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内容都包括哪些内容?

涉及商业秘密的法律业务都有哪一些?
涉及商业秘密的法律业务都有哪一些?
代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法律业务商业秘密法律事务专业律师团队能帮助客户保护各种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能就商业秘密案件受理方面提供指导,帮助企业方便快捷的通过行政或诉讼手段寻求商业秘密利益救济;提供商业秘密保护规章范本,帮助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建立规范、严密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体系。商业秘密专业律师团队在对大量关涉商业秘密案例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推出了“商业秘密法律事务”专项法律服务,旨在通过专业律师团队的优质法律服务,协助企业建立和完善自身的保密制度,实施行之有效的商业秘密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使企业在同行业中始终保持优势竞争地位。涉及商业秘密的非诉讼法律服务1、针对企业自行商业秘密维护,从以下方面着手指导客户建立良好的商业秘密内部维护机制:协助客户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保密制度,编制保密手册;指导客户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管理中构建商业秘密的系统保护;指导客户建立反泄密机制;指导客户对员工进行培训管理等2、对外与相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3、指导客户建立避免侵权纠纷机制4、非诉讼途径解决涉及商业秘密侵权的法律服务涉及商业秘密的诉讼案件代理1、代理涉及商业秘密的刑事诉讼案件2、代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民事诉讼案件,包括商业秘密保护、管理策划及与侵犯商业秘密有关的案件;(1)商业秘密侵权纠纷的调解和诉讼代理;(2)通过合法途径把企业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转化为商业秘密;(3)同时利用专利和商业秘密的保护方法对企业的技术进行综合保护;(4)商业秘密保护策略的制定;(5)为企业起草商业秘密保护协议、竞业限制合同,制定保密制度;(6)其他与商业秘密有关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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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最新文章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主要包括哪些_百度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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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经验: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 & &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 & &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 & &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百度经验:1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 & & 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利诱,是指以物质和非物质利益诱使掌握和了解权利人商业秘密的有关人员向其披露商业秘密,这是实践中常见的一种方式。胁迫,是指以给商业秘密权利人或掌握了解商业秘密的有关人员造成损失相要挟,迫使其交出商业秘密的行为。2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 & & 这是行为人侵犯商业秘密这一非法行为的继续。是对商业秘密的进一步侵犯。披露,是指行为人公开非法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不论出于何种目的和动机,只要实现了公开的行为即可构成。使用,通常指行为人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将非法获取的商业秘密直接用于生产、经营之中的行为。允许他人使用,指行为人将非法获取的商业秘密提供和转让给他人使用。3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 & & 这一种侵权行为是以行为人和权利人之间有保守商业秘密的权利义务关系为前提的。虽然行为人因合法方式获得和掌握了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但应严格地履行保密义务。如果是行为人违反保密义务,将其掌握的商业秘密予以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显然属于一种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44、第三人明知或应知他人以不正当手段侵犯了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而予以获取、使用或者披露该商业秘密的,也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 & & 所谓第三人,指直接获取权利人商业秘密的行为人以外的其他人,明知是对向其传授商业秘密的人具有获取商业秘密的非法行为的确切性认识,应知是一种主观上的预见性。只要将行为人明知或应知他人以不正当手段侵犯了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而对该商业秘密予以获取、使用或披露的,尽管具有间接性质仍构成对商业秘密的侵犯。END百度经验:& & & & 从以上几种行为的性质来看,行为人均有故意或者过失的心里状态,即行为人具有主观过错。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刑法》的规定来看,我国法律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规定采取的是范围限制型规定,即只就上述法律规定的侵权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由此可以看出,我国法律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责任认定中包含有对行为人主观过错的要求,即商业秘密侵权诉讼实行的是过错责任原则。经验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作者声明:本篇经验系本人依照真实经历原创,未经许可,谢绝转载。投票(0)已投票(0)有得(0)我有疑问(0)◆◆说说为什么给这篇经验投票吧!我为什么投票...你还可以输入500字◆◆只有签约作者及以上等级才可发有得&你还可以输入1000字◆◆如对这篇经验有疑问,可反馈给作者,经验作者会尽力为您解决!你还可以输入500字相关经验00001热门杂志第3期人生知识达人职场秘诀997次分享第1期实现创业梦想1461次分享第1期轻松理财手册660次分享第2期晋升攻坚战422次分享第1期如何用互联网理财503次分享◆请扫描分享到朋友圈商业秘密包括那些内容;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2款规定和《刑法;根据法律定义,商业秘密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技术;一、技术信息;技术信息也称技术秘密是指应用于工业目的没有得到专;二、经营信息;若干规定第2条第5款所列举的“管理诀窍、客户名单;三、具体包括的内容;商业秘密是一种“信息”,其范围非常广泛,凡是对公;1.产品企业自行开发的产品,既没有申请专
商业秘密包括那些内容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2款规定和《刑法》第219条一致规定:“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这是为我国立法、司法实践所接受的概念。
根据法律定义,商业秘密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技术信息;另一类是经营信息。所谓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2条第5款规定:“本规定所称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规定》采用列举的方法列出商业秘密保护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范围,由于经济生活的复杂性,规定无法列举出所有需要用商业秘密保护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企业可根据自身的需要,对于不属于列举范围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范围的资料,确实需要通过商业秘密保护的资料,可采取保密措施予以保护。
一、技术信息
技术信息也称技术秘密是指应用于工业目的没有得到专利保护的、仅为有限的人所掌握的技术和知识。技术信息在60年代出现于国际经济贸易中,我国在985年5月国务院发布的《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了专有技术的引进。其中专有技术特指,“未公开过、未取得工业产权法律保护的制造某种产品或者应用某项工艺以及产品设计、工艺流程、配方、质量控制和管理方面的技术知识”。 值得一提的是与技术秘密相公的另一个概念――非专利技术,我国的技术合同及其他法律中也并未对这一概念作出明确界定。在最初使用这一概念时,人们一般是将它与技术秘密等同起来认识的,以为两者所指向的对象属于同一事物。实际上,非专利技术和技术秘密不是同一个概念。非专利技术是指不涉及专利权的其他所有的技术,它包括被排除在专利保护范围以外的技术、未申请专利而处于保密状态的技术、专利保护期届满后进入公有领域的现有技术。技术秘密只是非专利技术中的一部分,范围明显窄于非专利技术。1999年1月通过的《合同法》技术合同一章中,以“技术秘密转让”取代了“非专利技术转让”。这一更改不仅反映了十几年来我国技术市场逐步成熟,技术创新和技术推广应用的水平大大提高的巨大进步,同时也说明我国对技术知识的保护范围趋于确定和明了。
二、经营信息
若干规定第2条第5款所列举的“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标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均属于典型和常见的 经营信息。除此之外,与经营者的金融、投资、采购、销售、财务、分配有关的信息情报,如企业投资方向、投资计划、产品成本和定价、进货及销售渠道等都属于经营信息的范围。经营信息和技术秘密作为商业秘密都是能够产生经济效益,带来竞争优势的经验类信息。两者的主要区别有两点:首先,技术信息侧重于指工业中的技术知识和经验;经营信息则是指企业、事业在经营管理中的知识和经验,除了工业、制造业外,还涉及商业、服务业、旅游业、金融业等广义的产业领域。其次,技术秘密比起商务秘密具有更明显的财产价值。对技术秘密的认定相对来说比较容易,而经营信息在构成条件和范围上存在较多不易确定的地方。
三、具体包括的内容
商业秘密是一种“信息”,其范围非常广泛,凡是对公司有利,能在竞争中获胜,并经公司有意加入保密的“信息”,并采取了保密措施的,都是商业秘密。因而我们可以说商业秘密是存在于企业的方方面面、存在于它的产供销各个环节。同时商业秘密在企业中是不断产生、不断消亡的。以上所述的几种情况,只是商业秘密中常见的一些类型。具体可分为:
1.产品企业自行开发的产品,既没有申请专利,也还没有正式投入市场之前,尚处于秘密状态,它就是一项商业秘密。即使产品本身不是秘密,它的组成部分或组成方式也可能是商业秘密。 2.配方工业配方、化学配方、药品配方等是商业秘密的一种常见形式,甚至化妆品配方,其中各种含量的比例也属于商业秘密。
3.工艺程序有时几个不同的设备,尽管其本身属于公知范畴,但经特定组合,产生新工艺和先进的操作方法,也可能成为商业秘密。许多技术诀窍就属于这一类型的商业秘密。
4.机器设备的改进在公开的市场上购买的机器、设备不是商业秘密,但是经公司的技术人员对其进行技术改进,使其具有更多用途或效率更高,那么这个改进也是商业秘密。
5.研究开发的有关文件记录了研究和开发活动内容的文件,这类文件就是商业秘密。如蓝图、图样、实验结果、设计文件、技术改进后的通知、标准件最佳规格、检验原则等,都是商业秘密。
6.公司内部文件与公司各种重要经营活动有关联的文件,也是商业秘密。如采购计划、供应商清单、销售计划、销售方法、会计财务报表、分配方案等都是企业的“商业秘密”。它们若被竞争对手知道,都会产生不良后果。
7.客户情报客户清单是商业秘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若被竞争对手知悉,顾客将会受到引诱或骚扰,从而阻碍公司的正常活动。 商业秘密含义的界定由外延式列举到高度概括性地揭示内涵,商业秘密的范围在理论和立法上都有日益扩大的趋势。 三亿文库包含各类专业文献、行业资料、高等教育、外语学习资料、应用写作文书、中学教育、文学作品欣赏、各类资格考试、幼儿教育、小学教育、商业秘密包括哪些内容40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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