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用耳机听歌只有伴奏喜欢开百分之七十五的音量吗?

我的手机用耳机听歌怎么声音越来越小呢?_百度知道
我的手机用耳机听歌怎么声音越来越小呢?
我用的手机是索爱的音乐手机。刚买的时候用耳机听音乐声音很大,音质也很好。但是用了几个月后声音越来越小了。我想问问这是怎么了呢?
1.查看播放器界面喇叭音量是否调整适当,手机音量是否调整适当。2.摇动耳机插头看看是否会变大声,假如会便是耳机不兼容,买个耳机转换器即可。3.起立耳机喇叭孔中的垃圾,用狗尾巴草来捅捅。
数码爱好者
很高兴为你解答.我想你应该经常听音乐吧.你试一下现插上耳机-放音乐(如果声音不大)-摇摇耳机插头(如果有时会变大声)-就用牙签把手机接口那里清理一下就好了.记住要每个小铜片都要清理.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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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手机开到最小音量,用耳机听歌会不会损害听力?
一、听力损伤小知识:听力受到的损伤是不可逆的,和身体其他器官不一样,人耳内负责听力的细胞没有自我修复的能力,一旦受损只会越来越少;而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说法,人耳暴露在85分贝下8个小时内是安全的;但每增加3个分贝时间就会减半,如果你在95分贝的音量下持续听歌30分钟,会在两三年内遭受不可逆的听力损伤。二、佩戴耳机听歌会损伤听力,主要是一下四点因素。1、耳机:不要贪图便宜选择价格太便宜的耳机,尤其是劣质材质的耳机,耳机硅胶套,最好是选择婴儿食品级别无毒。2、播放音量:播放音量最好不要超过60%。3、佩戴时间:连续听歌时间不要超过2个小时,要让耳朵休息一下。4、听歌环境:嘈杂的环境下建议使用主动降噪技术的耳机来听歌。
采纳率:80%
来自团队:
般耳机能够承受。但如果是你人疲劳时听歌,不会使听力下降,就算音量最小,也会损伤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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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声音对听觉的伤害主要分两类.com/zhidao/wh%3D600%2C800/sign=b033b2cddf4dc25fe1aeb/8ad4b31cadac38fe0c.jpg" esrc="http://a.如果你在地铁车厢听音乐,91分贝为2小时,以此类推://a,声音每上升3分贝,时间限制以倍数递减,即88分贝的时限是4小时,听觉不知不觉受到伤害。&处于高噪音的环境中,听觉细胞便会劳损,如燃放爆竹,日积月累就会受损。&如果你听85分贝的声音,最多听8小时.baidu,随身听的音量往往高于100分贝,超过限制,听觉细胞没有足够时间恢复;另一种是慢性噪音,长时间在高噪音下工作,背景噪音高达85至100分贝,要盖过背景声。&nbsp.jpg" target="_blank" title="点击查看大图" class="ikqb_img_alink"><img class="ikqb_img" src="http://a.hiphotos,如果只是短时间,劳损细胞可以复原,以85分贝计算,每天上限是8小时.baidu。专家建议,使用随身听的安全守则为:60%60分钟,也就是把音量设定在最高音量的60%,每天不超过60分钟。&<a href="http./zhidao/pic/item/8ad4b31cadac38fe0c:一是突然而来的巨大声响
注意时间,不要超过一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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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子常年戴耳机大声听歌:突发性耳聋
女子常年戴耳机大声听歌:突发性耳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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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电话,有一刹那我想不起来高安是谁。翻开同学录,原来是他。怎么把他也忘了呢?我看着镜子,开始回忆高安高中时的样子,可是,这个从十四岁起就驻扎在我心底的人,现在却连个模糊的剪影也想不起来了。他是瘦高个么?也许不太高,眼睛很小又或者很大,总之颇有神采,当时,好象有很多女生倾慕他,我也是其中之一。高安谈不上是我的初恋,否则我也不会那么快就把他给忘了。高安问我,你...&
接到电话,有一刹那我想不起来高安是谁。&翻开同学录,原来是他。&怎么把他也忘了呢?&我看着镜子,开始回忆高安高中时的样子,可是,这个从十四岁起就驻扎在我心底的人,现在却连个模糊的剪影也想不起来了。&他是瘦高个么?也许不太高,眼睛很小又或者很大,总之颇有神采,当时,好象有很多女生倾慕他,我也是其中之一。&高安谈不上是我的初恋,否则我也不会那么快就把他给忘了。&高安问我,你现在如何?&我说,还是老样子。&他又问,同学会你来不来?&我说,看时间吧,最近在找工作,很忙。&他笑了,说你是高材生,还担心找不到工作。&我觉得他在嘲笑我,以前,偶尔,他也这样。&你知道我不相信奇迹的,我回答。&奇迹?他有些吃惊,听不懂的样子。&挂断电话,我为自己莫名其妙的话感到尴尬,可是,我的确记得念高中的时候曾经和班里的某个同学谈起过有关奇迹的话题,如果那个人不是他,那又会是谁呢?&我的眼睛又回到镜子里,想着下午还有一场面试等着我,虽然,对于握着简历四处奔波的日子已深感厌倦,但是,有什么办法呢?如果不是这面镜子每天提醒着,我就是我,没有任何人可以代替,说不定我人生会变得更加盲目。&是啊,我就是我,倘若我不是我,过去可能就值得回味一些,现在可能就值得努力一点,将来可能也会有些许灿烂。&很可惜,直到现在,我还是我,因此,任何奇迹都不可能发生在我这样的人身上。&&&面试的公司在黄浦江对岸很遥远的开发区里面,听说,每日有班车接送的待遇,不过现在我只能象蚂蚁一样潜入城市的地下,从一辆地铁爬向另一辆。&路上我渐渐地回忆起一些往事,零零碎碎,断断续续,连贯起来又好象都集中在毕业前的最后一年里,也可能是我记错了,因为唯一能够肯定的是,我那段完全不值得一提的单恋,事实上从青春期就已经开始了。&我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高安的呢?现在想想,甚至有点瞎起哄的味道,因为喜欢他的女同学太多了,而我之所以会和他成为朋友的主要原因来自我的好朋友毛毛。&毛毛到底叫毛晶莹还是毛静颖我已经无法确定,不过,她的相貌我到是记得相当清楚,用当下很时髦的词汇来形容的话,&清纯美少女&已绰绰有余,又或者还不够贴切,对于美丽的词汇,我自幼就非常陌生,如今依旧如此,这和我与生俱来的缺陷有关。&我是一个兔唇女孩,嘴瓣的裂缝一直延伸到鼻洞下面,母亲告诉我,出生的时候由于血肉模糊,医生险些以为是外星人,那时侯整容技术差,寥寥几针粗糙的缝合线把我整个上半唇都吊了起来,露出半颗虎牙,那副狰狞的模样让我在幼稚园里度日如年。后来,母亲又带我去做了一次手术,好歹把牙给藏住了,但是,丑陋的本色却丝毫没有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淡化。&从来没有人用美丽的词汇形容过我,因此,我也不晓得该怎么准确地形容别人。&我相信,毛毛应该从幼稚园起,就是那种让男孩子半夜梦到都会傻笑出声的可爱女孩,当时的我根本想不到她会愿意和我这样的人呆在一起,很多同学在背地里议论,她是为了接近高安才和我交朋友的。从初三直升那时侯起,我和高安就一直轮流坐年级第一的位置,高安是从初二下半学期突然窜上来的,至于我,从来就不曾为自己高人一等的智商骄傲过,那明摆着是老天的恩惠,为了弥补他创造我时不小心犯下的错误,对于我个人来说并无实在意义。我一直以为书念得好的多半和我一样,不是个性古怪就是丑不忍睹,可是,高安却帅到连实习教师见到他也要脸红的地步。&&我并不是为这才喜欢他的,最主要原因还是来自他的头脑。&高安是唯一一个在智慧上与我同等的男生,他颠覆了我的清高,让我在自卑面前不知所措,对我来说,他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神。&因为连年的省市级数学竞赛,我和高安经常在一起集训,接触的机会比较多,高安不知道我一直喜欢他,而他更不可能喜欢我,所以反到相处得挺融洽,由于他的关系,我承受的讽刺和嘲笑比以往多出一倍,直到毛毛的出现。&毛毛和我成为好朋友之后,大家的目光便自然而然地集中到她的身上,尤其是她和高安出双入对的时候。坦白说,我到是从来没嫉妒过毛毛,真正让我嫉妒的是高安,他得天独厚的表里合一无时无刻不和我的内外不协形成强烈的反差,那种对比连我自己都感到触目惊心,何况是别人?&从某种意义上讲,我是应该感谢毛毛的,虽然她的出现扼杀了我对高安长久以来的痴心妄想,但同时也及时帮助我,从那种无形的压迫感中解救了出来。&他们是金童玉女,理应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我本来就是一片残破的绿叶,就连毛毛和高安也时常会友善地嘲笑我一下,可见,当智慧得不到美貌保护的时候,就会变得无足轻重,一文不值,直到现在还是没有丝毫的改变&&无论我多么努力地在面试官前面表现出自己最出色的一面,然只要对方的眼光在我脸上惊愕地停留三十秒,我便清楚地知道他手中的简历和上面刻意放大的高学位,和一张废纸已经没有区别了。&&&我和高安是在他和毛毛正式建立暧昧关系以后,才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朋友的。&这对我有点难,因为我心里始终还是对高安存有少女本能的幻想,不过,我尽可能把这种幻想丢到一边去,尤其是高中最后那一年里,毛毛和高安几乎被全校师生默认的亲密关系让我清醒地意识到,对高安的迷恋终将成为我青春岁月中永恒的秘密,再也没机会向任何人表白了。&于是,我便把美妙的幻想寄托在毛毛和高安的身上,说起来真可笑,我甚至幼稚地想到若干年以后,我会同高安和挺着大肚子的毛毛在大街上不期而遇!&我想,现在的青少年应该不会有我那样愚蠢的幻想吧,如今,当街牵手的少男少女比比皆是,而我们那时候所谓最最亲密的男女关系,也仅限于早自习的时候一同走进教室,或放学时在车棚里互相等待,结伴一起回家,就连在图书馆看书,也必须面对面以示坦荡。&其实在我看来,这种行为只会起到掩耳盗铃的反作用,不过,毛毛和高安就不同了,虽然蠢蠢欲动的情愫让毛毛的成绩略有下滑,但仍能保持在前五名的位置上,所以,老师们也不便轻易干涉他们,怕多管闲事反而搅乱了两个优秀学生坚定的意志。而同学中,那些被初恋冲昏头脑正踌躇在前途边缘的家伙,或是成绩优异却连一张&喜欢你&的小纸条也没有收到过的孤独人,则是打心眼里羡慕、憧憬着他们安全而又微妙的&恋爱&关系。&毛毛和高安就象是我们心里的一个梦,每个人都希望他们能坚持到高中毕业,然后光明正大地走到一起,好让所有目睹他们一路走来的人也能分享到一点小小的幸福。&在高中毕业前夕,那段压力重重的非常时期里,他们的爱情是我们混沌的眼睛里所能看到的,唯一充满希望和活力的东西。&只可惜,会考还没开始,这个支撑着我们每个人纯真而又美丽的信仰就破灭了。&&&转往二号线的途中,我被一个陌生的男人狠狠地踩了一脚,他粗鲁地回头看了我一眼,然后厌恶地逃跑了。&我的脚指头疼到麻木,心里没什么感觉,这样的遭遇对我而言就象吃饭那样习以为常,唯一要做的就是把瞬间的不快抛之脑后,告诉自己,那只是和我的生活没有关联的陌生人,不必太在意。&不过,我还是漠然地看了男子一眼,他的背影很快就让我想起了另一个人。&兴许是他吧,那个和我讨论过奇迹的同学。&列车重新启动的刹那,我清楚地想起了他,那个高中时代除了高安,唯一和我有过交集的男同学,虽然交往的时间不长,算起来大概只有几个月,但是,他的出现的确为我们增添了一些有趣的回忆。&因为时间太短,后来一直没有人再提起过他,不过我相信,倘若有人突然提起他的名字,没有人会不知道。&他是教英语的邓老师的独生子,叫邓朴闵。&邓朴闵是最后一学期突然转进来的,我记不得他的学号,抑或根本没有。&那个家伙很有名,不是因为他特殊的身份,而是因为他的成绩突破了我们学校最差的差生所创造的历史记录,这就是为什么他来了之后,邓老师的脸上就再没了笑容。&据说,邓老师不顾颜面特地将儿子安插在身边,是为了能亲力亲为严加管教,兴许还能在最后时刻创造出奇迹来,可惜无济于事,会考一结束他就消失了,我估计,他连高考也没有参加,这样至少避免了落榜的尴尬,虽然那早就已经是默认的事实。&本来,说什么我也不会和这么差劲的男生扯上关系,可是会考前夕,邓老师拜托我一周两次为邓朴闵补习数学,当时我并不愿意,可又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将宝贵的时间浪费在他的身上。&回想起来,那可真是十足的浪费,那家伙每次坐在我面前,不是发呆就是乱画,一开始我还喋喋不休地和他讲解习题,后来,发现根本是对牛弹琴,于是,我对他说,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吧,我不会告诉你爸爸的,接下来的几个月,补习就变成了自修&&我做我的考卷,他看他的金庸。&有一天,他突然问我,你挺喜欢高安的是吧?&我被吓到,心想他的眼睛是不是具有诡异的穿透力?&他知道击穿了我的心事,便得意地笑起来,从此以后,我更加讨厌他。&其实,那时候,班里有不少女同学在背地里偷偷地议论邓朴闵,认为他的脑袋并不象老师想得那么笨,甚至还有人拿他和高安作比较,直到现在,我还是认为那是对高安的侮辱。&和高安比起来,邓朴闵的确有那么点不同。&高安属于眉清目秀很干净的那种男孩子,而邓朴闵的特色却是一头棕褐色、乱七八糟的卷发,虽然我很不愿意承认,但严格来说,他的五官长得比高安更大气更英俊,有着一种超越我们那个年龄的成熟味儿。&高安个性温和随意,对谁都笑嘻嘻的,非常讨人喜欢,可是邓朴闵却沉默寡言不苟言笑,我原本以为他孤僻的性格是自卑造成的,后来才发现他对于自己当时的状态,不仅相当满意还有着一定程度的骄傲。&他好象认为自己才是真正的天才,而我们统统都是蠢蛋。&补课无聊的间隙,他会突然和我探讨一些稀奇古怪的话题,上至天文下至地理,有的甚至深奥到了哲学的范畴,我搞不懂他的脑子是怎么长的,一个对基础知识一窍不通的人,却对许多当时我们根本不会去接触的事物有着独特的见解,那种不怀好意的卖弄让我在这个差生面前一次又一次地无地自容。&我觉得他是故意的,这让我对一周两次的补课感到疲乏,不晓得自己为什么要象个白痴一样地任由他耍弄?我从心底里厌恶他,因为在高安面前,我至少还有一种在智慧上平等的感觉,可是,在他面前我却变成了一个无知的小丑,丧失了所有的自信。&我的人生已经注定要笼罩在丑陋的阴影里,他凭什么还要夺走我仅存的优越感呢?&我真希望所有的人都讨厌他,孤立他,将他视为恬不知耻的怪物。&可惜,事与愿违,他才进我们班短短一个月,就让女生不知不觉分成了两派,一派仍然和我一样,忠诚地捍卫着对高安的爱慕,而另一派却无可救药地迷恋起邓朴闵来。奇怪的是,所有男生里头,高安偏偏还是唯一一个对邓朴旻另眼相看,颇有赏识的人,他们并不关心女生之间的明争暗斗,反而成为了好朋友,这便意味着我和毛毛会因为高安的关系,常常和他有近距离的接触,而他又深知我的秘密,这简直让我难以忍受。&就在我想尽办法要摆脱他的时候,很突然地,高安也和邓朴闵疏远了。&我早就料到会这样,他们根本就是不搭调的两个人,然当我知道这其中的缘由时,又禁不住为他们脆弱的友情扼腕叹息。&后来,有很多人追问过我毛毛和高安分手的理由到底是什么,好象我应该知道内情似的,我确实知道,可我说不出来,因为那关系到女生之间的派系斗争,我不想临毕业了还掀起一场轩然大波,于是,只有沉默、再沉默。&毛毛告诉我她难以自拔地喜欢上邓朴闵是在高中最后一次春游的午餐上,当时我正坐在郊外的一棵大树下啃面包,不一会儿,毛毛便悄悄地坐到了我身边,我把手里的面包掰成两半分给她,她咬着咬着,眼泪就滴到了牛仔裤上。&我问她,你怎么了?她忧郁地告诉我,她不想再和高安保持那样的关系了,我惊讶极了,问为什么,她说,我只告诉你一个人,我心里有了别的男孩。不知道怎么搞的,我一下子就猜到那个人就是邓朴闵,毛毛果然默认了,并且很肯定地告诉我,并不是因为他常和高安在一起,大家相处久了突然就有了感情,而是自从他进我们班的第一天起,她就喜欢上他了,这完全超出我的意料之外。&春游之后,毛毛就和高安分手了,直到高中毕业,她也没向邓朴闵表白。&我不太清楚他们到底是哪天分的手,只记得高安在一次化学模拟考试中交了白卷,那天班主任把他叫到办公室谈了很久,之后,一切都好象没有发生过似地平静了下来,只有我们这些始终对他们满怀希望的傻瓜,还在替这段早逝的爱情黯然神伤。&高安和邓朴闵也是在那段时期疏远开来的,所以我确定,高安已经知道毛毛为什么执意要和他分开了。&事实上,那段日子,因为身边也有奇怪的事情发生,我的心情也不好。&班里有人开始偷我的东西。&每隔三五天我就会丢失一些文具,橡皮、三角尺以及活动铅笔,我知道那纯粹是欺负人的恶作剧。&我没工夫去计较这些无耻的琐事,但是,心情却不自觉地难受起来。&毛毛和高安分手了,我那公主和王子的幻影也破灭了,除了埋头苦读,我找不到别的寄托,在这种压抑的状况下,还要时刻提防小偷的袭击,真是倒霉透了。于是,我以时间不够为由向邓老师提出不再给邓朴闵补习的要求,邓老师也知道会考马上就要开始了,便答应我补完最后两节就结束,而我却因为毛毛和高安的关系,以及自己情绪的不稳定,一拖再拖,始终没有履行最后的承诺。&直到高安和邓朴闵绝交。&&&我走进大堂,面对电梯,强迫自己把脑袋抽空,回到求职这件正事上来,结果发现那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路上,我似乎已经完全陷入这段回忆里了,而且思维好象也跟着活跃兴奋起来,早上接到高安电话的时候,我还是很平静的。&幸好等待面试的队伍排得很长,我有足够的时间继续我的回顾。&高安和邓朴闵是怎么绝交的呢?&我仔细冥想,突然微笑起来。&是邓朴闵,他打了高安一拳,原因至今还是一个谜。&那个黄昏现在想起来还是有点不堪回首,不过,也正因为有了这个黄昏,我才从高安的感情旋涡中彻底遁逃出来。&准备会考的那段日子,大家都很忙,除了温课还急吼吼地互相交换起留言手册和毕业礼物来,因为每个人都知道,高考就意味着分道扬镳,谁还会有心情搞这些,不如趁早留个纪念。除了高安和毛毛,我没什么朋友,而且我知道高安心里对毛毛还是有感觉的,于是便自制了两个钥匙扣,委托毛毛替我转交给高安,其实,是想制造一个机会让他们在毕业前再推心置腹地谈一谈,解除原有的误会。&那天放学后,我刻意等到所有人都走了才去车棚,原以为那里就剩下我一辆车,没想到高安和毛毛的谈话尚未结束,两个人呆呆地倚在各自的自行车前面,离他们不远的角落里还孤零零地停着一辆,不晓得是谁的。&无奈,我只好躲起来耐心等待,就在这时,我听见高安对毛毛说:既然你喜欢他,为什么不告诉他呢?&毛毛回答,因为他不喜欢我。&你怎么知道?高安很惊讶。&他已经有喜欢的人了,也许是其他班的女孩子,否则他不会直到现在还是不睬我。&高安默不作声,可是,我却隐约感觉到他的心很痛。&那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他果然主动把握了时机,可是,毛毛却始终没有回答,后来我才明白,她虽然不说话,头却象拨浪鼓似地一直摇。&僵持片刻,毛毛终于把我的礼物拿出来,但是,我万万没想到,她竟然神经搭错,把我的秘密说出来了。&她对高安说,喏,这是芸蓝要我交给你的毕业礼物,其实她才是真正最喜欢你的人,我们在一起那么久,为什么你始终没有意识到呢?&高安接过我的钥匙扣,愣愣地看了一会儿,突然扔到了地上。&我喜欢的是你,又不是她,你把她的东西给我算什么意思,丑死了,我不要。&我看不见毛毛的脸,只感觉她很生气。&就在这时,我背后突然窜出一个高大的人影,象被惹毛了的猛虎似地扑到高安面前,咚一拳打在了他英挺的鼻梁上。&我顿时明白过来,那辆剩余的自行车原来是邓朴闵的。&男生打架,我们女生只有观看的份,寥寥几个回合,高安的鼻血就流了下来,而邓朴旻的嘴角也肿起一块暗紫色的瘀青。&那场架显然不是为了我,虽然邓朴闵是在高安刺伤我的那一瞬间跳出来的,可是,我还不至于自作多情到那种地步,那种情形,谁看了都明白是两个男生为了一个女生而进行的战斗,胜负并不重要,关键在于谁掌握了主动权。&高安的仇恨理直气壮,邓朴旻对毛毛终究还是有那么点意思。&为了结束这场没完没了的战斗,我勇敢地上前去抓住了邓朴闵的胳膊,对他说,今天要补课,再晚就来不及了,硬是把他掳回了教室。&直到屁股坐下来,我才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委屈地大哭起来。&邓朴闵也不管我,继续津津有味地翻开他的武打书,过了很久才恶声恶气地骂道:你能不能闭嘴啊?吵死了。&我擦干眼泪,把厚厚的习题手册摔在课桌上,用红笔唰唰唰勾了一片,扔到他面前。&这些全部要做完,现在马上就开始做,不做完不许回家!&他不可思议地瞪了我半晌,问道:你是不是有病啊?&我想回瞪他,可是,忽然间不知所措了。&他的眼神不知什么时候变得异常温柔,故意要安慰我似的怔怔地瞅着。&从来没有一个人那么长久地注视过我的脸,导致我的双颊立刻变成了刚出炉的烧饼,又红又烫。&再看,就把你的眼珠子挖出来!&我恨死了,觉得他正在放肆地对我实施精神虐待。&你相信奇迹么?他又开始胡言乱语。&不相信,我没好气地回答。&就象没人会相信你这样的家伙能考上大学,我这样的家伙会赢得爱情。&哦,原来是这样,他若有所思地喃喃自语,然后又追问道,那你觉得怎么才能让你相信这世界上有奇迹呢?&这个问题我到从来没考虑过,但是经他无意中提醒,我猛然想起了另外一件事情,于是,我告诉他,十八岁成年的时候,我曾经期待过有人能送我一件我从小一直渴望但又没有勇气说出口的礼物,可是,那年的生日过得相当平淡,就连我的父母也搞不懂我到底想要什么,如果有谁能猜到我当时想要的那件东西,我就相信这世界上真的有奇迹。&邓朴闵皱着眉头冥思苦想,找不到答案有点泄气,只好拿出纸来乖乖地做题目。&我们不再讲话,就这样一直坐到天黑。&那天晚上,他很反常,第一次在我面前把习题全部做完,而且居然还有两道答案做对了!在校门口分手的时候,他忽然想起来问我是不是还欠他一节课,我说是,他便主动提出周五老时间再补上。&你一定要来啊,这样我们就谁也不欠谁了?他装模作样地提醒我。&笑话,他以为我会相信那一拳是为我打的?&我白了他一眼,勉为其难地点点头,心想,答应人家的事还是应该有始有终,跟他耗了那么久,也不差这一回。&结果,星期五那天我发烧了,根本没去上课,当然也就没能履行和他的约定。&当晚,很意外地,接到了邓朴闵的电话。&他依旧阴阳怪气地问,你还活着吧?&我又不是红颜薄命,诅咒对我不起作用。&我毫不客气地回敬他。&他在电话里窃窃地笑起来,不知道为什么,我第一次和一个几乎完全陌生的同班同学有了那种很亲密很舒服的感觉,也许是因为从来没有人在我生病的时候打电话给我,他是唯一的一个。&接着,会考开始了,我、毛毛与邓朴闵和高安,虽然分属于两个不同的考场,事实上却离得很近,最后一次看到他们俩,是在考场边上的一个小吃店里,那时侯天气已经很热了,他们却点了两碗辣肉面,一边谈笑风生一边大汗淋漓,好象又恢复到先前的和睦。毛毛生怕她一出现又要惹出争端,坚持不进去和他们打招呼,于是,我们就绕过那个小店直接去吃麦当劳了。&闪过店门时,我记得自己好象还回头看了一眼,邓朴闵似乎也注意到我,想开口说什么,可终究还是咽了回去。&他满嘴辣油的样子很滑稽,好象一只偷吃后忘了擦嘴的土拨鼠。&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直到现在才想起我的记忆里还曾经有过他这么一个人,而且,面容如此清晰、生动,好象一切就发生在昨天。&或许,是因为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的缘故吧。&&&面试顺利结束,但我还是对自己不抱太大的希望,俗话说,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反正我注定是那种必须忍辱负重,艰难地挣扎在社会边缘的人,所谓的奇迹,只属于上帝的宠儿,我永远不必为此做无谓的等待。&可是,三天后的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很偶然地在大街上遇到了高安,我们在沿街的一家咖啡馆里坐了二十分钟,然而,就是那短短的二十分钟,竟然改变了我整个人生。&高安问我,你为什么没来呢?&那天我有面试,走不开。&我说的是事实。&我有东西要给你,结果你没出现,我本来想打电话问你地址,好帮你送过去,幸好碰上了,省得我再跑一趟。&什么东西?&我很奇怪,想不出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还记得那个卷毛邓朴闵么?他问我。&记得,他现在怎么样?在干什么?&你不知道?&知道什么?我更奇怪了。&邓朴闵差点成为你的大学校友呢!&你是说,当年他考上了交大?我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高安大笑,说,收到录取通知书的时候,邓老师的表情跟你一模一样。&不过,很快,他又安静下来。&后来呢?我兴奋地追问他,你说差一点,为什么差一点?老师把成绩搞错了?&高安突然凝视我,眼里流动着我不熟悉的,很深邃很奥妙的东西。&他是个倒霉的家伙,还没开学就被车撞了。&我感到胸口一阵紧缩,闷闷地喘不过气来。&你是说,他&&&邓老师哭死了,高安悠悠地叹息。&好不容易他有出息了,突然就这么没了,换了谁都承受不了。&我心里很难过,不知道该说什么,想着自己前两天才刚刚回忆起他的样子,而他,却早在好几年前就不在人世了。&这时,高安从包里掏出一个鼓鼓囊囊的牛皮信封交给我。&在他的遗物里发现了这个,邓老师要我转交给你。&那是一只很普通的信封,封口用玻璃胶封得密密麻麻,封面上写着:朱芸蓝同学亲启&&&我想可能是他给你的毕业礼物吧,高安忍不住说道。&我当着高安的面把信封拆开了,里面噼里啪啦滚出一大堆破旧的文具,橡皮、三角尺还有活动铅笔。&我哭笑不得,原来那个可恶的小贼是他!&有张卡片,高安一眼就从橡皮堆里挑了出来。&我打开一看,上面写着四个字:自信=奇迹&&&我一时间不明白他为什么要送我一张卡片?这卡上的句子很显然跟这些偷来的文具毫无关联。&我思忖片刻,蓦地意识什么,重新把信封拿过来摸,果然角落里还藏有一块小小的突起物,于是,我把手伸进去将它取了出来。&就在我看清楚那是什么的同时,我的眼泪突然汹涌地夺眶而出。&那正是我迟到的十八岁礼物。&一支精美的,粉红色唇膏&&
探出猫脑袋..在寻觅好吃的烤肉..
May:我要告诉你爸爸,我喜欢你。我的腰扭伤了,我不知道怎么回事,一坐下就站不起来了。我很沮丧,我不愿你每天面对一具病怏怏的身体。我趴在桌子上似乎是睡了一会儿,然后花了一个小时,读完《局外人》的第一部,合上书,要紧牙,随着一阵剧痛,我站起来了。我向管理员递上要借的三本书:《人都是要死的》《白痴》和《局外人》,然后递上借书卡,刷卡,扫描条形码,填写归还日期,消...&
May:&我要告诉你爸爸,我喜欢你。&我的腰扭伤了,我不知道怎么回事,一坐下就站不起来了。我很沮丧,我不愿你每天面对一具病怏怏的身体。我趴在桌子上似乎是睡了一会儿,然后花了一个小时,读完《局外人》的第一部,合上书,要紧牙,随着一阵剧痛,我站起来了。我向管理员递上要借的三本书:《人都是要死的》《白痴》和《局外人》,然后递上借书卡,刷卡,扫描条形码,填写归还日期,消磁,整个过程,我们都没有说话,我想点头表示谢意,但她从头至尾都没有抬起过头。我喜欢这种关系,或者说这种被我们熟练运作的系统,默契地遵守着某种制度,不动声色地显示出体制的安全与稳定。我转身离开之前,她已经开始接着抄写那些英文单词。&我面无表情,尽量不让别人觉察我身体上的疼痛,于是我面无表情,和所有忙碌而冷漠的人一样。我穿过高大而灵敏的电子防盗系统,刷卡通过闸口机,从24度的恒温里走进潮湿的热浪,花十分钟从黑压压的车群中找到我的单车,艰难地骑上去,中速前行,温热的风这时一下一下地扫过我的耳朵。&May,这就是我一个人的时候,沉闷而迟钝,不与人交谈,甚至清楚地感到自己绝望而苍老。只有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才变得年轻,变得像十几岁的男孩子。你永远都不可能了解我独自一人时的寒冷,那也是徒劳而无益的,我的绝望与生俱来,就像你的烂漫无邪一样。那种寒冷让我迫切地要找到你,我骑车到你的窗下,你已经睡了,只有浅蓝色的窗帘在飘。&May,在月台的时候,我居然怕了,因为我看到了你的爸爸,比很多年前见到的时候老了不少,他跟我说,你们要互相勉励,好好学习。然后,目光投向你,他一手栽培了十多年的女儿,将要跟我一起远走他乡的女儿。列车离开乌鲁木齐的那一刻,他落泪,我们离开乌鲁木齐的那一刻,我怕了,我曾经那么坚定地以为你是我的,我一个人的,而车下那么多人向你挥动双手,无一不在诉说着他们的爱,无一不把你拉向他们的怀抱,而我在这一切面前,什么都不是。然而我爱你,我要告诉你爸爸,我爱你。你捂住我的嘴。是的,你爸爸不会看我一眼,我们这些小朋友知道什么是爱?&我一个人默默地走向操场,我遇到两个男生在马路中央高声辩论,然后听到一对男女在草坪上低声细语,女生说,你说好要来的,怎么没有来呢?所有人都在等你,你为什么不来呢?那声音心痛而坚忍。我脱掉上衣,搭在双杠上,没有做任何准备活动,慢慢地跑了起来。在黑暗里,我可以拥抱清风,也没有人会对我脊背上刮痧后留下的大片瘀血指指点点,我喜欢这些黑暗中的影子,我们不知道彼此的面容,我为我们在夜间的不谋而合而窃喜。&我跑着,速度渐渐加快,超过了一个又一个的人影,里面有身材矮小的女生,有在白天出尽风头的体尖生,有跑起来吃力的肥胖者,有插着耳机带着墨镜的长发男子,还有牵手奔跑的恋人&&大家出于各种目的来到操场,以各种速度向前奔跑。我曾经向你说过,我向往变成像金城武一样沉默的男子,在跑步时有迷人的姿态。&腰部的疼痛被粗重的节奏一下一下地冲散着,我要跑,我眼前出现了你坐在看台上的样子,那天,你穿红色的背心,打白色的阳伞,你看着我在发令枪鸣响的一刹那像子弹一样飞奔出去,看着我把别的男孩子远远地甩在身后,理所当然地撞断了冠军线,自始至终,你都是把下巴撑在手腕上,把胳膊撑在膝盖上,微微地眯着眼睛,不像其他女生那样高举着彩球,鞋也不拖地站在塑料椅子上,你就那样不动声色地坐着,我当时还有一点生气,好像获得冠军的不是你的男朋友。后来,你告诉我,当时你在怀疑跑道上那个上了发条的男生究竟是不是我,以前我是那么的胖,胖得自己不愿意在别人面前运动。你把头枕在我的肩膀上,双手环住我的腰,真不敢想象,我们果真在一起了。&May,我不高,也不帅,所以我要把身体练得棒棒的,所以我不能让你见到我驼背的样子,一分钟都不可以。May,我没有钱,我只能请你喝一块钱的瓶装汽水,但哪怕我只剩一块钱,我也会请你喝汽水,尽管,你不缺,你也不会任性地哭闹。May,我要努力学习,拿到最高等级的奖学金,给你买下那块你心仪已久的Swatch手表,这个我们又爱又恨的品牌,品质卓越,价格昂贵,从不打折,并且每款表只有一块,很快就会卖掉,有钱人太多了。所以在我拿到奖学金之前,我要每个星期乘最便宜的公共汽车去市里教聪明但是顽皮的小孩子说英语,在晚上回来的时候为你买上半打刚出炉的老婆饼。你不要说我们还是小孩子没有必要戴那么奢侈的表,但是你喜欢对吧?对吧?&May,我要告诉你爸爸,我们在珠海过得很好。周末的时候,我们坐上学生价的城市观光车,只要两块钱就可以从学校一直坐到拱北口岸,我们一件一件地试衣服,一寸一寸地看大海。天黑透了,我们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等车,你慵懒并且放心地靠在我的身上,用睡眼欣赏澳门迷乱的夜景。&你喜欢那条隧道,那条穿山的隧道,我一定要描述给你爸爸听,让他知道你在这里过得有多好。那条隧道是专为接吻而设计的,车辆飞快驶过的时候,桔黄色的灯光就会一片一片地掠过整个车厢,掠过我们白色的校服,掠过我吻你时合上的双眼。我们坐的公共汽车,沿着海岸线往学校行驶,一路上,我们称赞着珠海这个美妙的城市,称赞那些在夜晚通亮而高大的汽车站,纯白色的立柱与顶棚上装满了暖暖的小灯泡,天刚黑,就全都亮起来,亮得美轮美奂,告诉所有人,这是一个富有的城市,一个高雅的城市,一个骄傲的城市。May,我要告诉你爸爸,他有时间的时候应该来这里看一看。他绝对想象不出这里沉静的大海,想象不出由海岸线延绵而去的情侣路,想象不出海面上彼此相守的岛屿,想象不出在岛屿四周撑船的渔夫和替他撒网的染着金黄色头发的姑娘。&我们应该拍一些照片,给你爸爸寄去,让他看看珠海多么干净,每一片叶子都绿得发亮,让他看看我们多么相爱,每一个拥抱都令人晕眩。我想象得出,当年李鹏总理和夫人徜徉在情侣路上,并给这条15公里长的公路命名时的情景,当时一定和现在一样,夜色阑珊,岛屿沉睡,海面上的灯光迷离。你喜欢那些树交错的样子,高山榕,国王椰子,棕榈,香蕉树&&&我的单车永远都是吱吱嘎嘎地响,但你不嫌弃,只是稳稳地扶住我的腰,我告诉你,经过那些土黄色皮毛的野狗时不要尖叫,它们和鸡都能和睦相处的。你伸出手,抚摸一片片拂过你头顶的树叶,我们花了一天的时间,骑车走完了情侣路,你喜欢极了。&这两天刮台风了,出海打鱼的人掉到海里再也没回来,May,我要告诉你爸爸,让他放心,你和我在一起很安全的。那天我们没有听到台风警告,也没有想到,台风这么快就刮来了,我们被困在澳门口岸的地下广场,附近的中学取消了晚自习,到处都是小孩子的叫声,天一点一点地黑下去,第一次遇见台风的你快要哭出来了,我只是紧紧地捏住你的肩膀,我们一辆出租车都挡不到,你开始哭了。最后我们还是挤上了一辆塞满了人的公交车,我们的眼睛直直地盯着前方的公路,公交车就像吃撑了肚皮的胖子,在湿滑发亮的公路上摇摇晃晃,我们时时担心车在下一刻会被大海伸长的舌头舔到海里去。前面的公路上发生了车祸,我们乘坐的车从旁边缓缓经过,地上破碎的玻璃被雨水冲刷得通亮而尖利。&May,我一直搂着你的肩膀,当时我真的一点都不怕,我们一定会安全地回到学校。&May,你爸爸要是知道现在我每天都牵着你的手,一定会杀了我的,他苦心十多年抚养成才的宝贝女儿,怎么可以糊涂到和我在一起&&你爸爸会让你嫁给最优秀的男人,而不一定是最爱你的。May,你不知道,当我看到他的眼睛时,感到了他对你无限的慈爱和对他人无限的挑剔,我居然打了个冷战。&May,我不能每天晚上去你的窗下陪你说一整晚上的话了,虽然从前你喜欢我这样,但我必须出色地完成论文,得到教授的欣赏,拿到傲人的成绩。May,我不能天天陪你吃饭了,虽然我那么喜欢看你吃饭时慢慢的动作,我必须参加社团的会议,完成下一期报纸的策划与组稿,显得敏捷而强干,让自己的才华得到大家的青睐。May,我不能和你在湖边散步了,尽管那里有那么多的情侣,那么让人眼馋,但我比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背完一整本6级词汇,我要有条不紊地拿到一张又一张证书,为将来的就业打好坚实的基础。May,今天的约会不得不取消了,我刚刚接了一份在外企做口译的兼职,机会难得,而且,有了钱,我们可以活得更自如,我们可以在窗子上爬满爬山虎的上岛咖啡里吃你最喜欢的鸡肉豌豆意粉,我们不再会为了拣便宜货而跑得大汗淋漓&&&May,你不要说我变了,我没有,我像从前一样爱你,我要靠我的双手过上高品质的生活,我要我们成为人人羡慕的一对。&May,到那时,我就不会再害怕,我要告诉你爸爸,我要和你在一起。&亲爱的,好好睡吧。
是不是爱哭的女人才惹人怜?但现在夕月人却笑了。&&《不再哭泣》夕月人穿上了刚买的新裙子,新鞋子。洁白的裙子,洁白的鞋子,也给她带来了洁白的心情。衣服很漂亮,也很合身,走在路上引来无数人回头,偶尔还听到有人情不自禁的赞美。有时一件衣服就可以改变夕月人的心情,她觉得自己是个容易满足的人。他们曾经很快乐地在一起,甜甜密密地延缓了将近两年的时间,直到哥哥毕业离校。春...&
&是不是爱哭的女人才惹人怜?但现在夕月人却笑了。&&&《不再哭泣》夕月人穿上了刚买的新裙子,新鞋子。洁白的裙子,洁白的鞋子,也给她带来了洁白的心情。衣服很漂亮,也很合身,走在路上引来无数人回头,偶尔还听到有人情不自禁的赞美。有时一件衣服就可以改变夕月人的心情,她觉得自己是个容易满足的人。他们曾经很快乐地在一起,甜甜密密地延缓了将近两年的时间,直到哥哥毕业离校。春天在山野间奔跑,夏天在一起喝柠檬茶,秋天的单车和风筝,冬天的棉手套和空得下两人的大外套....确实是让人羡慕的一对。今天早上虽然醒得很早,可是夕月人不想去自习室,因为她的心境和那里的氛围格格不入。紧张的学习气氛让夕月人觉得喘不过气来,英语六给考试在即,可她还在胡思乱想,期末考试也将随之而来,而她还不能所精力全放在复习上。夕月人游荡在西校园的大学生活动中心和体育馆之间,在那些和她同属一类的人群之中寻找一些慰藉,很违心,但还算有效,总算让自己心安理得了些。既然心里没装着书本,就纵容自己一下吧。夕月人这样想着,但并没有因为不上自习而有所解脱,她常常这样开导自己,但又不尽如人意。夕月人在路上晃悠着,看一些细微的植物,听小虫小鸟的叫声,尽量想让自己高兴些,但那些平日里她所喜欢的画卷此刻却变得那么空洞,她不知道这一切是不是因为哥哥。&或许是,可她希望不是。也许夕月人还不够成熟,思想也有些单纯,因为一件事情的不称心就会牵连到一整天的情绪,就像她穿的那套洁白的裙子,如果染上了其他的杂色,就破坏了整个表春似的。毕竟她还处于那种爱做梦的年龄。十八九岁的少女,夕月人可不是一个拼命学心的人,两年来她只拿过最低等的奖学金 。有时候她那种慵懒和冷淡总让人觉得她不思进取。有时候她会因为一件小事而大惊小怪,容易激动。夕月人一般穿得很朴素,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富裕人家的孩子,一身安分守已的学生气。心血来潮的时候她也会打扮得很妖治,被人误认为是舞厅里出来的。悦已者容这个词放在夕月人身上再合适不过了。她时而安静温柔,时而活泼野蛮,她不会看你的眼神行事,不会听你的使唤,有时还要故意和你对着干,任性是这个年纪的女孩的共性,但她温柔起来也似水,-让你吃不消。总的来说,夕月人是乐天的,一般会给人一种无忧无虑的表情,但烦心起来烦得只想死。这样的女孩你真的不了解她。这个莫大的校园里,单车很容易弄丢,所以大家都买二手车,这样即使丢了也不心疼,夕月人偏不,她就要买全新的车。她花了大半天的时间在沃尔玛选了一辆很好看的公主车,又买了两把大锁,她就不信这个邪。看谁能偷我的车?结果那车在一个星期之后,在东苑餐厅的门口不翼而飞了。就在她和同学吃完饭出来的十几分钟里,车不见了。夕月人的眼泪流了下来。后来夕月人就一直不买车了,去到哪里再远也是走路,只要有人问一句:&夕月人,你的新车呢?&她的眼泪就哗哗流了下来:&以后不准再问了,再问的话我要生气了。&夕月人常常自言自语地跟哥哥说话,她说,哥哥,不知道你现在在干吗呢,我想你一定还在美梦之中,因为你并不会因为我们的分开而难过,不会失眠或像我一样早早就醒来睡不着。你会如平日里一般睡得很沉,做一样美的梦。像哥哥这种大学毕业后一帆风顺事业有成的男人是很少有烦恼的,只会坐在办公室的摇椅上,面对电脑处理一些软件,或者抽烟,或者和哪个妹妹聊天。夕月人此时的脑海里不禁浮现那晚的情景,他那么平静地提议夕月人做妹妹。夕月人首先是惊讶,然后想了很久,这样对他是好的。对我,这样的结局可以说也是一种解脱,没什么不妥。最终,夕月人默认了,虽然哥哥这个词让她开不了口。那晚下了很大的雨,在他们背向而行之后,天公似乎知道人间某个角落还有一个伤心的小女孩悲伤地哭了,但大雨并没有消融她的忧伤,反而更加剧了她难过的程度。时间才是一剂良药,似乎可以抚平每个人的伤痛。终于,夕月人可以在心里平静地叫他一声哥哥了,尽管还是有点酸酸的,不可名状的味道。就像她种在实验室的那盆柠檬草。那是哥哥从斯里兰卡带回来送给她的生日礼物。柠檬草是一种热带的芳香草药植物,叶子有很浓的柠檬味,整株植物散发出淡淡的香味。原本夕月人是把这盆柠檬种在宿舍的阳台上的,自从他提议认夕月人做妹妹以后,夕月人就觉得这种香味有点怪怪的,每次走到阳台总有种暖昧的感觉,使她老是想起所谓的哥哥。于是夕月人把它搬到实验室去了。这样一来,夕月人在实验室累了的时候闻到柠檬草的香味就觉得欣慰起来。平时逛街的时候,夕月人每看见自己喜欢的衣服,第一个念头就是:&哥哥穿起来好看吗?我想买给哥哥。&她自己都惊诧为什么会这样想,之后她总是告诫自己不许有这种可耻,可怜,可悲的念头。但当她再一次发现喜欢的衣服时,反应又和以前一样。那时候她很恨自己,恨自己没出息,居然不能不去想一个不想自己的人。何况,一切都已经过去了。夕月人把他们互认为兄妹这个重大的事件告诉了寝室的姐妹和几个要好的朋友,并且没事人一样表现得很平静,更确切地说是比平时还高兴,仿佛这个结局才能导致皆大欢喜似的。她们也真被夕月人的假象迷惑了,一个个责怪夕月人不应该这样,说这样会伤他的心,他对你可不是兄妹这种感情啊,明眼人一看就知道的。这样一来夕月人自己也糊涂了,自己被自己骗了。夕月人本来是想让她们认为自己是无情的,以此来为哥哥开脱。她把哥哥说成了世界上最好的人了,哥哥对自己的迁就和宠爱一一浮现在眼前。结果她总是以为自己伤害了哥哥。她说,哥哥,你会伤心吗?我知道她要回到你身边,她是你刻骨铭心的初恋,就让我真正为你做一件让你幸福的事吧。哥哥,在她面前,我就安静地做你的妹妹好了。如果,我的选择真对你造成伤害怎么办呢?哥哥,你记得吗?你曾说过让我自私,我现在做到了,只是没想到伤害的第一个人是你,不知你对此作何感想?如果我真能站在你面前,我情愿被你打,被你骂,我不想伤害你,但其实我最最不想伤害的人是我自己。你知道吗?我其实是害怕在你身边会让自己伤心才决定离开你成全她的,现在,你可以充分体会到我的自私了吧。所以,哥哥,我希望你能转念想:&什么人呀,太狠心了,这种人,不要也罢。&或许这样你会好受些,这样你和她在一起的时候,对我就会毫无亏欠的感觉了。哥哥,但愿你一直就是这么想的,不会像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你总挂念着她的生活,现在好了,有她陪在你身边,我也会为你高兴。&&&&&&这样看来夕月人还算一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人。当初夕月人知道他有初恋女友的时候并不意外,只是有些失落。寝室的姐妹说,有女朋友有什么奇怪啊,有老婆还可以离呢。/夕月人说,干吗叫我干这种挖墙脚的事情啊。过了一会她又问,哎,你们说我挖不挖好啊?室友们乐了,说,还是不挖了吧,这种事是有点不好。夕月人一瞪眼,你说不挖就不挖啊?我偏挖。现在的夕月人比那时卑微多了,渐渐地,她发现叫他哥哥已经顺口了。虽然她从来没有在他面前叫过一声哥哥。其实,夕月人一直一直都想有一个哥哥,一个对她宠爱万分的哥哥。不知道,如果我真的有个哥哥的话,那他会是一个怎样的人?夕月人想,是一个谦逊好学,秉性善良,终日戴着一副墨黑镜框眼镜沉迷于书山文海的学者风范的人物?是一个高大潇洒,放荡不羁,懂得如何享受生活,品味人生的小资青年?还是一个碌碌无为,兢兢业业,,在上司同事面前连大话都不敢说一声的平凡上班?其实不管他怎样,长得好不好看,成绩好不好,工作出不出色,是不是有很多女孩子喜欢,只要他是夕月人的哥哥,夕月人都会喜欢他的.这样说来好像夕月人有很严重的恋兄情结似的.现在夕月人终于有一个所谓的哥哥了,做梦都想要的哥哥,从某个意义上来说是如愿以偿了,她把这视为上天对她的一种补偿.但哥哥这个词对一个独身女孩来说注定是有些暖昧的.只是,自打夕月人确认他是哥哥之后在寝室一听到电话铃响就紧张,怕是哥哥打来的]/夕月人想象不出来.来来夕月人还以为确定不是恋人关系以后,会觉得轻松的,可现在完全不是那么回事.然而,根本就没有哥哥的电话.电话一遍一遍地响起,根本没有哥哥的声音.她太累了,感觉自己的感情透支了.她不知道这一切是不是因为哥哥.或许是,可她希望不是.哥哥是个让人觉得暖心的称呼,可是这个哥哥根本没有起到暖心的作用,他不仅没有给我暖心,更多的时候是让我烦心,夕月人有时候人恨他.仿佛又回到了大一时候的那种一个人生活的状态,只是那时候还有憧憬,现在有的只是平静,那种心如死水的静,在每个清冷的日子,一个人做着古怪的梦.一个人把古怪的梦做到天亮,一个人做梦到天亮后,发现舍友都去上课了,而自己被锁在了宿舍里.没事只好看报纸,偶然发现一份发黄的报纸,上面尽是一些骇人听闻的事件,头版头条是&痴情女怒劈负心郎&,而且还图文并茂,说的是一个男的把他女朋友抛弃以后,被他女朋友活活砍死.记者站在同情女性的角度上,严厉谴责某些男性的行为.看着被砍得血肉模糊的照片,夕月人隐隐作痛.静默几分钟后,她把报纸揉成一团,甩在地上狠踩两脚,然后拨了哥哥的电话,叫他不要担心害怕,哥哥正在公司开会,被弄得一愣一愣的,觉得莫名其妙.挂了电话之后,夕月人回过头想想,这才发现,自己好傻,这是哪儿跟哪儿啊?夕月人又睡了一个回笼觉,她忽然觉得睡懒觉真的很舒服,并且她也因此而高兴,因为每多睡一个小时,就会在白天少想哥哥一个小进.尽管内心深处还有一丝对他的牵挂,但终于显得很淡.这也许是一种成长的方式.就像也刚配的隐形眼镜,昨天在眼里还不习惯,搞得眼泪汪汪的,今天就已经爱上了它,因为不用隔着厚厚的镜片看世界了,世界很清晰了.是不是我太善变了?夕月人这样问自己,世界原本就是很清晰的,它不会因为我的眼睛而有所改变,她这样一想,又想到了某个烦人的哲学问题,她很讨厌进入这种思想状态.她觉得自己很矛盾.不知不觉,秋来了,于是叶子黄了.冬,也很快来了,于是树上的叶子也凋谢了.而冬来了,夕月人也就知道了,凋谢的不止是树上的叶子,还有她一去不复返的哥哥.想不到是在RJ的生日派对上再次遇见哥哥的,她忽然觉得很好笑,说什么兄妹,还不就是说再也走不到一起了吗?一个借口罢了,谁不知道啊?那天夜里,夕月人看见哥哥居然不是和那个初恋的女孩一起,而是和一个根本没有见过的女孩一起走进洒店的雅间,那是夕月人和他分开半年后第一次见到哥哥,那个穿着休闲西装的男人,越来越好看的男人.夕月人还是因为久别重逢而高兴,虽然,他拉着身边那个陌生女孩的手;.夕月人低着头,让他们从她身边走过.这一刻,夕月人想,你离我好近呀,那么那么久了,为何我一看见你,就忘记了自己已经说服自已要忘记你的.我忍不住告诉自己,你回来了,又回到了我身边,虽然只有短短的一秒钏.无论如何,我还是很高兴.真的,哥哥,有个人陪着你,我很放心,因为在我的心里,哥哥,你还是不会照顾自己的.后来夕月人一直想不起来那天晚上哥哥到底是何时才开始注意自己的.她只记得哥哥取出三五克柠檬草,装入温过的杯中,缓缓倒入300毫升的开水,端到夕月人眼前,淡淡的柠檬草清香随之飘散开来.夕月人注意到哥哥的左手中指戴着一枚戒指,很亮,她突然想起社交礼仪的老师讲过.戒指一般戴在左手,中指表示热恋中.大家开始相互敬酒,哥哥工作以后应该是经常参与这样的场合,显然很懂这些规矩了,夕月人很不喜欢这样的客套.她想,要是哥哥过来敬酒,她该说什么呢?说什么才不尴尬呢?可是轮到她的时候,哥哥居然把她跳过.一桌的人,他唯一没有跟夕月人喝酒.夕月人本来是不喝酒的,但觉得他至少应该跟她举个杯,于是心里有点混乱,但又庆幸没喝,否则,还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不是以兄妹相称么?为什么这么陌生?夕月人想不明白了.这时有个平时不怎么留意的男生过来给夕月人敬酒,她本来要举杯的,结果被哥哥挡下.他说,不好意思,她不喝酒,我代她喝.敬酒的那个男生看着夕月人,诡异地说,有人这么保护你啊,要珍惜哦.夕月人点点头,嗯了一声,有点头晕.哥哥妹妹,是全不爱还是有些爱?对于有严重恋兄情结的夕月人来说,到底还是很暖昧.期间RJ要大家说说自己的人生信条,哥哥看着那个她说:一牵手,便是一辈子.可他忘了,他曾经也紧紧地牵着夕月人的手.说过的想念太多,自己都醉了,藏过的怀念太多,自己也累了;有过的曾经太多,自己早负担不起来了.夕月人没有哭,她唱了首歌,是送给哥哥的. &&他们猜我们后来有没有再见,离席了才会晓得怀念,突然我记起你的脸,那触动依然像昨天,对自己,我终于也证实某一点.是不是回忆就是淡淡柠檬草,心酸里又有芳香的味道?曾以为你是全世界,但那天已经好遥远,绕一圈,我才发现我有更远地平线.我们都没错,只是不适合,我要的,我现在才懂得,快乐是我的,不是你给的,寂寞要自己负责.毕竟用尽了力气也示必如愿,总是要过去以后才了解,突然我记起你的脸,爱不爱不过一念之间,绕一圈,今天的我能和昨天面对面.我们都没错,只是不适合,亲爱的,我当时不懂得,选择是我的,不是你给的,明天自己负责/给昨天的我一个拥抱,曾经她不知如何是好,若我们再见我会微笑,谢谢你,谢谢你,我尝过爱的好..........她唱这首歌的时候不知道哥哥是不是认真听了,她觉得所有的情绪都在彼此身上宣泄着,交流着,回味着,荡漾着....经历过这段感情夕月人才知道,其实人和人相处,伤害是在所难免的,只有笑着去接受,毕竟没有谁,是从一开始就想着要伤害对方的.我们总以为自己爱得比对方深,却不知道比对方深的,只是偏见.还好,至少,你的出现让我又想起了眼泪的滋味.唱完这首歌的时候,夕月人真的哭了,只是没有谁注意,她一转身,悄悄地用手擦干眼泪.派对散场后,RJ问夕月人是否愿意知道他的人生信条.夕月人似乎感觉到了什么,便笑着把话题扯远.可RJ还是固执地告诉了她:一牵手,便是一辈子.夕月人笑了笑,这句话,她已经不再相信了,.可是,当RJ牵起夕月人的手的时候,夕月人并没有拒绝.毕竟,对一个孤独的女孩来说,牵手的感觉是温暖的.但是在经过哥哥身边的时候夕月人使劲地把RJ的手甩开了,因为她不想挽着另一个男人的手走过亲爱的哥哥身边.夕月人腼腆地走到哥哥面前,小声地说:"哥哥,我走了."说完她发现哥哥的眼睛在路灯下闪闪发光,仿佛含了一眶泪.这是她第一次叫他哥哥,曾经是多么难以启齿的一句哥哥.可是他自己却无法接受,当初不是他自己提出来的吗?良久他才回过神来,抿抿嘴,对夕月人点点头.一生一世的爱恋也许还有,但应该很少了.在这个年代,漫长的守候不符合它的恋爱节奏.RJ开始陪着夕月人,在深冬的夜晚,顶着凛冽的寒风,两个人在路灯底下,聊一些若有若无的故事,短暂的欷觑感慨,反复地跺着双脚,在路边的台阶上跳来跳去取暖.偶尔他们会在那个洒满月光彩夺目荷塘边撞见一些情侣互相依偎着,甜言密语.夕月人觉得年轻真的是一件好事,能有许多的勇气去承受爱一个人的痛,因为相信荆棘背后一定有花园,所以几近偏执地努力着,不理会自己的伤痕累累.直到有一天,实验室的一个师姐告诉夕月人,她种的那盆柠檬草开花了.夕月人赶紧跑过去看,是啊是啊,真的开花了,灰色贺锥形的花序,细长,小穗分开,有柄的雄性花和无柄的两性花对生着,夕月人最喜欢这种细微的美了.夕月人一口气把那盆柠檬草抱到了哥哥的办公室.哥哥不在,办公室的姐姐问她干什么.夕月人说,柠檬草开花了.是吗?真好看,你知道柠檬草的花语是什么吗?夕月人摇摇头,不知道.开不了口的爱.啊?夕月人的胸口震了一下.柠檬草的花语啊.是开不了口的爱.夕月人蒙了,哦,哥哥呢?哪个哥哥?我的哥哥啊!........哥哥住院了因为抽烟喝酒太多,扁桃体发炎了.夕月人又一口气把那盆柠檬草抱到了哥哥的病房.哥哥,你看,开花了,夕月人心痛地看着躺在病订上的哥哥,本来喜悦的心情变得忧伤起来,声音小小的.哥哥坐直了身子,掀开夕月人的头发,吻了她.&&&
谨以此文献给许许多多个青春流逝的日子。&&项国托公元日,课堂上我一直走神。我望着依的背影发呆了许久,以至于臭屁文把耳机塞入我的耳朵时,我吓了一跳。我手忙脚乱地掩上日记本,用力推开臭屁文好奇探过来的头。我有写日记的习惯,今天的日记全是关于依。这两天上课,我一直心神不宁,依的背影每在我面前晃动一下,我的心就跟着狂跳不止。而之前课间,聒噪的我和臭...&
谨以此文献给许许多多个青春流逝的日子。&&&&&&&&&&&&&&&&&&&&&&&&&&&&&&&&&&&&&&&&&&&&&&&项国托&公元日,课堂上我一直走神。我望着依的背影发呆了许久,以至于臭屁文把耳机塞入我的耳朵时,我吓了一跳。&&我手忙脚乱地掩上日记本,用力推开臭屁文好奇探过来的头。我有写日记的习惯,今天的日记全是关于依。&&这两天上课,我一直心神不宁,依的背影每在我面前晃动一下,我的心就跟着狂跳不止。而之前课间,聒噪的我和臭屁文还在走廊外大声地讨论放学后是去麦当劳还是去溜冰场。&&我最近才喜欢上依,尽管我们同班已有半年的时间了。开学时换座位她坐到了我的前面。不知道这算不算地缘关系而引起的日久生情。&&这个时候,我正读高二。一段感情不明不白,学习不紧不慢的时光。我在所谓的省级重点中学又重点班,读物理。平日里,我们听到班主任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是:&读物理的都是精英,你们要努力成为这所学校的传奇呀。&&&传奇呀传奇,我们却把属于精英的时间过得优哉游哉。&&我至今未想明白分科时我为什么会选择物理&&对于我这样一个写文章比解题快,记单词比记公式牢的人。好像是同桌臭屁文的软磨硬泡兼威逼利诱起了作用,当然与父母的苦口婆心,自己的心血来潮意志不坚定也不无干系,反正现在想来也有点不明不白。&&说起臭屁文,我怀疑我两是不是如来佛祖青油灯中拧在一起的两股灯芯。高中三年一直同班同桌,更不可思议的是还一直同宿舍同床位,我上铺他下铺。即使经历分科分班这样的&大动荡&,我们依然形影不离。&&那时,我们整天穿白衬衫黑裤子校服在校园里没心没肺地穿行。一穿便是三年。刚考进来时,我们对校服引以为傲,出了校园它便成为一种身份的象征。时日一旧,我们对校服产生了厌恶。理由很简单,谁不想这个年龄所心所欲地打扮自己,谁不喜欢色彩鲜艳、展示个性的服饰啊?&&厌恶归厌恶,校服还得天天穿。只是女生不嫌天气热在里面穿上自己喜欢的衣服再外套校服。男生则不修边幅,扣子不扣起,领带不打,脚下是各式各样的鞋,阿迪达斯、耐克、李宁。几乎每个人都用校服做过的一件事拭眼镜,抹脸擦手。&&我对校服最深的记忆是四五月雨季来临后每个人身上衣服不得干事散发的霉味。我们仅有两套校服换洗,住宿生又没有烘干机,所以一到下雨天,特别是雨季,衣服就不得干。&&可是依的衣服总是穿得整整齐齐,衣服好像每两天熨烫一次,身上总散发着一股淡淡的清香。这些像美好的梦境般留在我的印象中。&&我班仅有八个女生。当其他男生在谈论文科班女生众多,漂亮女生看不过来时,我总是毫不忌讳,不失时机地说:我们班的依也长德漂亮嘛,人又文静。我向毛主席保证,我说这话时,仅从客观欣赏的角度,至于我喜欢上她以及所谓的情人眼里出西施那是后来的事情了。&&高二的功课我是应付自如。总体上讲我的成绩算是优秀的一列,但不是名列前茅的。成绩总是在班里十名左右徘徊。我废寝忘食,不眠不休过想进入前五名,但没一次成功。如此折腾几次后,我也就心安理得地告诉自己:我不是那块料。况且我还有其他才能。文章写得好,作文常被老师当作范文讲评,征文比赛屡屡获奖,小报小刊上常有拙作。参加个英语演讲比赛,也能捧回个三等奖。和臭屁文出每一期的黑板报,策划每一次班里的文艺演出。一句话,风光无限。&&我和臭屁文在一起做得最多的一件事是听音乐。那时MP3还很贵,MP4只是听说。我们用的是索尼牌的CD机。机子是臭屁文的,现在在我这里,毕业后他送给我做留念。唱机放在抽屉中间,两根耳机线鬼鬼祟祟伸出来,曲曲折折蜿蜒过白衬衫,到达我们的耳朵。一人听一边,音效不太好,但不影响我们听歌的热情。上课和自习课我们都在听音乐,地地道道的音乐发烧友,但一次没被老师抓过。我们的掩护做得天衣无缝,不知不觉磨练出千里之外辨老师足音的本领。我们买的CD夹起来厚厚几叠,塞满了抽屉。他喜欢买朴树、崔健、周杰伦的CD。我则喜欢买甲壳虫乐队、后街男孩、艾薇儿的CD。但我们一致喜欢甲壳虫的《Norweight wood》和朴树的《且听风吟》。&&离学校不远的公园前街有一间老旧的落魄的电影院,每隔一周的周三晚上就放一些旧电影,如《卖花姑娘》、《青春之歌》、《马路天使》、《卡萨布兰卡》,一晚上放量部,门票便宜的很,五元一张。至于为什么是周三晚上才放,是我和臭屁文永远无法弄清的事情。我们偶尔到那里去。碰到感兴趣的电影便买票进去看。当其他同学沉迷在迷幻绚烂的网络游戏中时,我们非常不合潮流地沉浸在光和影的变幻中。放这些影片时,观众寥寥无几。诺大的电影院只看见一排排空荡荡的座椅。我们每隔二十分钟换一次座位,感受从不同角落观看的乐趣。现在想来,有点放肆了。还有一个问题,为什么经营者会不考虑经济效益,坚持不懈放这些老旧的影片,恐怕这也是我们永远无法弄清的事情。但我们非常感谢他们为我们提供了《阿甘正传》和《阳光残联的日》这样的好片。&&依就是这个学期换座位到了我前面,之前我所有关于她的印象&仅仅是几次擦肩而过她留在空气中淡淡清香,以及漂亮的面孔。基于我学习还好,有一点才气,人虽然聒噪但不失幽默。我现在只能想出这些原因。她渐渐和我熟络起来,每天向我请教学习上的问题。我惊异这个文静的几乎少言寡语的女孩对学习如此认真细心,且怀有远大理想。我们也谈得来,自然而然常常呆在一起。不可避免,曾经那些我毫不忌讳赞赏她的话和善意的流言开始四处飘散。在他们眼里,爱情就是怎么一回事。班上的同学抓住一切机会起哄。这时,她只是淡淡地若无其事地一笑了之,而我由最初以玩笑回击到心跳加速加脸红耳赤。这时开始,每每提及她的名字,我心里总要触电般恍惚一下。在她面前,我变得有点不自然起来。我极力去否定我喜欢上她的事实。她不会也喜欢我吧?但怎么可能?我不高不帅,扎在人堆里是找不着的家伙。喜欢她的感情变成卑微的心。&&在我的记忆中,这段日子风轻云淡。但一到晚上,我常常会沉浸在深深的思考和反思中。后悔自己白天的张扬与聒噪。我总是在想为什么我不是前五名呢?班主任说过,如果进入班里前五名,并能保持到高考结束,则百分之百能进中山大学了。那是老妈在我幼时入学的第一天早上说的&好好学习啊,将来考上中山大学。&那时还不知道大学为何物,但这个名字从此根深蒂固在我脑中。所以班里前五名对我是个极大的诱惑。如果我是班里前五名,等于提前拿到中山大学的通行证,意味着我可以理直气壮地告诉老妈,让她放上一百个心,而不是告诉她我文章上报刊时她习以为常不以为然的表情。这个愿望像有些人&为什么我不是百万富翁&一样急切而无奈。后来我想到,即使我一两次进入前五名也不行呀,班主任说还要保持,还要高考不出意外......哎呀呀,我的天!&&&你是真的喜欢她吗?&&&五月坐在冷气开的十足的麦当劳二层餐厅里,臭屁文不失时机地问。我支支吾吾不回答,侧过头看明亮高大的落地玻璃窗外,夏季燥热的空气在微微颤动着。他看着我怪异地笑,一边叭叭地啃薯条。&&&那你呢,你对婷的感情怎样?&我问他。他漫不经心地说,&不是你认为的那回事。&&&婷是高一我们的同班同学,是一个说话柔声细语、举止优雅的女孩。她喜欢臭屁文的事有一段时间成为班上的流言。以我看来,她喜欢臭屁文的事不假。两次臭屁文的生日她送了很大的礼物,圣诞节、春节她不忘寄一张卡片。我就几次看见她和一个女伴挽着手优雅地走过我班的教室。那种探询心上人的目光流露无疑。而臭屁文似乎是个对恋爱不感冒、不懂爱情的家伙,他坚持认为她只是一个不可多得朋友,至多是一个之际而已,是我们太八卦了。&&&说说看,老友一场,我来参谋参谋。&臭屁文锲而不舍,一副狗仔队的神情。&&&怎么说呢......我确实喜欢她。但不清楚她对我的感情。我对自己很没信心。而且就快高三,高考也不远了,你知道我的理想。一旦向她坦白,不管她是同意还是拒绝都是我不愿意看到的。拒绝的话,恐怕以后相处会很尴尬。同意的话,我怕会把握不住感情和理智的界限。未来有太多的变数,一切一切我都无法准确预知和把握。实在矛盾得很......或许我们还不懂得爱情。&&&麦当劳餐厅正对这一条宽敞笔直的步行街。我们总能看见穿白衬衫黑色褶裙的同校女生成群结队地购物,买衣服。他们无遮无拦的、尖厉的笑声总能分离于混杂不清的喧闹声清晰地穿入我们的耳膜。让那天我们关于爱情的一次小小的谈话,以及那天的天气都无比深刻地留在我脑中。&&高二即将结束的那段日子。班上仍无止无休的流言使我感到有些恼火。有一次,他们又趁机起哄,我不知说了一句什么话回击。我当时是口不对心地说出,也没考虑后果。她大抵是认真听了。也不知是不是这个原因,从那以后,她和我少了来往。不久,她同班上另一个男孩走得很近。而且他和她住得很近。她可以每天坐他的顺风车回家,而不用父母来接她。我对此表现得满不在乎。因为我一直在极力地掩饰我的感情。这下好了,流言少了,我在她面前也不用心怦怦直跳,交往起来大放些。况且两三个月后就要高三了。臭屁文看着我满不在乎的样子,几次对我说,&你怎么一点不着急?就要被人家抢走啦。&对臭屁文有点神经质的关心,我耸肩一笑。我想,如果我们有缘分的话,大学再开是吧。&&2004年暑假的画面在我的记忆中有些凌乱。天气热得厉害,整日都是晃眼的阳光,月亮和金星总是相伴出现在天空,亚洲杯中国输给了日本,雅典奥运会精彩纷呈,从家来学校的公交车改变了路线,我不得不先乘75路车,再乘87路车,然后再乘17路车,我约了一次依,她推辞没有来,补课很早开始,林俊杰在校园高音喇叭里唱着,&别等到一千年以后,世界早已忘了我&......&&高三比我们想象得还要快来到,大家都有点措手不及。开学第一次摸底考,我考的糟糕透顶。我想是这场暧昧不清的感情多少影响了我,使我分了心。我下定决心与之诀别。唯一的做法是尽量少和她接触,才能减少想着她的痛苦。我的确做到了。为了接近心目中的中山大学,我加倍努力学习。隐藏起所有的聒噪和锋芒,停下一切听歌看电影的活动,对周围一切漠不关心。投入的程度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可怕。于是我的成绩渐渐有了进步。从我对周围的冷漠中,她大概也读懂了我的意思,几乎不再来找我问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和她变得越来越陌生。见面的时候,大家仅是简单甚至有点冷淡的招呼,甚至连说话也不说了。很多次,我想问她复习得怎样了,每次话到口中又咽了下去,我已没那份心思。远远看着她,才发现自己一点不了解她。&&高三的一切都在变。暗恋着臭屁文的婷仿佛消失了。我没能在黄昏五六点钟的时光,看着一个情窦初开的女孩,怀着对爱情的希冀留恋着走过那条长长的昏暗的走廊。&&晚自习,所有的同学埋着头,齐刷刷地低成四十五度角。凝重的空气笼罩在上头,似乎其他的一切都不存在。班主任在走廊外巡视刻意放轻的脚步声仍然清晰可闻。处在如此静寂的气氛中,一切声音那丝丝入耳。教室黑板上放那只大大的挂钟总是有意无意地使我分神。困倦时趴在桌面上闭合眼睛,耳朵里全是挂钟嘀嗒嘀嗒的声音,像经过无数个扩音器,无数倍放大似的,往耳朵横冲直撞。我第一次如此哀伤地注意到时间时间是如此飞快地流逝,注意到高二风轻云淡的日子已如烟,注意到未来似乎就在眼前却又遥不可及。&&课间的时候,大家大家仍如以前那样谈天说地,却各怀心事。天气好的下午,我和臭屁文站在天台向远处眺望。视野很开阔,天蓝得令人窒息。臭屁文总是说:&高考后最想做的是站在这里,把唱片机的音量开到最大,一口气灌下一瓶550毫升的冰冻可乐。&&几个月后我们就要毕业了,也该长大了吧。&这个永远单纯乐观的男孩眺望远方的眼神总是清澈透明。是呀,我们都年满十八岁,开始过另一种生活,你说的话开始有人认真听,你的意见开始有人尊重,难道这仅仅是我们能想到的和期待的?为什么我眺望远方时总感到有点慌张?风扬起我们白色的衬衣,两个男孩沉默无语。我一直觉得这是一幅伤感的青春记忆的画面。曾经看过一部电影《关于莉莉周的一切》,我们和淹没在麦田里的那个穿白衬衣用CD唱机听莉莉周的歌的少年多么契合。&&有一段时期,成绩时起时伏,我感到疲惫不堪,大量地写一些清冷散淡的文字,即使语文模拟考试、作文训练也不例外。那些文字让我感到舒畅放松,忘却眺望远方的慌张。语文老师为此常把我叫去训话。她知道我在看《萌芽》杂志,把写的这些稳占统统往那里投稿。&我很欣赏你的文笔。但你要参加高考,你写的文章是给阅卷老师看的,不是给我看的。要时刻记着自己的理想。再忍受几个月好吗?&她的话温柔却不失威严,含着让你乖乖妥协的巨大力量。&&是的,为什么不忍受一下呢?时间不是很快流失的吗?一切不是会好起来的吗?&&2004年圣诞节,高中最后一次圣诞节。一个没有焰火的冷清的夜晚。我很不争气地想到依。我想为她祝福,愿她考上心目中的大学。平安夜那晚,我走进书店买了一本几米的画册《我只能送你一张小小的卡片》和一张圣诞卡。&&对着礼物我忐忑不安了好久,最后决定不当面送给她。晚自习结束后,同学们互相祝福道别。迫于高考的压力,大家都没有准备任何活动。我等到教学楼熄灯,同学们全走光后,才从座位站起来走到她的座位。教室黑漆漆只有我一个人,我手脚竟有点慌乱,把礼物塞进她的抽屉然后便飞快地跑出教室,用头也不回的速度。我是个非常害怕黑暗的人,天生对黑暗有恐惧。我现在能想象出那个夜晚一个男孩怎样穿过黑暗的走廊嘭嘭地逃离教室的情形。和婷优雅地走过走廊其实如出一辙。卡片上什么都没写。我估计她能猜到是我送的,到我就是不愿明确告诉她。始终卑微而又倔强的心。&&2005年的六月,高考如期而至。紧接着毕业典礼。高考没有想象中的恐怖,毕业典礼也没有让人觉得像是生离死别。这个暑假对我来说是痛苦而漫长的。我没能考上中山大学。从某种意义上说,我落榜了。&&九月,大学开学。经过一番挣扎和思量后,我还是提着行囊来到这个离家乡仅有一百五十公里的城市上大学,尽管这所大学与我的理想相去甚远并一时让我无法接受。我就读的大学在广州大学城内,和中山大学仅有一步之遥。每每经过中山大学的校门,我都会驻足观望并暗自笑起来。我用了十二年的时间,付出了许多许多的努力,终究没能往前多走一步。那个曾经潜伏在我生命中十二个春秋的愿望如此脆弱,脆弱得不堪一击。不久我还是心平气和地从失望中走出来。因为我当时没下&非中大不上&的决心。而且十八岁了,应该对自己考出的成绩负责。我也不肯定第二次机会就一定能实现理想。&&我高中的同学大多考上大学城的十所大学,所以当时毕业时没有生离死别的感觉是因为我们早就料到会经常见面。&&但是臭屁文和依分别去了另外两个城市。这让我有了想念的理由。一个人不是真正的孤单,连想念的人都没有才是真正的孤单。&&臭屁文上大学时买了MP3.他抱怨这么小的一个东西怎么贵得离谱。他在电话里说他现在每天都听音乐。听的依然是高中时期挚爱的曲子,只是非常想念和我一起各用一只耳机听歌的日子。他问我假如我们再同班同桌同床三年,会不会断臂呢?我笑笑说,不会吧,我们都是无比热爱女人的人。&&大学生活过的波澜不惊。没有想象中的好,也没有令人觉得糟糕透顶。上大学的新鲜仅仅在我体内维持了一个月。一个月后便消失了。白天按部就班地去上课,昏昏欲睡地听那些枯燥无味的数理公式,晚上则精神抖擞地看书写作。无休无止地听歌,翻来覆去看同一部电影。隔三差五地逃课。我试过潜入美术学院,整个上午站在窗外看绘画系的学生作画。也曾溜进星海音乐学院,坐在走廊外一处隐蔽的角落听一个是中间期背影的女生弹钢琴。我好象没有太多的事情可做,整日无所事事地在大学城内游荡。我也没有结交什么朋友,多数时间独来独往。最后的出一个结论:大学无趣的很。&&大学里我尝试了很多对我来说是新鲜的东西。如天昏地暗地玩网络游戏,酗酒,蹦迪。持续了两个月后,每到晚上入睡前内心惶恐无比。我反省自己的所作所为,发觉骨子里始终是个乖巧听话的孩子。几天后,我彻底与这种生活诀别。&&我依然保持着高中的习惯,背着大大的双肩书包在校园里穿行,时常躺在草地上无聊地长时间地凝视天空,那些散发着九日时光的空气粒子就会一下子全冒出来在头顶上空飞舞。这个时候我总是想起依和臭屁文。&&依让我内心觉得微微酸楚。我始终无法忘记依,不时打听她的消息。自高考结束后,我们一次都没有联系过。大家的执拗要强可能就连友谊也要消失殆尽。我不奢望她对我有同样的感情,哪怕只是永远的朋友也好。我想起《小王子》那个善良单纯的孩子,执着守候他挚爱的玫瑰花。&&臭屁文远在千里之外,和我隔着万水千山。这份友谊的经营渐渐变得力不从心起来。一场高考就把三年的亲密友谊阻隔了。有人说距离不是问题,可现实中又有谁能够真正跨越距离的阻隔呢?小学初中我也有如臭屁文一样的好朋友,可现在在路上遇见半天才能想起对方来。&&大多数时间,我心里有无法排遣的落寞和孤独。梭罗说,人在过着静静的绝望的生活。为什么年龄越是增长,就越贴近这种状态呢?&&日,作为团委一名干事我负责接待了五六十个刚参加完省少代会来我校参观的是一十二岁的小学生。他们叽叽喳喳说个不停,无比快活。对大学里所有的事物都感到新鲜好奇。看着他们,我仿佛看到过去某些遥远的失落的时光。一个活泼好动的小男孩一路上问个不停。他问我:&大哥哥,你们大学生活怎么过的呀?&我一时怔住,看着我们投射在路面上一高一矮的身影,不知如何回答他。&&怎么过的?我也不知道呀,不知不觉就过了。我都没留意。好像一个星期只有礼拜一和礼拜六。早上睁眼醒来是礼拜六晚上闭上眼睛又是礼拜一。看着日历上那三十个数字似乎要很久才轮完,可一眨眼又是另一也得三十个数字了。当你留心时间而不是生活,你会在意生活是怎样过去的吗?&&八月,依的生日。我想我应当主动一点,作出让步,而且这个时候约她出来也不会显得唐突。我为此精心准备了很久,包括那天怎样约他出来,送什么礼物,穿什么样的衣服,并听从一个朋友的劝告,爱要大胆明白地说出来,不要让它一直暧昧不清,更不要留下遗憾。因此我决定把所有的心事全告诉她。她很愉快地应约。见面那天,她絮絮叨叨讲个不止,似乎以前一切什么都没发生过。或许对她来说,真的什么都没发生过,一直以来是我一厢情愿罢了。我反复斟酌了几天,在心里忐忑不安很久的话最终没说出来&&几欲脱口而出是遇见她天真无邪的眼睛,突然丧失了所有的勇气和所有的憧憬。还是等待下去吧。等待下去没什么不好,起码不会有太悲或太喜的结果。也许漫长的等待过后终是一场徒劳,但又有什么关系呢?一个过程往往比一个结果更让人刻骨铭心啊。&&后来,时光如白驹过隙。前面的时光不断被后面的时光一层层覆盖,在记忆里腐烂,无声无息。&&再后来,2007年5月,我躲在图书馆写这篇文章。我努力使自己的头脑变得更清晰,使那些细节保持它的真相,还原它的真实,而不为感情所渲染。再过三个月,我将年满二十岁。我的十九岁将一去不复返,十八岁早已一去不复返。这种感觉就像坐在疾驰的火车里,看着窗外转瞬即逝的风景,却无能为力。&&前几天,在电脑屏幕前和臭屁文聊天。屏幕上的字一行一行飞快地出现又飞快地消失。他说他现在在北京很累,每天有很多琐碎的事,忙得焦头烂额。高中还好一点,目标唯一明确,其他的什么都不用想。现在除了上课,还有四六级、计算机等级、社团、学生会......他在屏幕上打出一个表示困倦的QQ表情:从来以为生活可以慢慢吞吞,风景可以好好欣赏,当留心时间蹒跚过皮肤,却觉得微微有些刺痛,为什么我们总是痛苦地要摆脱现在却又在某个将来无比痛苦地怀念现在呢?笑着说,怎么听起来像一句绕口令啊,其实你不必把自己搞的那么累。&&我打算在他生日时送他一本《小王子》,希望他能单纯一点,快乐一点。永远不要忘了穿着白衬衫,戴着索尼耳机听音量开到最大的音乐。&&可是我又何尝单纯了一点,快乐了一点呢?&&往前一段时间,我听说依有男朋友了。我没有很惊讶,也没有很伤心。比当初我被告知落榜没有考上中山大学还要平静很多。然后我发觉自己任何时候任何情况都是个宠辱不惊的人。有这样的心情,说明我未彻头彻尾地爱上她。我回想假如那次见面向她表白,结果会怎样?我想大抵是一场更加苍凉的幻灭。&&我又听说那个一直用电动车载依回家的男孩后来也爱上她,大学后不久曾向她表白过。&&我还听说,暗恋着臭屁文的婷在大学里也有了男朋友。臭屁文有一次和我通电话时聊起,&怎么样,如果她当初喜欢我,早就和我说了吧?&&&所谓青春里的爱情也就是如此吧。或许等到我们真正懂得爱情的那天,我们才知道曾经怎样地痛过,曾经怎样地刻骨铭心。&&好吧,我的青春真够一塌糊涂,没有考上理想的大学,也没有得到喜欢的人,可是一次次地失望,内心却一次次地变得坚韧。因为没人会在意你过去的那些幼稚与慌张,你的孤独与惆怅。没人会责怪你的年幼无知,你的不羁与张狂。时光怎样荏苒,总有它的理由。青春的繁华与荒芜,仅仅是一个转口,只是我们倾注的太多,才成为一次伤感的回眸。当那些成长的疼痛与哀伤都化成记忆时,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原谅自己,有什么理由对那些过往耿耿于怀呢?&&前几天,我无意中身临了一场毕业焰火晚会。璀璨的烟花恣意绽放,哗的一声散落于夜空,像梦幻般斑斓,顷刻消失,又不断绽放。我感到惊喜,甚至有点像小孩子的欢呼雀跃。耳边男男女女的欢呼声和烟花炸响的声音此起彼伏,对我来说,仿佛已在千山万水之外,一切都不重要了。&&&&&&&&&&&&&当时年少轻衫薄&&&&&&&&&&&&&头发蓬松 表情斑斓&&&&&&&&&&&&&总是坐在河边 喜欢眺望&&&&&&&&&&&&&那时阳光凌乱 雨天无常&&&&&&&&&&&&&......&&&&&&&&&&&&&一次次的回眸 一次次的张望&&&&&&&&&&&&&说不清 道不明&&&&&&&&&&&&&笑容寂寞 伤痕明亮&&&&&&&&&&&&&......&&&&&&&&&&&&&而我们都已渐次成长&&&&&&&&&&&&&不在独上高楼&&&&&&&&&&&&&不在为赋新词强说愁&&&&&&&&&&&&&不再为年龄激长而慌张&&&&&&&&&&&&&只是某天白发苍苍 步履蹒跚&&&&&&&&&&&&&仍忍不住回想&&&&&&&&&&&&&那些美好的时光&&&&&&&&&&&&&那些甜蜜的过往&&&&&&&&&&&&&心便开始大片大片塌方&&&&&&&&&&&&&......&&在青春流逝的日子,像这样一个夜晚,我和我大学的同学翘首目不转睛看着头顶上空绽放的烟花,心里默想着下一场焰火的盛大来临,并祝我们青春快乐。
2000年,我十四岁,她出第一张专辑。     那一年我是一个初二的学生,抽屉里的书本渐渐地越堆越多,那一年市里的中考第一次增加了英语听力,于是班上几乎人手一台随身听。班主任却规定除了英语课之外不能把机子拿出来,我常常把耳机藏在袖子里偷偷听电台的音乐节目。某一个晚自习的夏夜里,我刚把调频打开,她的声音就很突然闯入我的耳膜,是那一首像是童谣一样的《天黑黑》,我...&
2000年,我十四岁,她出第一张专辑。     那一年我是一个初二的学生,抽屉里的书本渐渐地越堆越多,那一年市里的中考第一次增加了英语听力,于是班上几乎人手一台随身听。班主任却规定除了英语课之外不能把机子拿出来,我常常把耳机藏在袖子里偷偷听电台的音乐节目。某一个晚自习的夏夜里,我刚把调频打开,她的声音就很突然闯入我的耳膜,是那一首像是童谣一样的《天黑黑》,我立刻就被震住了,很快播完了,伴奏里的钢琴声音却还停在我的心里,我第一次感觉流行歌曲里快要溢出来的那种深情。     但我却还不知道她的名字,那天夜里我一直开着电台,期待着能再听一次,晚自习快要结束的时候,同桌的女孩突然把一个耳机塞进我耳朵里,凑过来低声问我,&好听么&&&还是那首歌,我们相互凝视着,在安静的教室里听着她哼哼唱唱的声音。      是孙燕姿,没错就是她。     后来我在电视上看见她的样子,很年轻的女孩,穿着蓝色和红色搭在一起的背心,短头发,脸很小,嘴巴倔强地翘着,瘦小的身体像是没有发育完全的小孩子,她的声音真的吸引了我,有一个音乐节目一连放了她两首歌,《天黑黑》和《超快感》,从那一刻起我对她的声音魂牵梦萦。     那些日子里渐渐开始感觉到中考的压力,每天都很容易陷入不知不觉烦躁的情绪里,成绩不是不好,却总是很没精神,午后的时间总是昏昏欲睡,趴在桌子上一觉醒来浑身是汗,也是在那时候学会了在课间十分钟的时间里故意装作要去厕所其实只是想走出教室深呼吸,也越来越习惯在不经意间哼唱这些歌词,&我怀念过去单纯美好的小幸福&&&&我以为这就是我所追求的世界&&&&我走在每天必须面对的分岔路&&&日子真的很单纯,她的音乐让我觉得温暖,熬过了期中考试,我立刻跑到了新华书店找她的歌,那时候还在卖卡带,我站在花花绿绿的一整面墙前一眼就看见了她的样子,她蹲着,露出削瘦的肩,真的很美。     盒带的封面写着:&没有一个22岁的女生,像她这样唱歌&。这是我第一次卖卡带,零用钱也并不是很多,交钱的时候还在犹豫心里碎碎念不断地盘算着这样是不是很浪费,但当我回想起她歌声里那些好像就要溢出来的感情时,就再也忍不住地交了钱。之后迫不及待地翻开,粉红色的卡带,歌词是一个小本子,我把磁带放在随身听里,开始忘我地听她唱歌,早晨上学的时候,课间十分钟,午饭,午睡,晚自习,难熬的周末补课,放学回家的路上,无聊的班会课,教导主任训话时,运动会走方阵的时候,和同学吵完架的时候&&     我从未想过这是一个开始,她的歌安慰着我单薄幼稚的心,那张专辑轻而易举就俘虏了我。后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唱她的歌,周围的同学也开始谈论她的样子,但我却仍旧是那个安静而内向的女生,从不对别人说起我是那么喜欢她。夏天过去,我迷迷糊糊地醒过来,发现自己把她的歌词拽在手里。          冬天来的时候,我终于上了初三。中考让我感觉不知所措,南方的天气是湿冷的,没有暖气,寒假下了很多雨,那些刻意营造出来的温情有点尴尬。她发了那一张《我要的幸福》,我没有立刻买,害怕不好听而败坏我对她的美好印象。春节之后学校立刻催着我们补课,班上的气氛突然之间变得冷峻起来,老师总是在强调着考上重点中学是人生多么重要的事情,仿佛挤进了那扇大门一切幸福就唾手可得,我仍旧在电台里听她唱&幸福,幸福,我要的幸福,在不远处&&&心里觉得她说的才是幸福,而老师逼迫我们要的,一定不是。     初春仍旧阴冷,生活繁忙,父母仍旧很关心一切,却觉得对他们无话可说,常常自己坐在阳台上听着燕姿一边背政治,歌词总是轻而易举地抢过那些书本上的词句印在我的脑子里,后来就索性把书撒一边安心听她的歌。月底是我的生日,某一日的清晨打开抽屉,看见那一盘《我要的幸福》躺在那儿,燕姿穿着白裙,头发被风吹得乱乱的看着我。有一张卡片,用黑色钢笔写了:生日快乐,心想事成。心里一惊,坐下来的时候却觉得好暖好暖,甚至有些触动得想哭,不知道是谁送的,也不知道是谁会这样默默地知道了我喜欢她的事情。     这一盘里,我最喜欢的是《坏天气》,还模仿她穿过黑色桃心图案的毛衣。听她唱歌多了一些别样的感觉,那些快要溢出来的感情里含着某些不那么遥远的温情,我常常环顾四周,然后就在心里淡淡地感觉每一个人都很像是送我卡带的神秘人物。然后就不那么害怕离别,也开始觉得也许真的不是那么孤单,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会一字一句跟着歌词学着唱她的歌,捏着写着歌词的纸条,手指冻得通红也在所不惜。          初三毕业,我考上了重点中学,中考成绩好得出奇。我怎么也没想过自己会考全校第一,后来一查甚至还是城区第一,因此进了省实验中学的重点班。那一年,燕姿拿了金曲奖最佳新人奖,我拿着报纸看着她的照片,觉得我们也许真的在一同成长。我开始期盼着她的新专辑,总觉得如果没有她,我的日子或许真的会少了些什么。离别的日子终于来了,和我最好的几个朋友都去了很普通的中学,那些初中的同学们似乎在一转身的时候就没了踪影,甚至没有聚过一次。学校离我家很近很近,我还是常常回去,走在操场上听《风筝》,这是她的第三张专辑,听着听着,&天上的风筝哪儿去了,一眨眼,不见了;谁把它的线剪断了,你知不知道;从前的我们哪儿去了,路太远,我忘了&&&眼眶就忍不住红了,好多的感触一下子就被这样的音乐催化然后宣泄了出来,我坐在双杠上想了很久很久,终于知道了无处告别的意思。     这张专辑里面有她自己写的两首歌,她的天真,她的才华,她的纯粹,贴着我的生活感动着我,而我也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了变化,我喜欢的歌是《爱情字典》,但那时候还没有爱情,听着她的歌期盼着。高中生活在懒散的暑假结束之后登场,重点中学重点班级的感觉让人很紧张,从第一天开始情绪就一直悬在空中根本就没办法下来,很难受的感觉,总想着什么时候才能平稳落地,越想越急就被吊在空中越来越难过。加上住校的不适应,那些日子夜里总睡不着,早晨醒不来。应该是失落吧,更多的应该是孤独。以前不爱说话但是成绩好,老师还是会关注,那时出挑的人何其多,沉默只会加速更沉默,我的话越来越少,如果没有人主动约我,我更不会离开位置。     还是她救了我,她发了《自选集》,这一张买的是CD,封面很喜欢,觉得燕姿漂亮了很多。把唱片拿回来的时候心情出奇的好,一个女生路过我的桌子,&你也喜欢她?&她问我,眼睛很亮很亮,我点头,她一下很激动地抱着我说,&啊,知音啊,我也是阿姿的歌迷!&在那样寂寞的日子里,我离人群都很遥远,想念家的感觉都变成了会呼吸的痛,一切因为孤单而悬在空中,这样一个突如其来的拥抱瞬间让我回到必须早日适应的现实。那一张专辑所有的歌都是燕姿翻唱的,声音却动人得惊世骇俗,好几个夜里我听着她的声音都感觉血液里澎湃着倾诉的欲望,我和那个女生的话越来越多,我们聊起燕姿以前的专辑,聊我们过去的辉煌现在的压抑等等等等。那个女孩变成了我高中阶段最好的朋友,我们在重点班里迎接着数理化的挑战,我们一人一个耳机听着燕姿的歌在校园里乱逛,我陪她一起跟踪她喜欢的那个长得很像是金城武的男生,我们曾一起信誓旦旦面对夕阳发誓一定会把物理学好,我们也曾一起拿着不及格的物理试卷一起躲在洗澡房里开着大水龙头一边唱着《HEY JUDY》一边嚎啕大哭&&     高一就这样过去了,高二来临的时候,我习惯了学校的生活。学校的广播台是与时俱进的,每天都会播很多歌,有时候也会播燕姿的歌曲,听到的时候我会习惯性放慢脚步。我学会了面对。面对物理不及格,面对在重点中学碌碌无为,面对每天机械化的生活。我学会了苦中作乐。最难受的时光里能安慰我的除了燕姿的声音没有别的。那时候像她那么大的女歌手越来越多,蔡依林,萧亚轩之类的都大红大紫,虽然我也会偶尔听别人的歌,我也不会做出各种疯狂追星行为,只是听,她唱什么我听什么,燕姿俨然已经成了我内心里巍然不动的一个小小信仰。某一日再拿到新专辑,精选集《the moment》,才发现燕姿的宣传词也开始发生了变化,还记得第一张专辑的那一句&不是超美丽,而是超实力&,而此时燕姿已经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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