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总价141994.18元,销售额,扣除项目金额金额,预征率2%,预征税额,分别是多少,你能帮我吗?谢谢

[合同金额变更补充协议]合同变更资料包括施工过程中()与()的合同补充协议和合同解除有关资料
合同变更资料包括施工过程中()与()的合同补充协议和合同解除有关资料
合同变更资料包括施工过程中()与()的合同补充协议和合同解除有关资料(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期变更补充协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全称、与已签订的合同一致)
工程名称:
(与已签订的合同一致)
工程内容:
(与已签订的合同一致,包括面积、结构、层数等)
工程造价(元):
已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编号:
(一)经发、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双方签署以下补充协议:
(根据实际情况,发、承包人能够解释清楚的原因填写)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期变更为开工年日,
(三)本协议书是原合同的组成部分,其它条款应按原合同执行,原
合同内容与本协议有差异的,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
(四)本补充协议一式三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全称、与已签订的合同一致)
工程地点:
(与已签订的合同一致)
补充协议备案情况:
备案机构:(盖章)
1、按以上要求编辑,不得缺项。
2、需电子版打印,不得手写。
3、补充协议备案时,需携带合同副本、以备审核。(备注是说明,不需打印)
合同变更资料包括施工过程中()与()的合同补充协议和合同解除有关资料(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施工单位:
日期:2010年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由甲方开发建设的
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承建。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保障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按照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一致同意在原签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简称标准合同文本)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省市有关法规,签订该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并且标准合同文本与本合同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
3、建设规模:
5、工程结构形式:
6、工程承包范围:设计院设计的本项目工程施工图中所包含的建筑物2m以内的土建、给排水、采暖工程。
甲方分包的范围:人防防爆门、单元进户电子对讲防盗门、楼梯间单元防火门、住户防火单开防盗门;电梯;塑钢窗;幕墙;外墙瓷砖或涂料、装饰石材、设备,消防水电工程。
7、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按合同承包范围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和文明施工、包验收。
8、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竣工验收日期:
9、质量标准:合格,主体工程市结构优质奖。
10、合同价款:本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小 写
工程造价确定及结算方式
一、计价依据
本工程为定额计价,采用定额计价方式结算。
执行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给排水、暖通、消防及生活用燃气安装工程计价定额》、《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省定额》和《费用定额》。
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计取规定:以人工费为计费基础,取费基数为53元/工日。
1、通用措施费:建筑工程为3.63% ;装饰工程为2.86%;安装工程为2.82%。室内空气污染测试费由甲方统一缴纳,不再扣除乙方费用。
冬季施工费按冬季施工期实际发生工程量按各项工程规定费率计价。(建筑工程为3%、装饰和安装工程为1.02%),计取冬季施工费的定额项目不再计取雨季施工费。冬季施工期以黑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规定的日期为准(11月5日至下年3月31日并执行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97相关规定)
2.企业管理费:建筑工程为16%;装饰工程为11%;安装工程为16%。
3、利润:建筑、装饰和安装工程为20%。
4、乙方在工程总结算时按工程总造价税前让利3%,但甲方指定的材料价差、甲方指定分包工程不计入让利。
三、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找差规定:
1、 人工费价差:
建筑、装饰、安装工程人工费价差按当年省、市结算文件执行。
2、材料费价差:
钢筋、砼、苯板、预拌砂浆、砌块、水泥、电线、水暖管件等按该种材料施工期间《哈尔滨工程造价信息》的当月下浮2%进入工程结算,不再计取采保费。
3、机械费价差:执行定额价格,不找市场差价。
四、总承包服务费:
1、甲方另行分包的项目甲方按费用定额规定基数的4%计取总包管理费。总包管理费单独结算,不参与总价让利。
2、乙方向甲方及甲方分包的分包商收取的总承包服务费和配合费包括分包工程质量管理、整体工期管理、现场安全管理、施工配合管理、脚手架的正常使用、所有专业安装后的正常堵补及找零、现场垂直运输、分包材料的堆放场地、成品保护、分包单位工程资料的盖章、整理、收集等费用。
五、安全生产措施费:按照《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问题解释(第1号)的规定执行。工程结算时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组织安全检查、动态评价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的费用费率计算。工程项目未申请安全检查现场评价、未经费用标准核定的,不得计算安全生产措施费。施工现场甲方预先搭设的砖及彩钢围挡、大门、门卫室、宿舍、食堂、农民工学校、医疗室、淋浴间、开水房、盥洗设施、公厕等临时设施等。按实际发生乙方支付(不能超出临时设施费)。
六、规费:按照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承包方规费标准计取。未经核定的不得计取。
七、税金按省、市相应结算文件规定执行。以上没有提到的费率均不计取。
八、设计变更、现场签证:
设计变更计价:按主体工程的取费进行计算。
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不予确认,并不予结算。
九、定额中没有的项目,而实际工程发生的项目执行省、市造价管理部门认定的补充定额,无补充定额的,该项目开工前报甲方协商定价,未经甲方定价的,不予结算。
十、其它费用约定:
1、乙方“水费、电费”结算办法:水费、电费由甲方向供排水、供电部门缴纳,费用由乙方承担(水、电费单价不超出定额单价)。
塔吊基础及越冬维护必须有监理及工程部认可的施工方案并有经上述部门按施工方案进行验收的合格单后方可列入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塔吊基础可以按本条标准计取费用,越冬维护只计取安全生产措施费、规费和税金。
工程款的支付与程序
一、本工程不支付预付工程款。
二、基础及主体工程按形象进度的50%拨付,主体封闭后付主体的70%,装饰按形象付50%,装饰完成后付85%。工程竣工,经过三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后,工程款支付至乙方承建工程实际完成总价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进行竣工结算,竣工结算完成后,并经过质检站验收合格,除质检站预留3%的质量保证金外,工程款累计支付乙方承建工程竣工结算总价的97%。 拨款阶段:地下阶段:第一次:土方施工完;第二次:桩基础施工完;第三次:施工至主体正负零。
主体结构正负零施工至主体结构封顶、安装工程、装饰工程阶段:按月进行结算。
三、质量保证金返回时间为5年,质量保证期限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满1年且无质量问题时无息返回50%,在质量保证期满2年且无质量问题时无息返回40%,在质量保证期满5年且无质量问题时无息返回10%。
四、每月25日前,由乙方向甲方经济部报送甲方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签字盖章确认的月形象进度申报表(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经济部提供统一格式。
五、如处于冬季施工期,乙方于冬季施工开始和结束后3日内向甲方经济部报送冬季施工期形象进度申报表。
六、每月30日前,由乙方向甲方经济部报送经甲方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合格工程的月施工进度结算报表一式贰份。甲方经济部造价工程师于10日内审核完签字盖章,并于10日内向乙方支付审核后的当月工程月进度结算款。
材料设备供应
一、甲、乙双方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及政府有关规定,均需有原出厂合格证明和质量保证书等必要的质量保证文件资料,必要的还须提供符合规定的生产许可证。
二、所有与乙方施工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包括甲供材料设备)到货后,乙方应按相关规定及《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规定进行详细验收并对该产品的质量问题负责。
三、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未经甲方及监理同意,或者与甲方认定的样品、品牌不符或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乙方应立即运出施工现场;已经运用到工程上去的,应当推倒或拆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负责,并且要求乙方重新订货安装,工期不予顺延,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各种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一、甲方负责就设计问题与设计方及监理的协调联络,审批乙方的施工组织设计。
二、甲方负责审批乙方的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随时检查工程质量,对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组织生产例会,协调安排整个工程生产;组织对工程的实施验收。
三、工程施工前,甲方应监督、检查乙方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交底。
四、甲方负责提供完整的设计图纸五套(包含竣工图两套)、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
五、甲方负责协调乙方和甲方另行分包的配套各专业分包单位的协助关系。
六、甲方负责设计变更、承包范围之外的现场签证,进度拨款、竣工结算工作的审批。
七、甲方另行分包的工程,需甲方协调分包与乙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并服从乙方管理。
一、乙方应按甲方有关规定要求组建相应的项目管理班子,配合甲方现场项目工作,做好现场的自身管理工作,并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和指挥,遵守甲方、监理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
二、乙方在开工前应认真做好施工准备工作,组织编制所承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年、季、月度施工计划报甲方审定;按甲方的要求上报月进度计划和进度结算报表。
三、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政府有关规定,办理合法手续的操作人员进场施工,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乙方必须负责监督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进度、质量、安全等工作。
合同变更资料包括施工过程中()与()的合同补充协议和合同解除有关资料(三):工程合同补充协议1
工程合同补充协议(1)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商住楼工程,在双方于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专用条款之第47条“补充条款”部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工程名称:
***住宅小区2#楼工程
工程地点:
兰州市********
工程内容: 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兰发改投资[2007]***号
一、冬眠工期:
自2008年12月
日停工至日。冬眠结束施工单位必须在日开工,施工方若不能即时组织施工力量展开施工,每拖延一天发包人在决算时,扣施工中期“滞纳工期金”贰万元整,五天后仍不能全面展开施工发包人有权进行剩余工程的分包,其工价由发包方与分包方协商确定,承包方无条件认可并同意发包方在总决算中扣除,支付给分包方。
二、合同工期:
2.1、2009年总工期为244天,自日开工至日竣工;
2.2、该工期共分以下重要节点:
2.2.1、阳台拦板、飘窗板、构造柱施工完毕,完成日期日;
2.2.2、主体结构验收,完成日期日
2.2.3、自行车出入口工程施工完毕,完成日期日;
2.2.4、外粉刷工程施工完毕,完成日期日;
2.2.5、内粉刷工程施工完毕,完成日期日;
2.2.6、厨、卫防水工程施工完毕,完成日期日;
2.2.7、护栏、楼梯栏杆制安工程完毕,完成日期日;
2.2.8、屋面工程施工完毕,完成日期日;
2.2.9、竣工验收,完成日期日;
2.2.10、竣工移交,完成日期日;
2.3.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及监理核定的施工组织进度计划执行,并确保各节点完成日期。若达不到节点工期要求,单项子目每延误一次扣违约保证金3万元;乙方最终确保总工期如约完成,除主体结构验收、竣工、移交等三个必保节点外,其单项子目如落后,但乙方在下一节点有效弥补后,甲方可退还相应单项子目罚款;累计扣违约保证金金额不超过50万元。
2.3.2、乙方如延误上述节点工程计划超过20天时,甲方有权对剩余的任何一项工程发包给其他有关公司施工,发包工程费用按双信价款支付,在工程结算中扣除乙方的工程款。乙方同意该款约定。
2.4、在施工关键工期线路上,因下列原因造成合同工期逾期,且该逾期后果确属不可避免,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可相应顺延,但甲方不承担乙方窝工费
及停工费。下列情况发生后三日内,乙方就导致工期延误的原因,向监理及甲方提出书面报告(一式三份),经总监理工程师及甲方代表签字确认,各方保留一份作为延期凭证
2.4.1、由监理及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导致工期延误;
2.4.2、按施工承包合同定义的不可抗力(本合同定义以外的不可抗力的影响已由乙方在合同工期中综合考虑);
2.4.3、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开工、停建、缓建、暂停施工(不含勒令停工)。
2.5、工期不顺延情况:
2.5.1、各种自然因素(如下雨、大风、高低温天气等);
2.5.2、停水、停电、地方性政策调整等因素对工期的影响(若一周内停电、停水累计超过24小时,工期予以顺延);
2.5.3、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导致设计变更以及擅自变更设计而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三:甲方责任
3.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3.1.1、确保分包工程按期完工,积极协调好分包单位与主承包单位配合工作;
3.1.2、确保甲供材料准时到场,否则将给与工期签证;
4.1.3、甲方在确认乙方所拟工程进度后,按时拨付进度款。
四:乙方责任
4.1、甲方对项目经理及技术管理人员的要求
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中担任职务。进场施工后,招标
人若发现项目经理及施工队伍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招标人将扣除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的10%;项目经理忽视工程质量、进度、难以胜任者,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对技术能力差、责任心不强的技术管理人员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并限时退出施工场地。
4.2、工程质量:乙方必须确保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
4.3、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4.3.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4.3.1.1、向甲方提供本单项子目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4.3.1.2、开工后每月28日前提供当月完成进度报表及下月计划。
4.3.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施工期间,因乙方原因发生工地安全、违法、违规事件,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经济责任)。
4.4、作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洁、道路畅通、不漏、不洒、不扬,对进出工地的车辆须派人及时进行冲洗清扫,防止污染交通道路。以上工作甲方有权检查,甲方要求整改部分,若乙方逾期未整改,则甲方即另行处理,并从工程款中扣除所发生费用的两倍作为罚金。
4.5、乙方在施工前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详细审阅设计文件,有责任发现并提出设计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文件的可实施性负责。若发现工程按现有施工文件或指令施工将要发生质量缺陷,应立即书面报告甲方。如乙方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建商本应发现上述疑问或错漏而未发现并继续施工,所导致的质量缺陷及由此产生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4.6、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等,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运输至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
建筑垃圾现场指定地点集中堆放,并定期清运,费用由乙方承担。
4.7、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移交一年内),由于乙方原因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其它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给本工程的社会声誉造成影响,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每次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最高不超过5万元违约金(由甲方从乙方工程进度款或保修款中扣除)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8、乙方的施工进度滞后于工程的进度计划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一切积极措施赶工,若滞后计划工期达20天时,除乙方采取有效赶工措施符合工程进度计划外,甲方有权暂不支付工程进度款,且甲方可另行组织施工,由此引发的工程量以监理签字认可的为依据,费用以乙方承包单价两倍的价款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滞后除外。
4.9、安全与文明施工:乙方必须按政府职能部门和监理单位要求进行安全、文明施工,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4.10 乙方在2009年开工时,及时对项目部配足相关人员,应将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及时报与监理单位和甲方进行审核,对不合格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乙方接到撤换通知后应及时更换,如乙方严重不负责,造成工程质量下滑和有重要安全隐患不按要求及时消除或工期严重滞后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若五大员不齐全,或甲方审查不具备资质每一人处罚五万违约金(由甲方从乙方工程进度款或保修款中扣除)。
4.11乙方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监理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8小时向监理部请假、并在获得监理部同意后方可缺席。 五:付款方式:
合同变更资料包括施工过程中()与()的合同补充协议和合同解除有关资料(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建筑工程施工补充协议书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等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在原签定通用合同的基础上签定本补充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一起使用,补充协议中的条款约定与原合同的条款约定有相抵触时,按补充协议约定执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概况: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其中商住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它
平方米,均为
层住宅楼,均为砼剪力抗震墙结构,基础采用桩管基础。
二、承包方式
2.1本工程实行工程施工总承包,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2.2本工程采用按甲乙双方商定的工程预算总价承包方式(本补充协议允许调整的项目除外),工程建筑面积按约
平方米计算,以本协议签订前甲方提供的图纸为准,经双方协商,工程预算总价为
万元人民币,工程结算总造价按本协议5.1条确定。
2.3按甲方经审核的施工图纸范围实行工程施工总承包,承包总价仅包含土建、水电安装工程。消防、电梯、弱电、道路与绿化工程和专业工程有特殊资质要求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乙方施工,若甲方委托第二家单位施工,则乙方按其承包结算价的3%收取总包配合费(本补充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该配合费由甲方代扣直接支付给总包方即乙方。
三、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3.1工程结算依据:根据施工图纸,现场签证单,设计修改通知,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按《山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2003》、《山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3》、
《山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办法2003》、《山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3》、《山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2003》、《山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03》、《山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附录表2003》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
3.2预结算办法:按相应工程类别套用:土建工程执行《山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2003》、《山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3》《山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办法2003》、《山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3》,安装工程执行《山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2003》、《山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03》、《山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附录表2003》及潍坊市造价站颁发的有关计价规定进行计价,材料价格按《潍坊市工程造价信息》当期发布的信息价作为结算依据。
3.3预结算取费标准:
(1)按潍坊市的《二类建筑、装饰工程综合取费标准表》和《二类安装工程综合取费标准表》执行,利润按定额规定35%计取。
(2)按总工程价下浮3%计取。
(3)措施项目费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工程保修费、工程保险费均按定额规定标准计取,其中赶工措施费、预算包干费及其它费用不计取。
(4)其它项目费中的总承包服务费按3%计取(以甲方和分包方的结算金额为计算基数,剔除设备购置费),其它项目费中的预留金、材料购置费、零星工作项目费、其它费用一律不计取,园林绿化工程不计取总承包服务费。
(5)规费中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定额测试费、意外伤害保险费按定额规定的标准计取。工程排污费不计取,但水电费按实际缴费的单价调整。噪音排污费、防洪工程维修费按实际发生,凭政府或主管部门开具的发票,列入计价程序。
(6)税金按当地政府文件规定套用县城(镇)标准3.35%计取。
(7)水电安装工程按定额规定的上限标准计取利润、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工程保修费、工程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定额测试费。税金按3.35%计取,其它一律不计取。
(8)施工过程中如遇计价办法和标准浮动,本工程计价办法和标准仍按本协议执行,不作调整。
3.4人工工资暂按潍坊市规建函[号文件执行,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新的调整文件,则按分段计算。
3.5施工图预算由乙方编制,经甲方审定后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作为本本协议
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
4、本工程结算允许按调整造价的项目如下:
4.1主材价差调整
施工期内本工程主材价差按《潍坊市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进行调整。价差每季调整一次。调整材料数量按实际使用数量计。
4.2人工费调整
施工期间内政策性人工工资调整依据文件规定按实调整。
4.3修改工程
施工图纸与竣工图纸有出入的项目定义为修改工程,包括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基础超深、工程签证、桩基深浅变化、已施工完的项目重修改图纸造成的增减工程量、图纸外增减的工程量,经监理、甲方批准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修改工程当月由乙方报送修改预算给甲方指定人员签字后生效,修改预算按原预算计价方法计算。
5、工程结算总造价:
5.1工程结算总造价=甲乙双方商定的工程施工图预算总价±按协议约定的可调整项目并经甲乙双方商定的调整价。
5.2调整价的计算:按本协议约定的可调整项目,乙方应在可调整项目实际完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监理、甲方报送调整项目预算书,监理、甲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对调整项目预算书明确批示并确认,逾期则视为甲方完全同意乙方提出的意见,乙方的调整预算直接进入结算。
四、工程款支付方式
1、主体完成后,甲方在15天内支付至85%的工程进度款给乙方。
2、砌体及室内外装修部分按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在本月28日前报给甲方,甲方在7天内审核完毕,甲方在次月10日前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5%给乙方。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甲乙双方办理完工程竣工结算。十五天内
付至工程结算总造价的97%的工程款,余款3%作为工程保修预留金,预留金预留期为二年,二年到期后15天内,如乙方无返修或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及时返修并经验收合格,则甲方无息返还预留金给乙方,但不免除乙方按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定的保修责任。
4、因乙方前期投入资金较大,如甲方以该土地做抵押进行贷款必须经得乙方同意,如甲方对房产进行了预销售,甲方必须将预售款所得的50%支付给乙方作为工程款。
5、若销售形势缓慢,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工程款,由甲方按欠付的金额及时间付给乙方银行借款利息,乙方不得停工、窝工或延误工期,否则视为违约。
五、施工工期
本工程以监理工程师开具的具有法定开工时间的开工令为开工的前提条件:施工工期以甲方将基坑开挖平整交付并确保“三通”之日开始计算,基础至主体结构封顶(不包括砖砌体工程、屋面机房层、女儿墙、架构)日历工期为12个月,装饰装修和安装工程及其它附属工程日历工期为6个月,总工期为18个月(即540日历天,从乙方施工之日起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不包括雨天和高温天气)、连续8小时以上停水停电、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的可以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工期按实顺延,停工超过7天以上,甲方必须赔偿每人每天50元的生活费给乙方。如乙方因无法垫资等原因停工属违约,应按本协议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乙方申请延长工期时必须及时报告给监理和甲方,甲方和监理在接到报告后经审查符合上述约定的顺延工期条件的,须自接到报告之日起7日内签署顺延签证。
六、施工管理
1、乙方应当提供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资料给甲方并且应将这些人员派驻施工现场,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调走。
2、乙方施工现场应当为甲方和监理单位提供合理办公场所。
3、乙方施工应当服从甲方代表和监理单位的监督和指挥,与其它施工单位协调施工。
4、乙方应当严格按照施工合同和本协议约定的工期计划控制好各阶段形象进度的工期。除土方开挖基坑防护以及基础工程、检测工程外,其它阶段工程不
能按约定工期保证工程进度,拖延5天还不能改正的,则视为乙方违约,按本协议违约责任条款处理,总工期每提前一天,甲方奖励乙方 伍仟 元,乙方每推迟工期一天则罚款 伍仟 元,工期以实际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5、施工队在每一工序施工前均应向甲方及监理公司报知施工程序。所有材料在进场使用前应先报甲方或监理公司,先验后用,若有施工材料要替代使用的应经甲方或监理公司同意后执行,并签字认可。
七、检验与检测费用
工程的桩基础检测、空气检测、门窗三性检测、安装原材料检测等费用按有关规定支付,其余所有工程检测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八、违约责任
1、发包人违约按主合同相应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约定执行。
2、承包人违约除按主合同相应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约定执行外,还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具体如下:
(1)乙方在带资过程中资金不足,未按双方协商的垫资付款方式施工而停工,或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的停工造成工程停工15天(含15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在甲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甲方必须无条件退场,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履行原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可取得的逾期利益、因诉讼而支付的诉讼费、评估费、律师费等。如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退场,则每迟延一日应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
(2)甲方根据本条约定解除合同的,如乙方如约退场,则甲方对乙方所作工程量按70%进行结算,工程款在本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给乙方,如乙方未如约退场,则工程款甲方按乙方所作工程量的50%结算给乙方。
(3)承担由于乙方原因所造成的该楼不能如期竣工,并导致购买该楼的业主不能如期收楼入住而向甲方提出索赔的全部赔偿金及因诉讼而支付的诉讼费、评估费、律师代理费等。
(4)承担向甲方赔偿由于乙方原因所造成该楼不能或未及时竣工导致该楼盘不能如期发售等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预期收益。
(5)、乙方在施工中如未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规范、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和验收标准及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导致发生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
合同变更资料包括施工过程中()与()的合同补充协议和合同解除有关资料(五):建筑工程施工补充协议范本
学府观邸工程施工补充协议
发包人(全称):内蒙古晟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鉴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施工事宜未明晰,现经双方协商一致,为明确工程的具体范围、合同包干总价等条款补充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学府观邸
工程地点:土默特左旗原把什乡政府院内
工程内容:地基与基础、全部砌体、抹灰、楼地面、屋面、防水、排水、装饰等工程(建
施、结施、水施工程图纸)。
资金来源:自筹。
二、双方明确工程范围为:
地基与基础、全部砌体、抹灰、楼地面、屋面、防水、排水、装饰等工程,其中门窗、涂料、镶贴砖由发包人指定颜色、品牌、规格。
三、合同工期确定为:
开工日期:日
竣工日期:日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包干总价(按施工合同约定)
合同包干总价不包括发包人指定分包人的工程部分。
六、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现行的房屋建筑施工标准、规范以及设计图纸中特别标明的相关标准、规范。
七、双方对一般权利和义务补充明确如下:
1、发包人工作
1.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配合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施工现场已经具备施工条件。
(2)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符合施工要求。
(3)发包人有权监督承包人对工程进度款的使用情况,具体实施办法:1、承包人在施工进行期间必须将各材料供应商、施工班组的主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上报发包人驻现场代表;2、承包人在申请月进度款时必须把上月对供应商的材料款、施工班组的工资的发放列表作为附件上报发包人,否则发包人当认为承包人申报当月进度款资料不齐,不予支付当月施工进度款。
(4)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1.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另定。
2、承包人工作
2.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负责。
(4)向监理公司提供的办公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提供1间装有电的办公场所。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负责。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负责。
(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由承包人按照当地相关部门要求进行。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施工道路维护:承包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临时施工道路和用水管道设施进行维护。如果施工现场承包人数量较多,则由发包人联合所有承包人进行协商。但维护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10)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划定的区域布置临建设施。
(11)承包人必须承担工程范围内所有文明施工与安全生产责任。
(12)承包人必须合理使用本工程施工进度款,做到专款专用。
八、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进度计划
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2013年5 月15日前重新确定并提供。
1.2上述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经发包人确认后实施。
2、工期延误
2.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雨水天不作工期顺延;
2.2当承包人本月的实际施工进度不能达到该月进度计划(即第八条第1项所确定的进度计划,下同)的70%时,发包人将暂不予支付该月施工进度款,并推迟到下月与下月施工进度款一并支付,当承包人持续两个月或两个月以上出现以上情况,发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如承包人3日内尚无具体整改调整工程进度的应变措施,发包人当视承包人违约并有权采取一切有效的强硬措施介入承包人的现场施工管理,以确保工程工期顺利推进,并由承包人负责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如承包人拒绝、阻止发包人介入管理或不配合发包人介入管理而使工期延误不能得到及时纠正,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2.3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每月进度工期延误的,从延误的第五天起,每天罚款10000元(人民币壹万圆整),累计计算。
2.4承包人未按进度计划完成第一个月进度计划工程的70%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2.5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延误进度工期累计达30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九、质量与验收
1、质量要求
1.1承包人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质量标准、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对质量通病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质量通病降低到最低限度。屋面、卫生间、门窗、外墙面几个容易发生渗漏的部位应重点监控。如部分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要求拆除重新施工的,承包人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2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及安全标准时,发包人有权拒付剩余工程款,待承包人修理、返工或改建达到约定的标准后,发包人才支付剩余的工程款。如果因修理、返工或改建而使工期超出合同约定的工期,承包人要赔偿发包人的相关损失;如超期30天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重新组织施工队伍将剩余工程施工完,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如果承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修正某项质量缺陷,则发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修正缺陷,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2.1中间验收部位: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及工序。
2.2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先进行自检,然后向监理工程师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
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主管工程师不管是否参加验收,只要发包人主管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对隐蔽工程持怀疑态度要求进行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对隐蔽工程进行剥落或开孔,检验合格,由提出方承担全部费用,工期顺延;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十、安全文明施工
1、承包人必须承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所有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责任。
2、承包人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设立专职安全检查员,检查、发现、消除各种隐患,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对特殊工种进行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3、承包人对施工现场中的动力设备、输电线路、电源开关、易燃易爆和有毒物资,须有专人负责,并有严格的防护措施。
4、监理人员、发包人有关人员违规指挥,承包人有权拒绝。
5、建设安装施工过程中的工伤事故、交通事故、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支付各种费用。
6、承包人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盗工作。
7、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水灾事故或其他事故,承包人应全力以赴进行抢救,同时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并通知监理和发包人现场主管人员。
8、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进行施工,并保证在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和违法乱纪现象,若有发生,发包人将给予承包人处以10000元/次的罚款。
十一、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及调整
1.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方式确定。
1.2承包人收取工程款时必须向发包人提供建筑工程发票,所有税金由承包人承担。
1.3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合同总价中,承包人已充分考虑除本补充协议签定后新增的设计变更项目以外的所有风险因素,合同总价不因除本补充协议签定后新增的设计变更项目以外任何原因而调整。
1.4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不采用。
1.5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不采用。
1.6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工程变更 。
2、工程量确认
3.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的5号前提交上一月度已完工程量报告。
3、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条款约定) 十二、材料设备供应
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1.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1)对于本补充协议附件中指定的材料或工艺,承包人必须遵照执行。承包人若要更换指定材料,必须经过发包人允许。
(2)承包人所采购的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材料、配件、构件等,必须提交相应的产品合格证书、出厂证明等资料,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取样送检,经过发包人委托的工地代表和建设监理单位验证合格后才允许进场使用。
(3)对于发包人所指定的材料或工艺,承包人不遵照执行的,将被视为不履行合同实质内容而受到发包人扣罚履约保证的处罚;每发现一次处罚10000元,且这些不符合合同附件规定的材料不得用于本工程。
(4)对于指定材料,发包人仅指定材料的品牌或生产厂家,不指定采购点。
(5)特种材料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产品资料及样板,经签认后订购使用。如进场材料与提供资料及样板不符,不得使用本工程上,应安排该材料退场,否则,承包人须承担由此引致的一切责任与经济损失。
(6)采购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没有经过发包人同意,或者与发包人指定、认定的样品、品牌不符,或属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已经用到工程上去的,应当推倒或拆除,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工期不予顺延。并且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0元。
(7)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有一方持有异议需要进行检验、试验的,应当到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持有异议的一方应承担检测费用,不合格的应由承包人承担检测费用。
(8)施工图设计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如市场无货,需要寻找替代品时,承包人需提供替代材料、设备的名称、产地、性能、规格、价格,并出示样品或组织参观考察,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同意后,报设计方批准后方能使用。否则,按承包人违约论处。
(9)本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和承包人的施工机械一经运至现场,均应视为专门用于实
合同变更资料包括施工过程中()与()的合同补充协议和合同解除有关资料(六):某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书
唐山曹妃甸临港商务区x期住宅楼工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发包人(甲方):唐山曹妃甸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
根据双方于
日签订的唐山曹妃甸临港商务区二期住宅楼工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简称原合同),甲乙双方就其中未尽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形成本补充协议。本协议是原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原合同相抵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曹妃甸临港商务区xx住宅楼工程
2.工程地点:曹妃甸中山路临港商务区
3.工程范围:b区11栋楼的建筑安装工程。建筑面积(暂估)150000平方米,含半地下室、车库面积。(施工图纸到现场后调整建筑面积并补充本协议附件)。
4.承包内容:甲方提供的全部施工图及技术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桩基工程及其他甲方分包工程除外)。
二、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开工日期为月,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为日前。
关键部位节点工期及网络图详见附件2。
三、质量标准
四、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除甲方分包工程以外的全部工程总承包。
甲方分包工程(不限于):桩基工程、消防、通风、电梯、燃气、门窗安装等工程。
五、合同价款确定与结算
(一)合同价款
暂估合同价款为1125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壹仟贰佰伍拾万元整 )。
暂估合同价款=暂估单价×暂估建筑面积
暂估单价: 1250元/平方米,
暂估建筑面积:90000平方米。
本工程合同价款未核定前,按暂估价拨付进度款。
合同价款核定:乙方收到甲方全部施工图纸后的30日内,将施工图(含图纸会审内容)预算报甲方审核,甲方审核后的预算价款下浮2%后做为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确定后,按合同价款拨付工程进度款。已按暂估价拨付的进度款据实调整。
(二)工程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双方在乙方
提交结算书后的120天内完成结算。
双方审定的结算数额下浮2%后为本工程结算价款。
(三)预、结算依据
河北省2008年定额。
冀建质【号文件(人工费)。
甲方提供的全部施工图及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工程洽商。
并如下约定:
1、工程施工中发生的洽商、设计变更(不包括图纸会审内容)及现场签证等,必须由现场甲方、监理单位、施工方三方签字盖章,甲方工程部经理审定。单项变更在 2000 元(含2000元)以内的,不调整工程造价,单项变更超出2000 元的,按实际调整。
2、甲方物资部出具的《甲指材料认质认价通知单》。
3、甲指以外的材料及价格,执行2012年第3期《唐山工程造价信息》。造价信息未提供的,甲方认质认价。定额范围内的周转材料及辅材的材料价格不做调整(安装管件按定额含量及实际价格进行调整)
4、不计取大型机械进出场费,安拆费按甲方、监理审批的施工方案计取。
5、土方工程以开工前,三方测定的现场实际地坪标高为结算依据(三方共同认可的有效签证)。基槽开挖 场区内运 回填 地下障碍物拆除=18元/立方米包干(场外运输以实际签证为准)。结算基数为
基槽的全部土方开挖量,土方工程只计取税金,其他费用不计取,但是基槽回填后的剩余土量要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管沟开挖 夯填 地下障碍物拆除 余土外运=20元/立米包干。
6、所有砼墙采用大模板,顶板采用竹胶板模板。在预算定额中大模板定额的基础上,内墙抹灰面积:地上住宅抹灰面积按墙面面积的70%计取,其他部位抹灰面积按规定计取;砼顶板只按刮水泥腻子计取。乙方采用其他模板,应保证施工质量并经甲方、监理认可,乙方负责由此增加的模板费和抹灰费用。
7、甲方分包工程,乙方计取配合费。配合费为甲方分包工程合同价款(不含设备费)的1.5%。乙方在施工现场条件范围内为分包单位提供施工所需的提升设备、脚手架及临时电源等。
8、现场不发生停水停电、二次倒运签证。
9、甲方分包工程不参与总价降率。
六、工程价款的支付
1、乙方在收到施工图7天内,将施工进度计划及施工方案上报甲方、监理审核。经审定的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是监督工程施工的依据,也是拨付工程款的依据。
2、本工程无预付款。
3、工程款拨付:主体部分完成3层封顶拨付15%;10层封顶拨付15%,主体封顶拨付20%,装修和安装工程完成50%时拨付10%,全部工程完工后拨付10%,工程完工,甲方、监理初验合格后拨付5%,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5%,工程结算完成后拨付至结算价款的
95%,其余5%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金在保修期满两年后返还3%,保修期满三年返还1%,保修期满五年返还1%。期间因乙方未按约定完成保修的,甲方先行扣除发生的保修费用后按比例向乙方返还。
进度款拨款时间为乙方完成当期计划工程量且质量合格后的7日内。
4、乙方原因,未按时限完成形象进度计划时,暂扣本施工节点应付进度款,待补齐形象进度后,与下施工节点进度款同时拨付。形象进度以总包单位最慢进度栋号计算。
5、乙方按实际用量和市场价交纳施工用水电费。如甲方代付,在拨付工程进度款时扣回。
1、甲方对部分建筑材料认质认价,乙方采购全部建筑材料。
2、甲方认质认价材料: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外墙砖、外墙涂料、挤塑板、聚苯板、防水材料、蛭石瓦、散热器、采暖管、总配电箱、π接箱、电表箱、室内配电箱、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电线管、给水管、雨水管、排水管、阀门、各种井盖、地砖、石材、地材、楼梯扶手及砌体材料、外墙仿砖涂料施工等。
钢材、商品混凝土分 2次认价,第一次基础垫层完成后,第二次6层封顶后。
2、乙方应于材料使用30日前向甲方物资部报送甲指材料采购计划,内容包括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数量等。甲方指定材料后向乙方下达《甲指材料认质认价通知单》。乙方按通知单采购。甲
合同变更资料包括施工过程中()与()的合同补充协议和合同解除有关资料(七):施工合同有关工期及工程款支付变更补充协议
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书
一、承包建筑总面积约120000㎡,改为暂按780元/㎡计算,合同价款为9360万元(按实际结算为准)。
二、发包方工程师并负责对本工程中工程量的增减签到工作。
三、发包方应办理施工所需的一切证件手续,并由发包方支付相关费用。
①专用条款8.1(5)应取消承包方协助办理,补充。
②专用条款8.1(9)施工时场内还涉及当地老百姓或有关部门得纠纷问题,由发包方协助解决。
③专用条款8.2施工后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四、①专用条款9.(4)向发包方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双方协商决绝。
②专用条款9.(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并支付。
③专用条款9.(6)验收合格交付后,工程成品保护由发包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五、专用条款13.1加上通用条款13.2条件内容执行,取消相应顺延。如有特殊要求工期顺延涉及时双方协商解决(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甲方负责)。
六、①专用条款23.2(2)工程计算按江苏省2004年建筑工程定额计算直接费;人工工资按江苏省最新有关人工工资调整文件执行;取消标准按三类取费标准执行。
材料价格按合同期间江苏省徐州地区信息价每月平均价格执行,钢材价格按主体工程期间平均价格执行。
②专用条款23.3应加调整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工程签到单、政策性调整等。
七、①专用条款26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加上按6幢房子计算。
②第6次支付款按审计完毕工程款总造价的95%付款,并付清。除5%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金支付按合同条款执行。
八、工程变更按通用条款有关规定执行。
九、①专用条款35.1中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它违规责任
发包人如果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如停工、待料等情况发生时)。
十、专用条款47补充条款①春节的放假时间;②特殊气候条件相应顺延;③商品砼的价格及砼等费用列入决算;④无价格材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工程款付款签字顺序:①监理②业主工地代表③王总④张总⑤屠总
合同变更资料包括施工过程中()与()的合同补充协议和合同解除有关资料(八):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填写范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自筹
5.工程内容: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施工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基坑支护、桩基、土建、水电安装、通风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日。
计划竣工日期: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18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符合国家验收规范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壹拾万零叁仟叁佰壹拾肆元陆角玖分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14 年 3月 5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后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叁 份,承包人执 叁 份。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号:【合同变更资料包括施工过程中()与()的合同补充协议和合同解除有关资料】
通用条款参照(cf-)【合同变更资料包括施工过程中()与()的合同补充协议和合同解除有关资料】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确认的对合同有影响的会议纪要、签证、及设计变更等相关资料。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建甲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合同变更资料包括施工过程中()与()的合同补充协议和合同解除有关资料】
1.1.2.5 设计人:
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现场临时办公及施工场地。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按照设计图纸确定。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合同履行中确定 。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详细施工图。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无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变更资料包括施工过程中()与()的合同补充协议和合同解除有关资料(九):建设工程施工补充协议(1)
建设工程施工补充协议
合同编号: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新余市中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同意按建设工程施工补充协议条款执行,补充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明和·中央小区
工程地点:长青南路以西
工程内容:土建和装饰工程(含甲方要求乙方安装的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等),但不含门窗、电梯、消防、地下车库的地下耐磨漆和划线、入户大堂和电梯前室精装修、环保、智能化、太阳能、安防、景观,小区道路排水、供电,市政自来水工程,人防设备、设施。
二、工程承包范围、方式
1、承包范围:明和·中央小区号楼(房屋编号以市规划局审核的方案图为准)及其对应的地下车库。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以及工程做法修改通知施工,所有预留孔洞由乙方封堵。甲方另行分包的工程不在本次承包范围内。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甲方提供的钢筋、水泥等料材,甲方可
在工程总造价中直接扣除。
三、工程施工工期
1、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施工总工期:1#楼、2#楼及相对应的地下车库总工期为500天(其中基础和地下车库的工期为100日历天);6#楼、8#楼及相对应的地下车库总工期为300日历天(其中基础和地下车库的工期为100日历天);3#楼及相对应的地下车库总工期为500日历天(其中基础和地下车库的工期为100日历天);5#楼及相对应的地下车库总工期为400日历天(其中基础和地下车库的工期为100日历天);7#楼及图纸范围内的人防、车库等总工期为500日历天(其中基础、人防、地下车库的工期为100日历天)。
3、2#楼和3#楼的地下车库顶板竣工后主体需暂停约90天,具体重新开工时间以甲方的书面通知时间为准,工期按照暂停工天数相应顺延。
(注:总工期指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从开工到竣工且验收合格的时间)
四、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和施工图设计要求施工。本工程质量为合格工程标准,争创优良工程。
2、施工中发现不合格项目时,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同时把整改措施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存档备查。不合格项目整改工作应在甲方要求时限之前完成,并请甲方复查通过,否则甲方有权扣罚相应工程项目工程
款的5%,乙方且必须继续整改至合格。
3、乙方所有进场材料,必须先报监理和甲方查验签收,并且按规定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均视为不合格材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返工。
4、每道工序完成且自检合格后,报经监理和甲方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监理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打开隐蔽工程重新检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接到乙方书面通知报验,派人在24小时之内到达施工现场验收,如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则乙方视作甲方通过验收。
5、钢材采用萍钢、新钢、南钢生产的钢筋和板材,水泥采用分宜“海螺”普通硅酸盐水泥,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所有模板的90%必须采用九夹板新模板进场,脚手架采用扣件式钢管,否则甲方每发现一次处罚乙方伍万元整,且乙方必须无条件将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清退出场,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结算方式:工程量以设计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为准。
1、⑴工程定额套用:执行江西省2004年版《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江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⑵工程取费:1、建筑工程按定额直接费加12%的综合取费,乙方在施工中未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再奖励2%的综合取费;2、装饰和安装工程按定额人工费加20%的综合取费。3、上述综合取费包括各项组织措施费(包括环境保护、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临时设施、检验试验费等
六项)、技术措施费(包括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施工排水、降水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和其他)、间接费(包括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施工道路和维修费、风险费,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
⑶材料和人工费调差:1、建筑主材(钢筋、水泥、砖、砂石、商品砼)按施工当期的《江西省造价信息》新余地区相应材料市场信息价进行调差,造价信息中没有价格的材料由双方核价,签字认可,作为结算依据,除上述四种材料外,其它材料不参与调差;2、装饰和安装工程中由甲定乙购的主材按招标价另加10%的采保费进行结算;其他材料不参与调差。3、建筑、装饰、安装工程中的人工费调差只将定额综合工日单价按36.5元/工日进行调差。所有价差部分只计税金(按定额规定费率3.413%)。
⑷其它:1、签证点工根据工程需要,按双方约定确定单价,点工费不再计取任何费用(包括税金);2、乙方结帐时需提供建安税票给甲方,乙方纳税按新余市地税局征税标准缴纳。另外乙方需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再提供壹佰伍拾元的材料发票给甲方(钢筋、水泥、油等其它材料发票),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3、钢管脚手架按外架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每平方米另增加6元,此增加量只计税金(按定额规定税率
3.413%)。
2、材料差价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只计取税金(按定额规定税率
3.413%)。商品混凝土、基础和主体结构钢筋的调差以基础开挖当月至主体封顶当月工期内,按照《新余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月算术平均值调整(中途停工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则按照实际施工时间为准)。砂、石、砖、
水泥等可调价差材料,按前80%施工工期的《新余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月算术平均值调整,列入决算。其余甲定乙购外材料按施工期间《新余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价格平均值为准。工程造价信息中没有价格的材料由甲乙双方核价确定。其它的政策性文件都不再执行调整。
3、所有有关工程结算的资料签证双方按以下规定程序办理:单项费用5000元以内的由甲方派驻的现场工程师和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5000元以上的还须由甲方负责人签字认可。现场签证统一使用甲方制定的表格。
4、签证增加的工程量只计定额直接费和税金(税率3.413%),不再计取其它任何费用。
六、付款方式:
1、乙方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乙方同意以高层住房和相应比例的地下车库抵扣工程总价的80%工程款,余款待工程结算后7日内支付。
2、甲、乙双方同意1#、2#、3#、5#四幢住宅楼除去安置房和甲方自留的12套房屋外,按每楼层、每户型的相应比例确定抵款房屋的具体位置(在开盘前另外以补充协议约定)。所抵房屋价格待所抵押的房屋开盘后三个月内确定具体价格。乙方所抵房屋必须统一按甲方所定销售价格由甲方的销售人员销售,并统一由甲方办理销售手续。全权委托销售代理的销售费按1.2%计算,若甲方员工销售按8‰计算,销售代理费用由乙方按实承担。所抵工程款的房屋销售款统一缴交至甲方帐户,甲方在收到帐款后五个工作日内转给乙方。若甲方在开盘三个月内销售情况良好,则可支付现金给乙方,支付现金按进度款的85%支付。若乙方
合同变更资料包括施工过程中()与()的合同补充协议和合同解除有关资料(十):施工合同价款补充协议(求因变更增加造价)
施工合同价款补充协议(求因变更增加造价)
提问者: lingq92 | 悬赏分:15 | 浏览次数:3722次
问题补充:
请多发几份参考,谢谢
我来帮他解答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按照上述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中标合同签订备案后,当事人不得就合同中的实质性内容另行约定,应以中标合同为准。当然,这并不是说合同签订以后就不能变更了,建筑施工合同有其特殊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可能因各种原因发生设计的变更或者工程量的增减,这时就涉及到合同实质内容的变更。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签订以后可以变更,但这种变更同样要履行法定的程序,需要再次备案,只有进行了重新备案后,才能
作为合同结算的依据。在实践中,有的承包人出于无奈或为了承包工程而不得已在中标以后签订更改原合同实质内容的补充协议,也就是所谓的黑合同。这种不是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变更的合同实质性内容,而是为了规避行政部门的监管签订的补充协议,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上述最高院司法解释第21条是对为规避法律和政府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的不正确的“真实意思”的干预。因此,履约过程中如果签定了与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发生变更的补充协议是否有效的的关键是要有法定的事由并同样办理备案手续。
推荐的其他文章
这些是最新的
这些是最热门的
[合同金额变更补充协议]合同变更资料包括施工过程中()与()的合同补充协议和合同解除有关资料
关于故事大全:感人爱情故事大全,两性爱情故事,寓言童话故事,鬼怪恐怖故事,爱情哲理励志故事大全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的资源均来自互联网,仅供交流学习之用,请勿作商业用途,所有资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含税销售额 扣除额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