租赁公司间的不正当竞争引起了租赁市场的恶意‘低价战’”……客户抱怨、公司无奈,使得汽车租赁市场长期处于混乱的尴尬局面。《规范》的出台,统一了租赁企业的经营和服务标准,对汽车租赁双方的行为提出了明确要求。8月29日,《市场报》记者致电北京市运输管理局汽车租赁处对《规范》内容进行了采访。
出租方需2小时内提供救援
以前的《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条款》只规定了对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助服务,没有提出其他的时间要求。而《规范》要求,救援电话应该在租赁合同中注明,并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汽车租赁经营者接到承租人的求救电话后,应该根据救援需求和预案进行救援。如事发地点在本市五环路之内或者单程20公里之内的,应当在2小时内到达。
“如果汽车坏在了五环路之外该怎么办?”《市场报》记者问到。“如果汽车在五环路之外出现故障,客户也可以给租赁公司打电话,这里要着重强调的是,遇到这种情况,救援人员应向客户预告到达现场的时间。”北京市运输管理局汽车租赁处工作人员回答。“故障车辆的修理费用由谁来承担?”工作人员表示:“客户和租赁公司按照责任承担相应的费用;如果客户是正常、正确地使用汽车却出现故障,维修费由公司全部承担。”此外,《规范》中还规定,故障车辆2小时内无法恢复正常行驶的,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向租车人提供相应功能和租价的临时替换车辆。否则,租车者有权提出解除汽车租赁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
租车交通违法须5日内认罚
据北京市运管局汽车租赁处处长马斌介绍,目前北京市汽车租赁企业有130户、240个营业站点,共有租赁车辆1.7万辆,年平均租赁率为80%,节假日可达到95%以上。如此庞大的租车群体鱼龙混杂,首汽租赁公司的范经理为此犯愁,“现在约有5%的违法属于‘呆账’,对于被拍下来的违章信息,车主不予承认或拒不交罚款。”
《规范》对此作出要求,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租车者应在被告知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不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法责任人被提交到交管部门进行处理。“范经理作为首汽租赁公司的代表也参加了《规范》的研讨会,这部《规范》得到了不少知名汽车租赁公司的赞同。”首汽租赁公司相关负责人向《市场报》记者透露。
同时,《规范》还对租车人作出了相应的责任规定:租车人逾期交纳租金的,每超过一天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过期没有归还车辆的,还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杭州:租赁企业不再为租车人违规埋单
“人车分离”带来处罚难题
近年来,杭州市机动车发展相当迅速,汽车租赁行业也随之兴起。许多租赁企业很快发现,自己必须面对一个难题:车辆的所有权与使用权是分离的,租赁车辆的交通违法究竟应该由谁来负责,是作为车辆所有人的租赁企业,还是作为驾驶人的承租人?
按照交通安全法规的规定,交通违法行为应由车辆驾驶人接受处罚。当驾驶人不能确定或无法找到驾驶人时,车辆所有人应承担连带责任而接受处罚。
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方面条件的制约,当汽车租赁公司收到交警部门发出的“交通违法通知书”时,很多租赁合同已终止,租赁公司丧失了对承租人进行有效制约的最佳时机,不得不“代为受过”。
浙江元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唐雄伟分析说,目前杭州市约有2000辆租赁车辆,以1辆车每年服务100人计算,每年有20万人次的承租人,如果每位承租人平均有5次交通违法,就会产生100万次交通违法。这些罚款都由公司来承担,恐怕收取的租金还不够支付交通违法金。
畅通信息避免“代人受过” “处罚车辆租赁企业当然没错,但不能因此放纵交通违法当事人。”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处处长吴健说,从执法层面上来讲,必须对逃避法律惩罚的行为做出回应。
杭州交警部门进行大量调研后,把租赁车“人车分离”带来的处罚难题提上执法议事日程,并协调浙江省汽车租赁协会研究解决办法。2005年下半年,这一难题终于看到了解决的希望:随着租赁车辆交通违法查询系统研发成功,该市机动车租赁企业的租赁车辆全部导入了交警部门的数据库,企业可以在第一时间发现租赁车辆的违法信息。一旦租期已满,车已退回公司,则由公司通知租车人处理,不来处理的由公司将租车人的信息反馈至交警部门。
2006年初,依附于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信息管理系统的租赁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查询系统开始运行。经过一年多的运行,租赁车辆在杭州地区的交通违法行为大为下降,许多违法承租人都能自觉接受处罚,租赁公司“代为受过”的情况大为减少。(庄琪 王国伟 李刚殷)
租赁公司承担维护费用
汽车保养是《规范》中的一大亮点,参与编制《规范》的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研究所相关负责人告诉《市场报》记者:“汽车到达保养里程或时限时,公司要对车辆进行召回并进行技术维护,在此期间,公司会给客户安排相应功能和租价的替换车辆。”“维护费用由租赁公司承担吗?”“是的,维护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客户不用支付任何费用。”
根据《规范》,租赁前,租赁经营者除了要保证车辆的发动机、仪表盘等技术状况良好外,还需保证车辆随车物件配备齐全,车内应该备有随车工具、备胎、灭火器、防盗装置等;车辆应备有不低于10升的备用燃油;汽车租赁经营者应给租赁车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方责任险等险种。此外,《规范》还指出,在发车交接时,应该允许租车人员进行车辆试操作。试操作中发现问题,租车人不满意,要求另作选择的,应当给予满足。这无疑让众多的汽车租赁客户吃了一颗定心丸。
车辆配置GPS难执行
根据《规范》,租赁车中将配置GPS卫星定位系统。然而,当《市场报》记者以租赁家庭轿车的客户身份拨通北京银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电话时,却得到了这样的答复:“像捷达、伊兰特这样的家庭用车不给配置GPS。”记者随即问到:“如果车坏在外面,救援人员找不到具体位置怎么办?”“这个可以理解,装了GPS就好找了,可现在的私人租赁车没有GPS。”记者接着问到:“如果自费请公司装可以吗?”“这个还不能肯定,现在只有一些大的企事业单位租用一年以上的高级轿车才配置了GPS。”工作人员表示。
未解决汽车租赁矛盾
“在退还车辆时,押金总被租赁公司找各种理由扣留一部分,我们只能吃‘哑巴亏’,也没办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诸如此类的话题在网上屡见不鲜。难道以往的《北京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条款》等都未曾涉及过这个问题吗?北京市运输管理局汽车租赁处表示:“现在各租赁公司的租、押金没有统一规定,但承、租双方可以对《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条款》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和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前提是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记者了解到,《条款》除规定了租金标准由双方约定、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外,并未对押金的退还额度标准作出明确的规定。然而,北京市运管局负责人表示,即将出台的《规范》中也没有提及押金额度退还标准,各租赁公司仍按照原来的合同及其附加条款进行汽车租赁。
■行业声音
自1989年全国第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在北京诞生后,汽车租赁行业得到了迅猛发展。目前,北京市汽车租赁企业有130户,240个营业站点遍及各城区,全市1.7万辆租赁车辆年平均租赁率达到80%。
2005年《行政许可法》施行后,行业行政管理职能和管理重心有了根本性转变,迫切需要以统一的标准来充实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规范性内容和要求,以利于有效加强行业监管考评。同时,北京市有18家汽车租赁骨干企业将承担2007年“好运北京”奥运测试赛和2008年奥运会、残奥会服务保障的重要任务,其他汽车租赁企业还将承担为新北京新奥运共同创造一流经营服务环境的责任与义务,这也迫切需要以《规范》的宣传贯彻与达标为契机,抓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任务落实,高标准、高质量地提供优质服务。
作为一部行业推荐性的服务标准,《规范》提出建立汽车租赁经营服务考核评价机制,从今年8月至12月,在行业内开展贯标整改和达标考核活动。今年12月,北京市和各区县运输管理部门将组织实施北京市汽车租赁企业首次达标考核,以18家为奥运服务保障的企业为重点,争取实现为奥运服务保障的企业全面达标率100%,全行业达标率15%的目标。(王旭辉 范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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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的车租给别人,别人拿去偷沙被综合执法部门扣了三个月还不放车怎么办
我有更好的答案
您租给别人车辆,已经禁止用于非法事物。最后,已经失去车辆控制权,要求其赔偿损失首先。其次,租赁人有义务保护车辆完整,这种因为违法乱纪造成您的财产损失,您可以起诉承租人
「前法官●侯律师」
哼哼,碰到套路了。
什么意思呀
主要是租我们车的人还有两个事在综合执法局没解决,综合执法局怕把我家车放了租车的人再给他们找事。帮我处理的人说
幸好没犯重案要案,那样你会跟着摊事。
里面太复杂水务局还牵涉在里面
唉无语了共产党真是伤不起呀
哼哼,你也有同感哈?哼哼😭😭
是水务局的处长找了个人给我们处理到现在还没处理好
帮我们处理的人说的综合执法局说了只要是涉及到我们租车人就不放车,换成别人谁的都放,你说这话说出来更气人
如果是爹租呢?我草!
真是没地方申冤了
共产党养了很多垃圾啊!
处理的人跟执法局的局长还是同学都搞不定
还不会是内部分赃不平了
反正我们是没出钱不知道那边怎么扯起的烦人呀
发网上,微博等平台曝一下。
时间伤不起呀是货车不是小车停个一年也没事
在哪里发呀
最好别,因为你的车毕竟是他们去偷沙。
他们不放车的原因是怕放了就没得东西牵扯租车的
这个是不只是单纯的偷沙,涉及到水务局专门管沙河这些的
关键你的车是他们工具
但是现在处理的是已经把偷沙变成一般的不配合执法
谁都想分点
处理的人让我们从新录了口供,变成合法的拉莎了,
帽子随便扣,很正常。
偷沙你去了
我们压根就不知道
我们在外地上班,车在老家租给别人的
你找租你车的就行了呀!
问题是车扣了,执法局的要我们车主来处理
我都无语其实我们根本什么情况都不知道
这事牵连到另外一个部门的
他们之间关系太复杂,到现在我都还没搞明白是谁对谁错,
我们就是个冤大头
车,最好别租,交通法管得严,出了交通事故也找车主,你更伤不起呀。
货车没法呀,我们都忙,所以只有租给别人经营
这次车提出来就不租了
在共产党手,他们想怎么玩你就怎么玩你。
是呀我们老百姓耗不起
这个车是肯定拿的出来就是时间问题
你是哪个地方的?
不出血难说。
我都回来一个星期了专门处理这个事到现在处理的人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的
你找租你车的人呗。
帮我们处理的人说了已经出了
但是综合执法局的就还是不放车不同意
喂不饱的狗
但是执法局那边一直是帮我们处理的人在沟通
那人也没说叫我们拿钱呐
我是成都这边的
哦,老乡,我广安。
我曾经跑面包车和运管过招,唉,累惨了。
所以最好别与共产党养的垃圾过招,累。
嗯今天说星期五看怎么处理,我也想好了不处理我也不管了。他们总不可能把车子给我吃了吧
我只要打电话给王处长他就打电话催帮我们处理的人,也不知道他在里面又有什么事,不然他肯定甩都不得甩我们的
你别太自信
打记者热线
关键你的车是偷盗工具,惹毛了没收。所以不好办。
耗的人心累呀
但是到底是不是偷也不知道
你先忙你的去吧,别在耗着,你只有找租车人。
因为偷沙的是在水务局那挖河道的
关键帽子扣上了呀?
你们有租车协议吗?
我还照了那个租车人的一家的户口簿。还有他跟我们车的合影。当时租车的时候
你也回来配合了,别管他们了,该忙你的去忙吧。
嗯也只有这样
不然我在家呆的要疯了
谢谢听我唠叨,实在憋屈的
你何苦耗着没用,只要没有重案要案,别管他,如果那些部门打电话找你也可以不理他们了。
不客气,都是老乡嘛。
呵呵呵,祝你工作顺利,
你笑的有点恐怖,令人毛骨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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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一私家车接单载客被查扣 长江日报报业集团_长江网_长江日报_武汉晚报_武汉晨报_电子报_数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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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版:要闻(A)
深度·关注(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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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私家车接单载客被查扣
非法营运司机面临元罚款
&&&&本报讯(记者胡蝶&通讯员吕作武&刘杨)私家车不能利用打车软件从事非法营运,租赁车辆同样不能。昨天,武汉双管齐下整治客运市场违规行为。&&&&昨天中午11点53分,武汉市博物馆门前,一辆凯美瑞小轿车因涉嫌非法营运,被公安、客管、江汉区交通局等部门的联合稽查人员拦停检查。两名女乘客表示,该车是她们在汉口火车站附近通过打车软件召来的。男司机向警察出示的驾驶证和行车证都显示,该车为司机个人所有,行车证使用性质一栏注明了“非营运”字样。&&&&稽查人员暂扣了车辆和司机的驾驶证、行车证,将对司机是否挂靠了汽车租赁公司进行深入调查。非法营运司机面临5000元至10000元罚款。&&&&市交委有关人士说,连日来,正在集中清查全市汽车租赁企业的经营行为,约谈了企业负责人,要求汽车租赁公司严格依法经营,否则从重处罚。&&&&如果有人不开私家车,而是向租赁公司租一辆车,通过打车软件接单载客,这样行吗?德国大众汽车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人士透露,一些小型租赁公司找过他们,希望他们提供车源,自己配备人员,从事“专车”服务;也有打车平台公司找过他们,商谈用车事宜。该公司则表示,不会轻易踩“红线”,法律法规不允许的事不会做。&&&&根据《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汽车租赁经营者既不得将非租赁经营者所属车辆、未办理汽车租赁经营合法手续的车辆用于租赁经营,也不得以提供驾驶员服务等方式从事或者变相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汽车租赁经营者和承租人不得利用租赁汽车从事客运经营活动。市交委有关人士解释,租赁性质的车辆载客营运也是违规的,查到了也要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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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卖、车祸、罚单汽车租赁业三道法律沟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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