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老房东买房之后户口要求)乙(新房东买房之后户口要求)丙(现买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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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内房东把房卖了,新房东愿意继续履行合同,老房东算违约吗?
2012年签的合同,合同为6年,现在房东要卖店面,新房东今天过来说愿意履行原来的合同,老房东算违约吗?如果新房东不愿意履行原来的合同,老房东算违约吗?
江西 赣州 章贡区发表时间: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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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不破租赁,原合同仍有效,房东不违约。
律所:江西中山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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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共 2 条
不算违约。
律所: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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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
律所:江西皆诚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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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老房东“打架” 承租人遭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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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先生手写的承诺书,
  按有其手印。
  记者 陈龙 实习生 刘霖 文图
  本报讯 2003年,仝先生租下了洛阳市煤炭供销公司(以下简称“煤炭公司”)的3层小楼开宾馆。后来煤炭公司破产,小楼被卖给别人,由于新老房东之间存在纠纷,导致仝先生的宾馆水电全停,陷入停业窘境。8月17日,仝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寻求帮助。
  停水停电,宾馆没法开了
  据仝先生介绍,2003年9月份,他与煤炭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协议,煤炭公司将位于九都路35号院内一栋3层小楼租给他经营宾馆。租赁时间自日起,至日止。
  2009年,因为一场官司,该3层小楼被法院拍卖。此后,市民杨先生买下了这3层小楼,仝先生原先与煤炭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被转让给杨先生,租赁合同仍正常履行,此后的房租由杨先生收取。
  “2011年,煤炭公司破产了,他们的工人天天去宾馆门口闹,说不应该把3层小楼随便拍卖给别人。”仝先生说,到了2012年12月份,3层小楼的自来水也被煤炭公司给停了,他只好从隔壁接根管子,每月付给人家水费,勉强把宾馆开下去。到了今年8月14日,煤炭公司把3层小楼的供电也停了。“停电当天,宾馆的客人都走光了,宾馆彻底停业了。”仝先生说。
  新老房东“打架”,祸及承租人
  8月18日上午,记者与3层小楼的购买者杨先生取得联系。他告诉记者,2009年7月份,他从煤炭公司买下这栋3层小楼。
  “他们(煤炭公司)说,虽然我买下了房子,但院子仍是煤炭公司的,3层小楼在他们的院子里,让我一年交20万‘地租’。”杨先生说。
  昨天下午,煤炭公司破产清算组负责人段先生接受大河报记者采访时称,按照2009年洛阳市政府出台的《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和加强国有土地收益租金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3层小楼每平米每半年要交纳35元钱给国土资源局,而这笔钱现在还得从煤炭公司这里出。段先生说,煤炭公司已经破产,无钱支付这笔租金。3层小楼被杨先生购得,因此应由杨先生支付这笔租金。
  “他(杨先生)白占煤炭公司的地,我们一直叫他过来谈租金的问题,但他态度很消极。没办法,我们只好采取措施,停了3层小楼的供水供电。”段先生说,煤炭公司破产了,职工也好长时间没发工资,“大家都在等待资产处置”。
  承租人可分别起诉新老房东
  河南安多律师事务所于淼律师告诉记者,承租人仝先生可以起诉3层小楼的所有者杨先生。杨先生应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房屋的供水供电及正常使用。如不能保证,则属于违约行为。而煤炭公司破产清算组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对仝先生构成了侵权,仝先生可依法起诉对方。
  于淼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指出,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租人有依法解除租赁合同的权利。
本文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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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毛泽东的老房东”:毛主席不让卫士拆鸡窝(3)-中新网
“毛泽东的老房东”:毛主席不让卫士拆鸡窝(3)
  敌机不炸西柏坡之谜
  大家都知道,蒋介石轰炸过阜平城南庄,毛泽东有惊无险地躲过了轰炸。来到了西柏坡,党中央和群众的基础非常好,就像来到了一个铜墙铁壁筑成的安全岛上。中央大院里住着中央领导,也住着平民百姓。领袖们日夜操劳着国家大事,百姓们耕耘着自己的农田,村民们几乎天天和领袖见面,但大家都守口如瓶,从未吐露过蛛丝马迹,许多事情都是中央进京后才透露的。
  蒋介石的特务侦察到毛泽东住在西柏坡一带,就从人员往来较多的地方和不同于民房的建筑物中寻找目标。敌机曾轰炸过西柏坡东南30多公里的烟堡华北局,也轰炸过西柏坡北10多公里的讲里天主堂,但就是不知道党中央和毛泽东在西柏坡的农家小院里。
  有人说,毛主席洪福大,炸不着。其实是全国人民衷心拥护中国共产党,领袖们走到哪里都有人自动保护守卫,才闯过了一道道难关。
  中央进京后,西柏坡的村民们十分想念毛主席,大家委托村干部闫民生、闫连章带着土特产品去看望过毛主席。村民苏善修为了实现这一心愿,卖掉皮袄做路费独自进京,毛主席在百忙中与其拉家常,被传为佳话。
  (闫文习,现年83岁,中央进驻西柏坡后,毛泽东曾经住在其家里,被称为“毛泽东的老房东”)
【编辑:张中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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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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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l Rights Reserved房东卖房要求提前解除租约问题详情:房屋租凭期限为一年,日至日支付方式为半年一付(已付清)租金:3600元/月作为住宅使用租凭期内,甲方(房东)需要转让或抵押房屋,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我)。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受让权。这是合同上说明的。现在的情况是房东要把房子卖了,然后要求我们11月24号前搬离,通知我们是本月11月11号。然后他自愿意赔偿一个月的租金。但是我们这边是居住包括工作室形式的接受业务(主要是淘宝生意,这个房东也是知道的)如果要搬走损失的肯定不只一个月的租金,而且时间、误工费、搬运费、新房装修费等等这些费用都是要我们自己承担的。我想问下 如果我们不同意房东提出的赔偿条件 我们是不是可以有权利不搬走?或者有权利要求房东赔偿更多的损失?谢谢!推荐回答:是的,你可以不搬走。法律保障你的租赁权利,即便他卖了房子你也可以继续租,在你的租期内塔没有办法赶你们走。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满足你们解除合同的要求,就可以不搬走了。他卖房子,新的房东自动成为合同的甲方,你的权利不受影响。我也遇到过这样的事情,我咨询了律师得到了上述答复,你也放心吧。不行就告他呗,告了你也是赢。房主要卖房,我该怎么办?问题详情:我是一名大三的学生,因为要准备考研所以去年12也14号在租了一套老师的房子。租期到08年的一月底。房租为7000。合同上协商好的分两次付款,如果一方违约,向另一方赔偿违约金1200。就在今年3月中旬的时候。房主通知我她要卖房(其实在我租她房子的同时,她就在中介登记了卖房的消息,在我居住的期间有四五起来看房的),当是我们达成口头协议,房东退还我所交纳的房租3500,在赔偿我1200。再给我一个月的期限找房(因为赔偿金由买房的人给,所以她也没有计较太多),但就在三月底我般出去后向她要钱的时候,她变卦了。,原因是买房的不同意付这1200的违约金了,所以她就要算这三个多月的房租,和水电气。请问一下房东这样做是否合法,我到底该得多少钱?因为她是老师我也不太好和她挣(但她却是个很不讲理的人,和她在一起协商根本没的我说话的份),谢谢了!推荐回答:房主的做法明显不合理不合法。 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1条规定:“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条第二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承租人提出要求继续租赁的要求是合法的,承租人的利益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你可以和房主据理力争,拿出法律的依据,我想他会妥协的。租房期间,房东想卖房,租客是否可以拒绝房东带人来看房?拒绝是否合法?推荐回答:可以拒绝,租客具有合同租用期内的房屋使用权,有权拒接房东带人看房。如果卖房,租客还享有优先购买权!但是还是大家坐下来好好协商一下!因合同而异,如果没有这一条规定,是合法的。你可以要求房东赔付您一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具体看您合同是如何签得,。。其中有项“在合同期内,房东需提前收回房屋的,。。。。”后面看你们是怎么签署的了。按合同来就行。可以决绝,在合同期内,可以拒绝,可以拒绝,合法,但是你要和房东搞好关系,要不然以后找着借口扣你的押金可以拒绝 ,但可以协商吗可以拒绝.可以拒绝 ,但可以协商吗看你在租房之前业主有没有跟你协议这个问题。你也可以拒绝房东带人来看房可以拒绝 ,但可以协商吗如果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没有写明在租赁期间房子会出售,业主没有要求说会带买房人看房的话就可以拒绝,合法!如果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房东声明在租赁期间房子要出售,而且让租户买主看房,那么就不能拒绝!根据合同履行这问题就看你跟房东是怎么沟通的了,房东带人看房租客可以拒绝,但是这合不合法就看你们当时签租房合同时有没有提及此事喽!可以拒绝,无所谓合法不合法!反正什么事都可以协商的可以拒绝,国家明令禁止在组期间售房!买卖不破租赁!可以拒绝 ,但可以协商吗可以拒绝,合法没有合法不合法之说 毕竟房子是业主的,可以协商 但在合同期内 卖了 可以让业主赔付违约金!租户可以拒绝房东带客户看房,租户有优先购买权没错,拒绝的话也是合法的,但协商下,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房东要买房,我该怎么办?问题详情:我是一名大三的学生,因为要准备考研所以去年12也14号在租了一套老师的房子。租期到08年的一月底。房租为7000。合同上协商好的分两次付款,如果一方违约,向另一方赔偿违约金1200。就在今年3月中旬的时候。房主通知我她要卖房(其实在我租她房子的同时,她就在中介登记了卖房的消息,在我居住的期间有四五起来看房的),当是我们达成口头协议,房东退还我所交纳的房租3500,在赔偿我1200。再给我一个月的期限找房(因为赔偿金由买房的人给,所以她也没有计较太多),但就在三月底我般出去后向她要钱的时候,她变卦了。,原因是买房的不同意付这1200的违约金了,所以她就要算这三个多月的房租,和水电气。请问一下房东这样做是否合法,我到底该得多少钱?因为她是老师我也不太好和她挣(但她却是个很不讲理的人,和她在一起协商根本没的我说话的份),谢谢了!推荐回答:房主的做法明显不合理不合法。 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1条规定:“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条第二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租期内房东卖房,能否让租客搬走?问题详情:前天中午,去年8月,我把东莞 南城租房 给出租给别人,签订好了《租房合同》,租期2年,月租2500,水电费自行承担,租客按照合同一次性交了半年的租金15000和押金1000元。但是我外甥今年10.1要结婚,所以我准备把房子卖给他们当婚房,考虑到要进行装修,所以房子不能再继续租了,我找他们协商,希望租客将房屋尽快腾出来,之前所收的房租和押金将如数退还,但是他们不肯搬,说租期未到,我该怎么办?推荐回答:这种情况很好处理。因为租客是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您询问之后,如果他不买,您可以退还押金,还有违约金就可以要求租客搬走了这个问题很多变的,是这样的,签了合同的话,您可以退违约金并把租金和押金如数退还从法律上,租客没有违法的,毕竟是人家的权益,你可以考虑怎么协商,各自退一步。 想了解东莞南城房屋出租相关信息,你可以上搜房网 东莞租房网 查找,这里有的 南城租房 房源,希望我的答案能帮到您!房屋租约有效期内房东转卖/租房,是否可以以法律制约?问题详情:我们(3人)跟房东签有租房合同,有效期到2008年3月。但现在房东要求我们加租,否则她就转租/卖房。不知道这样的情况,我们是否可以凭借法律条文维护自己的利益? 我们双方签字的租房合同有两份内容:份是2006年10月初次祖房时签定的半年合同,有比较完整的条款,其中有一条是:甲方不得在合同有效期内转租/卖房!但是没有写明赔偿条款。第2份是2007年3月我们续的一年的合同,但是都是手写的,只是注明条款如上份合同。这样的合同不知道会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问题补充:希望给予法律支持,有无法律条文明确此类权利/义务?(什么法律法规,第几条)推荐回答:有效期内要求加租或者转租是不合法的 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赔偿,就算原先的合同中没约定违约金也可以要求违约赔偿,数额主要是看你们再搬迁到新的地方所花的搬迁费用以及租房到08年3月比原来多付出的租金部分由现在房东承担。 如果要卖房的话,只要有租赁合同存在,买卖不破租赁,人变更后你们依然有权租赁到约定的08年3月。 只要你们有双方协议的租赁合同,法律就会保护合同期内的租赁关系,不需要约定这方面,毕竟违约是显而易见的。 希望对你有帮助 补充:合同法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合同法77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租的房子未到期房主请求解约卖房,但是采暖费已交,请问采暖费应怎么收回?问题详情:租的房子签了1年合同从去年4月到今年4月,今年的供暖时间(11月到次年3月)全部在租期内,于是我就去交了供暖费。但是房东这个月请求提前终止合同并按合同赔偿我,于是我们向他索要采暖费,但他不给,说让我们退掉采暖费。但是由于当时没有想到会出现这种问题,采暖费的交费没有保留,像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去收回这些采暖费?谢谢!推荐回答:收款单位有缴费凭证的,要求房主支付取暖费,否则继续履行合同。你好,按合同约定处理。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你应要求房东赔偿你取暖费。协商不成起诉追问老房东在租期内卖房且已过户到新买主.我的租约还有一年之久,租金应交谁问题详情:老房东在收取买主买房定金后,因为房价大涨,老房东反悔,想不卖房,房产又已过户到买主名下.老房东要求买主再赔偿多点钱,但买主不肯.所以他们之间闹得很不愉快.现在老房东又不肯退我押金和违约金,让我续继住下去,但要求租金要交给她.但是新业主那边拿着房产权证明给我看,要求我付租金给他.如果新业主肯承担我在老房东那里的押金.我可以直接和新业主重新签订合同吗?不需要再理会老房东?推荐回答:你的租房合同在先,新旧房东的买卖合同在后,所以只要你想住,不必与新房东新签合同。至于押金和之后的房租,让新旧房东通过仲裁或法律层面扯清楚,然后你再支付。当然,你可以将房租提供给第三方保管,比如街道社区或仲裁机构等。租金肯定给新的房东啊展开全部下一篇:一般来说,我们经常会聊到买房的一些注意事项,当然有人买房就有人卖房。我们一般介绍比较多的是买房知识,当然有买有卖,卖房的人也很多。卖房应先了解相关方面的知识,关注房价的流动房产信息等。现如今售房一般都要通过中介,那么亲们对于中介卖方流程有了个大概的了解了吗?无论是买房还是卖房都是一件繁杂的事情,在买卖二手房之前我们要知道哪些房产知识呢?房子是我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在很多人都会选择房贷,为什么选择房贷,一方面它既可以给你带来生活的稳定,同时,它还可以缓解你一次性买房的压力经过一手买卖后,再进行交易的房产都被称为二手房,目前二手房交易非常普遍,二手房一般价格比较便宜,地理位置还比较好,种种优点让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二手房交易买卖市场现在比较活跃,因为人都有住房的需求,但新房的地址、价格可能不如人意,于是就会买二手房。随着个性化定制的流行,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选择定制家具。2016年,国家提出房地产去库存的工作目标,由此出台了一系列的楼市新政,意在促进楼市的销售以实现去库存的目标。大多数人买房时,房产中介是绕不过去的一道“坎”。那么,这道“坎”究竟是通往成功的阶梯还是坑人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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