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垄断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高工资会不会对社会造成负

国资委对垄断高收入的态度也很迷茫_社会广角更多新闻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 & 正文
24小时排行  □本报记者 李萌博&&&&日前,我省发布了200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9% ,上线(预警线)为增长15%,下线为增长4% 。与去年相比,我省工资指导的“三条线”均有所下降。  今年工资涨幅原则上不再超过去年&&&&根据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以及国家相关收入分配政策,以2008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4583元为基数,我省设定的200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为:基准线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9%,上线(预警线)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15%,下线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4%。&&&&记者了解到,我省2008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是:以元为基数,基准线增长15% ,上线为增长22% ,下线为增长7% 。我省今年的“三条线”较去年均有所下降。  企业实在有困难,工资涨幅可低于4%&&&&我省要求,企业应依据利润、资本收益率、资产保值增值率等经济指标,统筹兼顾企业的承受能力、发展后劲及调动职工积极性等因素,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水平。&&&&生产经营较困难、上年亏损且当年可能出现亏损的企业,可按低于下线4% 的水平安排工资增长,亦可暂不增加工资。 但各类企业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省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垄断企业的工资涨幅原则上不能突破9%&&&&竞争性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相对控股企业),当年人均实发工资增长不得突破上线(预警线)。但职工平均工资低于24583元的,在效益等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可按上线增加职工工资。&&&&垄断企业及国家财政补贴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不得突破基准线。上年工资水平高于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企业中,经济效益下降幅度较大或亏损的,增长不得突破下线,其他企业则应在基准线以下安排。  职工的工资不涨,负责人的工资也不能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在安排年度工资增长时,职工平均工资不增长的,企业负责人工资亦不能增长;企业工资增长达不到工资指导线要求的,要同比例扣减企业负责人收入;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本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企业负责人收入增幅不得高于本企业职工工资增幅;一线职工(除企业中层及中层以上职工)年度工资增长幅度,不得低于本企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  企业效益每增加1%,职工工资应增0.2%-0.5%&&&&我省要求,各市在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方案时,可继续按照企业效益每增长1% ,职工工资增长0.2%-0.5%的比例,确定并发布本地区企业工资随经济效益增长的最低增长比例或系数。  降低指导线不是降工资  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有关人士解答企业工资指导线下降原因&&&&“降低工资指导线是否意味着要降薪呢?”近日,我国不少省市公布的工资指导线都出现了不同幅度的下降,而我省2009年工资指导线也较去年有所下调,不少市民随之产生了一些疑问。对此,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有关人士明确表示,降低工资指导线并不是降低职工工资。&&&&各省市工资指导线普遍下调&&&&记者了解到,8月4日,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布了“广东省200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上线(警戒线)为12%,下线为零或负增长。7%的基准线比2008年的10% 下降了3个百分点,而下线为零或负增长也是近年来首次出现。&&&&在目前已经公布 2009年工资指导线的地方中,山西、青海、云南、吉林、陕西均不同程度地调低了基准线。其中山西降低了2个百分点、青海4个百分点、云南4个百分点、吉林3个百分点、陕西5个百分点。&&&&今年为何下调工资指导线&&&&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设立工资指导线主要是为了保障低收入者的利益,限制较高收入行业的工资增长,包括我省在内的部分省市今年之所以要下调工资指导线,是因为金融危机对企业经营和社会就业等方面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政府进行这次宏观调控,是为了达到为企业减轻负担、稳定就业的目的。&&&&此外,很多企业受金融危机影响,经济效益明显下滑,员工工资甚至已经出现下降,因此这次指导线的下调,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降低指导线并不是降工资&&&&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有关人士明确表示,下调工资指导线,不是要降低职工工资。&&&&据介绍,工资指导线不具有法规的强制性,其作用主要是作为企业制定内部工资标准时的指导和参考。工资指导线下降,只意味着工资上涨的参照区间下降,并不是企业职工的工资也一定会跟着下降,因为职工的收入最终还是要看所在企业的具体经营情况。&&&&11日,记者随机采访了省城几家企业的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对方均表示,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即使企业有降薪的意愿,但工资过低也会降低劳动者的积极性,最终损害的还是企业自身利益。所以作为企业,并不会做出大幅降薪的选择,相反,如果企业的效益好,肯定会不断提高职工的待遇水平。  ■相关链接  什么是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线仅仅是企业决定工资的参照,对企业并没有强制性,但它是政府调控工资分配的重要手段之一。它以权威信息发布的方式对置身于劳动力市场中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合同工资起引导作用,也是企业与工会双方通过协商谈判决定工资水平的重要依据。&&&&工资指导线包括三条线:基准线、上线以及下线,分别对应着当年企业工资增长的平均、最高、最低幅度。而这三条线是按当年的社会总体综合指标,包括地区生产总值、物价上涨水平、上一年度的工资总体水平、劳动生产率等指标综合测算而来。
本版主要新闻加入微博,记录点滴,分享感动,握手明星
& 重庆财经 & 正文
重庆不同行业收入差距大 垄断业工资增长最高
摄影 李一鸣工资涨不赢CPI,是时下大家经常“吐槽”的问题;而部分垄断国企的“天价”工资单,又常常刺激着普通工薪族的神经。昨天,市政协委员鞠飞代表市总工会发言,介绍对我市职工工资收入的调研与建议。同时,市总工会已经提出集体提案《重庆市总工会关于调整职工行业收入差距的建议》,建议多举措调整职工工资。
职工工资增长的“四高”态势和“四低”格局“四高”态势●职工工资年均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直辖以来,全市职工工资年均增速为145%,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8个百分点。●低收入行业职工工资年均增速高于全国同行业平均水平。●“两翼”地区职工工资收入增速高于“一圈”地区。●农民工工资增速高于职工工资增长速度。“四低”格局●职工工资收入增速低于GDP。●低收入行业工资增速低于其他行业。●低收入群体收入增速低于普通职工平均水平。●工资总额占生产总值和生产经营成本的比重不断降低。职工工资收入差距“五个拉大”●行业门类间的差距拉大。●不同产业间的差距拉大。●不同所有制企业间的差距拉大。●垄断行业与竞争性行业间的差距拉大。●不同群体间的差距拉大。劳务派遣工收入最低市总工会调查显示:2009年至2011年,全市劳务派遣工工资增速仅为0.5%。而同期全市13个行业职工工资增速达到35.5%,增速为劳务派遣工工资增速的71倍。2011年,企业中层管理、普通职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的年均工资收入比为1∶0.75∶0.58∶0.44,显示劳务派遣工的工资收入处于非常弱势的低位。在所有职工当中,劳务派遣工工资增长尤其缓慢,收入最低。同时,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企业职工的工资收入差距也在不断拉大。1997年以来,国有企业与集体企业职工工资平均差距由1.4倍拉大到2010年的1.6倍,城镇经济单位与私营经济单位职工工资收入差距达到1.7倍。2007年至2010年,电力、石油、燃气等垄断行业职工工资年均增长13.8%,其他竞争性行业年均增长仅为8.8%。不同行业同类人群的极端收入差距高达数十倍,其中中层管理人员最高与最低工资差距扩大到30.9倍、普通职工扩大到20.3倍、农民工扩大到24.4倍,且呈不断拉大趋势。分析部分国企大量裁员致劳务派遣工迅速膨胀市总工会表示,造成职工工资收入行业差距明显的因素有很多,例如,有的国有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大力裁减正式员工,使用低工资的劳务派遣工数量迅速膨胀,使得同工不同酬现象严重。相当部分企业通过尽量压低职工工资追求利润最大化,少数企业甚至不为职工缴社会保险。目前社会对于职工工资的认识也存在偏差,片面认为企业收入分配行为完全由市场机制调节,政府不宜干预;片面理解企业工资完全由资方或经营者单方决定,对建立企业劳资双方协商确定工资的机制缺乏正确认识。企业工资分配调控的政策体系不健全,对企业工资初次分配的指导调节力度不够;社会保障、税收等再分配手段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能力不足,难以保持合理的收入分配关系,都导致政府调节手段不足。此外,市场需求也导致职工工资收入差距加大。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高的企业员工工资相对较高,技术含量高的复杂劳动、生产流程中责任大的岗位工资收入相对较高,劳动力市场供不应求的劳动者工资报酬相对较高,反之则相对较低。建议定期发布工资增长指导标准市总工会建议,通过多种举措调整职工工资行业收入差距。建议制定出台《重庆市行业职工工资条例》,从法规层面对职工收入差距进行明确规定,加大高收入行业和群体税收调节力度,把控制行业收入差距纳入法治轨道。建立工资指导线制度,及时调整工资指导线,定期发布行业工资增长指导标准,引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和增长幅度。采取税收倾斜、政府补贴等措施,加大对弱势企业的扶持力度,保障职工工资正常支付和稳定增长。要实行正式职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同工同酬,严格规范和控制劳务派遣工的使用范围,并加大对困难职工群体的帮扶力度。对于垄断行业,要加强分配调控。政府要创造条件,从体制上打破垄断,促使其在竞争中逐步理顺分配关系。加强对国企的监督管理,合理确定国企“红利”上缴比例,弱化企业收入分配自主权,完善工资总额包干制度,强化社会监督,使国企的收入分配在阳光下运行。此外,要深入推进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推动广大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提高收入水平。在加快推动社会保障对象全覆盖基础上,实行“限定差距、企业保底、政府补差、自缴放开”,提高低收入职工的社保标准,缩小不同收入群体间的社保差距。同时完善低收入职工群体的培训机制,加大政府、企业、工会等方面的经费投入,整合培训资源,帮助低收入职工提升从业技能、增加收入。关键词:退休金、住房公积金今年两会,不同行业职工的退休金和住房公积金的巨大差距,也得到了政协委员们的关注。市政协委员杨亚丽告诉我们,她是政协提案组的成员,在审查提案过程中她就发现,有不少政协委员都非常关注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退休金和住房公积金差距。她说,她一个月的住房公积金是600多元,已经不算低的了。但一些垄断企业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比她高得多。通过退休金和住房公积金,部分企业进一步提高了收入,拉大了工资收入差距,又避了税。已经有一些政协委员提出了相关的提案,希望能够推动解决这个问题。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00000000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责任编辑:wyjeferryzhou]
(请登录发言,并遵守)
精彩推荐评论过往今日
Copyright & 1998 - 2017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红网 - 百姓呼声 - 生产成本上升,职工工资是否会减少?
| 市州直达(-------------) |
&即时滚动 >>
此页使用了内帧,需更高版本的浏览器支持。
生产成本上升,职工工资是否会减少?
清水无香00 发表于 &12:52:47『标签:&&』
单位生产成本上升,职工的计件工资是否会减少??????????
网友46:一款软件第1楼核算生产型计件工资制企业员工的工资,同时具备信息统计、成本核算、产量统计,人员档案管理功能。导出导入数据:支持从excel批量导入数据到软件、批量从软件导出数据到excel、打印报表。自由切换数据库: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规模选择、切换数据库。系统安全稳定:系统采用多种手段保护用户数据的安全性。提供数据备份、密码修改、权限管理、数据还原、数据库压缩,系统日志等功能。纠错检查,智能提示:手工录入做工记录时,软件字段检查用户录入的数据是否正确;录入工号自动提示工人姓名,减少错误录入。录入结束后可以统计每个工序做工完成情况以及成本。,方便查找数据。两种工资核算方案:提供两种工资算法,根据数据数量而定,自由选择,计算结果相同。数据校正:检测excel中用户的数据,标记出错误的行数,自动校正空格,日期等明显错误。&23:58:46工会维权: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维护职工劳动保障权益问题及对策第2楼  徐德明 日 &&   [摘 要]&当前,职工劳动保障权益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下岗失业人数居高不下,职工就业岗位不稳,就业质量不高;职工收入普遍被人为压低,收入差距过大,拖欠克扣工资问题突出;相当一部分职工未被社会保障制度覆盖,参保职工保障水平不高,个人负担偏重;部分改制和关闭破产企业无力支付职工债务、安置费和经济补偿金,职工过多地承担了改制成本。政策建议是: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的积极就业政策和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保障职工就业权益的实现;建立和完善收入分配政策法规,确保职工共享经济发展成果;抓紧建设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有效化解职工的社会风险;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更好地为困难职工提供及时有效的帮扶。   [关键词]&职工; 劳动保障权益; 突出问题; 政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 C913.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4   *本文系为中共中央党校第40期省部级干部进修班A班社会发展方向《政策论坛》提交的报告。   一、当前职工劳动保障权益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下岗失业人数居高不下,职工就业岗位不稳,就业质量不高   就业的总量性和结构性矛盾相互交织,经济增长对就业的拉动效应减弱,就业形势十分严峻。“十一五”期间,中国城镇每年需要就业的人口都将超过2400万人,而新增的就业岗位加上自然减员也只有1100万个。中西部地区、资源枯竭的城市就业问题更加突出。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的关键时期,解决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任务艰巨。从近五年来下岗职工再就业情况看,尽管中央采取了很多措施,但再就业率总体水平还不到50%。2005年底,下岗失业人员仍高达900万人,他们中90%以上是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者。2008年底以前,国企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还有410万,并轨后未就业的下岗职工仍然还有200多万,集体企业下岗职工还有400万,辅业改制需要分流安置的职工有300万。除上述总量性矛盾外,我国结构性失业现象也十分明显。一方面是大批职工下岗失业,另一方面则是高级技术职工大量缺乏。目前我国技术工人7000多万,其中高级以上的技术工人只占3.5%,技师和高级技师也只有100多万人。高级技术工人供不应求,最高的求人倍率是1比8。下岗失业人员中,相当一部分是技能单一、年龄偏大的职工,再就业十分困难。劳动力供需矛盾直接导致“强资本弱劳工”的劳动力市场格局的形成。企业主具有近乎无限的劳动力供给,使得一些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解雇劳动者,一些企业主拒签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短期化,职工就业岗位极不稳定。全国总工会的调查表明,目前劳动合同签订率为57.1%,一些私营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只有30.5%,职工就业岗位不稳,就业质量不高,一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后又面临二次失业。   2.职工收入普遍被人为压低,收入差距过大,拖欠克扣工资问题突出   根据全国总工会2005年对全国20个城市1万名职工的调查,职工的收入分配权益没有得到充分保障。一是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偏低。调查的万名职工中年工资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人数占81.8%,低于社会平均工资一半的占34.2%,12.7%的职工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二是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增长缓慢。2002年以来收入没有变化或下降的达53%。三是不同行业之间、企业经营者与职工之间的收入差距过大。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05年我国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最高的是最低的5.2倍。由于一些高收入行业的收入并不完全表现为工资,加上收入分配透明度不高,人为低报等因素,实际上行业间收入差距要大得多。从企业内部看,国有企业经营者与普通职工收入差距较大且呈逐步扩大的趋势。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资料,2005年中央企业负责人与职工平均薪酬差距为13.6倍。四是企业工资分配秩序混乱。一些企业随意确定劳动定额,使许多职工在8小时内根本完不成任务。全总2005年万名职工调查发现,56.6%的职工经常加班,其中1/4是由于不能完成劳动定额造成的。与企业随意提高劳动定额相对应,实行计件工资的企业往往随意压低计件单价,减少生产成本。许多职工尽管加班加点,但工资收入仍然低微。同时,未按《劳动法》规定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的职工达54.5%。此外,企业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同岗不同酬现象严重。据上海市总工会对本市一个区6个行业的363家企业的调查,企业中劳务派遣工已占企业3万名职工的28.8%,占生产一线职工的80.4%。另据中国国家邮电工会调查,邮电行业使用劳务工十分普遍,而在电信行业的劳务派遣工一般人均工资收入只有同工种同岗位的正式职工的1/3左右。五是拖欠职工工资问题突出。国有企业旧的工资拖欠没有还清,新的拖欠又不断发生,工资拖欠问题呈蔓延趋势。据全总的统计,截至2005年底,全国拖欠工资总额达287.8亿元。全总2005年万名职工调查发现,被拖欠过工资的达1550人,占被调查职工人数的15.9%;最近3年内人均累计拖欠工资时间5.2个月,人均拖欠工资3230元。   3.相当一部分职工未被社会保障制度覆盖,参保职工保障水平不高,个人负担偏重   2005年底,全国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的参保率分别为62%、47%、48.1%、43.6%和27.9%。如果考虑一些用人单位欠缴保费的因素,实际参保率还将更低。据2006年全总保障部对全国10个城市的调查,截至2005年底,在全国3935万企业退休人员中,没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为1142万人,占企业退休人员总数的29%。没有参保的1142万企业退休人员中,除300万左右退休人员(效益较好企业)是由企业全部或部分报销医药费外,其余840多万退休人员(停产半停产等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参加医保既无特殊政策又无资金,没有任何医疗保障。调查的10个市没有参加医保的企业退休人员比例达33.1%,其中西宁、丹东、临汾三市未参保比例高达50%以上。同时,一些企业经营状况十分不稳定,一些已参保的退休人员随时可能因为企业陷入困境而断保。另一方面,参保职工的保障水平不高,个人负担较重。较为突出的是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偏低,2005年全国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为698元,仅为全国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534元的45.5%,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1200元的58.2%。近年来,各地在对退休人员养老金进行调整过程中,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增幅也明显高于企业,使得两者之间的差距继续扩大。特别是一些早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更低。与此同时,由于一些地方拖欠职工养老保险费,一些困难企业职工到了年龄不能正常退休,只有自己垫付企业欠费后才能办理退休手续。据全总保障部调查,2005年仅山西、河南两省就拖欠职工养老保险费64.7亿元。据测算,这些“自费退休”人员退休后5年之内领取的养老金实际上都是他们自己为企业垫付的资金。另据全总2005年对已参加医疗保险职工的调查,职工个人自负医疗费用占其全年医疗总额的47.5%,职工负担偏重。 &&   4.部分改制和关闭破产企业无力支付职工债务、安置费和经济补偿金,职工过多地承担了改制成本   一些地方对企业盲目推进改制,无力清偿拖欠职工的各种债务,职工难以得到妥善安置。据全总2006年对河北、山东、陕西、甘肃等11个省的调查统计,截至2006年6月底,11个省改制和关闭破产国企共拖欠职工工资20.5亿元、医疗费4.6亿元、安置费14.8亿元和经济补偿金7亿元。在已完成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程序的原国企中,还有约25%的职工尚未接续社保关系。同时,由于改制资金准备不足,一些困难企业迟迟不能进入改制、破产程序。致使职工基本生活费用无法保障,不满情绪上升,不稳定的因素日趋增多。   依据全总保障部掌握的2005年困难职工情况,按现行低保标准上浮20%的贫困标准统计,全国需要救助的城镇职工及其家庭人数约为2900万。帮助这些困难职工脱贫解困的难度相当大,任务十分艰巨。   二、解决职工劳动保障权益问题的政策性建议   1.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的积极就业政策和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保障职工就业权益的实现   一要尽快制定出台《就业促进法》。建议将小额信贷、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就业服务等一些优惠政策和有效做法,以法律形式巩固下来。同时,在《就业促进法》中进一步增加普惠性政策,扩大政策的适用范围,实施就业保护政策,对集中性裁员的企业给予一定经济处罚,对就业贡献较大的企业则给予一定税收和信贷优惠。   二要制定促进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发展中小企业,政府不需要大量资本投入,只需出台相关政策。诸如: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缩短工商注册时间,减少审批环节,降低企业发展税负,建立中小企业银行担保体系,以及降低中小企业信息搜寻、市场开拓、财务管理、法律诉讼等方面的成本等。   三要建立劳动预备制度和职业培训制度。可考虑大专以下的学生毕业后,再进行一段时间的就业培训,以减轻社会就业压力。同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鼓励职业学校和企业之间建立合作和协作关系,可挑选一些优秀的企业作为职业培训学校的实践训练基地,出台相应的政策,通过建立市场导向的运作机制,使企业和职业培训学校双受益。特别要积极推行创业培训、小额信贷和创业孵化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的创业模式,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创业平台,着力培育创业带头人,通过创业带头人带动其他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四要重视并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中的作用。政府要积极支持工会职介机构、培训机构和再就业基地的发展。将劳动用工信息与工会职介机构共享;对具备条件的工会培训机构的资质给予认定,并对其培训成果给予相应的补助;支持工会兴办的职业培训机构参与政府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培养基地的建设;支持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与工会组织在小额信贷促进就业方面开展项目合作,通过给予金融支持和多种形式的创业指导,扶持有创业能力和创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   2.建立和完善收入分配政策法规,确保职工共享经济发展成果   一要加强收入分配立法。国务院应尽快制定《工资支付条例》,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对工资支付的程序、对象、范围、标准等做出明确规定。针对一些企业蓄意拖欠、克扣工资的现象,建议全国人大对《刑法》进行修订,明确对大量、长期拖欠工资等行为要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尽快将《工资法》纳入人大立法规划。在《工资法》中,进一步明确企业工资分配中必须坚持的几个重大原则:如坚持“劳动”在按要素分配中占主要份额、企业与职工共同决定工资分配、不能让职工以自己的工资为企业的经营结果负责、职工工资应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等。此外,劳动监察部门要加强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等社会力量的配合,不断加强对收入分配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察力度。   二要坚决治理工资拖欠问题。要在2007年底前基本解决国企工资历史拖欠问题。同时,政府要大力推动建立和完善欠薪举报制度、企业用工诚信等级制度、工资备付金制度等,建立预防和解决欠薪问题的长效机制,努力遏制企业出现新的工资拖欠。   三要健全和完善政府对企业分配的宏观调控和管理手段。要在地市一级普遍建立工资指导线制度,并把地区性工资增长指导标准、行业工资增长指导标准与工资集体协商紧密结合起来。全面推进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城市应由目前的100个大中城市扩展到所有城市,同时,各地发布的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数量在今后两年内应至少达到1838个职业分类标准的一半左右,条件较好的城市应争取发布到1500个以上。   四要强化政府对劳动定额的管理,规范企业工资标准的确定。要高度重视劳动定额的管理问题,尽快健全国家劳动定额管理委员会并开展工作。建议在劳动保障部门设立专门的劳动定额管理机构,负责研究制定加强企业劳动定额管理的指导意见或办法。同时,应明确各行业协会负有制定本行业劳动定额标准的职责。各行业协会应在劳动定额标准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科学合理地制定并定期发布各行业、各工种的劳动定额标准,有效制止企业随意制定定额、肆意压低工人工资、侵害职工经济权益的行为。   五要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要制定《集体合同法》,规范工资集体协商的具体程序,并明确要求除极少数垄断行业和特殊行业外,所有企业都必须建立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为核心的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对于企业经营者拒不与职工方进行工资集体协商或在履行集体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应代表职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抓紧建设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有效化解职工的社会风险   一要加快社会保险立法步伐。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将《社会保险法》列入立法规划,要抓紧做好有关法律草案的起草、修改工作,争取2007年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在《社会保险法》中应当明确,任何企业只要开业,用人单位只要用人,就必须参加社会保险。利用法律的强制力约束用人单位必须参加社会保险,以法律的形式将职工应有的社会保障权益明确下来。   二要进一步完善现行社会保障制度。养老保险制度要在东北三省特别是吉林和黑龙江两省试点的基础上,加快省级统筹步伐,逐步做实个人账户,为制度的定型和立法创造条件。医疗保险制度中困难企业和职工参保难、参保职工个人负担重等问题,迫切需要做出新的政策安排加以解决;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医疗救助制度,为困难职工及其家庭提供医疗救助。失业保险要尽可能地突出促进就业的功能。城市低保制度要与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医疗救助等制度结合起来,并根据不同对象进一步将救助项目细化,最终向政府负责、功能强化、程序规范的综合型社会救助制度迈进。同时,要研究制定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医疗和养老保险制度,当务之急是要将其纳入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三要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现行财政要从战略上加以调整,抓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确立社会保障优先的原则,明确中央和地方在社会保障领域的分工和职责。“十一五”期间,确保社会保障支出占中央财政支出的比例由现在的12%提高到发展中国家的一般水平即20%左右。各地也要明确社会保障在财政支出中的比例,并且将其作为社会发展的重要考核指标。   四要加强社会保障监督机制建设。尽快建立和完善由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和工会等组成的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加强对社会保障政策贯彻落实以及社保基金使用、管理和运营情况的监督。   4.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更好地为困难职工提供及时有效的帮扶   一要加强社会救助立法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抓紧制定出台《社会救助法》,明确规定财政要加大对社会救助的投入,按照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社会救助提供捐赠、资助,明确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社会团体和慈善基金会、红十字会等组织在社会救助中的职责。   二要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首先要加强立法规范,制定专门的《社会慈善事业促进法》。在此基础上,完善有利于慈善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将慈善捐献享受税前全额扣除的待遇作为全国统一政策加以实施,并遵循国际惯例,允许慈善机构从慈善捐献中提取管理与运行经费,以此改变慈善机构无米之炊的困境。同时,要大力推广企业社会责任运动,通过政策引导企业参与慈善公益事业。   三要制定支持工会帮扶救助困难职工的政策法规。要将工会多年来开展实施的送温暖工程工作纳入《社会慈善事业促进法》和《社会救助法》之中,使之成为国家社会救助体系的组成部分。各级财政要设立专项预算,将工会帮扶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财政和税务部门要制定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接受社会捐赠实行税前全额扣除的政策。同时,要建立工会送温暖福利彩票,拓宽工会送温暖工作的筹资渠道。中央编制办要对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作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给予支持,将其工作人员纳入事业编制范围。   (作者: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00:01:14青蛙呱呱:第3楼&我前几个月在一家玻璃长做电工,去是领导说一月600.还压三个月.我想坐着也坐就干了,赶了一个月不幸晚上值班修电机,钢管把胳膊打了个扣子封了20针......伤好到工厂报销药费之把有医院发票的钱给了.而在村里门珍抒药扎针钱没给,还说只有医院正规发票才给报销.而那时工厂负责人说为了方便家人和公司叫我到村里抒药.后来我也没给他们多说不就40.50块钱不给就算拉.工作了7.8.天因为里心情不好,家远不方便等问题不在那工作了. &&这个月是该开我7月分的工资了.到那办了办手续最后一看少给我一百!我就问他们.他们说工姿减了.上面领导就怎么写的工龄.工作时间短等等原因没给还抠了我16元的保险费. &&&我就想不通为什么要扣我100元虽然不多可那是我胳膊换回来的...也不能我只在爱工厂工作不到两个月就减我工资呀/?想找解决的办法也不知道找那!&14:35:35这是第1 - 3条评论,共有3条评论。&首页&上一页&1页&下一页&尾页
?(*)代表必填项目<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border='0'为了能在百姓呼声进行正常的投诉和互动,请先,没有注册的请先!扫一扫,关注红网《百姓呼声》官方微信!}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职工平均工资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