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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项目认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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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喜欢  在7月31日,在高陵县鼎和房地产的项目“维也纳森林”中认购了一套复式结构、2层的房屋。当时销售员一直告诉我是127个平方,其中包含公摊,每层不超过10平方。一平方价格是3800元。因为是月底,要做业绩,所以给我们整套房优惠到38万2千元。因为该房产五证齐全,位置也比较好,婆婆真心很想要。所以我们当时决定可以入手。  当天,跟我们签订了一张“商品房认购协议”。缴纳了百分之10的首付款,也就是3万8千元。销售员跟我们说,其中包含1万元定金,2万8千元首付款。当天因为时间已经晚了,他们不停的催催催,我老公就什么都没看,随便就签了。销售员说:这个协议,不是正式合同,什么都不是,让我们不用细看。我老公就签了字。  回来以后,仔细看了一下,发现了协议中有大问题。主要是面积和当初看房的面积不符。  第二天,我们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更发现了一些不妥的地方:  1、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大多数条款都是空白的,接待的经理要我们直接签字,说合同他们会自行完善。  2、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有一个补充条件,如果房屋面积与商品房面积不符,超出面积部分差价需要买受人补偿。(也就是按一平方米6000元补足差价)。  3、房产证上写的面积,仍然是63.62平方米。只会标明层高:4.85米。(这个和当时销售说的完全不同。销售当时介绍说,面积是127平方米,一层高是2.7米,二层高是2.3米。)  下面是认购协议的原本,括号处是填写的。大家也可以帮忙看看其中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  商品房认购协议  出卖人:高陵鼎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高陵昭慧东路东侧、西阎辅道南侧  电话:029-《凤城二路第五国际》  买受人:(我老公的名字)  身份证号:(我老公的身份证)  电话:(我老公的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之规定,出卖人、买受人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受人认购出卖人开发的维也纳森林项目商品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商品房的位置及面积  维也纳森林位于高陵昭慧东路东侧、西阎辅道南侧。买受人向出卖人购买由出卖人开发建设的(维也纳森林一期)第(3)号楼(1)单元(4)层(12)号商品房,建筑面积为(63.62)平方米。  第二条:商品房总价及付款方式  买受人选择以下第(2)种付款方式。实际成交总价共计人民币(叁)拾(捌)万(零)千(零)百(零)拾(零)元整(¥380000)元。  1、一次性付款方式:201/年/月/日按上述成交总价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2、银行按揭方式:日支付首付款¥(%)元,余款¥(260000)元做银行按揭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手写又加了这样一条:  (注:剩余首付款20%在日前付清)  第三条:关于认购物业的约定及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时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定金人民币(38000)元,该项定金不予退还,在出卖人、买受人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转为购房款。  2、买受人须于本认购书签署3日内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若买受人未按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出卖人无需书面通知买受人解除本认购书,并有权将该套商品房另行发售,所交定金不予退还。  3、买受人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如需办理更名手续或者转让本《商品房认购协议》,必须先征得出卖人书面同意。  第四条:其他条款  1、本协议一式两份,出卖人、买受人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商品房认购协议》经双方签署后具有法律约束力,待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时,本《商品房认购协议》自行失效。  下面是出卖人的盖章、经办人的签字。买受人的签字,手印,日期。  ------------------------  现在正在与该公司员工协商,想要退房退款。但目测应该是无果。  咨询律师,律师有的说这个认购协议是起法律效应的;也有信誓旦旦说打赢官司没问题可以拿回来的。  哎,3万8千元买个深刻的教训。无商不奸。大家签订任何协议时都要仔细的看一下,不然不满意可不是说反悔就反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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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要是继续购买,这套房子在今后出售的时候,重新估价,不会比63.62平方米多多少。遇到拆迁,也基本是参考房本,不过就是那几套楼基本上都是复式楼,大家一起闹政府可能不会不管,但这也是理想化的结果。  上网查了一下好多这样的情况。都是2层面积,房本却只写一层。供暖、物业费是只收一层,但是仍然觉得不合理,房本没有体现正确的面积,觉得很没有保障。
  冲动是魔鬼
  @大闲人逛街 2楼
21:24:43  冲动是魔鬼  -----------------------------  确实,希望各位朋友不要学我们。一定啥都看清楚再签字
  现在房子多的是完全没有必要交首付,想好了去买就行了  供大于求
  超出面积国家是有规定的,合同上应该有注明吧,百分之3之内你需要掏钱,超过百分之三的部分要不送你要不退你钱,正规的备案合同里这个规定是死的,不是开发商想改就能改的。  总层高5米,中间楼板的厚度0.15米,人家没骗你,就是忽悠你而已。
  @大闲人逛街
21:24:43  冲动是魔鬼  -----------------------------  @宝宝兰的抱抱熊 3楼
21:28:20  确实,希望各位朋友不要学我们。一定啥都看清楚再签字  -----------------------------  国人普遍比较憨厚。。。合同不看仔细就签字。。。拜托,名字一签就有法律效力了,口头说的什么的,都不作数的。。。只能是一次教训了
  @tilenzhao 5楼
01:16:19  超出面积国家是有规定的,合同上应该有注明吧,百分之3之内你需要掏钱,超过百分之三的部分要不送你要不退你钱,正规的备案合同里这个规定是死的,不是开发商想改就能改的。  总层高5米,中间楼板的厚度0.15米,人家没骗你,就是忽悠你而已。  -----------------------------  就是忽悠。  当时说的时候是说,不含中间楼板厚度,1层2.7,2层2.3。  超出面积付的钱不对,应该是按3800元一平方算,不是应该按6000元一平方算。  再一个,考虑到今后出手的事。这个房子买的不合适。  真是头脑一热就办坏事
  回复第5楼,@tilenzhao  超出面积国家是有规定的,合同上应该有注明吧,百分之3之内你需要掏钱,超过百分之三的部分要不送你要不退你钱,正规的备案合同里这个规定是死的,不是开发商想改就能改的。   总层高5米,中间楼板的厚度0.15米,人家没骗你,就是忽悠你而已。   --------------------------  对的,非标准合同无效!  
  万恶开发商  
  你真是个傻逼,38能买127的,自己没脑壳想想,买房知道行情吗,想贪便宜吃大亏
  对,签这些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  随便SS催,别理她  
  这个我最清楚,一些逼中介的也爱这样把复式的按使用面积写上去,这样看起来就比市面上便宜不少,但是只要不是笨蛋都会看下证上面积的,自己没看清楚怪得了谁啊,我就不信那个开发商敢不在合同上写清楚,要是没写你可以打官司的,那就不是你一个人要退了,开发商怎么吃的怎么吐出来
  @最近没什么搞的 10楼
08:05:27  你真是个傻逼,38能买127的,自己没脑壳想想,买房知道行情吗,想贪便宜吃大亏  -----------------------------  说话注意点,傻逼,买房不查当地行情么?高陵县当地住房面积一平方就是300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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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回复(Ctrl+Enter)展开全部下一篇:大家有没有购买过房屋?有没有签订过过户协议?什么是过户协议?过户协议和购买房屋有一定的区别,不完全一致。拥有自己的小窝是很多人的梦想,很多的朋友在拥有了自己的房屋之后,对于房屋装修的各项知识还是处于一个一知半解的状态,那么什么样的装修才能让自己为了防止家装陷阱,我们在签订装修协议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今天就让小编来告诉你如何正确签署装修协议,确保自己的利益!近些年来,房地产商所建立的房屋越来越多,虽然房价也在不断的上涨,但是依然存在很多不同的用户在购买房屋,随着用户们对房屋的需求,国家也出了很多近年来由于房价以及80,90后生活方式的改变,大多数年轻人选择了租房而代替了买房,这种新的生活方式出现后更是掀起了租房的热潮,一股租房热在房租过房子的人应该都知道,在签订房租的时候,最短也是一年,长的有三年、五年。像三个月、五个月的短期租约大部分房东都不会制定。近年来由于房价以及80,90后生活方式的改变,大多数年轻人选择了租房而代替了买房,这种新的生活方式出现后更是掀起了租房的热潮,一股租房热在房买了二手房,交房时一定要小心检查、清点相应设施,二手房交房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本文将为您解答二手房交房时的注意事项。在当今,土地资源是很重要的,尤其是有人说,这是一个“看房”的时代,在现代社会。农村的房屋相对于城市的房屋来说风水更多,农村房屋很容易受到周围环境的风水影响,那么农村房屋在设计上有什么风水是需要我们注意的呢?认购协议是不是购房合同?在签订认购协议时需要注意什么?-法律知识大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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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协议是不是购房合同?在签订认购协议时需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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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的人都在买房前与房开商签订了一个《房屋认购协议书》,这可以同时保障双方的一定利益。那么认购协议就吗?如果不同,又有什么区别呢?很多人对于这一点是有疑惑的。往往会有一些情况的发生导致双方的利益受到侵害。那么我们在签订认购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些什么呢?让我们一起解开这些疑惑。一、什么是房屋认购,认购协议是合同吗?《房屋认购协议书》是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简单说来,即是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保证不将房屋卖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认购人则保证将在此期间内遵循协议约定的条款与开发商就买房事项进行商谈。这种认购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买卖双方约定的为将来订立合同而谈判的义务,而并非最终达到签约。《房屋认购协议书》中一般确认认购人打算购买的的位置、朝向、楼层、房价及签订《》的时间。认购人在购房前作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保证,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数额的。《房屋认购协议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同。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颁布前,《房屋认购协议书》的性质属于意向书,一方不履行承担的是,而承担责任的方式是。但是,在该《解释》颁布后,其中第2条承认了预约,为此,《房屋认购协议书》属于预约,一方不履行承担的是,另一方可以主张违约赔偿。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对于购房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二、在签订认购协议时应该注意什么1、规避受牵制条款如果购房人自己想签订认购的话,则要避免认购书中的受牵制条款。前些年的认购书中往往有这样的条款:购房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合同的,开发商所收定金不予退还。但不签合同的原因有很多种,其中主要原因往往是在具体条款上达不成协议。这种情况不能完全将过错就归结于购房人。但因为该条款的存在,开发商往往以此威胁购房人。如果由于各种原因必须签订认购书的话,应当避免该条款的出现。建议购房人要求签订市建委制定的认购书示范文本,该文本充分保护了购房人的利益。该文本第六条规定:“认购人在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期限内与出卖人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自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超过___日的,本认购书自动解除;双方也可以协商解除本认购书。出卖人应当在本认购书解除之日起___日内将已收取的定金退还认购人。”按照该条款,如因合同条款原因未达成协议的,认购书自动解除,开发商应当返还定金。2、应按时与开发商协商合同认购书中一般约定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购房人应按时前往,否则会造成对自己不利的后果。如示范文本第五条就规定:“认购人未在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期限内与出卖人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条款的,出卖人有权解除本认购书。出卖人解除本认购书的,认购人已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出卖人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所以,购房人一定要注意该时间的规定。如果购房人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与开发商商谈购房合同,一定要取得开发商的同意。经常会出现认购人不能按时签约的情况,购房人一定要与开发商协商,取得其同意。同时,还应让开发商给予书面确认,认可延期谈判,并约定谈判的具体期限。所以当我们在签订一些合同或协议时,一定要弄清楚其本质。如果您想知道更多的,都可以咨询律师365,律师365会帮助您更好的了解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有其他的问题,您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他们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给您做一个专业的法律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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