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待“2017年独生子女父母退休2017也无法继承父母房产”房产新动态

怎么看待“2017年独生子女也无法继承父母房产”房产新动态?-四大名著解读的回答-悟空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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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过世未立遗嘱,即便是独生子女,也无法直接继承父母房产,近日杭州独生女小丽,因父母去世前未立遗嘱引得七大姑八大姨纷纷分配遗产。广大网民们怎么看?
怎么看待“2017年独生子女也无法继承父母房产”房产新动态?
继承中,没有理所当然,凡事都应该遵守法律。
独生子女不是父母房产的唯一继承者......身为独生子女,如果有一天父母不在了,那么父母名下的房应该怎么继承呢?很多人都认为:这么简单的问题还用讨论吗?我是父母唯一的孩子父母过世之后的所有财产,当然由我来继承咯!到底是不是这样呢,先来看看下面这个最近刷爆朋友圈的案例吧:案小丽是独生女儿,父亲10年前去世,母亲今年刚过世。父母亲生前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价值约300万元。房产原先登记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时小丽还未成家,因此没去办理手续。现在母亲已经去世,小丽也已成家,女儿两周岁,再过一年就上幼儿园了。因为父母留下的房子是学区房,小丽就想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然后把户口迁进去。小丽拿着房产证和父母的死亡证明到了房管局,要求过户。房管局却说,仅凭这些东西没法给小丽办过户手续。小丽要么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要么拿法院的判决书去,他们才给办。小丽没办法,谁愿意没事打官司啊,就马上去了公证处。“公证处的人说让我把我爸妈的亲戚全部找到,带到公证处去才给办公证。可我爸妈的亲戚全国各地都有,有的都出国了,我到哪去找他们?”这是非常典型的一个案例——没有复杂纠纷,但作为独生女的小丽,却无法顺利获取父母去世后留下的房产。  这是为什么呢?听听律师怎么说!  律师:小丽你是独生女?  小丽:是的,我爸妈就我一个女儿。(核心家庭关系很简单)  律师:你父母哪一年结婚的?  小丽:好像是1983年。  律师:房子是什么时候买的?  小丽:2003年。  律师:房产登记是什么时间?  小丽:2004年11月。  律师: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  小丽:我爸爸一个人名下。  律师:你爸爸什么时候过世的?  小丽:是十年前过世的,应该是2006年年底吧。  律师:你爸和你妈过世时有没有留下遗嘱?  小丽:我爸没有,我妈生前跟我口头说过,她走后这套房子归我。(口说无凭啊,等于没有)  律师:你爸爸过世时,你爷爷奶奶是否还健在?(这个问题是关键,如果已经过世,事情就好办多了)  小丽:我爸爸过世时我爷爷已经去世,我奶奶还在,我奶奶是我爸爸过世后不到一年过世的。  律师:那你爸爸有兄弟姐妹几个?  小丽:我爸爸有四个兄弟姐妹。(咱父母辈的兄弟姐妹四个不算多!)  律师:那你把你爸爸的兄弟姐妹的家庭情况,包括在不在世、婚姻情况、子女情况跟我一个一个说一下。  小丽:我爸爸在家排行老三,大伯在我爸过世时已经过世,我大娘还在。大伯大娘有三个孩子,两个在上海,一个出国了。二伯还在,不过五年前离婚了。二伯二娘有两个孩子,一个在杭州,一个在北京。我小姑姑和小姑父在黑龙江,有一个女儿。我爸爸和爷爷奶奶过世后,就没怎么走动,姑姑姑父家的具体情况我不太清楚。  律师:你妈妈在你爸爸过世后没再成家吧?  小丽:没有没有,我妈一直跟我过。  律师:你妈过世时,你外公外婆是否还健在?  小丽:都过世了。  律师:这套房子,要由你一个人继承,除非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到公证处或者法院明确表示放弃。  律师得出的房产归属结论:没错!!房子被分的支离破碎,传说中的七大姑八大姨也来分房子!为什么会这样呢?律师分析:法定继承人顺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承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承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本案中,针对小丽父母的房产的具体继承:1、这套房子是小丽父母的婚内共同财产,小丽父亲去世,这套房产的1/2属于小丽母亲,1/2属于小丽父亲的遗产。2、小丽父亲死亡时,有三个继承人,那就是小丽母亲、小丽、还有小丽奶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那么三人平分1/2。因此小丽母亲在原有1/2的基础上再获得1/6,合计2/3,小丽分得1/6,小丽奶奶分得1/6。3、小丽奶奶过世后,属于小丽奶奶的?本该由小丽爸四兄弟姐妹转继承,一人1/24,但这时小丽大伯和小丽爸先于奶奶过世了。根据法律规定,由小丽大伯和小丽爸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也就是小丽大伯的1/24由小丽大伯的三个孩子继承各1/72,小丽爸的1/24由小丽继承。加上前面的1/6,小丽现在有5/24。4、小丽二伯的1/24,根据法律的规定,婚内继承的遗产除非遗嘱指定归个人,否则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从理论上讲,小丽二伯离婚后,这1/24应该分成两半,小丽二伯1/48,小丽二娘1/48。5、小丽小姑姑和小姑父没离婚,因此共同拥有1/24。6、现在小丽母亲过世,小丽母亲只有小丽一个继承人,因此小丽母亲的财产全部由小丽继承。所以小丽最终的财产继承份额是5/24+2/3 =7/8。律师说:这只是给小丽算理论上的房产继承份额而已,具体要怎么把这套房子分配下去,那就更复杂啦。这一切,假如小丽的父母在生前立下遗嘱的话,就不会那么麻烦了。中国人总认为立遗嘱不吉利,其实,年迈父母在身体尚健康时,如能立个遗嘱,也是给子女省事,子女和父母商谈立下遗嘱,也并非不孝顺!
由于一些错误的认知,很多独生子女都认为自己理所应当全额继承父母房产,然而,在法律面前,继承并不是父母传子女那么简单的事情。如果父母生前未立遗嘱,未将房产赠予子女,那么在其过世后,房产(遗产)等都有可能被兄弟姐妹参与瓜分,无法令子女全额继承。法律规定的继承人如下:按照法律,法定继承关系中排在第一顺序继承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就意味着,在祖孙三代关系中,一旦中间的父辈早逝,如果他们生前未立遗嘱,祖辈也没放弃继承,那么原属于父辈的财产(房产)需均分给祖辈和孙辈。那么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律师表示,若想子女顺利继承房产,最保险的方式就是在生前立下公证遗嘱。为人父母在年满50岁以后,最好就准备好立遗嘱。立了遗嘱如果发现子女不孝,可 随时更改遗嘱,按自己意愿分配财产。当然,也可以在生前就将房产之类赠予子女,“并附加条件,只要父母健在,就享有房子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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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未立遗嘱遗产怎么继承?问题详情:作为合法继承人的子女,在父母去世之后,理应继承父母的遗产。此时,需要看实际的情况,才能进行遗产的继承。那要是父母未立遗嘱遗产怎么继承呢?推荐回答:  首先要按老人遗嘱来分配,不管公平与否,如果没立遗嘱,按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关于亲属继承顺序问题,继承法相关规定: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怎么看待“2017年独生子女也无法继承父母房产”房产新动态?问题详情:父母过世未立遗嘱,即便是独生子女,也无法直接继承父母房产,近日杭州独生女小丽,因父母去世前未立遗嘱引得七大姑八大姨纷纷分配遗产。广大网民们怎么看?推荐回答:由于一些错误的认知,很多独生子女都认为自己理所应当全额继承父母房产,然而,在法律面前,继承并不是父母传子女那么简单的事情。如果父母生前未立遗嘱,未将房产赠予子女,那么在其过世后,房产(遗产)等都有可能被兄弟姐妹参与瓜分,无法令子女全额继承。法律规定的继承人如下:按照法律,法定继承关系中排在第一顺序继承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就意味着,在祖孙三代关系中,一旦中间的父辈早逝,如果他们生前未立遗嘱,祖辈也没放弃继承,那么原属于父辈的财产(房产)需均分给祖辈和孙辈。那么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律师表示,若想子女顺利继承房产,最保险的方式就是在生前立下公证遗嘱。为人父母在年满50岁以后,最好就准备好立遗嘱。立了遗嘱如果发现子女不孝,可 随时更改遗嘱,按自己意愿分配财产。当然,也可以在生前就将房产之类赠予子女,“并附加条件,只要父母健在,就享有房子的使用权”。怎么看待“父母过世未立遗嘱独生女无法继承房产”这个问题?问题详情:杭州独生女小丽,因父母去世前未立遗嘱,无法继承房产。引得七大姑八大姨纷纷分配遗产推荐回答:如果父母生前未立遗嘱,未将房产赠予子女,那么在其过世后,房产(遗产)等都有可能被兄弟姐妹参与瓜分,无法令子女全额继承。由于一些错误的认知,很多独生子女都认为自己理所应当全额继承父母房产,然而,在法律面前,继承并不是父母传子女那么简单的事情。新闻回顾:杭州姑娘小丽遭遇的难题:父母先后过世,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方米、价值约300万元的房子,此房产一直登记在小丽父亲名下。她现在想去过户,在房管局遭拒,在公证处碰壁。为什么作为独生子女的小丽,没法顺利过户父母留下的房产?从理论上分析:这套房产是小丽父母的婚内共同财产,父亲去世后,1/2房产归母亲,剩余1/2房产属父亲遗产由母亲、小丽和奶奶(爷爷先于父亲去世)三人平分,母亲因此共分得2/3房产,小丽和奶奶各分得1/6房产。奶奶过世后,属于奶奶的1/6房产由小丽父亲四兄弟姐妹转继承,每人可分得1/24房产,因小丽大伯和父亲先于奶奶过世,由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小丽因此再获1/24房产……小丽母亲现在过世,只有她一个继承人(小丽外公外婆早已去世),母亲的财产全由小丽继承,小丽因此又获2/3房产。综上,小丽共获得1/6+1/24+2/3=7/8的房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的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并且对于三种继承方式是一个递进关系,如果父母生前既未立遗嘱,也未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那在其过世后,父母的房产或者遗产是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虽然独生子女是父母唯一的子女,但是如果父母生前未立遗嘱,没将房产赠予子女,那么在其过世后,房产(遗产)等都有可能被父母兄弟姐妹参与分配,无法令子女全额继承,所以说,子女并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中的唯一选择。正是因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范围不局限于子女,才造成了独生子女无法全额继承父母房产的现象。很多人认为父母还健在就立遗嘱不是很吉利,但是如果父母想子女顺利继承房产,最保险的方式就是在生前立下公证遗嘱,因为公证遗嘱在五种法定遗嘱中效力最高。这个案例中,小丽作为独生女,竟然没有获得100%的父母房产。这一切,假如小丽的父母在生前立下遗嘱的话,就不会那么麻烦了。我们中国人总认为立遗嘱不吉利,其实,年迈父母在身体尚健康时如能立个遗嘱,也是给子女省事。在我国,遗嘱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五种形式。很多公益律师都能提供这方面的咨询。而中华遗嘱库也会为年满六十周岁的老年人提供免费服务。老人在填写申请表后,就可以免费办理遗嘱咨询、登记和保管。如果子女已经继承了遗产,最好尽早办理公证、过户手续,以免房产被二次继承后产生更多继承人,在公证环节遇到更多麻烦。独生子女如何全额继承父母房产?若想子女顺利继承房产,最保险的方式就是在生前立下公证遗嘱。为人父母在年满50岁以后,最好就准备好立遗嘱。立了遗嘱如果发现子女不孝,可随时更改遗嘱,按自己意愿分配财产。当然,也可以在生前就将房产之类赠予子女,“并附加条件,只要父母健在,就享有房子的使用权”。继承房产需要交契税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公证服务如果父母在生前能够立遗嘱,去世后则会省去子女很多麻烦。近年来,有关独生子女继承父母遗产的问题渐渐显现出来,但孩子继承父母房产就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吗?俗话说,百善孝为先,父母养育子女不易,子女更应该善待孝敬父母。房产继承遗嘱怎么写?问题详情:房产继承遗嘱怎么写推荐回答:立遗嘱人:xxx,女,x岁,x省xx市xx区人,住x省xx市xx区x号。我今年x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可能发生意外,故立此遗嘱,表示我对自己的财产在我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x省xx市xx区x号房产是我的财产,由xx继承此房产;......(省略)以上是我真实意思表示。遗嘱执行人:xx.本遗嘱一式三份,分别有xx、xx、x各执一份。立遗嘱人xx(盖章、按手印)见证人:xx(签名盖章)x(签名盖章)(见证人必须是无利害关系人,人数至少两人。)房产继承遗嘱怎么写?问题详情:房产继承遗嘱怎么写推荐回答:写遗嘱的主要内容有:  (1)写明立遗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  (2)写明立遗嘱的原因,要处理的财产的名称、数额,财产分割意见,有关继承人应得的具体数额,以及其它有关要求。  (3)立嘱人、证明人、代书人分别签字盖章,最后署明立嘱时间。  因为是房屋继承,所以最好就去公证一下。  相关法律法规:  遗嘱格式  1、本人身份的说明;(身份证号码、住所、近亲属情况)  2、本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的说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住所、指定遗嘱执行人与本人的关系,如有任何利害关系应注明不影响其执行人效力,指定后备执行人,确认的签名包括各种签名字体的示范)  3、本人遗嘱法律效力的说明;(法律依据,身体状况、精神状况、行为能力,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内容要真实、合法,所处分的财产为个人所有,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了必要的份额,遗嘱人所提供的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形成时间、地点和过程,是自书还是代书,是否本人的真实意愿, 有无修改、补充,对遗产的处分是否附有条件;代书人的情况,遗嘱或者遗嘱草稿上的签名、盖章或者手印是否其本人所为)  4、本人财产的说明;(基准日,项目-房产、存款、股票、汽车、现金、、投资、所内、债权等,相关合同、产权证及凭证,以前是否曾以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等方式进行过处分,有无已设立担保、已被查封、扣押等限制所有权 的情况)  5、本人保险的说明;(收益人基本情况,监护人,遗嘱执行人、相关合同单证理赔方法)  6、本人相关事务的执行;(债权债务、财产分配、个人用品:汽车、电脑、书籍、信函、照片、给相关人员的信函呈送)  7、以前订立遗嘱的情况,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的声明  8、签名及日期哈尔滨2000年的老房子怎么还没暖气?问题详情:没有分户供暖,暖气怎么改?推荐回答:那应当是冷库,如果是住屋楼房,没暖气不可能,冬天不得冻死吗?啊!也可以用电器,电炉子等取暖,但一般家庭负担不起。成本会很高。总之在东北地区住楼房由其新建楼房没有暖气片可以,也必须有地热取暖。不然东北是无法越冬的。总之要生存,在东北必须有取暖设施。做民宿是怎么解决老房子保暖问题的?问题详情:毕竟老房子层高高,空间大,缝隙较大,保暖性和空间开放程度是对立的。所以会选择加装空调吗?空调使用的能效如何?推荐回答:感谢邀请。米奇理解您所谓的做民宿应该是客人来暂时住的。如果涉及到取暖米奇观点电热毯是最实惠也最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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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看待“2017年独生子女也无法继承父母房产”房产新动态?
04-25 16:50
这是法律的一个漏洞,或者是法律带来的一个尴尬问题。这个情况有点不合乎情理,特别是共有祖孙三代只有一套住房的情况下,这就更不合乎情理了。随着这个情况的出现和增多,对这种情况,法律应当有一个补充或者是新增一个条款,这种情况出现后,如果上一代人健在,继续享有居住权,不享有继承权,下一代人有优先继承权。但是关键的问题是这种情况一般的都出现在老百姓的家里,谁对老百姓的事情会如此上心的摆在桌面上去认真的想想,当个事给办好哪?这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至于说其他人想要继承法律认可的份额,本来是无可厚非的!只是在亲情方面欠缺了点什么!
04-26 11:36
由于一些错误的认知,很多独生子女都认为自己理所应当全额继承父母房产,然而,在法律面前,继承并不是父母传子女那么简单的事情。如果父母生前未立遗嘱,未将房产赠予子女,那么在其过世后,房产(遗产)等都有可能被兄弟姐妹参与瓜分,无法令子女全额继承。法律规定的继承人如下:按照法律,法定继承关系中排在第一顺序继承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就意味着,在祖孙三代关系中,一旦中间的父辈早逝,如果他们生前未立遗嘱,祖辈也没放弃继承,那么原属于父辈的财产(房产)需均分给祖辈和孙辈。那么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律师表示,若想子女顺利继承房产,最保险的方式就是在生前立下公证遗嘱。为人父母在年满50岁以后,最好就准备好立遗嘱。立了遗嘱如果发现子女不孝,可 随时更改遗嘱,按自己意愿分配财产。当然,也可以在生前就将房产之类赠予子女,“并附加条件,只要父母健在,就享有房子的使用权”。
04-28 11:50
独生子女不是父母房产的唯一继承者......身为独生子女,如果有一天父母不在了,那么父母名下的房应该怎么继承呢?很多人都认为:这么简单的问题还用讨论吗?我是父母唯一的孩子父母过世之后的所有财产,当然由我来继承咯!到底是不是这样呢,先来看看下面这个最近刷爆朋友圈的案例吧:案小丽是独生女儿,父亲10年前去世,母亲今年刚过世。父母亲生前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价值约300万元。房产原先登记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时小丽还未成家,因此没去办理手续。现在母亲已经去世,小丽也已成家,女儿两周岁,再过一年就上幼儿园了。因为父母留下的房子是学区房,小丽就想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然后把户口迁进去。小丽拿着房产证和父母的死亡证明到了房管局,要求过户。房管局却说,仅凭这些东西没法给小丽办过户手续。小丽要么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要么拿法院的判决书去,他们才给办。小丽没办法,谁愿意没事打官司啊,就马上去了公证处。“公证处的人说让我把我爸妈的亲戚全部找到,带到公证处去才给办公证。可我爸妈的亲戚全国各地都有,有的都出国了,我到哪去找他们?”这是非常典型的一个案例——没有复杂纠纷,但作为独生女的小丽,却无法顺利获取父母去世后留下的房产。  这是为什么呢?听听律师怎么说!  律师:小丽你是独生女?  小丽:是的,我爸妈就我一个女儿。(核心家庭关系很简单)  律师:你父母哪一年结婚的?  小丽:好像是1983年。  律师:房子是什么时候买的?  小丽:2003年。  律师:房产登记是什么时间?  小丽:2004年11月。  律师: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  小丽:我爸爸一个人名下。  律师:你爸爸什么时候过世的?  小丽:是十年前过世的,应该是2006年年底吧。  律师:你爸和你妈过世时有没有留下遗嘱?  小丽:我爸没有,我妈生前跟我口头说过,她走后这套房子归我。(口说无凭啊,等于没有)  律师:你爸爸过世时,你爷爷奶奶是否还健在?(这个问题是关键,如果已经过世,事情就好办多了)  小丽:我爸爸过世时我爷爷已经去世,我奶奶还在,我奶奶是我爸爸过世后不到一年过世的。  律师:那你爸爸有兄弟姐妹几个?  小丽:我爸爸有四个兄弟姐妹。(咱父母辈的兄弟姐妹四个不算多!)  律师:那你把你爸爸的兄弟姐妹的家庭情况,包括在不在世、婚姻情况、子女情况跟我一个一个说一下。  小丽:我爸爸在家排行老三,大伯在我爸过世时已经过世,我大娘还在。大伯大娘有三个孩子,两个在上海,一个出国了。二伯还在,不过五年前离婚了。二伯二娘有两个孩子,一个在杭州,一个在北京。我小姑姑和小姑父在黑龙江,有一个女儿。我爸爸和爷爷奶奶过世后,就没怎么走动,姑姑姑父家的具体情况我不太清楚。  律师:你妈妈在你爸爸过世后没再成家吧?  小丽:没有没有,我妈一直跟我过。  律师:你妈过世时,你外公外婆是否还健在?  小丽:都过世了。  律师:这套房子,要由你一个人继承,除非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到公证处或者法院明确表示放弃。  律师得出的房产归属结论:没错!!房子被分的支离破碎,传说中的七大姑八大姨也来分房子!为什么会这样呢?律师分析:法定继承人顺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承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承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本案中,针对小丽父母的房产的具体继承:1、这套房子是小丽父母的婚内共同财产,小丽父亲去世,这套房产的1/2属于小丽母亲,1/2属于小丽父亲的遗产。2、小丽父亲死亡时,有三个继承人,那就是小丽母亲、小丽、还有小丽奶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那么三人平分1/2。因此小丽母亲在原有1/2的基础上再获得1/6,合计2/3,小丽分得1/6,小丽奶奶分得1/6。3、小丽奶奶过世后,属于小丽奶奶的?本该由小丽爸四兄弟姐妹转继承,一人1/24,但这时小丽大伯和小丽爸先于奶奶过世了。根据法律规定,由小丽大伯和小丽爸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也就是小丽大伯的1/24由小丽大伯的三个孩子继承各1/72,小丽爸的1/24由小丽继承。加上前面的1/6,小丽现在有5/24。4、小丽二伯的1/24,根据法律的规定,婚内继承的遗产除非遗嘱指定归个人,否则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从理论上讲,小丽二伯离婚后,这1/24应该分成两半,小丽二伯1/48,小丽二娘1/48。5、小丽小姑姑和小姑父没离婚,因此共同拥有1/24。6、现在小丽母亲过世,小丽母亲只有小丽一个继承人,因此小丽母亲的财产全部由小丽继承。所以小丽最终的财产继承份额是5/24+2/3 =7/8。律师说:这只是给小丽算理论上的房产继承份额而已,具体要怎么把这套房子分配下去,那就更复杂啦。这一切,假如小丽的父母在生前立下遗嘱的话,就不会那么麻烦了。中国人总认为立遗嘱不吉利,其实,年迈父母在身体尚健康时,如能立个遗嘱,也是给子女省事,子女和父母商谈立下遗嘱,也并非不孝顺!
04-26 13:10
我办过这个,我父亲去世的时候没遗嘱,需要公证处公证,我母亲 我 我奶奶,三个继承人,去了之后我奶奶和母亲签了放弃继承,就由我继承了,还交了个继承税的什么费用,没网上说的这样啊……
04-26 08:34
有律师这么分析,你们觉得合理合法吗,对吗? 大伙怎么看?1、这套房子是你父母的婚内共同财产,你父亲去世,这套房产的1/2属于你母亲,1/2属于你父亲的遗产。 2、你父亲死亡时,有三个继承人,那就是你母亲、你、还有你奶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那么三人平分1/2。因此你母亲在原有1/2的基础上再获得1/6,合计2/3,你分得1/6,你奶奶分得1/6。 3、你奶奶过世后,属于你奶奶的本该由你爸四兄弟姐妹转继承,一人1/24,但这时你大伯和你爸先于奶奶过世了。根据法律规定,由你大伯和你爸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也就是你大伯的1/24由你大伯的三个孩子继承各1/72,你爸的1/24由你继承。加上前面的1/6,你现在有5/24。 4、你二伯的1/24,根据法律的规定,婚内继承的遗产除非遗嘱指定归个人,否则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从理论上讲,你二伯离婚后,这1/24应该分成两半,你二伯1/48,你二娘1/48。 5、你小姑姑和小姑父没离婚,因此共同拥有1/24。 6、现在你母亲过世,你母亲只有你一个继承人,因此你母亲的财产全部由你继承。所以你最终的财产继承份额是5/24+2/3 =7/8。
04-26 21:24
我是独生子女,我12岁的时候我爸爸出车祸去世,我27岁的时候我妈脑溢血去世,我妈去世以后也没留什么遗嘱,家里有一栋独家小院在我们市中心,要去继承于是就去了公证处。公证处的人说你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还有舅舅都是继承人。于是我就说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去世了,舅舅失踪了。你猜他们怎么说,就算去世了,也要找到他们的死亡证明和火化证明以便公证。于是我就翻箱倒柜的找了好几天,最后还算幸运给找到了,这还要谢谢我妈,是她把这些东西都还留着没扔掉。这还只是第一步,第二我自己还要开单身证明,第三我要证明我是我爸妈唯一的女儿,除了开户籍证明,还要去我爸我妈的单位各开一份证明,第四还要交出独生子女证,第五还有我爸妈的死亡证明和化火证明。最后公证总算是给办下来了。我只能说,生在中国,不容易,尤其是像我这个八五后的独生子女,什么福利都没享受到,什么都要靠自己,能活到现在那真是相当的不容易。
04-26 00:18
你们天天呼吁法治社会,现在有法了又来开始扯感情了。父母子女配偶本来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去世房子就是子女的,没有七大姑八大姨的份。这件事恐怕应该是父母去世,但是爷爷奶奶健在或者后去世,父母的遗产爷爷奶奶有份,爷爷奶奶再去世,七大姑八大姨自然有份,这是防止父母去世,孙子女不赡养爷爷奶奶的。想不出问题就立遗嘱,不过在中国遗嘱没什么卵用,如果父母立遗嘱把房子给孩子,并且没有其他财产,爷爷奶奶可以去法院起诉要生活费。
04-26 09:29
我就是一个特别鲜活的例子,我的爸爸去年走了,第二天筹客吃饭我爸爸的两个亲兄弟和他们的老婆还有我的亲爷爷就开始闹了在我爸领导面前说要钱要安排他们的子女进我爸的公司上班,简直不要脸到天地难容。我一个独生子女还大着肚子我妈刚49岁没有一个人来安慰我们而是想到的是如何争房子
04-26 04:29
我觉得这个问题不是法律漏洞呀。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一个人死亡,他或她的遗产,父母,伴侣,孩子都有继承权。到文中所说的案子,就是小丽的父亲死亡时,她爷爷奶奶还在世,所以房子有她爷爷奶奶的一份。再然后她爷爷奶奶去世,又没立遗嘱,结果她爷爷奶奶继承的那一份又细分到她的叔叔姑姑这些人身上。主要是她拖太久去办房子过户,如果在她爷爷奶奶去世前就办理,容易很多
04-26 14:59
律师认为,这一切,假如小丽的父母在生前立下遗嘱的话,就不会那么麻烦了。那么,问题来了!遗嘱到底该怎么立?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财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在我国,遗嘱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五种形式。公证遗嘱是指经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遗嘱。自书遗嘱是立遗嘱人亲笔书写并签名,注明年月日的遗嘱。代书遗嘱是指由他人代为书写,并有两个见证人在场见证的遗嘱。口头遗嘱,是指在危急情况下所立的口述遗嘱。录音遗嘱是指立遗嘱人通过录音或录像的形式,确定其遗嘱内容的遗嘱。实践中,口头遗嘱只在危急情况下才适用,在危急情况消失后,所立的口头遗嘱即归于无效。录音遗嘱由于形成及保存的方式不太方便,所以实践中口头遗嘱和录音遗嘱比较少见。大部分的老百姓通常所立的遗嘱是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立遗嘱需要避免的常见问题一、不标明落款时间《继承法》规定,自书遗嘱是立遗嘱人亲笔书写并签名,注明年月日的遗嘱。立遗嘱日期是遗嘱的法定必备条款,有很多的遗嘱就是因为欠缺落款时间而产生争议。二、打印遗嘱越来越多的人习惯于用电脑来起草文件,因此也有很多的人通过电脑打印遗嘱,然后在打印的遗嘱上签字。但因为继承法规定的五种遗嘱形式中没有打印遗嘱这一形式,因此打印遗嘱是否有效,司法实践中存在很大的争议,同案不同判问题非常突出。截止到目前,没有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对此做出明确规定。因此为了确保遗嘱的效力,建议大家慎用电脑打印遗嘱,宁可打完了再抄写一遍。三、以按手印代替签名很多立遗嘱人会采用按手印方式代替签名。这样的遗嘱也大量地被认定为无效。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自书遗嘱必须亲笔书写并签名。不签名不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同时立遗嘱人能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却用按手印的方式来代替签名,也容易让人对遗嘱的真实性产生怀疑,从而引发继承纠纷。四、夫妻只立一份遗嘱有的夫妻两人只立一份遗嘱,由其中一人执笔,夫妻双方在遗嘱上签字。不执笔一方的遗嘱内容因不符合自书遗嘱必须亲笔书写的要求,也不符合代书遗嘱需要两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的要求,司法实践中,就有可能被认定无效。遗嘱是人生中重大的安排,我们建议夫妻双方尽量分别订立遗嘱,如果确需夫妻双方订立共同遗嘱,那么最好请两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以确保遗嘱的效力。五、未依法保留特留份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俗称“特留份”。实践中有的当事人将全部的财产留给儿子,而没有给未成年的女儿留下必要的生活费用。有的当事人把财产全部留给子女,却忘了给年迈且没有生活来源的父母留下必要的份额,这样的遗嘱都会被认定为部分无效。六、处分他人财产根据《继承法》规定,遗产的范围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但是很多的当事人将家庭共有的财产或者夫妻共有的财产当作是个人的财产在遗嘱里进行处分。还有一些企业老板把公司资产当作个人财产进行遗嘱处分,这样的处分依法无效。七、近亲属做代书人或者见证人有的父母在临终前会找其中一个继承人,让其代写遗嘱。也有的在写代书遗嘱时找亲戚做代书人或见证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三类人员不能成为代书遗嘱的代书人或见证人,一是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三是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八、立好遗嘱自己保管大量的当事人立好遗嘱之后把遗嘱放在一个自认为安全、保密的地方。幸运的,可以在去世前交代清楚遗嘱的保管地方。但是大量的当事人因突发意外、或因临终病痛折磨、健忘、恐惧等原因而忘记交代遗嘱事宜,导致身后事无法按照自己的遗愿处理。遗嘱立了也等于没有立。因此立好遗嘱之后最好找一个自己信赖的人保管以及执行遗嘱。找不到人保管遗嘱,那么至少也要告知可信赖的人遗嘱保管的地方,以便在继承发生时,遗嘱能够出现并得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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