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社会中,什么是每个有关民事主体体的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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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的基本性质探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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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的基本性质探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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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法是市民社会的基本法
市民社会原指伴随着西方现代化的社会变迁而出现的、与国家相分离的社会自治组织状态。[20] 在该意义上首先使用市民社会一词的是黑格尔,他在《法哲学》一书中 ,对国家与市民社会作出了明确划分,并提出了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分离和对立。[21]在欧洲,市民社会是在中世纪后期的城市自治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是在新兴的资产阶级反对封建等级特权,维护其自身的市民权利不受封建领主权力侵害的过程中而产生的。从欧洲早期市民社会发展的历史来看,市民社会
是市场经济对社会结构的改造的历史产物,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导致人际关系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化,必然促使社会领域从政治国家中分离出来。社会领域中的契约关系是民事或生活中的基本交往关系,是结合市民社会内部个人、社团彼此关系的基本纽带。[22] 市民社会是对私人活动领域的抽象;政治国家是对公共活动领域的抽象。个人也因此而具有双重身份:市民与公民。作为市民,个人在市民社会中按私人利益行事,并在平等的交往中形成一些共同的规则,这种平等者之间的关系,发展成为私法关系;作为公民,个人通过一定的民主形式参与国家的管理,享有公民权; 并在公共利益领域服从行政权力的介入、管理,这是公法关系。[23] 市民社会中的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获得法律的保护和支持,具体来说包括:人身自由、私有财产不可侵犯以及保护这种自由和权利的法律制度。
由于市民社会从政治国家中分离,民法作为市民社会的基本法也相应地产生、发展。现代社会中的每个社会成员,既是市民社会的成员,也是国家的公民。其以市民社会成员的身份与他人达成各种民事关系必然要求获得民法上的保护。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民法是市民社会的权利典章,是市民社会中民事权利的保护神。[24] 而市民社会的关系都要求通过民法的调整以实现市民社会的正常秩序。
长期以来,我国民法学理论一直否认市民社会的概念,这确实与我国长期实行的集中性计划经济管理体制和封建等级特权观念有着密切的关系。由于不承认市民社会的观念,忽视了对民事权利的保护,使民事主体的许多权利长期处于缺位状态,反过来,民事权利的缺位也阻碍了市民社会的发育和完善。另一方面,市民社会观念的缺乏,使我们不能准确地认识民法的本质和功能。当前,我们必须看到,市民社会的发育和繁荣不仅是建立市场经济的基石,也是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市民社会建立的重要条件就是对诸如人格权、财产权、身份权等市民权利的确认和保护,这一任务主要是由民法来承担的。所以,市民社会的构建离不开民法的完善。民法的内容符合市民社会的内在要求,鲜明地展现了市民社会的基本价值理念,如人格平等、契约自由等。强调民法是市民社会基本法的意义在于强调:完善的市民社会的建立,需要通过确立完善的民法制度来加以推动,需要通过民法来弘扬市民社会的基本价值理念,加大对个人自由权利的保障力度。还应当看到,民法调整的主要对象也是市民社会中最主要的社会关系,即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实质上就是市民社会一般生活关系的基本形态。因为主体平等正是市民社会的固有特征,而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也不过是市民社会一般生活的两个基本的方面。[25]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民法是市民社会的基本法。
民法最基本的原则是私法自治,这也是市民社会本质特征在法律上的反映。在意思自治原则的规范下,民事主体在法定的范围内享有广泛的自由,也就是说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国家就不得对其进行干预。行政机关也不得限制和干预民事主体依据民事基本法律享有的财产自由和人身自由。所以,意思自治原则构建了民事主体和行政机关的权限划分,确定了二者之间的正确关系。“在私法自治范围内,法律对于民事主体的意思表示,即依其意思而赋予法律效果;依其表示而赋予拘束力;其意思表示之内容,遂成为规律民事主体行为之规范,相当于法律授权民事主体为自己制定的法律。”[26]私法自治的手段是法律行为。而法律行为制度充分体现了民法精神或私法精神,通过法律行为,民事主体可以自主地塑造自己与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效果,就是从事法律行为的民事主体希望发生的法律效果。这种私法自治的精神奠定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活动的基本原则,也为建立良好的市场主体与政府之间的关系确立了基本准则。
需要指出的是,近代民法作为市民社会的法律,它强调抽象的形式的平等,是以市民在能力和经济地位上平等的假设为前提的。但事实上,市民之间的能力及其政治、社会及经济地位等并不完全相等,如果说这一问题在近代社会并不突出从而未获重视的话,到了现代社会,这一问题就凸现了出来。与此相适应,现代民法强调形式正义的同时,更加强调实质正义。据此有学者认为,我国民法应该不考虑形式正义而应该注重实质正义,我认为这一观点是不妥当的。在我国长期的历史中,从来就不缺乏对实质正义、实质公平的诉求,历代农民起义提出的“等贵贱、均贫富”的思想,就是要求实质平等的体现。然而,民法的精神与理念首先就体现为形式正义,即认可人与人在法律地位上的平等、人与人在机会上的平等以及人与人在权利上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正是此种理念才确立了现代法治的基础。然而现实生活中人们却经常忽视这些观念,经常出现某些借口追求所谓的实质正义、公平而完全不顾法律程序、任意漠视和改变法律规则的现象。因此,我们应当在民法中加强形式正义,即作为私法基本法的民法应当贯彻形式正义,强调人们之间在法律地位、法律救济上的平等,同时,通过单行的民事立法贯彻实质正义,用以矫正形式正义过度之弊端。
四、民法是权利法
作为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现代法治的观念是与权利联系在一起的。法治是人类文明的成果和千百年来社会政治组织经验的体现,具有其特定的内涵,这就是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公民的权利得到充分的保护,法律成为社会全体的一切行为的规范和标准。现代法治的精神,就在于对权利的合理确认和对权利的充分保障,而确认与保护权利必须依赖于民法功能的充分发挥。“法律即为客观的权利,权利即为主观的法律”。[27]民法最基本的职能在于对民事权利的确认和保护,这就使民法具有权利法的特点。
第一,从历史上看,民法就是为了对抗公权力的干预,保障公民权利不受侵犯而产生的。无论在历史上,无论是在所谓的义务本位时期还是所谓权利本位、社会本位时期,民法都强调对私权的充分保护。无论古罗马法、19世纪的法国民法如何主张个人本位,而现代民法又如何倡导团体本位;也无论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所有制的社会的民法所保障的权利在性质上存在着何种区别,各个社会的民法都坚持了一个最基本的共性:民法以权利为核心,换言之,民法就是一部权利法。在社会经济生活中,重视民法则权利观念勃兴,贬低民法则权利观念淡薄。几千年来法律的发达史已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第二,民法体系的构建以权利为基本的逻辑起点。在民法总则中,主体制度实际上确认了权利的归属,所以民事主体又称为权利主体;法律行为与代理制度实际上是主体行使权利的行为;诉讼时效制度实际上是权利行使的期限;而民法分则完全是以权利为内容展开的,并分别形成了物权、债权、人身权等权利体系。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往往将民法称为权利法。我国民法确认的公民所享有的人身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都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他们共同构成了民法的完整体系。还要注意的是,私法自治要求以民事权利为中心,按照自由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通过主体的自治来有效地分配社会资源,这也必然要求建立以民事权利为中心的民法体系。
第三,民法通过权利制度确认当事人的行为规则。权利表现为行为的自由,权利人行使权利是其依法享有的自由,但自由止于他人的权利,行使权利不得妨害他人的权利,所以我国民法确认了权利不得滥用、诚实信用等法律原则,对权利进行必要的限制,从而平衡权利的冲突和正确地解决人际纠纷。
第四,从权利救济的角度来看,无救济则无权利,通过民法的方法提供司法救济,是确认权利的重要手段。各种权利只有获得了民法和刑法的保护才有意义。民法不仅对各项民事主体的权利实行平等的保护,而且通过对民事权利的保障维护个人的人格尊严、价值以及生活的安定;同时,民法还将对权利的保护范围扩大到对宪法及其他法律所确认公民享有的各种经济文化权利(如劳动权、自由权、环境权、受教育权、休息权等),当公民的这些权利受到侵害时,受害人均可借助侵权行为法获得救济。正如彼德?期坦所指出的,“权利的存在和得到保护的程度,只有诉诸于民法和刑法的一般规则才能得到保障。”[28] 可见,民法保护民事主体各项权利的功能,集中体现了法律的基本价值。民法将侵害各种权利的责任形态集中加以规定,受害人一旦遭受侵害,可以明确其在法律上享有的各种补救手段,甚至可以在各种救济手段之间进行理性的选择。民法规定的权利体系不是静态的、固定的,而是与社会发展过程同步的,它通过提供救济的方法对新型的利益进行确认,从而衍生、发展出新的权利。从这个角度而言,民法还具有生成权利的功能,例如,一般人格权、日照权等新型权利的出现就体现了民法这方面的功能。
明确民法是权利法,不仅有助于明确民法的性质和功能,而且还有助于我们在当前的民事立法中,贯彻以民事权利为中心构建私法体系的思想,真正使我国民法典成为一部现代的权利宣言和权利宪章,从而为我国社会主义市民社会的发育和市场经济的完善提供制度支撑。同时,通过权利法的构建,有助于民法的实现,鼓励公民为权利而斗争,从而有效地制约公共权力的滥用,促成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良性互动。通过对各种权利的确认,形成新型的人际关系和社会秩序。
二十一世纪是一个充满机遇与挑战的世纪,信息、基因等高科技的迅猛发展,经济的全球化、对人的尊重与保护是这个世纪的典型特征,而这些对世界各国民法都提出了不同程度的挑战。我国民事立法应如何强化对公民权利的保护以应对这些新的挑战,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我认为,我们首先需要在把握权利本位向社会本位转化的同时,更应注重权利本位。在西方,由于19世纪的民法完全是建立在个人主义的基础上,过度强调个人的自由与个人的权利,因此自19世纪末期以来,社会本位的思潮日益高涨,各种社会立法开始出现。近代民法的三大原则也开始日渐受到限制。据此,有的学者认为,这意味着现代民法已经向社会本位过渡,因此我国民法也应当采纳社会本位,更加注重社会公共利益与国家利益。这一观点不无道理,但必须看到我国数千年来实行的就是一种义务本位的法律传统,个人观念、权利观念十分淡薄,新中国建立以后我国各种政策法律虽然加强了对公民权利的保护,但政策、法律仍然以公共利益、国家利益为核心,而个人利益从来都是处于被兼顾的地位。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日益完善,各项立法才开始更多关注个人权利。但迄今为止,由于庞大的行政权力、官本位以及流毒甚深的封建传统,生活中各种侵犯个人权利的现象依然屡见不鲜。可以说,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我们还需要在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内强化对个人权利的保护,即应当在维护公共利益、国家利益的同时,注重对个人权利的保护。不能因为提倡社会本位而忽略对公民权利的保护。
明确民法是权利法,需要进一步完善民事立法。首先我们需要从传统民法重视对财产权的保护到现代民法重视对人格权保护的转变。过去,将对财产权的保护置于非常高的地位,因为只有财产才是人安身立命的根本,财产权利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在现代民法理论中,对这种理念已经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人格权保护已经置于更重要的地位。财产是个人的但人是属于社会的,人身安全、人的尊严等涉及社会利益。随着互联网络技术、针孔摄像机等高科技的发展,侵犯人格权变得越来越容易,而且其损害后果也越来越严重。由于基因工程技术、人工受精技术、克隆技术等人类前所未有的新技术的出现,一些传统民法根本没有涉及的问题逐一产生,这些都需要我们通过完善民事立法来应对人格权保护的各种新问题。
其次,需要加强对物权的保护,尤其是需要对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以及公民个人所有权实行平等保护。在市场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随着对资源的利用以及物权类型的日益增多,物权相互间的冲突时有发生,随着物权证券化,所有权按期限分割,以及建筑物区分所有制度的发展,如何维护财产秩序保护物权人的权利,以及如何认识私有财产的法律地位以及保护措施,值得进一步研究。此外,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得许多无形财产的种类与规模日益扩大,如何在物权法中甚至整个民法中正确界定新兴的无形财产并给予相应的保护,也是非常重要的问题。第三,需要进一步完善侵权行为法,以加强对公民、法人的财产和人身的保护。自工业革命以来,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现代社会越来越复杂,工业事故大量增加,社会矛盾日益突出,危险活动急剧增加,传统的过错责任原则在解决纠纷、克服危险方面已不敷应用。在侵权法中,因为受害人与损害发生原因的距离较远,以及技术障碍、信息不对称、经济实力等原因,造成受害人对过错的认定和因果关系的判断极为困难。因此,出于“对作为弱者的受害人进行保护”的理念,现代侵权行为法发生了一系列变化:如过错的客观化、过错的推定、因果关系的推定以及严格责任、公平责任、替代责任的出现和扩张等。这些现象都表明,侵权法正在日益突破自己责任的樊篱,向优先保护受害人方面倾斜。正是为了实现这一价值目标,现代侵权法进行了种种制度突破与创新,归责原则的多元化、因果关系推定等,都是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的技术手段。我国侵权法也应适应这些发展趋势,加强对受害人的救济,并以此为中心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
[②]陈钪雄:《民法总则新论》,第9页。“民法系私法之一部分,乃规律私人间一般社会生活关系之根本法,”“民法系人类社会生活之规范,约束人类私人间之关系”。
[⑤][德]罗伯特·霍恩、海因·科茨、汉斯·莱塞著:《德国民商法导论》,楚建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第90页。
[⑩]江平:“市场经济和意思自治”,载《中国法学》1993年6期。
[16] 民事诉讼法在性质上是否属于私法,在理论上尚有不同的见解。
[21] 黑格尔认为,社会生活领域中的个人都在市场法则之下追逐一己之私利,在这种由市民构成的社会中,由于各人利益上的差异性与彼此之间的互补性,从而形成了相互依存的关系。此种关系具有不受国家支配和控制的社会自主性。正是社会生活领域中的这一特征,使得市民社会构成一种与国家相分离和相对应的独立自主领域。而基于市场关系的契约性人际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社会自组织性,属于市民社会概念的最核心内容。参见萧功秦:“市民社会与中国现代化的三重障碍”,载《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3年10月总第5期。
[22] 石元康:“市民社会与重本抑末”,载《二十一世纪》1991年总第6期。
[23] 董保华等著:《社会法原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8页。
[24] 胡保海:《民法上的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页。
[25] 李双元、温世扬主编:《比较民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0页。
[26] 梁慧星:《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151页。
[28] [美]彼得·期坦等:《西方社会的法律价值》,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4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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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网络课答案
1.1 以下不属于制定法国家制定了商法的是? A、德国 B、法国 C、英国 D、葡萄牙 不属于商法调整的商事关系的是? A、消费者与商家 B、公司间进货 C、企业破产 D、企业分立 商法发展的第二个阶段是: A.中世纪的商法 B.罗马法时代的商法 C.16 世纪以后到 20 世纪的商法 D.法典化时期的商法 关于中世纪商法的特点,说法不正确的是: A、商法是具有国际性的法律 B、商法是习惯法 C、商法是关于集市的法律 D、商法是国家制定法 市民法解决的主要问题是人格身份和财产权的归属√ 罗马成文法的开端是: A. 市民法 B.《十二表法》C.万民法 D.《民法通则》 (还有几题不造 ̄へ ̄) 1.2 罗马人在修订和完善罗马法的过程中,是以制定法为主要依据来整理法律的。√ 调整具有罗马城邦公民身份的人之间的法律叫做万民法。× 英国人的商法认为商法最核心的部分是: A 赔偿 B 交易 C 谈判 D 沟通 商人是一个阶级,而不是一个职业。× 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商法是调整商业关系的法律 B 商法解决的事件之一是:商人是什么 C 商法的民族化与商法的本土化并不是同一个概念 D 商人自治法是指商人自己解决自己内部事务的法律 关于 16 世纪以后商法的特点,不正确的是: A 商法变成了国家制定法 B 商法变成了国家控制的法律 C 商法被法典化了 D 商法是商人的自治法 调整不具有罗马城邦公民身份的人之间的法律叫做? A 市民法 B 万民法 C 公民法 D 异邦法 市民法和万民法是哪个法的分类? A 中国法 B 印度法 C 希腊法 D 罗马法 法典即是一个国家的立法者依照法定的程度所制定的法律。√ 施米托夫是哪一学科的主要创始人之一? A 民法学 B 经济法学 C 国际贸易法学 D 社会法学 1.3 关于李杏仁英诉上海大润发超市存包损害赔偿案败诉的原因,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在超市存包不是保管,而是保管箱的租用 B 李杏英没有证据证明存包的事实 C 李杏英没有拍照证明自己确实存放物品 D 超市的自动储物柜是无偿供消费者使用的 中世纪商法是习惯法而不是制定法。√ 商行为包括: A 法律行为和事实结果 B 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 C 交易行为和事实行为 D 法律结果和事实结果 在商业实践中被人们反复使用的,而不是由国家立法者制定的常规叫做? A 自治条例 B 商业原则 C 商事规则 D 商业惯例 以下哪个国家的公司是在商会进行登记的? A 中国 B 美国 C 荷兰 D 德国 法律行为可以作为商行为的一种表达形态。√ 认定保管的最重要的依据是: A 是否付费 B 是否开包检查 C 是否确定领取时间 D 是否交付标的物 万民法其实不是我们习惯意义上所说的制定法。是一种交易习惯或规范。√ 中世纪商法是商法发展的第几个阶段? A 第一 B 第二 C 第三 D 第四 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之中,就事实举证的部分而言,一般原告都是败诉的。√ 1.4 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 法院是由职业法官所组成的、行使国家裁判权的机关 B 赠与是指无偿地给付别人一项财产或利益 C 从商法的角度看,商品的试用被视为商品的买卖(有严格赠与程序的除外) D 从商法的角度看,超市安置自动储物柜的行为不是商行为 一下哪个词从历史的角度不可以用“court”来表述? A 立法 B 司法 C 仲裁 D 法官 商法研究的主要内容不包括: A 商人 B 商行为 C 会计账簿 D 民事登记 惩罚性赔偿是社会公判。√ 关于法国商事法官的任职条件,说法不正确的是: A 热心于裁判事业 B 参加培训 C 男性 D 与商事法院签订合同 由职业法官所组成的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国家机关是? A 检察院 B 法院 C 审判委员会 D 司法行政机关 商法调整的与商人或商行为有关的其他事项不包括? A 商事登记 B 会计账簿 C 企业登记 D 消费者受侵权 判断有偿与无偿的标准是:是否有赠与确认文件。× 不属于法国商事法官任职条件的是? A 热心于裁判事业 B 参加培训 C 无宗教信仰 D 与商事法院签订合同 商法主要研究的内容不包括? A 商人 B 商行为 C 商效力 D 与商人或商行为有关的其他事项 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 依据商事裁判规则,商事借贷若不约定利率,即推定为无偿借贷 B 在民事关系中,一般以给付对价作为是否有偿的标志 C 从商法的角度看,商人所有的行为都被视为有偿的行为 D 商法的基本逻辑是:商人的所有行为都是以追求利益为目的的,不存在着无偿的问题 商事规范与民事规范基本没有差异。因为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 1.5 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商人的告知义务是商法的特殊规定 B 商法规范和民法规范在尊重自治规范的地位上是相同的 C 商法中更注重卖方自慎 D 商法规范和民法规范在有偿性的判断上是不同的 从极端意义上说,商法的历史就是由商业习惯演变为商事制定法的过程。√ 民法和商法都属于哪一性质的法律? A 公法 B 私法 C 国际法 D 宪法 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 交易习惯是先前商事活动中形成 B 交易习惯是一种惯常模式 C 交易习惯是习惯性做法 D 交易习惯是当即形成的一种模式 交易习惯、自治规范对哪些人具有约束力: A 相关行业内的人 B 相关行业内的人和行业外的人 C 技术人员 D 消费者 德国对于私法的分类是? A 一般法与特别法 B 一般法与具体法 C 普遍法与特殊法 D 普遍法与具体法 与私法相对应的概念是? A 民法 B 公法 C 宪法 D 国际法 商法规范和民法规范在有偿性判断上是不同的。√ 行规可以适用于消费者。× 1.6 传统民法核心的责任形态指过错责任和: A 严格责任 B 单独责任 C 连带责任 D 意外责任 从商法角度看,商人的所有行为都会被认为是有偿行为。√ 社会安定取决于法的安定。√ 在民事关系中,我们一般以什么作为是否有偿的标志? A 当事人意思表示 B 书面文件 C 给付对价 D 法律规定 民间借贷若不约定利率,即推定为有偿。× 判断民事有偿无偿的标准是? A 法律相关规定 B 是否给予对方某种代价或对价 C 是否明确说明 D 当事人的理解 赠与人承担责任的情况是? A 轻微过失 B 无条件承担 C 一般过失 D 故意 在民法中,法律行为的核心是指: A 意思或意思表示 B 外观主义 C 表示主义 D 折衷主义 关于股指期货的限定性规则之开户保证金金额不能少于: A 30 万 B 50 万 C 100 万 D 200 万 关于外观法理的定义,正确的是: A 根据权利或行为的内部表现推定行为人具有与该等内观权利对应的主观态度 B 根据权利或行为的外部表现推定行为人具有与该等外观权利对应的客观态度 C 根据权利或行为的外部表现推定行为人具有与该等权利对应的态度 D 根据权利或行为的外部表现推定行为人具有与该等外观权利对应的主观态度 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 适宜性是指商品或服务在出售时,应当具有的适合消费者利用的功能或价值 B 外观法理是站在表示主义的立场上去观察交易、观察行为的 C 商事关系领域中,更关注意思主义 D 商法强调外观法理 股指期货的限定性规则之一是必须有 20 笔以上的商品期货实际成交记录或参加过金融期货 交易所提供的培训并进行过模拟交易。× 1.7 促使权利人尽快的行使权力的制度叫做? A 时效制度 B 连带制度 C 保荐制度 D 严格责任制度 企业上市的中介机构不包括? A 律师事务所 B 会计师事务所 C 行政机构 D 保荐机构 商法规范的加重责任仅体现在连带责任上。× 商事关系的主要参与人是商人。√ 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 相对而言,加重责任更普遍地见诸于商事领域 B 商法领域中的人分类为商人和商人以外的人 C 在中国,民与商的诉讼时效界限很清晰 D 人的假定的不同,会导致一系列行为规范的不同 关于民商规范的应然性差异,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对象的区别 B 事实的区别 C 权利的区别 D 习惯的区别 商法规范的加重责任正确的是? A 特殊连带责任 B 部分连带责任 C 非连带责任 D 连带责任 西方国家的时效制度相对于东方国家来讲更长。√ 中国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A2年 B3年 C5年 D6年 相对于商事责任而言,加重责任更普遍的见诸于民事领域。× 1.8 对于商人而言,其追求的是: A 利益和利润 B 安全 C 和谐关系 D 物质形态 以下哪项不是商法关注的内容: A 整体性 B 应用性 C 安全 D 效率 安全和效率的关系问题是民商规范的应然性差异之一。√ 西方国家的取得实效制度大致为多少年? A 5-10 年 B 10-15 年 C 15-20 年 D 25-30 年 在中国民事与商事的时效制度界限很清晰。× 对于商人而言,物质形态和权利的拥有很重要。× 我国的诉讼时效制度是多少年? A1年B2年 C3年 D4年 房屋 70 年使用期满后自动续期的规则适用于: A 别墅 B 住宅商品楼 C 自建瓦房 D 商业建房 中国没有取得实效制度。√ 民法和商法的实证法差异不包括? A 有偿性判断规则 B 交易习惯的适用 C 历史沿革 D 加重责任 1.9 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 民法是一般法 B 商法是特别法 C 商法不调整私法关系 D 通则里面只含总论,不含分论 关于叶林老师的观点,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商法是经济法 B 商法是私法的组成部分 C 商法是最自由的法律 D 商法是最严格的法律 民法学基本逻辑的出发点不可以推演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 德国在法律中抵制用“商人”这一词。× 商法领域中人的分类是? A 自然人与法人 B 公民与商家 C 消费者与商家 D 商人与商人以外的人 于 2005 年发表在《法学研究》中的《商事通则:超越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是谁的文章: A 郭峰 B 王保树 C 叶林 D 赵义林 杨振山是哪一个部门法的著名学者? A 经济法 B 刑法 C 民法 D 国际法 民法与商法在理论上的差异属于? A 实然性差异 B 应然性差异 C 必然性差异 D 偶然性差异 社会学意义上的商人通晓信息,趋利避害。√ 人的假定不同会导致一些列行为规范的不同。√ 1.10 国外所说的企业是指组织体或其财产状态。√ 关于法律上的商人,说法不正确的是: A 以营利为目的 B 以营业为职业 C 独立开展营业活动 D 是单个人 直销商品的直销员是商人。√ 关于商人的特征,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商人具有封闭性 B 商人具有职业性 C 商人具有独立性 D 商人具有营利性 梁慧星、王利明老师所说的企业的两重性是指: A 主体和客体 B 财产和客体 C 主体和财产 D 资产与客体 关于商人的说法错误的是? A 以营利为目的 B 以营业为职业 C 独立开展营业活动 D 仅限个人,不包括组织 商人全部都是以营利为目的的。√ 不属于商人的特征的是? A 营利性 B 职业性 C 独立性 D 法定性 商人是为营利而从事经营活动,并且将经营所得的收益分配给商人的股东或控制人。√ 商人将所得的收益分配给股东或者控制人,这是商人的什么特性决定的? A 营利性 B 职业性 C 独立性 D 公开性 1.11 不属于公示法定的形式的是? A 亮照经营 B 公开场合进行宣传 C 在纸质媒体上进行公布 D 工商登记 商人法定的类型之一是类型法定。√ 商人是一种阶级,不是一种职业。× 商人法定的核心思想是: A 为商人的交易过程提供一种标准的格式或模式,使之易于识别 B 为商人的交易过程提供一种普遍的格式或模式,使之易于识别 C 为商人的交易过程提供一种使之易于识别的形式 D 为商场的营业过程提供一种标准的格式或模式,使之易于识别 “营业自由”的概念是: A 社会中的每一个法人与商业组织都有权自主地进行投资、经营以及自主地决定所从事 的商业活动的存续与终止 B 社会中的每一个自然人与商业组织都有权自主地进行投资、经营以及自主地决定所从事 的商业活动的存续与终止 C 社会中的每一个自然人与商业组织都有权自主地进行投资、经营以及自主地决定所从 事的商业活动的存续 D 社会中的每一个自然人和法人与商业组织都有权自主地进行投资、经营以及自主地决 定所从事的商业活动的存续与终止 中国的公司种类不包括? A 公司 B 无限公司 C 合伙企业 D 个人独资企业 “小商人”是哪个国家的说法? A 中国 B 韩国 C 日本 D 朝鲜 条件法定化指不同的商业、 不同的商人或者不同商业组织的设立条件和申请执照的条件应该 是相互区别的。× 个体工商户在我国法中是企业。× 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 来自对自己财产的利用和处分 B 营业权应当是民事主体或商事主体当然的权利的组成部分 C 类型的法定化有利于识别,从而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D 商人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是营业有度 1.12 “亮照经营”体现了商人的公示法定化要求。√ 商人法定原则不包括: A 类型法定 B 条件法定 C 公示法定 D 资本法定 商人法定原则不包括? A 类型法定 B 公示的法定化 C 条件法定 D 资金法定 社团和财团都可以作为法人。√ 商法领域中强调的平等除了机会平等之外还有? A 形式平等 B 实质平等 C 保护平等 D 限制平等 国家对企业施以援手的目的是: A 维护政府形象 B 止企业破产 C 维持企业的存续和发展 D 保证国家税收 所有制歧视和地域歧视破坏的是商法的? A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B 机会平等 C 形式公平 D 实质公平 关于商人制度的基本原则,不正确的是: A 营业自由原则 B 商业法定原则 C 平等原则 D 企业维持原则 破产法中规定破产的只能是企业。× 商人制度的基本原则应成为商业领域中注意的一个基本的指导思想。√ 1.13 机会平等不包括不同所有制之间的平等。× 私人不能涉及的领域是? A 开银行 B 采矿 C 生产军工产品 D 开学校 有限合伙的最典型用法是: A 政府出资 B 个人经营 C 私募资金 D 多人承担风险 企业维持是什么的原则之一? A 商法 B 商人制度 C 商客体制度 D 商行为制度 关于个体工商户与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本质,不正确的是: A 一人出资 B 一人所有 C 多人经营 D 一人承担风险 对于商业来说机会平等是最重要的。√ 州际贸易这种贸易方式出现在哪个国家? A 中国 B 英国 C 德国 D 美国 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 个体工商户雇佣 7 人以下 B 个人独资企业雇工 12 人以上 C 个体工商户除了正常缴纳按照八级累进的税率缴税之外的市场监管费 D 有限合伙人和无限合伙人在客观上都承担有限责任 有限合伙被境外投资者视为进入中国的重要桥梁。√ 1.14 依所有制标准进行商人的分类在客观上是存在的。√ 一个企业的破产、解散一定会对社会关系产生不利的影响。× 企业维持并不是商人制度的基本原则。× 关于“欺诈性转让”的说法正确的是? A 为逃避对债权人的义务 B 与假破产完全相同 C 是大陆法系特有的 D 是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共有的 日本商法对小商人的限制是: A 小商人没有商业字号的申请权 B 小商人没有合用商业字号的权利 C 小商人没有雇佣权 D 小商人没有商业字号的专用权 所有国有资产都是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设立的。× 占主导的商业分类形态是: A 依所有制标准进行分类 B 依商人的组织形态进行分类 C 依注册资本进行的分类 D 依商业规模进行的分类 企业重整的目的是? A 还债 B 使破产合法化 C 完善破产程序 D 挽救企业 日本商法对小商人的特殊政策是: A 国家资金支持 B 政府政策支持 C 小商人可豁免编制财务会计账簿 D 小商人可以免税贷款 1.15 关于我国商事登记制度更多的依赖于那类法律来进行规范? A 宪法 B 法律 C 行政法规 D 地方规章 商事登记制度是关于什么的登记? A 主体登记 B 客体登记 C 财产登记 D 客体为主的登记 登记事项不包括: A 公司章程 B 名称 C 法定代表人 D 注册资本金 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 行政不是创造主体的一个渠道或者程序 B 商事登记是所有的商事活动的登记 C 在德国,企业是在法院进行登记的 D 在荷兰,企业是在商业协会、行业进行登记的 我国现行法中有统一的商法典。× 中国的商事登记在某种程度上是? A 行政登记 B 刑事登记 C 民事登记 D 地方性登记 我国很早就有完善的商事登记的法律。× 商事登记主要是财产登记。× 登记机关所要审核的事项和商人的登记事项是同一个概念。× 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商事登记是主体登记制度 B 中国的商事登记在某种程度上是行政登记 C 商事登记也叫商人登记 D 股权登记是商事登记 1.16 关于商事登记的效力,不正确的是: A 创设效力 B 公示效力 C 公信效力 D 统一效力对抗 关于商事登记的对抗效力较为准确的范围是? A 公司信息 B 登记事项 C 所有文件 D 部分登记事项 商事登记的效力不包括? A 创设效力 B 公示效力 C 公信效力 D 责任效力 工商登记机会所进行的是全面的形式审查。√ 登记事项与提交文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开网店不属于商行为。× 中国商事登记制度面临最大的问题是: A 手续冗杂 B 靠关系 C 造假 D 过于松懈 工商机关在登记时所进行的是? A 部分的实质审查 B 全面的实质审查 C 全面的形式审查 D 部分的形式审查 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关于商事登记的法律。√ 公正体系两大分支是: A 拉丁法系和英美法系 B 拉丁法系和俄美法系 C 美日法系和英俄法系 D 韩日法系和英美法系 1.17 关于商行为的说法错误的是? A 主体是商人 B 为了盈利 C 公开实施 D 行政行为 商行为的特点不包括? A 公开性 B 营利性 C 固定性 D 持续性 关于商行为的特点,不正确的是: A 营利性 B 公开性 C 间断性 D 技能性 网上经营也是需要申请工商登记的。√ 如何确定一个行为是否为商行为: A 依营利的多少来确定 B 依行为的目的性来确定 C 依投资额度来确定 D 依行为人的主体资格来确定 民事法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作为构成要件的,商行为是以营利作为构成要件的。√ 商行为的实施主体是商人。√ 商行为的实施主体一定是商人。√ 在我国《刑法》中关于赃物的处理方式是? A 充公 B 变卖 C 追缴 D 占有人补偿 商行为的含义是: A 商人为了交易的进行和营利目的而实施的所有行为 B 商人为了营业目的而公开实施的行为 C 法人为了营业目的而公开实施的行为 D 法人为了交易的进行和营利目的而实施的所有行为 1.18 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是? A 职工代表大会 B 董事会 C 股东大会 D 监事会 民事法律行为与商行为之间? A 是包含关系 B 是各自独立的 C 是部分交叉的 D 是重合的 关于商行为与民事行为的差异,不正确的是: A 二者在范围上存在差异 B 商行为强调行为的外观性 C 商法比较关注意思解释的客观性 D 民事行为不太在意行为人的内心活动和内心意思或表示 决议行为是什么的集合? A 数个单独行为的偶然结合 B 数个单独行为的必然集合 C 单个单独行为的偶然集合 D 单个单独行为的必然集合 一般意义上的交易、企业管理的行为、决议行为涵盖了所有的商行为。× 私法上的管理性行为民法也调整。× 文义解释之所以作为合同解释的首要规则,原因是: A 内容简短 B 通常都是因文义而确定当事人的意思 C 文义包含了真意的内容 D 位于合同的首章位置 决议行为的特殊之处在于: A 每个人的意思表示,并不当然地产生一个不确定的权利义务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后果 B 每个人的意思表示,必然地产生一个确定的权利义务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后果 C 每个人的意思表示,并不当然地产生一个确定的权利义务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后果 D 每个人的意思表示,必然地产生一个不确定的权利义务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后果 公司法最重要的核心就是管理。× 叶林老师认为决议行为是指多个单独行为的偶然结合。√ 1.19 从实然的角度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权益保护法》是一部拾遗补缺的法律。√ 最自由的法律是指: A 商人与商人之间所实施的营业性活动是相对自由而不受法律约束的 B 商人与商人之间所实施的所有活动是不受法律约束的 C 商人与商人之间所实施的活动是自由而不受法律约束的 D 商人与商人之间所实施的营业性活动是最自由而极少有法律约束 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 民事关系中强调效果的议定性 B 商法当中加入了更多的法定性效果 C 意思表示更强调客观性 D 民事和商事在在效果的法定性方面的差异不明显 商行为强调行为的外观性,而不太在意行为人的内心意思表示√ 在解释当事人意思的时候运用外观法则较多的是? A 商法 B 民法 C 刑法 D 民诉法 关于严守合同原则的说法正确的是? A 我国合同法没有类似的规定 B 这是英美法中的原则 C 是严格责任的意思 D 是过错责任的意思 旧法中的典权不限于是动产还是不动产,都可以进行“典”× 对于不能卖由想卖的祖产,在旧法中可以用什么制度来解决? A 质押权 B 留置权 C 典权 D 所有权 关于叶林老师的观点,正确的是: 民事审判更偏重于意思主义,商事审判更偏重于表示主义 B 民事审判更偏重于表示主义,商事审判更偏重于意思主义 C 民事审判偏重于意思主义,商事审判偏重于表示主义和意思表示 D 民事审判更偏重于表示主义,商事审判更偏重于表示主义和意思表示的结合 1.20 A 关于法的不同解释方法中,适用性在最先的是? A 体系解释 B 历史解释 C 扩张解释 D 文义解释 在私法中商事审判偏重于? A 意思主义 B 表示主义 C 折中主义 D 扩张主义 单方商行为和双方商行为的重要区别在于: A 单方商行为强调管制,双方商行为强调脱离 B 单方商行为强调制度的管制,双方商行为强调法律的管制 C 单方商行为强调法律的管制,双方商行为强调不受任何法律管制 D 单方商行为强调法律的管制,双方商行为强调自由、自主 关于商行为的分类,不恰当的是: A 单方商行为与多方商行为 B 绝对商行为和相对商行为 C 单方商行为和附属商行为 D 一般商行为与具体商行为 在私法中民事审判偏重于? A 意思主义 B 表示主义 C 折中主义 D 扩张主义 民事行为与商事行为在效果的法定性方面没有差别。× 与民事审判相比,商事审判更倾向于表示主义。√ 交易所行为属于相对商行为。× 相对商行为强调的是依行为人主体具有商人资格而认定其为商行为的情况√ 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 绝对商行为又称“主观商行为” B 绝对商行为是指基于法律规定,当然和无例外地归属于商行为的行为 C 在认定绝对商行为时,无须考虑行为人是否为商人,也无须考虑是否出于营业目的 D 绝对商行为取决于某一个国家在其法律之中对于商行为的规定 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 民法更关注安全的优越价值 B 商法更关注效率的优越价值 C 数据电文在合同中尚没有体现 D 民法和商法对于细节的关注度不一致 1.21 合同法在确定交易习惯时严格区分主体特征。× 我国合同法关于违约金的调整的标准是? A 实际损失 B 合同约定 C 预期损失 D 法律明确规定 民事行为与商事行为都是私法意义上的行为。√ 德国法中存在“计算机意思表示”的概念。√ 在商事领域中“中国元素”的说法正确的是? A 管理性条文过少 B 管理性条文过多 C 登记性行为过多 D 登记性行为过少 关于一般商行为的通则,不正确的是: A 方式的自由 B 交易习惯的适用 C 特殊的缔约规则 D 法律的严谨 关于“交易习惯” ,说法不正确的是: A 交易习惯这个词适用于商人之间 B 交易习惯这个词适用于双方商行为的场合 C 交易习惯这个词不宜适用于单方商行为的情形 D 交易习惯无须被证明能够长期有效存在 民商合一是指所有的行为都采取一致的标准进行。× 在民事关系中,我们强调的是? A 效果的公示性 B 效果的正确性 C 效果的意定性 D 效果的公正性 交易习惯在合同法中被用到多少次: A 6 次 B 8 次 C 13 次 D 16 次 1.22 商行为与民事行为就是简单的一般行为与特殊行为的关系。× 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 相对商法来说,民法比较关心财产安全 B 相对民法来说,商法比较关心交易安全 C 商行为的方式自由是指排除商人的商行为的自由 D 所有动产和不动产对于商人而已,其价值就是创造财富 利益请求权主要指的两个方面是: A 法定利率的请求权和报酬的请求权 B 法定利率的请求权和交易的请求权 C 交易的请求权和报酬的请求权 D 补偿的请求权和报酬的请求权 在诉讼中的“实际损失”是? A 能够以凭证证明了的损失 B 能够详细列举出的损失 C 事实真实情况的损失 D 法官认定的损失 商人是一个同质性的群体。√ 特别规则应注意适用范围和效力确定的问题√ 中国的司法实践中关于利息的算法的种类不包括? A 借款利息 B 贷款利息 C 固定资产投资 D 企业借贷 关于安全,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安全有很多不同的分类 B 交易安全能够替代很多安全 C 财产安全和交易安全应该有所区分 D 交易安全相对处于一个次要位置 在合同法中我们关于预定违约金被视为? A 合同必备条款的约定 B 合同补充条款的约定 C 损害赔偿的预定 D 法律明确规定 夫妻共同财产被单方处置后损害的是另一方的财产安全权× 1.23 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 中国现况是存款利率不固定 B 法定利率一般是年息 6% C 自由裁量权使得事件有明确指向性 D 法官在审判中对双发的好恶影响法官的自由裁量 高利贷的限制主要来源于宗教中的伦理限制。√ 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 任何一个债券理论上都附带一个法定的孳息 B 在一个案例中,孳息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C 国外在商法典中规定一个法定利率 D 欧美有些国家是允许高利贷的存在的 违约金在某些情况下被当成一个牟利的手段√ 民事关系不需要用强制手段来调控。× 我国《物权法》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什么除外? A 企业间的留置除外 B 商人间的留置除外 C 商主体之间的留置除 D 个人间的留置除外 关于事留置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 是独立的,与民事留置权无关 B 是民事留置权的例外 C 是民事留置权的另一种表达形式 D 是民事留置权的上位概念 实际损失与损害赔偿的预定之间可能会有巨大的差距。√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多少可以认定为“过高” ,而不予支持? A 百分之三十 B 百分之四十 C 百分之五十 D 百分之六十 关于自由裁量权,说法不正确的是: A 自由裁量权大了之后可能会衍生一个社会问题 B 法官和律师均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 C 解决自由裁量权的的一个做法是在商法典中规定一个法定利率 D 存款利率是由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来决定的 1.24 关于薪酬对劳动者的影响,说法正确的是: A 薪酬的多少,实际上对劳动者构成了一种约束 B 薪酬周期的长短,实际上对劳动者构成了一种约束 C 薪酬周期的长短,实际上对劳动者更多的是诱惑 D 薪酬形式的多样化,对劳动者构成了一种约束 违约金是损害赔偿的约定。√ 人们通常认为,商人是有计算能力的。√ 合同法 114 条规定: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五十的, 可以认定为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 以下哪种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A 留置 B 流质 C 抵押 D 质押 订立合同时, 在合同中约定在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 抵押物所有权转移 为债权人所有。叫做什么? A 留置 B 流质 C 抵押 D 质押 为什么法律规定禁止流质、禁止流押? A 法律价值取向 B 生活经验 C 财产安全性 D 商业惯例 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实际损失在每个案件当中都是不一样的 B 对于实际损失的核算比较麻烦 C 损失必须与预算支出数额一致 D 诉讼阶段中,损失是以原始的凭证来确定的 薪酬周期的长短对劳动者来说构不成一种约束。× 1.25 《民法与民事诉讼法》中代理的概念是: A 被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代理人的名义所实施的民事行为所产生的民事权利和民事 义务关系 B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民事权 利和民事义务由代理人承租 C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民事权利 和民事义务由被代理人承租 D 被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代理人的名义同第三人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流质、禁止流押。√ 在某种程度上导致不良资产规模扩大的一个制度性的原因是: A 禁止高利贷 B 禁止流通 C 商事留置 D 禁止流质,禁止流押 代理法律关系主体包括代理人,被代理人和相对人。√ 代理的通俗理解就是代办,经手。× 关于代理,说法不正确的是: A 代理关系中的被代理人不能够依照自己的意思解除对代理人的委托 B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为意思表示 C 代理人已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D 传统的代理制度更关心如何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 贷款时开发商替买房者担保,这叫做? A 物保 B 抵押 C 债权债务关系 D 人保 中国目前存在的法律是? A 民法典 B 商法典 C 民法通则 D 商法通则 关于我国民法通则的说法正确的是? A 适用于商法,相当于商法通则。 B 不适用于商法,但适用其他民法特别法 C 单独的法律,与民法特别法无关 D 是民法中的统领性法律文件 我国现行民法通则就是商法通则,因为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 1.26 法律规定同种类同性质物品可以抵消。√ 关于代理的说法错误的是? A 以被代理人的名义 B 同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C 在代理权限内 D 产生的权利义务由代理人承担 代理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代理人以谁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A 代理人 B 被代理人 C 第三人 D 双方协商 记账是带有契约性的行为。√ 代理人是以自己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关于代理权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A 是由代理人决定的 B 是由被代理人决定的 C 是双方协商一致的 D 没有明确的权限 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 相对商法而言,民法比较在意“法律关系”这个概念 B 相对民法而言,商法强调功能 C 相对民法而言,商法不强调法律关系本身 D 相对于商法,民法同样关注功能 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 目前代理商尚没有成为一个职业 B 理论上的长期合同都可以无条件解除 C 严守合同原则兼顾了代理商和被代理人的利益 D 流通市场引导生产 大多数商业代理一般授权期限是: A 一年 B 两年至三年 C 五年 D 五年至七年 2.1 在香港注册的公司可以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公司是企业法人的一种形态。√ 关于公司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在中国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B 依照《公司法》设立的 C 股东承担无限责任的 D 企业法人 商人不包括? A 公司 B 个体工商户 C 合资企业 D 部分行政机关 公司是商人的一种形态。√ 英美法中的“BA”是什么课程? A 民法 B 商业组织法 C 经济法 D 公司法 自然人可以最为? A 商人 B 公司 C 合伙 D 法人 按照商务部的解释,境内是指: A 中国领土内 B 中国领土领空内 C 海关的关口 D 中国领土、领海、领空内 公司的含义是: A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 公民 B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企 业法人 C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 法人 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公司法是营利性组织必须采用的一种组织形式 B 公司可以是依照《企业法人登记条例》成立 C 股份合作制企业尚没有相关的国家性企业法律 D 诸多公司法中都有规定股东有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权利 在维尔京岛成立的哇哈哈公司从法律商来讲不是中国公司√ 2.2 “公司组织关系不是公司的外部关系,而是公司的内部关系” ,以下哪项问题不涉及这个范 畴: A 股东保护问题 B 股东家族内部问题 C 董事会的职权问题 D 公司治理问题 《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规定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法; 有关外 商投资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不同法律之间关于“境内”的解释是完全相同的。× 公司的独立性是指投资的独立。× 关于公司法,不正确的是: A 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法律地位 B 公司法调整公司组织关系 C 公司法规范公司的设立和终止的组织行为 D 公司法是法律规范 关于有些国家的公司法的法律表达方法,不正确的是: A 制定统一的公司法 B 制定单行的公司法 C 公司法的部分内容写入商法典之中 D 制定只包含责任承担的公司法 《公司法》中的“境内”在通常意义上讲属于? A 中国大陆 B 海关关口为界 C 中国领土 D 中国主权 判断公司的性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应该记载在? A 工商登记中 B 公司名称中 C 宣传材料中 D 公司章程中 理解《公司法》上的中国“境内”的概念应该做什么解释? A 文义解释 B 扩张解释 C 限缩解释 D 历史解释 总公司不是依公司法制定的公司,那么分公司也没有公司资格。√ 2.3 “股份合作制企业”没有在那个法律文件中出现过? A 原国家体改委 B 农业部 C 公司法 D 地方性法规规章 依照我国《公司法》设立的公司,股东承担怎么样的责任? A 有限责任为主 B 无限责任 C 有限责任 D 无限责任为主 团体均是出于自由结社而产生的。× 关于公司的独立性,不正确的是: A 人格独立 B 财产独立 C 责任独立 D 独立的自我 现行有些公司可以没有选择《公司法》作为其准据法。√ 关于有限责任的理解,正确的是? A 以股东的全部财产为限 B 以公司注册财产为限 C 以公司当下财产为限 D 以股东出资额为限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公司法是个人法 B 工会法是团体法 C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团体法 D 法律有个人法和团体法 叶林老师关于公司特征的观点不包括: A 独立性 B 团体性 C 他律性 D 自治性 我国现在对股份合作制企业制定过统一的法律。× 2.4 公司的自治性要求法律的限制尽可能的减少。√ 法学没有国界。× 关于股东的权利说法错误的是? A 资产收益权 B 参与重大事务决策权 C 选择管理者权 D 投资权 以下哪项不属于公司的管理机构: A 董事 B 董事长 C 经理 D 监事 公司的特性正确的是? A 稳定性 B 法定性 C 自治性 D 财团性 集中管路的好处是: A 责任明确 B 高效率 C 感情亲密 D 团结性强 股权高度分散化的上市公司中集中管理表现的最为突出。√ 公司的哪一个特性包含着民主的思想? A 稳定性 B 团体性 C 自治性 D 财团性 对公司的管理应该是越严格越好,保障市场的秩序性。× 以下哪项不是叶林老师的观点: A 公司是企业法人公司以营利为目的 B 民事审判更偏重于意思主义,商事审判更偏重于表示主义 C 公司所得税后利润必须分配给公司股东 D 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 2.5 法律体系或法律结构是法律解释和法律适用的一个重要出发点。√ “穷尽公司内部救济”在实质上是有损公司诉讼利益的。× 股东的知情权是指股东的财务会计账簿的查询权。√ 我国公司法并没有规定公司以营利为目的。√ 按照学者们对公司营利性的解读,正确的是? A 投资者要求营利 B 营利性是法律要求的 C 营利性是历史的必然 D 公司的发展要求营利 关于公司法中的规定,不正确的是: A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B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C 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 以拒绝提供查阅 D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无权查询财务会计账簿 不属于公司特征的是? A 自治性 B 营利性 C 团体性 D 稳定性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不包括: A 投资者称谓 B 设立条件 C 注册资本 D 责任承担 关于发起人,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 投资者概念含义比较大,范围比较广 B 在《公司法》中,用股东这一称谓比较适当 C “发起人”这一词在中国的法律中没有提及过 D 现在的《公司法》中用股份替代了出资额 公司的集中管理权在哪? A 工商部门 B 行政机关 C 公司管理机构 D 股东个人 2.6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错误的是? A 公司的注册资本数量不同 B 公司的设立条件 C 公司的机关不同 D 公司的企业法人性质不同 以下哪项是自然而然产生的公司形式: A 有限公司 B 合资公司 C 独资公司 D 股份公司 “新三会”不包括: A 股东会 B 董事会 C 工会 D 监事会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投票权说法正确的是? A 可以拆分 B 不可拆分 C 可以保留一部分 D 不可弃权 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投票权正确的是? A 可以拆分 B 不可拆分 C 可以保留一部分 D 不可弃权 公司崇尚的基本精神中,可以自由转让的财产不包括: A 股权 B 股份 C 宅基地 D 出资额 股份是公司的最基本构成单位。√ “老三会”不包括: A 监事会 B 党委会 C 工会 D 职代会 在商业社会中,流动性(自由处分)是每一个民事主体的基本权利,流动性是财产的基本属 性。√ 建立非盈利的公司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是可行的。× 有限责任公司是法学家在餐桌上的创造物。√ 2.7 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 母公司和子公司的独立是指法律上的独立 B 母公司和子公司的独立包括事实上的独立 C 母公司可以解散子公司 D 母公司对于子公司有控制权 董事会对谁负责? A 监事会 B 党委会 C 股东会 D 职代会 叶林老师认为在中国社会里, 关系企业所占的比重和所发挥的作用要远远小于单一企业。 × 关联关系基础之上产生的交易是关联交易。√ 对股份公司而言“新三会”是必备的。√ 公司的“新三会”不包括? A 股东会 B 董事会 C 监事会 D 职代会 关联关系的含义是指: A 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直接的关系 B 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 接控制的企业直接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C 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 间接控制的企业直接的关系 D 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直接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 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公司的“旧三会”不包括? A 党委会 B 职代会 C 监事会 D 工会 公司中的职代会已经被监事会取代了。× 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但是不独立承担责任 B 公平交易价格是约束关联交易的一个重要方面 C 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交易是控制者和被控制者之间的交易 D 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关系在一定意义上来说属于关联关系 2.8 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 母公司和子公司会形成交叉持股 B 交叉持股使得股东控制权减弱 C 交叉持股造成一个反收购机制 D 子公司不能参股母公司 股份两合是指: A 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的组合 B 责任公司和无限公司的组合 C 股份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的组合 D 集中管理型公司和有限公司的组合 略式的股份公司是什么的别称? A 一人有限公司 B 外商投资公司 C 民营企业 D 国有企业 无限公司和有限公司的组合是有限两合公司。× 大陆法系国家传统的五种公司分类中不包括: A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 B 有限公司 C 两合公司 D 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是所有公司中必设的机构。× 一人有限公司可以不设? A 股东会 B 董事会 C 监事会 D 以上都可不设 监事会并不是所有公司机构中必设的机构。√ 大陆法系国家传统的五种公司分类是在 80 年以后才有所涉及的。× 规模较小,人数较少的公司董事会可被什么代替? A 执行监事 B 执行股东 C 执行董事 D 执行经理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涉及的商业组织模式最接近于: A 有限公司 B 两合公司 C 无限公司 D 股份有限两合公司 2.9 集中管理型公司是指: A 公司的管理权,决策权交给董事会承担 B 公司的管理权,决策权交给各个股东承担 C 公司的管理权,决策权交给董事长家族承担 D 公司的管理权,决策权高度集中于个人身上 “不公平损害”来源于那个国家? A 德国 B 日本 C 美国 D 英国 什么是财产的基本属性? A 价值性 B 固定性 C 流动性 D 法定性 在商业社会中,什么是每个民事主体的基本权利? A 自由处分财产 B 自由设立公司 C 自由变卖公司财产 D 自由加入公司 中国目前的商业制度不具有稳定性。× 关于《公司法》中对股权转让的规定,不正确的是: A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B 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C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 D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 为无效表决 叶林老师认为:Private company 应该叫做非公开持股公司或非公众持股公司。√ 在商业社会中,流动性是财产的基本属性。√ 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 监事一般是由股东派来的 B 监事表决时主要考虑公司整体利益 C 董事会类似于股东代理人的会议 D 无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是连坐式责任 日本《公司法》是经哪一年修改决定“脱欧入美” : A 1988 年 B 1995 年 C 2005 年 D 2008 年 德国法学家说过“有限责任公司是法学家餐桌上的创造物” 。√ 2.10 民事普通法律所讨论的都是人的问题。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没有拿到营业执照绝对不可以从事经营活动。× 公司设立的含义是: A 公司设立,是指为了创设公司法人资格,公司发起人以创设公司法人资格为目的而实 施的各种筹备活动 B 公司设立,是指投资者或者公司发起人以创设公司法人资格为目的而实施的各种筹备 活动 C 公司设立, 是指为了创设公司法人资格, 投资者或者公司发起人以创设公司法人资格为 目的而实施的各种筹备活动的总称 D 公司设立,是指投资者或者公司发起人而实施的各种筹备活动的总称 公司的设立制度本身在本质上是: A 公法意义上的行为 B 私法意义上的行为 C 个人行为 D 团体行为 关于公司性质的说法错误的是? A 是社会组织体 B 是企业法人 C 是商人组织形态 D 是非政府自治团体 在公司设立的过程中,投资者的个体身份转化为? A 法人身份 B 公司身份 C 企业身份 D 工商注册身份 关于“发起设立” ,不正确的是: A “发起设立”这个词是股份有限公司意义上的概念 B “发起设立”这个词的实质含义可以扩展到有限责任公司 C 就现行的《公司法》而言, “发起设立”这个词只用于股份有限公司 D 就现行的《公司法》而言, “发起设立”这个词已用于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设立方式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在民事普通法律中讨论的问题不包括? A 自然人 B 法人 C 法人的内部组织结构 D 自然人和法人是否具有平等的民事地位 公司是企业法人的一种形态√ 2.11 下列行为属于设立公司的法律行为的是? A 清理设备 B 腾空厂房 C 购买技术 D 工商登记 公司设立的目的是为了创设公司的企业资格。× 募集设立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拟发行股份总数的: A 0.3B 0.35 C 0.4 D 0.45 实践中常见的公司设立方式是发起设立和定向募集设立。√ 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 现在实践中仍然存在社会募集 B 定向募集是指向特定的对象募集资金 C 发起设立中,公司发起人出资是 100% D 募集设立中的注册资本来源于发起人所认购的股份和发起人以外的其他投资者认购 的股份 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 社会募集是指向不特定的对象募集资金的方式 B 社会募集也叫公开募集 C 募集设立分为定向募集和社会募集 D 所有的定募集必须符合《证券法》 乱集资是指没有经过政府、法律许可,私自向社会集资的方式。√ 公司的设立行为是所有法律行为的总称。× 关于公司设立的说法错误的是? A 目的是为了创设公司的法人资格 B 主体是投资者或者发起人 C 实施的各种活动的总称 D 不包括行政机关的注册 公司的设立行为不包括? A 法律行为 B 事实行为 2.12C 民事行为 D 刑事行为发起人认股多少以上就具有相对控股权,可以推进公司按照设定的方向发展: A 0.05 B 0.15 C 0.35 D 0.5 以下不符合《公司法》关于发起股份有限公司规定的是: A 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B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C 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取社会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D 公司的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公司章程的概念是一种什么性质的描述? A 性质性描述 B 设立性描述 C 功能性描述 D 团体性描述 根据《公司法》77 条的规定,不正确的是: A 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B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 C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D 对于谁是发起人的问题,各国规定基本一致 公司的设立行为在本质上是一个? A 交易行为 B 事实行为 C 个人行为 D 行政行为 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 有公司的住所不是发起股份公司的必备条件。× 没有取得工商登记的公司进行的经营行为不是经营。× 设立行为不是一下哪种制度? A 制定法制度 B 合同制度 C 物权制度 D 契约制度 公司设立最核心的部分是? A 取得公司的法人资格 B 进行交易行为 C 在符合公司法的前提下最有效的利用公司法 D 进行营利 如果说设立行为最终不变成交易,那么设立行为就没有意义了。√ 2.13 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和存续的基础文件。√ 公司组织大纲和公司细则是哪一法系的公司章程? A 英美法系 B 大陆法系 C 社会主义法系 D 阿拉伯法系 关于公司章程的规定世界各国有着很大的相似度。× 英美法国家有几个文件来表现公司章程? A 1个B 2个 C 3个 D 4个 公司设立的首要程序是: A 申请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登记 B 签订发起人协议 C 签署公司章程 D 募集股份 公司设立最后程序是: A 登记 B 缴付股本 C 召开创立大会 D 募集股份 公司设立和存续的基础文件是: A 营业执照 B 公司章程 C 认股制度 D 股东创立大会会议记录 对于股份公司而言, 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公司, 其所签署的章程是最终使用的公司章 程。× 关于公司章程说法正确的是? A 是公司设立的必备文件 B 不是公司存续的必备文件 C 是公司消灭的必备文件 D 不是公司的基础性文件 社会募集一定要通过证监会的批准。√ 在英国和美国,公司的章程表现为两个文件,一个叫做公司组织大纲,另一个文件叫做: A 行政制度 B 奖惩方式 C 利益分配 D 公司细则 2.14 发起人签署的合同对于公司来说,是必须认可的。× 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公司,公司章程要经过谁的通过? A 股东大会 B 创立大会 C 发起人大会 D 募集人大会 公司的设立条件中没有关于公司住所的规定。× 在公司设立阶段由谁制定公司章程? A 股东 B 合伙人 C 创立人 D 发起人 原则上,除公司同意外,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A 募集对象 B 发起人 C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 D 未来设立的公司 不属于公司设立条件的是? A 有公司的名称 B 有组织机构 C 有公司的人数 D 有公司的住所 公司的创立大会全部是由发起人组成的。× 设立行为是个交易行为。√ 以下哪项是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程序之一: A 签订发起人协议 B 募集股份 C 创立大会 D 登记 通过什么过程可实现发起人为其所订立的合同的接受: A 募集股本过程 B 股东利益分配过程 C 创立大会 D 登记 2.15 发起人协议的性质是? A 法律文本 B 公司章程 C 合伙协议 D 设立依据 股东是一个在公司的对应关系中存在的概念。√ 确权诉讼的依据是: A 实际出资人 B 跟公司签订协议 C 公司章程 D 与公司直接的对应关系 原华懋集团主席“小甜甜”是: A 王德辉 B 布兰妮 C 龚如心 D 王廷歆 以下哪项不能确定是股东: A 跟公司签订认股协议 B 实际出资人 C 存在与公司的直接对应关系 D 与公司签订公司章程 公司设立的第一个程序是? A 申请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登记 B 签署发起人协议 C 签署公司章程(草案) D 募集股份 发起人协议在性质上是一个具有合伙人协议性质的合同。√ 我国法律规定外商不能认股。× 发起人协议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公司是否设立。× 关于发起人协议的内容,说法正确的是? A 公司法有明确的规定 B 民法中有相关规定 C 公司法有内容建议 D 公司法没有强制性规定 2.16 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 募集设立的一定是股份公司。√ 不属于公司设立程序中的是? A 募集股份 B 缴付股本 C 签订发起人协议 D 召开股东大会 哪一个公司设立程序是公司法没有明确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一定要用的? A 申请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登记 B 签署发起人协议 C 签署公司章程(草案) D 募集股份 股东不按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谁承担违约责任: A 全部股东 B 除自己以为的其他股东 C 缴纳出资额高于自己的股东 D 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 缴付股本并不是公司设立程序中的必要步骤。× 强制增资是允许的,但是强迫性必须以法律规定为前提。√ 关于《公司法》规定,不符合的是: A 股东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B 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C 全体股东关于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约定无效 D 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章程在什么时候才能最终确定? A 发起人确定后 B 发起人协议确定后 C 公司成立后 D 募集设立完成后 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 股东和公司之间一定存在出资关系 B 出资关系是基于股东资格确定的 C 出资关系在本质上是交易 D 与公司存在出资关系的一定是股东 2.17 创立大会到会的百分之多少以上的表决权通过为有效的决议? A 40.0B 50.0 C 60.0 D 70.0 法律规定有效的创立大会的召集要有超过代表股份总数的分之多少的人到会? A 40.0B 50.0 C 60.0 D 70.0 公司法实际上是团体法。√ 总的来说,股东唯一义务是: A 出席股东大会 B 出资 C 决策 D 运营 在创设大会上,成员仍然可以决定最终不设立该公司。√ 股份原则上不允许自由转让。× 按照极端的说,决定权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的某个比例,就足以决定这个公司成立。√ 根据股东行使权利的目的,股权可分为: A 他益权和共益权 B 财产权和自益权 C 自益权和共益权 D 自益权和个人权 最典型的自益权是: A 股份转让权 B 表决权 C 分红权 D 参会权 在公司正式成立之前,投资人我们叫做? A 出资人 B 股东 C 认股人 D 设立人 2.18 叶林老师认为决议体质的特征是: A 股东一致意思的偶然结合 B 股东个别意思的必然结合 C 股东个别意思的偶然结合 D 出资人个别意思的偶然结合 公司决议体制的特征是股东个别意思的偶然结合。√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是属于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 公司这种团体组织形式中,个人的什么被限制了? A 政治功能 B 社会功能 C 经济功能 D 权限 公司这种团体组织形式中,个人的什么被扩大了? A 政治功能 B 社会功能 C 经济功能 D 权限 在团体中,个人的权利被严格限制和缩小。× 公司是团体主义的产物。√ 最典型的共益权是: A 表决权 B 分红权 C 参会权 D 股份转让权 我国《公司法》第 4 条概括性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权利不涉及: A 资产收益权 B 解散公司 C 参与重大决策权 D 选择管理者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是属于谁的决定事项? A 党委会 B 监事会 C 股东大会 D 董事会 中国的共益权对应着德国的: A 个人权 B 集体权 C 管理权 D 财产权 2.19 按《公司法》规定,关联关系是指: A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 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B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关系 C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债务人、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 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D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 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股东与公司之间的交易将产生或可能产生利益的转移。√ 可能发生关联关系的主体不包括? A 控股股东 B 董事 C 监事 D 债务人 《公司法》和《证券法》是规范关联关系的一般法。× 关联交易在理论上讲是一种什么性质的交易: A 间断性 B 必然性 C 中性 D 稳定性 以下规定不符合《公司法》的是: A 公司的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 公司利益 B 公司的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进行关联交易给 公司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C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 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D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转让股份 公司和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A 一定存在 B 一定不存在 C 通常存在 D 通常不存在 要从所有权买卖的角度去看公司与成员间的关系。× 要从组织法的角度去看公司与成员间的关系。√ 关于关联关系错误的是? A 直接控制公司的关系 B 间接控制公司的关系 C 公司利益转移的关系 D 公司股本转移的关系 3.1 金融产品是《证券法》中列明的一个产品。× PE 是私募股权的简称,我国已经慢慢建立了这个制度。√ 列举定义法所列举的证券种类不包括: A 股票 B 公司债券 C 保险 D 政府债券 关于证券在不同场合下有几种定义方法? A 2种 B 3种 C 4种 D 5种 不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债权种类的是? A 股票 B 政府债券 C 私人借贷 D 公司债券 关于证券的定义方法不包括的是? A 列举定义法 B 功能定义法 C 账户定义法 D 诠释定义法 证券在不同的场合下有四种不同的定义方法。× 银行衍生产品一般能获得 7%-9%。× 证券实际来讲是一种权利。√ 功能定义法的实质是: A 是否获益 B 是否依赖于第三人的努力而获得收益 C 收益率是否足够大 D 是否自己参与管理 3.2 证券定义的一般方法不包括: A 功能定义法 B 列举定义法 C 分词定义法 D 账户定义法 列举定义法永远无法穷尽所有的证券类型。× 以下哪项是证券的性质: A 投资性 B 收益性 C 变化性 D 持续性 物权的种类是? A 法定的 B 创设的 C 申请的 D 认定的 功能主义的定义方法使得变得无限巨大化。√ 功能主义定义法的缺陷是? A 功能无法详述 B 功能不断变化 C 无法得到认同 D 外延过于宽泛 美国确定证券依据的是: A 列举主义标准 B 账户主义标准 C 功能主义标准 D 分词主义标准 证券法在列举证券的种类时,列举了 8 种证券。× 多功能主义的方法来定义证券,可能会导致证券的外延国语宽泛。√ 证券法在列举证券的种类时,列举了几种证券? A 3.0 B 4.0 C 5.0 D 6.0 3.3 财产的共性在于: A 增值 B 继承 C 转让 D 贬值 不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是: A 合资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 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B 合营一方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C 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股权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 D 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股权违反条件优厚规定的,其转让依然有效 若证券的外延过于宽泛会导致在实践中识别特别困难。√ 证券的功能性定义强调是否仰仗着其他人的努力而获得收益。√ 证券的性质不包括: A 财产性 B 持续性 C 投资性 D 流通性 关于《证券中介持有国际公约》 ,正确的是? A 我国没有参与制定 B 我国法律与此相悖 C 我国参与制定 D 与我国无关 公司债券实际上是标准化的借据。√ 宅基地使用权不能转让。√ 《证券法》与《合同法》的责任相比? A 更严格 B 更宽松 C 相差不多 D 无法比较 美国法中如何认定是否是证券? A 政府登记 B 合同内容 C 法官裁判 D 功能选择 证券的类型不包括: A 股票 B 证券衍生品种 C 政府债券 D 保险 3.4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实际上就是? A 政府财政支出 B 政府借债 C 政府的债权 D 政府的花销 我国的政府债券指的仅仅是中央政府债券。√ 证券衍生品种一般不派生于: A 股票 B 债券 C 基金 D 保险 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是: A 集合投资,专家理财 B 分散投资,专家理财 C 集合投资,分散理财 D 分散投资,分散理财 基本实现无纸化发行证券、股票的是在: A 1990 年 B 1993 年 C 1996 年 D 1999 年 《证券法》完全可以管理政府证券。× 中国法律允许地方发行债券。× 政府债券是以什么做担保? A 法律 B 央行 C 国家信誉 D 国家机关 我国的政府债券指的是? A 各级政府 B 地方政府 C 省级以上政府 D 中央政府 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不适用《证券法》 。× 3.5 证券持有的方式分为: A 实际持有方式和虚拟持有方式 B 本人持有方式和他人持有方式 C 真实持有方式和虚假持有方式 D 直接持有方式和间接持有方式 我国的《证券法》制定机关是? A 全国人大常委会 B 全国人大 C 国务院 D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决定发行政府债券。× 以下哪部法律不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 A 证券法 B 公司法 C 刑法 D 侵权行为法 关于证券的间接持有,不正确的是: A 发行人制作的名册只记载名义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称 B 发行人制作的名册不记载实际持有人的信息 C 名册中登记的名称永远不能更改 D 实际持有人通过名义持有人而行使权利 在我国地方政府不能发行债券,但是能够发行股票。× 证券的直接持有是指: A 发行人制备的名册直接记载投资者的姓名或名称,投资者只需中介机构的协助和证明, 即拥有全部权利 B 发行人制备的名册直接记载投资者的姓名或名称,投资者无需中介机构的协助和证明, 即拥有全部权利 C 投资者只需中介机构的协助和证明,即拥有全部权利 D 发行人制备的名册直接记载投资者的投资日期,投资者无需中介机构的协助和证明, 即拥有全部权利 名册中被记载了姓名或名称的就是直接的权利人。√ 名义股东是: A 名册中登记的,但是有可能会发生变动 B 名册中没有登记的 C 名册中没有登记的,是指实际股东所在公司 D 名册中有登记的,是指实际股东所在公司 实际投资者的名字出现在任何一个上市公司的名册中。× 谁有权决定发行政府债券? A 国务院 B 财政部 C 央行 D 全国人大 3.6 我国没有间接持有证券模式。× 从权利的角度来看,中国实际上就是两种并存的证券持有的模式或者结构。√ 中国是经济上的管制国家。√ 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 不同的证券持有模式,权利人的权利相同 B 相同的证券持有模式,权利人的权利不同 C 不同的证券持有模式,权利人的权利不同 D 权利决定证券持有模式 衍生类证券产品派生于什么? A 公司类型 B 股票份额 C 基础证券 D 证券类型 以下哪项不适用《证券法》? A 政府债券上市 B 证券投资基金份额上市 C 政府债券交易 D 政府债券发行 我国证券持有方式既有直接持有也有间接持有。√ 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 证券直接持有可能涉及到全面开放的问题 B 现今的证券已经实现了无纸化 C 名义持有即是直接持有 D 间接持有在某种程度上是可查的 目前较认可的最先进的、最有效的证券持有方式是: A 直接持有 B 间接持有 C 实际持有 D 虚拟持有 不属于间接持有模式的是? A A 股 B B 股 C H 股 D 回购 3.7 国外大多数国家的证券持有模式是? A 直接持有 B 间接持有 C 政府持有 D 私人持有 我国占大多数的证券持有模式是? A 直接持有 B 间接持有 C 政府持有 D 私人持有 哪一种证券持有模式更先进? A 直接持有 B 间接持有 C 政府持有 D 私人持有 证券登记的功能本质上是: A 确权 B 备案 C 识别 D 修改 证券的中介持有是实名制的。× 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发行人应当负责保护证券账户 B 在主导当面,证券账户确实是由投资者控制和掌握的 C 所有投资者的证券理论上都被托管在中央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D 中央证券公司理论上可随便改动个人账户 一定是实名制的股份是? A A股 B B股 C H股 D 回购 关于《证券法》的适用说法错误的是? A 股票不适用 B 国务院认定的其他证券适用 C 公司债券不适用 D 一定是在中国领土内 证券账户在某种意义上相当于股份公司制作的股东名册。√ 指示交付是指所有权人转让已有第三方占有的动产时, 有权将所有人对第三方的返还请求权 让与受让方。√ 外商在我国可以经营种子行业。× 证券公司对于投资者的账户是: A 可任意修改的 B 可任意注销的 C 可识别的 D 可转让的 3.8 《证券投资基金法》属于那一层级? A 宪法 B 法律 C 行政法规 D 地方法规 实质意义上的证券法不包含哪个层级? A 宪法 B 行政法规 C 部门规章 D 地方法规 国库券在现在被称为? A A 股 B 政府贷款 C 国债 D 政府预算 国债就是以前说的国库券。√ 《证券法》具有强制性。√ 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国际范围内的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证 券法》 B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 易,适用《证券法》 C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 适用《证券法》 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股票、 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 不适用《证券法》 以下哪项在广义上是证券法: A 《保险条例》B 《证券投资基金法》 C 《投资法》 D 《调解协议》 金融期货的问题实际上是什么样的问题: A 合同法 B 劳动法 C 证券法 D 保险法 《证券投资基金法》是单独的法律,不属于《证券法》的一部分。× 证券法有实质意义上的证券法和形式意义上的证券法。√ 3.9 《证券法》仅仅是一个形式意义上的法律,在实际生活中变化并不大。× 一般来说,公司证券问题适用于: A 证券法 B 合同法 C 保险法 D 劳动法 以下不属于《证券法》调整的是? A 股票 B 基金 C 金融期货 D 国债发行 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发行和交易在形式上是分开的 B 发行就是创设证券权利的过程 C 从狭义的角度理解,交易是指两方均为投资人 D 发行实际上是发生在购买者和投资者之间的交易 从实质上而言,发行不是交易。× 某投资者将自己名下的证券转让给其他投资者是交易。√ 我国现行《证券法》最后是哪一年修改的? A 1998.0 B 2002.0 C 2005.0 D 2008.0 在民法体系中,证券法属于? A 基本法 B 地方法 C 部门法 D 特别法 金融期货也属于《证券法》调整的范畴。√ 3.10 经纪人不是简单的代理人,而是一种服务。√ 美国有几部证券类的法律? A 5.0 B 6.0 C 7.0 D 8.0 高盛集团总部设在: A 纽约 B 莫斯科 C 伦敦 D 墨尔本 关于高盛集团的说法错误的是? A 成立于 1869 年 B 国际领先的投资银行公司 C 国际领先的证券公司 D 总部设在比利时 美国专门针对证券投资咨询的法律叫做? A 证券法 B 投资法 C 投资顾问法 D 风险管理法 美国有专门的针对投资咨询的法律,我国还没有。√ 保护投资者利益仅仅从保证信息的对称即可。× 《证券法》要保护投资者是企业的必须。√ 信息不对称是指: A 各人价值观不同 B 交易中各人拥有的资料不同 C 交易人隐藏自己拥有的资料 D 交易中各人掌握信息途径不一致 3.11 二级证券化是: A 将资产通过出售的方式,出售给特殊目的载体的过程 B 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的资产转化为资本证券并得以流通的过 程 C 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真实出售的方式,出售给 特殊目的载体,转化为资本证券并得以流通的过程 D 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虚拟出售的方式,出售给 特殊目的载体,转化为资本证券并得以流通的过程 哪个国家最早设立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 A 美国 B 英国 C 日本 D 澳大利亚 一级证券化是: A 证券的发行人或资金的短缺者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基金份额等方式,在市场上向投资 者《资金提供者)直接融通资金的过程 B 证券的发行人在市场上直接融通资金的过程 C 证券的发行人或资金的短缺者在市场上向投资者《资金提供者)直接融通资金的过程 中发行股票、债券、基金份额 D 证券的发行人或资金的短缺者在市场上发行股票、债券、基金份额 二级证券化又叫: A 初级证券化 B 结构融资 C 形式融资 D 证券流通 英国的《金融服务法》产生于哪一年? A 1986.0 B 1987.0 C 1988.0 D 1989.0 证券行业也把投资者叫做消费者,与生活意义上的消费者不同。√ 债权即是欠缺流动性。√ 一级证券化又称结构融资。× 金融消费者的概念已经被我国所广泛的运用和认可了。× 3.12 投资者实际上是融资资金的? A 供给方 B 债务人 C 管理人 D 服务者 SPV 作为资产证券化债券的什么机构? A 监督 B 管理 C 正式发行 D 审查核准 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 SPV 正式购买了与发起人资产相关的现金流,从而将这些资产从发起人的资产负债表中 剥离出来 B SPV 正式购买了与发起人资产相关的现金流,从而将这些资产从投资人的资产负债表 中剥离出来 C SPV 购买资产所需要的现金,从而将这些资产从发起人的资产负债表中剥离出来 D SPV 正式购买了与发起人资产相关的现金流,从而将股份从发起人的资产负债表中剥 离出来 一次性的现货交易往往信誉度很低。√ 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基础资产池不发生任何违约事件,投资者就能够获得本息的偿付 B 只要基础资产池不发生重大违约事件,投资者就能够获得本息的偿付 C 只要基础资产池不发生违法事件,投资者就能够获得本息的偿付 D 只要资产池不发生重大违约事件,投资者就能够随意交易 利息上涨是次贷危机的主要原因。× 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利益完全是从信息对称的角度入手的。× 只要基础资产池不发生重大违约事件,投资者就能够获得本息的偿付。√ 关于资产证券化的要点,说法不正确的是: A 资产证券化的发起人建立一个经破产隔离的被称为 SPV 的法人或合伙,由这个 SPV 作 为资产证券化债券的正式发行机构 B SPV 正式购买了与发起人资产相关的现金流,从而将这些资产从发起人的资产负债表 中剥离出来 C SPV 购买资产所需要的现金,是通过在债券市场上发行债券取得的,而且通常包含了 一部分或一个由发起人认购的股份 D 债券通常不由评级机构进行评级,这个风险评级只要反映资产证券化中基础资产的信用 质量,无需反映降低信用风险所采取的措施 资产证券化的发起人建立一个经破产隔离的,被称为什么的法人或合伙? A SPV B TRIPS C WTO D ADR 3.13 特么的跟 3.12 一模一样r(s_t)q 3.14 同业竞争在上市的要求上是? A 可以上市 B 需批准上市 C 不宜上市 D 原则上禁止上市 重大关联交易在上市的要求上是? A 可以上市 B 需批准上市 C 不宜上市 D 原则上禁止上市 有同业竞争是不能上市的。√ 重大关联交易不适宜上市。√ 关于同业竞争说法错误的是? A 上市公司范畴内 B 控股股东属于主体范围 C 实际控制人不属于主体范围 D 业务相同或相近似行业 不宜上市的重大关联交易判断标准不包括: A 规模 B 量 C 性质 D 时间 同业竞争是指: A 上市公司所从事的业务投资人所从事的业务相同或近似,双方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 间接的利益冲突关系 B 上市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与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所从事的业务相同 或近似,双方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的利益冲突关系 C 上市公司所从事的业务复杂,与其他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的利益冲突关系 D 投资人所从事的业务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所从事的业务相同 或近似,双方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的利益冲突关系 公司股票发行过程中要尽力摆脱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的规模越大,公司对它的依存度越低。× 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同业”中的“业”具有行业分类特点 B “同业”中的“业”具有主观判断色彩 C 所有关联交易都不能上市 D 同业竞争不能上市 3.15 关于《证券法》规定的为公开发行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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