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资质年检时间间是什么时候

房地产资质等级标准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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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资质等级标准
为了加强对房地产引开发企业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为,建设部于发2000年3月布了《》。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按照企业条件为一、二、三、四等四个资质等级。另外有资质。
房地产资质等级标准一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3.近3年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5年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 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销售 中实行了《》和《》制度;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我国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工程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商品房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工程质量保证书中具体保修期限与保修范围是: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屋面防水为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为1年;《住宅质量保证书》一般约定地下室及管道渗漏为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为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及卫生洁具损坏为1年;灯具、电器开关损坏为6个月;管道堵塞为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设备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并写在工程质量保证书中。
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经保修单位维修后导致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根据工程质量保证书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房地产资质等级标准二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 了《》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房地产资质等级标准三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
3.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6.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 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房地产资质等级标准四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
3.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4.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5.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
6.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7.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新设立申请《暂定资质证书》核准标准
《陕西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章程;
(三)验资证明;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五)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
(六)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
房地产资质等级标准《暂定资质证书》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后30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
《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可以视企业经营情况延长《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
自领取《暂定资质证书》之日起1年内无开发项目的,《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得延长。
第七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其开发经营业绩核定相应的资质等级。
第八条 申请《暂定资质证书》的条件不得低于四级资质企业的条件。
第九条 临时聘用或者兼职的管理、技术人员不得计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总数。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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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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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
办理依据: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福建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二条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第十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年检按下列规定进行:四级资质年检由地级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并在年检工作结束后30日内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办理条件:申请事项属于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流程:一、受理申请:在收到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对符合受理要求的,作出受理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须补齐的全部内容;
二、审核备案:按当年省厅安排年检期限审核完毕。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提出准予核发的年检建议,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予年检建议,报分管局长审签。分管局长在5个工作日内审签完毕。对准予年检,颁发证书;不予年检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报材料: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申报表(由福建省房地产开发动态管理系统生成打印);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原件。
3、 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4、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上年度年检合格工商营业执照。
5、企业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金、人员变更的证明材料(有变更的提供);
6、《住宅质量保证书》及《住宅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
7、 房地产开发企业对纠纷投诉的处理落实情况。
收费标准:无收费
办理时限:20(工作日)
时限说明: 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信息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责任编辑:&&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为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根据住建部2015年修正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4号)第17条规定,现就开展2017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日前在福建省内注册并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其中:取得暂定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参加资质年检。
  二、年检办法
  (一)按照属地化和“谁审批资质、谁负责检查”的原则,由企业通过《福建省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进行无纸化申报。其中:一、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年检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
  (二)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以下情况,分为红色、黄色、绿色,实行差异化检查: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为红色监管企业:
  (1)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2)日至日期间,受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3)日至日期间,查明存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房〔号)中列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9种违法违规行为。
  (4)日至日期间,连续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未按要求在《信息系统》填报统计数据。
  (5)连续两年被列为黄色监管企业。
  (6)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资质检查。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为黄色监管企业:
  (1)被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
  (2)对投诉事项处理不及时、发生群体性上访或者被多次反复投诉。
  (3)日至日期间,连续两个月未按要求在《信息系统》)填报统计数据。
  3.上述1、2项以外的其他企业,列为绿色监管企业。
  (三)在资质年检过程中,资质年检部门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违法违规等问题,应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整改的,资质年检予以通过;逾期未整改的,资质年检不予通过。对列为红色、黄色监管的企业,要进行重点监管,加强检查频次;对于列为绿色监管的企业,予以简化资质年检手续。未按期参加资质年检的企业,需由企业提交情况说明,经所在地的市、县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确认后,给予补检。
  三、工作要求
  (一)资质年检部门应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信息系统》申报的情况及有关数据进行审查,并做出资质年检结论。企业可通过《信息系统》查询资质年检结论。
  (二)资质年检是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批后监管的重要方式,各市、县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要履行好资质年检职责,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并公布资质年检结果。
  (三)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资质年检部门应将市本级及所辖县(市)的资质年检情况进行汇总,填写《2017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情况汇总表》,于11月30日前报送省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电子版发送至:)。
  附件:2017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情况汇总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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