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虚拟货币交易所为什么叫停?

为什么要叫停虚拟货币交易?【善林金融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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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叫停虚拟货币交易?
据善林金融观察,虚拟货币作为一种全新的形式,其价格难以通过常规手段进行评估和衡量,容易被市场操纵力量所控制,进而引发金融市场的暴涨暴跌;再次,当前虚拟货币市场较为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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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至快速回贴国内三家最大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已经宣布停止交易
来源:经济参考报 日 10:41:35
  多地监管部门已行动起来出重拳打击虚拟货币和ICO(首次代币发行),国内虚拟货币交易场所“大限”已至,面临全面取缔。
  记者最新获悉,北京市金融局已于15日约谈辖内多家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当日,北京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知称:“各交易场所应于日18点前制定详细的无风险清理清退工作方案,并报北京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妥善处理好债权债务关系,确保投资者资金,各类虚拟货币的安全。”通知还称,各交易场所最晚应于日24点前发布公告,明确停止所有虚拟货币交易的最终时间,并宣布立即停止新用户注册。而在上周,上海市金融办也已经开始对辖内多家比特币交易平台下达“口头指令”,关停交易平台,使其退出市场。
  国内三家最大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已经宣布停止交易。15日,火币网和OKCoin币行同时发布公告称,将于9月30日前通知所有用户即将停止交易,并将于10月31日前,依次逐步停止所有数字资产兑人民币的交易业务。而在此前的14日,比特币中国也发布公告称,14日起停止比特币中国数字资产交易平台新用户注册;日数字资产交易平台将停止所有交易业务。
  有数据显示,中国比特币交易约占全球交易量的23%。虚拟货币所带来的风险已经引发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接近监管层的人士表示,将取缔境内的虚拟货币交易场所。
  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虽然名字中带有“货币”二字,但并不是国家认可的法定货币,更多具备的是“投资品”属性。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李爱君对记者表示,二级市场交易在没有监管的情况下必然存在内幕交易与欺诈,虚拟货币公众交易平台必须得到规范,因为这里面充斥着价格炒作和市场操纵。
  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中心主任薛洪言也对记者表示,“虚拟货币还具备支付工具的属性,其问题在于为洗钱、犯罪融资、规避外汇管制等提供渠道,且监管层目前缺乏有效的监测手段。”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人以虚拟货币做幌子,进行非法集资。所谓ICO(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比特之眼创始人惠轶对记者表示,这些“币”到底吞噬了多少钱,目前无法统计,但从一些公开的新闻中可以略见一斑,维卡币(已被定性为传销)仅在湖南省涉案金额为16亿,广东省3.1亿,目前还在交易的黑暗币种中,达到百亿、千亿市值的比比皆是。日前,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妥善处置风险。
  取缔比特币平台体现了今年以来监管层“强监管、防风险”的一贯思路,不过,接近监管层的人士也表示,取缔比特币交易平台,并非是取缔比特币。取缔平台是取消比特币与法币大量兑换的通道。
  业内人士表示,就虚拟货币而言,在可预见的未来,其支付工具属性是不被认可的,尤其是利用虚拟货币来进行违法犯罪的行为必将被遏制。“从短期来看,严监管有助于去除虚拟货币领域的投机泡沫,加速数百种虚拟货币的两极分化,中长期来看,少数有着坚实区块链生态基础的虚拟货币依旧会有持续的发展空间,而绝大多数虚拟货币市值会日益萎缩。”薛洪言表示。
  另外,对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的取缔和叫停ICO也不意味着监管层对区块链这一技术的否定。央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孙国峰近日接受采访时指出,当前叫停ICO是十分必要和及时的,但是这并不妨碍相关的金融科技公司、行业机构、技术公司去继续研究区块链技术。区块链本身是好技术,并不是只有通过ICO才能进行区块链技术研究,还可以通过各种技术进行研究,不应当将区块链和ICO画等号,需要进一步拓宽研究和发展区块链技术的视野。
  “对虚拟货币的管制不会影响到现阶段区块链技术的发展。相反,在国内,区块链的商用化落地得到了监管机构的大力支持,各大金融机构也在积极探索推动,有望走在国际前列。”薛洪言表示。
编辑:王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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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虚拟货币交易场所将取缔
作者:之家哥
摘要:网贷之家小编根据舆情频道的相关数据,精心整理的关于《境内虚拟货币交易场所将取缔》的精选文章10篇,希望对您的投资理财能有帮助。
《》 精选一中国人民银行参事、中欧陆家嘴国际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盛松成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能够实现点对点匿名转账,对于中国资本项目管理和监管是一大挑战。监管层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针对利用虚拟货币从事违法行为的人进行更加严厉的监管。确实,近年来不仅仅是作为虚拟商品来炒作,具有的交易风险,而且其已经成为地下经济、非法经济的重要支付工具,用于走私、贩毒、洗钱等用途,这也是监管更大的担忧所在。“任何上都不是法定货币,技术的进步确实会促进人类社会进步、制度改革,但技术不能替代国家的经济政策。”盛松成表示。他进一步解释,任何虚拟货币都不可能取代中央银行发行的货币,因为货币政策是现代国家调控经济的主要政策手段之一,所以必须由中央银行垄断货币的发行权。未来,即使是推出所谓的,抑或进入“”,也应该由央行主导,这一标准放之四海而皆准。本月4日,七部门联合发文,指出首次代币发行()本质是非法公开融资,要求立即停止,同时清退存量。、、ICO经常被同时提起,但三者绝非同一事物。一种分布式记账的技术,在金融等众多领域有广泛应用;,是的一种应用;ICO仅仅是通过发行新的加密方式进行融资的行为。央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孙国峰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叫停ICO是十分必要和及时的,但是这并不妨碍相关的、行业机构、技术公司去继续研究术。区块链本身是好技术,并不是只有通过ICO才能进行,还可以通过各种技术进行研究,不应当将区块链和ICO画等号,需要进一步拓宽研究和发展区块链技术的视野。盛松成也表示,尽管ICO被叫停、有待规范,但区块链技术本身仍然值得鼓励。写在最后:给大家推荐一家3年老平台立即理财拿→(年化收益10%)转载本文请注明来源于安全110:http://www.p2b110.com/news/240458.html分享到: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百度贴吧QQ好友window._bd_share_config={"common":{"bdSnsKey":{},"bdText":"我在【网贷安全110】看到这篇经典的文章,有趣-有料-有内涵!你们看看觉得如何?","bdMini":"2","bdMiniList":false,"bdPic":"http://www.p2b110.com/","bdStyle":"1","bdSize":"16"},"share":{"bdSize":16},"image":{"viewList":["qzone","tsina","tqq","wei***","tieba","sqq"],"viewText":"分享到:","viewSize":"24"},"selectShare":{"bdContainerClass":null,"bdSelectMiniList":["qzone","tsina","tqq","wei***","tieba","sqq"]}};with(document)0[(getElementsByTagName('head')[0]||body).appendChild(createElement('script')).src='http://bdimg.share.baidu.com/static/api/js/share.js?v=.js?cdnversion='+~(-new Date()/36e5)];《将取缔》 精选二上周中国重拳推出关于和交易的监管举措,作为全球范围内第一个全面叫停ICO,并终止交易行为的案例,这无疑将影响全球的走向。细读9月4日央行等六部门发布的《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下称《公告》)文字,不难看出,其中已经预示了9月8日媒体报道将关闭交易所的监管先兆:根据《公告》,代币发行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同时,《公告》指出,自发布之日起,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等服务。政策落地之后,中国监管当局需在以下两个方向积极而妥善地给出后续处理和解决方案:其一,如何善后,代币如何清退、如何妥善处理交易平台和,等等;其二,在虚拟货币发行和交易跨国界的背景下,如何利用全球经济金融治理平台来推进全球监管协调。本文将讨论第二个问题。虚拟货币究竟是什么?我们曾在6月12日发表了一篇题为《为什么我们需要监管数字货币》的文章,当时引发了不少讨论。如果说当时对于数字货币(的一种)的定义还处于学术讨论阶段的话,当下,由于ICO监管政策已然落地,定义,并基于此明确监管方向已经迫在眉睫。同时,由于目前国际上不同国家在方面各自为政,积极推动在全球平台上建立一套监管原则(或最佳实践),以避免各国间的,也是中国在全球金融治理领域应该做出的贡献。?(IMF)的一篇讨论论文提出是数字货币(digital currencies)中的一种,目前出现的虚拟货币以数字化表现的价值依赖于使用者对其代表的价值形成共识,由私人机构发行并且使用自有的记账单位,例如比特币为代表的加密数字货币和某些资产货币,也包括此前我们熟悉的电子优惠券、航空里程,等等。而更宽泛,还包括电子货币(e-money),即以法币表示的电子化支付机制,等等。从来看,兼具货币、商品、资产以及支付系统的某些性质。在6月12日的文章中,我们认为,基于货币的四种功能:交易媒介、记账单位、存储价值和延期支付标准,不是货币。首先,虚拟货币目前部分发挥了交易媒介的作用(值得注意的是,其在非法交易中被广泛使用),但在记账单位方面表现得并不好,在其交易场景中更多是用来支付而非定价(在非法交易中也是如此);在存储价值方面,暴涨暴跌已经成为常态;最后从延期支付的标准看,从目前来看还没有主要的债务合约以虚拟货币作为偿还方式,或者以虚拟货币为基准的债务被发行。此外,更重要的是,在中国的法律框架下,正如《公告》所明确的那样,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上周出台的重拳监管正是基于这样的判断。不过,从目前各国的情况看,对于虚拟货币的界定和看法却是各不相同,例如英国将为私人货币,日本和美国某些州将其定义为合法货币,而美国的另一些州将其定义为数字资产或大宗商品,又如瑞士的定义是非证券资产、新加坡的定义是资产,等等。巨大的风险和潜在威胁尽管各方对虚拟货币的界定尚未形成共识,但在中国发生的ICO乱象已经淋漓尽致地揭示了其巨大的市场和社会风险。首先,泡沫和社会风险。***家席勒(Robert Shiller)在最近的采访中用行为金融学分析了,认为这是数字时代版的典型金融泡沫。其次,滋生大规模网络化犯罪的风险。我们在6月12日的文章中用大量篇幅介绍了基于暗网的失控的黑暗世界,包括犯罪、毒品和恐怖交易等等,而其支付手段。仅以美国联邦调查局(FBI)在6月关闭的丝绸之路为例,其总成交超过12亿美元(以当时价格的),有超过15万的匿名用户以及4000个左右的供应商。 如今4年过去了,在黑暗的世界中,不知还有多少尚未被发现的“丝绸之路”。第三,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风险。IMF认为,中服务提供商和用户均为匿名,模糊的交易链使得不法分子易于掩盖其资金来源和投向,这为洗钱、恐怖融资及逃避制裁提供了便利,非法资金通过虚拟货币体系实现跨国流动,给(AML)、反恐怖主义融资(CFT)带来了挑战。从宏观政策角度看,也存在诸多潜在诸多风险和威胁。由于虚拟货币没有内在价值(Intrinsic Value)及央行背书,其价格极易受市场影响,波动率极高,市场难以得到保证;而的虚拟货币体系以技术为基础,存在交易匿名、资金可跨国自由流动、货币供给量相对固定以及交易不可逆等特征,将给市场参与者及整个金融体系带来风险。IMF的论文指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消费者(者)面临的风险。虚拟货币体系缺乏且监管缺位,给投资者带来多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结算风险、价格风险、系统风险、中介风险、诈骗风险、法律风险。第二,金融稳定风险。随着虚拟货币使用范围和规模的扩大,单个虚拟货币体系风险演变为的概率也将提升。同时,各种虚拟货币体系不具备稳定货币机制的特征,其近乎刚性的供给规则可能造成结构性通货紧缩。加之缺乏最后为货币稳定提供保障,一旦出现风险事件,商很容易遭到,对金融稳定造成冲击。第三, 从财政的角度来看,税务逃避也是宏观领域面临的一大风险。最后,从跨境资本流动管理和货币政策有效性角度来看,若使用虚拟货币的范围和规模在一国和全球达到一定程度,其所带来的冲击和风险将不言而喻。针对以上这些,目前已有不少国家在虚拟货币体系的监管方面做出尝试和回应,大体可以分为几类:警示风险,登记许可,立法规范,明令禁止。全球如何监管协同?共2页:上一页12下一页写在最后:给大家推荐一家3年理财老平台立即理财拿红包→无界财富(年化收益10%)转载本文请注明来源于网贷安全110:http://www.p2b110.com/news/239667.html分享到: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百度贴吧QQ好友window._bd_share_config={"common":{"bdSnsKey":{},"bdText":"我在【网贷安全110】看到这篇经典的文章,有趣-有料-有内涵!你们看看觉得如何?","bdMini":"2","bdMiniList":false,"bdPic":"http://www.p2b110.com/","bdStyle":"1","bdSize":"16"},"share":{"bdSize":16},"image":{"viewList":["qzone","tsina","tqq","wei***","tieba","sqq"],"viewText":"分享到:","viewSize":"24"},"selectShare":{"bdContainerClass":null,"bdSelectMiniList":["qzone","tsina","tqq","wei***","tieba","sqq"]}};with(document)0[(getElementsByTagName('head')[0]||body).appendChild(createElement('script')).src='http://bdimg.share.baidu.com/static/api/js/share.js?v=.js?cdnversion='+~(-new Date()/36e5)];《境内将取缔》 精选三  一夜之间十倍甚至几十倍的收益,带来了ICO“暴富神话”,也带来了未知的不可控风险。在巨大收益的引诱下近乎丧失理智的分子正是ICO走向“灭亡”的催化剂,这些,一方面对门槛极高的认知甚少,另一方面的热情却极高   从“一币一别墅”的暴利创富神话到定性,ICO在中国的红白变脸,几乎只是瞬间。   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机构,联合发布《》(以下简称《公告》),对近期国内通过发行代币等形式进行融资的金融活动进行严厉定性,同时宣布了取缔的决定。   《公告》明确指出,“代币发行融资”(又称“ICO”)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即日起,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妥善处置风险。   面对监管重拳出击,代币市场价格集体疯狂跳水。作为之一的“”随后也应声发出公告,即日起停止新用户注册,并于9月30日停止所有业务。   ICO的沦陷、的关闭,成为继后金融市场遭遇到的最大变局。新政下,这一游走在法律与监管边缘,并与密不可分的,将何去何从?ICO沦陷是否意味着区块链技术的终结?   ICO暴富传奇   ICO全称为Initial Coin Offering,是一种通过发行虚拟代币的方式进行的行为。与大众所熟知的不同,它发行的并不是而是代币,发行方大都是,通过众筹的方式交换比特币、等主流“加密货币”,来达到融资目的。   起初ICO仅仅集中在区块链极客圈子,一些无法获得创业创业者,就在圈子内发布项目白皮书,感兴趣的投资者支付如比特币、以太币等数字货币予以支持。项目发起方利用融来的传统数字货币,在虚拟货币交易所换回人民币等法定货币,再投入到指定的技术项目中。投资者通过ICO这种交易所获得创业项目中对应的服务,而创业者也解决了项目启动所需资金问题。   然而就在今年上半年,一款基于设计的数字货币以太币的暴涨,在短短3个月的时间内从最初的涨到近,迅速点燃了ICO交易市场。其中最著名的莫过于Stratis,从2016年8月上线时估值不到到2017年6月最高点时超过,最高时竟达到1500多倍。   一夜之间十倍甚至几十倍的收益,带来了ICO“暴富神话”,井喷式的ICO市场瞬间受到投资者异乎寻常的疯狂追捧。   根据国家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近期发布的《》(下称“报告”)显示,仅2017年上半年,中国国内已完成的ICO项目共计65个,累计达到26.16亿元,累计参与人次达10.5万。   在巨大收益的引诱下近乎丧失理智的投机分子正是ICO走向“灭亡”的催化剂,这些投资人,一方面对门槛极高的区块链原理认知甚少,另一方面炒币赚钱的热情却极高。   其次,许多ICO项目并不是利用区块链技术解决某个行业的现实问题,而只是打着“的幌子,宣传人员为ICO而各地奔波,用包装好的技术语言骗取投资人的信任,以实现大量圈钱的最终目的,至于研究区块链以实现技术突破,早已被众人忘在了脑后。   面对越来越失控的ICO项目乱象,**不得不出手,抑制虚拟货币引发的金融泡沫以降低系数。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张烽律师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在ICO很火热的时候,很多项目所发行的代币并不是应用型的数字货币,有一些可能是符合传统证券法意义上的股票、股权、、这种传统型的证券。如果是属于传统证券型的代币,那么就应当受到现行相应金融法律规范。甚至有一些项目所发行的数字货币是属于诈骗型的或者传销型的,那肯定是应该打击的。   “ICO本质上是一个,因为一个项目哪怕技术上再成熟,也有可能在市场上会失败。”张烽说。   易观金融行业分析师田杰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重要的两个特点是隐蔽性和去中心化,隐蔽性就是无论怎么交易,都不能发现交易主体;去中心化就是没有发行机构,没有监管机构,完全靠系统自动完成。   很明显,这两点是绕开各监管层的有效措施,有效地满足了一些非法机构的收支需求,比如在线博彩、黑市交易、敲诈勒索、隐匿资产、传销吸纳资金、收受贿赂等,这一部分人是最大的刚需,他们需要这个市场有足够的流动性满足他们的需求。因此,他们最有动机,当比特币有价值之后,一些在正规市场不能完成融资的机构就通过众筹,以代币代表,然后挂靠利用筹集资金。   这在一方面为比特币提供了价值背书,进一步推高了。另一方面,避开了监管。   “ICO市场是一个匿名且无法监管的市场,风险很大。”田杰说,作为一种募资手段,ICO与传统募资的核心差异就是匿名和绕开监管,这将导致很多问题。第一,资金来源不清,因为匿名化,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存疑,且只要,资金来源就一直成疑。第二,募资机构质量较差,自ICO诞生以来,市场闹出过多起募资闹剧,募资企业质量普遍较差,募股书写得一塌糊涂,换句话讲,正规渠道能融资的谁会来虚拟货币,当然,其中也不乏优质的募资机构,正是因为如等极少数ICO机构的成功助推了大家投资的热情,但成功的是极少数。第三,,基于无监管和匿名,ICO市场存在大量跑路行为,普通投资者不明白运作模式,又容易被上涨的假象蒙蔽,自然容易被圈钱。第四,传销,比特币有一些交易所,国内目前已被禁了,国外还有,但诸多代币是没有交易所的,不能赎回,只能转卖给下一个看好的人,因为代币本身没有价值,传播的方式极易形成传销,普通投资者又难以分清其中的差别。   “因此当前整顿令对ICO‘一刀切’具有必要性。”田杰认为。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曾峥律师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亦表示,一般的人不太理解区块链技术,更难理解依据区块链技术发行的数字代币本身和项目本身,但由于其能够快速融资、投资匿名、回报显著且快,所以吸引了很多普通投资者入场;其次,ICO火热后,有大量ICO的数字代币本身缺乏向上的动力和向上的理由,也就是项目本身缺乏支撑依据,到了一种除了博傻和传销没有什么其他脱身手段的程度,很多人投资ICO不是因为项目本身,而是单纯冲着代币的涨跌,助长了其投机性。   曾峥指出,此外,ICO宣称不受传统监管的约束,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投机的气焰。其本身信批也尚不完善,使得部分浑水摸鱼者能在其中分一杯羹,大量投资者入场后,ICO早已从小众的区块链投资人蔓延到“大妈们”这样的一般投资者,最后导致。   曾峥分析称,**暂停ICO是合理的,比特币从诞生开始就公然挑战各国中央**的货币权威,自认为是一种替代性的数字货币;其次,的匿名性,使得中央**难以管控,比如反洗钱,的问题;再次,以上述两个特征为基础的ICO,在蔓延到一般投资者这里时,已经具备了面向不特定多数人的特征,同时有利益回报,涉嫌非法集资,ICO的资金筹集与使用欠缺机构监管,对投资者没有进行管理,如果发生,自然会影响到社会稳定;最后,鱼龙混杂的ICO项目中掺杂了大量具备价格操纵、传销、诈骗成分的项目或者行为,本身也是**治理和打击的对象。   ICO的本质   虚拟货币是区块链技术的代表性应用,ICO被叫停后,业界最担心的莫过于人们对区块链技术失去信心,将区块链与ICO混为一谈,一棍子打死。   作为底层基础技术,区块链可以说与20多年前的互联网一样,是可能在未来带来颠覆性改变的革新技术。简单来说,区块链是一种加密的分布式账本系统,能永久保存数字交易的记录,因此比特币具有数据不可篡改、去中心化的通缩性质。正是由于这种特质,区块链技术很快冲破实验室进入市场广泛应用。   虽然比特币、以太币等虚拟货币都是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的,但是这并不是区块链的唯一运用。在金融行业,尤其银行、证券,对非常积极,比如早在2015年,伦敦交易所、法国兴业银行和瑞银集团就已经开始探索区块链在该跨境汇款方面的应用;VISA欧洲公司也宣布它正在开发汇款服务,目的是可以为发送方和支付接收方制定出更完备的汇款服务,包括费用、交易速度和使用便捷性;日,纳斯达克完成了基于的首个证券交易,这对于全球金融市场的去中心化有着里程碑式的意义;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也正在与一个叫数字资产控股(DAH)的公司合作,将由DAH提供技术为他们建造一个的和结算系统等等。   与国内ICO的“挂羊头卖狗肉”相比,以上这些事例中的平台都是真正在用区块链技术来服务大众的,绝非以区块链的名头鱼肉投资者的骗局。   北京大学金融创新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冯科认为,理论上讲,ICO平台的建设基于区块链技术,通过将社区中的每一区块或节点相连,最终实现信息的共享和去中心化。可以说,存放在ICO平台的数字代币理应比存放在银行更加安全,更有保障。   “但是在现实中,ICO平台并没有将区块链技术完善地应用于社区当中,以至于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区块被建造,每一个交易者的电脑只具有代币的购买和销售功能,并不具备清算和记录功能。因此,ICO平台有摆脱监管审查、暗自转移公共资金的可能性。公共资金转移以后,公众又难以对资金去向进行追查。”冯科表示。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肖飒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中国实体经济领域很有前景,农业、物流、金融监管皆已有突破。我国**层面、市场层面,对于新兴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从来都是鼓励的。本次出现萧瑟之气,主要是因为ICO对于社会不特定人的资金安全产生威胁,可能引发涉众事件,为维护利益才下了决断。   “如果融资渠道在国外(不在国内发行或售卖代币),技术研发在国内,我国法律和政策是并不反对的。和专利项目,无须逃离,既来之,则安之。作为见识过海外创业的人,我深深认可中国才是创业的最好地方。”肖飒说道。   北京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苏德栋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说,区块链作为一种分布式系统,一种算法技术的创新应用,如果不直接涉及伦理问题和,本不存在国家监管与法律规制问题,正所谓“技术无罪”。但基于发展起来的数字货币,在其发展过程中,对各国的法定货币和现有法律规则发起了多重挑战,也引发诸多社会问题和财产风险纠纷。为此,不得不慎重评估区块链技术应用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与问题,并思考应对之策。   苏德栋进一步分析说,为典型的数字货币为例,首先面临的就是监管问题。基于区块链技术发展起来的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从逻辑上来说,是去中心化、反对集中监管的。但各国对货币具有主权要求,在此情况下,比特币等数字货币到底是否应该纳入国家监管体系,以及如何纳入国家监管体系,就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   其次,区块链技术应用也不得不面临巨大的风险。仍以比特币为例,遗失、盗窃、攻击、投机、洗钱以及各种风波、质疑和事件,一直伴随着。是纯匿名的,无法把用户账户的地址与用户本人相关联,具有不可撤销和不可找回的特性,如果用户的钱包文件(私钥)损坏,就意味着钱包包含的所有地址上的都彻底丢失了,彻底躺在了交易记录的历史中,任何人都可以看到它,却得不到。而我国比特币等,大都借鉴交易所模式,但是根本无法达到交易所性方面的基本要求,如不能有,客户资金应该管在银行,交易平台只做撮合,不得直接从事比特币经营,必须经由省级**批准(即持牌经营)等情形,可以说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经营和交易基本处于法律规制失控状态,存在巨大的投机性和风险。   第三,区块链技术中的智能合约的效力问题,还没有得到法律和司法的正式确认。其作为数字编码的形式体现出来的合同文本,尚无法确知,是否可以构成生效合同的要件,是否可以符合司法拟采信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他国监管之路   尽管区块链技术热度居高不下,但目前尚处于积累阶段,还有不少待解难题。金融将给金融监管带来压力:现有监管模式需要更新、应对风险能力需要提升、法律责任确定更加困难??   因而,加强对区块链的研究,在监管上提前准备,成为当务之急。   当今世界,虽然各国对区块链的监管方式各有不同,但是加强对已经成为大势所趋。   苏德栋告诉《法人》记者,美国联邦**对于区块链技术的关注,主要集中于,目前,一些**机关已专门对此发布了指导性文件。   例如2013年美国财政部的执法机关FinCEN,在《银行保密法案》(BSA)中,将“可交换的虚拟货币”列入“金钱服务商业”中,据此,在美国,虚拟货币的交易需要到财政部进行登记,并同样参与反洗钱项目。不过,该法案及该执法机关出台的《金融犯罪执法网络法规在个人管理、交换和使用虚拟货币中的应用》,均认为虚拟货币“虽然也有价值,但不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货币”,不具备实际货币的全部属性和法定货币地位。   (CFTC)的《商品交易法案》(CEA),同样适用于虚拟货币。因为“商品”定义很广,可以包括“债券、股票还有货币等”,因此虚拟货币的交易也纳入其调整范围。   2014年3月,美国联邦税务局发布通告称,比特币及其他虚拟货币属于财产,与其他有价商品类同,而不是货币,比特币的“挖矿”、买卖和使用行为均应适用相关税务规则,进行纳税申报。   在泰国,和政策部高官曾表示,由于缺乏适用的法律和资本管制措施,加之比特币跨越多种金融业务,因此下述在泰国都被视为非法:、用任何商品或服务、与泰国境外的任何人存在比特币的往来。   2017年4月,日本对《犯罪收益转移预防法案》进行修订,加强了交易对账户持有人、资金来源、交易记录等方面的监管力度。   而就在日前,比特币等数字资产交易活跃的韩国监管当局也启动行动――9月3日,韩国当局的金融服务委员会(FSC)牵头九部委公布了对数字资产的监管施行方案,表示将加强监管,并对洗钱、非法融资及非法交易活动进行调查;当地监管机构表示,对试图以ICO名义进行筹集资金的企业将“加大惩罚力度”。   如何清退   ICO被叫停后,清退方式是市场最大的难题。   财经作家肖磊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ICO监管政策出台的时间非常紧促,让发行的机构和公司没有任何准备。有些发行ICO的公司可能已经将代币变现,导致没有币再可以退回投资人,所以投资人的风险就有可能自己承担。   有的虚拟货币仍在,当初参与ICO并一直持有至今的,按照当初投入的价格退回,的,无法退回,因虚拟价格变化幅度很大,有的价格较ICO时上涨已超百倍,按当初的价格退回投资者不愿意。   而有些对是比特币,当初募资时比特币是几十美元,若按现在的价格退还比特币也是不可能的。   张烽认为,“目前市场上一些平台已经在开展清退,对于正在募资的项目,资金按原路返回,对于那些已经募资的,特别是已经在二级市场交易过的虚拟货币,应当按照公司清算的形式来退回。”   “监管已成既定事实,希望投资人配合清退,各家发行方还在积极响应表态阶段,此时,抓住时机与之友好协商,完璧归赵的可能性最大。”肖飒说。   曾峥同时也希望**监管部门能够要求平台在清退过程中,公布清退规则,清退过程稳妥公开透明。   “清退当初募集的资金就是把池内的水抽干,然后发现都在裸泳,虚拟货币没有支撑价格的产物,必然造成投资者与募资者虚拟资产的真实亏损。”田杰表示。
《境内所将取缔》 精选四蔡凯龙编译:早在今年4月份,就有海外专家撰文评论各国央行错失数字货币崛起良机,并列举10大理由。恰逢周末市场传闻中国央行即将限期关闭国内所有。虽然各个还没有收到监管的正式通知,但是此传闻一出,立即引发巨大反响。一时间,评论声此起彼伏,褒贬不一。此时我们不妨放眼全球,听听国外专家如何评论全球央行在数字货币领域的表现。当然,原作者的立足点是西方国家,针对的是西方国家的央行体系,因此并不是所有观点都适用于中国央行。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尤其是加密数字货币天生具有跨国界的特性,对其有效的监管需各国的协调配合。任何国家单独的监管政策,都会导致数字货币在全球重新分配,比如年初日本和俄罗斯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吸引了大量交易。而周末央行关闭国内的传闻一旦确认,必将引发更大规模数字货币的跨国转移。事实上,周末已经有很多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持有者开始大规模,因而造成国内外的价差。中国央行,短期对虚拟货币,长期来看,对和的发展是福是祸?我们拭目以待。以下是编译内容,有删节:撰文作者Eugéne Etsebeth于年在南非中央银行担任技术专家,任职期间,他主导虚拟货币和分布式账本的工作小组。Estebeth认为央行的内在构架无法应付技术日新月异的巨变,并列举了10个原因,证明央行无法适应数字货币创新。通讯领域出现互联网, 能源领域出现太阳能, 制造领域出现3D打印, 金融领域出现数字加密货币,这是共同的去中心化趋势,控制权正逐步从国家转移到个人。世界各国的央行拥有发行货币和国债的权力,因此,上述趋势会对各国央行产生巨大的影响。 显然,央行并不关心通讯领域和制造领域的去中心化, 而加密数字货币和代币发行却是全球央行关注的焦点。在加密数字货币领域, 央行并没有货币发行权, 反而是“矿工”和算法掌控着虚拟货币的供给。 在这之前,银行需要申请牌照才能储存和支付官方货币, 现在,电子钱包服务商和数字也能为数字货币提供同样的服务。货币体系的变革已经到来, 全球央行都在研究加密数字货币,其中有些国家的央行相对更加宽容开放 。新加坡央行正在研究用分布式账本的技术来结算跨境实时交易, 英格兰银行正在和Ripple(全球著名跨境服务商)开展实验性合作。各国中央银行甚至开始研究发行(Central Bank-issued Digital Currency (CBDC).尽管如此,央行还是无法跟上加密数字货币变革的脚步。有10个理由可以充分地解释为什么大多数央行很难驾驭和掌控加密数字货币。当然,对于任何一个国家的央行,其原因可能是下面10个理由的任意组合。1、思维陈旧各国央行需要吸引和留住新人才,使他们能够应对开放和透明的新需求,以及数字转型和日益复杂的全球金融带来的挑战。2、决策缓慢央行的决策就像在糖浆中前行一样缓慢——由于需要众多层级的审批,一项决策往往会花费几个月时间。央行基层工作人员需要整理大量详细的文件和资料,经过各相关部门审阅和批复后,才能给央行的部门领导或者副行长最后签署。3、科技技术人员和创新者太少央行不乏专家学者、***家等大咖。专家学者擅长于思考概念问题,***家专注于从数据解释现象,而政策制定者和监管者重点考虑颁布法律的原因和影响。然而,在涉及数字加密货币的政策和经济决策时,科技技术人员通常不是咨询讨论的一部分。4、畏惧尝试新事物尽管一些央行正在进行创新性尝试,但普遍会担心从概念验证到试点阶段会犯错。这可以理解,如果央行犯错误,可能会影响央行的声誉,从而造成严重后果,声誉是央行的生命。基于这点, 有些人担忧, 在加密还没完全成熟的时候进行监管, 反而会让大众误以为使用这些货币或者技术已经合法化,从而贸然采用。5、画地为牢和以邻为壑的思维方式央行与大企业集团相似,由许多不同部门组成,每个部门各司其职。不同部门和人才差异使得央行整体很难深入了解一个全新的技术和金融的独特创新,比如加密数字货币。因为加密数字货币不符合传统工业时代的按部门职能分类的范畴。6、购买vs自建大多数中央银行没有足够的软件开发能力。因此,任何新项目都必须购买相应的技术。由于内部缺少开发人员,央行很少有人可以解释或使用梅克尔树(Mekle Trees)的数据结构(编者注:Merkle trees是区块链里最基本且最重要的数据结构)。7、安于现状央行职员很大一部分是国家公务员或者职业银行家,他们没有动力去寻求改变。变革常常被视为对现有体系的威胁,而这些威胁会被安于现状的态度所扼杀。8、既得利益者关系央行发放牌照给银行,使他们能够吸收大众的存款并对外放贷获取。央行要求银行保护储户的血汗钱,而且要尽可能多地服务更多客户。同时央行要求银行最大限度地提高金融包容性,即。对于银行来说,其主要任务是在央行的要求下服务国民。因此,央行和银行之间的关系很牢固,银行牌照更是非常昂贵。 这样的旧有体系,“新玩家”很难被纳入。9、**部门间协调央行内部的部门机构往往是相互独立的, 而在**部门层面上看,每个**部门对货币问题的看法也截然不同。比如央行、财政部、金融统计信息部门,金融服务行为管理部门、税务局和其他秘密服务单位,这些单位对加密数字货币和ICO甚至有不一致的法令法规。10、国际协调跨国合作一般通过G20或G7这样的国际组织指导。国际金融合作方面主要通过国际(IMF)、国际清算银行(BIS)、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和国际刑警组织。国际协调往往需要旷日持久的外交努力以达成一致的行动议程。写在最后:给大家推荐一家3年理财老平台立即理财拿红包→无界财富(年化收益10%)转载本文请注明来源于网贷安全110:http://www.p2b110.com/news/240620.html分享到: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百度贴吧QQ好友window._bd_share_config={"common":{"bdSnsKey":{},"bdText":"我在【网贷安全110】看到这篇经典的文章,有趣-有料-有内涵!你们看看觉得如何?","bdMini":"2","bdMiniList":false,"bdPic":"http://www.p2b110.com/","bdStyle":"1","bdSize":"16"},"share":{"bdSize":16},"image":{"viewList":["qzone","tsina","tqq","wei***","tieba","sqq"],"viewText":"分享到:","viewSize":"24"},"selectShare":{"bdContainerClass":null,"bdSelectMiniList":["qzone","tsina","tqq","wei***","tieba","sqq"]}};with(document)0[(getElementsByTagName('head')[0]||body).appendChild(createElement('script')).src='http://bdimg.share.baidu.com/static/api/js/share.js?v=.js?cdnversion='+~(-new Date()/36e5)];《境内虚拟货币交易场所将取缔》 精选五  原创FXword汇众FXword汇众  近期,国内监管机构严打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不少大型交易平台开始部署转移至海外。这一系列的负面消息令比特币等主流全线崩跌,一度跌穿,不过,很快价格获得支撑,并狂升近40%,收复此前失地。这证明比特币仍受到资金追捧,并没有因政策影响而受到抛弃。那么,比特币等主流是个什么玩意?投资者又该?  比特币(Bitcoin)  在全球1000多种加密货币中,比特币是最受欢迎的一种,也是目前市值最高的一种,简称BTC。底到现在,市场上诸多因素影响下,了非凡的过山车之旅。  2009年(Satoshi Nakomoto)创造了比特币,当时这是第一个去中心化、可在市场交易的虚拟货币。最初价格不过0.06美元,只能交换到2块的披萨;而到日,可兑换3883.78美元。64,386,178,69。目前流通的比特币约1658万枚。    就是去中心化、无监管机构、无固定交易场所、无国界、无实名;其次是网络化虚拟化,、保存、转移支付、交易买卖都是在网络上进行的。  比特币不是凭空出现,也非某家机构发行,而是通过“挖矿”获得。是维护的关键,这些矿工们也负责产出新的有关比特币最神秘的依然是其创始人中本聪,据传他持有98万枚比特币,然而无人知道其真实身份。  国内提供易服务的活跃平台有50家左右。然而,中国近期已经叫停了台。  以太币(Ether)  以太币是以太坊(Ethereum)系统产生的代币。以太币它和比特币有着很多的相似之处,它也是由挖矿获得。以太坊在国内外的人气都非常高,其主要特色便是集以太币和以太脚本EtherScript于一身,拓展性非常强。  以太坊的概念在由19岁的Vitalik Buterin提出,7月以太币进入流通,最初价格是1个以太币=2.83美元,到9月21日,1个以太币=282.08美元,目前以太币的价值仅次于比特币,市值高达26,725,644,239美元。目前流通中的以太币约9474万枚。  以太币历史价格走势  一样是数字货币,不同的是,以太币目前以2种货币形式在市场中流通交易。其中一种以ETH作为交易标记,另一种被称为经典以太币,以ETC作为标记。  以太币的价值和规模正在以极快的速度增长,很多市场人士相信,/以太币将最终成为数字货币一哥。  (Litecoin)  莱特币于开始发行,在虚拟货币中算历史较早。它受到比特币的启发,技术上具有相同的实现原理,也是一种开放的P2P数字货币。  不过,作为比特币的改进版,莱特币的挖矿工作更简单和高效,普通计算机就可以完成挖矿工作,而比特币则需要专用的挖矿机或者超级计算机。  在价格飙升之时,莱特币也直线上升。尤其是没赶上前两种货币风潮的投资者,更加不想错过莱特币,于是进一步刺激了莱特币的火爆。目前2,703,800,884美元,1枚莱特币可兑换51.。流通的莱特币约5300万枚。    ICO(initial coin offering)  ICO的中文翻译叫做“首次代币发行”。尽管ICO在中国监管那里碰到了重创,但是依然有很多人云里雾里,“ICO到底是个啥?”  类似于一家公司通过(IPO)进行融资一样,ICO也是一种融资的方式,原理也是仿照的IPO:  公司(相当于ICO项目发起人)通过交易所(相当于区块链技术)发行股票(相当于初始代币)进行融资,感兴趣的投资人可以用资金(相当于比特币、以太币等数字货币)购买这些标的,等到这些标的升值了,投资人也就能赚钱了。  这意味着,ICO项目投资者投入的是比特币、以太币等,拿到手中的是代币。这种投资的依据,是投资者认为ICO项目后续产生的价值和收益。  用以太币举例,其价格是2.83美元,到今年6月份已经涨到400美元。高达几百倍的令人咂舌,不少人通过炒币发家致富,无怪乎旁观者们蠢蠢欲动。  而今年6月份出现了史上最大的ICO项目Bancor,3小时内就筹集了1.53亿美元以太币。  ICO项目历史  ICO在前几年一直寂寂无声,直到2017年爆发式增长。今年上半年,ICO全球总投资额约,ICO额约26。  不仅普通的投资者,还有很多明星和公众人物的加入也带动了ICO的热潮。中国薛蛮子、自称的李笑来都投资了ICO。近日中国市场宣布ICO为非法融资后,欧美却还没停歇,NBA达拉斯小牛队老板Mark Cuban、希尔顿集团继承人及名媛Paris Hilton、美国拳王Floyd Mayweather等等都宣布看好ICO并进行了投资。  区块链(Blockchain)  ICO依托于区块链存在,因此区块链是我们避不开的话题。之父中本聪首次提出,区块链最初就是为比特币而发明,它本质上是一个数据库,也是。  区块链可以理解为分布式账本的一种特殊类型。它最重要的特征包括:  去中心化(Decentralized)分布式数据、无中心管理、点对点交易  去信任(Trustless)系统中每个节点之间的数据交换无需互相信任,因为整个运作和数据都是公开的  匿名(Anonymity)交易双方无需公开身份  信息不可篡改(即可靠数据库Reliable Database)信息一经验证并添加到区块链,即是永久储存  区块链技术让点对点的交易成为可能,中间不再存在银行等中心化的授权机构。区块链技术的应用不仅仅是我们熟悉的金融领域,还衍生到法律、房地产、、医疗、审计等等行业。  我们可以说,但是区块链却不是比特币。因此,即便中国要求,但是并不影响。主要的力量都在海外,全球最大的是由42家大型发起的R3。  国内研发目前也逐渐增多,其中有传统的(如OKCoin、巴比特等),也有新兴的(如、银链科技等)。中国在初成立了中关村。  香港on.cc东网采访了KK及Harvey两位,他们给出了五个步骤,以供读者及投资者参考:  第一步:估算前景,收集意见  香港两位90后马光健(KK)及刘胜钧(Harvey)表示,他们注意到内地每次出招严打,虽然出现暴跌,但很快就出现反弹拉升,证明具升值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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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六■胡金华你可以不懂区块链技术,但是未来,人类必将进入区块链的时代。曾几何时,当投资者还沉迷于、、、房地产市场时,一小批聪明人却开始玩起比特币。这种流通于互联网、全球24小时交易且可兑换各国货币的加密数字货币,自2008年全球肆虐之时由“中本聪”创设,2009年投资者挖矿热情被点燃,2010年后开始交易,2015年价格呈几何级增长,2017年其价格从最初的1美元/个暴涨至最高点的3123美元/个,短短9年时间,如果说有一种可以让人实现暴富目标的话,只要买几台挖矿机连接电脑24小时挖比特币,今天的你就可以成为亿万富豪,只要你挖到的比特币足够多。2017年,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交易依然沉浸在“牛市”的狂欢中,中国、美国、日本、韩国、欧洲的投资者竞相加入,3000多倍的涨幅让参与其中的人看到了的机遇,殊不知这也是在刀尖上跳舞。而那些隐身背后的成功者却开始研究起基于的区块链,挖掘其覆盖所有行业的应用场景,并试图掀起另外一场“互联网革命”。从开始绝大多数人都根本不知道为/个是在什么时候,/个又是什么时候,当想要去投资的时候,发现它早已经蹿升到以上。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债券一样,你看不见摸不着,反映的只是数字和的变化;然而,后两者相比,它的迷人之处在于,你最初想要获得它甚至不需要付出成本,无非是购置挖矿机无限度地消耗电量。“中本聪”的厉害之处在于,他在创造比特币的时候就只设置了2500万个的数量,至今只挖掘了1000多万个,而且每4年矿机开采的数量就减少一半,直至将完。“物以稀为贵,所以这两年来比特币的价格涨到3000美元/个,在中国的交易价格突破了20000元人民币/个。但是你要问我,?或许就是投机,或许就是洗钱,或许在国外可以用来当做货币使用,或许用它来犯罪等。那么又是谁开始炒作比特币的?这个问题更难回答,因为不知道。和金融市场、资本市场不一样,前者是全球自发形成且还没有形成完善监管的,而后者都是由各国**设立并执行严格监管制度的市场。因为不受监管,所以全球24小时交易;因为不受监管,所以价格才会失控。”在上海资深陈超(化名)的眼中,比特币就是这样一个神奇的东西。可以计算得出的是,假设以人民币2万元均价来计算,全球2500万个是5000亿元,但是谁知道3年之后?10年之后的价格又是多少呢?然而,支撑的区块链技术,不仅创造了比特币,还衍生出了莱特币、以太币等各种各样其它虚拟货币,都在大行其道,价格暴涨暴跌犹如过山车。在中国市场,央行作为金融监管最高层数度出手打击虚拟货币交易,在2017年初甚至整顿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也难以遏制虚拟货币交易这头几近疯狂的“牛”。在业内人士看来,区块链技术产生之后在中国形成了两个“圈子”,一个是,就是主攻区块链技术的群体;一类是,以玩的群体。如今这两大群体的融合,又形成了一个新的融资模式ICO。《华夏时报(公众号:chinatimes)》记者深入采访了解到,当比特币已然高处不胜寒的时候,所谓ICO,是指项目融资团队直接“创造”一些数字货币,冠以名头,在互联网渠道或者线下进行代币融资,没有实体,没有信誉担保,甚至没有承销机构为项目背书,ICO融资渠道正在国内一线城市蔓延开来,且渐有难控之势。“一些隐藏在一线城市打着初创企业,开始借助自建互联网平台发行或代为发行虚拟代币筹集资金,投资者出资认购虚拟代币,但资金用途去向不明。这些互联网平台对投资者允诺在经过一段时间持有之后,可以在交易所平台流通转让。而这种融资方式至今没有一个官方明确的定义,只是将其定义为ICO。”有区块链行业资深人士如是评价称。在上海一家知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杰看来,ICO全称Initial Coin Offering,至今为止还没有一个正式的官方或者词典定义,改编自证券界的Initial Public Offering(首次公开发行)一词。就本质上而言,ICO也是一种公开发行,只是把所发行的标的物由证券变成了数字加密货币。不过把虚拟代币作为融资工具向不特定公众募集是否合法尚不能定性。央行对比特币的价值至少目前是不认可的,而这种处于灰色地带的融资方式是不是存在高风险,是不是涉及到非法集资,金融监管部门是否已经关注到,现在都不得而知。《华夏时报(公众号:chinatimes)》记者调查了解到,在国内某个互联网交易平台上,从虚拟博彩、代币化、全球化闪电智能合约、交友平台、开挖金矿、投注游戏乃至设立在开曼群岛的金融投资项目,应有尽有。而这些项目均是以各家机构发行的不知名虚拟代币进行ICO,动辄数千万上亿估值的虚拟代币,这些代币又直接与比特币或者其他代币挂钩,融资规模从数千万到上亿不等。有行业内人士直接指出,在数字货币和,投资玩法早已与传统金融领域大有不同,无国界、无门槛、无监管的全球性群体参与某一项目成为了“新常态”,由此发展出了一个看似欣欣向荣的ICO市场,但是这个市场充满了不确定性和危险性。区块链技术之双刃一柄双刃剑,冰火两重天。如果来形容虚拟货币的汹涌市场和应用,这或许是一个合适的词。更多的金融机构和科技机构,则开始深入研究区块链的场景,并对虚拟货币的狂热嗤之以鼻。众安科技的、的、中南资本和北大荒联合开发的区块链种粮、中国平安的四大运用平台等等,渐渐走向成熟。“众安科技和贵州省的合作主要是运用实体经济,比如在医疗领域,现在中国的医疗信息是割裂的,就如社保一样,全国很少有完整的个人健康档案。我们想和贵州省一起联合做可以在全国查询的个人健康档案,这是一个非常有价值的事业,当然我们也知道要做成很难,因为把全国所有省市自治区居民的医疗记录收集齐全是难如登天。但并非不能做到,我们用、区块链技术去做,相信未来会实现国内个人健康档案全流通的局面。”在之前的朗迪峰会上,众安科技CEO陈玮接受本报专访时表示。而在陈玮看来,虽然他并不对眼下虚拟货币的和ICO的风险作定性的评论,不过他比喻称,区块链技术就像一把刀,能够切割万物,也能够杀人。正确应用区块链技术,就像刀一样被用在正确的场景里面,可以造福人类;如果走入歪门邪道,最后则将会自取灭亡。值得关注的是,在2016年5月,国内货币出版了第一本深入浅出介绍《区块链:定义未来金融与经济新格局》,其中介绍了区块链技术对未来金融与经济带来的影响。记者了解到,在这本书中作者提到区块链技术构建的是价值互联网,从而进一步推动、改变人类的生活,包括医疗健康、司法、智能合约、清算结算、物联网、众筹等等几乎所有的人类活动。而数字货币只是区块链技术要解决的一小部分问题。“因为货币本身是一种比较纯粹的价值形式,也就是它本身可能并不需要有价值,但是它可以交换一切有价值的东西。在创建比特币的时候,他发现并没可以赖以生存的基础设施,所以他必须要构建这样一个基础设施。他想做这样一个电子货币,但是市面上并没有可以点对点传输价值,并不依赖第三方的基础设施,于是他就构建了一个去中心化的记账系统。区块链解决的是一个非常宏大的问题,货币只是其中的一个,它的地位当然是比较核心的,但是远远不止于货币。”该书作者张健称。何时来临在这本书中不难看出,其实来就是依附于真实货币的产物,而也深知,比特币不与货币捆绑在一起,它将一无是处,但是人及其追随者的“野心”,却开始想要走上一条去取代真实货币的道路。“可以透露的是,就国内监管机构而言,包括对于区块链技术的研究探讨已经很前沿,他们对于市场的一举一动也看得非常清楚。一行三会中设立的专家委员会对于未来中国数字货币的可行性研究、虚拟货币接下来的政策监管、金融领域的场景应用都心中有数,但是市场上的投机者却还未清醒。”有接近监管层的匿名人士对本报记者如此表示。中国工商银行金融市场部资深经理周永林发表在《清华金融评论》上的文章指出,近年来,中国、英国、加拿大和美国等国央行纷纷开始研究发行。由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及美联储联合举办的第16届“金融行业政策与挑战会议”上,成为世界90多国央行行长们共同关注的话题。周永林称,中国央行是最早明确提出要尽快推出的国家,从央行的角度,数字货币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资产(包括货币)持有和交换机制,有可能为现有支付体系和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一种完全不同的解决方案,也为提供了巨大的想象空间,数字货币及其背后的区块链技术,更为未来数字化经济与金融描绘了一幅诱人的蓝图。“央行发行自己的数字货币,重在利用实现自己的目标,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设计符合自己需要的数字货币;探索全新的支付体系架构;创设更丰富的货币政策工具;在风险防控与金融监管方面有所创新;促进经济发展。按照央行行长周小川应当遵循传统货币与数字货币一体化的思路,实施同样原则的管理,央行数字货币仅仅是一种新的货币形态,不影响央行货币发行总量,因而与没有直接关系,其次是可以增强消费者金融自我掌控能力。”文章指出。在诸多业内人士看来,以区块链技术催生的可期,而当越来越多的推动金融业以及其它行业走向更为安全、便捷、诚信的时代时,那时候格,会超过、吗?大事记1991年国外两名专家Stuart Haber和W.Scott Stornetta第一次提出关于区块的加密保护链产品1998年外国人Nick Szabo提出电子货币分散化机制研究,被称为比特金2008年中本聪原始论文正式提出2009年根据中本聪区块链理论设计出P2P形式的年逐渐在全球形成气候,基于比特币交易的区块链技术也受到全球金融巨头和**的关注2014年全球成立诸多基础区块链技术的联盟,诸如全球知名的、等2015年比特币交易进入真正的牛市,国内各类金融机构参与区块链技术研究2016年区块链技术在中国的场景应用探讨进入高潮,中国央行、工信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证券交易所等金融主管部门以及地方**都开始推动区块链技术的落地2017年市场迎来分化,以大中型金融机构为代表的技术圈和以科创机构为代表的虚拟货币圈。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查看更多华夏时报文章,参与华夏时报微信互动(微信搜索「华夏时报」或「chinatimes」)《境内虚拟货币交易场所将取缔》 精选七最近,普京呼吁全面禁止俄罗斯地区所有的非官方加密货币。据巴比特资讯消息,10月16日,俄罗斯**弗拉基米尔?普京(Vladimir Putin)在莫斯科举办的一次闭门会议上正式确定,该国将发行其自有的“加密卢布”。官方表示,该国发行的加密货币并不是通过挖矿产生,其仅由当局发行并负责控制及维护。这种加密卢布可随时用于兑换现流通的卢布,但如果持有者无法解释其加密卢布的出处,将被征收13%的税费。此外,关于代币的购买价格及销售价格之间的任何差价,也将被征收相同的税费。俄通信部长Nikolay Nikiforov表示,“我肯定地宣布,我们之所以会发行加密卢布,是出于一个简单的原因: 即使我们不这样做,我们在欧亚经济共同体的邻居,也会在2个月后做这样的事。”这一消息的宣布,意味着俄罗斯将正式进入加密货币世界,但这绝不代表俄罗斯承认或合法化比特币或任何其它去中心化的加密货币。最近,普京呼吁全面禁止俄罗斯地区所有的非官方加密货币。10月18日,据外媒报道,俄罗斯联邦**近日作出了禁止行为的决定。Nikolay Nikiforov指出,虚拟货币必须不能作为私人货币存在,它将由国家发行、控制,与此同时它能够在数字经济中提供。此前,俄罗斯对外表示,该国正在开发关于数字货币的法律框架,其中提到研究国家自有数字货币的相关规划。9月底,俄罗斯国家杜马State Duma(俄罗斯联邦议会的下议院)对外宣布,**将从联邦预算中拿出250万卢布进行加密,并对外招募加密货币研究人员。10月3日,俄罗斯副**达瓦科维奇(Arkady Dvorkovich) 在日本国际科学技术上表示,区块链技术可以“广泛”地应用于国家**,该国态度进一步明确。据零壹,与发行自有加密货币鲜明态度相对应的是,俄罗斯对以比特币为代表的非自有加密货币态度日益强硬。9月6日,俄罗斯央行最先发布声明,该声明提出了以及参与ICO的“高风险”(ICO被称为“一种吸引公民投资的方式”)。俄罗斯央行还表示,现阶段不会批准任何正规交易所进行加密货币交易,也不会批准将该技术用作基础设施。9月底,俄罗斯财政部副部长Alexey Moiseev对外表示,目前正在等待审议的加密货币法规可能禁止以比特币为代表的加密货币支付。10月,俄罗斯**高层更是频繁发声,据英国《金融时报》10月10日称,俄罗斯**普京表示,这样的加密货币构成“严重风险”,允许人们“洗白犯罪收入、偷税漏税,甚至资助恐怖主义活动。无独有偶,10月10日下午,俄罗斯中央银行副总裁谢尔盖?席维索夫(Sergei Shvetsov)也对外宣称,俄罗斯将封禁包括比特币在内的访问渠道。心声明:文章不构成投资建议,转载请注明出处。推荐关注IF观察(phjrgc)传递,普惠金融信息,在这里,读懂普惠金融。金融舆情(jryq007)关注金融舆情,看《互金早报》,每天早上8点,洞悉互联网金融一切。P2P访谈(p2ptop1) P2P那些人、那些事,都在这里。众筹通(zhongchou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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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八近日,监管对虚拟货币领域先后出手,继泡沫式发展的ICO迎来监管大手,退市、退币、一切归零后,以比特币、以太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市场,短暂企稳之后,也传来监管的消息。据财新消息,监管拟取缔,而、OKCoin币行等国内一线虚拟货币交易所也先后发布声明,虽然称“未接到监管机构的通知,也无法证实新闻的真实性”,但也表态会拥护监管的任何决定,并保护投资者资产安全。受到该传言影响,虚拟货币市场迎来大跌,火币网数据显示,9月8日当天从29200元跌至最低23131元,跌幅高达20.78%,以太币则一度跌去23.3%。对市场而言,消息来得很突然,很多人都措手不及。那么,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所进行监管的逻辑是什么?防范的边界在哪里?虚拟货币与ICO代币,真的可以一概论之?不妨逐一来谈一下。一个区分,不是,而是取缔交易所交易还是要从ICO代币的覆灭说起。9月4日,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下称《公告》),将ICO界定为“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并要求“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妥善处置风险”。《公告》中虽然也提到代币,但各条措施都是围绕“ICO”行为展开,并非宣布代币或,其中提到的“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归根结底也是为了从根本上清除ICO行为。原因不难理解,代币本身并非问题的关键,通过代币开展的“非法”行为(包括ICO等“非法”公开融资在内)才是问题所在。就好比,“钱”本身不违法,“抢钱”、“洗钱”等才是违法犯罪行为。而事实上,以太币便是以太坊通过ICO发行的代币,比特币并非通过ICO的方式发行,其性质与代币也并无二致。对代币的交易进行限制,也自然就衍生出了对比特币、以太币等虚拟货币的交易行为进行限制的问题,所以,也才有了传闻中提到的“全面”的消息。诚如斯言,不规范的比特币交易的确会带来诸如洗钱、暗网交易、操纵市场、投机炒作等问题,但技术无错,比特币本身其实也无错。财新报道中的接近领导小组的人士也提到,“要关闭的就是,不是针对比特币”、“只是禁止在中国境内的,并非禁止所有在中国境内的交易”等。相反,我们仍需要认识甚至重视与意义。一方面,比特币、以太币等已经逐步被国际上主流国家所接纳,可以跨国交易,也可以点对点地在互联网上交易,尤其是比特币,已经逐步演变成为最有可能替代的潜力。此时,任何一个国家都很难再去取缔,正如人民银行参事盛松成在文章中所讲,“作为最主要、著名的区块链技术载体和应用,比特币是全球化的,可以在境外或地下交易,完全取缔有难度。”另一方面,是全球最大的,已经很难被单一力量所操纵,属于真正的去中心化运行。在各国普遍探索区块链的运用、扬弃区块链“去中心化”特性的同时,有必要保留一个彻底的去中心化的、不可被操纵的公有链,为区块链技术的商用化预留另外一种可能。毕竟,是联盟链还是公有链,没有人敢打包票。此时,任何一个国家,都不能做出单一取缔比特币的决定,否则会丧失区块链发展进化过程中在公有链领域的想象空间。,是个好的抓手,但也不能一概论之比特币本身无罪,但出来一系列特质的确给现实世界带来困扰,如价格暴涨的标杆效应引发、市场盘子尚小易被操纵、其半匿名性为犯罪行为带来便利、其跨境流通特征影响有效性、其支付工具特征甚至对法币带来潜在威胁等,所以,首先还是要正视比特币衍生出来的一系列风险和问题。最严重的一条,大概是对法币的潜在威胁,而这一点恰恰在技术上不可能实现。受到交易吞吐量、扩展性等因素的制约,比特币在性能上便很难成为主流的支付工具,既便是隔离见证的部署、既便后续闪电网络正式运行也是如此。同时,作为一个借助挖矿维持运行的体系,比特币的大规模交易必然与绿色环保的潮流产生冲突,而比特币自身的通缩属性也不适宜作为现代经济体系内的货币,黄金退出支付货币舞台便是可借鉴的先例。所以,既便全球范围内所有国家都接纳比特币为支付工具,比特币也只能成为现有货币体系内的一个补充,而不可能真正去替代法币的流通。而其他几个问题,归根结底都是交易和流通环节出现的问题。作为一种逐步被认可的全球投资品,天然便存在泡沫风险、市场操纵风险、突破甚至为犯罪行为带来便利等问题,比特币如此,其他全球投资品未尝不是如此。既然大家都承认比特币本身不应取缔,那接下来要做的防风险措施便只能是从交易环节入手,尽可能地降低风险。交易环节的监管,规范场内交易所交易显然是最好的抓手。还是以ICO乱象为例进行说明。ICO为何会从一款小而美的创新创业的工具演变成非法集资的手段?一级市场(ICO发行)的发行乱象是源头,但二级市场的推波助澜才是关键。若交易所们都能做到严格项目审查(很多交易所的审查几乎为零,拿钱公关便可轻易上市交易),空气币们没有的渠道,价格起不来,泡沫起不来;没有“发财致富”机会,空气币的一级市场ICO自然也就少有人参与,整个ICO市场的泡沫可能也就无从谈起了。对于ICO代币,代币刚刚上市交易,参与人数有限,且代币背后的多以模仿甚至虚构为主,规范ICO代币交易,直接取缔所有的交易所交易即可。但对于比特币、以太币等在国际上广泛认可的虚拟货币,规范其交易环节,却远不是取缔所有场内交易便可一了百了的。规模不同、影响不同,处置方式便应差异化,不宜一概论之。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有何不同呢?为何需要差异化处理呢?比特币交易,为何需差异化处理共2页:上一页12下一页写在最后:给大家推荐一家3年理财老平台立即理财拿红包→无界财富(年化收益10%)转载本文请注明来源于网贷安全110:http://www.p2b110.com/news/239313.html分享到: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百度贴吧QQ好友window._bd_share_config={"common":{"bdSnsKey":{},"bdText":"我在【网贷安全110】看到这篇经典的文章,有趣-有料-有内涵!你们看看觉得如何?","bdMini":"2","bdMiniList":false,"bdPic":"http://www.p2b110.com/","bdStyle":"1","bdSize":"16"},"share":{"bdSize":16},"image":{"viewList":["qzone","tsina","tqq","wei***","tieba","sqq"],"viewText":"分享到:","viewSize":"24"},"selectShare":{"bdContainerClass":null,"bdSelectMiniList":["qzone","tsina","tqq","wei***","tieba","sqq"]}};with(document)0[(getElementsByTagName('head')[0]||body).appendChild(createElement('script')).src='http://bdimg.share.baidu.com/static/api/js/share.js?v=.js?cdnversion='+~(-new Date()/36e5)];《境内虚拟货币交易场所将取缔》 精选九
一夜之间十倍甚至几十倍的收益,带来了ICO“暴富神话”,也带来了未知的不可控风险。在巨大收益的引诱下近乎丧失理智的投机分子正是ICO走向“灭亡”的催化剂,这些投资人,一方面对门槛极高的区块链原理认知甚少,另一方面炒币赚钱的热情却极高
从“一币一别墅”的暴利创富神话到非法集资定性,ICO在中国的红白变脸,几乎只是瞬间。
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机构,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近期国内通过发行代币等形式进行融资的金融活动进行严厉定性,同时宣布了取缔的决定。
《公告》明确指出,“代币发行融资”(又称“ICO”)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即日起,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妥善处置风险。
面对监管重拳出击,代币市场价格集体疯狂跳水。作为国内之一的“国”随后也应声发出公告,即日起停止新用户注册,并于9月30日停止所有数字资产交易业务。
ICO的沦陷、比特币交易平台的关闭,成为继互联网金融监管后金融市场遭遇到的最大变局。新政下,这一游走在法律与监管边缘,并与区块链技术发展密不可分的融资方式,将何去何从?ICO沦陷是否意味着区块链技术的终结?
ICO暴富传奇
ICO全称为Initial Coin Offering,是一种通过发行虚拟代币的方式进行众筹融资的行为。与大众所熟知的IPO不同,它发行的并不是股票而是代币,发行方大都是区块链初创公司,通过众筹的方式交换比特币、以太币等主流“加密货币”,来达到融资目的。
起初ICO仅仅集中在区块链极客圈子,一些无法获得创业投资的创业者,就在圈子内发布项目白皮书,感兴趣的投资者支付如比特币、以太币等数字货币予以支持。项目发起方利用融来的传统数字货币,在虚拟货币交易所换回人民币等法定货币,再投入到指定的技术项目中。投资者通过ICO这种交易所获得创业项目中对应的服务,而创业者也解决了项目启动所需资金问题。
然而就在今年上半年,一款基于智能合约设计的数字货币以太币的暴涨,在短短3个月的时间内从最初的50美元涨到近400美元,迅速点燃了ICO交易市场。其中最著名的莫过于Stratis,从2016年8月上线时估值不到100到2017年6月最高点时超过10亿美元,收益率最高时竟达到1500多倍。
一夜之间十倍甚至几十倍的收益,带来了ICO“暴富神话”,井喷式的ICO市场瞬间受到投资者异乎寻常的疯狂追捧。
根据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近期发布的《2017上半年国内ICO发展情况报告》(下称“报告”)显示,仅2017年上半年,中国国内已完成的ICO项目共计65个,累计融资规模达到26.16亿元,累计参与人次达10.5万。
在巨大收益的引诱下近乎丧失理智的投机分子正是ICO走向“灭亡”的催化剂,这些投资人,一方面对门槛极高的区块链原理认知甚少,另一方面炒币赚钱的热情却极高。
其次,许多ICO项目并不是利用区块链技术解决某个行业的现实问题,而只是打着“区块链”的幌子,宣传人员为ICO路演而各地奔波,用包装好的技术语言骗取投资人的信任,以实现大量圈钱的最终目的,至于研究区块链以实现技术突破,早已被众人忘在了脑后。
面对越来越失控的ICO项目乱象,**不得不出手,抑制虚拟货币引发的金融泡沫以降低市场风险系数。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张烽律师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在ICO很火热的时候,很多项目所发行的代币并不是应用型的数字货币,有一些可能是符合传统证券法意义上的股票、股权、债券、私募这种传统型的证券。如果是属于传统证券型的代币,那么就应当受到现行相应金融法律规范。甚至有一些项目所发行的数字货币是属于诈骗型的或者传销型的,那肯定是应该打击的。
“ICO本质上是一个风险投资,因为一个项目哪怕技术上再成熟,也有可能在市场上会失败。”张烽说。
易观金融行业分析师田杰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比特币最重要的两个特点是隐蔽性和去中心化,隐蔽性就是无论怎么交易,都不能发现交易主体;去中心化就是没有发行机构,没有监管机构,完全靠系统自动完成。
很明显,这两点是绕开各监管层的有效措施,有效地满足了一些非法机构的收支需求,比如在线博彩、黑市交易、敲诈勒索、隐匿资产、传销吸纳资金、收受贿赂等,这一部分人是比特币交易市场最大的刚需,他们需要这个市场有足够的流动性满足他们的需求。因此,他们最有炒作比特币的动机,当比特币有价值之后,一些在正规市场不能完成融资的机构就通过众筹,以代币代表公司股权,然后挂靠比特币,利用比特币的流动性筹集资金。
这在一方面为比特币提供了价值背书,进一步推高了比特币的价值。另一方面,避开了监管。
“ICO市场是一个匿名且无法监管的市场,风险很大。”田杰说,作为一种募资手段,ICO与传统募资的核心差异就是匿名和绕开监管,这将导致很多问题。第一,资金来源不清,因为匿名化,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存疑,且只要比特币存在,资金来源就一直成疑。第二,募资机构质量较差,自ICO诞生以来,市场闹出过多起募资闹剧,募资企业质量普遍较差,募股书写得一塌糊涂,换句话讲,正规渠道能融资的谁会来虚拟货币,当然,其中也不乏优质的募资机构,正是因为如以太坊等极少数ICO机构的成功助推了大家投资的热情,但成功的是极少数。第三,跑路,基于无监管和匿名,ICO市场存在大量跑路行为,普通投资者不明白运作模式,又容易被上涨的假象蒙蔽,自然容易被圈钱。第四,传销,比特币有一些交易所,国内目前已被禁了,国外还有,但诸多代币是没有交易所的,不能赎回,只能转卖给下一个看好的人,因为代币本身没有价值,传播的方式极易形成传销,普通投资者又难以分清其中的差别。
“因此当前整顿令对ICO‘一刀切’具有必要性。”田杰认为。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曾峥律师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亦表示,一般的人不太理解区块链技术,更难理解依据区块链技术发行的数字代币本身和项目本身,但由于其能够快速融资、投资匿名、回报显著且快,所以吸引了很多普通投资者入场;其次,ICO火热后,有大量ICO的数字代币本身缺乏向上的动力和向上的理由,也就是项目本身缺乏支撑依据,到了一种除了博傻和传销没有什么其他脱身手段的程度,很多人投资ICO不是因为项目本身,而是单纯冲着代币的涨跌,助长了其投机性。
曾峥指出,此外,ICO宣称不受传统监管的约束,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投机的气焰。其本身信批也尚不完善,使得部分浑水摸鱼者能在其中分一杯羹,大量投资者入场后,ICO早已从小众的区块链投资人蔓延到“大妈们”这样的一般投资者,最后导致劣币驱逐良币。
曾峥分析称,**暂停ICO是合理的,比特币从诞生开始就公然挑战各国中央**的货币权威,自认为是一种替代性的数字货币;其次,比特币等数字货币的匿名性,使得中央**难以管控,比如反洗钱,影子银行的问题;再次,以上述两个特征为基础的ICO,在蔓延到一般投资者这里时,已经具备了面向不特定多数人的特征,同时有利益回报,涉嫌非法集资,ICO的资金筹集与使用欠缺托管机构监管,对投资者没有进行适当性管理,如果发生爆仓,自然会影响到社会稳定;最后,鱼龙混杂的ICO项目中掺杂了大量具备价格操纵、传销、诈骗成分的项目或者行为,本身也是**治理和打击的对象。
虚拟货币是区块链技术的代表性应用,ICO被叫停后,业界最担心的莫过于人们对区块链技术失去信心,将区块链与ICO混为一谈,一棍子打死。
作为比特币的底层基础技术,区块链可以说与20多年前的互联网一样,是可能在未来带来颠覆性改变的革新技术。简单来说,区块链是一种加密的分布式账本系统,能永久保存数字交易的记录,因此比特币具有数据不可篡改、去中心化的通缩性质。正是由于这种特质,区块链技术很快冲破实验室进入市场广泛应用。
虽然比特币、以太币等虚拟货币都是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的,但是这并不是区块链的唯一运用。在金融行业,尤其银行、证券,对区块链的应用非常积极,比如早在2015年,伦敦交易所、法国兴业银行和瑞银集团就已经开始探索区块链在该跨境汇款方面的应用;VISA欧洲公司也宣布它正在开发基于区块链的汇款服务,目的是可以为发送方和支付接收方制定出更完备的汇款服务,包括费用、交易速度和使用便捷性;日,纳斯达克完成了基于区块链平台的首个证券交易,这对于全球金融市场的去中心化有着里程碑式的意义;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也正在与一个叫数字资产控股(DAH)的区块链初创公司合作,将由DAH提供技术为他们建造一个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清算和结算系统等等。
与国内ICO的“挂羊头卖狗肉”相比,以上这些事例中的平台都是真正在用区块链技术来服务大众的,绝非以区块链的名头鱼肉投资者的骗局。
北京大学金融创新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冯科认为,理论上讲,ICO平台的建设基于区块链技术,通过将社区中的每一区块或节点相连,最终实现信息的共享和去中心化。可以说,存放在ICO平台的数字代币理应比存放在银行更加安全,更有保障。
“但是在现实中,ICO平台并没有将区块链技术完善地应用于社区当中,以至于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区块被建造,每一个交易者的电脑只具有代币的购买和销售功能,并不具备清算和记录功能。因此,ICO平台有摆脱监管审查、暗自转移公共资金的可能性。公共资金转移以后,公众又难以对资金去向进行追查。”冯科表示。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飒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在中国实体经济领域很有前景,农业、物流、金融监管皆已有突破。我国**层面、市场层面,对于新兴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从来都是鼓励的。本次出现萧瑟之气,主要是因为ICO对于社会不特定人的资金安全产生威胁,可能引发涉众事件,为维护金融消费者利益才下了决断。
“如果融资渠道在国外(不在国内发行或售卖代币),技术研发在国内,我国法律和政策是并不反对的。区块链技术人才和专利项目,无须逃离,既来之,则安之。作为见识过海外创业的人,我深深认可中国才是创业的最好地方。”肖飒说道。
北京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苏德栋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说,区块链作为一种分布式系统,一种算法技术的创新应用,如果不直接涉及伦理问题和道德风险,本不存在国家监管与法律规制问题,正所谓“技术无罪”。但基于区块链技术应用发展起来的数字货币,在其发展过程中,对各国的法定货币和现有法律规则发起了多重挑战,也引发诸多社会问题和财产风险纠纷。为此,不得不慎重评估区块链技术应用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与问题,并思考应对之策。
苏德栋进一步分析说,以比特币为典型的数字货币为例,首先面临的就是监管问题。基于区块链技术发展起来的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从逻辑上来说,是去中心化、反对集中监管的。但各国对货币具有主权要求,在此情况下,比特币等数字货币到底是否应该纳入国家监管体系,以及如何纳入国家监管体系,就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
其次,区块链技术应用也不得不面临巨大的风险。仍以比特币为例,遗失、盗窃、攻击、投机、洗钱以及各种风波、质疑和事件,一直伴随着历程。比特币系统是纯匿名的,无法把用户账户的地址与用户本人相关联,比特币交易具有不可撤销和不可找回的特性,如果用户的钱包文件(私钥)损坏,就意味着钱包包含的所有地址上的所有比特币都彻底丢失了,彻底躺在了交易记录的历史中,任何人都可以看到它,却得不到。而我国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大都借鉴交易所模式,但是根本无法达到交易所合规性方面的基本要求,如不能有资金池,客户资金应该托管在银行,交易平台只做撮合,不得直接从事比特币经营,必须经由省级**批准(即持牌经营)等情形,可以说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经营和交易基本处于法律规制失控状态,存在巨大的投机性和风险。
第三,区块链技术中的智能合约的效力问题,还没有得到法律和司法的正式确认。其作为数字编码的形式体现出来的合同文本,尚无法确知,是否可以构成生效合同的要件,是否可以符合司法拟采信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他国监管之路
尽管区块链技术热度居高不下,但目前尚处于积累阶段,还有不少待解难题。金融区块链发展将给金融监管带来压力:现有监管模式需要更新、应对风险能力需要提升、法律责任确定更加困难
因而,加强对区块链的研究,在监管上提前准备,成为当务之急。
当今世界,虽然各国对区块链的监管方式各有不同,但是加强对虚拟货币的监管已经成为大势所趋。
苏德栋告诉《法人》记者,美国联邦**对于区块链技术的关注,主要集中于基于,目前,一些**机关已专门对此发布了指导性文件。
例如2013年美国财政部的执法机关FinCEN,在《银行保密法案》(BSA)中,将“可交换的虚拟货币”列入“金钱服务商业”中,据此,在美国,虚拟货币的交易需要到财政部进行登记,并同样参与反洗钱项目。不过,该法案及该执法机关出台的《金融犯罪执法网络法规在个人管理、交换和使用虚拟货币中的应用》,均认为虚拟货币“虽然也有价值,但不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货币”,不具备实际货币的全部属性和法定货币地位。
美国(CFTC)的《商品交易法案》(CEA),同样适用于虚拟货币。因为“商品”定义很广,可以包括“债券、股票还有货币等”,因此虚拟货币的交易也纳入其调整范围。
2014年3月,美国联邦税务局发布通告称,比特币及其他虚拟货币属于财产,与其他有价商品类同,而不是货币,比特币的“挖矿”、买卖和使用行为均应适用相关税务规则,进行纳税申报。
在泰国,管理和政策部高官曾表示,由于缺乏适用的法律和资本管制措施,加之比特币跨越多种金融业务,因此下述比特币活动在泰国都被视为非法:买、用卖任何商品或服务、与泰国境外的任何人存在比特币的往来。
2017年4月,日本对《犯罪收益转移预防法案》进行修订,加强了对比特币交易对账户持有人、资金来源、交易记录等方面的监管力度。
而就在日前,比特币等数字资产交易活跃的韩国监管当局也启动行动——9月3日,韩国当局的金融服务委员会(FSC)牵头九部委公布了对数字资产的监管施行方案,表示将加强监管,并对洗钱、非法融资及非法交易活动进行调查;当地监管机构表示,对试图以ICO名义进行股权融资筹集资金的企业将“加大惩罚力度”。
ICO被叫停后,清退方式是市场最大的难题。
财经专栏作家肖磊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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