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兄妹四人斗地主,大哥单身无子女,最近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被妹妹说有遗嘱赠与她,请问我们有析产权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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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了,留下一套房产没有遗嘱,房产证是父母的名字,我有一个妹妹,有奶奶没有爷爷我想过户应该怎么办?
父母去世了,留下一套房产没有遗嘱,房产证是父母的名字,我有一个妹妹,有奶奶没有爷爷,父亲有六个兄弟姐妹,母亲有四个兄弟姐妹,没有外公外婆,我想过户应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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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妹妹,奶奶放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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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信息举报邮箱:我同事想把自己在北京的房产已赠与的方式赠给她亲妹妹,想让我问一下,税费是不是很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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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交营业税、土增税、契税、个税、印花税
需要交营业税个税和契税
您好·按照正常二手房交易、税费无法避免、如果赠与的话、税比较低、但会影响你妹妹卖房时候的赠与税·
日来源:中国新闻网中新网6月15日电据国家财政部下发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指出,三种情形下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通知全文如下:一、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二、赠与双方办理免税手续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交以下资料:(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号)第一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二)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三)属于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的,还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原件)。(四)属于本通知第一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还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公证书(原件),或者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证明。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审核赠与双方提供的上述资料,资料齐全并且填写正确的,在提交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复印留存,原件退还提交人,同时办理个人所得税不征税手续。三、除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情形以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四、对受赠人无偿受赠房屋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其应纳税所得额为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的赠与房屋价值减除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赠与合同标明的房屋价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房地产赠与合同未标明赠与房屋价值的,税务机关可依据受赠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采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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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如何过户
用户:AMe1***
| 北京-崇文区 | 发布: 22:05:00
我父母生病先后死亡,我们兄妹三人。我父母生病先后死亡,我们兄妹三人弟弟失踪有20年没有消息。父亲留下房产,母亲走时留下遗嘱,房产有我继承,妹妹也同意。请问房产如何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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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妹间签的遗赠抚养协议是否有效
问:姚某和李某系夫妻关系,育有姚甲、姚乙、姚丙、姚丁四个子女,并在重庆万盛某社修建有农房一幢。姚某、李某先后于2002年6月、2003年6月去世。
日,原告姚甲与被告姚乙达成供养协议一份。协议约定:双方兄妹共四人,其父母分别于2002年、2003年病故,姐妹姚甲、姚丙、姚丁在父母生前分别出嫁。其兄姚乙因年幼时致残,独居生活一段时期,并对父母遗留的土木结构房产进行维修、改造、管理、居住。现经兄妹四人协商一致,父母房屋遗产由姚甲继承,姚乙、姚丁、姚丙主动放弃父母房产继承权,并由姚甲负责姚乙晚年的生活起居及其后事安排。
兄妹四人以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方式,约定将父母的遗产归一人所有,并由其负责残疾兄弟的生养死葬。后兄妹三人翻悔,扶养人起诉请求按遗赠扶养协议将父母遗产归其所有,能否得到支持?
答:兄妹间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无效。
扶养协议是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社会组织与被供养人签订。本案中兄妹四人具有法定的...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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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丈人去世留有一套房子,遗书上写:房子留给大女儿(有个妹妹)请问如果离婚作为女婿我有权力分割吗?
我老丈人去世留有一套房子,遗书上写:房子留给大女儿(有个妹妹),与其他人无关。大女儿是我老婆,请问如果离婚作为女婿我有权力分割吗?
wl7982sqxy
律师回复区
没有权利分割
在继承完成后该财产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你有权利分割。
问题详情:我老丈人去世留有一套房子,遗书上写:房子留给大女儿(有个妹妹),与其他人无关。大女儿是我老婆,现在房子已卖请问如果离婚作为女婿我有权力分割卖房后的房款吗?
根据你目前的陈述判断房款有你的份额。
有遗嘱的 遗嘱优先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吧,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没有权利。
1.遗书只要是合法有效的,房产由你妻子继承。2.遗书中已经明确了“与其他人无关”,一般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就你说的情况,很有可能分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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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问律师新闻 新视界
发布时间:日 14:31 |
| 来源:CCTV.com
  &&&&大家好,欢迎收看本期《法治视界》,我们先看大屏幕,他叫谌明武,是乌鲁木齐市铁路分局的助理工程师,号因突发心肌梗塞而不幸病逝。然而他的家人却在很长时间后才知道他去世的消息,并且在谌明武留下的遗嘱中,他没有把财产留给自己的子女,而是全部都留给了一个名叫于霞的人,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样违反常理的事呢?事情还得从头说起?
  &&&&他叫谌刚是这家银行的保安,他平日里的开销和贴补家里的钱全靠在这里挣的四百元工资,生活的艰辛使他看上去很忧郁,可没曾想几个月前一件不幸的事又突然降临。
  &&&&原来谌刚的父亲谌明武于号因突发心肌梗塞而不幸病逝,但更让谌刚难过的是当自己和妹妹、母亲以及70多岁的奶奶得知这个噩耗却已是好几天以后的事。
  &&&&谌刚一家本来就对没有在第一时间内接到死讯而愤愤不平,可没曾想在随后举行的葬礼上一幕令他们更为气愤的事又发生了。(死亡证明)
  &&&&高凤莲:他两个小孩去了,硬不让上灵车,再一个骨灰盒于霞抱着,遗像都不让我们两个小孩抱。
  &&&&如果说葬礼上发生的这些事情忍一忍倒也算了,但是谌刚带回来的另外一条消息,则让他们全家人都感到无比地震惊。
  &&&&谌刚:说有个遗嘱,把房子所有的一切都给了那(加:于霞)家了。不可思议,不可能的事情。
  &&&&事后高凤莲几经周折才拿了这份令他们全家都无法接受和难以理解的遗嘱,这份遗嘱的主要内容如下,本人谌明武54岁,独自购房,房价两万一千多元及其家具总计约四万多元,本人认于霞作为养女,因心脏病的严重不确定因素,本人考虑留下书面遗嘱,假如我突然离去这笔及所有应该我得到的资金或财产,全部归于霞女儿作为第一接受人。先是密不发丧,接着又是一份不合情理的遗嘱,这一系列的打击使得高凤莲和谌刚兄妹心里很不是滋味。
  &&&&高凤莲:我们就是有气也没地方出。
  &&&&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这个于霞又是谁,谌刚的父亲为什么会把所有的财产留给她。要想解开这些谜底还是让我们先从谌刚的父亲谌明武开始说起。
  &&&&谌明武,乌鲁木齐市铁路分局助理工程师,1976年和同是铁路系统高凤莲结婚,婚后育有两子,长子谌刚女儿谌薇,因为工作的原因高凤莲在头屯河区上班,夫妻俩从此长期两地分居。二十多年来基本上是聚少离多,但一家人却是和和睦睦幸福快乐,直到1998年高凤莲提前退休全家人才算是真正地聚在了一起,按理说好日子才刚刚开始,可事实上却并非如此。
  &&&&高凤莲:我就是1998年的11月份,从她那回来和我打了一架就分居了。
  &&&&那么这个她又是谁呢,据高凤莲介绍,她叫侯娥,自从丈夫认识了这个女人后,他们夫妻之间的关系便开始迅速恶化。
  &&&&那么这个侯娥是个什么样的人,她和高凤莲的丈夫谌明武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呢?
  &&&&侯娥无业,据她自己介绍她长期在乌鲁木齐铁路西站市场内以摆摊贩卖干果为生,丈夫早年去世,有一子一女,儿子于勇,女儿于霞,也就是谌明武遗嘱上的那个养女。于霞二十多岁与谌明武一样同为铁路系统职工,侯娥说她之所以会和谌明武扯上瓜葛完全是为了女儿于霞。
  &&&&原来谌明武生前酷爱无线电和电脑并且小有成就,而于霞因为工作需要须在短期内强化电脑知识以便通过考核,于是谌明武开始辅导于霞学习电脑知识,并使于霞顺利地通过了考核,之后于霞又辅导谌明武的女儿谌薇学习,这样一来二往两家的关系迅速升温交往日益密切,因为于霞聪明好学所以谌明武对于霞的好感也与日俱增,而这一切远在头屯的高凤莲毫不知情。
  &&&&侯娥:她(加:高风莲)说我和谌明武怎么怎么了,实际上啥事都没有,就是在认识的情况下,孩子学点东西,他看孩子挺聪明的,一教就会,他说干脆做我的丫头吧。
  &&&&就这样,谌明武与侯娥一家的交往日益频繁,而高凤莲对丈夫与侯娥一家的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却越来越无法忍受。于是夫妻俩的关系急剧恶化,从争吵到动手直至分居,
  &&&&高凤莲:我说其实呀,你们要是好,当情人都可以,我说家是家跟我在一块时身体特好,从来没变过,就和她一来往身体一天比一天差了,这不是一直闹,98年十月份他在99年4月6号得了心肌梗塞。
  &&&&但在谌明武的一再坚持下,2000年两人终于平静地分了手。
  &&&&根据离婚协议,现有的住房和家具归高凤莲所有,两个子女随高凤莲生活,但是女儿谌薇因从小腰部受伤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因此谌明武须每月给女儿赡养费三百元,离婚后谌明武所在单位又给他分了一套住房,由于刚刚离婚再加上疾病缠身,手头拮据的谌明武无法支付购房款。
  &&&&侯娥:那套房子是我拿出来的钱买的。
  &&&&在侯娥的资助下离婚后谌明武搬进了这套新分的住宅,由于对两个子女的失望,他与前妻及谌刚兄妹间的来往并不多,但和侯娥一家却十分亲密。
  &&&&记者:你爸为什么对你们两个特别失望。
  &&&&谌薇:学习不是特别好,所以他希望我们学习好。
  &&&&谌刚:自从我父亲和我母亲离婚以后,我们去看他,门也进不去,敲不开门。
  &&&&这一切高凤莲是看在眼里气在心头,于是她让女儿谌薇不断地向父亲索要抚养费。
  &&&&再说谌明武自从得了心肌梗塞后身体健康急剧恶化,尤其是在离婚后他的身体状况更是一团糟。
  &&&&侯娥:说是有心肌梗塞,肾就是两个肾都不行了,还有肝,他还有前列腺炎,加上前列腺炎就是四种病。
  &&&&这一系列的疾病使谌明武频繁住院,巨额的医药费本来就使他越来越难以承受,而前妻和女儿却还在不断地向他索要抚养费这让他非常失望,就这样谌明武和前妻与子女之间越闹越之间,而此时侯娥于霞母女却给他不少帮助。
  &&&&侯娥:最后他有了病也没人看望他,他就给我们打电话,最后我们丫头说妈妈他挺可怜的,他挺老实的,咱们照顾照顾他吧,他长期病,也没钱,那我们就支援他。
  &&&&我给他花了三万多块钱治病。
  &&&&对侯娥的这个说法高凤莲坚决反对。
  &&&&高凤莲:可是谌明武这么多年,他的工资他可能住过一次医院,2000年住院,是我付的单子,可是她们家一沓子的医药费,从九七年就准备的医药费,她是不是处心积虑,早有预谋。
  &&&&就这样侯娥一家和高凤莲一家因为谌明武而产生了很深的积怨,直到谌明武突然去世两家还在为此争执不休,而谌明武那份不合常理的遗书则更是火上浇油。那么这封遗书到底是在一种什么状况下完成的呢。
  &&&&高凤莲:真正伺候他的是他表姐的丫头叫兰兰,写遗嘱就是她(兰兰)给他们(谌刚兄妹)说的。
  &&&&侯娥:他写了遗嘱递给我们孩子了,我们孩子(加:于霞)看看,
  &&&&高风莲:进房子对着于勇和于霞说我现在把遗嘱写了吧,那事先就商量好的,于勇于霞围着,他在那儿写的,
  &&&&通过节目我们看出,离婚后的谌明武日子并不好过,生活上的拮据加上疾病的折磨,他的身体是越来越糟,最终离开了人世。但是谌明武的子女,也就是谌刚兄妹不能理解的,父亲为什么把自己的所有财产留给一个他们素不相识的外人,并且在立遗嘱时,没有通知他们到场,而是只叫来了侯娥的女儿于霞和儿子于勇。所以谌刚兄妹对遗嘱的真实性产生了怀疑?
  &&&&据此高凤莲和谌刚兄妹以及谌明武的母亲妹妹都对这份遗嘱的真实性产生了很大的怀疑。
  &&&&谌刚:看了辨认笔迹,笔迹是我父亲的笔迹,但是我们现在怀疑这个遗嘱是在什么样的一种情况下立的。
  &&&&高凤莲及其家人觉得侯娥一家的所作所为也完全超出了所谓的师生关系,如果不是为了财产侯娥一家为什么会对一身疾病无钱无势的谌明武付出了这么多而不求回报呢。
  &&&&高凤莲:我不知道他们啥关系,你如果说是家庭教师辅导的关系没必要那么近乎吧。
  &&&&谌刚:总之来说,这家,怎么说呢,有预谋吧,给我感觉就是有预谋,是设计好的。
  &&&&谌刚:我父亲属于平常话不多,他不是很健谈,他有些事他憋在心里面,我妹腰不行,带着我妹去看去治腰,能听到的偏方都全都试了,能找的都找了。
  &&&&但不管怎样,高凤莲和谌刚兄妹不相信谌明武会这么绝情,他们认为这中间肯定有一些不为人知的内幕。
  &&&&谌刚:我觉得这里面有一些内情,就说我们大了,我们岁数大了可以自立了,但是我奶奶没有工资,没有经济来源,不可能连我奶奶没提上。
  &&&&谌薇:如果说我爸对我和我哥特别失望,但是最起码他还有妈呀,他的财产应该有我奶奶的一份,但是那上面根本就没写,我觉得有问题,绝对是有问题。
  &&&&对此谌明武的妹妹也表示很难理解。
  &&&&谌明武妹妹:我哥不可能在遗嘱上不提我老娘的一个字,因为他知道老娘是健康的,还健在。这是必须考虑的问题,我觉得我哥的遗嘱立的确实有点离谱,因为我哥特别孝顺。
  &&&&谌明武的母亲:我儿是个孝子,从他爸死后,从86年开始他就养活我。
  &&&&据谌明武的家人讲,谌明武生前不仅对母亲崔水仙非常孝顺,而且对子女也是非常的疼爱,所以按情理来说,谌明武立遗嘱不会不考虑自己年迈的母亲,可遗嘱笔迹鉴定显示,这份遗嘱又确实是谌明武亲笔所写?面对这一情况,作为死者的子女,也就是崔水仙老人的孙子女,他们下一步又该怎么办呢?
  &&&&谌刚兄妹还有谌明武的老母亲三人一纸诉状,将于霞诉至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谌明武母亲代理人:要求法院确认遗嘱无效,要求来继承这份遗产。
  &&&&谌刚:这个遗嘱我们要辨认他是否出于本人意愿,是否出于本人真实意愿。本来应该得到的我肯定会要争取,不该是我的我也不强求,对不对,这是做人最基本的。
  &&&&而侯娥得知自己的女儿于霞成了被告后也是一肚子的委屈,她和女儿认为谌明武是自愿将遗产留给了于霞这完全是他本人的意愿。
  &&&&侯娥:他有病期间也没有人管也没有人问,他们家他母亲他妹妹谁也没有一个人看望他,所以他心里想这个亲生的不管我,还不如我旁边认的干丫头呢。
  &&&&我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遗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指任何公民包括外国公民。因此对这份遗嘱,侯娥和女儿都表示认可,并希望能用法律来了断此事。
  &&&&侯娥:那他们告了就按法律走呗。
  &&&&那么作为被告的于霞又是如何看待此事的呢,因出差在外,她的代理律师表明了她的观点。
  &&&&于霞的代理律师:通过和于霞接触呢,于霞对谌明武特别是在住院期间照顾多,她们家付出于霞的代理人:根据我们国家《继承法》的规定,继承的形式有三种,一种是法定继承,一种是遗嘱继承,一种是赠予继承。当有遗嘱继承时法定继承就不生效了,就是由遗嘱继承了,同时有赠予继承的时候那么遗嘱也不生效了,当赠予遗嘱互相冲突的时候,遗嘱无效,如果不冲突,遗嘱是遗嘱,赠予协议是按照赠予协议的。
  &&&&对被告律师的这些观点,原告代理人又是怎样认为的呢?
  &&&&母亲的代理人:这份遗嘱违反了咱们《继承法》的第十九条的规定,那就是说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在遗嘱中保留他的份额,这是我们国家有法律规定的。
  &&&&通过双方律师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继承法里规定,对于财产的分配,被继承人如果没有留下遗嘱的,就要按照法定继承,留有遗嘱的,就按照遗嘱执行。在本案中,情况可没有如此的简单,谌明武自己恐怕也不会想到,他自己生前写下的这短短几行字,会在他死后留下这么大的纷争,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7条一款也规定: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的分配原则处理。既然如此,我们来看法院是怎么判决的呢?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此案,首先原告方向法庭提交了几份新的证据,一部分是用来证明原告谌薇系九级伤残,谌明武生间每月为其支付三百元抚养费,另一部分则用来证明谌明武的老母亲并无生活来源的确需要子女的抚养。
  &&&&原告代理人:赠予人为了逃避应尽的法律义务,将自己的财产增予他人,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当认定赠予无效。
  &&&&母亲原告代理人:本案涉及的这份遗嘱是一个违反法律规定的遗嘱,请合议庭给予撤销。
  &&&&谌明武母亲:因为我儿子应该养我,我养他二十多年,难道比不上她(于霞),跟(谌明武)他生活三年多,我还比上她(于霞),她(于霞)的恩情比我的恩情还大吗,请法官给我做主,我只要这一点,我要房子 我要钱。
  &&&&于霞的代理人:确认号被继承人所书写的这份自书遗嘱为有效遗嘱,同时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王菊兰(法官):按法定继承的话应该应该是崔水仙,谌刚和谌薇他们三个人共同继承谌明武的这份遗产,但是既然现在谌明武留有遗赠,把财产全部遗赠给了于霞,当然是,法律规定应该保留她(崔水仙)的份额,但她这个份额该怎么确定是由法院来酌定的,法院因为根据他们如果法定继承,崔水仙肯定享有其中份额的一份,这样子处理比较合理,所以我们法院就确定崔水仙应留的份额按三分之一处理。
  &&&&黑场字幕:日 ,乌鲁木齐市头屯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审判长:遗赠人谌明武所留遗嘱被保留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的继承人崔水仙遗产份额的部分无效。二,谌明武所留遗产中的房屋及室内财务归于霞所有。三,继承人崔水仙继承谌明武全部的1/3,既由于霞给付崔水仙各类款项21068.93元。四、驳回谌刚,谌薇的诉讼请求。
  &&&&事情走到这里,谌明武的母亲按照法院判决应该得到儿子的部分遗产,对此,于霞有没有什么异议?现在就让我们连线新疆电视台《记者调查》的编导巴雅尔,
你好,巴雅尔:
  &&&&1:于霞对这一判决结果是什么态度呢?
  &&&&2:谌刚一家人有没有提起上诉?上诉的结果怎么样?(母亲向中级法院上诉了,子女也上诉了,)(部分改判了,房子由老太太住,由她支付于霞部分费用,对于子女的要求还是没有支持,为什么?另外子女又另起诉,诉于霞要求支付父亲的保险金)
  &&&&3:现在是谁住在谌明武留下的房子里?老人由没有支付相关的费用?
  &&&&从本案中,我们可以看出虽然谌明武生前留有遗嘱,把所有财产都留给了于霞,但是法院最终还是把房子判给了谌明武的母亲崔水仙,由她居住并判决她支付给于霞部分费用,这说明了法官在尊重立遗嘱人意愿的同时,又考虑到了切实保护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家庭成员,这一判决也充分体现出了我国法律的公平、公正的原则。好,感谢收看本期节目。明天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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