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塞纳杯赛攻略:荷英势劲难分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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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章收获在苦旅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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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获在苦旅之后(3)
  我到达聚会地点时,大家已经酒过三巡了。荷英看到我,若无其事地挥了挥手。“没听说你要来啊?”这就意味着荷英是确认我不参加之后才决定出席的。我在荷英对面找了个位子坐下了。
  “因为很想见见你,最近见你一面很不容易啊。”
  “我最近比较忙,先喝一杯吧!”荷英连我最近过得怎么样之类的话都省去了。她好像害怕听到我过得比较开心,工作顺利之类的话。后来我才发现,其实她一直主导着我们的谈话,不肯给我机会说说自己的近况。
  我是为了得到一个解释来参加聚会的,可却什么都不能问,只能听别人的故事。
  不知不觉,大家谈到了大学刚入学的时光,每个人都想起了当年很多天真的事情。周围爆发出大笑声,我笑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了。喝了不少烧酒的荷英半睁着眼睛,给我倒满了一杯酒,说:“高美景,我在新生入学典礼上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心想……你真难看……不管是长相,还是举止,都难看……”
  听了这话,刚刚有点醉意的我一下子清醒了。虽然我们聚会时的氛围很轻松,但我很清楚,荷英不是在开玩笑。
  “说实话,大事小情都要为你考虑,我也很烦,但我还是耐心地把你变成了今天这个样子,对不对?你现在变得漂亮了,事业发展也顺利了,但不管怎么样,在我眼里,高美景永远是高美景。你的好日子长不了,走着瞧吧,你别太得意。”
  听了荷英的话,我想起了大学一年级时发生的一件小事。当时我不熟悉首尔的地形,有一次参加同学聚会迟到了很长时间。那时候,荷英对我说:“你可真是的,怎么没一件事情做得好的?脑子笨不说,还非得给别人添麻烦。”
  当时我觉得她这样说自己很过分,但迟到了很久的我认为自己确实有错,所以一句话都没有辩驳。
  没错,就是那时候开始的。现在,我全都明白了,这真是一个大彻大悟的瞬间。自从那一刻起,荷英说过许多瞧不起我的话,而我不知不觉中逐渐习惯于她的指责。大学四年,荷英每天都在对我进行催眠:你笨,你难看,你什么都做不好……正因为这样,明明我的学分比荷英高,英语比她好,但我总觉得我没有她聪明,自己很笨。
  荷英从来没有鼓励过我,也从来不曾祝贺我的成功。总是在我失败的时候,受挫折的时候,才适时出现安慰我,指出我的缺点。对荷英来说,我不是朋友,而是一个时刻彰显她的存在价值和珍贵性的“不可或缺的参照物”,而“参照物”的成功是她无法接受的。所以,最近这段时间,她那么努力地避免和我碰面。这时候,我忽然想起了蔡玲,她听说我在工作上得到了认可,真诚地为我高兴,比我还要兴奋,计划着一起旅行庆祝。
  “荷英,你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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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金香、开坑】1688 (史向,荷英对手戏)
新人报道,请多指教。荷哥痴汉一枚,想写这些事情已经很久了,现在终于付诸行动。更文日期不定,但一定会填完,看我正直的眼神ˊ_&ˋ。
二楼是我的
Chapter 11688。荷兰,阿姆斯特丹。距离灾难年,刚刚过去16年。16年很短吗——不,应该很长。至少对于法国,是这样的。路易十四继续扩张着他的家族势力范围,弗朗西斯作为欧陆男主角带领他的士兵横扫一切反对者的势力。他们是这个时代的王。蓝金色的鸢尾正悄然开满在整个欧洲。而尼德兰,才刚刚从那场浩劫中慢慢恢复过来。新上司,威廉三世,我故友的子嗣,正在带领这个国家走向复兴。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我的商人同行们的想法可就不一定了。而马上,尼德兰就要再次搅动起天下之乱局了。一个世纪之前,世界霸主安东尼奥用他的失败成就了尼德兰的荣光。而一个世纪之后,尼德兰将把自己的荣光永远铭刻下一个世界霸主历史的扉页。船要启程了,我也要随行——我将要去见一个任性的小男孩,我将要去见一个老对手。关上门,在合上缝隙的最后一刻,在我的书桌上,静静地放着一份还未拆封的信。寄信人,来自伦敦。
Chapter 21688。海上。狂风呼啸着, 是西北风。多佛海峡的海浪拍打着尼德兰舰队。木质的船身被挤压出“嗤呀嗤呀”的刺耳声。这可不是什么好天气,我暗自想到。西北风这么一直吹下去,别说登陆英格兰,就算向小岛靠近一点都算难事。詹姆士二世还没派出他的皇家海军,可能就是仗着这上帝保佑他的海风吧。对于他,我可没有什么好印象。当年和路易十四勾结在一起,撕毁协约一起进攻尼德兰。虽然他的海军被德鲁伊特击退,但还是使得尼德兰商人因为货船被毁而破产,使得我那本就因灾难年而艰难的经济雪上加霜。 不过,乘火打劫,不就是海盗们的本性吗?想到这,我就想起了那位海盗船长。明明还是一个刚脱稚气的少年,明明是一个从血海中拼杀出来的海岛头子,最近却故作姿态,当着什么绅士。穿上正装、泡上红茶、倒是有一副派头。甚至一改往日宣战时站在船上挑衅而后扬长而去的嚣张气焰,文质彬彬地派人送信来了。嗯,长大了,懂得该怎么办事了。或者用更通俗的说法,暴发户终于开始在乎自己的形象了?我想,这其实跟证券交易所里交易的债券一样,看似换了一种新鲜,其实本质都是一样。前者依旧是金钱交易的筹码,亚瑟依旧是那个亚瑟,那个本性难改的亚瑟。就算喝一万次红茶,他都有着他自己潜藏的对于力量的渴望,无法压抑。更何况他的红茶基本上还都是我卖给他的。我想我没有加次品进去吧?荷兰人还是很讲诚信的哦?咳,扯远了。讲到…对詹姆斯二世。无论怎么说,他都算得上是一位好国王,他费尽心思地维系着自己的王国,尽职尽责,堪称完美。只可惜,时代已变。远处传来欢呼声,从远及近,我来到甲板上,惊奇地看到三色旗飘扬的方向竟然改变了——是东风。我咋舌于这惊人的好运气,我想这可能真的是来自上帝的旨意,给予尼德兰和我这样伟大的使命,去见证和参与一场革命的到来,一个新世界的到来。“为了自由和新教!”水手们欢呼到。就连一直皱着眉y头的上司也不由得松了一口气。我看着,我沉默着,我把目光望向了不远处因浓雾而阻挡着的对面海岛。是的,时代已变。亚瑟,你将会以何种方式获得新生呢……希望不是我当年的做法。
果然…还是看不懂这么高深的文啊罒ω罒史渣哭了orz…楼楼写得赞呀!加油更哦!
Chapter 31688。英格兰,德文郡。船到岸了,每艘船只上都响起了震天的欢呼声。是的,我们到岸了,这个名叫不列颠的岛屿,荷兰人终于印上了自己的足迹。詹姆斯二世曾经两次想要在多佛海峡阻击我们的海军,却被他曾祈祷的西南风吹了回去。新教神风。我听到周围的水手这么庆幸道。的确,借着神风,我们奇迹般地踏上了三次荷英战争都难以登陆的土地。现在,该是尼德兰陆军登场的时候了。2万陆军登陆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作为随行的商人,我被分去调度所需要的物资,当地的老百姓似乎非常欢迎我们,筹措过程比我想象中轻松的多,我也因此有时间来仔细观察这个国度。这里是英格兰的西南角,是大片的原野和未开发的土地。百姓生活在一个个村落中,而更多的村庄已被废弃——圈地运动使土地成为贵族和资本家的私人财产,无数失去土地的农民被迫背井离乡,我现在看到的村庄,据说就即将成为羊毛场。羊毛,和他的制成品呢绒,一直都是英格兰唯数不多能拿出手的产品。我至今记得金发小子带着一箱箱卖不出去的呢绒,跑到安特卫普闹事时,涨红的脸和那委屈的眼神。尼德兰的呢绒业在当时可不是亚瑟能比及的,因此自然抢了他的生意。当时的我看着他孤零零地站在议事厅前的广场上,周围站满了议论的人群,他抿着嘴,随即大声质问着为什么要抢走英国人的销路,为什么要把英国商人排挤出商路之外。他越说越激动,身子也在不停颤抖着。我不知道当时是出于什么原因,也许是看到了自己当年在安东尼奥家的影子,又或者只是为了维护城市秩序,亦或者只是因为本不应出现在商人身上的怜悯之心,我花钱将那些货物买了下来,并拉着还没反应过来的亚瑟走了。我想,当时的我就不该把他带回家,以及用自己拙劣的温柔去招待那个有着自己影子的他。我不是一个很懂感情的人,至少当时不是。我虽然能感觉到他的微妙心情,但却做不出回应。我怕。我怕再次受伤。如果不是这样,那么至少在开战之后,对面海盗船上的金发船长就不会不可思议地望着我了,没错,我并不只是一个安特卫普的平凡商人,一个会和你笑侃弗朗西斯糗事,安静听你抱怨你那不听话的哥哥的朋友。我还是尼/德/兰七/省/共/和/国的代表,为尼德兰的自由而战,是英/格/兰的敌人。是你,亚瑟的对手。从第一次交锋后,我再也没和亚瑟像原来那样说过话。就连见面,除了在战火纷飞的战场上,也就只剩下和谈会议上机械地点头示意和握手罢了。我知道,我伤害了他。但国家与国家之间,从来没有永远的朋友。我的目标是守卫尼/德/兰来之不易的独立和海上霸权。而他的目标则是带领英/格/兰走上争霸世界殖民征服的扩张之路。我们的矛盾,不可调和。从那次开始,我们之间已经有过三场恶斗了。我渐渐感到了力不从心,因为金发小子的猛劲和韧性远远超乎了我的预想,或者说,他太疯狂了,仿佛失去了理智一般的行为让我无所适从。最近的一次,他竟然和弗朗西斯一齐围攻我,和他最难忍受的死敌一起进攻我。把我逼到了绝路……这不像那个印象里的他。难道,你就这么恨我吗?亚瑟?我真的那么辜负了你吗?不列颠的寒风凛冽,我站在这里,感觉熟悉又陌生。亚瑟,我来了,不管你是否情愿,我都要和你做一次了断了。我已经,不能回头了,我早已预感到我的时代正在落下帷幕,新的世界之门却早已经打开。因此现在,我得为陷入疯狂的你指明一条通途,让你重新清醒过来,当做这么多年曾经朋友一场的最后礼物。当做我这迟到的道歉。亚瑟,等我。
催更_(:з)∠)_
Chapter 41688。南安普顿。那个国王要完了。上司刚刚收到来自伦敦的密件,信上说,那座城市已陷入混乱。詹姆士二世企图集结军队与我们一较高下,但他原本忠诚的卫士们这次却选择了沉默。他们本以为有英吉利海峡的阻拦就能在不列颠岛上高枕无忧,但如今荷兰人已经的军队踏上他们的土地,他们便不得不为自己的利益着想————人总是这样,大家为利益而生有为利益而死,在自己拥有的东西面临威胁之时,谁又会像中世纪的那些骑士贵族一样牺牲自己保卫这个荒唐的国王呢!恐怕不会。没有受到像样的抵制运动,因此我们的军队推进的很快,很快。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不过几个月,我们就将到达伦敦,将那位国王赶下台,一洗16年前的耻辱。我完成了自己调配补给的工作,漫无目的地走在连接海与陆地的沙滩上。其实这工作越往后越清闲,因为我们压根就没准备所谓源源不断的后勤补给,一是因为皇家海军现在又封锁了多佛海峡,我们的补给舰进不来,二是我们的上司有破釜沉舟般的决心——他压根就没想过离开或事逃离这里,要么成为英国国王,要么死在异国他乡,这个疯人。我所在的地方,叫南安普顿。现在,我正沿着这条蜿蜒的海岸线散步。夕阳还未落下,远处的南安普顿码头就已经亮起了灯火,几只海鸟在被晚霞染得火红的天上嬉戏,再沉入于那一片金子般的海中消失。沙滩上还有几只忙碌的螃蟹,他们挥舞着大螯四处横冲直撞、彼此缠斗,到最后却被海浪卷去,悄无声息,不留任何痕迹。很多年前,这里是五月花号的出航地。我还记得当时,亚瑟在安特卫普跟我讲述这一段故事的时候,那个少年祖母绿的眼睛里闪烁出的璀璨光芒。他跟我说,美洲是一个漂亮的地方,但是很荒凉,在那里呆久了会感到孤独。我当时回答,你可以找一个陪你的人,那样起码能分担掉一半,很划算。“那……我可以邀请……你嘛?”说这话的时候,他低垂着头,身体似乎和声音一样颤抖着,金色的头发被北海的海风吹得有些凌乱,像一只做了错事的小男孩。我当时是怎么回答的?貌似忘记了,不过那似乎也不大重要,因为没过多久英荷两国就互下了战书,我们下一次的相遇在冷冽的寒风中,在狂躁的海洋上,在那片圣乔治十字旗和橙白蓝三色旗翻飞的战场中。回答是什么,仿佛已经不大重要了。对此我感到很幸运,因为荷兰人本就不善表达自己的情感,就算我曾经被那个充满着地中海式浪漫情怀的人收养那么久,我也会出于本能拒绝像那个二傻一样笑得灿烂,哭得决绝。作为尼德兰的代表,我应该是理智,冷静,严峻的代言词,我的存在是象征着尼德兰全体公民,他们都是如此,所以我也应该如此。我得冷酷一点,机械式一点,把自己内心的纠缠的想法压制一点,这样才符合作为一个国家的形象。虽然我的心里,总留着巴塞罗那那晚的星火与安特卫普那个绿瞳金发的小男孩。“有些时候,我总觉得你长大了,但实际上,你还是那个没人要的破小孩。”这是那个男人给我留下最后的话语。我的青春期是在反抗他的那一刻开始,却并没有在他最终倒下的那一刻结束。就算我多么努力地工作以麻痹自己,在结束工作后,身体的疲惫总带来的是精神上的空虚。我仍是那个缺爱的小孩,心里空空如也。其实这话留给亚瑟也不错吧?他跟我一样,都是没人要的破小孩,在安特卫普议事厅看到那眼神时我就知道,那样的他跟我的关系与那个男人的关系本质上并无太大区别,不过是向一个看似可以信赖的的人靠近乞讨,获得他身上发散出的最小限度的温暖与慰藉,以避免在这寒夜中孤独寂寞而去。夕阳只剩下一点红色的轮廓,火烧一般的天空被黑夜一点点地蚕食,月亮已经升起来了,发出凄冷惨淡的月光。该死,明明是计划好用来思考和那个小子见面时候该说些什么的,思路却被乱七八糟的东西带跑了。我理了理自己的围巾,转身踩过这冻得坚硬的沙地,准备回去抽上一支烟,和那些死板板的士兵围着篝火吃饭,唱歌,看着他们像抱着英国女郎一样抱着彼此睡去,再点上一只烟思考接下来的要做的事。“这么冷的天出来看海,霍兰德先生您可真是悠闲啊。不过,在这英格兰的土地上,还是不要太放松警惕吧。”该死。这声音怎么那么像他。他不是应该还在伦敦为这场活动忙的焦头烂额吗?不是在信中说好了到伦敦再见面,看来你这小子又不遵守约定啊。该来的总是要来,不过命运最喜欢用最捉弄人的方式让你与之相遇。我深吸一口气,转身,尽量用最正常的语气咬出音节:“别来无恙,亚瑟。”“别来无恙,……霍兰德!”
时隔一个月后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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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至快速回贴这里说的距离,不是指地理上的,而是说教育与观念上的,究竟谁好谁不好,目前我还没找到答案。
话说来英国前,我曾在荷兰问过在英国留学过的朋友,问英国的大学怎么样,还告诉他们我这就要出发到剑桥去了。他们都一脸同情、讳莫如深的看着我,让我的心登时就瓦凉瓦凉的......
还记得第一天在剑桥上课,教授用了两个小时的时间讲“抄袭的处罚”,听说这里专门有一种公司来帮助学校检索所有的学生作业,能够对作业逐字逐句的进行扫描,将所有字句的出处查得一清二楚,如有大段抄袭,板儿上钉钉的把你踢出这个专业去。我倒不是怕这个处罚,只是回忆起在荷兰读书的时候,上课第一天讲的是“在荷兰旅行的注意事项”,我们听的那叫一个上瘾......文化差异吧,荷兰人的随性与英国人的严谨,第一天就表露无疑了。
英国的教授对我而言是比较有距离感的,一个个西装革履的,女教授还穿套装
一看就是超级讲究的裙子,我要是有那种衣服,估计就是参见女王的时候才穿,平时穿真是有点......想起在荷兰的时候,我们教授就穿T恤衫牛仔裤上课,即使穿衬衫打领带,讲到高兴的时候也是掳胳膊挽袖子的;英国的教授都留很规矩的头发,女士更讲究,好像刚从发廊做头发出来似的;我们有一位男荷兰教授留的是金黄色大披肩长发,整体形象很朋克,看着不像好人(传统观点),而他居然还是我们那里最有名气的学者之一呢;英国的教授往前面一站,基本是下身不动上身动,站的十分稳健;荷兰的教授基本是坐在桌子上,两条大腿“∫〉模槐呓部我槐叨土渡硖濉
说写论文,在荷兰是在规定字数的范围内上下浮动不超过25%就行,在英国你超一个字就要扣10%的成绩,听的我冷汗直冒
这有点太严格了吧?我当然是更喜欢荷兰的规矩,但是转念一想:这是做学问啊,严谨确实是学术中的第一清规戒律,超出了一点点,再完美的论点也被玷污了,不能不让人感慨......
在荷兰,基本上是一个教授带十几个学生,在英国我们班差不多有四十个人
到时候分不分组还不确定;在荷兰每次上课前,教授或者教授助理都把上课用的各种材料准备好了,各种参考资料、Handout随来随发,即使不复印出来,教授也会发邮件到学生的邮箱里去的;在英国,就是给你一个List,需要什么东西自己找去,找得到找不到是你自己的事。有些”ㄎ恼潞凸灸诓勘ǜ妫以谕际楣荽艘惶欤娴氖钦也坏剑颐怯型Пг沽耍淌诘裳鬯担“都读硕士了,连这点小事都办不来?回家去算了。”靠,我们读的是经济专业,又不是间谍课程,怎么找人家内部的东西?大家只好再硬着头皮想办法。毕竟不是英国本地人,这些东西,问个本地人都不一定知道,所以目前我还处于没有头绪的状态......
荷兰另一个好的地方,还的说是设备方面,比英国的先进。无论是学校的基础设施或者是教学设备,荷兰的都更讲究一点。我们在荷兰的每个教室都配高清晰超大纯平,讲课用PPT,在这里居然还是PPT与老式幻灯机结合呢,那种幻灯机与我上小学时候用的那种一模一样;走在学校里,荷兰大学里的所有门都是带自动感应的,自动开门,到这里我还站在大门前傻等着呢,看英国学生们蹊跷的目光,我才意识到原来是要我人工去推的,确实丢了几次脸;荷兰大学的各个角落里都能找到电脑,找什么信息随时能查,在这里的教学楼里反正是没有,查东西只能到图书馆去;那天我需要点东西,就去图书馆了,进门一看,几乎有一半的电脑上贴着“out
order”的条子,都不能用,唉,资源紧张啊。不过我真是喜欢上这里图书馆的自动借书机了,觉得自己动手扫条码特爽,识辨身份的时候感觉自己在进某政府机密部门,超好玩。
上了几天学后,我对老虎说:“将来咱们的孩子哪个不听我话,我就把他/她送到英国来读书!哪个好就送荷兰。”老虎彻底晕倒,说我想得还真是长远。唉,不说这么多了,我还是先求自己毕业了再说吧,跟着这些来自世界不同地方的精英们一起奋斗,确实有很难的体会,我这歪打正着进来的,不多做点事情,真对不起上天给我的好机会。加油,看书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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