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招远金矿海公司下面有个叫金龙金矿吗

&&& 招远县黄金储量丰富,开采历史悠久,被誉为“金城天府”。主要矿点集中在东北部、北部、西北部和南部的群山之中。仅阜山、玲珑山、罗山至金华山60余公里的区域内,就分布大小千余条可供开采的金矿脉。其中玲珑山藏量最富,晶位最高,有“玲珑山,十八层,金梁玉柱在其中”和“尖斗矿砂平斗金”之说。驰名中外的玲珑金矿(今国营招远金矿),就座落在玲珑山下。&&& 招远采金,有史记载始于宋代。《宋史?食货志》载:“天圣中(公元年)登莱采金岁益数千两。”此后,历代皆有开采,清末进入盛期。1882年(清光绪八年),广东商人郭德礼来玲珑开办采金场。3年后,曾任山东五府(济南、东昌、泰安、武定、临清)道台的李宗岱,在清廷支持下,挤走了郭德礼,派人来玲珑探矿。1887年(光绪十三年),李宗岱在玲珑试办金矿,后成立“招远金矿局”,盛期有工人3000余名,年产黄金7000余两。1894年(光绪二十年),山东巡抚李秉衡以“矿夫聚集,易与屯威海之日军发生龃龉”和“该矿办无成效”为由,将招远金矿局查封。1897年(光绪二十三年)5月,山东巡抚解除招远金矿局封禁,李宗岱之子李家恺(字道元)继承玲珑矿权,恢复采金。&&& 黄金宝藏使外国资本家为之垂涎。1900年(光绪二十六年),德国“荣华洋行”与李家恺签订合办契约;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美国“开辟公司”与李家恺签订为期30年的开采契约,但均未执行。1912年,美国在烟台的“马高洋行”与李家恺签订“买卖矿石契约”,当年运走高品位矿石180吨。1924年,日本资本家中山辰次郎与李家恺签订“金矿代采买卖矿石合同”。之后,中山辰次郎组织了“中山矿业公司”,在玲珑采矿10个月,平均日产高品位矿石40吨,全部出售给日本三菱直岛冶炼厂。1925年,日本资本家山本唯三郎与中山辰次郎合伙成立“招远矿业株式会社”。1933年后,曲中原(又名曲运鸿)代为矿主(李家恺亡故),日本资本家山崎长七、津末良介、利光鹤松等,又与曲中原签订合资办矿合同,成立“招远玲珑金矿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以最新技术设备建立一个中国模范金矿”。1936年5月,建成日处理150吨矿石选厂,拟大规模掠夺招远黄金资源。1937年7月,抗日战争爆发。12月,山东省政府派军队将其厂房设备炸毁,日本资本家逃走。&&& 1938年,中共胶东区党委在九曲村成立“招远采金管理委员会”’组织群众采金,支援抗日战争。先后共缴纳黄金7.4万余两。&&& 日,日军侵占玲珑金矿,1945年8月投降。在6年多的时间里,共劫走黄金约29万两。&&& 抗日战争胜利后,胶东行署先后在招远组建“玲珑矿务局”和“灵山采金办事处”,分别负责国营和民间采金业的管理。1948年10月,华东军政委员会工矿局第二军工局在玲珑投资进行军工生产,将玲珑矿务局改为“玲珑矿业公司”,以生产硫酸、硫磺为主。1949年8月,第二军工局改为“山东省矿产管理局”,玲珑矿业公司归属该局,恢复黄金生产。当时招远的玲珑、九曲、灵山等地有3处公营金矿,工人12000余名,玲珑日产黄金高达300两。&&& 建国初期,全县黄金生产发展缓慢。1955年春,山东省公安厅劳改局莱阳生建公司来玲珑筹建“生建金矿”,从事黄金生产。1958年,黄金生产由县工业局代管。1960年,县冶金工业局成立,先后建起建华(原灵山沟胜华金矿)、胜华(欧家夼)、新华(原疃)3处县办金矿。1962年,冶金工业局撤销,黄金生产归县手工业管理局领导。1962年7月,山东省政府将建华、胜华两矿合并,成立国营“招远金矿”,属省冶金工业厅领导。1964年,生建金矿并入招远金矿。同年,成立“招远黄金管理站”’管理招远、黄县、掖县、平度4县采金业,后负责烟台地区黄金生产管理。1966年,城关、金岭、金山、纪山4处公社在金翅岭成立县三级(县、社、村)联营金矿。1975年,国务院副总理王震来招远视察黄金生产,作了重要指示,黄金生产发展迅速。1978年,罗山公社成为全国第一个年产黄金超万两公社。1985年,境内有国营金矿1处,县办金矿6处,乡镇办金矿7处及部分村办金矿。全县共有金矿选厂23处,日处理矿石2338吨。年产黄金约占全国产量的8%,全省的50%以上。地方群众采金产量居全国之首,受到冶金部嘉奖。&&& 黄金生产一直为县内经济的主要支柱。1985年,地方采金总产值、利润及上缴税款,分别占全县工业企业的23.89%、66.27%和89.88%。&&& 黄金生产促进了全县工农业生产的发展。1971年,罗山金矿利用资源优势建成生产硫酸的化工厂,1974年改为县化工厂。1982年,北截金矿建起县玻璃厂。1983年,罗山金矿建成县第二化工厂。年,按黄金产量,全县共得奖售化肥40820吨。1975年始,每两黄金又奖售磷肥50公斤。自县联营金矿成立以来,先后为出工村拨款2567万元。&&&&&&&&&&&&&&&&&&&&&&&&&&& 第一章 地质与勘探&&&&&&&&&&&&&&&&&&&&&&&&&&& 第一节 地& 质&&& 招远县位于胶东隆起(又称胶东地盾)的胶北隆起中西部。县境东西向褶皱发育,最大的有栖霞复背斜通过境内,早新华夏系东北向断裂极为发育,多有黄金、黄铁矿等金属矿床生成。地层有太古界的胶东群变质岩,分布在大秦家乡、大吴家乡及新村乡一带,构成栖霞复背斜南翼,地层产状向南倾斜,北老南新。岩性下部有变粒岩、片麻岩、夹斜长角闪岩、黑云片岩、透闪透辉大理岩、夹石英岩。岩性上部有片麻岩、斜长角闪岩、偶夹大理岩。新生界第四系主要分布在近海平原及河谷中,近海为海积,其他为坡、冲、洪积。钟离河、诸流河等分布有冲积和残坡积砂矿床。&&& 境内发育有多期次多种类的中酸性花岗岩类。其中,中生代燕山期黑云母花岗岩(即玲珑花岗岩),分布面积大且集中,出露面积大,与围岩多呈和谐的渐变过渡接触,其黑云母同位素地质年龄鉴定为1.18~1.60亿年,最高1. 72亿年。金的丰度值一般低于胶东群而高于中国酸性岩类的十几倍。&&& 中生代燕山期斑状花岗闪长岩,成岩基和岩株产出,分布较零散,可构成几个近东西向的构造岩浆带,与围岩多呈侵入接触,其同位素地质年龄鉴定为1.02亿年,是金矿的主要成矿母岩,控制金矿有规律的成带分布。招远区域的特点是成矿物质在质变和混合岩化作用中,老地层中的成矿物质活化迁移,形成了以胶东群为主体的金的矿源层。玲珑花岗岩和郭家岭斑状花岗闪长岩,金的丰度值较高,这使在花岗岩岩化过程中,胶东群地层中的黄金进一步活化、迁移、富集,一部分进入花岗岩中,大部分以络合物的形式与岩汁携带的部分,形成混熔的成矿热液。由于近南北向挤压应力作用,在东西向与东北向构造的复合部位,形成金矿集中分布区,在早新华夏系断裂构造中形成规模不等的金矿床。&&&&&&&&&&&&&&&&&&&&&&&&&&& 第二节 勘& 探&&& “上有丹砂下有金”,是春秋时期管仲在《管子?地数》篇记载古人找金的经验,至今仍有参考作用。招远采金曾在古坑洞内发现过黑陶碗,是古人为试验矿石含金品位高低所用。即把矿石磨细用碗汰淘,今人称之为“碗金法”,又称“叫眼儿”。县内大中型采金基地,均为群众用类似的土法发现。19世纪开始,国内外相继有人来招远调查过黄金资源。&&& 年,日本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调查部几次调查过玲珑、九曲、红青、黄山等矿点,写有《中国立案调查文件》。年,我国地质学家数次来招远玲珑金矿考察,著有《调查招远玲珑矿业公司报告》、《山东招远金矿报告》。50年代中期,地质部门又普查了招远玲珑矿田,选择42条主矿脉进行评价。此后,又对洼孙家、夏甸、东埠上等金矿体做了评价。1963年以来,山东省地质局第六地质队,年平均6台钻机400余人在招远探矿。1975年后,山东省地质局第六地质队,冶金第二、三、四地质队,工程兵00524部队及物化探专业队等,在全县进行地质普查找矿工作。相继查勘了曹家洼、北截、灵山沟5号脉、黄埠岭、河东、玲珑、玲珑台上、东埠上、姜家窑、大尹格庄等金矿床与诸流河、钟离河砂金,查明县内主要断裂带有7条,招(远)平(度)断裂带藏金量最富。该断裂带下部的玲珑金矿田埋藏浅且品位最高。1976年9月,县黄金地质队成立,1985年有钻机3台,职工152名。&&& 除专业勘探外,群众仍以传统的坑探方式找矿。年,年平均有千余人进行找矿探矿活动。
&&&&&&&&&&&&&&&&&&&&&&&&&&& 第二章 黄金生产&&&&&&&&&&&&&&&&&&&&&&&&&&& 第一节 采& 矿&&& 土法采矿& 古人采矿,用火烧岩石,泼以冷水或醋,使其破裂变酥,谓之“火爆法”。17世纪后,黑火药用于采矿。群众采金多为薄而小的矿体,采用充填法,从下往上,边采边填。手工打眼,用土药放炮,后用炸药。用辘轳将井下装筐的矿石提升地面,也有用自制土卷扬机。井下一般用打对井、打“气眼”自然通风,或用人力风箱等。排水用辘轳、水桶,也有的用农用小水泵。采下的矿石,多用肩挑、畜驮、车推,运往“工房子”。 &&& 机械采矿& 1885年,李宗岱在开办平度金矿时,自美国购进气凿(凿岩用)、水龙(提水用)、矿车等采矿设备,在坑道安装轻便铁道。后在开办玲珑金矿时,将上述设备全部移来玲珑。20世纪初,玲珑金矿有大机房1座,起重机械全副,冷气机1套,六号水龙4架,双管大水龙1架,气凿8副,小铁道近百米,矿车8辆等。&&& 1936年,“招远玲珑金矿股份有限公司”采矿用气动和电动凿岩机,矿井运输用汽油机车或瓦斯机车。新中国成立后,随着机械工业的发展,国营、县办和乡镇办金矿逐步实现机械采矿,凿岩用风动冲击式凿岩机,爆破由黑火药发展到用硝铵炸药。1980年后,用硝铵炸药塑料导爆管、火雷管爆破,1984年试用浆状炸药成功。矿井通风用扇风机。排水用大流量高压水泵和密闭水仓。井下扒装用装岩机,运矿石用电机车,地面运输用翻斗汽车、铲运机。矿井提升用罐笼、矿车及吊桶。矿井照明全部用电。井巷支护由木头支护发展为楔缝锚杆支护、楔管式锚杆支护和喷浆支护。&&&&&&&&&&&&&&&&&&&&&&&&&&& 第二节& 选& 矿&&& 土法选矿& 河砂取金用汰淘,矿山取金用选矿。最早用人工选矿块、砸矿块、碾矿块、筛矿、搅拌、拉流、烧金。民国初,碾矿用石磨,冲砂用木流板,淘金用木簸箕,烧金则用风匣鼓风。石磨用人工推,每盘磨4~6人,日磨矿石300公斤左右。石磨有大小之分,大磨用于磨破碎后的矿砂,小磨用于磨清流后的尾砂。利华金矿曾自行设计制造过捣砂机代替石磨。建国后,发展为柴油机带动土机磨。70年代开始用电动机取代柴油机。&&& 矿砂磨细后,经过“拉流”选取毛金。拉流的设备主要有流板、扒子、条帚、槽子、簸子、细筛。用铁锹将磨好的浓矿浆送到流板上端摊开,用扒齿压成一排浅沟,然后放水顺浅沟流下进行分选。因精矿比重大,不易冲走,积在流板上端,脉石比重较小,被水冲走,从而使脉石与精矿砂分开。然后用条帚将流板下部的脉石扫下,流入毛砂池中,再仔细把留在板上的精矿扫入簸子里。&&& 拉流后是氰化。土法氰化分主要作业、辅助作业和服务作业。主要作业是尾砂的晒干、装池、挖出尾砂(二次浸出)、提取黄金;辅助作业是运输干料、分配物料、搅拌药剂和排弃脉石;服务作业负责水和药剂等供应。氰化设备包括水泵、氰化池(或氰化缸)及置换槽(金柜)。氰化从开始到结束,约需7~10天。氰化处理后,取出金泥焙烧取金。&&& 机械选矿& 1936年中日合办“招远矿业株式会社”,建起日处理矿石150吨选厂,使用布雷克腭式破碎机及圆锥对磨机。1945年8月,日军投降,胶东行署接管玲珑,9月恢复生产。1959年,新华与胜华金矿合并,年末建成50吨选厂。1966年,国营招远金矿灵山分矿建成100吨选厂。次年,九曲系统日处理500吨选厂建成投产。1972年,罗山金矿50吨选厂建成投产。机械选矿先要进行破碎,即将矿石破碎至直径350毫米以下的粒状。常用的破碎机有腭式、圆锥式、反击式、对辊式等。磨矿用球磨机。80年代以来,使用各种新型衬板,耗能下降,提高了磨碎效率。矿物原料经粉碎后进入选别作业,使矿物和脉石分离,或使各种有用的矿物彼此分离,这是选矿的主体部分。选别作业有重选、浮选、磁选、电选、化学选等。全县各金矿多用重选、浮选和化学选。化学选即氰化法,利用金、银能溶解于氰化钠(或氰化钾)的特性,使固体金成为含金化学溶液,然后用锌丝从溶液中将金置换提取。1981年,招远金矿改锌丝置换为锌粉置换,氰化金泥大为减少,含金晶位由过去的1~5%提高到20~30%。1984年,增加了合质金金银分离工艺,将配料做了调整,金回收率达到99.9%,银回收率为90%左右。
&&&&&&&&&&&&&&&&&&&&&&&&&&& 第三节& 冶& 炼&&& 古时炼金用掘地生火或堆石砌灶法,使用陶质熔器埋在木炭火中加热。陶尊外部涂以草拌泥,内部涂有耐火泥层,可起耐热、保温作用。后发展到用“坩埚”熔炼。所得黄金成色一般在六成以下。冶金鼓风早期利用自然风,后发展为皮囊鼓风和风箱鼓风,现为强制鼓风。土法炼金至今仍为一些个体采金户所采用。&&& 19世纪80年代,李宗岱督办玲珑金矿,购买新的炼金熔器,逐步采用新法炼金。1950年,玲珑矿业公司用普通化铁炉炼金,每炼一炉要8小时以上,且炉易坏。后改用博山耐火材料做炉衬,可连炼数炉不坏,每炉节省约两小时,一炉每次可炼矿石5吨左右。1964年,招远金矿在灵山矿区建起炼金室,采用火法炼金新工艺。1967年,玲珑矿区亦建起炼金室,并不断进行技术革新。1974年,改用转炉炼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炼金室采用酸浸熔炼流程,主要原料有硫酸、硼砂、硝石、碳酸钠等。1984年,对炼金转炉进行改造,把内衬耐火砖改为耐火熟料捣打衬壁,使转炉寿命延长,冶炼成本降低,劳动强度和铅中毒减轻,开辟了我国黄金冶炼新途径,获烟台市重大科研成果奖。1985年,县内务金矿炼金炉有3种:转炉、电阻炉、焦炭炉,以焦炭炉居多。&&& 冶炼时,一般有选厂负责人、有关班长、保卫科长等人到现场监督。无论冶炼黄金或炒糜子,都不得单人进入化火室作业。各班所生产的重选金(毛金)必须当日送交财务入保险柜。化火日(即冶炼),毛金由财务人员和有关班长根据送交登记簿所记重量核对无误,两人负责送交冶炼室,与冶炼工人一起参加化火。如遇金锅破碎,流入炉内的金子当日处理结束,不得翌日。金泥由置换槽除取后,亦需当日入库。H出的合质金当日交财务入保险柜。冶炼室内设有登记台账,留有记录。结束一次化火,当时计算出回收率。冶炼炉渣由化火室负责妥善保管,积累一定数量,送交选矿厂再加工。&&&&&&&&&&&&&&&&&&&&&&&&&&& 第四节& 供& 电&&& 1934年春,“玲珑金矿股份有限公司”在玲珑安装供地面照明用的小型柴油机发电机组。1936年在龙口建起发电厂。1937年5月,在玲珑建起发电厂,12月被国民党军队炸毁。1940年日本侵略军在玲珑建成两个发电所,第一发电所(玲珑)安有5台400千瓦柴油机发电机组,第二发电所(浴子涧)设754千瓦柴油机发电机组1台,皆用于照明和矿山四周电网。1945年日军投降,两处发电所被胶东行署所属采金机构接收。1949年,玲珑矿业公司发电所有400千瓦柴油机发电机组5台,70千瓦柴油机发电机组2台,小型备用电动机74台,总发电量1340千瓦。年,建华、胜华金矿先后建起柴油机发电厂,有不同型号柴油机9台,总发电量740千瓦。1965年,招远金矿在龙口筹建发电厂,1967年开始供电,1970年10月划归烟台地区电业局,由该局供招远金矿用电。&&& 县办和乡镇办金矿,1985年有发电机组110台,发电能力14711千瓦,功率较大的有河西金矿1000千瓦机组l台,罗山金矿750千瓦机组2台、630千瓦机组1台,界河金矿320千瓦机组1台。全县9处变电站,有8处向黄金矿山供电。罗山、罗峰金矿由官家河、潘家集供电站供电,阜山金矿由官家河变电站供电,纪山金矿由纪山变电站供电,北截、河东、河西、蚕庄、金岭5处金矿由邹家、界河变电站供电,金翅岭金矿及银矿由三里店变电站供电,大秦家金矿由三里店和潘家集变电站供电,夏甸金矿由青龙变电站供电。&&&&&&&&&&&&&&&&&&&&&&&&&&& 第三章& 企业管理&&& 建国前,黄金矿山的经营者一般是企业的资本所有者。生产和管理凭个人的经验行事,矿工凭个人的经验操作,无统一规章可循,盲目性和短期行为比较突出,乱采乱掘和矿山事故比较严重。1960年,招远县专设黄金企业管理机构。80年代,随着国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黄金企业管理渐趋完善,由多年的传统管理发展为现代的科学管理。&&&&&&&&&&&&&&&&&&&&&&&&&&& 第一节& 计划管理&&& 黄金矿山生产计划是在国家计划指导下,根据地质储量、生产能力大小编制。矿山全部经营活动,都要按预先制定的计划去组织实施。企业计划按内容分为生产、技术、劳动、供应、财务等;按范围分为企业计划、车间计划、工段计划、班组计划;按时间分为长期计划、年度计划、季度计划和月度计划。长远规划是企业发展的蓝图,包括生产技术、经济效益、福利设施等内容。年度计划包括技术、成本、财务、劳动工资、物资供应、产品销售、更新改造、设备大修、土建大修、基本建设、运输计划等。季度计划,按照年度计划专业分工组织制定。月度计划,由生产科负责组织制定。计划一经形成,便认真组织落实,定期检查,把计划执行情况做为考核经济责任制和实行奖惩的主要依据。&&&&&&&&&&&&&&&&&&&&&&&&&&& 第二节& 劳动管理&&& 县内各种体制的黄金矿山企业,均实行劳动定额管理。企业的生产计划,用劳动定额的形式下达到有关生产班组和工人。科室人员实行人定岗,岗定责,责定分,分计奖的经济责任制,每月由考核人员按岗位责任制(精神文明、物质文明)进行月考核,奖罚当月兑现。生产第一线和为第一线服务的人员均按规定进行技术考核,包括转正考核、升级考核、同级技术考核、改变工种考核和调整岗位考核。对新吸收或操作新设备的工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操作。矿山企业都制定有不同岗位劳动者行为准则(即劳动纪律)和矿规矿法,对模范先进、发明创新及合理化建议等,根据情况给予不同档次的奖励;对违纪行为,给以经济的和行政的处罚。&&&&&&&&&&&&&&&&&&&&&&&&&&& 第三节& 财务管理&&& 1982年开展企业整顿,充实财务管理人员,各厂矿配有专职记帐员,成本核算员,现金出纳员,每个矿区有专职二级核算员,班组有兼职核算员,财务管理得到加强。1982年下半年至1983年上半年,县黄金公司办“三级管理”、“二级核算”学习班4期,培训245名核算员。先后有56人进济南机械学校、青岛冶金学院、县电大分校、北京财贸金融函授学院学习财会专业。1984年,“三级管理”、“二级核算”管理办法在全县推开。1985年下半年,举办有80多人参加的财务管理人员专题培训学习班,对固定资产’、流动资金、产品成本、货币资金、专项资金和专用资金的管理及确保财会收支平衡等问题进行学习,联系厂矿实际,搞好经济分析。
&&&&&&&&&&&&&&&&&&&&&&&&&&& 第四节& 物资管理&&& 原材料供应& 建国初期,黄金生产所需物资无专门机构供应。1962年后,招远金矿和县黄金管理站的计划内物资由省冶金工业厅供应,1965年改由中国黄金矿山公司直接供应。1972年,黄金生产物资由烟台地区黄金管理部门和省冶金局供应。1975年后分别由省、地、县黄金管理部门供应。三材(木材、钢材、炸药)的供应,国家实行每生产l万两黄金,供应100吨炸药、200吨钢材、400立方米木材的标准,后改为按矿山实掘量和采矿量分配:每掘进1米,供钢材46公斤,木材0.05立方米;每采矿1吨,供钢材0.5公斤,木材0.005立方米。炸药满足供应。对黄金企业按行业统一供应的物资主要有木材、钢材、水泥、氰化钠、炸药等。80年代在原材料涨价、部分材料短缺、计划内物资供应不足的情况下,各黄金企业通过市场调节、部门间串换、协作等,基本保证了生产需要。同时注意加强物资定额管理,降低物资消耗。&&& 仓储& 现国营和地方采金的物资仓储,一般分为库房和露天料场两大类。库房有混合结构的机械化库房,内装天车、电葫芦,适合存放大型设备,可以整车在库房内装卸。危险品库房,分腐蚀有毒类危险品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和放射性危险品库房。储罐,用于储存各类液体物品,有室内的、露天的、地下的、半地下的。各厂矿学习大庆油田物资管理经验,实行物资管理“五五化”、“四号定位”、“四对口”仓库管理。即大件“五五”成方,小的“五五”成包、成堆、成串,便于收发盘点。把存放器材的库房、货架、层次、位置四者统一编号,并与帐页上的编号统一对口。对管理人员实行人定岗、岗定责、责定分、分计酬,打破工资级别,实行百分考核,工资、奖金全额浮动。&&&&&&&&&&&&&&&&&&&&&&&&&&& 第五节& 设备、能源管理&&& 设备的管理、维修、改造和更新,能源的合理、节约使用,是维持和扩大矿山生产发展的重要环节。县黄金主管部门和各黄金企业,设专人负责设备能源管理,开展节能活动。1985年,县与乡镇18处黄金厂矿企业,有主要生产运输设备2176台,拥有固定资产原值5662万元,专职管理人员62人。新工人上岗之前,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定人定机操作证制,定期对设备进行完好率评比,同时抓设备的更新换代。1985年,罗山金矿对22台设备进行更新改造,仅水泵无底阀改造一项,年可节电9.2万度。&&& 节约能源,一是科学管理。对采矿、选矿、机修、机关、供电、车队实行耗能月报制,并记入能源消耗台帐,做到能源来明去清。部分企业实行计量管理,设置了计量仪器和测试仪表。各矿山还对节能重点项目实行承包,由黄金公司机动科与承包单位签订合同,通过合同制约和经济手段,节约能源,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二是技术改造。1985年,仅地方采金企业通过引进先进技术,改进设备等,年节电223.52万度,节油57.1吨,节煤121吨。&&& 1985年,县黄金公司被省黄金公司评为设备管理优秀部门;罗山金矿被评为设备管理优秀单位;河东、蚕庄金矿被评为设备管理先进单位。&&&&&&&&&&&&&&&&&&&&&&&&&&& 第六节& 安全管理&&& 旧矿主置工人死活于不顾。l891年,李宗岱为矿主,逼着矿工挖掘支离破碎的老矿井。因无保护设施,井下大塌方,30余矿工丧生。日军占领后,采取“以人换金”的强盗行径,用刺刀强迫劳工为其卖命,死于矿山事故者,难以查考。建国后,工人成了矿山的主人,政府部门和矿山管理机关十分重视矿山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劳动安全章程,各矿按定员配备专职劳动安全管理人员,对职工定期进行劳动安全教育。矿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及特殊工种,如凿岩、爆破等,均严格进行安全操作培训,职工必须在熟练掌握本工种安全操作技术后方准上岗,严格遵章作业。井下支护,属临时性的用木柱、木板支护;属长期性的用钢筋混凝土预制件支护。采取以水、风为主的综合防尘措施,湿式凿岩,喷雾洒水,通风排尘。井下工人上班必须穿戴好劳保服装、防尘口罩等。企业的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作业面和车间的尘毒浓度,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对触尘人员,定期进行x光检查,留有检查档案,发现矽肺病患者,及时诊治和疗养。对各项安全设备的维护检修及其所耗燃料、电力等,与企业的其它设备消耗同样对待。对职工防护用品及专用药物、饮料等,列企业正常开支。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以安全生产为主要内容的创文明矿山活动。蚕庄、河东金矿1981年以来,多次被省、市、县黄金管理部门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1984年,又被国家黄金总公司评为全国黄金系统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建矿至1985年县及乡镇办金矿职工因公死亡情况
&&&&&&&&&&&&&&&&&&&&&&&&&&& 第四章& 劳资& 福利&&&&&&&&&&&&&&&&&&&&&&&&&&& 第一节& 职工队伍&&& 1903年(清光绪二十九年),李家恺在玲珑等地采矿,雇工3000多人。1917年,招远金矿局在玲珑矿雇用采矿兼搬运工45人,选矿工15人,冶炼工26人,木工、锻工、勤杂工25人,佣兵10人。日军占领期,在矿山周围村庄强制拔工。另有破产农民进矿干劳工。1951年,玲珑矿业公司有职工900人。1955年玲珑“生建金矿”组织劳改犯人开采,共1000余人。1958年后,建华、胜华、新华3处金矿有工人1500人。1962年国营招远金矿成立,职工l100人。1964年7月,由昌潍专区五图煤矿调入职工514人。同年,省劳动厅在招远金矿试招亦工亦农工200名(后改为固定工)。1965年6月,又由河北省寿王坟铜矿调入职工576名。1982年,招远金矿试招350名农民轮换工。1985年,有职工3489人。1966年,地方采金县联营金矿成立,由参加联营的公社组织社员出工。1985年,县办6处金矿共有职工3337人,其中,工程师6人,助理工程师12人,技术员7人。县矿山管理部门,先后委托沈阳、昆明地质院校和青岛冶金学院代培272人。&&&&&&&&&&&&&&&&&&&&&&&&&&& 第二节& 工& 资&&& 据1917年日本山根新次整理的“招远矿山调查资料”记载,时矿工工资按采掘工程量发放,数额不固定,每人每天约1吊200文。其它按固定工资发放,日工资选矿工1吊,冶炼工500文至1吊,木工1吊,锻工1吊400文,勤杂工500文,警卫兵月薪20~30元大洋(当时物价:大米1斗8吊,小米1斗7吊200文,玉米l斗4吊300文,玉米面1公斤100文,白面1公斤200文,猪肉1公斤450文)。日军占领时期,物价飞涨,一个壮劳力每月挣不到百斤玉米面,每天劳动时间长达12小时以上。&&& 新中国成立后,矿工工资不断提高。1984年,国营金矿职工工资由1962年月平均40元,增加到62元。县联营金矿工人挣工分,工分价值高于农业工分10%,回生产队参加分配。1981年6月,农民工人转为工资制,每人平均月工资73.1元。1982年,矿山开始实行计件(进尺)、浮动、奖励工资制。1985年月平均工资(包括奖金)为99.96元。1963年,黄金矿山开始实行井下津贴,井下生产工人每人每日0.4元,管理人员0.3元。1979年,井下工人提高到0.6元,管理人员0.4元。1985年,又分别提高到1元和0.8元。1972年,矿工实行夜班津贴。夜间零时以前下班的,每人每天补贴0.3元;零时以后下班的补贴0.4元。后有所提高。对接触粉尘职工还实行保健津贴。&&&&&&&&&&&&&&&&&&&&&&&&&&& 第三节& 福利待遇&&& 资本家统治矿山和日本人占领矿山时,矿工当牛做马。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生产的发展,劳保福利待遇不断提高。到1985年,国营金矿与地方群采建职工宿舍及家属住宅面积共99701平方米。1985年,县办金矿职工福利基金达127万元,乡镇金矿90万元。矿山职工食堂均建有冷库,配有电冰箱,主副食加工实现机械化和半机械化。全县有黄金职工疗养院2处,职工医院1处,疗养所和卫生所17处,各矿都建有职工文化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工人俱乐部、图书馆、游艺室、业余文艺演出队和各类业余体育代表队。&&&&&&&&&&&&&&&&&&&&&&&&&&& 第五章& 金矿简介&&&&&&&&&&&&&&&&&&&&&&&&&&& 第一节& 国营金矿&&& 1962年7月,县办建华、胜华两金矿合并成立国营“招远金矿”,矿部驻灵山,后迁玲珑。时辖灵山、九曲两个分矿。矿部距灵山分矿45公里,九曲分矿7.5公里,均通班车。1985年,全矿共设23个科室,有职工3489人。实行总矿、分矿、车间、班组4级管理。&&& 建矿初期隶属山东省冶金工业厅,1965年5月,属中国黄金矿山公司,1969年7月下放山东省冶金工业局,1970年1月下放烟台地区重工业局,1980年1月,收归冶金部黄金管理局,为部属企业。1966年,灵山分矿日处理100吨矿石选厂建成投产。1967年,玲珑九曲系统日处理500吨矿石选厂建成投产。采掘、提升、运输、通风、排水、选冶等,全部实现机械化。年,累计工业总产值2378.9万元,利润8712.4万元。1983年9月,经国家和省、市黄金管理部门联合验收,成为全国黄金系统企业整顿首批合格单位。1985年,全国黄金矿山系统36项可比技术经济指标,该矿有34项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第二节& 县办金矿&&& 罗山金矿& 位于县城东北11公里的欧家夼村东。1970年10月,将招远县联营采金社(金翅岭)与罗山公社联合采金社合并成立罗山联营金矿。1985年设11个科室,5个车间,一个车队,有职工950人,其中固定工289人,余者为合同工和农民轮换工。&&& 该矿是地方群众采金的大矿,3个矿区。1974年,日处理50吨矿石选厂建成投产,1976年扩建为100吨,1982年扩建为150吨。1985年,实现工业总产值536.33万元,利税166.62万元。&&& 北截金矿& 位于县城西北北截村东,距县城20公里。该矿隶属关系几经变动:1944年村东矿脉苗露地表被人发现,开始集股开采,为闻名的“三不管”金矿。1948年实行公私合营,命名为利华金矿,隶属胶东行署领导。1962年属国营招远金矿。1975年9月,招远金矿折价移交地方,为罗山金矿分矿,1979年与罗山金矿分设,成立北截金矿。1985年,设3个矿区,2个车间,1个车队,11个科室,有职工459人,其中固定工125人,余为合同工和农民轮换工。1977年日处理15吨矿石选厂建成投产,1982年扩建为100吨。1985年,实现工业总产值439.5万元,利税218.94万元。&&& 金翅岭金矿& 位于张画孙家村北,距县城6公里。1985年,设8个科室,6个车间,1个车队,有职工607人,其中固定工133人,余为合同工和农民轮换工。&&& 1966年春,招远县第一处三级(县、公社、村)联营金矿在这里成立,组织金岭、金山、纪山、城关4处公社社员在此采金。后并于罗山联营金矿。1978年12月,与罗山金矿分开,成立金翅岭金矿。&&& 该矿有两个矿区和一个银矿。1976年5月,日处理50吨矿石选厂建成投产。1985年,实现工业总产值471万元,利税292万元。&&& 蚕庄金矿& 位于招城西北17公里处的蚕庄镇驻地。1985年,设13个科室,7个车间,1个车队,有职工521人,其中固定工156人,余为合同工、农民轮换工和临时工。 1975年9月建矿,两个矿区。1976年8月,日处理50吨矿石选厂建成投产。1985年,实现工业总产值277万元,利税145.37万元。&&& 河东金矿& 位于招城西北河东王家村东,距县城23公里。1985年,设11个科室,5个车间,1个车队,有职工418人,其中固定工135人,余为合同工、农民轮换工和临时工。&&& 该矿原为蚕庄金矿一个矿区。1980年8月与蚕庄金矿分开,有日处理150吨矿石选厂1处。1985年,实现工业总产值350.26万元,利税225.62万元。&&& 夏甸金矿& 位于招城南28.5公里的芝下村东南。1985年,设12个科室,6个车间,1个车队,有职工382人,其中固定工132人,余为合同工、农民轮换工与临时工。&&& 1970年,几个村在这里联营采金。年属罗山金矿一个矿区。1981年5月与罗山金矿分开,成立夏甸金矿。该矿矿井集中。1983年10月,日处理100吨矿石选厂建成投产。1985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69.63万元,利税,43.48万元。&&&&&&&&&&&&&&&&&&&&&&&&&&& 第三节& 乡镇办金矿&&& 罗峰金矿& 位于县城东北13公里的玲珑台上村东,1972年建矿。1985年,县黄金公司调配干部和技术人员12人,健全管理机构,设科室10个,车间4个,车队1个,有工人610人,均为临时工。&&& 1976年10月,日处理50吨矿石选厂建成投产,1982年5月扩建为100吨。1985年,实现工业总产值219.06万元,利税64.08万元。&&& 阜山金矿& 位于九曲蒋家村东北部,距县城20公里。1972年1月建矿。1985年,县黄金公司调配干部和技术人员1人,设8个科室,2个车间,1个车队,有工人448人,均为临时工。有两个矿区。1976年8月,日处理50吨矿石选厂建成投产。1981年10月扩建为100吨。1985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76.84万元,利税24.98万元。&&& 河西金矿& 位于县城西北河西王家村南,距县城23公里。1985年,设11个科室,9个车间,1个车队,有工人766人,均为临时工。&&& 该矿原为灵山水利采金队探办,1976年4月定名为灵山公社金矿。5月,筹建日处理50吨矿石选厂,次年4月投产。1984年8月改名河西金矿,设河西和金华山两个矿区,同年,又在河西矿区建起日处理]00吨矿石选厂。1985年,实现工业总产值673.14万元,利税484.43万元。&&& 金岭金矿& 位于县城西北西埠上村东,距县城12公里。1985年县黄金公司调配干部和技术人员3人,年末有工人354人,均为临时工。&&& 1971年3月建矿,设邹家、埠上、草沟头3个矿区。1978年10月,日处理矿石25吨选厂建成投产。1985年,实现工业总产值43.48万元,利税0.10万元。&&& 界河金矿& 位于县城西北部西陈家村西,距县城21公里。1985年,设10个科室,2个车间,1个车队,有工人292人,均为临时工。&&& 1975年7月,界河公社组织108人成立诸流河采金队,以采砂金为主,后又发现西陈家西耩矿点,1977年5月,改名为界河金矿。1978年11月,日处理25吨矿石选厂建成投产,1984年4月扩建为50吨。1985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70.18万元,利税146.40万元。&&& 大秦家金矿& 位于县城东单家村南,距县城3.5公里。1985年,县黄金公司调配干部和技术人员6人,设科室10个,车间3个,有工人266人,均为临时工。&&& 1974年5月建矿。1979年2月,日处理25吨矿石选厂建成投产。1985年,实现工业总产值59.58万元,利税8.07万元。&&& 纪山金矿& 位于县城东北双目顶南麓尖尖山下,距县城15公里。1985年,设3个科室,8个车间,1个车队,有工人212人,均为临时工。&&& 1974年2月建矿,设灵山郭家、唐埠曲家、北栾家河、石棚、虎龙斗、尖尖山6个矿区。1982年8月,日处理50吨矿石选厂建成投产。1985年,实现工业总产值54.60万元,利税26.88万元。&&&&&&&&&&&&&&&&&&&&&&&&&&& 第四节& 村办选矿厂&&& 欧家夼村选矿厂& 1979年建成投产,日处理矿石15吨。1983年扩建为25吨。1985年,有农民采矿选矿工200人,实现工业总产值93万元,利润10.3万元。&&& 九曲蒋家村选矿厂& 1982年,第一选矿厂建成投产,日处理矿石25吨;1984年,第二选矿厂建成投产,日处理矿石15吨。1985年,两处选矿厂有农民采矿选矿工250人,实现工业总产值140万元,利润40万元。&&& 大蒋家村选矿厂& 1983年6月建成投产,日处理矿石15吨。1985年,有农民采矿选矿工120人,实现工业总产值50万元,利润12万元。&&& 前孙家村选矿厂& 1984年2月建成投产,日处理矿石25吨。1985年,有农民采矿选矿工390人,实现工业总产值125万元,利税31万元。&&& 吕格庄村选矿厂& 1984年建成投产,日处理矿石25吨。1985年,有农民采矿选矿工80人,实现工业总产值45万元。&&& 九曲村选矿厂& 1985年7月建成投产,日处理矿石25吨。当年无经济效益。&&& 附一&&&&&& 中日合办招远金矿股份有限公司合同书&&& 招远金矿矿主代表曲中原(甲方)与招远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代表津末良介(乙方),在青岛关于将招远金矿改为合办股份有限公司,加入外资事宜,制订合同,条件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遵照中国矿业法及公司法,加入外资,组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甲乙双方以现有的矿权及一切设备,作为股券四十一万元,乙方加入现金三十九万元,合计资金为银八十万元。&&& 第三条& 甲方为进行公司改组及办理一切事务,需要活动经费银五万元,因此在本合同签订的同时,交付甲方银二万元,其余三万元,俟中国政府合办批文到达的同时,交付甲方。如批文到达三日之内不交付上述金额,本合同即归无效,先交付的二万元作为违约罚款,由甲方没收之。&&& 第四条& 中国政府批准了公司登记时,甲方以招远矿业公司之现有物品作为十五万元股金支付乙方。&&& 第五条& 甲方在收到政府合办批文的同时,向乙方发出投资三十五万元的通知。乙方在收到该通知后的三个月以内,办理开矿的一切手续,但第三条所记载的垫付款五万元及第四条所记载的股金十五万元,由本条投资金额中扣除。&&& 第六条& 如果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经过三个月仍不能提供现金十万元的资金时;甲方与别人缔结合同,则乙方无权干涉。不尽如此,连已交付给甲方的五万元,也充作对甲方损失的赔偿费。&&& 第七条& 如果政府批准合办时,第三条的乙方先支付的二万元,充作矿石或硫化矿买卖合同的定钱。万一矿石买卖合同也订不成时,中方以玲珑山下的一千吨选矿石为代价。&&& 第八条& 中国政府批准合办时,乙方立即提供资金,前往矿山办理开矿的一切手续,同时甲方自己开办的探矿业务,要停止下来。此时甲方已经采掘出的矿石及矿砂为甲方所有。&&& 第九条& 合办公司成立后,中日双方各董事、公司费用以及公司职员的薪金,由公司发给。&&& 第十条& 公司的存在期限,以矿权期限为标准为二十年。&&& 第十一条& 公司人员中,理事长及总经理,只限中国人充任,其他重要职员,以中日各半数充任之。但居住在矿场的日本人,以十名为限(可根据需要增减人数)。&&& 第十二条& 另外制定正式合同书,呈请中国政府批准后,照本合同实行。&&& 第十三条& 本合同以中文为主。&&& 第十四条& 本合同清抄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以资证明。&&& 中华民国二十三年&&&&&&&&&&&&&&&&&&&&&&& 六月十四日&&& 昭&& 和&& 九& 年&&&&&&&&&&&&& 招 远 金 矿& 矿 主 代 表&& (甲方)&&&&&&&&& 曲 中 原& 印&&&&&&&&&&&&& 招远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代表&& (乙方)&&&&&&&&& 津末良介& 印&&& &&& 注:曲中原即曲运鸿
&&& 附二&&&&& 中日合办招远金矿股份有限公司合同书&&& 中华民国山东省招远县金矿矿主代表曲中原与日本商人代表利光鹤松双方共同希望合资开采山东省招远县玲珑,协议各条如下:&&& 第一条& 本公司名称为招远金矿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政府批准本合办之后,遵照中国的公司法,拟定条款申请登记。&&& 第二条& 本公司除经营金矿及其附属业务外,不得兼营其他业务。&&& 第三条& 本公司对中国官厅,按所定法规缴纳公课税金。&&& 第四条& 矿业管理上的一切程序及其他行为,都要按照矿业条例及矿业条例施行细则以及有关各种法规处理。&&& 第五条& 本合同的采矿经营期限,从实业部批准之日起算,为二十年。&&& 第六条& 本公司的理事长及总经理,只限中国人充任。其余重要职员,双方各派一人充任。&&& 但中国方面的理事长,对外有权代表公司。&&& 第七条& 本合同经实业部批准合办后,即行着手开采金矿。&&& 第八条& 专用轻便铁路的修建及其附属各建筑物的施工,需要征用土地时,必先向地方政府申请,在其监督之下,进行测量购买工作。如需使用官有地时,应遵照官府规定办理。对民用地,要在双方之间公平地协商定价之后,支付地价。&&& 第九条& 本公司一切必要工程的实施,例如开掘矿道,修建材料堆放场及特别物品的存储,职员及工人宿舍的修建,轻便铁路及马路的修建等须要使用土地时,均按矿业条例第八章及其细则各条办理。&&& 第十条& 本矿山代表中国商人曲中原等,出资银四十一万元作为资金。&&& 但中国商人以矿权充作资金,不再付出现金。日本商人利光鹤松等付出现金三十九万元,合计八十万元,定作资本金。以后随着业务的发展需要增加投资时,经双方协商后再增加投资。&&& 第十一条& 本矿山所得利润,首先扣除各项支出,例如应向中国政府缴纳的国税、地方税、职员、工人的工资,业务上的一切支出后,其剩余金额,再按照股份进行分配。&&& 第十二条& 本矿山的一切业务,由中日董事会,双方经理共同协商决定。&&& 所有施工及机械物品的购入,都应以招标、投标方式支付购买。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由总经理及经理双方协商决定。&&& 第十三条& 本矿山财政收支,每月决算一次,年度末进行总决算,并向股东报告。&&& 第十四条& 本矿山的矿工、夫役等,使用中国人,其他各项重要职员及各类办事员,中日各派一名充任之。&&& 第十五条& 本公司一切业务上的事宜,根据互相团结协作的原则进行工作,如发生纠纷,由双方理事互相协商解决之。所有办事规则,另行制定,各自遵守。&&&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后,如不另续合同,矿权及其他一切权利便自行消失,矿山内一切原有资产物品,公平地评定价格卖掉,其收入金额,按各自持有的股份,平均分配,保持信用,一切公开。&&&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经实业部批准的同时,双方就应正式签名盖章,共同遵守,不许稍有违犯。&&& 第十八条& 凡各种事业,如无适当人才在任负责,决难收发展受益之效。中日合办事业,更是如此,必须任用适当人才。本公司的重要人员,必须严格选拔性情温顺,勤奋耐劳,学术优秀,人格高尚的人充任之。&&& 将来的人选任免,要经双方协商同意。&&& 第十九条& 将来根据矿业经营上的变迁,有必要对本合同条款进行增删时,必须经过双方协商改订,申请实业部批准。&&& 第二十条& 本合同用中日文各缮写五份,其中两份经由山东省建设厅转呈实业部,分别存案。其余两份,各存一份,作为证明。&&& 中华民国二十三年&&&&&&& 六月二十三日&&& 昭& 和&&& 九& 年&&& 中华民国商人&&& 曲 中 原&&& 日 本 国商人&&& 利光鹤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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