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价费发2001 24388号还在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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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我区公办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5〕88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www.    来源:收费管理处
各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区直中等职业学校: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简化办事程序的要求,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为促进我区中、高等教育事业的正常发展,保障学校和投资者及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大中专院校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价费字〔2002〕515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适当调整我区公办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我区公办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按附件规定执行。
  二、本通知自2015年9 月1 日起执行,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大中专院校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价费字〔2002〕515号)的附件一《广西大中专院校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表》同时废止,其他相关规定仍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大中专院校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价费字〔2002〕515号)执行。
  自治区物价局  & 自治区财政厅  & 自治区教育厅
                     2015年9月22日
责任编辑:杨勇
主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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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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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部门: 、、
发布文号: 鲁价费发[号
各市物价局、财政局、人事局:  省物价局、财政厅、人事厅《关于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收取评审费问题的通知》(鲁价涉字(1994)第70号)下发后,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都严格认真执行,较好地解决了乱收、滥用评审费问题。但随着消费价格的增长和对评审工作要求的不断提高,原来规定的收费标准已不适应职称评审工作的发展,根据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对收费标准做相应的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取评审费的标准调整为:  1、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每人不超过360元。  2、评审中级(含中级评审委员会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每人不超过160元。  3、评审初级(含初级评审委员会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每人不超过100元。
  二、其他未及事项,仍按鲁价涉字(1994)第7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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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4]88号)
发布日期: 9:50:17
来源: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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