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地址注册个体工商户户的税务登记证是一户一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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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不开发票的情况下必须办理国税税务登记证么
黑龙江-哈尔滨&05-15 10:19&&悬赏 0&&发布者:abc122…… & 回答:(1)
我是个体工商户,已办理了地税税务登记证,但不开发票还必须要办理国税税务登记证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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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680601个体工商户常见税收问题解答
来源:大连国税
作者:大连国税 人气: 发布时间:
摘要:  1、个体工商户取得营业执照之后多少日内办理税务登记证?办理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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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个体工商户取得营业执照之后多少日内办理税务登记证?办理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纳税人申请所需资料:
  ⑴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⑵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其中:个体道路运输户所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中地址为&流动&且居民身份证上注明的地址不在大连行政区划范围内的,需提供住址为大连行政区划内的合法身份证件);
  ⑶房产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中地址为&流动&的个体道路运输户不须提供;
  ⑷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加油站及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个体工商户)。
  2、个体工商户如何办理停业?办理停业了还需要交税吗?办理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答:《》()规定,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在规定经营期限内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停业登记申请,如实填写《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经核准停业的个体工商户,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实际停业天数相应调整定额征收税款。
  申请停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当月应纳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停业当月应纳税额=定额&30天&开业天数&征收率。如当月开具发票的应纳税额小于当月经计算的应纳税额,按计算的应纳税额缴纳税款;如当月开具发票的应纳税额大于当月经计算的应纳税额,按开具发票额缴纳税款。
  纳税人申请所需资料:
  ⑴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⑵发票领购簿;
  ⑶未交验的发票;
  ⑷填写《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 。
  3、个体工商户如何办理复业?办理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答:《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规定,纳税人应当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如实填写《停、复业报告书》,领回并启用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及其停业前领购的发票。
  《》()规定,定期定额户发生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停业报告;提前恢复经营的,应当在恢复经营前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复业报告;需延长停业时间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的延长停业报告。
&&& 相关政策&&《》
  纳税人申请所需资料:
  ⑴原《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
  ⑵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 。
  4、个体工商户如何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办理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答:《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国家税务总局16号令、17号令有关问题的通知》(大国税发〔号)规定,个体工商户依法终止纳税义务或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涉及改变主管税务机关和负责人的,应当先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定期定额户注销税务登记,应当填报《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____税纳税分月汇总申报表》,向原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汇总申报并缴清税款。原主管税务机关对其实施纳税检查,结清税款、缴销发票、收回发票领购簿、税务登记证件,由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
  申请注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当月应纳税款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注销当月应纳税额=定额&30天&开业天数&征收率。如当月开具发票额应纳税额小于当月经计算的应纳税额,按计算的应纳税额缴纳税款;如当月开具发票额应纳税额大于当月经计算的应纳税额,按开具发票额缴纳税款。
  纳税人申请所需资料:
  ⑴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
  ⑵发票领购簿;
  ⑶未交验的发票;
  ⑷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吊销决定。
  5、主管局对我实行定额征税,请问核定期一般多长时间?
  答:《》()规定,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不同行业、区域定期定额户经营变化情况和分类管理的实际要求,可按季、半年或一年确定定额执行期,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定额执行期是指税务机关核定后执行的第一个纳税期至最后一个纳税期。&
  6、我是一个体户,先前每月都到主管局作了申报并交了定额税,现在主管局还要求我作一个汇总申报,这是怎么回事?
  答:《》()规定,定期定额户应当在定额执行期结束后30日内将该期每月实际发生经营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填制《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纳税分月汇总申报表》。申报额超过定额的,税务机关按照汇总申报额所应缴纳的税款减去已缴纳税款的差额补缴税款;申报额低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款。
  定期定额户当期发生的经营额超过定额30%以上的,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并缴清税款。&
  7、我是一个体工商户,听说月销售额不达2万元是免税的,请问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答:《》()规定,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日起,对全省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进行调整。
  增值税起征点调整为: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20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
  8、我是个体户,专管员给我核定每月需要缴税600元,请问这个税是根据什么核定的?我觉得这个税定的有点高了,是否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
  答:《》()规定,税务机关应当根据定期定额户的经营规模、经营区域、经营内容、行业特点、管理水平等因素核定定额,可以采用下列一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
  (一)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二)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三)按照盘点库存情况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四)按照发票和相关凭据核定;
  (五)按照银行经营账户资金往来情况测算核定;
  (六)参照同类行业或类似行业中同规模、同区域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核定;
  (七)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定期定额户对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有争议的,可以在接到《核定定额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重新核定定额申请的,并提供足以说明其生产、经营真实情况的证据,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答复。
  9、所有的个体工商户都是定期定额征收税款吗?
  答:《》()规定,凡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账簿及凭证,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核算。
  《》()规定,定期定额征收方式适用于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含县级,下同)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定期定额户)的税收征收管理。
  10、听朋友说现在个体工商户也需要建立账簿,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答:《》()规定,凡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账簿及凭证, 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核算。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复式账:
  (一)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
  (二)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上的。?
  (三)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账的其他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简易账,并积极创造条件设置复式账:?
  (一)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
  (二)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15000元至40000元;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0000元至60000元;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
  (三)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当设置简易账的其他情形。?
  上述所称纳税人月销售额或月营业额,是指个体工商户上一个纳税年度月平均销售额或营业额;新办的个体工商户为业户预估的当年度经营期月平均销售额或营业额。
  达不到上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
  11、新成立的个体工商户,现在还未接到主管局下发的《核定定额通知书》,请问在这期间我应该如何缴税?
  答:《》()规定,新开业的个体工商户,在未接到税务机关送达的《核定定额通知书》前,应当按月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12、个体户到外地经营还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
  答:《》()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必须持税务登记副本和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13、未达到起征点的个体户,请问如果当月销售额超过2万元,还需要补税吗?连续几个月超过定额,主管局会对我重新进行核定?
  答:《》()规定,未达到起点的定期定额户月实际经营额达到起征点,应当在纳税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手续,并缴纳税款。
  未达到起征点的定期定额户连续三个月达到起征点,应当向税务机关申报,提请重新核定定额。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办法》有关规定重新核定定额,并下达《核定定额通知书》。免费发布咨询,坐等律师在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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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还用不用办理税务登记
现在的个体工商户的还用不用办理税务登记
律师回答地区:四川-成都咨询电话:400-帮助网友:41368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27 人营业执照怎么注销营业执照注销程序 先要成立清算小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然后向税务机关提出注销税务登记申请,税务会对公司进行清查后,出具允许注销意见书,这时就可以到工商局去申请公司注销,工商局会要求公司在公开媒体出具清算公告,在规定时限内,无其他单位对注销提出意见,工商局会给你办理注销手续的。 具体步骤: ⒈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⒉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⒊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⒋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它会收回营业执照。(注意工商注销前要先在媒体上公示三次注销公告,报样要给工商局的);营业执照怎么办理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由于经营主体有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之分,所以登记手续也稍有不同。 1)个体户开业登记 个体户开业登记的一般程序为:申请、受理、审批、发执照。 l 首先,申请人持文件、证明向户籍所在地或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书和下列证明:经营者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上岗证等。 l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初步审查,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 l 当全部审批结束后,申请人缴纳一定的登记费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即向申请人颁发营业执照。 2) 私营企业开业登记 私营企业是指生产资料和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一般分为有限责任公司、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三种形式。私营企业开业登记,是指私营企业筹备工作就绪后,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在某一行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办理正式的营业登记。其开业登记程序为: l 先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咨询,就人员、经营范围、登记主管机关等取得初步意见。 l 再领取、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书,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手续。 l 其次,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交股东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必需的文件、证明。 l 登记主管机关受理后进行审查、核准,10日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 因为私营企业开业登记手续较为繁杂,故应提交的文件也比较多。包括: (1)申请人身份证明。独资企业申请人是投资者本人,合伙企业申请人是指合伙人推举的负责人。 (2)凡是申请开办私营企业的人员,必须出具居民身份证,并根据自身情况提交如下证件:城镇待业人员应提交待业证明;个体工商户应提交营业执照;辞职、退职人员应提交原单位出具的辞职、退职证明;离退休人员应提交离休、退休证;停薪留职的科技人员应提交停薪留职协议书和资格证书;符合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应按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没有领发居民身份证的农村村民应提交户籍证明。 (3)场地使用证明包括:自有私房应提交房产证明;租用房屋、场地应提交房屋场地租赁合同、有关房地产证明及管理部门许可使用证明;使用土地应提交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4)验资证明。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应提交公司章程及董事长、董事、监事等任职文件。 (7)开办合伙企业,需提交合伙人的书面协议。合伙协议应载明以下事项: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地的地点;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合伙人姓名及其住所、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入伙与退伙,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违约责任等。合伙协议可载明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法。合伙协议须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正本与副本的区别营业执照的正副本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在实质上是没有区别的。如果讲区别,那仅仅是外表的形式而已。在使用方面,正本是“必须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明显处,否则你可能因未悬挂执照而受到处罚;副本一般用于外出办理业务用的,比如: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签订合同等等。补办方法1、要是营业执照遗失,第一步要做的先是登报说明。2、工商局办理以下程序:⑴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加盖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⑵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⑶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定),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国有独资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或者董事会决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加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书面决定,由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⑷是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是参股公司的,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管理机构同意的证明。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名称变更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新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⑺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年检现在已经没有年检的说法了,统称为网上年报。企业需要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公示。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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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400-400-个体工商户还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吗_百度知道
个体工商户还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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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也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根据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规定,“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  (一)开立银行账户;  (二)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三)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四)领购发票;  (五)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六)办理停业、歇业;  (七)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采纳率:81%
来自团队:
都要办理税务登记证,已经一齐办理了税务登记。只不过新成立的企业通常已经是“三证合一”了的,在办理工商登记的同时当然要,只要持有营业执照的企业(包括个体户)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个体工商户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的。虽然现在已经实行“三证合一”了,但是个体工商户并不在“三证合一”的范畴内。因为个体户不需要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所以就要办理营业执照跟税务登记证。
要办的,不然你怎么交税?不过现在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了,也就是原本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被合并到一起了,整合了三者的功能,税号直接体现在营业执照上。如果你的营业执照还没更新,那么请你尽快联系分管你的工商所,办理新的“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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