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是不是有规定手机必须能卸载系统预装应用卸载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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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新规拟规定手机预置应用软件必须可卸载
& & &来源:央广网&编辑:徐杰&作者: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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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信部《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APP)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正在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强调,手机生产商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确保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可卸载。专家认为,这样才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长期以来,消费者买到的新手机上往往都预置了很多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我们简称为APP,有些给我们带来了便利,有些却带来麻烦。记者随即进行的街头采访:
  消费者1:总共8G内存,他要占你3G内存,可用才有4G多。
  消费者2:有些手机APP我根本用不着,占内存但我又卸不了。
  消费者3:删了那些系统会无限重启或者崩溃,有些功能根本用不了。
  工信部征求意见稿提出,手机生产商和相关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调用与所提供服务无关的终端功能、强行捆绑推广无关应用软件;未经明示且经用户同意,不得实施擅自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强制开启应用软件、违规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等侵害用户合法权益和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
  北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朱巍分析,自由选择权是消费者9大基本权利之一,手机中转载哪款APP或者卸载哪款APP,决定权都是消费者自己,而不该是商家本身。
  专家分析,预置的APP难以用正常手段删除,甚至表面删除后台偷偷运行,不仅占流量而且可能会窃取消费者隐私。征求意见稿提出,除了基本功能软件之外的所有APP需供用户方便卸载,卸载后不影响手机正常使用,且手机中附属于该软件的资源文件、配置文件和用户数据文件等也能被方便卸载和删除;同时,要确保已卸载的预置软件在移动智能终端操作系统升级时不被强行恢复。一旦发现恶意APP,应及时下架。对违规者,通信主管部门将依据职权责令改正,依法进行处罚,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布。
  朱巍分析认为,这次工信部出台的规范预装软件,要求APP必须可以卸载的规定是非常进步,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 (记者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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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新林] [邓强、郭世强] [熊江坤] [徐新林] [王红] [邱春桃] [李友联] [徐新林]工信部新规实施:手机预装软件必须可卸载|工信部|硬件|应用软件_新浪科技_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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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新规实施:手机预装软件必须可卸载
飞象网讯(高靖宇/文)智能手机预装软件问题由来已久,面对手机预装软件用不着、卸不掉、占内存、耗流量,还对个人隐私和财产安全造成巨大威胁,让用户非常恼火。从7月1日开始,《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办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执行,工信部明确规定,生产企业和互联网信息提供者应确保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可卸载,也就是说,手机预装软件必须能卸载。监管收紧 擅自预装软件算违规针对手机预置应用软件乱象,工信部于去年12月发布该项《规定》,主要要求生产企业和互联网信息提供者应确保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可卸载。对于已被卸载的预置软件在移动智能终端操作系统升级时不被强行恢复;而且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擅自在移动智能终端中安装应用软件,并提示用户终端在销售渠道等环节被装入应用软件的可能性、风险和应对措施。其中,“基本功能软件” 指的是保障移动智能终端硬件和操作系统正常运行的应用软件。主要包括四类:一是操作系统基本组件:如系统内核应用、虚拟机应用、网络浏览引擎等;二是保证智能终端硬件正常运行的应用:如蓝牙、GPS、指纹传感器应用等;三是基本通信应用:如短信、拨号、联系人等;四是应用软件下载通道:如应用商店等。另外,工信部还在这份《规定》中强调,提供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未经明示且用户同意,不得实施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开启应用软件、捆绑推广其他应用软件等侵害用户合法权益或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如果有违反规定的,通信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依法进行处罚,并将生产企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记入信誉档案,向社会公布。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应用软件线索,各单位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按照《规定》要求,手机内置软件除了短信、拨号、联系人、网络浏览器外,其他应用软件都必须可卸载,这就意味着像微信这类刚需性应用,以及手机厂商为了推广自身业务开辟的预装软件,都要允许用户强制卸载。
对于阿里巴巴这样“党指挥枪”、“支部建在连上”的公司来说,有...
这也是一个祛魅的时代,用发展的眼光才能客观的评价事物,游戏不...
由此可见,三星进入通信设备市场也将会给华为造成巨大的麻烦,将...工信部新规:手机预装软件必须可卸载
人民日报微信公号
日 10:34:42
据工信部网站消息,工信部近日发布了《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将于日起实施。《规定》要求,生产企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确保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可卸载。
杜绝不明扣费,计费数据至少保存5个月
《规定》指出,在维护网络安全和保护用户合法权益方面,生产企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所提供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不得调用与所提供服务无关的终端功能、违法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未经明示且经用户同意,不得实施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开启应用软件、捆绑推广其他应用软件等侵害用户合法权益或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
为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提供代收费的企业,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加强对计费、收费行为的管理,杜绝不明扣费;收费企业应对用户确认信息和计费原始数据至少保存5个月,并为用户查询提供方便。
手机预装软件必须可卸载
此外,生产企业应约束销售渠道,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擅自在移动智能终端中安装应用软件,并提示用户终端在销售渠道等环节被装入应用软件的可能性、风险和应对措施。
且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均可卸载。在不影响移动智能终端安全使用的情况下,附属于该软件的资源文件、配置文件和用户数据文件等也应能够被方便卸载。
禁止擅自收集用户信息
《规定》还指出,涉及收费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应严格遵守明码标价等相关规定,明示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明示内容真实准确、醒目规范,经用户确认后方可扣费。
此外,《规定》指出从事应用商店等移动应用分发平台服务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以及在移动智能终端中预置了移动应用分发平台的生产企业对所提供的应用软件负有管理责任,包括登记应用软件提供者、运营者、开发者的真实身份、联系方式等信息;建立应用软件管理机制,对所提供应用软件进行跟踪监测和违规处理;要求应用软件提供者在提交应用软件时声明其获取的用户终端权限及用途,并将上述信息向软件下载用户明示等。
《规定》还指出,生产企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提供或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
①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②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③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④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⑤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⑥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⑦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⑧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⑨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本期编辑:田丰、范昊天
来源:央视新闻(ID:cctvnewscenter)、央视财经(ID:cctvyscj)工信部新规:7月起手机自带预装软件必须可卸载
来源:鸵鸟创投媒体
导读:7月1日期,中国工信部新规开始实施,规定智能手机预装软件必须可卸载,手机厂商及软件公司不得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开启应用软件、捆绑推广其他应用软件。
7月3日消息,2016年12月工信部印发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
根据规定显示,生产企业应在终端产品说明书中提供预置软件列表信息,并在终端产品说明书或外包装中标示预置软件详细信息的查询方法。
同时,根据工信部下发原文,生产企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确保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可卸载,即,可卸载软件为非基础功能类。也就是说,除了闹钟,设置,通话,短信,通讯录等基础功能类软件之外,其他预装软件都可以删除。
对于生产商来说,新规要求,移动智能终端生产企业应约束销售渠道,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擅自在移动智能终端中安装应用软件,并提示用户终端在销售渠道等环节被装入应用软件的可能性、风险和应对措施;确保已被卸载的预置软件在移动智能终端操作系统升级时不被强行恢复;保证移动智能终端获得进网许可证前后预置软件的一致性。
此前,根据DCCI互联网数据中心发布的《中国安卓手机预装产业及用户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显示,目前,约75%的安卓手机被安装了6款以上的预装软件(不包括相册等手机基本功能软件),也就是平均每部手机拥有8.2个预装软件。
根据工信部的新规解读,新规定适用于7月1日及以后“入网测试”的机型。这也就意味着,并非所有目前在售的手机机型和已售机型都执行这个标准。
据了解,目前,不论是对手机厂商还是对软件公司来说,手机预装软件都已成为其获得收入的渠道之一,它已经成为一条完整的“产业链”。一直以来,手机自带软件“用不着、关不了、卸不掉,占内存、耗流量、暗吸费、隐私泄露”等弊端一直让广大手机用户“备受困扰”。如今,该工信部新规的实施,将能有效防止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开启应用软件、捆绑推广其他应用软件等行为,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维护网络安全,希望这部“良心”新规能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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