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有权利物业不给充电费怎么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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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山东 济南];& 15: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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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纠纷,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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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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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建议你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你可以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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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鲁ICP备不交物业费,不给充电费,你觉得合理吗?不交物业费,不给充电费,你觉得合理吗?爱情画册百家号居民小区构成了一个个城市的细胞,并不是能让每位业主都称心如意的物业服务,常常成为引发纠纷、烦恼的导火索。现实生活中,肯定有小区的业主对物业服务不甚满意,部分业主不肯及时交纳物来管理费;而物业管理者则认为小区业主刺头,不好搞服务,甚至以不交物业费为理由,对业主采取限制购电手段来威胁,从而使物业与业主的矛盾愈演愈烈。亲爱的读者们,你们觉得物业有权力不给业主充电费吗,对于这种情况,你们有好的解决办法吗,欢迎留言。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爱情画册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设计插图、艺术欣赏、唯美画册等内容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小区物业有权停水停电吗?它们的行为是否合法?|物业服务|供水|房地产_新浪法院频道_新浪网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听到,业主因不交物业管理费或者其他原因,被物业管理公司停水停电。那么,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停水停电吗?
  一、小区物业服务一般包含哪些内容?
  小区物业服务的内容应当按照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进行。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物业服务指的是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一般而言,物业服务具体包括综合管理、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管理、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停车管理服务等内容。
  二、业主不交水电费,物业公司有权停水停电吗?
  小区业主供水供电合同的相对人是供水公司和供电公司。根据《合同法》第八条、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用水用电人(即小区业主)有义务缴交水费电费,而供水供电人(即供水供电公司)有义务依约供水供电。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如果业主不履行缴交水费电费的义务,则供水、供电公司当然享有停水停电的权利。
  如果供水、供电公司委托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那么在业主拖欠水电费时,物业公司则可以以供电供水部门的名义对业主停水停电。如果供电供水部门没有委托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物业公司作为供水供电合同外第三人,当然无权对业主停水停电。如果物业公司据此停水停电,给业主造成损失的,受损业主可以追究物业公司的侵权责任。
  三、不交物业费,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停水停电吗?
  供水、供电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物业管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两者处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中。
  停水停电的权利是供水、供电公司的一项重要合同履行抗辩权,物业公司不是供水供电合同的主体,自然不享有供水供电权。在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在业主欠缴物业费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可以以停水停电为惩罚手段,在合同法上属于涉他条款,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这种条款应征得权利人的同意,否则,为无效条款,业主反而可以追究物业管理公司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物业公司擅自停水停电给供水、供电公司造成损失,供水供电公司也可以向物业公司索赔。
  四、不交购房款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停水停电吗?
  业主拖欠房款违反了他与开发商之间的购房合同,开发商可以依据房屋买卖合同追究业主的违约责任。而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是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关系,如果业主按时支付了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公司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如果物业公司根据开发商的指示,擅自对业主停水停电,显然是违法行为,受损业主可以追究物业公司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或者追究物业公司的违约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九条的规定,如果业主选择追究物业公司的侵权责任,还可以选择让物业公司和开发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律师简介
  闵济宏,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盈科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交易部副主任,“盈科年度优秀律师”,北京电视台、《广州日报》、《中国消费者报》等多家知名媒体特邀点评律师,中国互联网专业法律网络公司顾问专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律顾问,北京江苏企业商会维权部首席律师。擅长办理:(1)以职务犯罪、经济犯罪为主的各类刑事案件;(2)房产、买卖、股权等各类合同纠纷案件;(3)涉重大财产婚姻继承案件。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编辑:sfeditor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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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中,眼、耳、鼻、舌、身、意,都有让人愉快的事儿。
现在年轻人的权利意识、规则意识开始增强,这一代人变得具体了,了解自己了,知道疼自己了。
人的最佳生活状态是物质上的独处和精神上的交流,这种交流当然不仅是和具体的人,还包括所有那些已逝的美好灵魂。
全局调整结束了,传言也休止了,出乎意料,局长被没有走,所以该出手解决问题了。物业是否有权收取电费-政民互动群众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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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是否有权收取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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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沈阳市皇姑区新汉城小区23号楼住户,小区建于2011年,于2012年入住该小区,物业类型是物业公司,我没有缴纳物业费。物业私自收取电费,物业是否有收电费的权利,和物业要电费号去国家电网交,物业不提供号码,就让交给物业,也不能提供正式的发票。不交就威胁停电。
&&&&&&&&&
您好,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皇姑区房产局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诉求人反映“物业是否有权收取电费的问题”,收取电费是经皇姑区电业局同意的。
&&&&&&&&二、处理情况:新汉城小区是前期聘请沈阳博鳌物业有限公司对园区进行物业管理服务的(企业资质三级)。
经皇姑区小区办调查核实:新汉城22#楼、23#楼是2011年由沈阳百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2012年竣工入住至现在居民用电一直是临时电。入住时是由沈阳百田公司负责交纳电费,现在沈阳百田房产开发公司已经托管给沈阳博鳌物业有限公司,经皇姑区供电局同意该物业公司于日安装计量电表收费,并负责向供电局每月统一交纳电费。
物业公司对业主收取电费0.5元/1°电,而交电业局为0.9元/1°电,但个别住户一直没有交纳电费,导致电费收支不平衡,现博鳌物业公司经济困难无力支撑每月近14万元的电费,电业局也多次下通知书:如电费不按时交纳将给22#楼、23#楼停电处理。
&&三、反馈情况:我们已经通过电话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向您做了详细的说明,您对我们的办理工作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民心网”的支持和信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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