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的公积金不知2017公积金提取新政策策是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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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成都公积金离职提取政策及离职提取所需资料
作者:dytfw
来源:大邑淘房网 热度:
更新时间:日
一、新增离职提取
在以往,成都市公积金管理规定,只有农村户口在离职后可以凭借户籍关系,离职证明,公积金卡,身份证办理提取。针对职工离开成都,公积金只能转移不能提取对职工带来的不便,,成都公积金中心新开设离职提取业务。离职提取业务是指非成都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成都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可一次性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同一职工两次离职提取业务办理时间间隔不能小于12个月。
非成都市户籍职工与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或成都市户籍职工与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成都市。
一次性提取申请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本息余额,且注销个人账户。
同一职工两次离职提取业务办理时间应间隔12个月(含)以上。
1、本人户籍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可使用户口簿;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也就是离职证明);
3、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5、无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所在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本人储蓄账户,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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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道注意啦!7月1日起,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将执行新政策!注意啦!7月1日起,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将执行新政策!青春成都百家号从成都公积金中心获悉,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规定,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的通知》,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类提取、公积金异地转移和离职提取的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并于7月1日起开始实施。具体调整了哪些内容呢?快来看看!↓↓↓一、调整了住房消费类提取业务相关规定职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购买自有产权商品住房(含再交易住房)时,申请提取公积金不受户籍所在地和工作所在地限制。职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购买自有产权住房,所购房为新建商品住房的,应当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购房款发票之日起五年内申请;所购房为再交易住房(二手房)的,应当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五年内申请,在提取申请前6个月内办理过购房提取,或房屋所有权人、共有人中有非职工配偶、父母、子女的,应当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满6个月后,五年内申请。职工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无自有产权住房以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成都市房产管理部门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显示为准。二、明确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管理规定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业务时,应在成都公积金中心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当职工向异地公积金中心申请由成都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出业务时,职工需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且在成都公积金中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已为封存或托管状态。三、调整了离职提取业务相关规定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已封存或托管6个月(含)以上且未在异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的,可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提取业务。据悉,此举是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发布的《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稳健运行,依法维护缴存职工权益,打击通过个人伪造证明材料、虚构住房消费行为等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 ◆ ◆ ◆#成都青年之声#【就业服务】6月28日青春成都招聘信息福利上次话题留言最佳的这位小伙伴,请加,领取留言最佳小红包。本期留言话题有什么问题,欢迎留言咨询,关于住房公积金,关于社保,关于创业就业等…… 编辑:人民公园第八生产大队 责编:邱永浩 来源:成都日报 投稿:cdgqt@vip.126.com 联系:小青微信号 qnzscd觉得不错,请点赞↓↓↓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青春成都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青春成都,网聚青年,传播成都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您现在的位置:&&>>&&>>&正文
2018年成都公积金提取政策&7月1日起迎来三大调整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规定,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的通知》,对成都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类提取、公积金异地转移和离职提取的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并于7月1日起开始实施。
  6月27日,记者从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近日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发布的《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稳健运行,依法维护缴存职工权益,打击通过个人伪造证明材料、虚构住房消费行为等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规定,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的通知》,对成都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类提取、公积金异地转移和离职提取的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并于7月1日起开始实施。
  一是调整了住房消费类提取业务相关规定
  职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购买自有产权商品住房(含再交易住房)时,申请提取公积金不受户籍所在地和工作所在地限制。职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购买自有产权住房,所购房为新建商品住房的,应当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购房款发票之日起五年内申请;所购房为再交易住房(二手房)的,应当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五年内申请,在提取申请前6个月内办理过购房提取,或房屋所有权人、共有人中有非职工配偶、父母、子女的,应当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满6个月后,五年内申请。职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有无自有产权住房以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成都市房产管理部门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显示为准。
48小时排行2017年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成都公积金提取条件2017,社保网,保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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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成都公积金提取条件2017,社保网,保险网
<font color="#17年成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2017年成都公积金缴存新政策,2017年成都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成都职工个人提取公积金流程。根据今年新出台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修订稿)》和《关于放宽成都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成都将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受益面,让更多的职工能够使用住房公积金。  依据新规,成都住房公积金的租房提取、购房提取、离职提取、困难职工提取等多项提取政策将于5月4日起作出调整。此次至少涉及七大调整,无论租房还是购房,提取的手续不仅简化而且放低门槛,还将新开设“离职提取”业务。  调整1租房:一年可提取两次  5月4日,租房提取公积金将有系列变化。  首先,租房提取条件进一步放宽,办理手续更简化。政策调整后,职工只需在成都公积金中心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就能申请提取公积金。与此同时,职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可申请办理两次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公积金对无房职工的支持力度更大。”据成都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政策调整前,职工办理租房提取还需要本人及配偶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一年之内只能申请提取一次。  调整2额度:公租房无最高限额  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的最高限额将由成都公积金中心根据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住房租赁市场租金水平、租住住房面积等因素确定后向社会公布,目前为15000元。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取金额,以实际已支付租金为准,不受最高限额限制。  职工个人每年可提取的金额不超过已支付的房屋租赁金额(已支付房屋租赁金额=住房租赁备案月租金金额×申请时已承租时间),且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如果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不足时,可以申请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调整3办理:租房无须完税证明  “5月4日起,租房提取职工不再需要提供完税证明”。成都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说,这将简化业务办理流程,为职工提取公积金提供便利。  政策调整后,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业务办理资料主要为身份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配租协议和由相关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租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据介绍,2010年成都开通了租房提取业务,截至目前已为39370名无房职工提取公积金3.95亿元。  调整4购房:取消“一年内办理”限制  购房提取是指职工购房一次性付清房款或使用商业贷款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  政策调整前,职工办理购房提取需要在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  政策调整之后,职工购买新建商品房办理购房提取取消了“12个月内”的时间限制。  5月4日起,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商品房,在购房合同备案登记后申请提取即可;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新建商品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款发票之日后申请即可。  调整5贷款:今后可提取的金额将更多  新建商品房购房提取额度也进行了调整。此次调整,将“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备案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调整为“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由于合同备案和职工提取申请之间有一个‘时间差’,导致以前一些职工在办理提取时,可提取的金额远小于实际支付的购房款,调整后,职工可提取到的金额将更多。”就此相关负责人解读说。  另外,针对还贷提取业务,职工提前结清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贷款结清后任意时间内可申请提取一次,不受一年提取一次的限制。提取金额不超过已结清的贷款本息金额和职工、配偶申请时上月公积金余额。  调整6离职:成都户籍迁出可申请提取  按照现有政策,成都市户籍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成都或者户籍迁出成都后,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只能转移到就职地开设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由于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这项业务流程比较复杂,职工意见也比较多。”成都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说,针对这一情况,成都公积金中心新开设离职提取业务。  按照5月新规,离职提取业务是指非成都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成都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可一次性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同一职工两次离职提取业务办理时间间隔不能小于12个月。http://www.baoxianzx.com  调整7困难职工:不用再跑社区开证明  为方便生活困难职工提取公积金用于民生需求。此次调整,取消了需要社区、居委会、街道等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  例如重病支取所需的生活困难证明由职工单位出具。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的;男职工满50周岁,女职工满45周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的,提取公积金不再需要出具家庭生活困难证明,只需提供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公积金提取新政策:从成都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了解到,2016成都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作出相应调整,主要是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和统一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的业务办理程序和业务办理行为。  成功公积金提取新政  中金网5月31日,从《成都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可知:  1、成都2016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职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的都可申请提取。  2、成都2016公积金租房提取材料  职工凭身份证办理租房提取业务,不再提交租房备案凭证或公共住房承租协议。成都公积金中心与市房管局联网查询结果确认职工租房及房屋产权情况。   成都公积金中心将推出一系列住房公积金新政,扩大制度受益面,同时还将连续开展专项行政执法行动,提高制度覆盖面。  租房提取 降低门槛提高额度  对于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业务,此次取消了“月租金超过职工本人和配偶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20%”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提高了租房提取的额度,将原来“一套住房因房屋租赁行为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年提取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的规定上调为“每年提取金额为1.5万元”。  重病提取 增加种类扩大范围&&  对于重大疾病提取业务,此次增加了种类,扩大了范围。从本月10日起,职工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因患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肾移植后抗排斥、慢性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帕金森氏症、红斑狼疮、肝硬化、肝萎缩、精神分裂症、严重运动神经元疾病等11种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及其配偶可同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除了上述11种疾病以外,职工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患其他疾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支付医疗费用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6倍且造成职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及其配偶也可同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服务贴士  A 重大疾病提取材料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除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无联名卡的应提供单位填制盖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公积金归集表13)),还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医保定点医院出具的病情诊断证明(加盖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或出院证明及复印件、治疗费用专用发票及复印件。  (二)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证明材料,在职职工由所在单位(或工会)出具,托管职工由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出具。  (三)职工配偶患重大疾病的,应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及复印件;职工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的,应提供直属亲属身份证、同一户籍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直属亲属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B 重大疾病提取额度  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所负担医疗费用,不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金额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支付金额。  C 租房提取及重病支取  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可登录成都公积金中心网站、拨打成都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96319,或关注成都公积金中心官方微博。根据今年新出台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修订稿)》和《关于放宽成都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成都将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受益面,让更多的职工能够使用住房公积金。 依据新规,成都住房公积金的租房提取、购房提取、离职提取、困难职工提取等多项提取政策将于5月4日起作出调整。此次至少涉及七大调整,无论租房还是购房,提取的手续不仅简化而且放低门槛,还将新开设“离职提取”业务。 调整1租房:一年可提取两次 5月4日,租房提取公积金将有系列变化。 首先,租房提取条件进一步放宽,办理手续更简化。政策调整后,职工只需在成都公积金中心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就能申请提取公积金。与此同时,职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可申请办理两次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公积金对无房职工的支持力度更大。”据成都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政策调整前,职工办理租房提取还需要本人及配偶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一年之内只能申请提取一次。 调整2额度:公租房无最高限额 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的最高限额将由成都公积金中心根据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住房租赁市场租金水平、租住住房面积等因素确定后向社会公布,目前为15000元。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取金额,以实际已支付租金为准,不受最高限额限制。 职工个人每年可提取的金额不超过已支付的房屋租赁金额(已支付房屋租赁金额=住房租赁备案月租金金额×申请时已承租时间),且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如果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不足时,可以申请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调整3办理:租房无须完税证明 “5月4日起,租房提取职工不再需要提供完税证明”。成都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说,这将简化业务办理流程,为职工提取公积金提供便利。 政策调整后,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业务办理资料主要为身份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配租协议和由相关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租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据介绍,2010年成都开通了租房提取业务,截至目前已为39370名无房职工提取公积金3.95亿元。 调整4购房:取消“一年内办理”限制 购房提取是指职工购房一次性付清房款或使用商业贷款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 政策调整前,职工办理购房提取需要在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 政策调整之后,职工购买新建商品房办理购房提取取消了“12个月内”的时间限制。 5月4日起,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商品房,在购房合同备案登记后申请提取即可;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新建商品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款发票之日后申请即可。 调整5贷款:今后可提取的金额将更多 新建商品房购房提取额度也进行了调整。此次调整,将“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备案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调整为“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由于合同备案和职工提取申请之间有一个‘时间差’,导致以前一些职工在办理提取时,可提取的金额远小于实际支付的购房款,调整后,职工可提取到的金额将更多。”就此相关负责人解读说。 另外,针对还贷提取业务,职工提前结清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贷款结清后任意时间内可申请提取一次,不受一年提取一次的限制。提取金额不超过已结清的贷款本息金额和职工、配偶申请时上月公积金余额。 调整6离职:成都户籍迁出可申请提取 按照现有政策,成都市户籍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成都或者户籍迁出成都后,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只能转移到就职地开设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由于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这项业务流程比较复杂,职工意见也比较多。”成都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说,针对这一情况,成都公积金中心新开设离职提取业务。 按照5月新规,离职提取业务是指非成都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成都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可一次性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同一职工两次离职提取业务办理时间间隔不能小于12个月。 调整7困难职工:不用再跑社区开证明 为方便生活困难职工提取公积金用于民生需求。此次调整,取消了需要社区、居委会、街道等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 例如重病支取所需的生活困难证明由职工单位出具。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的;男职工满50周岁,女职工满45周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的,提取公积金不再需要出具家庭生活困难证明,只需提供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一、职工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3)租房自住住房;(4)离休、退休;(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6)出境定居;(7)职工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8)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9)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未再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11)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12)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二、大修概念是什么?装修房屋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大修是指由当地房屋鉴定部门鉴定为严重损坏房、危房,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因此,职工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般的家庭装修、装饰、中修、小修等行为则不可以提取。三、什么是住房公积金的“二选一”政策?住房公积金具有互助性、强制性、义务性的特点,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主要通过中心归集的其他职工的公积金来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如果职工既要贷公积金,又要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款,很快就会出现无公积金可贷的局面。因此职工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则不能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款,是为了帮助更多中低收入家庭能通过公积金贷款解决住房问题。四、职工购买自住住房,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申请商业贷款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但是,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时,对同一套住房已经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再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付首付款,可在偿还贷款一年以后凭相关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五、一次性付清的自住住房能否提取公积金?可以全部取完吗?需要哪些资料?可以办理。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取得房屋产权证、房改部门鉴章的购房合同起之日起,一年以内申请有效。提取金额:截止至购房合同备案登记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且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以购房款发票或收据载明金额为准)。办理资料:(1)购预售商品房须在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一年以内申请;提取金额截止至购房合同备案登记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且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以购房款发票或收据载明金额为准)。(2)购再交易住房(即二手房)须在自取得房屋产权证之日起,一年以内申请;提取金额截止至房屋产权证登记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且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以税务机关出具的契税完税凭证载明的计税基数金额为准)。注:职工所购再交易住房,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提取申请时间须在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满六个月后,一年之内。①所购再交易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人中有非职工配偶、父母、子女的。②所购再交易住房在提取申请日前6个月内办理过再交易住房购房消费提取的。(3)所购单位房改房或集资建经济适用房须自取得房改部门鉴章的购房合同起。一年以内申请;提取金额截止至购房合同签订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且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以房改部门鉴章的专用收据载明金额为准)。(4)所购拆迁安置房须自支付房款后,一年以内申请(以购房款发票或收据载明时间为准);提取金额截止至购房合同签订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且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以购房款发票或收据载明金额为准)。(5)提取次数:只能提取一次,以后年度不再提取。六、职工所购住房正在偿还住房贷款的,应该怎样提取公积金(含月供、部分提取还款、一次性提前结清)?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应在发放贷款次年对应月份或之后月份申请提取,以后提取申请应间隔12个月以上申请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且不超过当期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金额。应携带购房合同、住房贷(借)款合同、住房抵押合同、银行打印的当期已还贷明细、职工身份证原件、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联名卡职工应提供单位鉴章的提取证明);部分或全部提前偿还住房贷款的,还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当期部分或全部已还款清偿凭证。注:职工发生住房消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房屋地址应在职工本人、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一年内,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偿还住房贷款五类中选择一项消费行为办理一次提取业务(含已签约委托提取)。七、办理委托提取需要准备哪些资料?(1)购房合同或购房备案表(购二手房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2)住房贷(借)款合同复印件;(3)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结婚证复印件;(5)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6)银行打印的近期3—6个月已还款明细(还款存折需提供复印件)。注意事项:(1)委托人是指所有借款人和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房屋共有人,均到场签订委托提取协议;(2)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联名卡号、移动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到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更改手续;(3)委托人对划入联名卡储蓄账户的资金,如有疑问或未按时到账的,应及时拨打12329咨询服务热线进行查询。(4)签订委托提取协议但不符合提取条件的委托人(如只是共同还款人但不是房屋共有人的职工),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5)委托人签订了委托提取协议的,不能再到柜台办理因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八、职工在外地购买的自住住房,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在外地购买自住住房并能按规定提供相关提取证明材料的,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应持规定材料到中心办理支取审核。注:房屋地址应在职工本人、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九、购买商铺、车库、办公性质房屋、工业产权房、“小产权”房,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不能。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释义》明确规定购买的定义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产房等,不包括商铺、车库、办公性质房屋、工业产权房、“小产权”房。十、账户已封存的在职职工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已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职工,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的在职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但账户须保留。已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或男性已满50岁、女性已满45岁)仍未再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或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职工,可以直接办理提取,并注销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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