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没有经父母卖房要子女同意吗同意拆除父母卖房要子女同意吗的房子要付什么法律责任

父母的房子转让给子女要交什么费和税?
父母的房子转让给子女要交什么费和税?
09-10-04 &
首先,要搞清楚开证明的单位有没有过错,也就是你兄弟提供的材料有没有造假,通过这点来追究证明单位的法律责任。其次,如果证明单位不知或者不是恶意串通,那么你可以起诉你母亲及你兄弟,要求要回你父亲留给你的那份房产。从和谐角度,你可以找他们四个好好谈谈,或者根据你们不同的经济状况,再决定是否要起诉,因为一旦启动法律程序,那么你们五个人的关系将不好说了。&strong&答案补充&/strong&如果你决定起诉的话,那么你可以将以上单位以及你母亲和你兄弟起诉到法院去。由这些单位来证明他们自己没有过错,完全是根据材料办理的。诉讼时效问题,法律一般规定的是两年,你这种情况没有超过诉讼时效。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但是由原告先行垫付;诉讼费是根据你请求的标的额来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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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费用大概是成交价格的1.6%左右(普通住宅),具体的要看你的产权性质以及当地房地局规定。
请登录后再发表评论!子女别轻易干涉父母把房子给谁,弄不好要负法律责任!子女别轻易干涉父母把房子给谁,弄不好要负法律责任!笑傲永夜百家号前两天家里一位亲戚大叔分配房产的时候遇到了难题,老两口想把一套房子过户给女儿,但是儿子不同意,还表示女儿不该争房子。实际上,大叔名下有两套房子,之前儿子结婚时,将一套房子给了儿子,因为老两口住的这套房子要拆迁,俩人合计着把房子给闺女,儿子不同意还跑到家里大闹。亲戚满脸愁容的问融360房贷君(fangdai123):这两套房子都是我们老两口挣来的,儿子这样闹合理吗?从法律的角度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很显然房子是老人的财产,有权处置自己的房子,作为子女无权干涉老人的决定。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所以,如果子女过分参与财产纷争,老人有权起诉。融360房贷君建议,如果老人健在,最好尽早完成产权交接,或者留下遗嘱明确房屋给谁,只是口头承诺,待老人去世后很容易造成信息不准确,以后产生纠纷取证比较麻烦。没得到房子的子女是否有权利不赡养老人?听了这个答案后,大叔还是满心的担忧:万一不给他房子,以后不给我们养老送终怎么办?这种情况,老人同样是可以起诉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都有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同时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还特别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人分开居住的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如果不履行该义务,要承担给付赡养费的民事责任;拒不赡养老人后果严重的可能会构成遗弃罪,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说白了,子女要是因为没分到房子拒绝赡养老人,是有违多个法律的,严重的要承担刑事责任。而且仅仅因为房子问题就跟父母反目,从伦理道德上也是说不过去的。父母已经把房子过户给一方子女,另一方有权获得补偿吗?另外,还有一种情况是,最开始的时候,大家都同意把房子过户给大叔女儿,但是后来大叔儿子反悔了,要求女儿给钱补偿没获得的房产部分。从法律角度讲,大叔已经把房子过户给了女儿,不动产物权已经完成变更,房子的实际主人已经是女儿,除非儿子、女儿双方协商好了给予补偿,否则儿子以没分到房子为由索要补偿是无理的要求。父母把房子给所有子女平分,有人不同意卖房,其他人可以卖房吗?有时候为了公平起见,父母会让子女平分房产,产权证上写上了所有子女名字,这种做法为以后产生纠纷埋下隐患。假如大叔的儿子要把房子卖掉,但大叔女儿不同意,房子是卖不掉的,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卖房需要获得所有产权人的同意才行,一方擅自卖房子,即使签了购房合同也有可能无效。在获得房屋产权的时候,所有子女最好协商好房屋以后处置的问题,留下书面协议书,为了增加协议的真实性,也可以对协议进行公证。房子本是父母为了让子女生活的更好而留下的宝贵财富,却成为手足反目的导火索,不仅让人扼腕。金钱账能算清,这亲情账,欠下了就不容易还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笑傲永夜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厚爱无需多言,海上升明月,天涯共此时。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拒绝访问 | www.xuzhi.net | 百度云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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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安装浏览器,或使用别的浏览器& &父母把房子过户给孩子 这样最省钱父母把房子过户给孩子 这样最省钱日来源:楼盘网责任编辑:zhangyulong 在合法范围内,为自己争取最大的权利,这就是自由最好的状态了! 一、羞于谈的“遗产” 这一阵子,有个帖子很多《父母去世后,房子竟然不属于独生子女》:因为父母生前没有立遗嘱,按照法律的规定,所以,房子的继承人有很多。即使身为独生女儿,她也拿不到房产权。
我们总是避于谈生死,也不好意思“想着”父母百年后,名下的房产的问题。大部分人的想法就是:父母百年之后,房子自然会到我名下了。
但事实却不是这样的,如果父母没有明确遗嘱,财产的继承和分割就会成为问题。所以,小财还是建议,就遗产问题可以早点明确,以免造成更大的纠纷。 二、过户给子女的“三种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父母把房子过户给孩子,其中也藏着很多门道。不同的方式所要缴纳的税费都是不一样的,产生的差别可能会到百万!
父母把房子过户给子女,一般有三种方式:继承、赠与和买卖。
小财以上海一套价值500万的房产为例,带大家算一下,这三种方式,分别需要缴纳的税费。 1、继承 需要缴纳税费:
公证费:房子估价的2%;
房产价值评估费用:房产价格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100以下(含100)是千分之五,101以上至1000部分是千分之二点五;
过户税费: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
继承过户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免契税。
所以,子女继承父母价值500万的房产,需要缴纳的税费为:10万+1.5万+2605元=11.7万又605元 2、赠与: 首先小财需要明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是免征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 一、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号
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二)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那么,赠与所需要缴纳的税费主要有: 契税:按房价3%缴纳; 房屋产权登记费:80元;
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公证费:房子估价的1%。
总共税费:15万+80元+2.5万+5万=22.5万零80元 3、买卖 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
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且房产是夫妻名下唯一房产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
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按正常市场交易交割填报买卖契约,可不需要评估)
就买卖要缴纳的费用,小财已经列得非常详细了。但具体的费用,还需要明确,在上海价值500万的房产,我们按照100平方米算。
父母买卖给子女的房子,房屋产权一般是在五年以上且是唯一一套房产(夫妻只有一套房产的情况普遍,小财就这么假设了),所以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所得税都无需缴纳。
那么,需要缴纳的费用就是:7.5万+600元+80元+2.5万=10万又680元
就一套价值500万的房产,这三种方式过户给子女,需要缴纳的费用分别是: 三、怎样过户才最划算 小财再大家分析比较一下,哪种方式过户给子女最划算: 1、从过户的成本上来看,赠与的成本最高,所以不是很适合。 看到继承和买卖价格差不多,大家可能会比较倾向继承。但是,继承过程可能比较麻烦:父母要立遗嘱公证,等到父母百年后,房产转移到子女名下,手续上繁琐的因素还是挺多的。
此外,还有一些不确定因素。如果以后出台了遗产税,那要缴纳的税费就很吓人了。遗产税也是我们在海外置产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在美国买房子,除去6万美元的免征额度,其它部分要缴纳40%的遗产税!所以,这个因素也需要考虑进去。
所以,买卖较为理想。 2、为以后考虑:子女想要卖房子 如果子女是继承或者受赠与得到房子,那么,个人所得税就是不得不考虑的因素。买卖房产,卖方个人所得税免征的条件是: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卖方夫妻名下唯一一套房产。
一般家庭,都会有一套房,加上父母过户给自己的,房产都不会是唯一的。所以,20%的个人所得税是逃不掉的。
假设父母过户给子女的时候,房产价值500万,他们想把房子卖出去的时候,房子升值到600万。
如果是按照继承或者赠与的方式得到的房产,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600万*20%=120万
那么,买卖:(600万-500万)*20%=20万
这中间,差了100万啊!
考虑到种种因素,小财认为父母还是把房子“卖给”子女最为合适,省心又省钱。(PS:如果父母名下有多套房产或者房产证未满5年,父母把房子卖给子女,20%的个人所得税也是要的) 四、其实,思路可以更广一点 小财举的例子是针对父母和子女,当然,但是以上内容适用的不仅仅在父母和子女之间的。
亲属之间涉及到房产过户的问题,买卖都是比较合适的方法。小财是来扩宽大家思路的。比如小A大伯无子女,小A对他特别孝顺,大伯想把房子留给小A,买卖也是比较好的方式。
但如果是远方七大姑八大姨不幸身亡,各种亲属关系排一遍,居然只有你是合法继承人。那你也没得挑了,乖乖继承,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啊! 五、合理避税,并不可耻 “税”是每个朝代每个国家的政府都会遇到的问题,毕竟这是政府用以实现自身职能的经济保障。
我纳税,我光荣;但我合理避税,也不可耻。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避税,让自己得到更多的收益,这是法律给你的自由。
《肖申克的救赎》里,银行家安迪就是因为精通财务知识,帮助监狱长避税,而避免了繁重的体力劳动。 相关资讯小编推荐楼盘知道 热门关键词: 12345678910意向区域姑苏新区园区吴中相城吴江张家港昆山常熟价格1万以下<input name="group[price]" type="radio" value=".5万<input name="group[price]" type="radio" value="-2万<input name="group[price]" type="radio" value=".5万<input name="group[price]" type="radio" value="-3万3万以上我已阅读并同意& 周边城市: 最新楼盘: 热门城市新房:离婚时父亲约定房产给孩子 如今反悔成被告
来源:现代快报
原标题:女儿状告父亲讨要房子
  夫妻离婚时签订离婚协议,约定女儿成年后把各自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她。离婚协议生效快10年了,女儿早已成年,多次要求父亲交还房子,却都遭到了拒绝。于是,女儿一纸诉状把亲生父亲告上法庭。近日,南京栖霞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要求父亲10日内完成房产过户。
  现代快报记者 姚茜
  女儿向父亲讨要房子
  蒋先生和李女士1990年结婚,一年后他们的独生女儿蒋雯出生。2003年,蒋先生名下的房子拆迁,之后夫妻俩在南京买了两套房。2006年,夫妻俩在民政部门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办理了离婚。因为当时女儿还小,双方分割共同财产时约定,夫妻俩先各自分得一套房,等女儿成年后,他们就把名下的这两套房产过户给她。
  2015年,蒋雯24岁了,她多次找到父亲,要求他按照约定把房子过户给自己,却都遭到了拒绝。于是,蒋雯一纸诉状把亲生父亲告上法院。
  蒋雯起诉称,根据父母签订的离婚协议,家里的两套房子等她成年后都要过户给她。她早已经成年了,父亲却反悔了,她要求父亲尽快把房屋产权交给她。李女士也表示,支持女儿的诉讼请求。
  10日内办理过户手续
  被亲生女儿告上法院,蒋先生在第一次开庭时到庭答辩,但第二次却缺席了。在第一次庭审中,蒋先生表示,他可以把房子过户给女儿,但是要求女儿同意他永久居住在房子里,而且他给出的过户时间是自己过世以后。
  审理该案的法官尝试为双方调解,但蒋雯坚持尽快要到房子的产权,而蒋先生则声称要过户得等到自己过世后。双方各执一词,法院没能调解成。
  最终,法院判决,蒋雯的父母在离婚的时候,就夫妻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作出了一系列的约定,这份协议代表了双方的真实意愿,是合法有效的,对两人都应当具有约束力。
  因此,蒋先生应当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10日内把房产过户给女儿。
  女儿告父亲不近人情?
  女儿起诉亲生父亲,只为讨要父亲手中的房产,而法院最后还支持了女儿的诉讼请求,这样的结果是否有些不近人情,甚至有悖于中国传统意义上尊老爱幼的美德?
  江苏锦隆律师事务所沈明律师表示,离婚协议并非儿戏,一旦签订生效,就具有法律效应,不能随便反悔。该案中,法院的判决并非不近人情,而是对契约精神的体现。
  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进行约定。既然当初双方都同意将房产过户给女儿,父亲就没有理由反悔,不履行协议。所以,女儿跟父亲讨要房产的诉讼请求确实是正当合理的。
  (当事人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王吉 UN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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