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可投资理念作为汇丰晋信恒生龙头的中心理念大家如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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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丰晋信基金简介
汇丰晋信基金
公司全称: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5年11月
注册资本:2亿
所属行业:金融保险
所在地区:上海市
主营业务:基金发行与管理
公司地址:上海市富城路99号震旦大厦35楼
邮政编码:200120
公司电话:98
公司传真:99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日正式成立。公司以上海为注册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约等于2,470万美元)。汇丰投资管理出资人民币9,800万元(约1,200万美元)参股合资公司49%的股权,其余51%股权由山西信托持有。
金融保险企业
上海市企业
汇丰晋信基金详细资料
一、公司与股东情况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日正式成立。公司以上海为注册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约等于2,470万美元)。汇丰投资管理出资人民币9,800万元(约1,200万美元)参股合资公司49%的股权,其余51%股权由山西信托持有。
汇丰晋信融合了两大金融机构的成就、实力、专才和承诺;融合了中外力量和东西智慧;融合了山西信托和汇丰投资管理的深厚本土经验及国际视野。
二、投资理念
• 坚定的积极投资:在中国市场风险和收益的不对称中寻求超额收益
• 秉持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理念,将全球化视野和贴近本地市场的研究紧密结合
• 以投资现金回报率分析为核心,选择具有良好公司治理结构和现金流回报的上市公司
• 严谨的结构化投资流程和缜密的数量化风险控制相结合
投资管理框架
公司的投资管理实行投资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在具体业务中采取研究、决策、管理、交易、评估在部门设置上相互独立,在业务开展中分工、协作、相互支援的制度模式。风险控制委员会及其领导下的风险控制经理,按照公司和部门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对投资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控,防范、识别和化解各种潜在的风险,保障基金资产运作的安全。同时,公司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也对基金投资实施合法合规监控。&
采用投资委员会领导下的团队式投资管理模式。投资委员会定期就投资管理业务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基金经理、分析师、交易员在投资管理过程中既密切合作,又责任明确,在各自职责内按照业务程序独立工作并合理地相互制衡。
三、服务理念
以客户需求为中心
• “以客户为导向,为客户创造价值”贯彻在我们工作的全过程中,从产品开发、市场营销、投资管理到客户服务,我们无一不坚持执行这一理念。
• “不断满足客户的投资需求是我们所有工作的中心,我们倾听客户心声、跟踪市场变化、分析投资机会、最终帮助客户实现各种投资理财目标!”
为客户创造价值
• 我们的最终目的,就是让投资人体验简单投资带来的快乐。为着这个目标,我们以客户为中心,创新与服务、研发与管理……始终站在客户的角度看待自己的工作。
• 满足客户的需求,一切以客户为先。汇丰晋信推出的每一个新产品,都经过深入的市场调研,在充分了解投资者期望的基础上,开发出符合市场环境和投资者需求的产品。
• 汇丰晋信将逐步建立起完整的产品线,让更多投资者根据其不同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的产品,实现其投资理财目标--教育、置业、养老……
汇丰晋信服务理念
• 我们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服务,助其达成理财和投资目标,提升个人及机构财富指数。
• 我们致力于为社区提供相关的理财教育、投资咨询以及其他传播财富知识的公益活动,提升社区财富指数。
• 我们致力于将国际先进的财富管理理念、教育和养老规划理念及其配套的投资产品和投资服务带进中国,提升国民财富指数。休闲娱乐生活服务其他类别
汇丰晋信三只股基入围赚钱榜前十 长效机制追求复制收益围绕“可解释、可复制、可预测”的投资理念,汇丰晋信旗下股基不择时、精选股,长期收益开花结果《投资者报》记者 占昕纯靠买卖股票赚钱在过去三年大幅震荡、“黑天鹅”频出的市场几乎不可想象,但市场风浪再大,总有挥洒自如的弄潮者。其中的行业翘楚,汇丰晋信旗下三只普通股基凭借优秀的选股能力获利不菲,跻身《投资者报》“基金全能赚钱王”三年普通股票型基金赚钱榜前十,充分展示了其投研团队精准的选股能力和综合实力。汇丰晋信三只普通股基入围赚钱榜前十据《投资者报》市场研究中心的数据,在“普通股票型基金赚钱前10”榜上,汇丰晋信有三只上榜,分别是汇丰晋信大盘A、汇丰晋信低碳先锋和消费红利,近三年分别实收入账11.07亿元、3.57亿元和1.91亿元,成为普通股基中上榜最多的公司。汇丰晋信的成功并非偶然,根据海通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一季度末,汇丰晋信最近三年旗下权益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为106.40%,排名69家公司第三,五年净值增长率为131.92%,排名66家公司中第四位,也是唯一一家过去三年、过去五年绝对收益排名均在前五的基金公司。众所周知,普通股基历史悠久,2015年又整体提高了最低仓位,在此约束下,一些产品不得不转型成偏股混合型,而普通股票型基金赚钱榜前10的基金用成绩证明,凭借自己的独门秘籍,即使不择时,通过精选个股,一样能为投资人赚取较高收益。对此汇丰晋信投资总监曹庆表示:这是公司“可解释、可复制、可预测”投资理念的最好印证,证明在A股市场,坚持基金投资策略本身、不追求短期排名的投资方法是行之有效的。汇丰晋信目前管理在岸本地基金 17 只,同时是多家机构 QFII 投资咨询顾问,为国际投资者提供专业资产管理服务,致力于“让投资更简单”。“低估值策略”年年盈利如何控制风险,保证出击的有效性?又如何及时保住胜利果实?位列普通股基赚钱榜第三的汇丰晋信大盘A,其操作策略具有代表性。汇丰晋信大盘A的最低仓位是85%,近三年仓位调整幅度在86%~94%之间,“我们旗下的股票基金仓位明确,风格明确,坚持‘所投即所得’,即投向大盘蓝筹股,有利于投资人选择到真正适合自己的基金,并做好资产配置。”曹庆表示。尽管拥有如此高的仓位,汇丰晋信大盘A在过去三年中依然每一年都实现了盈利,年化收益达到40%,并获晨星、海通证券(600837,股吧)、上海证券等多家机构五星评级,用实践证明:通过精准的选股和买卖操作,不但能为投资人赚钱,并且能在较高的仓位下,合理控制投资人的风险。大盘基金基金经理丘栋荣表示:“对于权益投资,最重要的是要承担市场的风险。只有长期持续地承担风险,才能获得市场的超额回报。我们的目标不是没有回撤,因为那样可能将放弃上涨的机会。我们希望能在市场下行的时候,跌得相对较少;市场上涨时,涨的相对较多。我们致力于构建最有性价比的组合,以期在波动的行情以及系统性风险中获得不错的收益。”“避免买入高估资产,或者低配高估资产可能在操作中更为重要。”坚持PBROE策略(低估值、高盈利策略)的丘栋荣有自己一套独特的投资策略,即“基于风险定价的主动价值策略”。据丘栋荣测算,在过去业绩的归因分析中,超额收益中接近一半来自于低估值策略,另外有1/4来自于选股提供的绝对阿尔法收益。“我们要考虑的是有没有足够的流程方法以及体系来把超额收益始终把握住,能够确保超额收益的可持续、可复制和可预测,所以我们更多的工作是在构建体系,并通过自下而上的方法把体系构建得更加完整。”丘栋荣说。根据Wind统计数据,截至4月26日,丘栋荣目前管理的基金有两只,分别是汇丰晋信大盘和汇丰晋信双核策略。其中汇丰晋信大盘A类今年以来的累计收益已有7.88%,双核策略A类则有5.4%。而相比短期的排名和业绩,丘栋荣更看重经过风险调整后的超额收益,并表示将“始终评估风险和收益的来源,达到一个持续的、正确承担权益市场风险,并获得超额收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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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09:06  来源:
  “汇丰晋信应该坚持自己的道路,毕竟我们进入市场的时间比较晚,如果按照大家通常的做法上来就拼规模,我们做到极致也就是同其他老公司一样,要超越别人,就一定要另辟蹊径并且立足长远。”汇丰晋信总经理李选进对记者说。
  登高望远
  不少人认为汇丰晋信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在他们看来,相比其他外资金融机构,汇丰的品牌已经在中国享誉了100多年,拥有如此浓厚的品牌积淀,公司运作起来自然事半功倍。然而在过去的两年里,李选进依然将品牌建设作为公司的重点,相比其他公司突飞猛进的管理规模,汇丰晋信似乎一直不温不火,在慢慢筹备着什么。
  “当时股东方面希望我出任这家合资基金的总经理,我对老板说,如果这家公司准备短期内就要扩张多大的规模,实现多少盈利,那最好找别人当这个总经理,因为这实在不是我的强项。”李选进笑言。
  汇丰晋信成立之初做了三件事,一是在成立仪式上推出十大投资金律,提出简单投资的理念,引导投资者理解专家的好处,二是发行了一只名为2016生命周期基金的产品,希望借此启发投资者明确的投资目标和长期的投资理念,三是斥资建立了一个教育网站,做的不仅仅是投资者教育,而是告诉投资者如何规划子女的教育,如何为子女的未来教育积累足够资金。
  除此以外,公司还建立了一支在业内堪称强大的营销策划队伍,当年轰动一时的《红楼理财》系列,以及后来的《投“基”36计》就是出自这个团队之手。而李选进对于品牌建设的整体支持也不遗余力,无论经营情况如何,品牌建设的费用基本是固定的比例,而且一固定就是5年。
  汇丰晋信的这些做法在业内也曾引起一定的,有赞其理念者,也有贬其烧钱者,更不乏有人叹其背后资本金之雄厚。不过在李选进看来,既有股东雄厚实力的保证,又有百年的品牌积淀,作为合资公司就应该而且也有能力比别人看得更加长远,做一些更符合行业和投资者长期利益的事情,哪怕这些事情可能对公司的短期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过去两年,汇丰晋信一直围绕着投资者教育来诠释其品牌形象和发展战略。李选进经常和别人说起他的“滑雪板”理论:“滑雪是一项对技巧有很高要求的运动。如果一个卖滑雪板的商户能够教会滑雪者运用正确的方式来滑雪的话,滑雪者自然而然会对商家产生信任,如果正好需要,自然就买他的滑雪板。而如果滑雪爱好者因为买了不合适的滑雪板而享受不到滑雪的乐趣甚至受伤,他就可能永远离开滑雪这项运动。”
  布局未来
  “说实话,很多时候我也动摇过,特别是这两年看着一些同行的规模增长很快,业绩狂飙突进,而我们还在慢慢打基础,为长期战略进行布局,但是为了能在中国市场生存得更久,发展得更好,我们必须立足于和客户建立长期关系,坚持长期、稳健、专业的发展理念,为未来的发展打下扎实的基础。”李选进如是说。
  他认为,资产管理行业的盈利模式是二维的,一维是管理规模,这种盈利模式是有目共睹的;而另一维是时间,如果客户对公司的品牌和管理能力建立起长期的信任,势必会成为长期稳定的客户,这将是基金公司稳健成长的最优模式。如果为了追求短期的规模,而伤害了建立长期信任的基础,最终的结果将对公司的长期发展非常不利。
  他表示,汇丰晋信计划在三年内初步建立起两条产品线,除了常规的基金产品线以外,另一条则是以一系列生命周期基金组成的“长期投资计划产品线”,建立这条特殊产品线一方面是为了引导投资者建立起长期投资理念,另一方面也是为今后开展年金和专户业务进行产品上的准备。他坦言,基于股东的强大实力,未来在拿到相应业务牌照后,在寻找客户方面可能比其他公司更有优势。
  据介绍,所谓生命周期基金是随着投资人年纪的增长,风险承受能力逐渐降低,需要逐步调整投资组合,降低高风险资产如类资产的比重,提升低风险类资产如类资产投资比重的基金产品。实际上,这种产品在上世纪90年代的北美市场已经开始风行,在美国有50%以上的养老基金购买的是这种生命周期产品。由于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基金是投资期限适中,债券资产投资相对股票基金偏高,因此在过去两年的牛市当中,生命周期基金的增长率显然不如高仓位的股票基金,但在2007年年底以来,这种基金却表现出良好的抗跌性,被誉为10大抗跌基金之一。
  “生命周期基金的特点非常适合那些有明确投资目标,准备进行长期投资的持有人,在经历一个完整的周期之后,才能显现这种产品的优势。虽然这种产品要完全为投资者接受还需要一段时间,但随着这两年的股市大幅波动,不少持有人已经开始逐步了解和接受这种基金产品,并且开始确立长期投资的理念,现在看来,2016生命周期基金的持有人还是非常稳定的,而且公司大部分长期定投客户都是投资在这个产品上。”李选进对记者说。
  目前,公司正在发行2026生命周期基金,以18年为目标周期进行运作,希望在18年后能够实现投资者的投资目标,而据介绍,国外市场最长的生命周期基金目标周期为40年。按照汇丰晋信的规划,将不断丰富生命周期基金的产品线,争取覆盖所有年龄段的投资人群。李选进笑言:“找我当总经理说不定也是因为我看上去足够年轻,有这个时间去给中国的投资者证明长期投资的好处。”
  把握现在
  对李选进而言,过去两年的牛市虽然没有让汇丰晋信的基金管理规模出现快速扩张,但却实实在在地解决了这家新公司的生存问题,只要生存问题解决了,李选进就更能静下心抓紧时间将基础打得更加扎实。
  他表示:“我们的工作总是围绕‘专业、长期、稳健’这个公司理念,而这恰恰也是汇丰的公司理念。专业体现在业绩、产品设计、服务,稳健体现在风控、合规性、系统安全,长期则体现在运作过程中对自身理念的坚持。”
  据介绍,在投资方面,虽然身处大牛市,两年来公司旗下基金的换手率一直保持在100%左右甚至更低;在风控方面,公司一直致力于一严格的风险控制和合规建设;在系统安全方面,公司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灾备系统,即使在办公楼完全摧毁的情况下,也能保证在四小时内恢复公司主要业务正常运转;在队伍稳定性方面,从成立到现在,整个20人的投研团队只有2人离职。
  在2005年开业之初,市场尚处于低迷之时,汇丰晋信的战略是倾力进行投资者教育,树立长期投资,理性理财的观念,从而推动基金管理业务发展。而在2007年市场最火热的时候,汇丰晋信却坚持稳定策略,积极准备生命周期基金产品线,并鼓励持有人平衡投资、分散风险。时隔一年,由于旗下基金规模没有高速膨胀,汇丰晋信的持有人在本轮市场猛烈下调的中“受伤”很轻。李先进介绍说,根据最新的统计,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基金的持有人中,90%是盈利的,整个公司的持有人三分之二是盈利的。即便是经历如此大的下跌,汇丰晋信还是通过经营战略的调整,最大程度地保护了持有人的利益。
  此外,从业务多元化的战略发展上,公司在目前QFII投资顾问业务基础上,还要进一步拓展QDII、筹备年金、专户等各项非公募业务,实现多元化的经营模式。李选进特别提到应当加快基金公司QDII的发展步伐,建议运用更加灵活的模式为投资者提供选择的机会,比如在一定的额度基础上,由相关部门设定包括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货币型等不同风险的几类产品,然后由基金公司根据自己的能力进行投标,选择相应的产品类型和产品规模,为投资者提供不同的选择,最终达到分散风险的目标。
  李选进档案
  李选进于2003年9月加盟汇丰投资管理,成为公司执行委员会和管理委员会成员,主管亚太区企业拓展部。2006年初,李选进受命到上海管理汇丰投资管理和山西信托的合资企业--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李选进对大中华地区的资产管理业务有着深厚的经验。加入汇丰之前,他作为业务发展总监为怡富资产管理公司主持策划其进入中国市场的项目,该公司是摩根大通集团的资产管理业务子公司。而之前在台湾工作的四年里,李选进一直在参与电子商务和离岸投资计划等一系列重要的业务发展项目。李选进生于上海,求学于香港和美国休斯敦大学并获得经济学学士与硕士学位,能够讲一口流利的广东话、普通话和上海话。此外,他还同时拥有内地和香港两地的基金业从业资格。
【作者:金烨 来源:】
(责任编辑:小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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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基金合同
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一五年一月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目
录第一部分 前言...................................................... 1第二部分 释义...................................................... 3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7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8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 10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11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18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5第九部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33第十部分 基金的托管............................................... 36第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的登记......................................... 37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39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财产............................................. 50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51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56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58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60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61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67第二十部分 违约责任............................................... 69第二十一部分 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 70第二十二部分 基金合同的效力....................................... 70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事项............................................. 711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第一部分
前言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3、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二、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他与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人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三、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合同之外披露涉及本基金的信息,其内容涉及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以基金合同为准。1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五、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2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第二部分 释义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1、基金或本基金:指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基金管理人:指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6、招募说明书:指《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9、《基金法》: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3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1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2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22、销售机构:指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23、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24、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25、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26、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27、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4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28、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29、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30、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31、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32、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33、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34、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35、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36、《业务规则》:指《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37、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38、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39、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40、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41、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42、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43、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5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44、元:指人民币元45、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46、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47、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48、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49、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50、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介51、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6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一、基金名称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二、基金的类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三、基金的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四、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主要投资新动力主题的优质上市公司,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中长期资本利得,实现基金净值增长持续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五、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2 亿份。六、基金份额面值和认购费用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本基金具体的认购费率按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七、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7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1、发售时间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2、发售方式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3、发售对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二、基金份额的认购1、认购费用本基金的认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2、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3、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基金认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4、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 2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5、认购申请的确认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8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三、基金份额认购金额的限制1、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2、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体限制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3、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体限制和处理方法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4、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9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一、基金备案的条件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募集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10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一、申购和赎回场所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代销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11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时,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时,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遇证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顺延至上述情形消除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划出。在发生巨额赎回或本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则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将投资人已缴付的申购款项(不12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含利息)退还给投资人。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次赎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赎回金额单位为元。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13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的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发生上述第 1、2、3、5、6、7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14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的申购款项(不含利息)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发生上述第 1、2、3、5 项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 4 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1、巨额赎回的认定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15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3)暂停赎回: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3、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 日,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时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时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十一、基金转换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16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十二、基金的非交易过户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十三、基金的转托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十四、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十五、基金的冻结、解冻和质押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一并冻结,被冻结部分份额仍然参与收益分配。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如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份额的质押业务或其他基金业务,基金管理人将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规则。17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一、基金管理人(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名称: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 17 楼法定代表人:杨小勇设立日期: 2005 年 11 月 16 日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号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2 亿元人民币存续期限: 持续经营联系电话:021-(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1)依法募集基金;(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4)销售基金份额;(5)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18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的业务规则;(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19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上;(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20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二、基金托管人(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法定代表人:王洪章成立时间:2004 年 9 月 17 日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复【 号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f柒仟肆佰捌拾陆元存续期间:持续经营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 号(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产;(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费用;(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21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清算。(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投资所需其他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22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上;(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23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3)依法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或仲裁;(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行承担投资风险;(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24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一、召开事由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终止《基金合同》;(2)更换基金管理人;(3)更换基金托管人;(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6)变更基金类别;(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但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2)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且在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25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6)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增加、减少、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7)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且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代销机构、登记机构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8)在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的范围内,且在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推出新业务或服务;(9)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设立日常机构的,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设立日常机构的,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26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设立日常机构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该日常机构提出书面提议。该日常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该日常机构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该日常机构决定不召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按照未设立日常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6、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日常机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日常机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7、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 30 日,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27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的计票效力。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含 50%)。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2 个工作日内连28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含 50%);(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注册机构记录相符;(5)会议通知公布前报中国证监会备案。3、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条件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所持有的有效基金份额低于第 1 条第(2)款、第 2条第(3)款规定比例的,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所持有的有效基金份额应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4、在不与法律法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5、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授权方式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具体方式在会议通知中列明。五、议事内容与程序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29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2、议事程序(1)现场开会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含 50%)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2)通讯开会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 2 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六、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含 50%)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2 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30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决。七、计票1、现场开会(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2、通讯开会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31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八、生效与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或者通讯开会等基金合同约定的方式召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须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行使投票权提供便利。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按照《基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表决通过的事项,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日常机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32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第九部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一)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1、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二) 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1、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一) 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 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 6 个月内对被提名的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并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3、临时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管理人;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任基金管理人的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决议生效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6、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及时向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临33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接收。新任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7、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8、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如果原任或新任基金管理人要求,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名称字样。(二)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 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持有人提名;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 6 个月内对被提名的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3、临时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托管人;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生效;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决议生效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6、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资料,及时办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人或者临时基金托管人应当及时接收。新任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7、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的条件和程序。1、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分别按上述程序进行;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34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媒介上联合公告。(四)新基金管理人接收基金管理业务或新基金托管人接收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前,原基金管理人或原基金托管人应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并保证不做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造成损害的行为。三、本部分关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更换条件和程序的约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相应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35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第十部分
基金的托管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托管协议。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36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第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的登记一、基金的份额登记业务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二、基金登记业务办理机构本基金的登记业务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办理。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登记业务的,应与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代理机构在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三、基金登记机构的权利基金登记机构享有以下权利:1、取得登记费;2、建立和管理投资者基金账户;3、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户资料、交易资料、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4、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制定和调整注册登记业务的相关规则;,并依照有关规定于开始实施前在指定媒介上公告;5、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四、基金登记机构的义务基金登记机构承担以下义务:1、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2、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3、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份信息及基金份额明细等数据备份至中国证监会认定的机构,其保存期限自基金账户销户之日起不得少于 20 年;4、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因违反该保密义务对37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投资者或基金带来的损失,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及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除外;5、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提供其他必要的服务;6、接受基金管理人的监督;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38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一、投资目标本基金主要投资新动力主题的优质上市公司,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中长期资本利得,实现基金净值增长持续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二、投资范围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行票据、可转换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其他基金份额以及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50%-95%,其中投资于新动力主题的股票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0-3%;现金、债券资产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比例不低于 5%(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本基金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谨慎和风险可控的原则,可参与创业板上市证券的投资。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三、投资策略(一) 投资理念:以深化改革和产业升级两大投资方向,把握投资机遇、注重经济体制改革、自中而下精选行业。具体来说,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1) 以深化改革和产业升级两大投资方向,把握投资机遇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50%-95%,其中投资于新动力主题的股票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所指的新动力主题包含受益于深化改革的行业与产业升级的行业两大投资主线。(2) 注重经济体制改革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本基金认为,在中国经济持续发展而进行的结构性转型中,贯彻深化改革和产业升级的战略性39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策略已经成为国家发展经济的核心目标,新动力主题产业将逐渐成为中国未来经济增长的新引擎,而受益于此领域的上市公司也会因此爆发出持续较高的投资价值。(3) 自中而下精选行业通过“主题投资”来选择行业,深入分析以深化改革和产业升级为代表的内外部环境条件对其发展的影响,并结合股票基本面指标分析,将能够受惠的相关产业和上市公司纳入投资范围,发掘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公司,获取资本的长期增值。(二) 投资策略: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国家政策等可能影响证券市场的重要因素的研究和预测,根据精选的各类证券的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适度调整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及现金等类别资产间的分配比例。2、股票投资策略(1)新动力主题的界定本基金在股票投资比例中必须有不少于 80%的比例需投资于新动力主题的股票。本基金所指的新动力主题,是指依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经济发展精神,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主要分为两大投资主线:1)受益于深化改革的行业:十八届三种全会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涉及了 16 个领域、60 个要点,为未来中国改革的方向、目标和框架进行了详细的论述。通过把握《决定》精神,我们梳理出了以下几大改革领域的投资机会。A 国企改革《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到“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我们认为,推进国企改革是当前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的重点领域,因此,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是国企改革,国企改革将是这一轮改革最大的红利所在之一。我们认为,在竞争性的领域中,经营状况较差的国企将逐步退出,能够持续经营的国企以效率与公平作为经营目标,通过引入市场多种资本以及先进技术和40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管理,以充分发挥国企的竞争力,激发国企动力;而在与国家利益相关的非竞争性领域,国企将在保持绝对掌控的同时,由政府进行资源配置,通过建立和完善市场化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以提高国企运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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